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大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8b697df0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7272587.png)
大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课程是为实现学校专业培养目标而规定的教学科目及其目的、内容、范围和进程的总和,是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要素之一。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的基础和中心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为加强课程建设工作,推进教学改,完善课程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建设的目的与总体目标1.课程建设的目的:完善课程体系,加强教学改,提高教学效果,提升课程建设水平。
2.课程建设的总体目标:建立与学校人才培养定位与目标相一致的,结构合理、体系完整、鲜明、管理规范、富有创新活力的课程体系。
打造一批能够标志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的校级、省级、级精品课程。
二、课程分类为了增强学校课程建设的针对性,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学校课程实行分级分类建设,统管理。
学校课程建设分为校级普通课程、校级重点课程、校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级精品课程。
省级和级精品课程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建设,各类校级课程按照学校课程建设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建设。
三、课程建设内容1.制订课程建设规划。
各院(部)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与定位以及专业建设要求,制订本院部课程建设规划,合理安排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各课程建设,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提高学校整体课程教学水平。
2.加强教学队伍建设。
精品课程一般是由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教授主讲,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批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课程教学队伍。
3.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
精品课程的教学内容要充分与及时的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应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借鉴与应用优秀教学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本学科本专业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4.合理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更新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手段。
精品课程网站上本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以及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都必须实行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XX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
![XX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f2248efd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e4.png)
XX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暂行)教发(20XX) 17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学校课程体系以及各类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大学校级精品课程项目,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按照有关文件并结合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精品课程的申报与立项第三条申报立项范围:申报课程必须是我校木、专科各专业开设的课程。
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且在我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
第四条申报立项条件:1.申报课程应为教学条件较好、教学状态较优、教学建设与改革有特色和成效的课程。
“教学条件”包括:教师队伍、教材、教学管理、图书资料、实验室及教学设备等因素。
“教学状态”包括: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的教学思想、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及技巧、教学手段、教研状况及教学内容改革、优秀教材的使用、考试制度和题库建设、教学效果好等因素。
“教学建设与改革有特色和成效”包括:指课程建设在教学条件、教学状态所包括的方面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初步具有的特色。
2.申报课程应制定相应的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方案,制订“有发展目标、有具体措施、有明显特色”的精品课程建设计划。
课程教学改革和建设方案应紧密结合专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跟踪学科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
3.申报课程原则上由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担任课程负责人。
4.申报课程应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课程介绍、教师介绍、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指定教材、参考文献目录、课程考试考核办法等均应上网。
5.申报课程教材应是高水平系列化的优秀教材。
优秀教材可以是课程组自行编写、制作的教材,也可以是国家级优秀教材或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
6.在网上提供30-50分钟的课程负责人现场教学录像。
鼓励将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
大学“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大学“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16e34765302b3169a45177232f60ddccda38e621.png)
大学“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根据《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旨在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促进学生主动、自主学习。
第三条“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包括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人文-通识”优质课程、数字化课程、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及其他新增项目。
第四条“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负责“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组织、管理、评审工作。
第一章申报立项第五条“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每年组织一次。
由“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以正式通知将申报信息下发到各学院,并在教务处网站、校内主要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第六条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填写申请书,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
第七条学院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负责项目的评审工作,为完善申报材料提出修改意见。
第九条“本科教学工程”领导小组对专家组评审结果进行核实,确定立项或推荐申报省级及国家级项目名单。
第十条“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评审结果经过公示异议处理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十一条“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共同负责制。
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人力、物力、财力和跟踪指导等工作;项目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校级项目建设期为两年;省级和国家级项目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原则上项目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调整。
确有客观原因,由项目承担单位向“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项目内容调整办理程序:1.项目承担单位以公文形式报送项目调整内容、原因,同时附上项目负责人同意调整相关内容署名意见或相关证明材料;2.“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审查核实申请材料,提出初步处理意见;3,“本科教学工程”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处理意见,涉及到省级以上项目的,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4.“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向项目承担单位反馈处理意见。
