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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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与合法权益

如何有效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与合法权益

如何有效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与合法权益劳动者的权益与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劳动关系基础上的,对劳动者而言,保护自身的权益是一项重要任务。

而如何有效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与合法权益,则需要从多个层面入手,包括法律法规的保障、组织机构的监督、劳资双方的合作等。

本文将从这些方面探讨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方法。

一、法律法规的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

在许多国家,都有相应的劳动法律法规来明确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以确保公平公正的劳动关系。

劳动法律法规通常规定了最低工资、工时限制、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内容,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同时,法律法规还规定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包括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等。

在这些救济途径的支持下,劳动者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组织机构的监督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权益,一些国家设立了专门的劳动监察机构,负责对劳动关系进行监督和调解。

这些机构会定期检查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是否合规,是否按时支付工资、社会保险等,并及时处理劳动纠纷。

在这些监督机构的作用下,违法用工现象得到了一定的遏制,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了保护。

此外,一些工会组织也起到了监督的作用,他们通过与用人单位的谈判、协商等方式,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三、劳资双方的合作除了法律法规和组织机构的保障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也十分重要。

劳资双方应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共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用人单位应完善相关制度,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如建立健全的工资支付制度、劳动安全保障制度等,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得到保障。

同时,劳动者也应主动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侵犯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通过双方的合作与协调,劳动者的权益能够得到更加全面和有效的保护。

四、教育与培训的重要性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也需要劳动者自身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因此,教育与培训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学校应该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教育,使学生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用人单位也应该为员工提供定期的培训,提高员工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和维权能力。

论我国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

论我国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

论我国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我国农民工劳动权益受到了国家法律保护,但是实际情况并不乐观。

本文将从立法、、司法实践等多个方面剖析我国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

一、立法保障我国《劳动法》第会议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协议。

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协议,或者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协议无法确定劳动报酬、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

”但是现实情况是,很多农民工因各种原因未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被雇主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如《劳动合同法》、《农民工维权条例》、《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若干规定》等,都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保障农民工的就业安全和合法权益。

这些法律的立法趋势符合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初步帮助了农民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支持我国领导多次出台有利于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如“最严格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攻坚战行动计划”、“工资保证金制度”等。

此外,针对农民工出行、子女教育、社保等问题,领导也不断完善措施,力求让农民工享有公平的权益和利益。

三、司法实践司法实践中,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各地法院和检察机关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于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采取法律手段予以惩罚;其次是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尤其是对于文化程度低、知晓法律少的农民工更要给予法律援助。

除此之外,还需要对司法审判中出现的问题加以纠正,完善司法体系,加强司法监督,以期打造公正、公平的司法环境。

但是总体来看,我国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还存在着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立法不够完善,第三方平台劳动合同等合法性不被明确规定,导致农民工维权难度大。

二是落实程度不够,一些并没有得到充分落实,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普遍存在。

三是司法实践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债务人通过法律程序拖欠工资问题等。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地维护我国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仍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

劳动者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心得 -回复

劳动者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心得 -回复

劳动者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心得-回复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心得作为一名劳动者,在工作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才能获得公平的工作环境和待遇。

在我多年的工作经验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希望能与大家分享。

首先是了解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作为劳动者,我们应该仔细研究并了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

只有充分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在工作中有据可依地进行维权。

我们可以通过阅读相关书籍、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参加培训等途径来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其次是与雇主保持良好的沟通。

与雇主保持良好的沟通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当我们在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或者权益被侵犯时,首先应该与雇主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诉求和要求。

沟通时要积极、理性,并且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据。

通过沟通,我们可以解决一些矛盾和分歧,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与雇主保持良好的沟通不仅可以化解矛盾,也可以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使工作更加顺利。

第三点是维权能力的提升。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有能力进行维权。

对于一些小的问题,我们可以自己解决,例如与雇主沟通、主动寻找解决办法等。

但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问题,我们可以咨询相关专业领域的律师、劳动工会等,以获取专业的意见和帮助。

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维权能力,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投诉或者起诉雇主,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四点是保护证据的重要性。

在维权过程中,保护好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应该及时收集、保存与权益受损相关的证据,例如工资记录、工作时间记录、工作任务要求等。

