《动物防疫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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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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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作.
从国际上来看,动物疫病不仅影响到人体的健康,造成一些经济的 损失,同时也会产生一些政治的、社会的一些影响。如我们发生的禽流 感,英国发生的疯牛病、口蹄疫,都造成了世界性的恐慌。另一方面从 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角度来看,我们也是逐步和全球融在一起,
我们恢复了在OIE组织的地位,当然要履行其中很多的义务。而动物卫
于责任体系之外(缺位) ,特别是现行体制所实行的不同部门 食品安全分段监管(易脱节) 。
《动物防疫法》基本框架的变化
《动物防疫法》框架在修改前后的差别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与现行《动物防疫 法》相比,新增了三章,新增了二十七条,修改 了绝大部分条款 动物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动物诊疗和执业兽医管理
三、增加了追溯管理制度
建立这个制度的好处,或者是主要考虑,主要是因为这项制度对于动物疫病的风 险评估,疫情的控制,准确掌握动物群体和个体免疫监测,移动情况,从流行病 学来讲都有重要的意义。 追溯管理的基础是养殖档案和动物标识,关键是网络和数据库建设,保障是健全完 善的监管制度。 首先养殖场要建立养殖档案,载明动物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 和去向的情况,以及检疫免疫监测消毒的情况,包括动物的疫病发生、诊疗、用药 及无害化处理情况。 处罚按照<畜牧法>
这是提高防控制动物疫病科学性的重要措施,也是今后发展的一个亮点。
二、完善了强制免疫制度
强制免疫性质和法律后果看,强制免疫是一种法定行为,是法定的义务,它是以 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不履行这个规定,就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就可能危害养殖业发展和公共安全,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强制免疫的难点是散养动物,执行还得靠部门,政府出面组织。对拒绝强制免疫的 农民没有设置太重的处罚,警告、代作处理承担费用,给予一千元以下罚款。国家 目前的立法很少有直接授权到乡政府,所以就采取了一个比较和缓的办法,即“组 织 群众、协助做好。” 强制免疫病种和区域(全国、地方),强制免疫计划(全国、地方)

动物卫生防疫基础知识课件(共20张PPT)《动物疫病防治》

动物卫生防疫基础知识课件(共20张PPT)《动物疫病防治》

动物饲养场建筑布局的防疫要求
3.动物饲养厂生产区入口处要建宽于门口、长于汽车轮一周半的 水泥结构的消毒池(车辆消毒通道)和值班室(严格管理出入人 员),以及更衣、淋浴、消毒室(人员消毒通道,该室应单一流向, 出、入口分开)。 4.畜(禽)舍入口要建宽于门 口、长1.5米的消毒池。 5.动物饲养场四周要建筑围墙或 其屏障,防止人和动物进入场内。 6.有条件的饲养场要自建深水井 或车辆消毒
生产区内、外车辆、用具必须严格分开 ,生产区内车辆、用具只限在生产区内 使用,不准出生产区; 生产区外车辆、用具不准进入生产区, 必须进入时,需经主管领导批准,经认 真消毒后方准进入。
六、环境卫生
环境卫生
搞好环境卫生,对保障动物健康是非常重要的。 饲养场的环境卫生包括畜(禽)舍卫生和生产区卫生。
(一)畜(禽)舍卫生
为了杀灭畜(禽)舍内的病原微生物,保证动物健康,必须建立畜 (禽)舍卫生、消毒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每天清扫畜(禽)舍走道、工作间、用具、设备、地面,及时清除粪便; 每天清扫、洗刷、消毒料槽、水槽; 经常进行带畜(禽)消毒; 饲养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串栋; 畜(禽)舍内用具要有标记,固定 本舍使用,不得串用; 饲养人员在接触动物、动物产品、 饲料、饮水等前必须用消毒水洗手;
二、动物饲养场建筑布局的防疫要求
动物饲养场建筑布局的防疫要求
动物饲养场的建筑应当按照保护人畜健康,人员、动物、物资运转单 一流向,利于防疫,便于饲养,节约用地的原则,结合当地自然条件 ,按人、畜、污的顺序,因地制宜地进行建筑。
动物饲养场建筑布局的防疫要求
1.要分区规划。职工生活区、行政管理区、辅助生产区、生产区、 病死动物和粪便污水处理区应当分开,相距一定距离并有隔离带或 墙,特别是生活区和生产区要严格分开。

