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道疏浚清淤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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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清淤监理安全细则

河道清淤监理安全细则

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 总则1.1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1) 创建“安全文明工程”。

(2) 无人身死亡事故。

(3) 无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4) 无重大交通事故。

(5) 无重大火灾、洪灾事故。

(6) 杜绝重伤事故。

(7) 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

1.2 安全监理的依据(1) 国家、部、省及有关部门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程。

(2) 发包人制订的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及制度。

(3) 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施工质量监理合同文件。

(4) 《监理规划》。

(5) 施工组织设计。

1.3 本细则适用于城区河段防洪排涝工程以下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1.4 监理机构对安全施工监督管理所承担的职责(1) 协助发包人对承包人安全资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度汛措施等进行审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和处理施工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安全问题,并监督承包人落实必要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3) 当承包人安全生产严重失控时,建议发包人下令进行停工整改。

(4) 协助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定期向发包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2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1) 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这是安全管理的高层机构,由参建各方和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监督与协调。

(2) 在监理机构内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部长分管一块、专职、兼职监理工程师参加的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安全生产监理组织保证体系见图1-1。

图1-1安全生产监理组织保证体系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河道清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清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清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 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加,许多河道受到了严重的污染和淤积。

河道清淤工程的监理工作对于保护河道的生态环境、维护水资源安全以及减少水灾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2. 目的
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规范河道清淤工程的监理工作,确保工程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并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3. 监理职责
3.1 设计审查
监理人员应对河道清淤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求。

3.2 施工现场监理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并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3.3 质量把关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工程实施过程进行质量把关,进行必要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3.4 文件管理
监理人员应对工程相关文件进行管理和整理,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验收记录等,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监理报告
监理人员应定期编写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工程进展情况、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5. 总结
本实施细则为河道清淤工程的监理工作提供了指导和规范,有利于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证,同时减少环境污染和防止施工事故的发生。

> 注:本文档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根据地方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河道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以我给的标题写文档,最低1200字,要求以Markdown 文本格式输出,标题为:河道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前言河道疏浚工程涉及到防洪、保通、治淤等多项工作,具有较高的安全和环境风险。

为确保河道疏浚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本文将详细介绍河道疏浚工程监理的实施细则。

## 二、疏浚工程前期准备### 2.1 监理准备监理单位应在项目施工前,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和服务标准,明确监理责任和监理工作安排。

同时,应为现场监理人员配备完善的工具和设备,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 2.2 施工准备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实施前,按照河道疏浚工程设计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 三、监理实施细则### 3.1 监理人员管理监理单位应在项目施工期间,派遣专业的监理人员驻场监理,对施工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并及时记录和汇报施工、质量、安全等各项问题。

监理人员还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素质。

### 3.2 施工质量监控监理人员应对疏浚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监控,包括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等。

对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跟踪整改情况。

### 3.3 安全监测监理人员应对疏浚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监测,并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安全预警,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 3.4 现场巡检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检,全面了解施工进度和现场施工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期间的问题,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 四、总结河道疏浚工程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环境风险,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直接决定着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对于河道疏浚工程的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根据相关法规、行业标准和工程合同,细致做好监理工作,确保河道疏浚工程的顺利实施。

湖泊疏浚清淤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湖泊疏浚清淤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湖泊疏浚清淤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 前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湖泊疏浚清淤施工的监理实施细则,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控制。

本细则适用于湖泊疏浚清淤施工项目的监理工作。

2.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2.1 工程资料的审核在施工前,监理人员应仔细审核施工方提供的工程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2.2 施工方的资质审查对施工方的资质进行审查,核实其具备进行湖泊疏浚清淤工程的资格和能力,包括技术人员的专业背景以及过往施工项目的经验和成果。

2.3 施工现场的准备监理人员应与施工方共同进行施工现场的勘察和准备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合理性。

包括了解现场环境、疏浚清淤的具体要求和施工流程等。

3. 施工监理的实施要点3.1 施工进度的监控监理人员应监控施工进度,确保施工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施工,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难点。

3.2 施工质量的把控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严格把控,包括施工工艺的合理性、使用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等方面,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