这些证据可以帮助我们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加强我们的维权立场。

现在网络时代,我们还可以利用手机、录音笔等工具记录与雇主之间的沟通内容,作为证据之一。

保护好证据有助于我们争取到更加公正的结果。

最后一点是与劳动者团结起来。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劳动法中,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一项重要的职责。

通过确保劳动者享有公平的劳动条件和权益,劳动法旨在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提高就业环境,并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探讨劳动法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性以及相关法律措施。

一、劳动法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性劳动者作为劳动力的供应者,在就业过程中需要得到一定的保护。

为了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获得公平的待遇和条件,劳动法确立了一系列的规定和措施,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首先,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如获得合理的工资报酬、健康和安全的工作环境等。

这些基本权利是确保劳动者能够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基石,使劳动者能够在公平的环境下充分发挥其劳动能力。

其次,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福利待遇、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等。

通过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方式,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工作中得到合理的待遇和保障。

此外,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合同关系,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这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雇主滥用权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法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劳动法通过一系列的具体措施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以下是其中一些重要的措施:1. 《劳动合同法》:该法律规定了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合同关系,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

它确保了劳动者权益的合法性和保障。

2. 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法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劳动者获得合理的工资报酬,防止雇主低价雇佣劳动者。

3. 工时和休假制度: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确保劳动者在工作和生活之间有合理的平衡。

4. 安全和健康保护:劳动法规定了雇主必须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以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伤害和疾病的危害。

5. 福利和社会保险:劳动法规定了雇主应提供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制度,以满足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和保障。

三、加强劳动法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建议在劳动法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效果至关重要。

劳动权益辩论辩题

劳动权益辩论辩题

劳动权益辩论辩题正方,劳动权益是劳动者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

首先,劳动者应当享有公平的工资待遇。

马克思曾说过,“劳动是创造一切财富的源泉。

”劳动者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为企业创造了价值,因此应当得到相应的报酬。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为了谋取更高的利润,常常剥削劳动者,导致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不公平。

其次,劳动者应当享有安全的工作环境。

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如果企业忽视了工作环境的安全问题,那么劳动者的权益将受到严重损害。

因此,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不仅是对劳动者本人的尊重,也是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保障。

反方,劳动权益的保障需要兼顾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宜过分强调。

首先,企业是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发展和利润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如果过分强调劳动者的权益,可能会加重企业的负担,影响企业的经营发展,甚至导致企业倒闭,进而影响到更多的劳动者的权益。

其次,劳动权益的保障需要考虑到整个社会的利益。

如果过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可能会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法律漏洞,滥用劳动者权益,甚至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因此,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需要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整个社会的利益。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需要兼顾劳动者的权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不能偏废一方。

正如美国总统林肯所说,“劳动者是一切财富的创造者,应当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

”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企业的发展和利润对整个社会的重要性,不能过分强调劳动者的权益,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因此,我们需要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到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整个社会的利益,实现劳动权益的平衡发展。

如何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800字

如何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800字

《如何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每个人都具有劳动权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中,如何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已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来探讨如何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了解劳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过程中,了解劳动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

劳动法律法规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础,只有深入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工资计算、工作时间和休息等方面的规定都是劳动法律法规中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劳动权益意识加强劳动权益意识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前提。

劳动者应该自觉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应该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且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手段。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依据,只有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才能够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法律援助加强法律援助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有力措施。

劳动者如果发生劳动权益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法律援助则可以帮助劳动者及时、有效地解决劳动权益纠纷。

五、建立健全的劳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的劳动监督制度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途径。

只有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才能够有效地监督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总结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社会进步的需要,也是每个人应该关注的问题。

只有深入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加强劳动权益意识,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加强法律援助和建立健全的劳动监督制度,才能够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能够实现劳动者权益的全面保护,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本文作者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着自己的一些个人观点。

我认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仅仅是法律的责任,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全社会形成共识,才能够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每个劳动者都能够享受到他们应有的权益。

论我国试用期内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论我国试用期内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论我国试用期内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近年来,我国的经济蓬勃发展,就业形势日益严峻。

