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建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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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油田建设实施方案

数字油田建设实施方案

数字油田建设实施方案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数字化技术已经渗透到了各个行业,包括石
油行业。

数字油田建设实施方案是指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数字化
手段来提高石油勘探、生产、管理和运营效率的一种新型技术方案。

数字油田建设实施方案的推行将极大地提高石油行业的生产效率,
降低成本,提高安全性和环保性,对于石油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
重要意义。

首先,数字油田建设实施方案将提高石油勘探的效率。

传统的石油
勘探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而且效率低下。

而利用数字化技术,
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和模拟,快速准确地找到潜在的油气资源,大大
提高了勘探的效率。

其次,数字油田建设实施方案将提高石油生产的效率。

通过数字化
技术,可以实现对油田的实时监测和控制,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提高了生产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此外,数字油田建设实施方案还可以提高石油管理和运营的效率。

通过数字化技术,可以实现对石油生产数据、设备状态等信息的实
时监控和分析,帮助管理者更好地了解油田的运行情况,及时做出
决策,提高了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总之,数字油田建设实施方案对于石油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可以提高石油勘探、生产、管理和运营的效率,降低成本,提高安全性和环保性,推动石油行业向着更加智能化、高效化、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迈进。

因此,应该加快推动数字油田建设实施方案的实施,为石油行业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称建设单位)的境内项目管理。

集团公司及建设单位控股公司的境内项目管理,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办法。

境外项目及国内对外合作项目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包括集团公司投资新建、改建及扩建的油气田地面、炼油化工、油气储运、加油(气)站、建构筑物等(详见附件)。

第四条项目管理应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突出质量和效益,强化风险控制,积极推广标准化设计、规模化采购、工厂化预制、模块化建设,充分应用集团公司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项目管理(EPM)系统,优选承包商和供应商,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集团公司对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定,督促相关部门和专业分公司履行项目管理相关职责。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权限和职能分工履行项目管理与监督职责。

第六条专业分公司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标准规范;(二)负责权限范围内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及专项技术方案审批;(三)负责一类、二类项目管理手册备案管理和执行检查;(四)组织、指导、监督建设单位办理项目专项评价和核准、备案手续并获取所需支持性文件;(五)初审提前采购计划,审查引进设备技术方案、引进设备清单,审批或会签权限内招标方案、招标结果和可不招标事项;(六)审批一类、二类项目总体部署及开工报告;(七)指导、监督项目质量、健康安全环保(HSE)、进度、投资和风险控制等工作;(八)组织审查和审批一类、二类及专业分公司指定项目试运行投产方案,负责协调落实试运行投产所需资源;(九)组织一类、二类项目竣工验收;(十)集团公司总部授权管理的其他事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项目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治理规定(2010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治理,提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工期、质量、投资和安全环保目标的有效操纵,习惯现代化企业治理需要,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要紧包括项目的前期治理、组织治理、施工治理、投资治理、投产试运行治理、竣工验收治理、HSE治理等内容。

第三条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建设程序,认真做好前期治理、工程实施、试运投产、竣工验收等各时期的治理工作。

第四条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治理方法》(试行)(中油计[2010]10号)文件规定,依据项目性质和规模,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项目。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的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股份公司授权治理的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也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项目前期治理第六条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按类别分为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项目、老油气田改造工程项目、系统工程项目等。

项目前期工作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治理方法》(试行)(中油计[2010]10号)实行分类与分级治理。

第七条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的分级治理:一类项目由所属油气田分(子)公司组织预审,上报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初审,集团公司规划打算部组织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集团公司常务会审批。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批后,如无重大变化,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直截了当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二类项目由所属油气田分(子)公司组织预审,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和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由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初审,集团公司规划打算部或有关部门组织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

三类项目由所属油气田分(子)公司组织初审,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组织审批,审批文件报集团公司规划打算部备案。

中石油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建设规定

中石油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建设规定

中石油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建设规定前言为加强中石油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建设管理,提高工程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一、规定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中石油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化建设,确立数字化建设目标,统一标准和规范,提高工程质量、效率和安全性,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石油油气田地面工程的数字化建设,包括数字工场、数字化采集、数字化巡检、数字化调度、数字化监控等。

三、数字化建设目标1.提高数字建设水平,实现安全、高效、节能的生产模式。

2.提升数字技术的应用价值,提高工作效率。

3.提高信息化水平,推进中石油油气田地面工程的智能化。

四、数字化建设标准1.采用国家现有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

2.在数字建设过程中,应加强标准化工作,确保各项指标稳步优化。

3.各油气田应根据矿山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油气田数字化建设标准。

五、数字化建设规范在数字化建设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建设规范:1.采用模块化建设方式,模块之间可独立使用。