3.3 安全生产的监督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施工方的人员安全措施、施工设备的合理使用和周边环境的保护等,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4. 施工监理的报告与验收4.1 施工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施工监理报告,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解决措施和建议,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以便建设单位进行决策。

4.2 工程验收在施工完成后,监理人员应参与工程的验收工作,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确认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可以移交给建设单位使用。

5. 附则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建设单位所有,并应与施工合同和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以上为《湖泊疏浚清淤施工监理实施细则》,请严格按照细则要求进行施工和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河道整治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整治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整治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内容提要: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其他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江苏省建设厅监制目录一、专业工程的特点 (3)二、监理工作流程 (3)三、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14)四、施工过程的进度控制 (27)五、施工过程的投资控制 (27)六、安全文明施工 (28)七、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29)河道整治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专业工程的特点(一)工程概况(二)监理工作依据1、委托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招标文件及其他有关合同、协议书;2、已批准的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3、设计图纸及有关的资料说明、技术要求等;4、有关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等:(1)《疏浚工程技术规范》(SL17-90)(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6)《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9)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1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11)《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12)《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布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T225-98)(13)《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测量规范》(DL/T5173-2003)(1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15)《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002)二、监理工作流程1、监理工作基本流程图2、开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3、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4、竣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7、设计变更处理流程图8、工程变更流程图9、现场协调会议纪要签发流程图10、索赔处理流程图11、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图三、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㈠、围堰施工控制要点及目标1、因围堰为水中倒土,预计围堰沉降量较大,因此施工时须预留沉降量。

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1 编制依据本《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依据《水利工程监理规范》(SL 288-2003)、《疏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83-200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施工合同及设计文件编制。

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疏浚工程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施工验收等环节。

1.3 目的为确保疏浚工程质量和安全,规范监理工作,提高监理效率,制定本细则。

二、监理组织与职责2.1 监理组织监理组织应设立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

2.2 监理职责2.2.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对监理工作质量、进度、安全、合同等负责。

2.2.2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专业监理工作,对专业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合同等负责。

2.2.3 监理员负责现场监理工作,对现场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合同等负责。

三、监理工作程序3.1 施工准备阶段3.1.1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文件。

3.1.2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人员、设备、材料等。

3.1.3 检查施工场地、临时设施、施工环境等。

3.1.4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3.2 施工过程阶段3.2.1 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

3.2.2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

3.2.3 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督促整改。

3.2.4 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3 施工验收阶段3.3.1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验收资料。

3.3.2 组织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评价。

3.3.3 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3.3.4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评价。

四、监理工作内容4.1 施工单位资质审查4.1.1 审查施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河道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一、总则 (2)1、适用范围 (2)2、工程概况 (2)3、施工工艺流程: (2)4、编制的主要依据 (2)二、监理主要工作流程 (3)三、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9)1、对清淤工程作业设备准入条件的控制: (9)2、测量控制: (9)3、清淤工程量计量控制: (10)4、测量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0)5、河道清淤质量控制 (11)6、工程资料的控制 (12)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3)1、监理控制的方法和手段: (13)2、监理控制的措施: (13)六、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14)河道清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河道清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仅适用于xx县响河治理工程的河道清淤工程的施工。

2、工程概况工程位于xx县,河道起点在XX,终点位于XX,全长XXkm。

主要施工内容:河道混凝土挡土墙,河道河底清淤、平整,河道平台建设,平台栏杆安装及人行道铺设等。

3、施工工艺流程:包括河道淤泥的清淤、运输。

清淤采用非断流施工,施工设备主要有挖掘机、铲车。

挖掘机将淤泥运到指定位置后,用铲车运离河道。

4、编制的主要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SL52-93);《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17-90);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建设监理规范、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288—200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二、监理主要工作流程1、工程质量控制流程图2、工程测量放线质量控制流程图3、单元工程(工序)施工质量控制流程图进入下一工序或(单元工程)4、工程进度控制流程图5、工程验收质量控制流程图6、变更监理工作程序图同意三、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1、对清淤工程作业设备准入条件的控制:保证所用作业设备具备相关部门要求的作业条件。

