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休学、复学登记审批制度
学校休学复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休学复学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
第三条休学是指学生因身体原因、家庭原因、特殊原因等,暂时停止学业,并经学校批准的一种特殊学籍状态。
复学是指休学期满后,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恢复学业。
第二章休学第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休学:(一)因病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达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及以上者;(二)一学期请病(事)假累计缺课达到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及以上者;(三)因家庭原因、特殊原因等,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
第五条申请休学的学生,需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一)休学申请书;(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三)学校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学校对学生休学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可办理休学手续。
第七条学生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
休学期间,学生不享受学校提供的奖学金、助学金等各项待遇。
第三章复学第八条休学期满后,学生可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复学申请需在休学期满前一个月提出。
第九条申请复学的学生,需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一)复学申请书;(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三)学校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学校对学生复学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可办理复学手续。
第十一条学生复学后,由学校编入适当班级就学。
复学后,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补齐休学期间的课程。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章网上办理第十四条学生休学、复学申请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学籍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办理。
第十五条学生在网上办理休学、复学申请时,需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六条学校对网上办理的休学、复学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可打印休学、复学证明。
小学休复学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我校学生休复学管理,规范休复学手续,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小学在校学生休学、复学、转学、转出、退学等事宜。
三、休学管理1. 学生因病、因事需要休学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审核、学校批准后,方可休学。
2. 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学期,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 学生休学期间,应按时办理休学手续,办理休学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休学申请书;(2)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簿复印件;(4)病历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4.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休学期满后,学生可申请复学。
5. 学生休学期间,如需办理出国、参军等事宜,须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
6. 学生休学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学校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四、复学管理1. 学生休学期满后,需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学。
2. 学生复学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复学申请书;(2)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簿复印件;(4)休学期间的学习、生活等相关证明材料。
3. 学校对复学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符合复学条件。
4. 学生复学后,学校应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安排学习、生活等相关事宜。
五、转学管理1. 学生因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等需要转学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转学。
2. 学生转学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转学申请书;(2)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簿复印件;(4)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
3. 学校对转学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符合转学条件。
4. 学生转学后,学校应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安排学习、生活等相关事宜。
六、转出管理1. 学生因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等需要转出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转出。
2. 学生转出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转出申请书;(2)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簿复印件;(4)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出证明。
学校学生休学_复课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学生休学复课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休学条件1. 学生因疾病、家庭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休学。
2. 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学年,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
3. 学生休学期间,应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三、休学程序1. 学生申请休学,需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休学申请;(2)相关证明材料(如疾病诊断证明、家庭情况说明等);(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学生将上述材料提交给所在学院(系)辅导员,辅导员审核后报学校学生处。
3. 学校学生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4. 学校学生处将审核结果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系)。
