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赛裁判法与规则
田径竞赛裁判规则与工作方法
竞赛主管
(二)赛中 领导全体裁判员在比赛中保证竞赛规程和规则的切实执行。 1、每单元比赛开始前组织相关裁判员入场,检查各裁判组到场情况, 督促各裁判组按时进行比赛。 2、掌握比赛进程,与现场指挥保持联系,对容易发生争议和有可能出 现问题的项目及地点重点加以关注。 3、根据规则精神,对有关运动员给予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并将此情 况填入成绩记录卡。 4、比赛结束后,召开裁判长、主裁判会议,听取汇报,了解情况,及 时解决问题。 5、督促指导竞赛秘书组做好每日秩序册和成绩公报的编印工作。 6、及时与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和竞赛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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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录裁判工作方法
一、任务 1、按照规则规定,对运动员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2、按时召集运动员到检 二、人员设置与职责 (一)人员设置 1、检录裁判长 1 2、检录主裁判 1 3、广播员 1 4、检录时间屏显操作员 1 7、检录员 若干 8、物品器材管理裁判员 1
径赛裁判长工作方法
5、对比赛中因他人影响而受损失的运动员,可令其参加另 一组比赛或下一赛次的比赛,或令该组重赛。在作出决 定前,要与总裁判长研究,再作决定。 6、比赛中有权对有不正当行为的运动员提出警告或取消其 比赛资格。给予运动员警告,应向运动员出示黄牌;取 消其比赛资格,应出示红牌。这两种处分均应填入成绩 记录卡。 7、若认为某项比赛不公允,有权宣布比赛无效,并作出在 当日或另行安排时间重新比赛的决定。但作出决定前一 定要报告总裁判长,并通过竞赛秘书组,以便统筹安排。 (三)赛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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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赛裁判长工作方法
一、任务 在赛事主管的领导下,掌握田赛项目的比赛进程,解决比 赛中出现的问题。带领田赛各项目主裁判及全体裁判员, 保证本次比赛规则和规程贯彻执行,高质量地完成裁判 工作。 二、人员设置和职责 (一)人员设置 田赛裁判长 2-3人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法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一)田径比赛通则方面 4、如果一名运动员参加一个径赛项目,又参 加一个田赛项目,或者参加一个以上的田 赛项目,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 有关主裁判可以允许运动员只在某一轮次 (高度项目以一个高度为一个轮次,一个 高度有3次试跳机会;远度项目以所有运动 员按顺序试跳或试掷完一次为一个轮次。) 的比赛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确定的顺序先 进行试跳(试掷)一次。回来后已错过的 试跳(试掷)顺序一律不补。 5、判定名次和成绩相等判定名次的方法。
(三)田赛主要规则
测量成绩时,应从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触地的最近 点量至起跳线或起跳线的延长线,测量线应与起跳 线或其延长线垂直。应以每名运动员最好的1次试 跳成绩,包括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 的试跳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助跑道长度 至少应为40米,条件许可时,至少应长45米。助跑 道宽度最小l.22米,最大l.25米,应用5厘米宽的白 线标出助跑道。助跑道的左右最大倾斜度不超过1: 100趴在跑进方向总的倾斜度不得超过1:1000。为 有助于助跑和起跳,运动员可在助跑道。旁放置l~ 2个标志物(由组委会批准或提供)。如果不提走, 供此类标志物,运动员可以使用胶布,但禁用粉笔 或其他任何擦不掉痕迹的类似物质。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法
卢竞荣
杭州师院体育与健康学院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法
主要内容: 一、田径运动竞赛前的准备工作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三、田径运动竞赛裁判工作方法
