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法律法规现状浅析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导读:所谓电子政务是指公共管理部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和管理理论。
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对策。
对策,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关键词:电子政务,问题,对策所谓电子政务是指公共管理部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和管理理论,将管理和服务通过网络技术进行集成,实现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空间与部门分隔的限制,全方位地实施对社会的管理职能,向社会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的公共服务。
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正悄悄地改变着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各个层面。
经过几年的发展,实施电子政务的软环境得到改善,电子政务建设开始步入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已成为政务公开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手段。
一、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现状1、电子政务基础建设现状:我国电子政务建设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重要城市网站点击率明显高于一般地区;东西部存在较大差异,欠发达地区政府上网工程进展缓慢,群众关注率不高。
2、电子政务市场商机无限,仍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
电子政务领域可谓商机无限,在中国向全面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非常明显,电子政务领域尤其如此。
预计未来几年内,我国电子政务市场将继续保持上升势头。
3、电子政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
论文发表,对策。
论文发表,对策。
我国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建设工作在摸索中前行。
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总体上仍处于初级阶段,业务水平不高,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电子政务的快速健康发展尤其是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建设,更是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现状严重脱节。
二、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1、地域发展非常不平衡。
一些落后地区在建立电子政务的过程中会遇到比其他地区更多、更复杂的困难。
首先是资金投入不足。
对他们来说,如何解决在电子政务上的投资是一个非常令人头疼的问题;其次是技术条件落后,有相当多的人根本没有能力或没有机会去认识和享受现代科技带给他们的生活变化,电子政务缺少社会利用的基础条件。
我国电子政务的现状与问题
我国电子政务的现状与问题【摘要】我国电子政务在不断发展壮大的背景下,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存在的问题包括信息安全、数据隐私保护、服务水平不均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加强对信息安全的管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并提高政府效能。
未来发展的方向应当是深化电子政务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促进政府效能提升。
通过这些努力,我国电子政务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化电子政务改革将进一步促进政府服务水平的提升,提高政府效能,为建设数字中国、智慧中国提供重要支撑。
【关键词】关键词:电子政务、现状、问题、挑战、对策、发展方向、改革、政务服务水平、政府效能提升。
1. 引言1.1 我国电子政务的现状与问题电子政务是指政府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政务工作的一种形式,是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的重要途径。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迅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我国电子政务的现状是信息化水平不够均衡,城乡数字鸿沟依然存在。
尤其是在偏远地区和农村地区,电子政务建设滞后,部分地区的政府网站更新不及时,政务服务不够便捷,影响了公民和企业的利益。
我国电子政务还存在着信息安全风险和隐私保护问题。
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泄露问题频发,网络安全形势严峻。
政府部门需要加强信息安全意识,健全数据保护制度,确保政务信息的安全和可靠。
电子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也有待提升。
部分政府网站功能单一,用户体验不佳,市民办事需要跑多个部门,浪费了时间和精力。
政府需要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公民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只有深化电子政务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促进政府效能提升,才能更好地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实现信息化和数字化转型。
2. 正文2.1 电子政务发展的背景电子政务是指政府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建设电子化、网络化、数字化的政府服务平台,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和政务管理的一种现代化形式。
浅析我国电子政务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电子政务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引言电子政务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提高政府效能和公众参与度的一种模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电子政务在近年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面临着一些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对我国电子政务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浅析。
一、电子政务的现状分析1. 政府信息化建设进展较快我国政府在信息化建设上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各级政府对电子政务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政府部门纷纷推出各种在线服务平台,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例如在线办理证件、缴纳税费等。
同时,政府信息化建设也提高了政府管理的效能,减少了冗余的人力和资源消耗。
2. 公众对电子政务认知度提高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公众对电子政务的认知度逐渐提高。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习惯在网上办理政务事务,通过在线渠道获取政府提供的各类服务。
这不仅提高了公众的满意度,还减轻了实体窗口的压力,减少了排队等待的时间。
3. 电子政务标准化和互操作性仍存在挑战尽管我国在电子政务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标准化和互操作性仍然是一个挑战。
由于各个地区和部门采用的技术和平台不一致,导致政府信息系统之间缺乏互联互通。
此外,不同地区的政府服务标准和流程也存在差异,给公众办理事务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4. 信息安全问题需重点关注随着电子政务的普及,信息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政府在推动电子政务建设时需要充分考虑数据隐私和网络安全问题,加强信息安全防护措施。