5. 学生所在学院(系)辅导员将休学决定通知学生,并做好学生休学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四、复课条件1. 学生休学期满后,需申请复学。
2. 学生复学条件:(1)休学期间,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2)休学期间,学生应主动与所在学院(系)保持联系,了解学校教育教学情况;(3)学生复学后,应按照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补修休学期间所缺课程。
五、复课程序1. 学生申请复学,需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复学申请;(2)休学期间相关证明材料;(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学生将上述材料提交给所在学院(系)辅导员,辅导员审核后报学校学生处。
3. 学校学生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4. 学校学生处将审核结果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系)。
5. 学生所在学院(系)辅导员将复学决定通知学生,并做好学生复学后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六、其他1. 学生休学复课期间,学校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
2. 学生休学复课期间,学校将保留学生学籍,但学生休学期间所修课程成绩不予计算。
学生休学及复学管理办法
学生休学及复学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的改革也在不断进行。
其中,学生休学及复学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学生和学校管理者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休学原因、休学期限、休学程序、复学条件、复学程序以及相关管理措施等多个角度展开,探讨学生休学及复学的管理办法。
一、休学原因学生休学经常涉及到个人的家庭原因、身体状况等多个方面。
家庭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家庭负担过重、家庭突发事件等。
身体状况则指学生出现严重疾病、伤残等无法正常参与学习的情况。
学生休学原因不同,对应的管理办法也会有所不同。
二、休学期限学生休学的期限根据休学原因来确定,通常分为短期休学和长期休学。
短期休学期限一般在一个学期以内,而长期休学期限通常为一年以上。
针对不同的休学期限,学校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
三、休学程序学生休学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
学生应向所在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则应根据学生的休学原因和期限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给出审核结果。
学生休学程序的规范化有助于学校及时掌握学生的状况,做好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复学条件学生休学期满或休学原因解决后,学生可以申请复学。
学生复学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身体状况符合学校入学规定、完成休学前的课程学习要求等。
学校对于复学条件的设定应兼顾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教学需求。
五、复学程序学生复学需要按照一定流程进行。
学生应向学校书面提出复学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学校则会对学生的复学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给出复学结果。
学生复学程序的规范化有助于保障学生的教育权益,促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休学期间的管理措施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采取一定的管理措施。
一方面,学校应与学生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和休学期间的学习情况。
另一方面,学校还应开设相关辅导课程,为休学期间的学生提供学习支持,以便顺利完成学业。
七、休学期间的权益保障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对学生的权益进行保障。
学校应向学生提供相关权益保障的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学费减免、课程安排调整等。
关于规范办理学生退学-休学和复学程序及相关材料的说明
关于规范办理学生退学、休学和复学程序及相关材料的说明各院部:为进一步规范办理学生退学、休学和复学,请在办理学生退学、休学和复学手续时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具体事宜如下:一、办理学生退学、休学和复学程序(一)办理退学程序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或由各院部提出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院长签批。
退学的学生,学院将出具退学证明书并送交本人,同时报学院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具体程序如下:1、办理审批手续(1)个人书写退学申请。
(2)院部审查合格后出具同意其退学的意见。
(3)到院部团总支领取《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表》。
(4)按表格要求填完后,由各院部负责老师送各有关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5)到学生工作处学籍管理员处登记,同时学校将出具退学决定书送达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送达本人的,则由各学院在学院内发布公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视为送达。
(6)发给学生退学离校通知单。
2、办理离校手续按退学学生离校通知单要求到学院各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签字盖章)。
3、领取退学证明书办完离校手续后,将离校通知单、学生证一并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籍管理员处,并领取退学证明书。
4、领取档案学生凭退学证明书到院部负责档案管理老师处领取个人档案,院部将其档案封装盖章交给学生并做好交接记录,退学证明书由学生个人保存。
如学生和家长皆不能到校办理退学,院部按自动退学处理的,学院不发给任何证明。
自动退学的审批和交接,由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或助理辅导员代为办理。
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退学手续参照本流程办理。
(二)办理休学程序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要休学,应办理休学手续,学生休学一般以年为单位,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办理休学程序如下:1、办理审批手续(1)个人写休学申请。
(2)院部审查合格后出具同意其休学的意见。
(3)到院部团总支负责老师处领取《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休学审批表》。
(4)按表格要求填完后,由各院部负责老师送各有关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中学休复学管理制度
中学休复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生休学和复学行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休学的条件和程序1. 学生因家庭变故、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学生休学的期限应在一个学年内,最长不超过两个学年。
3. 学生休学期满后,应及时办理复学手续,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学习。
4. 学校应当建立休学学生档案,详细记录学生休学的原因、期限等信息,以备查阅。
5. 学生休学期间不得参加任何社会活动或外出打工,必须按时复学。
