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透明度,保障基金会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营利组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核算、预算控制、收支管理、财务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合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财务管理监督,防止财务失职浪费。
第二章财务核算第四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核算资金流动,包括收入、支出、财产清产、债权债务等项目。
第五条基金会应制定财务核算制度,包括会计政策、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等内容。
第六条基金会应聘请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担任财务主管。
第七条基金会应每年进行一次财务年度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预算控制第八条基金会应制定年度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财务状况预测等内容。
第九条基金会应依据年度预算开展财务管理活动,不得超过预算规定的支出范围。
第十条基金会应对超支情况进行监督和分析,及时调整财务支出计划,确保预算控制的有效执行。
第四章收支管理第十一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收支管理制度,包括收款、付款、资金调拨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二条基金会所有收入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不得私吞或挪用。
第十三条基金会所有支出必须经过预算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第五章财务监督第十四条基金会应设立财务监督部门,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财务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五条基金会应进行定期的内部审计,发现并纠正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六条基金会应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进行预警和应对。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基金会应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与时俱进的财务管理理念和方法,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不断提高。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基金会作为一种非盈利组织,负责筹集和管理资金,用于支持特定的社会公益事业。
为确保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合规、透明,并维护各方的权益,制定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对基金会的财务管理流程、责任、制度和监督进行规范。
2. 财务管理职责2.1 基金会理事会基金会理事会作为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基金会的财务管理负有最终责任。
理事会需要确保基金会的财务管理体系健全、合规,并监督负责执行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工作人员。
2.2 董事长基金会董事长负责组织并主持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管理工作与基金会的战略目标和使命相一致。
董事长需要制定财务管理策略和方案,并监督执行。
2.3 财务部门基金会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的职责包括日常的账务处理、报表编制、预算管理、审计合规、资金使用监督等。
财务部门需要按照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并完善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流程和制度档案。
2.4 项目部门基金会的项目部门需要根据基金会筹集的资金,编制相应的项目预算,并在财务部门的指导下执行项目预算,及时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和使用资金的情况。
2.5 审计监督机构基金会需要聘请外部的审计机构进行定期的财务审计,以确保基金会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审计监督机构对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报表进行独立的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3. 财务管理流程基金会财务管理的具体流程如下:收入管理基金会应建立专门的收入管理制度,明确收入来源、收入的计量和确认、收入凭证的保存等规定。
基金会需建立收费明细清单,对捐赠款项进行登记、核对与存档,并在财务系统中进行记录。
支出管理基金会应建立支出管理制度,明确支出的授权流程、支出的审批程序、支付方式和标准等规定。
基金会需确保支出符合合同和预算的要求,并保留相应的支出凭证和票据。
资金运作基金会应建立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现金管理、银行存款、投资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基金会资金的安全、合规和高效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财务活动。
(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事务,确保财务信息及时、准确。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基金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三条基金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财务部向理事会负责。
第四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具体包括:(一)理事会负责审批基金会财务预算、决算,监督财务管理工作。
(二)监事会对基金会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财务活动合规、合法。
(三)财务部负责日常财务工作,包括资金收付、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等。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容第五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内容包括:(一)预算管理: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执行预算,进行预算调整。
(二)收入管理:规范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的管理。
(三)支出管理:合理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支出,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四)资产管理:加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管理。
(五)负债管理:严格控制负债规模,确保基金会财务稳健。
(六)财务核算: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七)财务报告: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及时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
第四章财务监督与检查第六条基金会财务监督与检查包括:(一)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活动合规、合法。
(二)外部审计:聘请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年度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三)监事会监督:监事会对基金会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财务活动合规、合法。
第五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由基金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金财务管理,确保基金资金的安全、合规、高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基金会所有财务活动,包括基金的收入、支出、投资、筹资、资金管理等。
第三条基金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安全性原则:确保基金资金安全,防止财务风险。