前言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是田径运动竞赛工作的 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裁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 着竞赛的进行、运动员的比赛情绪以及运动员技 术水平的发挥。裁判员不仅是运动成绩和比赛名 次的判定者,同时也是竞赛的组织者。 因此,对裁判员的基本要求是:认真掌握比赛的 规则,熟练掌握裁判方法,在裁判工作中做到严 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尽心 尽力的完成裁判工作任务。
最全最详细的田径竞赛裁判法(总汇)
第二章裁判长第一节总裁判长(赛事主管)一、职责与任务在举行国内田径比赛时,可设总裁判长一职(必要时可增设若干名副总裁判长协助工作)行使赛事主管的职责。
总裁判长直接对竞事主任负责,组织领导裁判工作,负责运动会的正常进行、检查所有报到就位的工作人员,并任命必要的替补人员,有权撤换不遵守规则的工作人员,与比赛场地指挥员配合,掌握比赛进程,只安排经批准的人员留在比赛场地。
总裁判长应领导各裁判长进行工作,但不取代裁判长的工作,领导检录主管(赛前控制中心)、技术主管(场地器材组)、赛后控制中心、竞赛秘书(编排记录、成绩公告组)等单位进行工作,协调它们与各裁判组的配合。
二、工作方法赛前工作1.要熟悉规则、规程、比赛日程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和场地、器材、设备情况。
2.要熟悉裁判长、主裁判及裁判员的业务、性格、工作方法等情况,安排好他们的岗位,提出裁判员名单草案报竞赛主任批准。
3.制定裁判总体工作计划和后勤、生活、交通保障方案。
4.召开主裁判以上裁判长会,明确任务与分工,制作裁判工作流程与具体要求,建立岗位责任制。
5.召开全体裁判员会,认真学习规则、规程和大会有关文件,统一工作方法,进行思想动员,使每名裁判员都能做到秉公执法,明确工作岗位的职责,都能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和怎么做。
6.组织裁判对场地、器材和设备进行检查,通过培训熟悉器材、设备性能,掌握使用方法。
7.进行赛前联调(实习),通过联调及时调整各岗位、各工种和技术部门与裁判组之间的配合,如有必要有权调整个别人的岗位,使之能更好的发挥能力。
8.参加技术会议,宣布比赛有关规定(检录时间,起跳高度,升高计划等)并把经过技术会议讨论确定后的比赛有关规定做为大会正式文件下发,传达到各裁判组。
赛中工作每单元比赛开始前,要检查各裁判组到岗情况,督促做好准备工作,组织好裁判员入场。
比赛进行的全过程中,总裁判长均应在场。
要认真观察比赛情况,及时处理各岗位各工种和技术部门与裁判组之间的配合和新出现的不和协问题,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田径规则及裁判法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第一节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田径竞赛规则是裁判工作的执法依据,它保证了参赛者在规则范围内进行公平竟争,裁判员必须掌握规则。
一、比赛通则(一)着鞋:运动员可以赤脚、单脚或双脚穿鞋参加比赛。
钉鞋鞋钉规定:4、9、12、25毫米,11枚,1条绑带。
(二)号码: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号码布分:前后大号码、小号码、体侧号码。
跳高、撑杆跳高运动员允许带1块号码。
(三)兼项: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同时参加多项田赛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比赛中,或在跳高或撑竿跳高的每轮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的顺序进行试跳(掷),如果某运动员后来又决定不参加试跳(掷),或轮到其试跳(掷)时不在场,一旦该次试跳(掷)已错过,应视其为免跳。
(四)帮助:任何参赛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提供或接受帮助,如伴跑或技术指导等。
1、下列情况不被认为是提供帮助:(1)运动员与其教练员在比赛区域外进行交流。
为了便于这种交流,并且不干扰比赛进行,在靠近每一项田赛比赛地点最近的看台上,应给该项参赛运动员的教练员保留座位。
(2)可在比赛区域对运动员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以便运动员能够参加或继续参加比赛。
此类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可由组委会任命的佩戴袖标或背心、或身着其他明显服装的医务官在比赛区域进行,也可由注册随队医务人员经医务代表或技术代表的专门批准,在比赛区域外的医务治疗区进行。
但不得延误比赛的进程或该运动员按既定的顺序进行试跳或试掷。
一旦运动员离开检录处,无论是在比赛中或是比赛开始前,其他任何人对运动员进行此类护理或治疗,均被认为是对运动员提供帮助。
2、下列情况应被认为是给运动员提供帮助,应该禁止:(1)在赛跑或竞走比赛中,由非参赛者、已被超圈者或将被超圈者提供速度分配帮助,或使用其他任何技术设备的。
(2)运动员在比赛场内拥有或使用录像机、盒式录音机、收音机、CD机、无线通讯机、移动电话或类似装置。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
径赛规则
一、跑道测量
1、跑道的丈量线 2、赛跑的距离 3、分道宽最小为1.22米±0.01米 4、移动突沿
思考: 跑道的丈量线?(398.11米)距离和 区域的认定?