动物疫病防控法律制度 ppt课件

动物疫病防控法律制度 ppt课件

第四节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 2005年11月16日国务院通过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 条例》,2005年11月18日起施行
定逐级报至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动物尸体及发 病动物不得随意进行解剖
2020/5/10
(三)不得擅自到疫区采样、分离病原、进行流行病学 调查
• 除发生疫情的当地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外,任 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 到疫区采样、分离病原、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四)不得擅自提供病料和资料
第四章 动物疫病防控法律制度
• 一、二、三类动物疫病名录 • 人畜共患传染病名录 • 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 •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2020/5/10
第一节 一、二、三类动物疫病名录
农业部于2008年12月11日重新发布,第1125号公告
一、一类动物疫病名录
• 甲壳类病(2种):河蟹颤抖病、斑节对虾杆状病毒 病2020/5/10
• 贝类病(6种):鲍脓疱病、鲍立克次体病、鲍病毒 性死亡病、包纳米虫病、折光马尔太虫病、奥尔森 派琴虫病
• 两栖与爬行类病(2种):鳖腮腺炎病、蛙脑膜炎败 血金黄杆菌病
2020/5/10
第二节 人畜共患病名录
• 2009年1月19日农业部公告第1149号文制定了《人 畜共患传染病名录》,农业部会同卫生部制定
2020/5/10
• 牛病(8种):牛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恶 性卡他热、牛白血病、牛出血性败血病、牛梨形虫 病(牛焦虫病)、牛锥虫病、日本血吸虫病
• 绵羊和山羊病(2种):山羊关节炎脑炎、梅迪-维 斯纳病
• 猪病(12种):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经典猪蓝耳 病)、猪乙型脑炎、猪细小病毒病、猪丹毒、猪肺 疫、猪链球菌病、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 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圆环病毒病、副 猪嗜血杆菌病

动物防疫管理ppt课件

动物防疫管理ppt课件
病、寄生虫病。
动物传染病病原:
细菌
H5N1病毒
支原体
3
第一节 动物防疫的概念
动物寄生虫病病原
华支睾吸虫
绦虫
线虫
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生皮、原毛、精液、胚胎、种蛋以 及未经加工的胴体、脂、脏器、血液、绒、骨、 角、头、蹄等。
4
第一节 动物防疫的概念
动物防疫的直接目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动 物疫病。
最终目的:促进养殖业的发展, 保护人体健康。
26
第三节 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
动物疫病的控制:当疫病发生后,对其采取的相应 的措施,把疫病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内,使之不再继 续扩大流行。
动物疫病的扑灭:在疫病控制的基础上,采取相应 的措施,使发病的范围、数量逐渐减小,最终使疫 情完全停止,并尽可能使发病地区不再存在病原, 或打破流行环节,使疫病无重新发生的可能。
18
第二节 动物疫病的预防
二、动物疫病预防中各有关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1.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
制定国家动物疫病预防规划
及时规定并公布动物疫病预防办法
规定并公布实施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 病种名录
2.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组织、安排、指挥、协调 3.对饲养、经营、屠宰、加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及厂建设的要
无明确结论而又怀疑为疫病的,应尽快确诊是否属于疫病, 以及是何种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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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
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快报、月报、年报。
快报: (1)发生一类或疑似一类动物疫病; (2)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时; (3)新发现的动物疫病; (4)已经消灭又发生的动物疫病。 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点确认发现上 述动物疫情后,应在24小时内报至全国畜牧兽医总站,总 站应在12小时内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培训ppt课件