三、复学的条件和程序1. 学生休学期满后申请复学,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学生复学前应当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适合学习。
3. 学生复学后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补课,恢复学习状态。
4. 学生复学后,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5. 学生如有不适应或其他需要调整的情况,应当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辅导员反映,寻求帮助。
四、学校的责任1. 学校应当制定完善的休学和复学管理制度,明确各项流程和程序。
2.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 学校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休学和复学学生进行调查和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4. 学校要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档案,详细记录学生的休学和复学情况,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五、学生的责任1. 学生要认真学习,按时上课,遵守纪律,努力提高学习成绩。
2. 学生要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互帮互助,共同营造和谐的学习氛围。
3. 学生要主动了解学校的休学和复学管理制度,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4. 学生要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锻炼自己,提高综合素质。
六、监督检查1. 学校要定期组织对休学和复学学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学生按规定执行。
2. 学校要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对违反休学和复学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
3. 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引导,提高教师对学生休学和复学的管理意识和能力。
学校休复学管理制度
学校休复学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落实国家教育部门对学校休复学管理的相关政策,确保学生的学习安全和健康,我校制定了本休复学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休复学的各项工作,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二、休学管理1. 休学条件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休学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批准方可休学。
休学期间需经常向学校请假。
2. 休学手续学生休学前需办理休学手续,具体包括填写休学申请表、交纳相关手续费用等。
学生休学还需交还校园卡、宿舍钥匙等物品。
3. 休学期限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学期,超过一学期需重新审核批准。
休学期满后需提前报告学校复学计划。
4. 休学复学学生休学期满需提前报告学校,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复学。
复学时需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填写复学申请表、交纳相关费用等。
三、复学管理1. 复学条件学生休学期满,经学校审核通过方可复学。
复学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身体健康证明、复学申请表等。
2. 复学手续学生复学需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包括填写复学申请表、支付复学费用等。
复学时需领取校园卡、宿舍钥匙等物品。
3. 复学期限学生复学后需按照学校规定的学习计划进行学习。
复学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学校报告请假原因。
4. 复学限制学生复学后需遵守学校规定的各项制度,如有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四、休复学管理要求1. 学校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
如发现有患病学生,学校应及时提供帮助。
2. 学校要建立健全的学生休复学档案管理制度,保障学生休复学各项手续的规范和顺利进行。
3. 学校要对学生休复学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学生休复学的合法性和正常进行。
4.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休复学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学生对学校休复学制度的认识和遵守度。
五、总结学校休复学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师生员工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将严格执行休复学管理制度,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学习和工作顺利进行。
因病复学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生因病休学期间的权益,确保因病休学学生复学后的学习、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因病休学后申请复学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第三条学生因病休学后复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关爱学生;2. 坚持依法依规,保障学生合法权益;3. 坚持公平公正,确保复学工作有序进行;4. 坚持实事求是,合理解决复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二章复学条件第四条学生因病休学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复学:1. 经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病愈且达到复学标准的;2. 因病情需要继续治疗,经学校批准休学的,在治疗期间病情稳定,达到复学标准的;3. 因其他特殊情况休学的,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复学。
第五条学生因病休学后申请复学,需提交以下材料:1. 《因病休学申请表》;2.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3. 治疗期间的病历、费用单据等;4. 学校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复学程序第六条学生因病休学后申请复学,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复学申请;2. 学院对学生的复学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意见报送学生处;3. 学生处对学院报送的审核意见进行复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是否批准复学的决定;4. 学生处将复学决定通知学院,学院将复学决定通知学生本人。
第七条学生因病休学后申请复学,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1. 病情未达到复学标准,无法继续学习的;2. 治疗期间病情反复,无法保证学习效果的;3. 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4. 其他不符合复学条件的。
第四章复学后的管理第八条学生因病休学后复学,应遵守以下管理规定:1. 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学习任务;2.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秩序;3.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4. 主动与同学、老师沟通,及时反映复学后的学习、生活情况。