在这种情况下,试用期制度成为了越来越多企业的选择,尤其是在人力资源密集型行业和年轻人就业市场中更为常见。

然而,试用期制度也成为了一些企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缺口”,因此加强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试用期制度的概念和特点入手,分析试用期内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试用期制度的概念和特点试用期制度是指单位与拟聘用的劳动者约定的可以适用于正式聘用前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劳动者在单位可以在正式签订合同前接受试用期间的考核,单位也可以通过考核情况决定正式聘用或者不予聘用或辞退。

试用期的约定应当为劳动合同正式签订前,单位对劳动者技能水平、工作能力、职业素养、服务态度、合作能力等方面作出评价的时间段,考核时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间,劳动者对单位的工作规定和企业文化等有更全面的认识,单位也能更加全面和深入地了解到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和个人优缺点。

试用期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 涉及时间短暂。

通常试用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在6个月内互相考察,协商解除合同,不会对用人单位造成巨大的薪资负担。

2. 充分考试劳动者的综合素质。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全面了解劳动者的能力、认真程度、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水平等。

3. 满足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

试用期制度可以让用人单位更多地将劳动者选入岗位,从而更好地满足用工需求。

二、试用期内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试用期内劳动者是就业的新生力量,其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虽然试用期制度有其自身的优势,但是种种问题也存在着。

试用期内劳动者的权益保障目前尚存在以下问题:1.试用期内工资过低。

“半工半学”的试用期制度在保证用人单位更好地考核员工的同时,使劳动者在获得工作经验的前提下低于正式工的薪资待遇。

如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本文将从立法保护、合同约定、劳动监督等方面探讨如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立法保护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如工资报酬、工作时间、休假假期、社会保险等。

同时,法律也对用人单位的权力进行了限制,不允许雇主剥削劳动者,强迫加班等违法行为。

在立法保护方面,国家应该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力度。

二、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约定书,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起了重要作用。

在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工作职责、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休假假期、社会保险等内容。

合同约定的内容越明确,劳动者的权益也越有保障。

同时,劳动合同还应当规定雇主与劳动者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以便在争议发生时能够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三、劳动监督劳动监督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政府和劳动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确保雇主依法履行其义务,并且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加强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使其付出违法成本;另一方面,对于劳动者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处理,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此外,还可以鼓励社会组织、媒体以及监督部门参与劳动监督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四、加强教育宣传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意识,增强维护自己权益的能力。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该加强员工培训,使劳动者更加了解自身的权益和权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只有通过立法保护、合同约定、劳动监督以及加强教育宣传等多方面的措施,才能真正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实现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发展。

论试用期间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论试用期间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论试用期间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试用期是雇主与劳动者在雇佣关系中的一种特殊阶段,它通常被用来测试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和适应能力。

在试用期间,正是劳动者最容易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权益保护上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帮助。

试用期间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应包括对于劳动合同的规范。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权利义务的载体,试用期间的劳动合同内容应当清晰明了,规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保险福利等。

在试用期间,劳动者应当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而雇主也应当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保障劳动者的正当权益。

在试用期结束后,雇主如果希望继续聘用劳动者,应当在试用期结束前与劳动者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确保劳动者在正式转正后依然能够享有合法权益的保护。

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应当受到重视。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承担着被雇主检验和验证的任务,因此工作条件和环境的舒适和安全对于劳动者的工作表现至关重要。

雇主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合理的工作场所、工作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具,确保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雇主也应当保证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能够获得良好的工作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在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确定,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降低劳动者的工资。

雇主也不得以试用期为借口,对劳动者支付的工资进行延迟或者偷工减料。

在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应当足额支付,一旦发现雇主存在拖欠工资或者降低工资的行为,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间劳动者的辞退应当依法规定程序进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结束前,如果表现不符合雇主的要求或者岗位需要,雇主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论文劳动者权益保障

劳动法论文劳动者权益保障

劳动法论文劳动者权益保障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所带来的劳动关系的复杂多变以及加入WTO所面临的新的形势,我国劳动立法与现实的矛盾不断凸现,亟需进一步予以完善,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论文劳动者权益保障谈我国劳动立法与劳动者权益保障摘要:自1994年以来,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我国陆续颁布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核心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