河道疏浚工程安全施工监理细则

河道疏浚工程安全施工监理细则

工程监理安全实施细则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江苏省建设厅监制目录1。

总则 (1)2。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1)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 (4)4.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4)5.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5)6。

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6)7.施工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措施 (9)8.其它工作的安全监理 (9)1。

总则1.1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保证工程安全无事故。

1。

2本细则编制依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程;施工监理的管理规定及工作制度。

1.3本监理部对安全监理的义务和责任为:1) 监理部按照规定的职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2)协助发包人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对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3) 要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拟订的安全生产措施和防护措施;4)在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执行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施工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控制,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时,应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若承包人延误或拒绝整改时,可责令其停工。

当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指示承包人停工,做好防患措施,并及时向发包人报告;如有必要,应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5) 参加对安全事故进行的调查分析、审查承包人的安全事故报告及安全报表、监督承包人对安全事故的处理;6)经常向发包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及时向发包人报告;7)检查承包人在劳动保护及环境保护方面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和国家标准。

2。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2。

1工程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监督与协调。

(2)在监理部内部建立总监、专职安全监理和现场监理组成的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安全生产监理组织保证体系见下图。

河道整治监理细则

河道整治监理细则

河道整治监理细则河道整治工程监理细则一、工程概况:本工程是一项河道整治工程,监理单位、中标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执行全过程监理。

监理目标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

二、监理目标:质量目标:严格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预防施工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达到工序合格率85%以上,部位优良率85%以上,整体工程优良。

进度目标:监督和协调各承包商的进度计划,及时发现进度滞后并找出原因,确保各合同总工期按期或提前完成。

投资目标:核对每项工程量,及时准确完成计量审核,为建设单位提供付款凭证,确保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支付公平合理。

安全生产目标:检查督促承包商及早建立安保体系和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对施工单位的生活基地、库房设施、施工现场进行督促和管理。

三、监理依据:本工程监理依据包括监理委托合同、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设计文件、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和上海市质量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规范。

本监理细则经业主审批后,作为监理合同的附件,旨在确保有效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中的规定和条款,使该工程达到标书、合同中确定的目标。

6、本项目监理部将负责设计交底会议纪要、领桩记录及业主签发的有关技术、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的书面文件。

7、本监理项目部将遵守计委和建委颁布的《关于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

8、本监理项目部将遵守建设部、XXX《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2000)。

9、本项目监理部将制定监理规划,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10、本监理项目部将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59--99,确保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

四、监理组织机构网络:为了有效组织监理工作,本监理项目部采用矩阵组织结构。

监理部门将分别负责进度投资、质量、安全、材料、文明施工和测量等工作内容。

五、监理的职责和权限:1、监理的职责:本监理项目部将参与审查承建单位报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并提出意见后上报业主审批。

河道疏浚工程安全施工监理细则

河道疏浚工程安全施工监理细则

河道疏浚工程安全施工监理细则一、河道疏浚工程监理的基本职责1.负责对工程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的修改和完善意见。

2.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并对其进行资质审查。

3.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作业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4.对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对施工单位的动用设备和机械进行审查和检验,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6.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说明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1.确保施工场地的安全、整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警戒线,防止行人和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确保作业区域的照明、通风、通道等设施完善,并保持畅通。

3.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各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4.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5.严禁酒后上岗、疲劳驾驶、擅自改变工作岗位等违规操作,违者将严肃处理。

6.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器材的完好和有效性。

7.严禁乱堆乱放材料和垃圾,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三、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要求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并随身携带相关安全防护用具。

2.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应配备安全绳和安全网,并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

3.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合理的使用培训。

4.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进行危险作业,特别是对于污水处理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

5.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和演练,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紧急情况和事故处置要求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评估。

2.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施工单位应立即报告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并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4.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保护事故现场,防止进一步的事故发生。

5.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河道疏浚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疏浚监理实施细则

枫泾镇地园新村河等五条段黑臭河道整治工程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专业工程概况枫泾镇地园新村河等五条短黑臭河道整治工程分布在五条河道疏浚施工。