3. 有效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4. 公开透明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基金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基金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实施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2. 组织编制和执行基金会财务预算;3. 对基金会财务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4. 管理基金会资金,确保资金安全;5. 编制基金会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6. 配合外部审计和监管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容第六条收入管理1. 基金收入包括捐赠、资助、利息收入等,应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
2. 捐赠和资助应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条支出管理1. 基金支出应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超支。
2. 支出项目应明确、合理,严禁铺张浪费。
3. 支出凭证应齐全、规范,确保支出真实、合法。
第八条投资管理1. 基金投资应遵循稳健原则,确保资金保值增值。
2. 投资决策应集体讨论,避免个人决策风险。
3. 投资收益应按时入账,不得私吞。
第九条筹资管理1. 基金筹资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筹资合法合规。
2. 筹资协议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筹资资金用于基金会业务。
第十条资金管理1. 基金资金应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2. 资金支付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严禁挪用、侵占。
3. 资金收支应定期对账,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财务监督第十一条基金会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基金会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2023年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基金会内部管理制度)
2023年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基金会内部管理制度)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1根据国务院1988年9月27日第28日令《基金会管理办法》、沪财行(1994)第81号、沪民社(1994)第16号文件《关于上海市社会团体财务制度和上海市社会团体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如下:一、财务管理的一般原则1、本会实行自收自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2、慈善基金会各办事处所募集的基金实行市基金会基金部统一管理,单独设帐,分类核算的办法进行管理,各办事处每季度在次月10日前向市慈善基金会基金部上报会计决算情况报表,年末上报下年度预算。
3、基金会设置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几种主要帐册以及各种必要辅助性帐簿(包括捐赠实物帐),慈善基金会各办事处应设置上述相应各类帐册。
4、各种帐簿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或汇总表等登记入帐,做到登记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各种帐簿中的记录,如需更正,必须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进行。
5、基金会秘书处每半年将捐赠款(物)情况向会长及常务理事会报告。
帐目由会计事务所负责审核并不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6、基金部设置会计科目26个,其中:资金来源类科目12个,资金运用类科目7个,资金结存类科目7个,统一使用不得随意变动。
7、根据设置科目归集,每季编制资金活动情况表,支出明细表,年终编制历年收支总表,上报有关单位。
8、财务各类原始凭证按日装订成册,保管年限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人员编制和工资福利1、本会在编人员的配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统一制定标准,建立独立工资基金手册。
2、本会在编人员的奖金、福利待遇及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按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关标准执行,聘用人员的工资,由聘用单位决定。
3、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加班,按《劳动法》规定标准发给加班工资。
三、收入管理1、凡收到捐助、义举所得现金或者支票,必须开具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给捐助、义举单位或个人,按基金管理办法及时将支票、现金缴银行入帐。
公益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益基金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基金会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基金会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2. 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3. 诚信原则:诚实守信,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4. 节俭原则: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资金筹集1. 资金筹集应按照捐赠者意愿和基金会章程规定进行。
2. 捐赠收入应及时入账,并开具捐赠收据。
第五条资金使用1. 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基金会章程和捐赠协议的规定,用于公益事业。
2. 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 资金支出应经过合法审批程序,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第六条资金核算1. 基金会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2. 财务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反映基金会的财务状况。
3. 基金会应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三章财务报告与审计第七条财务报告1. 基金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和中期财务报告。
2. 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第八条审计1. 基金会应定期接受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审计工作由独立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九条监督1. 基金会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基金会的财务活动。
2. 监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基金会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议。
3. 基金会应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条责任1. 基金会负责人对基金会财务活动负有直接责任。
2. 基金会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基金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XXX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 XXX(以下简称“本基金会”)财务核算,增强财务管理,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切、完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例及本基金会章程,拟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财富及其余收入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侵犯、私分和挪用。
第三条本基金会坚持奋发图强、节俭节俭的目标,努力降低管理成本,保证资本安全,提升资本使用成效。
第四条本基金会设财务部。
财务人员一定熟知并严格履行国家有关财会制度的规定,仔细负责,恪尽责责,确实增强本基金会资本运作各个环节的管理,审察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现金账务,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符合、账证符合、账账符合、账表符合。
第五条财会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例、财会制度做事,果断抵制违犯法例政策、故弄玄虚及伤害本基金会名誉和利益的行为。
对违犯本基金会财会制度和与本基金会主旨不符的开销,财会人员有权拒付。
第二章捐献款的管理第六条基金会接受捐献的现金财富,或以拍卖捐献物件等方式收到的现金财富,应依据进入本基金会银行账户的实质到账额计算;接收的外币捐献须建外币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捐献款推行统收、统支,一致管理。