关键词:30、20、后到后 外到外
二、起跑
1、应用5厘米宽的白线标出起跑线,所有不分道的径赛项目,起跑 线应为弧线。 2、在所有国际比赛中,400米及400米以下的各项径赛,发令员应用 本国语言或英语和法语中的一种语言发令。 3、400米及400米以下的各项径赛,必须使用蹲踞式起跑并使用起跑 器。 4、在“各就位”口令之后,运动员必须走向起跑线,完全在自己 的分道内和起跑线后做好准备姿势。 5、在“各就位”或“预备”口令发出后,所有运动员应立即做好 最后的预备姿势,不得延误。
100米至400米跑、4×400米及较短距离的各项接力, 应根据运动员前一赛次的名次和成绩进行排序:
最快的第一名 次快的第一名 第三快的第一名,等。 最快的第二名 次快的第二名 第三快的第二名,等。 最后可按下列顺序补取: 按成绩录取的最快者 按成绩录取的次快者 按成绩录取的第三快者,等。
然后将运动员按排列的序号,依照蛇形分布的方法 编入各组。 例如用下列方法将排序录取的24名运动员编为三组: A组:1 6 7 12 13 18 19 24 B组:2 5 8 11 14 17 20 23 C组:3 4 9 10 15 16 21 22 在任何情况下在分组确定后应抽签排定A、B、C、 三组的比赛顺序。
思考: 兼项请假各种情况的处理方法? 关键词:每次、一轮、时限、免跳、 中退
二、放弃比赛
取消参赛资格: 1、确认没有参加比赛; 2、取得后继赛次的参赛资格,但未继续参加 比赛者。
应取消有关运动员参加该次比赛所有后继项 目(包括接力跑)的参赛资格:
田径运动竞赛裁判法
一. 径赛项目
一、田径裁判工作系统
田径运动会裁判员队伍的组织机构是一个庞大的群体结构, 田径运动会裁判员队伍的组织机构是一个庞大的群体结构,竞赛时采用大 兵团作战,因此组织工作要严密,管理工作要严格。 兵团作战,因此组织工作要严密,管理工作要严格。
(一)技术代表
1.技术代表应与大会组委会共同保证全部技术性安排完全符合田径竞赛规则 的规定。 的规定。 赛前应对竞赛日程、报名标准和比赛器材进行审核。 2.赛前应对竞赛日程、报名标准和比赛器材进行审核。决定田赛项目的及格 标准和径赛项目的赛次与录取原则。 标准和径赛项目的赛次与录取原则。 负责审核报名。凡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有权以技术性理由不批准其报名。 3.负责审核报名。凡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有权以技术性理由不批准其报名。 赛前主持技术会议,讨论决定竞赛中的有关问题, 4.赛前主持技术会议,讨论决定竞赛中的有关问题,以及对参赛运动员进行 确认。 确认。 5.应参与全部比赛项目的分组,主持各赛次分组,抽签排定道次以及全能分 应参与全部比赛项目的分组,主持各赛次分组, 组等编排工作。 组等编排工作。 组织领导技术官员,并负责为每项比赛指派一名技术官员在比赛现场工作。 6.组织领导技术官员,并负责为每项比赛指派一名技术官员在比赛现场工作。
2.赛中工作
每单元比赛开始前,按规定时间检查各裁判组到场情况, (1) 每单元比赛开始前 , 按规定时间检查各裁判组到场情况, 督促 各裁判组准时组织比赛。 各裁判组准时组织比赛。 掌握各项竞赛进程。在竞赛中如遇特殊情况(如狂风暴雨) (2) 掌握各项竞赛进程 。在竞赛中如遇特殊情况( 如狂风暴雨) , 比 赛不能继续进行时, 赛不能继续进行时,应与技术代表和竟委会负责人共同研究停赛 或继续比赛的时间。 或继续比赛的时间。 总裁判长的席位一般设在能够全面观察比赛情况处。 (3) 总裁判长的席位一般设在能够全面观察比赛情况处 。 对有可能 发生问题的项目和地点,应亲临现场或多加注童, 发生问题的项目和地点,应亲临现场或多加注童,以便发现问题 能及时处理。 能及时处理。 根据规则解决竞赛中各种疑难问题。遇裁判员的意见不一致时, (4) 根据规则解决竞赛中各种疑难问题 。 遇裁判员的意见不一致时 , 应认真了解情况,并根据规则精神妥善解决。 应认真了解情况,并根据规则精神妥善解决。 每天比赛结束后, (5) 每天比赛结束后 , 应召集裁判长或根据需要召开有主裁判参加 的会议,及时了解当天的比赛情况及存在问题, 的会议,及时了解当天的比赛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 和应采取的措施。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会 和应采取的措施。如遇特殊情况, 研究和解决问题。 议,研究和解决问题。