本工程河道疏浚施工时间大部分处于汛期且施工工期为三个月,进行河道疏浚须考虑夏季雷雨等强对流天气影响,有效作业时间短,强度大,施工组织和安全管理难度大。

施工范围:(1)、枫泾镇地园新村河本次整治范围北起枫泾立交,东至浜底,总长533.2m,以1:2.5的边坡疏浚到河底高程1.5m;(2)、枫泾镇黄泥浜本次整治范围北起新金山公路,南至亭枫公路,总长 151.3m,以1:2的边坡疏浚到河底高程1.0m;(3)、朱泾镇黄家湾本次整治范围南起亭枫公路,北至新幸河,总长772.3m,以1:2~1:2.5的边坡疏浚到河底高程1.0m;(4)、朱泾镇陆家头河本次整治范围西起五人港,东至良种路,总长427.2m 以1:2~1:2.5的边坡疏浚到河底高程1.0m;(5)、吕巷镇糟坊河本次整治范围西起干巷小学,东至新张泾河,总长373.8m以1:2的边坡疏浚到河底高程1.5m。

二、监理工作依据1、监理规划 ,监理委托合同,设计图纸,施工合同。

2、依据相关工程规范、规章要求:(1)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行》(DBJ08-90-2000)(2)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4) 《疏浚工程技术规范》SL17-90(5)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部分》(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三、监理工作流程四、施工准备阶段监理质量控制要点1、检查本工程是否有分包单位。

如有则对分包单位资质、人员组成、质量保证体系等进行审查,本工程无分包单位。

2、在接到设计图纸后要仔细研读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参加设计交底会,进行图纸会审。

3、认真阅读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对照设计图纸,提出修改意见,对持特殊工种人员要持证上岗进行核对,对进场的大型设备要检查其安检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机械运转情况是否良好。

监理部渠道清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部渠道清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渠道清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吉林省吉利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中心渠道清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为有利于渠道清淤工程的工程监理、规范监理行为,依据施工承建合同、设计文件以及堤防、河道疏浚(清淤)施工规范等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制造本细则。

1.2渠道清淤施工监理的施工过程现场控制为重点。

工程质量实行的单元工程和每道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二、开工条件2.1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1)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2)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

(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4)组织设计交底。

(5)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

(6)检查施工条件。

(7)签发开工许可证。

2.2明确监理例行程序。

下发监理作业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办公室与施工单位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

2.3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工地现场实际提交护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应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

施工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

(2)施工准备(包括材料供应、供电、供水等)。

(3)施工布置(含布置图)。

(4)设备配置与劳动组织。

(5)质量保证措施。

(6)组织管理机构。

(7)进度计划(包括工期安排、施工强度)。

2.4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检查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的现场实验室或委托有相关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立班组检查、专职质检员复查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检”制,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检查认可。

2.5组织设计交底。

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河道治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治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治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前言二、监理组织机构1.设立监理组织机构,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监理工程师担任组长,组织和指导监理工作;2.监理组织机构应设立必要的人员和设备,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3.监理组织机构要与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及时解决工程中的技术问题和纠纷。

三、监理前期工作1.监理组织机构应对河道治理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2.监理组织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包括施工工艺、设备配置等;3.监理组织机构应参与招标过程,评审施工单位的技术和经济标书;4.监理组织机构应与各相关单位进行必要的协调,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四、监理实施阶段1.监理组织机构要派遣监理工程师到施工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2.监理工程师要关注施工质量和进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中的问题;3.监理组织机构要对施工单位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抽样检查,并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对材料进行质量检测;4.监理组织机构要及时记录和汇报施工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和工作进展,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供监理报告;5.监理组织机构要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6.监理组织机构要及时解决工程中的技术纠纷和投诉问题,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五、监理验收阶段1.监理组织机构要对工程完工后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编制监理报告,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工程验收;2.监理组织机构要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并提出合理化建议;3.监理组织机构要对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终验,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4.监理组织机构要对工程竣工验收的过程进行记录和汇报,并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供最终的监理报告。

六、监理工作总结监理组织机构要定期对河道治理工程的监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性和科学性;监理组织机构要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提高,提升监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七、附则本实施细则是对河道治理工程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细节进行规范,是监理工作的操作指南。