这些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所带来的劳动关系的复杂多变以及加入WTO所面临的新的形势,我国劳动立法与现实的矛盾不断凸现,亟需进一步予以完善,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劳动立法,劳动者权益,劳动关系,法律保障一、劳动立法的发展状况自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颁布后,我国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形成了以《劳动法》为核心,多层次法律规范并存的劳动立法格局。

劳动立法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劳动法律制度基本得以建立。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机会就业涉及到劳动者最基本的利益。

中国就业人口庞大,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劳动立法必须将劳动者的就业作为法律保障的重点和核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劳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对劳动者的就业特别是妇女就业做了规定,内容包括:国家保障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机会;保护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保障妇女在四期内受到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等。

这些规定对于劳动者的平等就业、就业保障,特别是自主择业给予了保障。

与此同时,政府采取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大力促进就业。

截止2001年底,全国人口总数为127627万人,城镇就业人口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2.8%,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注:本文数据来源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状况》白皮书提供的数据,中国劳动保障报,2002年5月9日。

论劳动法对职工权益保护的现状与问题

论劳动法对职工权益保护的现状与问题

论劳动法对职工权益保护的现状与问题一、引言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而设立的法律体系。

然而,在现实中,劳动法对职工权益的保护存在着一定的现状和问题。

本文将对劳动法对职工权益保护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可能存在的问题。

二、现状分析1. 保障性法规的完善在我国,劳动法是核心的法律体系,为职工提供了基本的保护。

该法律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如工资保障、工作时间、休假等。

此外,还制定了一系列的配套法规和规章,如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法等,进一步完善了职工权益的保护。

2. 劳动法实施的基础劳动法的实施基础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政府的监管职能,包括劳动监察和劳动合同仲裁机构等;二是工会的参与,工会作为职工权益的代表和保护者,在劳动法实施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 司法保护机制除了行政监管和工会参与外,司法保护机制也是劳动者维权的重要途径。

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问题分析1. 法律保障的不足虽然我国已有一套相对完善的劳动法体系,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不足。

一方面,部分企业在劳动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如超时工作、拖欠工资等;另一方面,一些雇主滥用权力,限制工人的权益,如违规解除劳动合同、不提供社会保险等。

这些问题使得职工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2. 监管措施不完善尽管政府设立了劳动监察和仲裁机构,但在实践中,监管措施仍有待加强。

一方面,监察力度不够,导致部分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另一方面,仲裁机构的效率较低,可能导致劳动争议得不到有效解决。

3. 工会权益保障的不足工会作为职工权益的代表,应该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工会存在着权益保障不到位、维权能力不足、与雇主关系过于密切等问题,使得职工无法得到充分的保护和支持。

四、解决方案1. 完善劳动法制度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劳动法制度,强化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劳动者权益的得到保障。

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郭娜[摘要]当今社会中的每个个体都是劳动者,继而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一直是人们关注的话题。

国家先后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来极力保护弱势一方的权益,可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仍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首先由于制度上的缺失及劳动执法监察力度的不完善,使劳动者维权困难;其次人们法律意识的淡薄及利益关系的驱动,使现实中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不合法、不合理现象比比皆是,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再次我国劳动力供给数量远远超过需求,岗位竞争十分激烈,就业难度不断在加大,加之近年来一些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不重视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现象十分突出,劳动者权益被侵犯的问题已经尖锐化,劳动者权益瘘被侵犯却难以维护的现象相当严重和普遍,如何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值得思考并研究的问题。

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但降低了劳动者的生活质量,还影响着社会的安定和谐,甚至诱发犯罪,所以当前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关键词]劳动者合法权益权利侵害劳动关系[目录]一、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概述及劳动关系特点二、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三、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的原因四、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对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此同时除了国有企业,国内出息了许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使中国经济发生了质的飞跃,中国经济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然而发展的背后是劳动者的辛勤劳作,长久以来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一直被忽视。

在当今社会,劳动者成为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社会经济发展重要的财富。

虽然政府先后出台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加大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但在具体操作和执行中,仍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尤其在我国劳动力供给量远远超过需求,供求矛盾难以协调,不少用人单位利用其有利地位,将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置于九霄云外,谋求自身不正当利益,力图用最低的成本榨取劳动者的更多的价值,严重侵害和践踏了劳动者的尊严和合法权益。