第七条基金会接受的每笔捐献款都一定开具捐献收条和捐献证书,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志账,依据捐献发生次序每日逐笔录录,不得遗漏。
第八条基金会与捐献人订立了捐献协议,或捐献者有指定用途的,应依据捐献商定和捐献者意向使用捐献财富,不得私自改变原定用途。
如确需改变用途的,应该预先征得捐助人的同意。
第九条严格依据捐献款使用的公然公示程序,推行财务公然。
本基金会应合时向社会宣布募得捐钱的数目,公然本基金会展开公益活动和筹得善款的详尽使用结果,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媒体和捐助者的查问、监察和审计。
第十条本基金会主办的救援项目,要拟订项目资本使用计划,经本基金会理事会议论通事后履行。
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引言基金会作为一种非营利性组织,其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透明度对于保障组织的经济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讨论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财务报告与审计、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一、预算编制预算编制是基金会财务管理的基础,它是基金会根据其使命和目标,合理安排和利用资金的过程。
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1 目标导向:预算编制应对基金会的目标和战略规划进行综合考虑,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实现战略优先的项目。
1.2 可行性分析:在编制预算时,要进行可行性分析,评估计划的可行性、收益和风险,并考虑外部环境的影响。
1.3 知情权保障:预算应向基金会董事会和相关利益相关者进行透明沟通,确保其对预算的知情权。
1.4 灵活性:预算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以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和意外事件的发生,以及满足基金会战略目标的迭代调整。
二、财务报告与审计财务报告和审计是基金会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它们能够提供对基金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准确和透明的信息,保证基金会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2.1 财务报告要求:基金会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财务报告应及时准确,确保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2.2 审计要求:基金会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审计机构应由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确保审计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3 透明度与公开性: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向基金会董事会、相关政府机构和利益相关者公开,确保基金会财务活动的透明度和监督性。
三、资金管理基金会的资金管理对于其财务稳健运营至关重要。
合理的资金管理策略能够确保基金会的长期资金安全及投资回报的最大化。
3.1 资金筹集:基金会应制定资金筹集策略,包括捐赠和募捐计划,吸引更多的资金来源。
3.2 资金运营:基金会应根据预算计划进行资金运营,包括资金监控、预测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充分利用和安全管理。
3.3 投资管理:基金会应制定投资管理策略,平衡风险和收益,实现资金的增值。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金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基金会资产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的一切财务活动,包括基金会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成本费用、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基金会财务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的规定。
2. 公开透明原则:基金会财务活动应公开透明,接受捐赠人、捐赠单位和社会监督。
3. 安全性原则:基金会财务活动应确保资产安全,防止损失和浪费。
4. 效益性原则:基金会财务活动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基金会宗旨。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基金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基金会财务核算、记账、报表编制等工作。
2. 负责基金会收入、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3. 负责基金会资产、负债的管理和监督。
4. 负责基金会成本费用的核算和控制。
5. 负责基金会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报送。
6. 负责基金会财务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五条基金会财务核算应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
第六条基金会财务报告应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和月度财务报告。
1. 年度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2. 月度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第七条基金会财务报告应由财务部负责编制,经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开。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八条基金会收入主要包括:1. 捐赠收入:包括现金捐赠、实物捐赠、有价证券捐赠等。
2. 政府资助收入:包括政府拨款、政府补贴等。
3. 其他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
第九条基金会收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管理:1. 收入确认:收入发生时,应及时予以确认。
2. 收入入账:收入确认后,应及时入账。
3. 收入分配:根据基金会章程和项目计划,合理分配收入。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一、引言基金会作为一种非营利性组织,其财务管理举足轻重。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基金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财务管理基本概念财务管理是指基金会合理地筹集、配置、使用和监督财政资金的活动,以尽可能实现财务的稳健、高效和透明,同时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确保资源合理利用。
三、基金会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基金会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合规性要求: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会计准则,确保账目准确无误。
2. 透明度和公开性:作为公益组织,基金会财务活动必须保持透明,方便社会监督。
3. 风险控制:合理的财务管理可以降低基金会的财务风险,保障基金会的稳定运行。
4. 资金合理配置:财务管理可以帮助基金会合理配置资金,实现最大化社会效益。
四、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1. 财务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基金会财务管理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确保财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 预算管理:制定年度预算计划,合理分配支出,确保基金会财务收支平衡。
3. 资金使用:规范基金会资金使用流程,保证资金用于公益目的,防止滥用。
4. 会计制度:建立科学的会计核算标准和制度,及时准确地记录财务活动。
5. 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提高管理效率。
6. 监督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五、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1. 财务制度宣导:基金会应当定期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意识。
2.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奖惩机制:建立财务管理奖惩机制,及时表彰先进,惩戒违规,激励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六、结语基金会作为公益组织,其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和执行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基金会的长久发展和公信力。