田径规则及裁判法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第一节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田径竞赛规则是裁判工作的执法依据,它保证了参赛者在规则围进行公平竟争,裁判员必须掌握规则。
一、比赛通则(一)着鞋:运动员可以赤脚、单脚或双脚穿鞋参加比赛。
钉鞋鞋钉规定:4、9、12、25毫米,11枚,1条绑带。
(二):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戴,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布分:前后大、小、体侧。
跳高、撑杆跳高运动员允许带1块。
(三)兼项: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同时参加多项田赛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比赛中,或在跳高或撑竿跳高的每轮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的顺序进行试跳(掷),如果某运动员后来又决定不参加试跳(掷),或轮到其试跳(掷)时不在场,一旦该次试跳(掷)已错过,应视其为免跳。
(四)帮助:任何参赛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提供或接受帮助,如伴跑或技术指导等。
1、下列情况不被认为是提供帮助:(1)运动员与其教练员在比赛区域外进行交流。
为了便于这种交流,并且不干扰比赛进行,在靠近每一项田赛比赛地点最近的看台上,应给该项参赛运动员的教练员保留座位。
(2)可在比赛区域对运动员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以便运动员能够参加或继续参加比赛。
此类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可由组委会任命的佩戴袖标或背心、或身着其他明显服装的医务官在比赛区域进行,也可由注册随队医务人员经医务代表或技术代表的专门批准,在比赛区域外的医务治疗区进行。
但不得延误比赛的进程或该运动员按既定的顺序进行试跳或试掷。
一旦运动员离开检录处,无论是在比赛中或是比赛开始前,其他任何人对运动员进行此类护理或治疗,均被认为是对运动员提供帮助。
2、下列情况应被认为是给运动员提供帮助,应该禁止:(1)在赛跑或竞走比赛中,由非参赛者、已被超圈者或将被超圈者提供速度分配帮助,或使用其他任何技术设备的。
(2)运动员在比赛场拥有或使用录像机、盒式录音机、收音机、CD机、无线通讯机、移动或类似装置。
田径裁判规则与裁判法
1.500
1.750
2.000
制造商提供比赛使用的重 1.005~1.025 1.505~1.525 1.755~1.775 2.005~2.025
量(kg)
直径(毫米) 180~182 200~202 210~212 219~221
裁判员站位与职责 (discus)
掷标枪
比赛判罚 (静止、标枪出界、投掷完的各种 犯规——红白旗上举、指向左侧或右侧)
器材 少年、青年、 少年男子 青年男子 成年男子
成年女子
铅球 4.000kg 5.000kg 6.000kg 7.260kg
铁饼 1.000kg 1.500kg 1.750kg 2.000kg
链球 4.000kg 5.000kg 6.000kg 7.260kg
标枪 600g
700g 800g 800g
(e) International Invitation Meetings and competitions which are categorised by the IAAF as part of the global structure and approved by the Council.