劳动者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当今社会,劳动者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然而,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时可能会受到侵害。

那么,劳动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这是每一位劳动者都需要关注和了解的重要问题。

首先,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作为劳动者,我们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

同时,我们也有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只有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在工作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签订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合同中包含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重要内容。

如果对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有疑问或不满意,要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沟通,修改完善。

同时,要注意保存好自己的劳动合同,以备日后可能出现的劳动纠纷。

在工作中,劳动者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

例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作邮件、工作成果等,这些都可能成为维护自己权益的有力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违法加班、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凭借这些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如果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程序之一,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要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证据,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经济困难,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劳动权益辩论辩题

劳动权益辩论辩题

劳动权益辩论辩题正方,劳动权益是工人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保障劳动权益是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首先,劳动权益是工人的合法权利,是基于劳动者对劳动的付出和贡献所应得到的回报。

正如马克思所说,“劳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劳动者有权享有其劳动所创造的一切成果。

”因此,保障劳动权益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也是对劳动者的尊重和保护。

其次,保障劳动权益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如果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将受到影响,这将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因此,保障劳动权益是维护社会和谐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反方,尽管劳动权益的保障是重要的,但也需要考虑到劳动权益保障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首先,过度保障劳动权益可能导致劳动成本的上升,从而影响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正如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所言,“劳动者的工资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过度保障劳动权益可能导致工资过高,从而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其次,过度保障劳动权益可能导致劳动纠纷的增加,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

如果劳动权益得到过度保障,劳动者可能会滥用权利,导致劳资纠纷的增加,这将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我们需要在保障劳动权益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到保障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在这个辩题中,正方强调了劳动权益保障的重要性,从道德、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角度进行了论述,并引用了马克思的名言作为论据。

反方则从经济和社会稳定的角度对劳动权益保障提出了质疑,引用了亚当·斯密的经济学理论作为论据。

可以看出,双方在辩论中都有自己的逻辑和论据支撑,这也体现了辩论的多元性和复杂性。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找到保障劳动权益的平衡点,既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到企业的经营和社会的稳定。

论试用期间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论试用期间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论试用期间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1. 引言1.1 试用期的概念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为了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要求而设立的一段时间,在此期间窥探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等各方面表现。

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并可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延长至六个月。

试用期的设立有助于用人单位更全面地了解劳动者的能力、素质和适应能力,从而为双方建立起更稳固的雇佣关系提供一个机会。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用人单位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劳动者的表现进行及时、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培训。

试用期可以被看作是劳动合同的一个“缓冲期”,在这个期间内,双方都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是否继续合作的决定,这也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1.2 试用期间的劳动者权益意义试用期间的劳动者权益意义是指在劳动者进入新工作岗位后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和保障。

试用期是雇主和劳动者双方在试用期内了解对方工作能力和适应情况的阶段,因此劳动者在这个阶段的权益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试用期间的劳动者权益意义在于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权利和薪酬待遇。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应当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不能因为处于试用期而降低薪资水平或剥夺福利。

这样可以确保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间的劳动者权益意义还包括保障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和安全。

在试用期内,雇主应当为劳动者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视或侵犯。

试用期间的劳动者权益意义在于确保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能够享有基本的工作权益和保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加强试用期劳动者权益保护,对于建立健康的劳动关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正文2.1 试用期间劳动合同的签订试用期间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雇主与劳动者应当在试用期开始前与结束时书面订立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试用期的具体期限。

法律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文

法律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文

法律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成为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

劳动合同在保护劳动者各项劳动保障权益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一方面可以从形式上确立劳动关系,从而为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各项法定权益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又从内容上具体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权益,从而为劳动者实现和保障自身的权益提供了依据。

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决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劳动保障法律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不仅可以直接维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权益,而且还可以起到间接维护劳动者的其他各项劳动保障权益的作用。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从法律地位上确立了“弱资本、强劳工”的劳资关系,以纠正“强资本、弱劳工”的现实,侧重于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对弱者施以援手,使劳动者能够取得与用人单位相对平衡的地位。