基金会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不断完善,确保资金的安全、透明和有效利用,从而更好地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保障财务安全,维护基金会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门的政策规定,以及基金会章程的约定。
第三条财务管理目标应与基金会的宗旨相一致,注重财务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应做到规范、科学、公正、透明。
第二章财务组织和岗位职责第五条基金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和实施基金会的财务政策和财务计划,制定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基金会的日常会计核算,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基金会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的合理安排和有效利用。
第九条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并及时提交基金会的财务报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第十条财务部门负责与审计机构合作,接受审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财务会计管理第十一条基金会应按照像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原则进行财务会计管理。
第十二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确保账务的规范和准确。
第十三条基金会应编制年度预算和财务报表,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基金会资金的运作应符合安全、高效、稳定的原则。
第十五条基金会应编制并实施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
第四章财务审计管理第十六条基金会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七条基金会应委托专业机构对财务状况进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第十八条基金会应配合审计机构的工作,提供相关的会计凭证和资料。
第十九条基金会应根据审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不足之处。
第五章财务风险管理第二十条基金会应定期进行财务风险评估,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风险。
第二十一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控制制度,确保风险的控制和防范。
第二十二条基金会应购买必要的财务保险,降低财务风险带来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基金会应定期组织财务培训,提高员工的财务风险意识。
基金会_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保障基金会财务运行的合法、合规和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内部各项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等。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2. 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 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基金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编制和执行年度预算;3. 负责管理基金会收入和支出;4. 负责基金会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5. 负责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6. 负责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基金会应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七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性:预算应与基金会业务发展相适应,确保资金合理分配;2. 可行性:预算应具备可实现性,避免盲目乐观;3. 稳定性:预算应保持相对稳定,避免频繁调整;4. 效益性:预算应注重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八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需经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九条基金会收入主要包括捐赠收入、政府资助、利息收入等。
第十条收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确保收入来源合法,符合国家相关规定;2. 公开透明:对收入来源、金额、用途等进行公开透明;3. 及时核算:及时对收入进行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一条基金会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活动支出、管理费用、筹资费用等。
第十二条支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确保支出用途合法,符合国家相关规定;2. 合理性:支出应与基金会业务发展相适应,避免浪费;3. 效益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4. 透明度:对支出进行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是指基金会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财务资源,确保财务安全和透明度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程序。
1. 财务组织架构:明确财务部门的职责和组织架构,包括财务部门人员的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
2. 预算管理:制定年度预算,并按照预算执行和监控财务活动。
预算管理应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和调整等环节。
3. 财务控制: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包括预算控制、成本控制、支出审批和收入管理等。
也要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加强
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审核。
4. 财务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财务报告应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基金会财务状
况和经济业务活动,并及时向相关方披露。
5. 资金管理:合理规划和使用基金会的资金,包括资金募集、筹资、投资和运营等。
并制定资金投资和运营的管理规则和措施。
6. 财产管理:建立健全的财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登记、清查和保管等。
也要制定资产处置和变动管理的程序和规定。
7. 合规性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确保基金会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包括纳税申报、税务审核和财务审计等。
8. 监督与评估:建立和健全内部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可以通过委托外部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并由董事会或相关委员会对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是保障基金会财务安全和透明度的重要保障,应根据基金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制定和完善。
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规范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规范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金会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质量,保障基金会资金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职责分工,明确工作程序,保障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四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档案,保存会计凭证、财务报表和相关财务文件,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和及时。
第五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建立财务管理的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保障基金会资金安全。