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培训ppt课件
34
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 扑杀并销毁染疫动物和易感染的动物及其产品
划分和应急措施
对病死的动物、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 垫料、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
重大 发生后 县级
动物
以上
划定
疫情
地方
人民
政府
疫点 疫区 受威胁区
对被污染的物品、用具、动物圈舍、场地 进行严格消毒
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 通路口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 人员和车辆进行消毒
所在地的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报告 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时
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
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
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32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 重大疫情发生4H内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
报告
国务院
报告内容
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 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 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请问法院应该如何审判该案? 18
评析:
本案主要涉及家禽交易中的中介行为能否构成违 法经营动物的问题。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还要 对主要责任者某外地客商和当地某家禽饲养场进 行处罚;同时,还要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 责令他们立即采取措施收回已售出的动物、动物 产品,并没收未售出的动物、动物产品,视情况 予以销毁或隔离,以切断疫病传染源,防止疫情 扩散。
畜禽达到健康合格标准。
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和染疫、病死处理等规定
动物源性致病微生物、病料的规定(实验动物)---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法律明文规定的禁止性条款(第1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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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
5、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
6、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
2021/3/24
授课:XXX
9
婺源县畜禽规模养殖管理办法
• 畜禽养殖规模:生猪存栏50头以上;家禽1000羽以上;
牛40头以上;羊100头以上。
• 乡(镇)政府负责畜牧业用地规划,安排养殖用地;县农
2021/3/24
授课:XXX
16
动物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
•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及时公布
全国动物疫情,也可以根据需要授权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公 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情。其他单位和 个人不得发布动物疫情
2021/3/24
授课:XXX
17
动物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
授课:XXX
10
清洁生产主要内容
一、建设粪便堆粪棚、沼气池(粪便沉淀发酵池)、生物净 化池、消毒池。
二、 三改两分、一处理、再利用: 1、水冲清粪改为干式清粪 、无限用水改为控制用水 、明沟
改为暗沟 ; 2、固液分离 、雨污分流 ; 3、粪污无害化处理后综合利用 。
2021/3/24
授课:XXX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021/3/24
授课:XXX
1
动物疫病
• 是指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
2021/3/24
授课:XXX
2
动物防疫
• 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
动物产品的检疫
• 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2021/3/24
授课:XXX
3

《动物防疫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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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免疫制度
动物免疫制度是指通过疫苗接种等措施提高动物的免疫力,预防和控制疫病 的发生和传播。
疫苗管理
疫苗管理是动物防疫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疫苗生产监管和疫苗接种程序等内容,以确保疫苗的质量和有效 性。
动物部门的职责及组织架构
动物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动物防疫法规,组织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其组织架构应确保职责清晰、科学高效。
《动物防疫法》PPT课件
动物防疫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旨在保护动物免受疾病的侵害,并维护人与 动物之间的和谐共处。本课件将介绍动物防疫法的背景、法律适用范围以及 关键条款等内容。
什么是动物防疫法?
动物防疫法是保护动物健康的法律,包括动物疫病的防控、动物检疫制度和 疫情监测预警系统等内容。
背景与意义
动物检疫站的职责及组织架构
动物检疫站负责动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检疫工作,以防止疫病的传播。其组织架构应合理布局,确保检疫工作 的顺利进行。
疫情监测预警系统
疫情监测预警系统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动物疫情进行监测和预测,以提前 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病害动物隔离处理与处理方式
针对病害动物的隔离处理,采取合适的隔离措施和处理方式,旨在减轻疫病对周围动物和人类的影响。
动物防疫法的制定有助于提高动物健康水平,保障人类粮食安全,促进农业 可持续发展。它体现了用范围
动物防疫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动物,包括家畜、野生动物和实验动物。 它对动物疫情的防控和动物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动物疫病的防控
动物疫病的防控是动物防疫法的核心内容。它包括病害动物隔离处理、疫苗 管理和动物免疫制度等措施,旨在减少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动物疫情报告制度要求及时上报动物疫情信息,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 护农民的利益和维护公共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解读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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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 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 ❖ 第五十四条 本法所称执业兽医,是指从事动物诊疗和 动物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
三、动物防疫工作的管辖
❖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 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 责范围内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屠 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 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 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 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 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其中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依照本法第 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 (一)对动物、动物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 抽检;
❖ (二)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 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
❖ (三)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实施补 检;
❖ (四)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 具备补检条件的实施补检,不具备补检条件的予 以没收销毁;
❖ (五)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 ❖ (六)进入有关场所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动
❖ (二)健全完善兽医工作体系,提高防控重大 动物疫病能力和水平。
❖ (三)实行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积极推 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
❖ (四)坚持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分离 原则,强化动物诊疗管理。
❖ (五)加大财政扶持,建立稳定的动物防 疫投入机制。
二、基本概念
❖ 第三条 本法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 获的其他动物。
物防疫有关的资料。
十五、法律责任
❖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不按照国务院 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 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 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 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 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 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解读新动物防疫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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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动物防疫法制化建设,1997 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并 于199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现行《动物防疫法》 的实施,对于加强动物防疫工作,预防、控制和 扑灭动物疾病,促进畜牧业发展,保护人民群众 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发挥 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养殖业快速发展, 动物疫病的防控难度越来越大。
动物防疫的法律武器
----解读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7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由中华人民共 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公布,自2008年1 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六是明确动物防疫条件。动物饲养场 (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 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 所,应当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合格
证(集贸市场不发证)。
二、关于疫情的报告、认定和公布
一是明确疫情报告主体。规定从事动 物饲养、屠宰、诊疗等活动的单位和个 人发现动物染疫、疑似染疫的,要立即 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 构或者兽医技术机构报告,任何单位和 个人都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也不得 阻碍他人报告。
四是建立无规 定动物疫病区制 度。新修订的 《动物防疫法》 借鉴国外经验, 明确提出国家对 动物疫病实行区 域化管理,逐步 建立无规定动物 疫病区。
五是实行动物疫病风险评估。规定“国务院兽医主管 部门对动物疫病状况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 相应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措施和技术规范”,这是
《国际动物卫生法典》的要求。