(f) Area Championships and other intra-Area competitions organised by an Area Association.
撑竿跳高
比赛——红白旗上举 助跑道(40~45m × 1.22~1.25m;5cm) 器材(横杆托4.30~4.37m,撑竿自备) 落地区(7 × 6 × 0.8m至少5 × 5m) 裁判员站位与职责 (pole vault )
远度项目
远度跳跃项目通则 跳远(远度跳跃项目) 三级跳远(远度跳跃项目) 远度投掷项目通则 推铅球(投掷项目,短投) 掷铁饼(投掷项目,长投) 掷标枪(投掷项目,长投) 掷链球(投掷项目,长投)
田径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1)技术代表应与大会组委会共同保证全部技术性安排完全符合 国际田联规则的规定。 2)技术代表应向有关组织提交竞赛日程、报名标准和比赛器材 的建议,决定田赛项目的及格标准和有关径赛项目的赛次和录 取原则。 3)他们应保证在赛前的适当时间向所有参赛的会员发送技术性 规程。 4)技术代表对举行田径比赛所有其他必要的技术性准备负有责 任。 5)他们应审核报名单,有权以技术性理由否决报名(由于非技 术性理由否决报名时,应由国际田联或相应的地区理事会作出 裁决)。 6)技术代表和其指定的委托人应负责全部竞赛的抽签。他们应 安排决赛前的赛次、及格赛和全能比赛的分组。 7)技术代表应在适当的时间提出准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与组 织代表合作。 8)在规则第12条1(a)、(b)、(c)的比赛中,技术代表 应主持技术会议,并介绍技术官员。 9)技术代表应为比赛日程中的每项比赛指派至少一名国际技术 官员。
第一节田径竞赛裁判工作的一般概况
一、田径运动竞赛的形式
二、田径运动竞赛官员与裁判员
三、主要官员与裁判长的职责
四、田径运动竞赛裁判员的要求
五、田径运动竞赛裁判员等级
一、田径运动竞赛的形式
田径运动竞赛形式很多,根据田径竞赛的目的、任务、性质与要求,可 以组织各种不同的田径运动竞赛活动。国际比赛分为八类: (a)奥林匹克运动会田径比赛、世界田径锦标赛、世界杯田径比赛被称为 世界田径最高级别的三大田径比赛(即有国际田联单独管辖,只设田径项 目的比赛) (b)地区或区域所有国际田联会员均可以参加的洲、地区或区域性锦
田径竞赛规则与广的体育运动
项目之一,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田径 运动在世界范围内以迅猛的速度向前发展。 运动水平不断提高,纪录被不断更新,比赛 机会增多,比赛项目逐渐增加,场地器材不 断更新,所有这些无疑给现代田径竞赛运动 的发展带来了广阔的空间,同时也对田径竞 赛的组织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田径竞赛裁判
❖ 如果一名运动员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 多项田赛,则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允许该运 动员在某一轮的比赛中,或在跳高和撑杆跳 高的每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排定的顺 序进行试跳(掷)。如果该运动员后来在轮 到他试跳(掷)时未到,一旦该次试跳(掷) 时限已过,则应视其该次试跳(掷)为免跳 (掷)。
❖ 白旗成功,红旗失败。
❖ d长距离跑检录必须发给运动员小号码布。
❖ e按规定时间带领运动员入场,4*100米接力, 还需将2、3、4棒运动员分别带至接力区。
②发令工作方法
❖ A 任务
❖ 根据竞赛规程的比赛时间,组织运动员准时 比赛;
❖ 保证运动员在机会均等的条件下起跑;
❖ 执行有关起跑规则,有权警告与取消犯规运 动员的比赛资格。
❖ 如成绩仍相等,涉及第一名时,则在造成其成绩相 等失去了继续试跳权利的最低失败高度上,每人再 试跳一次。如有关运动员都跳过或都未跳过而仍不 能判定名次,则横杆应提升或降低:跳高为2厘米, 撑杆跳高为5厘米。其应在每个高度上只试跳一次, 直到分出名次为止。有关运动员必须参加决定名次 的每次试跳。(不适用于全能比赛)