同时,公众也需要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提高网络安全素养。
二、电子政务的发展趋势展望1. 加强政府信息化建设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仍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需要加大投入,提升技术水平。
政府应积极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加强数据共享和互操作性,建立统一标准和规范,促进政府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
2. 加快政务服务的智能化进程随着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政府可以借助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政务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例如利用智能语音识别和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实现政务咨询和办事指导的智能化服务。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及发展对策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及发展对策一、现状分析电子政务是指政府利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手段,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推动政府管理现代化的一种方式。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发展成果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
首先,政府网站建设取得了重要发展,各级政府网站数量逐年增加,内容丰富多样。
其次,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为公民、企业提供了便捷的在线服务。
再次,数字政府建设取得了突破,政府数据开放逐渐推进,数据共享和交换能力得到提升。
2.存在问题尽管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政府网站建设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内容更新滞后等问题,影响了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
其次,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尚未实现全面互联互通,不同平台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交换还存在一定难点。
再次,数字政府建设仍面临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等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二、发展对策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应采取以下对策: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
政府网站应及时更新信息,提供全面、准确的政府工作报告、政策解读等内容,以满足公众的需求。
同时,政府网站还应加强与社会媒体的互动,提高信息传播的效果。
2.推进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各级政府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交换。
建立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推动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提高公民和企业在不同平台之间的便捷度。
同时,加强平台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用户信息的安全。
3.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府数据的开放和共享。
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数据的开放原则和范围。
同时,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4.提升电子政务人材队伍建设加强电子政务人材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具备信息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专业人材。
加强对电子政务人材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同时,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电子政务领域的研究和创新。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分析
1.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历程
1.1我国电子政 务的发展阶段
1.2我国电子政 务整体尚处在 初步发展阶段
我国的信息化建设大概从1982年中央提出应对新技术革命的挑战算起。2008年国务院进行了机构改革,之后 全国各级地方政府也相继开展了政府机构改革,一大批新的领导干部走上了电子政务管理岗位。2011年,许多地 方开展了“十二五”电子政务规划工作,成为政民沟通新的渠道。
3.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趋势
3.1智慧政府将成为 智慧城市的重要内容
3.2云计算技术在电 3.4信息安全将成为 重点内容
“智慧政府”是指利用物联、云计算、移动互联、人工智能、数据挖掘、知识管理等技术,提高政府办公、 监管、服务、决策的智能化水平,形成高效、敏捷、便民的新型政府。“智慧政府”是电子政务发展的高级阶段, 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手段。2012年,将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启动智慧城市规划编制工作,一批经济发达的大 中型城市将进入智慧城市实施阶段。在智慧城市规划和建设内容中,智慧政府将成为重点。政府先行,带动城市 经济、社会领域的智能化。各地智慧政府的规划和建设的重点内容将包括智能办公、智能监管、智能服务、智能 决策等领域。
公众对公共服务要求的提高,直接促进电子政务建设者开始加强信息、业务、服务的整合,实现横向和纵向 业务协同,建立随需应变的政府,提供络化电子服务。移动电子政务发展所需的受众基础和络条件已经具备。 IPHONE、ANDROID等智能手机以及IPAD等平板电脑越来越受到社会公众的青睐。2012年,基于移动智能终端的电 子政务应用将越来越多,移动电子政务将掀起新一轮电子政务发展浪潮。
2.1电子政务基础 建设现状:
2.3创造良好的电 子政务政策法律环
境入手
(1)政府门户站的“媒体”功能已经基本成熟。
电子政务立法现状与对比探析
电子政务立法现状与对比探析一、国外电子政务立法现状(一)美国电子政务立法现状美国是最早提出电子政务理念的国家,也是当前电子政务发展成就最高的国家,其电子政务在上世纪90年代初便开始建设与实施。
美国的电子政务法律体系是伴随着电子政务的发展而发展的,在整个发展过程中,非常注重电子政务法律体系与电子政务发展的协调性,从其电子政务发展至今,美国已出台了一系列的与电子政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例如在计算机与网络安全方面,颁布了《计算机保护法》、《计算机欺诈及滥用法案》、《网上电子安全法案》等;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方面,颁布了《儿童网络隐保护法》、《个人隐私保护法》等;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颁布了《电信法》。
美国与电子政务直接相关的法律是2002颁布的《电子政务实施指南》和《电子政务法》,其中《电子政务法》是当前美国电子政务法律体系中最核心的法律文件,涉及到电子政务从规范立项、建设、实施与维护的全过程,同时还对电子政务相关的信息技术管理与规划进行了立法规定。
该法还明确了各立法机关的立法权限,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利用电子政务系统的管理职能。
为促进该法的顺利执行以及电子政务的健康发展,还以立法的形式对建设电子政务的建设资金进行了规定。
美国针对电子政务构建的法律体系是当前世界上最完善的电子政务法律框架,对电子政务的建设原则、内容、纲要、实施与维护进行了全面规范,在电子政务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美国所构建的电子政务法律框架,其《电子政务法》是整个法律框架的核心,而计算机与网络安全、信息立法是法律框架的基础,而电子商务与知识产权方面的立法是电子政务法律框架的重要补充。