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对企业用工制度的监管与对侵权企业和个人的责任追究,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使得处于劳资关系中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达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

论我国试用期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论我国试用期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论我国试用期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体制的不断变革,法治社会的不断健全,劳动者在试用期中的权益保障得到不断完善,劳动者越来越享受当前社会所带来的福利。

但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有些企业为了规避责任,逃离法律制裁,寻找法律的“空档口”,在用工用人方面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在试用期内存在试用期“陷阱”问题,加上劳动者受知识结构的限制,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来保障自己权益的劳动者非常少,致使劳动者只能“任人宰割”。

探讨如何保障试用期中劳动者的合理、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社会环境,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本文分析了劳动试用期相关的理论,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充实的研究基础,剖析存在的问题,比如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不完善、劳动者的法律责任不明确、解除的程序条件过高、用人单位违法违规操作,单方面滥用解除权,严重的危害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等;最后提出完善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明确劳动者的法律责任、完善劳动者解除的程序条件、强化管理,规范用人单位的法律行为等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试用期;劳动者;合法权益;论文类型:应用研究I目录1绪论 (1)1.1研究背景 (1)1.2研究意义 (1)1.3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2)1.3.1研究内容 (2)1.3.2研究方法 (2)2相关理论概述 (3)2.1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含义 (3)2.2试用期劳动者权益 (3)2.3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原则 (4)2.3.1试用期约定自由原则 (4)2.3.2倾斜保护原则 (5)3试用期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存在的问题 (6)3.1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不完善 (6)3.2劳动者的法律责任不明确 (6)3.3解除的程序条件过高 (7)3.4用人单位违法违规操作,单方面滥用解除权 (7)4试用期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建议 (9)4.1完善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9)4.2明确劳动者的法律责任 (9)4.3完善劳动者解除的程序条件 (10)4.4强化管理,规范用人单位的法律行为 (10)致谢 (12)参考文献 (13)附件: (14)网络学院毕业论文独创性声明 (14)毕业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 (14)I I1绪论1.1研究背景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用人单位数量不断增加,劳资关系成为经济社会中的主要社会关系。

论述劳动者权益保障原则

论述劳动者权益保障原则

论述劳动者权益保障原则劳动者权益保障原则是指国家和社会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政策和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能够获得公平的待遇和保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基础。

平等原则要求在劳动关系中,雇主和劳动者应当平等对待,不得歧视任何劳动者。

这意味着不论劳动者的性别、种族、宗教、国籍等背景,都应享受到平等的待遇和权益保障。

二、权益优先原则权益优先原则强调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应当放在首位。

在劳动关系中,雇主应当尊重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包括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权、劳动条件等各项权益,确保劳动者能够获得公平的待遇和保护。

三、法定原则法定原则是指劳动者权益保障应以法律为基础。

国家和社会通过制定劳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劳动者能够享受到法律保护。

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雇主也有责任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四、综合保护原则综合保护原则是指劳动者权益保障应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综合保护劳动者权益。

这包括建立健全的劳动法律体系,加强劳动监察和执法力度,建立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加强劳动者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等。

综合保护原则能够全面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提高劳动者的工作满意度和生活质量。

五、公正原则公正原则要求在劳动关系中实现公正和公平。

这包括公正的劳动合同签订和执行,公正的工资支付,公正的劳动纠纷处理等。

公正原则的实施能够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公正对待,避免劳动者受到不公平待遇和不正当对待。

六、预防为主原则预防为主原则是指劳动者权益保障应重视事前预防和事前教育。

这包括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加强劳动监察和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

预防为主原则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

七、依法维权原则依法维权原则是指劳动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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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郭娜[摘要]当今社会中的每个个体都是劳动者,继而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一直是人们关注的话题。

国家先后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来极力保护弱势一方的权益,可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仍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首先由于制度上的缺失及劳动执法监察力度的不完善,使劳动者维权困难;其次人们法律意识的淡薄及利益关系的驱动,使现实中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不合法、不合理现象比比皆是,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再次我国劳动力供给数量远远超过需求,岗位竞争十分激烈,就业难度不断在加大,加之近年来一些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不重视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现象十分突出,劳动者权益被侵犯的问题已经尖锐化,劳动者权益瘘被侵犯却难以维护的现象相当严重和普遍,如何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值得思考并研究的问题。