❖ C 运动员可以在主裁判事先宣布的横杆升高计划中 的任何一个高度上开始试跳,也可在以后任何一个 高度上根据自己的愿望决定是否试跳。但在任何高 度上,只要运动员连续三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 比赛的资格。因第一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 的试跳除外。
❖ D 允许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第一次或第二次试跳失 败后,在其第二次或第三次试跳说请求免跳,并在 后继的高度上继续试跳。但只要在某一高度上请求 免跳后,不准在该高度上恢复试跳,除非出现第一 名成绩相等的情况。
各项竞赛名次判定与成绩相等时 的处理办法
❖ A径赛项目:
田径运动会裁判规则
田径运动会裁判规则精品文档田径运动会裁判规则各位领导、裁判员大家好:在这里和全体裁判员一起学习一下田径竞赛规则及有关学校秋季田径运动会中注意的事项。
这次田径运动会开的成功与否,关健是我们在座的全体裁判员工作的质量,和全体运动员的配合。
一、运动会中的安全问题,有事没事到场内进行乱走乱跑,这样会造成伤害事故的发生,因为田径场内有实心球、铅球等项目,一但发生事故后果不可想象投掷时,每投完一次后,内场裁判员必须站在投掷区内,禁止下一名队员投掷,等外场裁判员撤出后,才叫下一名队员投掷。
任何人不得在场内横窜乱走。
运动员必须听从指挥,检录后列队入场,试投、试跳以后到指定地方站好准备下一次试投、试跳。
二、场地:检录处设在车棚、编排记录在体育储藏室。
发奖组:四、径赛项目、100、200采用2个赛次比赛、预赛和决赛,预赛取前8名进入决赛。
抢跑怎么办五、跳高升高:男、从1.20米起跳――1.40米每次升高5厘米,以后每3厘米一升。
女、从0.80米起跳――1.05米每次升高5厘米,以后每3厘米一升。
1 / 33精品文档最后,望我们每名裁判员各负其责,各尽其职。
把本次大会开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径赛裁判工作是在径赛裁判长的统一领导下,有检录、发令、检查、终点计时等,裁判组密切配合和共同协作下进行的。
1、检录工作任务按竞赛日程安排的各项比赛时间,召集运动员到检录处进行检录,根据规则对运动员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准时把运动员带到比赛场地。
一次通告、二次点名、三次不到为弃权。
如有田赛相重可提前向老师请假,让其他学生先打到,田赛比赛完之后是径赛。
检录单一式四份4×100米接力,各接力区检查一份。
2、起点裁判员工作任务。
根据秩序册规定的各项比赛时间和田径规则的有关规定组织各项径赛运动员准时进行比赛。
如有抢跑或枪未响重新跑。
3、终点裁判工作1、任务准确的判定径赛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
并担任中长跑距离记圈工作。
比赛开始,终点裁判长要与计时长联系,并通知终点裁判员做好准备,挥旗通知起点,表示准备就绪。
田径规则及裁判法讲义
径赛1 规则:规则是为进行田径运动而设的统一行为准则。
2 裁判法:田径运动中裁判法以及竞赛规则所用的评定运动员或队成绩或名次的具体方法3 径赛裁判长职责:(1)认真执行规则和规程中的各项规定,处理发生于比赛期间有关竞赛的问题。
(2)处理有争议的问题时,当裁判员对名次判定意见不一致时,有权决定最后名次,若对犯规运动员的录取资格及其他疑难问题不能解决时,应签署意见报总裁判长解决。
(3)对有关径赛的抗议作出裁决。
(4)对犯规或有不正当行为、或违反体育道德的运动员进行判罚,若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应报总裁判长审定。
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使用的黄红牌,应采用塑料薄片或其他轻便材料制成,其规格长10厘米宽8厘米。
(5)认为某项比赛不公允时,有权宣布比赛无效,并作出重赛的决定,在作出决定前应向总裁判长报告。
(6)每项(组)比赛后。
立即审核成绩并签名。
(7)径赛裁判长允许在抗议下比赛。
(8)径赛裁判长不同意法令决定可作决定。