最新动物防疫法配套法规基本框架幻灯片

最新动物防疫法配套法规基本框架幻灯片
13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框架简介
• 三是拟设立国家抽检制度。 • 办法规定,国家建立动物、动物产品抽检制度。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制定动物、动物产品年度抽检计划, 动物卫生监督所按计划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抽检工作。
14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框架简介
• 四是拟实行企业质量保证承诺。
办法规定,养殖、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生产、加工、贮藏、经营、 运输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所 的监督管理。 (一)对其养殖、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生产、加工、贮藏、经营、 运输动物产品的动物卫生质量及消费安全负责; (二)不得养殖、屠宰、运输、经营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动物; (三)不得生产、加工、贮藏、经营、运输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动物产品;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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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框架简介
出具动物产品检疫证明的基本条件: 动物屠宰后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具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 (一)宰前检查健康; (二)经检疫无规定传染病的; (三)经检疫无规定寄生虫病的; (四)符合供人食用标准的; (五)需要实验室检验,检验结果合格的。 其他动物产品的,符合下列条件或按照以下规定处理的,出具动物产品检疫 证明。 (一)产地一个月内无规定动物疫情; (二)精液、卵、胚胎、种蛋的供体符合动物健康标准; (三)蛋、奶的供体符合动物健康标准,无法提供供体健康证明的,必须经 实验室抽检并检验合格; (四)骨、角等产品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合格; (五)生皮、原毛、绒等产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消毒。炭疽易感动物生皮、 原毛、绒等产品经实验室检验为阴性,或经环氧乙烷消毒合格; (六)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检验的,检验结果符合要求。
• 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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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畜禽标识和养殖和养殖档案的监督管理
同时可以行使法律规定的五十九条的监督检查的一些职权。这就意味着它 必须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执法权并承担法律责任,需要有法人资格。 基础建设的重点应当在县级。
五、明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法律地位
明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即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报 告、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性工作。从法律定位上讲,这个机构一 个技术性的机构,是作为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机构的技术支撑,技术依托和 技术保障。严格地讲,它没有公共行政上的管理的职能,它不是一个完整意义的 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主体。
对违法行为规定的处罚不够
现行动物防疫法对一些违法行为没有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或者处罚力度偏轻,如对“收购无检疫证明动物的单位或个
人”和“未取得诊疗许可证从事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无处
罚 规定;对经营未经检疫的动物或动物产品者,只责令停止经 营,没收违法所得,对未售出部分进行补检,而无其他更严 厉的处罚规定,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违法行为。
四、明确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为行政执法机构
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 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
执法工作。
主要职责: 1、检疫
2、对有关法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纠正和处理违反动物卫生方面违法行为,包括行政处罚 4、对诊疗和执业兽医活动加监督管理
动物防疫法通过修订重新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 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8月30日