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但降低了劳动者的生活质量,还影响着社会的安定和谐,甚至诱发犯罪,所以当前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关键词]劳动者合法权益权利侵害劳动关系[目录]一、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概述及劳动关系特点二、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三、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的原因四、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对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此同时除了国有企业,国内出息了许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使中国经济发生了质的飞跃,中国经济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然而发展的背后是劳动者的辛勤劳作,长久以来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一直被忽视。

在当今社会,劳动者成为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社会经济发展重要的财富。

虽然政府先后出台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加大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但在具体操作和执行中,仍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尤其在我国劳动力供给量远远超过需求,供求矛盾难以协调,不少用人单位利用其有利地位,将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置于九霄云外,谋求自身不正当利益,力图用最低的成本榨取劳动者的更多的价值,严重侵害和践踏了劳动者的尊严和合法权益。

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加之用人单位竭尽所能掩盖侵权事实和规避法律责任,给劳动者举证带来困难,致使劳动者对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失去信心。

此种侵权大量存在且得不到制裁,挫伤了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埋下了隐患,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劳动者的生活质量,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氛围,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一、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概述及劳动关系特点(一)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概述所谓劳动者就是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1][1]彭俊良、工晓良:《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与对策》,北京燕山出版社,2004年,第8页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指劳动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劳动方面享有的各种权利和利益,我国《劳动法》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

目前,我国《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以规范化、制度化,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其权利有法可依,有法可寻。

劳动者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劳动者平等和选择职业权、获取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权等。

[2](二)现阶段我国劳动者劳动关系的特点1、劳动力供大于求。

目前,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尖锐,尤其是从事体力劳动和低技术的劳动力相对饱和,在多数行业里,劳动力市场一般为买方市场。

劳动力市场的买方垄断决定了劳资双方基本上是强资本、弱劳动的局面。

劳动力的买方市场使资本所有者在招聘劳动者时有更多的挑选余地,在谈判中始终居于主导地位,他们同劳动者不签订契约或签订的契约内容更有利于资本所有者。

在就业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一些劳动者为了找到一份工作,往往会放弃一些合法权益,接受资本所有者提出的苛刻条件,这就进一步加剧了劳动关系的不平衡态势。

2、劳动关系力量失衡,企业成为强势主体。

按理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市场化劳动关系的平等主体,但事实上目前劳资力量不平衡,地位不对等。

资本的相对希缺和政府存在的“偏好”决定了资方的强势地位。

资方掌握着管理权,处于主动的地位。

劳动者是被管理者,处于被动的地位。

[3]目前我国劳动力廉价,劳动者需要渡让的是劳动力的使用权,劳动力使用权与人本身又不可分离,它的渡让附有屈从性。

加之当前劳动力技能所能承担的功能,和完成的效益具有局限性,这种不平等性越发明显。

3、劳动关系建立契约化,运行市场化,调整法制化。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个人所有使劳动者成为既有利益权利,有又责任义务,独立自由的经济人。

同样,企业也是具有独立物质利益,自主决策、平等权力的法人实体。

这两者形成的劳动关系必然是唯一法律形式──劳动契约关系。

劳动力的供需、流动、就业条件和工资标准等劳动关系的各个环节,主要是以市场调节为基础。

劳动关系调整法制化,按照国家的法律法令,具体通过劳动合同、平等协商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等来规范劳动关系,而非主要靠行政来调节。

[4]二、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我国自1994年《劳动法》颁布后,又于2007年颁布了《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我国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形成了以《劳动法》为核心,多层次法律规范并存的劳动立法格局。

劳动立法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劳动法律制度基本得以建立。

我国虽然制定了有关保护劳动者的法律法规,采取了种种措施和办法,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的现状还很不理想,我国相当一部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在遭受着严重的侵害和践踏,我国劳动者的权益的实现情况并不乐观,现阶段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现状有以下几个现状表现:(一)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在我国突出特点就是人口众多,就业机会难,加之劳动力供给量大且长期增长,这远远超过了就业所需量,这种现象将长期存在。