大学 本科生休学与复学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休学与复学管理办法一、前言休学与复学是大学本科生学业生涯中常见的学籍变更形式,适当的休学与复学对学生在解决问题、调整自我、提高心理品质、完善人格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院校管理教育提供了借鉴。
本文主要围绕大学本科生休学与复学管理办法进行阐述。
二、大学本科生休学管理办法1. 适用范围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1)拥有学籍的在校大学本科生;(2)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了不可预见的特殊困难,需要休学解决问题的;(3)按照学籍规定要求有纳入休学范畴的;(4)其它符合休学规定的学生。
2. 休学类别(1)因病休学:学生在校期间突然患病,又因身体状况不能完成学业,需停学治病的情形。
(2)特殊困难休学:学生由于各种原因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了不可预见的特殊困难,需要休学解决问题的情况。
(3)其它休学:包括军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或社会团体安排的项目或任务、创业、个人原因等的休学。
3. 申请与审批程序(1)学生提交休学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辅导员提出意见并签署休学公示表。
(3)所在院系和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后,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休学申请。
(4)教务处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批,出具休学决定书。
4. 休学期限与复学时间(1)休学期限为一年,如有特殊情况,在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可延长一年。
(2)休学期满后,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学,经审核后准予复学。
(3)复学时间应与所在班级同期复学,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4)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复学的,在正式开学前两周内向所在学院提出复学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申请复学,否则,视为自动退学,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5. 休学期间的事项(1)休学期间学籍保留,成绩等有效期推迟。
(2)休学期间需认真对待治疗或解决问题,不得从事损害身体或学业的行为。
(3)休学期间学生不能享有任何学校所提供的奖助学金等相关学生资助,且不能申请成为学术活动志愿者、实践服务团团员等。
学校结核病休复学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结核病防治工作。
三、休学管理1. 学生被诊断为肺结核病后,应立即休学,并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休学手续:(1)学生本人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结核病诊断证明,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
(2)学校接到休学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出具休学证明。
(3)休学证明由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办公室统一保管。
2.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密切关注其病情变化,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3. 学生病情好转后,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复学证明,可申请复学。
四、复学管理1. 学生复学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经过规范治疗,病情稳定,连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为阴性。
(2)胸部X光片显示病灶明显吸收,无活动性病变。
(3)经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办公室评估,认为学生具备复学条件。
2. 学生申请复学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复学证明。
(2)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办公室要求的其他材料。
3. 学校接到学生复学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同意复学的,出具复学证明;不同意复学的,告知理由。
五、其他规定1. 学校应当加强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意识。
2. 学校应当定期对师生进行结核病筛查,及时发现和隔离患者。
3.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 学校应当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高中生休学与复学规定
高中生休学与复学规定高中生休学与复学规定 1以广东为例:根据《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六章:休学、复学第二十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且需连续停课3个月以上的,由学生家长填写《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和复学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准予休学:(一)学生因伤病需治疗、休养的。
(二)学生参军或出国留学。
(三)其他特殊原因的。
第二十八条。
因伤休学的学生,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
学生因参军须办理休学手续的,应提供参军的有关证明。
学生因到国(境)外就读须办理休学手续的,应提供出国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签证等有关证明。
学生因违法犯罪经人民法院判决需服刑的,办理休学时须提供法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复学规定:(1)休学期限为一年。
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的,须在休学期满前15天内,由学生家长填写《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和复学申请表》,交学校后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准予复学,及时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
准予复学的学生,可依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其本人及其家长意见后,编入适当年级就学(不能低于休学时的年级)。
(2)休学期满后不能如期复学的,必须按上述程序办理复学手续。
义务教育期满后,连续2周未办理复学或复学手续,经学校多次联系仍无结果的学生,视为辍学,学校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依法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及时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
普通高中学生休学期满不按时到校复学者,作自动退学处理,休学超过2年者应予退学,所在学校应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注销其学籍,及时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
2022休学复学新政策休学和复学。
1、凡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达一个月以上须休学者,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学生休学与复学制度
学生休学与复学制度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1.因病经县(区)以上医院或指定医院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的1/3以上者;