第一章 总则
扩展了动物防疫立法宗旨 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 促进养殖业发展 人体健康,
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动物防疫工作-----动物防疫活动
一、增加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内容
主要考虑兽医工作是公共卫生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也是公共卫生的一 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是一个国家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的一项基础性
于责任体系之外(缺位) ,特别是现行体制所实行的不同部门 食品安全分段监管(易脱节) 。
《动物防疫法》基本框架的变化
《动物防疫法》框架在修改前后的差别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与现行《动物防疫 法》相比,新增了三章,新增了二十七条,修改 了绝大部分条款 动物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动物诊疗和执业兽医管理
规定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的责任。
动物防疫工作的重点就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国内接连发生的重大动物疫情已经暴 露出基层队伍的薄弱环节,因这一次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建 设,尤其是乡村防疫队伍的建设。 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建立健全兽医的工作体系、保障体系和法律体系。 制订动物疫病防治计划,也作为一项政府的职能,以此来确定适当的国家或地方适当 的动物保护水平(ALOP)。同时规定了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但强调一个部门为主。
可追溯管理
• 很多国家的实践证明,建立动物标识和畜产品安 全追溯体系,是查清疫源并彻底切断传播途径, 加强对畜产品生产过程监管,有效防控重大动物 疫病,确保畜产品安全的有效途径。 • 目前,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建立可追溯体系,动 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管理正逐步成为国际畜产品 市场一种新的贸易技术壁垒。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OIE)将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的建立作为评 价一个国家兽医工作能力的重要指标。
六、确定动物疫病分类管理制度
本法根据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 危害程度,将动物疫病分为一、二、三类。 OIE不再对对动物疫病进行A类和B类划分, 而是统一改为“必报动物疫病”,并规定 了名录和程序。但大多数国家仍然对动物 疫病实行分类管理制度。
七、动物疫病与动物疫情的关系
动物疫情是指动物疫病发生、发展的过程, 动物疫病的发生引起动物疫情,但一类疫 病的发生并非一定引起重大动物疫情,而 二、三类动物疫病发生并非不可能引起重 大动物疫情。 重大动物疫情应具备以下特征: 发病率或死亡率高,突然发生,迅速传播, 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 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
动物及疫病可追溯管理概念和作用
• 可追溯管理是采用标识技术,来实行动物\疫病及 畜产品安全的溯源管理。 作用: • 强化动物疫病控制,提高动物健康水平; • 提高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 提高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性监控水平, • 维护消费者对所消费肉类食品生产情况更加详尽 的信息知情权; • 适应国际贸易与出口,规避新的国际贸易技术壁 垒,有利于提高中国动物产品出口竞争能力。
三、增加了追溯管理制度
建立这个制度的好处,或者是主要考虑,主要是因为这项制度对于动物疫病的风 险评估,疫情的控制,准确掌握动物群体和个体免疫监测,移动情况,从流行病 学来讲都有重要的意义。 追溯管理的基础是养殖档案和动物标识,关键是网络和数据库建设,保障是健全完 善的监管制度。 首先养殖场要建立养殖档案,载明动物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 和去向的情况,以及检疫免疫监测消毒的情况,包括动物的疫病发生、诊疗、用药 及无害化处理情况。 处罚按照<畜牧法>
这是提高防控制动物疫病科学性的重要措施,也是今后发展的一个亮点。
二、完善了强制免疫制度
强制免疫性质和法律后果看,强制免疫是一种法定行为,是法定的义务,它是以 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不履行这个规定,就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就可能危害养殖业发展和公共安全,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强制免疫的难点是散养动物,执行还得靠部门,政府出面组织。对拒绝强制免疫的 农民没有设置太重的处罚,警告、代作处理承担费用,给予一千元以下罚款。国家 目前的立法很少有直接授权到乡政府,所以就采取了一个比较和缓的办法,即“组 织 群众、协助做好。” 强制免疫病种和区域(全国、地方),强制免疫计划(全国、地方)
四、完善疫情的监测制度
明确加强网络建设,建立中央省市县四级监测体系,包括 国家的疫控中心、流行病学中心、分中心、参考实验室。