在这种形势下,在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中劳动合同签订率非常低,一般情况只需要填写入职登记表。

这其中有企业方面的原因,有的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的老板认为一旦和他们签订合同,在合同期如果想解雇员工就要受到[2]刘燕生:《劳动者社会保障》,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0页[3]张芬,《劳动者的人权保障与劳动法的关系》,学术论文[4]李环:《和谐社会与中国劳动关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版,第10页劳动法的制约;也有员工个人方面的原因,有的员工认为一旦和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就限制了自己的自由流动。

虽然2008年1 月1 日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着实让用人单位忙活了一阵子,但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只是为了应付劳动局的抽查,一些签订包含所有应记载事项的总字数不足千字的‘一页劳动合同’。

由于各方积极性不高,即便是签订‘一页劳动合同’,并不全员签订,大部分人是不签的。

很多时候签了也只是由用人单位保留一份,劳动者手里不留有合同文本。

更有一些企业拟定了包含有排除劳动者权利、加重劳动者义务的“霸王条款”的合同,要求员工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并以此逃避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社会保障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一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采取种种办法,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很多企业老板就是为了节约生产成本,故意逃避缴纳保险费。

“员工流动性大,危险程度不高,员工不愿意参保,参保缴费难度大”,成为许多企业搪塞社保部门检查的“挡箭牌”。

一部分企业迫于政策压力,不得不给员工办理保险。

但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很多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喜欢玩点“猫腻”,虽然相关文件规定所有员工都必须参保,但总是有应对方法,干脆把员工名册给改了,导致员工人数“缩水”,一百多名员工的企业,上报的名额只有二三十人。

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一般多为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含量比较高或重要岗位上的员工。

再就是申报缴纳基数“缩水”,不按企业员工的实际工资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是按最低缴费数为参保标准。

加之一些员工对交社会保险问题也不够了解。

有的是自己不愿投保,认为自己流动性大,交了保险也没用。

特别是来自一些农村的服务员、后勤工人,很多人认为今后还得回农村,交了保险也是白交,还不如让企业多给点钱。

[5](三)对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权、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方面加以侵害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严重超时加班、不依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工资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些是时常发生也是最为劳动者敢怒不敢言的现象。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但事实上很少企业能够做得到,尤其是一些中小城市的企业,基本上没有执行国家的规定的法律、法规。

法律明文规定的合法合理的权益,竟然还要通过罢工斗争来讨要,这一尴尬局面的出现,折射出了部分工人的权益困局。

(四)在劳动安全卫生权益方面,企业做的更是肆无忌惮我国每年像矿难、肺硒病等违反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事件仍时有发生,面对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企业病不重视,可以说不屑一顾。

这种现象的存在,充分反映出目前我国在安全卫生制度的监督方面还缺乏力度,应加大对企业安全卫生的检查工作,尤其是一些容易出现职业病,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事业单位。

对违反安全和卫生的企业负责人加大处罚力度,坚持遏制住矿难及职业病高发的势头,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得到各项制度的保障,让矿难,职业病等现象减少发生的频率。

三、劳动者受侵害的原因(一)企业经营者方面的原因企业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认为经营之道,在于赚取更大的利润。

一些企业经营者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无视《宪法》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延长工作时间、取消员工休息休假,以榨取劳动者更多的劳动力“剩余价值”。

认为劳动者只是作为赚取利润的工具而存在。

权利权益都只是写在法律文本上的文字而已,即使有用也只对国家单位工作人员有效,跟我打工就得听我的。

当有人提出要求按劳动法规定行使权利时,通常[5]黎建飞主编,《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3页被认为自不量力,成为受鄙视的对象,甚至会被炒鱿鱼。

(二)劳动者方面的原因由于劳动者是弱势群体,尤其是农民工,他们本身的文化程度不高,所从事的工作也并没有多少技术含量,老板一不开心就可以随时将自己“炒鱿鱼”,“维权也就意味着失业”。

有不少员工认为自己就是一打工仔,确实没资格同财大气粗的老板讨价还价,“做得过就做,做不过就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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