第六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审核制度,保障财务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维护基金会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和检查制度,保障财务管理工作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第八条基金会应当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九条基金会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确保财务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第十二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内部制度和程序,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引入先进的财务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四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分析和决策机制,将财务管理与基金会的战略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第十五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基金会的领导班子报告财务管理工作;接受基金会监事会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会计准则执行会计核算。
第十七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费用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和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第十八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基金会的资金使用和投资。
第十九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定期编制并公布财务报表。
基金会管理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金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基金会及下属分支机构、项目、活动和各类财务活动。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政策,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真实反映基金会财务状况,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基金会财务活动,确保财务信息全面、完整。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事务,确保财务信息的时效性。
(五)节约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基金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基金会财务管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负责编制和执行基金会年度财务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分析。
(三)负责基金会财务核算、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和归档。
(四)负责基金会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五)负责基金会财务报告编制和对外报送。
(六)负责基金会资产、负债和权益管理。
(七)负责基金会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
三、财务管理流程第六条资金收支管理:(一)资金收入: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登记收入凭证,确保收入真实、合规。
(二)资金支出:按照预算和相关规定,办理支出手续,确保支出合规、合理。
(三)资金结算:及时办理银行结算业务,确保资金结算准确、及时。
第七条财务核算与报告:(一)财务核算:按照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二)财务报告: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报送基金会财务报告,确保报告真实、完整。
第八条资产管理:(一)资产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产登记、盘点、处置等工作,确保资产安全、合规。
(二)资产评估:定期对重要资产进行评估,确保资产价值真实、准确。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两份)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会的财务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二)效益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增值;(三)透明度原则:财务活动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四)责任原则:明确财务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基金会设立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决策和监督。
财务管理委员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财务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
第三章资金筹集第六条基金会筹集资金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依法开展资金筹集活动,不得违法违规筹集资金;(二)筹集资金的方式和范围应与基金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相符合;(三)建立健全资金筹集管理制度,确保筹集资金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资金使用第七条基金会使用资金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基金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的合理性和效益性;(二)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三)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督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八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制度。
第九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风险防范、财务审计和财务报告等方面的制度。
第十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六章财务监督第十一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第十二条基金会应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接受理事会的监督。
基金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篇个
基金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篇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金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基金会的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保证基金会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基金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金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坚持严格管理和合理使用捐赠资金,在合法、安全、有效的前提下进行资金的投资运作,以支持公益事业发展和基金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基金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如实反映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增值效益,对基金会的财务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在基金会理事会领导下,秘书长全面负责财务工作,并对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委派会计主管协助秘书长主持日常财务会计工作。
第五条按照《会计法》规定及基金会开展业务活动需要,设置基金会的财务会计机构,配备财务人员。
财务人员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主管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且从事会计工作五年以上。