监测计划分为两级,农业部制订全国的,省兽医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的。
监测是个法定的行为,由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负责实施,是强制性的技术执法 活动,服务于国家和公共利益。因此,从事动物的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 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储藏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配合监测工作。
以可能传播动物疫病为限,把握这个前提一定要以科学为依
据。蛋和奶主要是对供体的检疫监管,确有疫病风险的,才 实施检疫。
三、明确了政府责任,规范了管理体制
本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 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
部分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和责任体系 严重失衡
如违法所得和运输费用,有时无法计算,依此为基础的处罚措 施难以落实,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我国至今尚无明确的ALOP,重大动物疫病的控制由国家主管
部门负责(越位),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层层负责(错位),真
正责任主体和义务承担者——地方政府和企业、经营者则游离
第二章 动物疫病的预防
• • • • • • • 增加了风险评估制度 完善了强制免疫制度 增加了追溯管理制度 完善疫情的监测制度 增加了疫情的预警制度 完善了种用、乳用动物和宠物的管理 新增加了动物疾病区域化管理制度
一、增加了风险评估制度
风险评估是对动物,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和与生产经营有关活动中,动物、动物产 品感染致病性微生物,以及扩散的可能性进行的一种分析、估计和预测。实际上 是对动物卫生状况和发展趋势做的分析、评价和预测。 动物防疫法第十二条规定,“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对动物疫病状况进行风险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措施。”
它主要是承担的是政府和法律赋予的任务,包括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赋予的任务。
它的设立应该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设置,应当考虑疫情的状况,技术力 量的分布,资源的配置等因素。比如说省可以设一个中心,地区可以按区域或两
个以上地区设立分中心,县级设置也应考虑实际情况,防止资源浪费。
基础建设的重点应当在上面,兼顾基层。 国家设立
保障措施 动物防疫监督”一章更名为:“监督管理”
《动物防疫法》的修订状况
整体框架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共十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动物疫病的预防 第三章 动物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四章 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 第五章 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第六章 动物诊疗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已有动物疫病防控制度尚待完善
动物强制免疫和疫病控制、扑灭措施实施主体的 职
责规定不够具体,尤其是对社会有关单位和个人在
动物疫病防控中的义务不明确,养殖者对动物防疫
工作消极,甚至逃避,动物防疫工作缺乏广泛的社
会基础,特别是缺乏养殖者的积极参与。
与国际通行做法不接轨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有关动物疫病区域化管 理 制度,以及国外普遍实行的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制 度在我国没有法律确认,难以在实践中推行,不利 于提高我国的兽医管理水平和动物卫生保护水平。
五、增加了疫情的预警制度
这是一个新的制度。以前实际上这个预警也在做,但是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层 面上。 预警发布的主体:实行两级发布,国家一级,省里一级。
发布的依据为疫情动态和监测信息,要按照动物疫情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动物防疫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是做了一般修改和完善的主要有这么五个方面: 立法的目的、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种用和乳用动物的管理、疫情的报告 和疫区的封锁。 二是做出较大修改和完善的主要有八个方面: 调整范围、管理体制、强制免疫、疫情监测、动物检疫、防疫条件审核、 诊疗许可和法律责任部分。 三是新增加的主要有十一个方面:有的是我们实践中一直在做的,有的是 属于有一定的前瞻性的,新法上升到法律层面上的有11个制度。 风险评估制、追溯管理、疫情预警、区域化管理、疫情认定、国际通报、 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官方兽医签字、保障措施和补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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