2.建设方案应考虑设备的升级和替换,保证系统的可维护性、可扩展性和可靠性。

3.应考虑设备的预警和故障排查机制,保证系统的高效、稳定运行。

4.在设备调试、系统集成、数据计量等方面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六、数字化工程管理数字化工程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差异化管理。

2.数据保护。

3.项目进度管理。

4.风险管理。

5.质量管理。

6.智能化运维管理。

七、数字化建设实施步骤数字化建设包括以下实施步骤:1.需求分析和方案设计。

2.设备选型和采购。

3.系统集成和调试。

4.功能运行和检验。

5.数据采集与应用。

6.运维保障。

八、数字化建设风险管理1.成本风险。

2.技术风险。

3.管理风险。

4.安全风险。

九、数字化建设保障措施1.建立健全数字化建设管理组织机构和责任制度。

2.开展数字化建设培训。

提供全面、系统、实用的数字化建设培训,提升工程技能和数字化水平。

油勘函225- 附件1: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报告管理规定

油勘函225- 附件1: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报告管理规定

附件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报告管理规定(2010年修订版)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坚持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做好工程建设准备工作,严格开工报告审查,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中石油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规模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下列项目必须具有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以下简称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批准的开工报告或经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授权委托油气田分(子)公司批准的开工报告后,方能开工建设。

(一)新增油田产能规模在20万吨/年以上(含20万吨)地面建设项目;新增气田产能规模在10亿方/年以上(含10亿方)地面建设项目。

(二)投资规模在5亿元以上的新、改、扩建油气田地面工程项目和油气集输、处理、油气管道、油气储运设施等系统配套项目。

(三)规模和投资小于以上规定,但发展潜力大,有望形成较大规模或对区域发展、技术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工程项目。

(四)其它特殊情况、对股份公司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报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审批开工报告的地面建设项目。

第三条地面建设项目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批复;(二)工程的安全评价及环境影响评价已经完成;(三)项目投资计划已经下达;(四)已办理工程征(用)地、管道走向许可、供电、供水等相关协议,已办理消防建审手续;(五)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或EPC总承包单位)、监理和检测等单位已签订工程施工(或EPC总承包)、监理、检测合同及HSE合同;(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按程序成立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部,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专业人员配置满足项目需要;(七)已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八)施工图已经发放到相关单位,并已完成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九)已经制定、落实建设项目实施总体部署、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计划、监理规划及细则、质量监督计划书;工程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进驻现场,施工机具运抵现场;(十)已全部落实健康、安全、环境作业计划书、指导书等各项开工措施;(十一)工程物资已经进场,并经报验合格,数量能够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十二)施工现场实现水、电、路、信畅通,场地平整,即达到“四通一平”的要求。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项目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治理规定(2010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治理,提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工期、质量、投资和安全环保目标的有效操纵,习惯现代化企业治理需要,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要紧包括项目的前期治理、组织治理、施工治理、投资治理、投产试运行治理、竣工验收治理、HSE 治理等内容。

第三条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建设程序,认真做好前期治理、工程实施、试运投产、竣工验收等各时期的治理工作。

第四条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治理方法》(试行)(中油计[2010]10 号)文件规定,依据项目性质和规模,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项目。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的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股份公司授权治理的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也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项目前期治理第六条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按类别分为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项目、老油气田改造工程项目、系统工程项目等。

项目前期工作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治理方法》(试行)(中油计[2010]10 号)实行分类与分级治理。

第七条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的分级治理:一类项目由所属油气田分(子)公司组织预审,上报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初审,集团公司规划打算部组织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集团公司常务会审批。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批后,如无重大变化,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直截了当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二类项目由所属油气田分(子)公司组织预审,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和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由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初审,集团公司规划打算部或有关部门组织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

三类项目由所属油气田分(子)公司组织初审,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组织审批,审批文件报集团公司规划打算部备案。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诚实守信,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抢险救灾和临时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和炼油化工检维修作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股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规定。

境外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按照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销售和炼油化工等石油石化专业工程项目以及矿区建设等其他工程项目。