第六条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做到岗位明确,以岗定责,权责分明。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不得经手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的保管和收付工作。
第七条财会人员工作调动,必须按《会计法》、《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并履行监交程序,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好财务人员交接手续,包括:1、整理待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2、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凭证、账表、印章、现金、支票登记簿以及其他有关台账、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3、一般财务人员移交由会计主管进行监交,委派会计主管由秘书长和学校会计委派中心派人会同监交。
基金会财务管理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基金会的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基金会工作的正常运行,依照《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印发V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和本基金会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原则:(一)坚持理事会统筹管理、理事长领导、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的财务管理原则;(二)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原则,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三)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定期向公众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四)坚持合理使用资金,保障资金安全,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审批权限、财务监督等。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基金会各项收入和支出必须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第五条基金会每年年初要根据上年基金余额情况、本年工作计划等编制预算。
预算要经本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六条年初预算要把捐赠人限定用途的公益支出和非限定的公益支出分列预算,非限定用途的捐赠,要提出当年具体项目支出计划。
第七条当年支出项目需要追加或调整预算的,单个项目资金在万元(含)以内,需要经秘书长、监事(或监事长)、理事长审批;单个项目资金在万元以上,需经召开理事会研究。
【基金会可根据自身实际,由理事会审核议定】第八条每年年终要做好预算工作,编制预算报告,向本基金会理事会和监事(或监事会)报告,同时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机关报送有关报表,接受审计部门监督。
理事会应定期听取预算执行情况汇报。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九条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会设立专用账户,对基金会的收入实行专门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审计监督。
基金会募集资金、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条本基金会的收入主要包括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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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星原扶贫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基金会的财务管理,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本基金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基金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对基金会的财务活动进行综合管理。
具体包括:管理各项收入,降低成本费用,合理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加强财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规程,加强财务监督、检查;维护基金会财产完好,充分发挥财产效益;开展财务分析,参与基金会财务决策,规范财务信息披露,促进基金会建设和事业发展。
第三条本基金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物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财务决算和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等。
第四条本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由理事会授权秘书长依据基金会章程和本办法制订并实施。
第五条财务管理是基金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核算,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
在理事会的领导下,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归口秘书处统一管理。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七条理事会是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定期审议基金会财务报告,并决定财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秘书长为财务负责人,负责基金会的财务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财务人员必须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九条本基金会的财务活动依法接受社会公众和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每年接受财务审计。
第十条本基金会理事会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及秘书长之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一条本基金会采用二级帐户体系,即基金会在基本帐户下设立二级明细帐户,记载所管理的各项目(基金)的收支明细和余额,捐赠人可以直接了解每笔收支的明细情况。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二条本基金会根据发展战略,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本着资源统筹规划、保障工作重点、收入支出协调的原则,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第十三条秘书处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各项目的"收入"、"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等预算初稿,经秘书长审核后,形成年度财务总预算。
财务总预算经理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秘书处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收入预算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业务发展计划合理预测制定,业务活动成本和管理费用根据项目特点和工作计划,本着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按基金会费用标准或工作量测算编制。
第十五条秘书处须严格执行财务预算。
因工作计划、工作内容有较大调整,或者人员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预算时,由秘书处报秘书长,提交理事长,理事长提交理事会重新审议批准后执行。
在年内季末和年末,秘书处应总结、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秘书长和理事长。
预算执行情况纳入秘书处的业绩考核目标。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十六条本基金会分类核算捐赠收入与捐赠以外其他收入。
第十七条本基金会根据各项收入性质严格划分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各项收入均纳入年度总预算统筹计划。
第十八条本基金会各项收入均归口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并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合同》,严格捐赠票据及其他票据的使用和签发。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九条本基金会各项支出的安排必须有利于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第二十条各内设机构必须按照理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资助支出和费用支出,并严格按照《捐赠合同》安排资助计划;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和审批制度,两千元以上的大额资金在拨付前,应填写《拨付资金申请表》。