疏浚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疏浚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疏浚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工程名称:疏浚工程(CH2)工程地点:佛山市陈村镇和北滘镇辖区内工程范围:濠滘口至山三口22公里及濠滘口至火烧头4公里合计26公里。

1.2.编制依据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以及交通部颁发的工程建设管理文件《内河航运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216-2000、《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99)、《疏浚工程测量技术规范》(JTJ283-88)、《疏浚工程土石方计量标准》(JTJ321-96)、《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24-96)等文件编制。

1.3.工程项目建设目标合同工期:8个月质量目标:达优良工程标准1.4.本细则适用于内河航道水下基建性疏浚工程。

1.5.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一般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二级划分和进行。

(1).单位工程系指合同中挖槽全部,能形成设计通航能力的工程。

(2).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中的各开挖部分,每部分完建后也能形成一定的通航能力。

2.施工准备期监理2.1.业主通过监理向承包单位提供施工区范围内有关测量控制点成果和施工设计图纸。

承包商收到上述控制点成果资料后应进行检查复核,并根据工程需要适当加密。

将施工区域平面和高程测量控制网检测成果报送监理工程师,内容包括(1)检测成果图表;(2)检测成果与业主单位提供的控制网成果误差分析资料与结论。

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报送的成果进行审核和认证。

如果检测成果误差较大,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时,测量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包商重测。

如承包商对提供的控制点有异议,应在收到资料后的28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办,共同进行查核,并将查核误差转报业主处理。

2.2.根据工程规模,必要时承包商应于施工前21天将施工放样措施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办审查。

内容包括:(1)施测范围与项目概述。

(2)施工放样实施方案(施测方法、操作规程等)。

(3)测量仪器设备配置,检验及校正资料。

河道疏浚清淤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疏浚清淤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疏浚清淤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前言河道疏浚清淤施工是保障河道畅通和防洪措施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工程复杂度较高的任务。

疏浚清淤施工监理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关键。

为加强河道疏浚清淤施工监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程。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河道疏浚清淤施工监理。

监理要求1.设立监理机构,按照合同要求安排监理人员。

2.安排专职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理,并且不能兼职。

3.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和专业知识。

4.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和工程规范进行监理。

5.监理人员应认真记录现场情况,及时向业主和施工单位反映问题。

6.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和反馈施工单位逾期未解决的问题。

7.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现场开会,与业主和施工单位及时交流工作进展情况。

8.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工作规范和安全培训。

9.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施工期间存在的安全隐患。

施工要求1.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2.施工单位应向监理人员报告工程进度和施工情况。

3.施工期间,应以保障安全为前提,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施工单位应在疏浚清淤施工时按照规范对浮游生物进行保护。

5.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及时解决监理人员提出的问题和采取措施。

6.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进行环境保护。

验收要求1.施工结束后,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2.施工质量应符合合同要求和工程规范,未达到要求的应立即整改。

3.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达到验收标准的,依据合同约定签署相关文件。

4.施工完成后,应对工程质量进行保证。

总结河道疏浚清淤施工监理工作是保障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保证。

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监理工作,并与施工单位和业主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同时,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进行施工,对环境负责,保障施工安全和质量。

最终,通过严格的验收和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能够达到预期效果,实现河道畅通和防洪目标。

河道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范围与目标1.1 监理范围:本细则所规定的河道监理工作涉及河道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河道的疏浚、岸线整治、护岸工程、防洪设施等项目的监理。

1.2 监理目标:确保河道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保障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生态环境,实现河道工程的预期功能。

二、监理计划与程序2.1 监理计划:根据河道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工程进度,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包括监理人员配备、工作制度、现场管理等。

2.2 监理程序:遵循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监理程序,确保各项监理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三、工作重点与难点3.1 工作重点:河道工程监理的重点在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安全管理,要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进度符合计划安排,施工现场安全有序。

3.2 工作难点:监理工作可能面临复杂的地理环境、多变的施工条件、严格的质量要求等挑战,需要监理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应对能力。