(二)欧盟的电子政务立法欧盟各成员国虽然都构建了属于本国的电子政务法律体系,但基于欧盟架构下,欧盟也制定了许多电子政务建设的政策规范,例如2004年制定的《欧盟范围内向社会公众、商业机构、公共部门提供服务的电子政府计划》,该计划的主要目的是推动欧盟各成员国跨国界的电子政务发展,是当前欧盟指引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规章。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及发展对策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及发展对策一、现状分析电子政务是指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改进政府运行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
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
以下是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现状分析:1. 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向公众提供信息和服务的重要渠道。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已经建设较为完善,涵盖了政府机构、政策法规、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可以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和办理相关业务。
2. 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电子政务平台是整合政府各部门信息系统的综合性平台,旨在提高政府内部工作效率和信息共享。
我国各级政府已经建设了相应的电子政务平台,实现了政府信息的互通互联。
3. 电子政务服务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政府向公众提供了一系列的在线服务,包括在线办事、在线支付、在线咨询等。
这些服务的推出,极大地方便了公众的生活,提高了政府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4. 电子政务安全电子政务安全是电子政务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国政府加大了对电子政务安全的投入,建立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手段,保护了政府信息的安全和公众的权益。
二、问题分析虽然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1. 信息孤岛问题由于各部门信息系统的独立性,导致政府信息孤岛问题严重。
各个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畅,影响了政府工作的协同性和效率。
2. 信息安全问题随着电子政务的发展,信息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政府在信息采集、存储和传输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安全风险,需要加强信息安全保护。
3. 服务质量问题虽然政府提供了一系列的电子政务服务,但仍存在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
有些服务流程繁琐,操作复杂,公众体验不佳。
4. 数字鸿沟问题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数字鸿沟问题突出。
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电子政务服务普及率较低,需要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
三、发展对策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需要采取以下对策:1. 建设统一的信息平台政府应建设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一、电子政务发展现状电子政务指的是政府在运用信息化技术推进政务现代化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信息化进程的加速,目前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 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建设电子政务需要先建设相关的基础设施,例如:网络、服务器、数据库等。
目前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仍面临着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问题,这妨碍了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
2. 政府部门信息化程度不一各级政府机构信息化程度不一,部分政府机构信息化建设滞后,数据繁琐,流程缓慢,导致各项业务无法高效运转,给政府运行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3. 缺乏统一信息制度和标准由于各地政府机构自主开发的信息系统不统一,信息共享平台缺少统一标准,导致信息处理效率低下,同时数据安全方面存在很大隐患。
4. 政务信息公开程度不高政府部门的公开信息程度不高,尤其是行政审批方面的信息公开问题,导致申请者无法熟悉申请流程、不清楚申请材料等,也让当事人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同时也难以保持政府的透明度,降低了政府形象。
二、电子政务建设存在的问题电子政务建设目前存在着一些问题:1. 技术方面问题电子政务建设涉及到多种技术手段,技术应用的可靠性、灵活性、安全性和易用性是重要的考核标准。
当前市场上,一些技术产品较为滞后,开发者的技术水平也参差不齐,导致电子政务建设难以得到有效应用。
2. 数据安全问题政务数据是重要的资产,必须保证安全性。
但是,在政务数据的管理方面,存在着数据量庞大、数据来源混杂、数据价值不稳定、数据安全风险大等问题。
信息泄露和数据安全等问题是长期困扰电子政务安全的问题。
3. 信息共享问题信息共享是电子政务建设的重点,目前我国各地政府机构间信息共享存在着标准不统一和信息平台不互通的问题,在信息共享、整合、交换和应用等关键环节上有待改进。
4. 服务的全面性和人性化问题电子政务建设需考虑到全方位和人性化的服务,特别是对于不方便使用电子设备的社会群体,需要开设便捷的服务通道,使服务更加贴近公众需求。
电子政务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电子政务相关法律问题探讨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电子政务(E-Government)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越来越广泛的采用和推广。
电子政务是指领导机构和公共服务提供者使用信息技术实现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提供等工作的一种现代化方式。
它可以提高领导机构的效率、透明度和质量,进而促进领导的账户公开、预算公开、资产公开等公共治理的透明性。
同时,电子政务还可以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和可靠的信息和服务,促进公民参与民主政治的积极性和信任感。
在电子政务的发展过程中,法律问题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考验。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电子政务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一、电子政务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框架电子政务的发展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框架作为依据和保障。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已经对部分与电子政务相关的领域做出了规定,但整体上还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
因此,应当制定一部综合性的电子政务法律,明确电子政务的法律地位、界定领导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相关行为等。
此外,针对电子政务中涉及到的电子数据、信息安全、个人隐私保护等问题,也应当制定具体的法律规定。
例如,我们应当根据面向公众的电子政务应用的特点,制定与数据质量、数据安全和用户隐私保护相关的法律规定。
二、数据保护与隐私保护问题电子政务需要收集、处理和存储大量社会公共信息和个人信息,因此数据保护和隐私保护问题成为其中十分重要的一环。