第四条集团公司质量与标准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3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量的综合管理与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制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相关规定;(二)组织和指导所属企业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检查体系运行情况;(三)负责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业务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各监督站(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四)组织集团公司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管理,掌握质量动态;(五)归口管理工程建设重要产品、设备驻厂监造工作;(六)协调处理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外部用户、专业分公司之间发生的重大工程质量纠纷,组织调查处理特大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分公司的工程质量事故。

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实施细则;(二)对归口管理企业建立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运4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行情况进行检查、评审和审核,促进体系不断完善并有效运行;(三)组织对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对工程质量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掌握质量动态;(四)按照集团公司投资管理权限,负责在(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审查(批)、竣工验收等环节中,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五)组织协调处理本专业范围内的重大工程质量纠纷,组织调查处理本专业内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参与相关特大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六)集团公司授权的其他有关管理工作。

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化建设标准探索

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化建设标准探索
4 2 一 ■ 技术交流

石 油 和 化工 设备
2 01 4 年 第1 7 卷
油气 田 地面工程数字化建设标准探索
何毅 ,夏政 ,张箭啸 ,王博
( 话安长庆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 西安 7 1 0 0 1 8 )
[ 摘 要】 本文从 标准化 工作机制创新 出发 ,借鉴长庆油 田标准化数字化建设 成果 ,对 油气田地 面工程数 字化建设 中标准化 理念 ,从原理 、方法等方面进行 了探 讨 ,认为油 田气地 面工程数 字化建设 实施标准化是是建设智 能化 油气田的重要抓 手,
注水 站 、供水 站等 油气生 产 处理环 节 。
1 . 2 . 1以标 准 化 设计 为基 础 ,统 一生 产运 行 数据 采 集 点 通 过 对 超 低 渗 透 油 田 的 流 程 分 析 , 优 化 站 场 工 艺 技 术 , 统一 工 艺 流 程 、设 备选 型 、配 套 建
前 端 是 油 田数 字 化 建 设 的基 础 , 以基 本 生 产 单 元 过 程 控 制 为 核 心 , 以站 ( 增 压 点 、集 气 站 、
1 . 1统一 数字化 建 设 的功能架 构和 业务 需求 长 庆 油 田数 字 化 建 设 总 体 框 架 以 “ 三 端 、 五
系 统 、三 辅 助 ”架 构 ,按 照 “ 站 场 监 控 中心一 区 域 生 产 管 理 中 心一 采 油 厂 一 油 田公 司 ”管 理 流程 建设。 1 . 1 . 1 前端
配 套 了企业 资源 计划 系统和 管理信 息 系统 。
1 . 2统 一数字 化建 设 的数据 流 油 田数字 化 建 设 的数 据 流 信 息 , 根 据 油 田生 产 管 理 实 际 , 主要 涉 及 井 、站 生产 运 行 数 据 采 集 与 控 制信 息 ,包 括 视 频 、语 音 信 息 ,可 全 部 或 部 分 采 集 并选 择相 关 的控 制 功 能 。长庆 油 田生 产 数 据 流 主 要包 括 井 场 、计 量 问、接 转 站 、联 合 站 、

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2010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工期、质量、投资和安全环保目标的有效控制,适应现代化企业管理需要,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主要包括项目的前期管理、组织管理、施工管理、投资管理、投产试运行管理、竣工验收管理、HSE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建设程序,认真做好前期管理、工程实施、试运投产、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试行)(中油计[2010]10号)文件规定,依据项目性质和规模,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项目。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的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股份公司授权管理的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也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项目前期管理第六条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按类别分为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项目、老油气田改造工程项目、系统工程项目等。

项目前期工作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试行)(中油计[2010]10号)实行分类与分级管理。

第七条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的分级管理:一类项目由所属油气田分(子)公司组织预审,上报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初审,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组织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集团公司常务会审批。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批后,如无重大变化,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直接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二类项目由所属油气田分(子)公司组织预审,上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由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初审,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或相关部门组织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

三类项目由所属油气田分(子)公司组织初审,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组织审批,审批文件报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备案。

四类项目由所属油气田分(子)公司组织审批,审批文件报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备案。

中石油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建设规定

中石油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建设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化建设规定(试行)2011-12-08发布2011-12-08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发布前言为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工业转型升级”精神,“十一五”期间,各油气田结合生产实际,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油气田数字化建设与应用的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

“十二五”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油”)建设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的重要五年,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其它技术的逐渐成熟,全面启动油气田数字化建设,实施数字化管理,是中国石油上游业务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安全环保、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工作条件、优化生产组织方式、控制生产用工的有效途径,是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油气田开发管理水平和综合效益的必然选择,在实现中国石油战略目标的过程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化建设是油气田数字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规定在总结各油气田地面工程标准化设计、数字化建设和管理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石油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兼顾各油气田地域、建设模式、工艺技术、管理方式等差异,为规范各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化建设的范围、内容和标准,指导各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化建设,控制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提高油气田地面建设和管理水平而编制。