四、质量控制与标准4.1 质量控制: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质量要求。

4.2 质量标准:遵循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相关质量标准,确保河道工程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五、进度与安全管理5.1 进度管理: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及时报告进度情况,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5.2 安全管理: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人员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六、合同与信息管理6.1 合同管理:监理人员应熟悉合同条款,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6.2 信息管理: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监理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七、验收与交接工作7.1 验收工作:在工程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工程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编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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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疏浚清淤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保证疏浚及吹填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水平,特制订本规范。

2、本细则适用于水利开发和治理江河、湖泊、沟渠等用机械施工的疏浚(清淤)工程。

二基本资料收集1、施工单位接受工程任务时,应全面了解实施该项工程的目的、设计要求和施工条件,并取得初步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2、施工前,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包括水文、气象、地形、地质等技术资料在内的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必要时应补充调查、勘测和提供有关基本资料。

3、施工条件的调查:一、船舶组装、停靠、避风、渡汛及维修等条件,如码头、避风锚地、修船厂、机械设备加工能力及水陆起重、运输设备等情况。

二、航道、桥闸及其他建筑的标准,以及通航对疏浚及吹填施工的影响。

三、施工作业区有无过江电力及通讯线路和水底电缆、管道、桥涵、闸坝、水下障碍物、水生植物、污染物、爆炸物等,并查明其所属单位和具体位置。

四、陆上排泥场及水下卸泥区、取土及吹填区的设置条件及其对当地经济的影响。

五、排泥区的泄水通道、泄水对附近水域或设施可能产生的冲淤及污染情况。

六、有关水利矛盾的历史和现状以及当地征占土地、移民、迁安的条件和标准。

七、当地燃料、材料、电力及淡水等供应条件。

八、交通、邮电、教育、医疗、生活设施及地方劳力使用条件和工资标准等。

4、水文、气象1)、应收集施工河段、水域历年逐月最高、最低和平均水位、流量,典型年、月的水位、流量过程线,各河段的最大、最小及平均流速,水质等资料。

2)、沿海及感潮河段疏浚,应收集历年逐月和全年平均、最高、最低潮位,以及各种频率的潮位、潮差、涨落潮时的流向、最大流速、平均流速和水质等资料。

3)、自然淤积或冲刷比较严重的疏浚段,应收集有关流向、含砂量及冲淤变迁情况等资料。

4)、沿海、湖泊及内河水面开阔的疏浚段,应收集该水域有关波浪资料。

5)、对于水源不充足的疏浚河段,应调查其水源补给条件。

6)、疏浚工程应收集以下气象资料:一、风速、风向及其频率资料;二、气温、最大冻土深度;三、年、月平均降水量及暴雨日数和强度;四、历年逐月雾日数、雾的能见度及持续时间等。

5地形1)、疏浚及吹填工程,必须有施工总平面图、地形图、横断面和纵断面图。

一、施工总平面图的比例,根据工程规模,宜采用1/10000、1/5000或1/2000;图例、图幅应按国家标准绘制;图中除应绘制坐标及磁北方向外,应标明控制点,水准点,助航标志,过江架空电力、通讯线路,水底电缆,水上建筑物及水下障碍物等。

二、地形图应包括水下地形。

测绘比例宜采用1/2000、 1/1000或1/500。

三、横断面测量间距宜采用100m、50m、25m;横断面图的横向比例宜采用1/1000、1/500、l/200或1/100;纵向比例宜采用1/100或1/200。

四、纵断面图可按河道设计中心线测深点绘制,比例可参照挖槽地形图和横断面图选用。

2)、横断面测量,河道疏浚工程应侧至堤脚外3~5m;湖泊、河口和沿海水域疏浚工程应测至设计上开口线以外30~50m;水深测量的测点间距、点位允许误差及测深允许误差等,按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DJS9-85)的有关规定执行。

3)、施测前应向测绘部门收集测量控制点、水准点等资料。

当施工地区无控制坐标和水准点时,可就近引设,精度应达到四等三角网和四等水准技术标准。

4)、凡永久测量标志,必须布设在挖槽和排泥区、取土及吹填区以外易保护的地点,并便于引用。

6 地质1)、疏浚及吹填工程,必须有工程地质报告书,包括钻孔平面布置图、钻孔柱状图、工程地质剖面图和土工试验成果等资料。

当工程地质资料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补充勘探。

2)、疏浚及吹填区勘探断面的布置宜与测量横断面一致,勘探断面间距宜为100~400m;勘探钻孔的布置间距直为50~300m,孔深应至措槽或取土区设计底高程以下2~3m。