保护个人隐私不仅是个人权利的保护,也是维护公共利益的必要手段。
同时保护社会公共信息,可以建立公共治理的透明、公开、高效机制。
对此,我们应该制定面向电子政务的严格的信息安全和数据保护管理规定,明确数据的归属和使用范围等方面的条款,并且要建立完善的审批机制和流程。
此外,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我们还需要进一步规范相关公司、领导机构和个人在电子政务中的行为和责任、加强相关技术手段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改进等方面。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问题及对策浅析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问题及对策浅析人类已逐步进入信息社会,步入知识经济时代,传统的政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因此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特别是先进信息技术,以加快政府信息化进程,发展电子政务是当前政府提高行政效率的必要手段。
所谓电子政务就是政府机构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将其管理和服务的职能转移到网络上完成,同时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重组优化,超越时间、空间和部门分割的制约,向全社会提供高效、优质、规范、透明和全方位的管理与服务。
随着世界各国的电子政务的发展,我国也加紧政府信息化的步伐,各政府职能部门的网络基础建设已初具规模,不同部门的局域网基本搭建完成,有些地区甚至已经形成了城域网的基本雏形。
政府内部通过网络化沟通和信息共享,办公效率大为提高。
虽然近几年我国电子政务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电子信息化基础薄弱以及对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应用成熟度不够,使得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与世界先进水平存在着较大差距。
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1.政府对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的认识不够,存在一定的盲目性,缺乏明确的发展策略。
我国在发展电子政务方面存在不少错误认识。
一种是把电子政务仅仅当作政府部门的计算机化,不重视软件的开发和政府业务流程的整合,而是用计算机系统去模仿传统的手工政务处理模式,结果很多政府部门的计算机设备成为高级打字工具,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另一种是简单地把电子政务等同于政府上网,以为把政府一些政策、法规、条例搬上网络就万事大吉,不能结合本部门业务选择出切实为社会公众服务、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切入点,仍停留在低水平的重复建设。
另外,对电子政务项目投资多少、如何运行等情况思路不清,提出的资金需求有的不切实际。
2.电子政务的发展存在重硬件建设轻开发使用、重电子轻政务的现象不少领导者只是把电子政务当成一种新技术,以为只要投资,有了硬件设备就算建成电子政务。
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电子政务发展的现状及在建设上存在的问题政府的信息化建设是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普及,一个全球性的信息社会正在逐步形成,为满足新环境下行政管理现代化的发展需求,世界各国都已将电子政务列入了政府的政治议程。
1、电子政务的概念关于电子政务(Electronic Government),国内外有多种多样的提法,如电子政府、政府信息化、数字政府、电子网络政府等。
这些提法是从不同的视角对电子政务的含义做出概括,它们有着许多相同、相近之处。
目前,电子政务的概念还处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
从政府的职能和作用来看,在浅层次上,电子政务就是指政府在公共管理和服务等政务工作中,全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进行办公、管理和开展为社会提供各种公共服务的一种治理方式;在深层次上,电子政务实质上是对工业时代政府形态的一种改造,是利用信息技术和其他相关技术来构造更适合以互联网为主要特征的信息时代的政府结构和运行方式。
具体的讲,电子政务就是政府机构应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将政府管理和服务通过网络技术进行集成,并对政府需要的和拥有的信息资源进行有效地开发和管理,同时改进、优化政府的组织结构、业务流程和工作方式,以打破时间、空间和部门分割的制约,从而加强政府业务运作的有效监管,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决策质量、调控能力、廉洁程度,节约行政开支,全方位地向社会提供高效、优质、规范、透明的管理和服务。
电子政务系统就是基于网络的符合Ineternet技术标准的面向政府机关内部、政府机关之间、企业以及社会公众的综合信息服务和信息管理系统。
基于电子政务的概念,我们可以总结电子政务的如下四点含义:①必须借助现代信息技术、通信与网络技术,同时离不开信息基础设施和相关的软件技术发展的支撑。
②电子政务的切入点是政务信息管理,处理的是与行政管理有关的公共事务。
③不是将传统的政府管理和运作简单地搬上互联网,而是要对现有的政府组织结构、运行方式、行政流程进行重组和再造,使其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加强对政府业务运作的监管,使其更加有效地运行。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及发展对策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及发展对策一、现状分析电子政务是指政府利用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和其他信息通信技术,提供公共服务、管理公共事务、推进政府管理的一种方式。
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1. 电子政务的普及率相对较低尽管我国电子政务的普及率有所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一方面,部份地区和群体对电子政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较低,缺乏使用电子政务的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在推进电子政务方面的投入和力度不够,导致电子政务的普及和应用受限。
2. 电子政务服务的质量有待提高虽然我国政府在推进电子政务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电子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部份政府网站和电子政务平台存在信息不许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另一方面,电子政务服务的便利性和用户体验有待提升,部份电子政务平台的界面设计和功能设置不够人性化,用户操作复杂。
3. 电子政务安全问题亟待解决随着电子政务的发展,信息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电子政务平台的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系统安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方面,黑客攻击、数据泄露等安全事件频发,给电子政务的发展带来了风险;另一方面,电子政务平台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技术手段相对滞后,存在安全漏洞。
二、发展对策为了促进我国电子政务的健康发展,需采取以下对策:1. 提高电子政务的普及率政府应加大对电子政务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电子政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同时,加强对农村地区和老年人群体的培训和指导,提升他们使用电子政务的能力。
此外,政府应加大对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的投入,提升网络覆盖范围和质量,为电子政务的普及提供有力支撑。
2. 提升电子政务服务的质量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电子政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更新。
同时,政府应加强对电子政务平台的用户体验研究,优化界面设计和功能设置,提升用户的满意度和便利性。
此外,政府还应积极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提升电子政务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浅析电子政务现状及发展前景