第二十一条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
第二十二条本基金会的费用支出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1、项目(计划)在年度预算计划内的费用支出,十万元以上费用支出由理事会决议审批。
2、五万元以上至十万元费用支出由理事长最终审批。
3、一万元以上至五万元费用支出由秘书长最终审批。
4、一万元以下费用支出由执行秘书长最终审批。
第二十三条使用、转交受托代理资产和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资产,由秘书长提交理事长审批后拨付。
资金支付流程,基金会资金支付包括以下两种方式,一是脊柱侧弯项目捐赠资金支付,基金会网上平台审批后,由经办人填制《付款通知书》(见附表一)经执行秘书长签字确认后,财务人员付款。
二是基金会捐赠项目及业务开支,首先由经办人填写《费用审批单》见(附表二、附表三),说明资金支付内容、金额,根据资金额度逐级审批。
差旅报销单是《费用审批单》的支持依据。
便于财务进行项目核算的费用分配。
第二十三条受助人应与基金会签订《资助合同》,收到基金会资助的货币或物资后,应向基金会出具收据。
第六章票据管理第二十四条本基金会出纳负责保管《接受捐赠统一收据》、支票等各类票据,并做好辅助记录。
票据存根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管,不得随意销毁。
第七章成本(费用)管理第二十五条成本核算的基本任务是反映项目管理、执行和服务过程的各项耗费,并结合预测、计划、控制、分析和考核,合理安排使用人力、物力、财力,降低成本(费用),改善项目管理,为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发展建立良好的基础。
第二十六条成本(费用)一般包括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等。
本基金会根据《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制定相应的成本费用核算办法,建立和健全项目成本(费用)核算制度。
第二十七条有关成本(费用)核算的原始记录、凭证、帐、费用汇总和分配表等资料,内容必须完整、真实,记载和编制必须及时,必须如实反映项目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各种耗费。
第二十八条因项目策划、信息沟通、捐赠服务及捐款筹集等,需向捐赠人提供项目或活动成本估算,由财务人员与相关项目管理人员负责。
在提交成本估算前,应经秘书长批准。
项目成本(费用)估算,按照成本核算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必须提供可靠的人力、物资、费用支出的估算依据。
第八章物资管理第二十九条物资是资金的实物形态之一。
物资管理要贯彻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既要保证公益慈善事业的需要,又要防止物资积压和损失浪费,最大限度地发挥物资的效益。
第三十条物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管理、低值易耗品管理和捐赠物资管理等。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是用于基金会业务活动,单位价值在二千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办公设备或其他设施;单位价值虽未达到二千元,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单位价值虽已超过二千元,但易损坏、更换频繁的,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按用途分类管理,并建立验收、领发、保管、调拨、登记、折旧、检查和维修制度,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二)注重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益,购(建)固定资产特别是房产等,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两种以上方案,择优选用。
(三)加强对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管理,确属不能或不宜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作报废处理;确属闲置不需要的固定资产,应按规定的程序处理,避免积压,造成损失浪费。
第三十二条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较低、容易损耗、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工器具以及办公用品等。
低值易耗品的购买、验收、进出库、保管等须审批程序规范,管理控制科学。
在保证工作需要的前提下,降低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库存和消耗。
第三十三条捐赠物资是基金会募集的非货币性捐赠财产,包括教学用品、图书、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粮食、食品、帐篷、棉被、衣物、玩具等物资。
捐赠物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九章财务分析与财务监督第三十四条财务分析与财务监督是认识、掌握财务活动规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维护财经纪律,促进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第三十五条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成本(费用)情况,财产物资的使用、管理情况等。
基金会财务人员应结合项目管理和服务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分析指标。
通过分析,反映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的效果,并将分析结果及时提交给秘书处和理事会,为其进行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第三十六条基金会财务人员要通过收支审核、财务分析等,对财务收支、资金运用、物资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纠正;性质比较严重的,要向秘书长、理事长报告。
第十章财务决算第三十七条年度财务决算是年度会计期间公益慈善项目的收入及成本、资产质量、财务效益等基本情况的综合反映,是全面了解和掌握运营状况的重要手段。
第三十八条本基金会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财产清查、债权债务确认和资产质量核实的基础上,以年度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交易事项的会计帐簿为基本依据,认真组织财务决算编制和报表工作,做到帐表一致、帐帐一致、帐证一致、帐实一致。
第三十九条本基金会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并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第四十条本基金会年度财务报告对外披露须经理事长批准。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第四十一条财务会计信息是捐赠人、管理人和理事会等基金会利益相关方了解基金会资源状况、负债水平、资金使用情况及现金流量等信息的重要来源。
财务信息披露是建立社会公信力的重要环节,其主要形式是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二条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构成。
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本基金会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同时包括会计报表附注,说明基金会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报表中反映的重要项目的具体说明和未在会计报表中反映的重要信息的说明等。
第四十三条本基金会建立定期财务信息披露制度,提供真实、及时、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按照基金会章程的规定定期在基金会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布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四条以单一项目或捐赠人为报告主体的财务会计信息由财务人员负责按《会计制度》核算并编制,报秘书长审阅批准后,方可对外提供或披露。
重大财务信息的披露必须纳入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由秘书长提交理事长批准后对外披露。
第十二章会计档案管理第四十五条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基金会经济业务事项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
第四十六条本基金会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实行专人管理。
会计档案由财务人员负责整理归档。
第四十七条本基金会会计档案不得外借,遇有特殊情况,须经秘书长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八条销毁会计档案须按规定程序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