3)、疏浚及吹填工程土工试验项目,根据需要,在下列项目中选定,其中一至七项为必做的试验项目:一、密度;二、含水量;三、颗粒分析;四、界限含水量;五、天然稠度;六、相对密度(对砂性土);七、标准贯入;八、渗透;九、压缩;十、直接剪切;十一、三轴剪切;十二、无侧限抗压强度;十三、十字板剪切;十四、附着力;十五、饱和度。

三施工设备调遣1、水上调遣1)、施工船舶调遣前,应查勘调遣线路,制定调遣计划及安全措施,向当地港航监督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船舶设计使用说明书及有关部门规定进行封舱与船舶编队,落实调遣组织等准备工作。

2)、施工船舶在调遣时,除应遵守港航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封舱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链斗式挖泥船:斗链不得自由下垂低于船底,且应牢固系在斗桥上;斗桥应升至最高位置,用保险绳系牢,并在其燕尾槽上搁置坚固枕木,将斗桥固定楔紧。

二、绞吸式挖泥船:应将定位桩倾放在甲板支架上,并加以固定;绞刀桥架应升至水面以上,并系牢、楔紧;吸排泥口应以铁板封堵。

三、自航耙吸式挖泥船:应将耙桥升至最高位置加保险绳,泥门应紧闭,并固定保险。

四、抓斗式、铲扬式挖泥船:应将抓斗、铲斗拆卸,并妥为置放;吊架要搁牢,吊机应用钢索固定。

五、吸泥船应将吸泥管及排泥管系牢或拆卸;泥驳的泥门应关紧,并加保险销子固定。

六、在封舱的船上应备有灯光或其他通讯联络装置,供调遣途中应用。

七、拖航期间应定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航行情况及船舶方位。

3)、施工船舶在内河长途调遣时,除应遵守港航监督部门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对调遣线路,事先应作详细调查,除必须具有足够的航行尺度外,对沿途桥闸,电力、通讯线路和水底电缆等跨河建筑物的净空及水位变化等尺寸,应取得可靠数据。

二、施工船舶上的游动及可拆卸部件,妥善置放或系牢。

三、浮筒应分段组排,系牢后拖运。

四、在被拖船舶上,应派有经验的船员值班,负责检查和联系。

挖泥船上应备有抛锚设备,并能随时抛锚。

机舱排水系统要保持完好。

2、陆上调遣1)、小型挖泥船、辅助工程船舶、拼装式挖泥船、浮筒、排泥管以及索铲、推土机、铲运机等设备,当不具备水上调遣条件或经济上不合理时,可采用陆上调遣。

2)、设备调遣:一、根据可拆卸设备的部件尺寸、重量及运输条件,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和工具,落实运输组织,制定运输计划,申请运输车辆。

二、设备拆卸后,应核定组装件的尺寸及重量,并编号、登记、造册。

对精密部件、仪表及传动部件,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清洗加油,包扎装箱。

三、采用公路运输时,应对运输线路进行查勘,查明公路的等级、弯道半径、坡度、路面情况、桥涵承载等级和结构状况,以及所穿越的桥梁、隧道及架空设施的净空尺寸等,对不能满足大件运输要求的路段和设施,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并报请有关部门核准。