浅析电子政务现状及发展前景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尽快建立办事效率、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电子政务,促进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已成为政府适应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和前提。
电子政务是政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背景下,综合运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和现代数字技术,以提高政府办公效率和透明度,实现协同工作、信息共享和决策支持为目标,将政府的信息发布、管理、服务、沟通功能向互联网上转移的系统解决方案,实现在互联网上建立起开放的交互式管理和服务系统,向全社会提供高效优质、规范透明和全方位的管理和服务,同时,实现政府内部自动化、无纸化办公,实现办公现代化、业务规范化、信息资源化、决策科学化,树立高效、廉洁、公正、开放的政府形象。
一、电子政务及其发展现状(一)电子政务的概念运用计算机、网络和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空间和部门分隔的限制,建成一个精简、高效、廉洁、公平的政府运作模式,以便全方位地向社会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与服务。
(二)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及其初步成效1、国外电子政务的发展现状及其初步成效美国、英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的电子政务代表了全球电子政务的最高水平,进入了电子政务发展的高级阶段。
但由于各国国情不同,电子政务所采取的措施和发展的侧重点也不一样。
下面,以美国、加拿大、英国、新加坡为例来说明电子政务在国外的发展情况。
①美国。
美国是电子政务的先驱,也是被公认的政府网站健得最成熟,电子政务开展得最彻底的国家。
早在1994年,美国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小组提出“政府信息技术服务的远景”的报告,强调美国应建立注重公民服务导向的服务型政府。
2002年底,布什总统签署了“电子政务法”,建立了“电子政府专项基金”,并建立了专门的协调机构-总统管理委员会,经过多年实践,美国政府在法律、组织机构、资金渠道及思想意识上形成电子政府全面的信息资源体系和较为完整的电子政府管理体系,使美国的电子政务真正走上了正轨。
我国电子政务法律规范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我国电子政务法律规范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电子政务是指政府机构运用现代网络通信技术与计算机技术,将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通过精简、优化、整合、重组后在互联网上实现,以打破时间、空间以及条块分割的制约,从而加强对政府业务运作的有效监管,提高政府的科学决策能力,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廉洁的一体化管理服务。
l 我目电子政务法律规范发展历史与现状分析(1)历史回溯:电子政务相关法律规范发展阶段。
电子政务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是伴随着电子政务的发展而展开的,因此我国电子政务的法制化进程也和电子政务的发展进程一样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电子政务的兴起到1999年的起步阶段。
这一时期,我国的电子政务正处于探索和研究阶段,更多关注“电子化”的问题而非“政务”。
当时陆续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电信条例》、《互联网服务管理办法》以及《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初步建立起了电信行业管理法律体系、瓦联网网络管理法律体系、信息产业促进政策体系以及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
当时的立法明显偏重于解决因互联网产生的技术层面的问题,且立法阶位较低。
第二个阶段是从2000年开始至今的逐步发展阶段。
这一阶段,随着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组建及“十五”规划目标的提出,我国在电子政务方面的立法也开始出现了发展的趋势。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较高阶位的相关立法对电子政务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如《电子签名法》规范了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为网络行政行为的可行性奠定了基础;《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等,都从法律的高度对电子政务的认可和推进。
二是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电子政务直法活动很活跃。
如新的婚姻登记方式增加了很多与信息化有关的措施;《企业登记程序规定》也在其第六条中做出相关规定;《深圳击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办法》、《天津市电务管理办法》等也相继出台,其中后者比较系统地从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数据库建设、政务信息交换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安全、应急处理、知识产权、相关方的责任等几个方面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是比较全面地规范电子政务的地方性法规,在我国电子政务立法上有相当的意义。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及发展对策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及发展对策一、现状分析电子政务是指政府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供在线服务、实现信息共享、提高行政效率的一种行政管理模式。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经历了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 硬件设施建设滞后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中的硬件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尤其是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虽然我国的互联网普及率较高,但在一些农村地区和偏远地区,网络覆盖仍存在较大的差距。
此外,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还存在一定的困难,这也制约了电子政务的发展。
2. 信息安全问题亟待解决随着电子政务的发展,信息安全问题愈发突出。
政府部门的信息系统容易受到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侵扰,这对政府的稳定运行和信息安全造成了威胁。
此外,个人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这需要政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3. 服务水平有待提高虽然我国的电子政务服务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服务水平仍有较大差距。
一些政府网站的信息更新不及时,办事流程繁琐,用户体验不佳等问题仍然存在。
此外,部分政府部门对于电子政务的推广和应用意识不足,导致电子政务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有限。
二、发展对策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行政效率,需要采取以下对策:1. 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政府应加大对电子政务硬件设施的投入,提高网络覆盖率和带宽,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和偏远地区的网络建设方面要加强。
同时,政府部门之间应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的建设,推动政府各部门间的信息互通。