本规定共分9章,1个附录。

第1章范围;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第3章术语和定义;第4章总则;第5章油气田生产运行数据采集;第6章自控系统;第7章电力系统;第8章通信系统;第9章安防系统;附录A。

本规定由中国石油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提出和归口。

编制单位:西安长庆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

主要起草人:汤林何毅李东升徐晶何文波李峰黄永忠刘祎班兴安丁建宇夏政赵雪峰汤晓勇张德发林罡相大为任晓峰刘成文蒋亚锋商永滨张超赵玉君胡国庆景志远李红岩何玉辉庄清泉宋成文王愔王胜利王延辉吴廷友宋星润杜树斌钟小木姚春唐胜安林成玲刘波刘兵李鹰连伟李浩傅贺平本规定于2011年12月首次发布。

数字化建设工程监理细则QSY CQ 2009-40

数字化建设工程监理细则QSY CQ 2009-40

Q/SY CQ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Y CQ 2009—40油田井场及增压点数字化工程建设监理标准2010—**—**发布 2010-04-01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发布Q/SY CQ 2009—40前言本标准依照长庆油田公司“大油田管理、大规模建设”管理理念,全油田实施数字化生产管理的指导思想编制。

为明确油田井场、增压点数字化工程建设的监理内容、工作程序,统一监理质量控制点、规范分部分项工程检查方法,特制定油田井场、数字化工程建设监理标准,以此为指导实施标准化监理.本标准按照《井场和增压点数字化模块建设要求》Q/SYCQ3356—2009,参照GB 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自动化仪表工程》、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油田数字化标准化管理的技术现状,并参考其他相关监理资料编制完成.本标准由长庆油田公司工程技术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西安长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长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西安长庆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时常敬、李建武、李疆英、董胜利、刘会平、王浩本标准主审人:翟彦和、杨世海本标准于2010年首次发布.1目录前言 (1)1 范围 (3)2 工程建设内容 (3)3 规范性应用文件 (4)4 术语和定义 (5)5 基本规定 (6)6 监理工作流程 (6)7 监理工作内容 (10)8 质量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13)附录A 油田“井场、增压点数字化模块工程”单位工程划分 (15)附录B 油田“丛式井场数字化模块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17)附录C 油田“增压点站内数字化模块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27)附录D 油田“数字化模块系统调试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36)附录E -—油田“井场、增压点数字化模块工程及系统联合调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7)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油田数字化模块中井场、增压点数字化工程建设的监理内容,统一制定了工程质量验收内容和验收标准,工程包括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子单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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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化建设规定(试行)2011-12-08发布2011-12-08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发布前言为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工业转型升级”精神,“十一五”期间,各油气田结合生产实际,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油气田数字化建设与应用的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

“十二五”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油”)建设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的重要五年,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其它技术的逐渐成熟,全面启动油气田数字化建设,实施数字化管理,是中国石油上游业务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安全环保、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工作条件、优化生产组织方式、控制生产用工的有效途径,是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油气田开发管理水平和综合效益的必然选择,在实现中国石油战略目标的过程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化建设是油气田数字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规定在总结各油气田地面工程标准化设计、数字化建设和管理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石油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兼顾各油气田地域、建设模式、工艺技术、管理方式等差异,为规范各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化建设的范围、内容和标准,指导各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化建设,控制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提高油气田地面建设和管理水平而编制。

本规定共分9章,1个附录。

第1章范围;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第3章术语和定义;第4章总则;第5章油气田生产运行数据采集;第6章自控系统;第7章电力系统;第8章通信系统;第9章安防系统;附录A。

本规定由中国石油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提出和归口。

编制单位:西安长庆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

主要起草人:汤林何毅李东升徐晶何文波李峰黄永忠刘祎班兴安丁建宇夏政赵雪峰汤晓勇张德发林罡相大为任晓峰刘成文蒋亚锋商永滨张超赵玉君胡国庆景志远李红岩何玉辉庄清泉宋成文王愔王胜利王延辉吴廷友宋星润杜树斌钟小木姚春唐胜安林成玲刘波刘兵李鹰连伟李浩傅贺平本规定于2011年12月首次发布。