2.根据考勤,一学期缺课(含请假)超过总学时1/3者;
3.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二)学生休学期限:二年制、三年制学生只能休学一次,以一年为限;凡休学超过规定期限仍不能复学者,作退学处理。
(三)学生休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学生申请休学,须将休学的有关证明和申请报告,向系和学生处提出申请,由班主任及系主任签署意见、盖章后,将有关资料报送学生处,经批准后方可休学。
2.获准休学的学生,须到学生处办理休学手续,领取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期间,不得住在校内,不准随班听课和参加考核,也不得提前复学。
4.学生休学,要考虑本人所学专业下届是否继续招生,若下届不招生该专业(即无班可复),则不办理休学,只能作退学处理。
5.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学校。
6.学生应征人伍,需办理休学手续,可保留学籍至服满义务兵役期。
(四)条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前两周持有关证件及复学申请,由系主任签署意见,到学生处办理复学手续。
复学后,一律编入原专业下一年级学习。
2.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持有县(区)级以上医院诊断确已恢复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的证明,并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复查不合格者,不得复学。
3.学校可对申请复学的学生进行政治复查。
在休(停)学期间,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取消复学资格。
学校学生休学、复学制度
学校学生休学、复学制度
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由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签具意见,教导主任审核同意后,报校长批准,再到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备案并取得休学证明后,方可休学。
2、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学校应要求其立即停学;请假时间累计超过全学期三分之一者,应劝其休学。
3、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 可再办一次休学手续,但连续休学只限两次,如仍不能复学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休学时间或报上级处理。
4、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者,应在开学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办理复学手续后方可复学。
病休复学者,学校应审查住院结账单和病愈证明。
不按规定办理休学复学手续者,不能办理学籍转移手续。
5、学生休学,其学籍应予封存。
待学生复学时在下一年级末尾重新依次建立新的学籍,并在备注栏注明休学、复学时间和原在班级。
并交存休学、复学的有关资料。
6、根据教育法规,初中学生,未学满规定年限,不得
中途退学。
中小学休复学管理制度
中小学休复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中小学休复学工作,保障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加强教育对学生的监护和引导,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中小学休复学工作。
第三条中小学休复学工作应当坚持以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为中心,以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为目标,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为原则。
第四条中小学休复学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安全、公平、公正、科学和人文的原则。
第二章休学第五条学生休学应当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监护人同意和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应由学校派员到家或住处了解情况,必要时可以邀请医生参与,在家或住处提供帮助和指导,使学生能够适当休息和接受治疗。
第七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当做好对学生的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向学生提供相关学习资料和学习指导,保持与学生的联系,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第三章复学第八条学生复学应当经过学生监护人同意和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学生复学前,学校应当做好学生的接待工作,了解学生复学后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学习进度、心理状态等。
第十条学生复学后,学校应当给予学生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学习资料和学习辅导,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陪伴等。
第四章致谢第十一条本管理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学校在制定休复学具体管理办法时,必须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要求,明确学校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合理确定工作步骤和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中小学休复学工作涉及学生的健康和生活,必须加强和学校教育工作的联系,保持学校对学生的关怀和服务,使学生能够安心休学和平稳复学,最大限度地减少休学给学生造成的影响。
第十三条学校在休复学工作的管理中,必须切实加强对教师、学生监护人和学生的教育,提高他们对休复学管理制度的认识,增强对休复学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形成良好的休复学工作氛围。
学生修学复学管理制度
学生修学复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在校期间的修学与复学管理,健全学生管理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根据《教育法》、《学校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凡注册为在校学生的本校学生均受本管理制度的约束。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所称修学,是指学生在学业上遇到各种困难时,通过特定的程序,进行休学、停学一段时间,然后重新回到学校继续学业的过程。
本管理制度所称复学,是指学生在修学期满或学业状况符合要求时,经过学校审批,重新返回学校继续原有学业的过程。
第四条修学与复学管理应当遵循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估,实现个性化发展和差异化管理。
第五条学校设立修学与复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学生修学与复学的审核、监督、落实等工作。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修学与复学管理,具体操作由学校根据本管理制度进行制定。
第二章修学管理第七条学生在学校期间遇到以下情况之一,可以申请修学:1.患有严重疾病,需长期休息治疗;2.家庭有特殊变故,需要照顾家庭成员;3.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4.学习过于疲劳,需要调整心态与身体状态;5.其他有特殊情况需要修学的情况。
第八条学生在申请修学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学生修学申请表》交由学校修学与复学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九条学校应当在收到学生修学申请后,及时组织审核工作,对符合修学条件的学生,做出书面审批决定。