2. 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政府应加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的建设,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政府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和监控。
同时,加强对个人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的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提高公众对电子政务安全的信任度。
3. 提高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电子政务服务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要加强对政府网站的维护和更新,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及发展对策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及发展对策一、现状分析电子政务是指政府利用信息与通信技术,提供高效、便捷、透明的公共服务,促进政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 信息化水平不均衡虽然我国在信息技术领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在电子政务方面,各地区之间的差异较大。
一些发达地区的电子政务系统已经相对完善,而一些欠发达地区的电子政务发展滞后。
2. 服务能力有待提升虽然我国政府在建设电子政务平台上投入了大量的资源,但是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一些政府网站的服务内容不够丰富,用户体验较差,导致公众对电子政务的认可度不高。
3. 安全风险存在随着电子政务的发展,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政府网站和电子政务平台面临着黑客攻击、信息泄露等风险,这对政府的形象和公众的信任度造成为了一定的影响。
二、发展对策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首先,要加大对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的投入。
包括网络建设、数据中心建设、信息安全设施等。
惟独建立起稳定、安全的基础设施,才干支撑起电子政务的顺利运行。
2. 提升服务能力政府应该加强对电子政务平台的运营和管理。
要提供丰富的服务内容,提高用户体验。
政府网站应该提供便捷的在线办事服务,让公众可以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办理各种事务,减少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消耗。
3. 加强安全保障为了保护政府网站和电子政务平台的安全,政府应该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包括建立完善的安全策略和措施,加强对系统的监控和防护,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种安全威胁。
4. 推动信息共享政府各部门之间应该加强信息共享,打破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
通过共享信息,可以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减少重复劳动,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5. 加强人材培养为了推动电子政务的发展,政府需要加强对相关人材的培养和引进。
包括培养网络安全专业人材、信息技术人材等。
惟独拥有一支专业的队伍,才干更好地推动电子政务的发展。
我国电子政务立法现状及发展建议
行政与法制我国电子政务立法现状及发展建议张 寒 随着各国电子政务的迅速发展,电子政务的立法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根据2006年电子政务蓝皮书《中国电子政务发展报告NO.3》的定位,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
在“十一五”时期,将逐步由办公自动化与政务信息上网阶段向业务信心化与网上政务阶段过渡。
尽管我国的电子政务处于初级阶段,但发展势头迅猛,相比较之下相关立法显得较为滞后。
要发展完善的电子政务,必须制定适应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特点和实施阶段的电子政务专门法律法规,以推进政府信息化的进程,引导和保障电子政府向廉洁、高效、健康的方向发展。
一、我国电子政务立法现状及其不足自我国于20世纪末开始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以来,已取得了很大成绩并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有关电子政务的立法层次越来越高。
2002年出台了《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直接推动了我国新一轮的政府信息化热潮,对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发挥了较大的指导作用。
但由于该意见是在我国电子政务建设起步阶段出台的,其重点是规范一些重要行业的信息化建设,而忽视了处于重要地位的政府门户网站的重要性,这不能不说是它的不足。
2003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行政许可法》同样是我国电子政务立法领域的一件大事。
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最早站在法律的高度对电子政务予以认可的规范。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推行电子政务,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与其他行政机关共享有关行政许可信息,提高办事效率。
”但我们也要看到,《行政许可法》对电子政务的规定过于原则,并不是一部专门规范电子政务的法律。
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是我国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它首次肯定了电子签名与文本签名的同等效力,并明确电子认证服务市场准入制度,保障电子交易安全。
我国电子政务立法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电子政务立法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电子政务是现代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中推广应用而产生的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是当代政府管理创新的主要方面。
近年来,随着全球信息化步伐加快,我国电子政务应用不断深入,其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
因此,加强对我国电子政务立法问题的研究,认真分析我国电子政务立法现状,系统总结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对推动我国电子政务持续、健康发展和促进我国信息化水平的快速提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我国电子政务立法现状从世界范围看,各主要发达国家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促进本国电子政务发展的法律法规。
如英国2001年5月通过的《电子通信法》,确立了数字签名的法律地位;新加坡制定了《信息安全指南》、《电子认证安全指南》,为其电子政务发展在法律上提供了依据;美国目前已形成以《电子政府法》为核心的较为完善的电子政务法律体系。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电子政务发展起步较晚,其相应的立法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先后出台了一些与规范电子政务发展有关的法律法规。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与电子政务发展和建设的关系可归纳为4类[1]:(1)计算机法,主要是有关计算机系统安全和保密的法律规范以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法,如《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
(2)互联网法,主要是针对国际互联网的接入、安全、设施、经营以及主管部门等事项做出规定,如《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互联网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域名注册暂行规定》等。
(3)信息法,主要是有关政府信息化的法律和规章,如《北京市政务和公开服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等。