目次1 范围............................................................................ -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5 -3 术语和定义....................................................................... - 7 -4 总则............................................................................ - 9 -5 油气田生产运行数据采集.......................................................... - 10 -5.1 一般规定.................................................................. - 10 -5.2 井场及阀室................................................................ - 10 -5.3 小型站场.................................................................. - 11 -5.4 中型站场.................................................................. - 11 -5.5 大型站场.................................................................. - 12 -6 自控系统........................................................................ - 14 -6.1 一般规定.................................................................. - 14 -6.2 远程终端装置.............................................................. - 14 -6.3 站场监控系统.............................................................. - 15 -6.4 区域生产管理中心.......................................................... - 17 -6.5 控制室.................................................................... - 18 -6.6 系统安全.................................................................. - 18 -7 电力系统........................................................................ - 19 -7.1 一般规定.................................................................. - 19 -7.2 10(6)kV及以上线路....................................................... - 19 -7.3 电力站所.................................................................. - 19 -7.4 集控站.................................................................... - 20 -7.5 0.4kV配电系统............................................................. - 20 -8 通信系统........................................................................ - 21 -8.1 一般规定.................................................................. - 21 -8.2 主用通信.................................................................. - 21 -8.3 备用通信.................................................................. - 23 -8.4 应急通信.................................................................. - 23 -8.5 系统安全.................................................................. - 23 -9 安防系统........................................................................ - 25 -9.1 一般规定.................................................................. - 25 -9.2 视频监控系统.............................................................. - 26 -9.3 入侵报警系统.............................................................. - 28 -9.4 语音告警系统.............................................................. - 28 -9.5 可视对讲系统.............................................................. - 28 - 附录A ............................................................................. - 29 -1 范围1.0.1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陆上油气田(含煤层气田、页岩气田、地下储气库)和滩海油气田陆岸新建地面工程的数字化建设。

油气田地面工程改扩建项目数字化建设参照执行。

1.0.2 本规定适用于区域生产管理中心及其所辖井场、站(厂)、管道等数字化建设。

1.0.3 本规定涵盖油气集输、油气处理、油气储运、给排水、消防、注水、热工、暖通、电力、自控、通信、防腐等相关专业数字化建设内容。

1.0.4 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化建设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行业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与本规定有关的国家、行业在用有效标准为该规定编制的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50350 油气集输设计规范GB 5018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391 油田注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428 油田采出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41 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22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T 13729 远动终端设备GB/T 13850交流电量转换为模拟量或数字信号的电测量变送器GB/T 20438 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GB 50115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200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1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622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工程设计规范SY/T 0069 原油稳定设计规范SY/T 0077 天然气凝液回收设计防火规范SY/T 0011 天然气净化厂设计规范SY/T 0076 天然气脱水设计规范SY/T 0605 凝析气田地面工程设计规范SY/T 0049 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规划设计规范SY/T 0090油气田及管道仪表控制系统设计规范SY/T 0091油气田及管道计算机控制系统设计规范SY 6503 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技术规范SY/T 0311 滩海石油工程通信技术规范DL 451 循环式远动规约DL/T 860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DL/T 630 交流采样远动终端技术条件DL/T 5002 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DL/T 5103 35kV~110kV无人值班变电所设计规程DL/T 5430 无人值班变电站远方监控中心设计技术规程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YD/T 1071 IP电话网关设备技术要求YD/T 1099 以太网交换机技术要求YD/T 1255 具有路由功能的以太网交换机技术要求YD/T 1385 基于软交换的综合接入设备技术要求YD/T 1434 软交换设备总体技术要求YD/T 1516 IP智能终端设备技术要求—IP电话终端YD/T 1627 以太网交换机设备安全技术要求YD/T 1629具有路由功能的以太网交换机设备安全技术要求YD/T 5024 SDH本地网光缆传输工程设计规范YD/T 5032 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 5040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YD 5102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T 5119 基于SDH的多业务传送节点(MSTP)本地网光缆传输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CECS:6294 工业企业扩音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3691 工业企业调度电话和会议电话工程设计规范IEC 61131-3 Programmable controllers- Programming languagesQ/SY XN2004 高酸性气田地面集输系统设计规范Q/GDW393 110(66)kV~220kV智能变电站设计规范油气田地面工程标准化设计技术规定(试行)3 术语和定义3.0.1 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化建设以油气田开发生产管理的业务流程为主线,通过自动检测控制、通信网络、数据交换等技术手段,实现井场、站(厂)、管道等生产过程实时监控,为油气田数字化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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