但使用了犯规检测时除外。
5 检录裁判职责(1)准时召集运动员点名(2)检查运动员号码服装(3)带领运动员到比赛地点,向助理发令员说明情况。
号码布:三个(前后裤侧)钉鞋:可赤脚单脚穿鞋,钉座不超过11个,尺寸:非塑料钉长不超过25毫米,最大直径4毫米,塑料钉长突出部分9毫米。
6 发令员职责主发令:(1)负责组织全组的学习,实习,分工等工作(2)负责同其他裁判组进行联系。
(3)法、恩派全组裁判申屠训练场地进行发令实习。
(4)负责解决运动员起跑时的有关问题。
(5)执行法令时,有权对犯规运动员发出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
(6)助理发令员对径赛裁判长负责发令员职责:在主发令员的领导下,按照分工独立完成发令工作。
不担任发令工作时,应协助发令员做好准备工作。
助理发令员职责:(1)1号助理发令员负责从引导员处接受参赛运动员。
根据检录表上的分道情况,将运动员安排到规定的道次上,核实运动员的道次、号码与测号是否准确无误。
田径运动竞赛规则要点与裁判方法
• 7、全能的田赛高度项目比赛中,橫杆每轮次升高 的高度:跳高始终为3公分、撑杆跳高始终为10 公分。
跳远裁判工作
• 1. 跳远、三级跳远裁判组的工作任务 • 依据田径竞赛规程、规则,执行跳远、三级跳远
无故延误的判罚
• 如果在比赛中运动员第一次无故不按比赛时限的 有关要求进行比赛,则主裁判应予判罚其无故迟 误比赛,按试掷或试跳失败 处理,如果在比赛中 运动员第二次无故不按比赛时限的有关要求进行 比赛,则主裁判应予判罚取消该运动员继续比赛 的资格,但该运动员在此之前的比赛成绩仍然有 效。。
铅球比赛规则要点
田赛高度项目 比赛中的橫杆上升幅度
• 1、田赛跳高项目比赛中的橫杆上升幅度按裁判长 教练员技术会议议定的升高计划进行,通常情况 下不得小于2厘米。
• 2、当比赛只剩下一名运动员,而且他已稳获该项 目比赛冠军时,橫杆上升幅度可以根据运动员要 求进行上升,但不得小于1厘米。
田赛高度项目比赛中 对于运动员请求免跳的处理
• 1、运动员在任何高度都可以请求免跳。 • 2、一旦运动员在某一高度请求免跳,则不能在该
高度恢复试跳。
• 3、运动员在任何高度试跳如果连续失败三次,则 应取消该运动负继续比赛的资格。
• 注:在某一高度上某运动员已失败但该运动员仍 可请求免跳,裁判员根据规则应予准许,但该运 动员在下一高度的试跳次数只能是剩余次数。
• 丈量员二人,负责丈量运动员有效试跳成绩及整 理比赛场地。
田赛项目规则要点
• (二)跳高比赛应抽签排定运动员的试跳顺序。运动员必 须用单脚起跳。试跳中将横杆碰掉,则判为试跳失败。在 越过横杆前,身体的任何部分触及横杆后沿(靠近助跑道 )垂直面以前的地面或落地区,也判试跳失败。如果运动 员在试跳中一只脚触及落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其并未从中 获得利益,则不应判为试跳失败。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运 动员连续三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因第一 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除外。比赛时,运动 员可以在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何一个高度开始试跳,也可 在以后任何一个高度根据自己的愿望决定是否试跳或请求 免跳。但在某一高度上请求免跳后,则不允许在该高度上 恢复试跳。丈量高度时,须使丈量尺与地面垂直,从地面 量至横杆上沿最低点。
第二节 田径径赛裁判规则及裁判方法
第二节田径径赛裁判规则及裁判方法一、检录裁判工作(赛前控制中心)1、赛前控制中心的工作任务:检录主裁判监督在一名副总裁判长的领导下准时召集运动员点名,检查运动员的号码,按规定时间将运动员带至比赛地点。
2、赛前检录工作的规则要求:(1)必须保证运动员穿着比赛服装。
(2)正确佩带号码并与检录单一致。
号码的要求:须给每名运动员提供号码布,并分别佩带在胸前和背后的显著位置,。
3、赛前控制中心裁判组裁判工作方法1)赛前工作(1)学习规则与规程,了解此次比赛规程的特殊要求;(2)裁判员分工学习、研究裁判工作方法;进行裁判分工了解各自的裁判工作内容了解起终点的位置及接力区的位置,运动员进出场地的路线 (3)研究与其他裁判组的协调配合的方法。