(4)政务公开法,主要是对政府有关业务流程和政策制定、执行及结果的公开,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草案)》、《行政许可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
总体上说,我国电子政务立法还处于“无纲领性立法、无确定立法规则、无有效的立法评价及监督机制”的三无状态[2],现有法律法规的法律效力层次低,规章占大多数,至今我国尚未出台关于电子政务的纲领性立法以及明确的立法规则,更不用说评价及监督机制。
我国电子政务立法现状及发展建议
行政与法制我国电子政务立法现状及发展建议张 寒 随着各国电子政务的迅速发展,电子政务的立法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根据2006年电子政务蓝皮书《中国电子政务发展报告NO.3》的定位,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
在“十一五”时期,将逐步由办公自动化与政务信息上网阶段向业务信心化与网上政务阶段过渡。
尽管我国的电子政务处于初级阶段,但发展势头迅猛,相比较之下相关立法显得较为滞后。
要发展完善的电子政务,必须制定适应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特点和实施阶段的电子政务专门法律法规,以推进政府信息化的进程,引导和保障电子政府向廉洁、高效、健康的方向发展。
一、我国电子政务立法现状及其不足自我国于20世纪末开始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以来,已取得了很大成绩并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有关电子政务的立法层次越来越高。
2002年出台了《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直接推动了我国新一轮的政府信息化热潮,对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发挥了较大的指导作用。
但由于该意见是在我国电子政务建设起步阶段出台的,其重点是规范一些重要行业的信息化建设,而忽视了处于重要地位的政府门户网站的重要性,这不能不说是它的不足。
2003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行政许可法》同样是我国电子政务立法领域的一件大事。
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最早站在法律的高度对电子政务予以认可的规范。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推行电子政务,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与其他行政机关共享有关行政许可信息,提高办事效率。
”但我们也要看到,《行政许可法》对电子政务的规定过于原则,并不是一部专门规范电子政务的法律。
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是我国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它首次肯定了电子签名与文本签名的同等效力,并明确电子认证服务市场准入制度,保障电子交易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子政务法律法规现状浅析2014年12 月31日电子政务法律法规现状浅析摘要随着各国电子政务的迅速发展,电子政务的立法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根据2006年电子政务蓝皮书《中国电子政务发展报告 N O.3》的定位,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
尽管我国的电子政务处于初级阶段,但发展势头迅猛,相比较之下相关立法显得较为滞后。
要发展完善的电子政务,必须制定适应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特点和实施阶段的电子政务专门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国内外的电子政务法律作简要介绍,并提出相应的完备建议及总结出国外电子政务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以推进政府信息化的进程,引导和保障电子政府向廉洁、高效、健康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电子政务、国内外立法现状、启示、立法建议目录论文总页数:共10 页1引言 (1)1.1研究背景 (1)1.2问题介绍 (1)2我国电子政务法律规范的构建 (1)2.1我国完善电子政务法律规范的必要性 (1)2.2我国电子政务立法现状 (2)2.2.1 网络安全 (2)2.2.2网络管理 (2)2.2.3网络服务 (2)2.2.4网络域名管理 (2)2.2.5部门法规 (2)2.2.6地方法规 (2)2.3我国电子政务法律体系完善的建议 (3)3国外的电子政务法律简介 (3)3.1国外的电子政务法律概况 (3)3.2对我国的启示 (3)4结论 (4)参考文献 (5)致谢 (6)评分标准 (7)1引言1.1研究背景电子政务即运用计算机、网络和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空间和部门分隔的限制,建成一个精简、高效、廉洁、公平的政府运作模式,以便全方位地向社会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与服务。
相对于传统行政方式,电子政务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其行政方式的电子化,即行政方式的无纸化、信息传递的网络化、行政法律关系的虚拟化等。
电子政务使政府工作更公开、更透明电子政务使政务工作更有效、更精简电子政务为企业和公民提供更好的服务电子政务重构政府、企业、公民之间的关系,使之比以前更协调,便于企业和公民更好地参政议政。
电子政务的发展需要技术、经济、观念和法律环境的配置。
作为发展电子政务的基础环境之一,法律对电子政务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保障和规范作用。
完善的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是电子政务发展的必要条件和有力保障,由于电子政务的工作流程和业务内容可能涉及政府和国家的机密,所以对电子政务安全的实施和保障必须以法律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为电子政务的实施和运行提供行为准则,为全民提供一个共同遵守的规约,保障守法者和依法者的权益,同时对违法者和犯法者形成威慑。
1.2问题介绍我国的电子政务起步较晚,故我国的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落后于发达国家,了解我国的电子政务法律体系现状和国外的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对我国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是有益的。
我们应当在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推进电子政务的健康发展。
2我国电子政务法律规范的构建2.1我国完善电子政务法律规范的必要性目前我国电子政务发展面临立法滞后、立法粗放、部门立法及法律体系缺乏整合等方面的问题,迫切需要及时解决。
因此应该加强法律层面的制度创新。
1.完善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是依法行政的需要为了防止行政恣意妄为从而威胁公民主权和公众权益,必须通过法律来指导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
2.完善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是保护信息安全的需要3.完善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是避免重复建设和信息孤岛的需要4.完善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是保障电子政务建设资金的需要5.完善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是明确法律地位和效力的需要6.完善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是优化电子政务发展环境的需要2.2我国电子政务立法现状20世纪90年代,中国开始出台关于网络的法规,主要涉及知识产权、网络安全、网络管理、网络服务及网络域名管理等方面。
2.2.1 网络安全1994年2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这是中国第一部计算机信息安全法规。
1997年12月30日国务院批准、公安局颁布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该办法加强了对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和管理。