四挖泥船施工。

1、施工测量与标志设立1)、施工前应对勘测单位提供的测量控制点、水准点进行查对复核,对丢失的控制点、水准点应当补齐。

一、放样测站点高程精度,不得低于五等水准测量精度的要求。

2)、疏浚放样的精度;表4.1.1 疏浚放样的精度3)、挖槽设计位置应以明显标志显示,标志可采用标杆、浮标或灯标。

纵向标志应设在挖槽中心线和设计上开口边线上;槽向标志应设在挖槽起讫点、施工分界线及弯道处。

平直河段每隔50~100m设立一组横向标志,弯道处应适当加密。

4)、在沿海、湖泊以及开阔水域施工时,各组标志应以不同形状的标牌相间设置。

为便于夜间区分标志,同组标志上应安装颜色相同的单面发光灯,相邻组标志的灯光,应以不同的颜色区别。

5)、水下卸泥区应设置浮标、灯标或岸标等标志,指示卸泥范围和卸泥顺序。

6)、在挖泥区通往卸泥区、避风锚地的航道上,应设置临时性航标,指示航行路线。

在水道狭窄、航行条件差、船舶转向特别困难时,应在转向区增设转向标志。

在施工船舶避风水域内,应设置泊位标,并在岸上埋设带缆桩或在水上设置系缆浮筒,以利船舶紧急停泊。

7)、在施工作业区内必须设置水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水尺间距应视水面比降、地形条件、水位变化及开挖质量要求而定,当水面比降小于1/10000时,宜每公里设置一组;当水面比降不小于1/10000时,宜每0.5m设置一组。

二、水尺应设置在便于观测、水流平稳、波浪影响最小和不易被船艇碰撞的地方,必要时应加设保护桩和避浪设备。

三、水尺零点宜与挖槽设计底高程一致,施工水尺应满足五等水准精度要求。

四、施工区远离水尺所在地,当挖泥船操作人员不能清楚地观察水尺读数时,应在水尺附近设置水位读数标志,由专人负责,定时悬挂水位信号,或采用其他通讯方式通报水位。

2、排泥管线架设1)、排泥管线应平坦顺直,弯度力求平缓,避免死弯;出泥管口伸出围堰坡脚以外的长度,不宜小于5m,并应高出排泥面0.5m以上。

2)、排泥管接头应紧固严密,整个管线和接头不得漏泥漏水。

发现泄漏,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3)、排泥管支架必须牢固可靠,不得倾斜和摇动;水陆排泥管连接应采用柔性接头,以适应水位的变化。

4)、排泥管线尽量避免穿越公路、铁路或大堤。

必须穿越时,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实施。

5)、水上浮筒排泥管线应力求平顺,为避免死弯,可视水流及风浪条件,每隔适当距离抛设一只浮筒锚。

当绞吸式挖泥船直接由浮筒排泥管卸泥时,其浮筒末端可采用打桩或抛锚等措施加以固定,但须防止锚缆埋死。

3、水下排泥管(潜管)1)、当排泥管线跨越通航河道或受气候等条件限制不能使用水上浮筒管线进行疏浚或吹镇作业时,可采用潜管。

潜管直在水流平稳、河槽稳定、河床横向变化平缓的水域内敷设。

2)、潜管敷设前,必须对潜管进行加压检验,各处均达到无漏气、漏水要求时,方可用于敷设。

3)、潜管的敷设和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敷设前,应对预定敷设潜管的水域进行水深、流速和地形测量,根据地形图布置潜管,确定端点站位置。

二、潜管节间的连接,宜采用柔性接头,即钢管与橡胶管沿管线方向相间设置并用法兰连接。

三、潜管的起止端宜设置端点(浮体)站,配备充排气、水设施、锚缆和管道封闭闸阀等,以操纵潜管下沉或上浮。

四、潜管沉放完毕,应在其两端设置明显标志,严禁过往船舶在潜管作业区抛锚或拖锚航行。

五、跨越航道的潜管,如因敷设潜管不能保证通航水深时,可采用挖槽设置,但必须同时满足潜管可以起浮的要求。

六、拆除潜管,应由端点站向管内充气,使其逐节缓缓起浮。

待潜管全部起浮后,拖运至水流平稳的水域内妥为置放。

七、潜管在敷设、运用或拆除期间有碍通航时,应向当地港航监督部门提出临时性封航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4)、潜管操作运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挖泥船开机前应先打开端点排气阀放气,以防潜管起浮。

开机时必须先以低速吹清水,确认正常后,再开始吹泥。

二、排泥或吹填过程中,凡需停机时,必须先吹清水,冲去潜管中的泥砂,直到排泥管口出现清水时为止,以防潜管堵塞。

三、在潜管注水下沉或充气上浮时,均应缓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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