①与起点助理发令员联系,了解运动员的缺席情况②与编排记录组及有关的田赛裁判组联系,了解、商定、拿取各单元比赛检录单的事宜。
③与赛后控制中心联系,商定长距离项目比赛用小号码布的收取工作。
4)按照裁判员的分工进行裁判实习(5)开出所需器材、表格、秒表、夹板、铅笔等比赛用品。
比赛用扩音器材各种表格(运动员缺赛统计表、竞赛检录时间表、检录记录表等)运动员休息用的长凳、小号码布、别针等 (6)认真布置检录处①检录地点应选择方便运动员的赛前准备活动和有利于检录裁判员的工作。
②田赛与径赛项目的检录处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使用标志必须醒目,并安排好凳子,检录时按照组别、项目、道次或顺序让运动员时能对号入座。
③必须在醒目的地方张挂运动员须知和各项竞赛检录时间表。
2)赛中工作(1)赛前1小时到达赛前控制中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主裁判将本单元每组每项检录单和每日秩序册分发到各检录小组。
(2)检录前10分钟,按照制定的计划,按时广播预告各单元的比赛项目、组次和比赛时间以及检录时间和进场时间等信息。
(3)各检录小组按照赛前的分工,按照检录时间准时进行检录,点名时必须检查运动员的号码、服装、比赛鞋、包内用品、广告以及运动员资格证件等。
田径规则及裁判法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第一节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田径竞赛规则是裁判工作的执法依据,它保证了参赛者在规则范围内进行公平竟争,裁判员必须掌握规则。
一、比赛通则(一)着鞋:运动员可以赤脚、单脚或双脚穿鞋参加比赛。
钉鞋鞋钉规定:4、9、12、25毫米,11枚,1条绑带。
(二)号码: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号码布分:前后大号码、小号码、体侧号码。
跳高、撑杆跳高运动员允许带1块号码。
(三)兼项: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同时参加多项田赛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比赛中,或在跳高或撑竿跳高的每轮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的顺序进行试跳(掷),如果某运动员后来又决定不参加试跳(掷),或轮到其试跳(掷)时不在场,一旦该次试跳(掷)已错过,应视其为免跳。
(四)帮助:任何参赛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提供或接受帮助,如伴跑或技术指导等。
1、下列情况不被认为是提供帮助:(1)运动员与其教练员在比赛区域外进行交流。
为了便于这种交流,并且不干扰比赛进行,在靠近每一项田赛比赛地点最近的看台上,应给该项参赛运动员的教练员保留座位。
(2)可在比赛区域对运动员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以便运动员能够参加或继续参加比赛。
此类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可由组委会任命的佩戴袖标或背心、或身着其他明显服装的医务官在比赛区域进行,也可由注册随队医务人员经医务代表或技术代表的专门批准,在比赛区域外的医务治疗区进行。
但不得延误比赛的进程或该运动员按既定的顺序进行试跳或试掷。
一旦运动员离开检录处,无论是在比赛中或是比赛开始前,其他任何人对运动员进行此类护理或治疗,均被认为是对运动员提供帮助。
2、下列情况应被认为是给运动员提供帮助,应该禁止:(1)在赛跑或竞走比赛中,由非参赛者、已被超圈者或将被超圈者提供速度分配帮助,或使用其他任何技术设备的。
(2)运动员在比赛场内拥有或使用录像机、盒式录音机、收音机、CD机、无线通讯机、移动电话或类似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