200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系统总结了网络违法和犯罪的典型行为,具有重大意义。
2.2.2网络管理1997年5月20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12月8日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又根据该规定审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以利于国际联网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2.2.3网络服务随着电子政务的发展,各种网络服务也相应的出现,未来规范服务秩序,提高服务质量,相关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
2000年9月25日信息产业部发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互联网服务作了详细的分类。
2001年10月8日国家信息产业部发布第三号令《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界定了电子公告的内容。
2002年8月1日生效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
2.2.4网络域名管理由于我国域名设置方面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规定,各地政府网站的域名各式各样,另外还有各种利用域名犯罪等情况。
鉴于此种情况,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了相关规定和解决办法。
1997年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2002年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等,为互联网域名注册或使用而引发的争议提供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和负责机构。
2.2.5部门法规信息产业部制定颁布了二十多个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
如《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等,为我国电子政务的技术基础建设和网络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2.2.6地方法规为了配合国家法规的实施,推动各地电子政务的发展,保障电子政务健康运行,提高政府公共管理水平,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已有许多城市根据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了一些地方法规。
2.3我国电子政务法律体系完善的建议电子政务是高科技和线代行政管理及法律的结合。
电子政务的顺利开展,现代技术是其不可缺少的技术前提和物质基础。
现代行政管理的理念意识是电子政务的精神实质和精神基础,行政管理功能和技术的提高则以法律为保障。
没有电子政务的相关法律,电子政务的行政管理和技术配置则无法可依,不利于我国电子政务水平的提高。
因此提出以下建议推荐电子政务法律建设。
1.构建信息公开法律体系2.制定纲领性电子政务法律3.加快有关电子商务法规的建设4.加快对电子证据法律地位的认证5.网上个人隐私保护法规6.网上知识产权保护法规7.电子政务责任法规8.电子法务的建立3国外的电子政务法律简介3.1国外的电子政务法律概况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是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分别在政务和商务两个领域中的运用。
梁祝额不仅具有相同的技术基础,同时在理论基础上也有很多相似之处,因此亮着法律问题也有不少重复的地方,在实践中,许多关于电子商务的法规条文也是适用于电子政务的。
从发展历程来看,电子商务无论是在实践上还是立法方面都为电子政务的发展提供了许多可以借鉴的东西。
在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法规中,在国际上影响较大的有:《欧盟电子商务倡议》《全球电子商务框架》1996年12月16日联合国颁布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和2000年颁布的《电子签名统一规则》、欧盟的《关于内部市场中与电子商务有关的若干法律问题的指令》和《电子签名统一框架指令》、美国的《国际和国内电子商务签章法》和《2002年电子政务法》、德国1997年的《信息与通信服务法》、新加坡1998年的《电子交易法》、俄罗斯1995年的《俄罗斯联邦信息法》等。
3.2对我国的启示尽管各个国家立法的基础和环境不同,但他们在电子政务立法、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建设方面还是有一些共性,对我国有这样几点借鉴和启示:1.政府对电子政务立法的高度重视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国情并不相同,其电子政务建设也是各有特点,但政府在电子政务的建设过程中都很注重电子政务法律环境的建设。
2.注重立法过程的渐进性和开放性尽管发达国家都很重视电子政务的法律环境建设,但对于电子政务的立法并没有采取一步到位的方式,而是根据电子政务发展的状况、客观要求和实际情况等逐步建设,不断修正和完善。
同时注重立法的开放性。
3.重视电子政务立法和其他法律的相互补充由于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立法在技术标准体系、网络结构、社会信用体系以及业务应用流程方面存在趋同性,因而必须重视电子商务法律建设对电子政务立法的启示和借鉴作用,推进二者相互支持,共同进步。
4结论政府作为信息资源的最大拥有者,理应成为信息社会的中心节点。
对内,推动政府信息化,可以增强政府的服务水平,实现资源共享,调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对外,电子政务可以开启与国际合作的新领域,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WTO的大势所趋,为加强我国与国际社会各方面进行广泛合作开启了方便之门。
电子政务成为推动国家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建设电子政府,开展电子政务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随着各国电子政务的迅速发展,电子政务的立法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
尽管我国的电子政务处于初级阶段,但发展势头迅猛,相比较之下相关立法显得较为滞后。
电子政务的顺利开展,现代技术是其不可缺少的技术前提和物质基础。
现代行政管理的理念意识是电子政务的精神实质和精神基础,行政管理功能和技术的提高则以法律为保障。
没有电子政务的相关法律,电子政务的行政管理和技术配置则无法可依。
要发展完善的电子政务,必须根据我国国情,结合实际和国外的经验制定适应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特点和实施阶段的电子政务专门法律法规。
以推进政府信息化的进程,引导和保障电子政府向廉洁、高效、健康的方向发展。
完善电子政务相关立法任重而道远。
这需要我们紧跟国情,结合实践,借鉴国外经验逐步构建起电子政务法律体系,并不断完善,最终使电子政务立法能跟上实践的步伐,并为电子政务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支持。
参考文献[1]杨路明,《电子政务》,电子工业出版社,2010年第2版[2]赵国俊,《电子政务》,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年版[3]汪玉凯,于施洋:电子政务法律环境,电子政务,2005年第02期[4]李米龙,电子政务相关法律问题探析,法制与社会,2010年26期。
[5]曹慧敏,翁国民:中美电子政务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比较,行政与法,2006年02期[6]阿拉木斯,我国电子政务的政策法律架构,信息网络安全,2006年07期[7]王元放,新加坡电子政务建设经验及对我国的成功启示,电子政务,2007年11期[8]吕晓阳,谭共志,《电子政务理论与应用》,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9月[9]徐双敏,《电子政务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10]中国合肥门户网,《解决问题:比较电子政务法律制定的经验》,2007年04月17日, /n1070/n304559/n311416/n316398/4399868.html[11]齐爱民,张万洪,《电子化政府与政府信息公开法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6月[12]河南旅游政务网,《完善我国电子政务政策法律体系》,2008年11月11日,/Gov/dzzw/110901213.shtml致谢本文是在刘奇欣老师的热情关心和指导下完成的,他在课堂上的讲解使我受益匪浅,对顺利完成本课题起到了极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