第十条学生修学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修学期限,需提出申请,并经学校修学与复学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
第十一条学生在修学期间恢复原因,需提交《学生复学申请表》,等待学校审批后方可复学。
第三章复学管理第十二条学生根据以下情况之一,可以申请复学:1.修学期限满,学校审批同意;2.学生身体状况或家庭情况已经得到较好改善;3.学生经济状况已经得到较好缓解;4.学生已经具备继续学习的条件。
第十三条学生在申请复学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学生复学申请表》提交给学校修学与复学管理委员会审批。
学生休学复学管理制度
学生休学复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生休学和复学的管理,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谨慎处理学生休学和复学事宜,保障学生的休学权和复学权,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二、休学的种类和条件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申请休学,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因病休学:学生因患重病需要长期休养或接受治疗,经学校医务部门或医院诊断确认,可向学校申请休学。
2. 因家庭原因休学:学生家庭有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照顾家庭成员或处理家庭事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因其他原因休学: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休学,需提供详细的申请理由并经学校审核通过。
三、休学的手续和流程1. 提交申请:学生需要在休学前提前向学校教务处递交休学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批程序:学校教务处收到学生的休学申请后,将根据学生的申请理由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批。
3. 休学手续:经学校审批通过后,学生需办理休学手续,并到费用管理中心进行费用结清。
4. 休学期间管理:学生休学期间,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办理休学手续,并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
四、复学的条件和流程1. 申请复学:学生在休学期满或其他特殊情况下需复学时,应提前向学校教务处递交复学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教务处审批:学校教务处将根据学生的复学申请理由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批。
3. 备案手续:学生获得复学审批通过后,需办理复学备案手续并到费用管理中心进行费用结清。
4. 复学期间管理:学生复学后必须按时到校报道,并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和制度。
五、附则1. 学生休学和复学期间,学校需及时跟进学生的学习进度和个人情况,避免因休学或复学而带来的学习和生活困扰。
2. 学生休学和复学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休学和复学时间,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将根据情况进行审批。
3. 学生休学和复学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在学生手册中进行宣传和说明。
以上是学生休学复学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广大学生能够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学习,健康成长。
学校休复学制度
一、休学制度
1. 休学条件
(1)学生因疾病、意外伤害或其他特殊原因,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
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可申请休学。
(2)学生因家庭困难、家庭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申请休学。
2. 休学程序
(1)学生提出休学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对学生休学申请进行审核,确认休学条件后,出具休学证明。
(3)学生将休学证明提交至教科局学籍管理处备案。
二、复学制度
1. 复学条件
(1)学生休学期间,已完成治疗或解决休学原因,身体条件允许返校学习的。
(2)学生休学期间,家庭困难、家庭原因等问题得到解决,具备返校学习条件的。
2. 复学程序
(1)学生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对学生复学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复学条件后,出具复学证明。
(3)学生将复学证明提交至教科局学籍管理处备案。
三、学校休复学制度实施要求
1. 学校应建立健全休复学制度,明确休复学条件、程序和责任分工。
2.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对休复学制度的认识。
3. 学校应与家长、医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生休复学工作。
4. 学校应严格执行休复学制度,确保学生合法权益。
5. 学校应加强休复学档案管理,确保休复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总之,学校休复学制度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重要举措。
学校应认真贯彻执行休复学制度,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同时,家长、社会各方也应关注和支持学校休复学工作,共同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因病休、复学审批审批登记制度
一、领导组织
组长:辛树林
副组长:冯宪才马国红信有芝
成员:各班班主任。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1、因伤、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的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的1/3以上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政教主任审核同意,报校长批准,可以休学。
学生因病休学,仅限经县级及其以上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一个月以上或休养一个月以上且需持有医院下式住院收款凭据的学生(因病住院或休养不超过一个月者,只能请病假,不能休学。
)。
2、根据考勤,一学期请假缺课达到总学时的1/3者,可以休学。
3、学生因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必须休学的,须由本人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要以休学。
三、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限。
休学学生的休学时间从请假之日起计算,其学籍变动手续政教处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学生本人和家长的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办理,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复学,经学校批准,可延续一年。
四、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休学期满后,须及时申请复学。
因病休学期满复学,须持县以上医院的康复证明,到期不办理复学手续,作自动退学处理。
其他原因
休学而申请复学的,必须取得有关单位证明,才能复学。
2、复学学生原则上随下届学生学习,并计入下届学生的总班额内。
复学学生的学号,接应复学年级末编号(编号方法与转学生同)。
在同一年内病休后又复学的学生,作留级生上报,不得作休学上报。
3、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取消复学资格。
因病休、复学审批审批登记制度
娄家店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