学校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beed579f011f18583d049649b6648d7c1c708f7.png)
学校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在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推动工程进展,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师生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各类校园工程项目。
第三条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资源配置,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安全、高效、有序进行。
第四条本制度由学校设立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执行。
第五条学校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应当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相衔接,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六条本制度由学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工程项目立项第七条学校在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立项,明确项目建设目标、内容、投资额、工程范围等。
第八条工程项目立项必须符合国家规划和政策要求,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获得合法性认证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第三章施工单位选择第九条学校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中选择,签订施工合同并定期进行评估。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范,严格执行施工质量标准,确保工程安全顺利推进。
第四章工程建设监管第十一条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监督检查部门,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工程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工程质量保障第十三条学校在建工程项目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严格执行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对不合格工程及时暂停施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六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在建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稳定。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发生意外时能及时有效处理。
高职院校“金课”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高职院校“金课”建设项目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c5058973086bceb19e8b8f67c1cfad6195fe986.png)
高职院校“金课”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推进学校“金课”建设工程的高效开展,促进“金课”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高职院校“金课”建设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金课”建设项目的管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学校办学内涵与特色,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一核心,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创新,构建适应学校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职业院校办学目标的课程建设模式,为复合式、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条“金课”建设项目面向全校教师,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第三条“金课”建设项目实行三级管理体制。
教务处负责“金课”建设项目的立项、验收与评估;教学单位负责“金课”建设项目的推荐遴选与过程管理;课程负责人具体负责“金课”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是项目完成质量的主要责任人。
第二章申报和立项第四条“金课”建设项目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1.课程建设基础相对较好,教学资源丰富,学生受益面较大的专业教育课程和通识教育课程。
2.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由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受聘讲师3年以上)的专任教师担任。
3.教学团队应由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双师”结构、专兼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的教师组成。
教学团队至少包含3名以上专任教师,1-2名行业企业兼职教师。
第五条“金课”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遵循以下流程:1.学校发布年度“金课”建设项目申报通知。
2.课程负责人填写“金课”建设申报书并提交至所在教学单位。
3.教学单位委托课程建设工作组对申报书进行立项资格审查和初评,形成部门拟推荐项目名单,并向教务处报送年度“金课”推荐项目汇总表及申报书。
4.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教学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立项审核,审核结果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
5.教务处将公示后的拟立项项目提交学校审定,由学校统一下达年度立项通知和建设经费。
学校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学校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3bc8b8362379168884868762caaedd3383c4b510.png)
学校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建设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学科专业建设的基础,是深化教学改革的关键,对于建构学生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提高学校课程建设水平,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与教学改革,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推动课程体系改革与教学内容更新,保证课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理论教学体系和实验、实践教学体系的改革与建设,涉及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材、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与建设。
学校按照”保证质量、重点建设、注重实效”的建设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基础条件好、学生受益面广的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等进行重点建设,力争建成一批示范性强、辐射面广、影响力大的精品课程,以带动全校课程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教务处是课程建设与评价的组织决策机构,负责课程建设的指导,课程评估的组织验收等工作。
各学院(部)也需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课程建设组织与领导工作。
第四条教务处职责:负责制定全校课程建设的管理文件、课程建设规划、课程建设工作进度、课程建设评估,指导各学院(部)进行相关课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院(部)职责:制定学院(部)课程建设管理细则,制定学院(部)课程建设规划,具体实施课程建设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课程设置第六条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一)方向性原则。
课程教学内容应注意方向新、思想性,把先进文化引入课程,杜绝不良教学内容进入课堂。
(二)科学性原则。
课程设置应符合学生认识发展规律、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反映学科发展前沿。
(三)应用性原则。
课程设置应以满足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进行设置,体现人才培养的国家标准、行业通用标准和学院标准的有机统一。
(四)刚性原则。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增设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在教学大纲、学时学分及课程进程上有刚性要求的,严格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设置。
小学建设项目控制管理制度
![小学建设项目控制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eb25a41c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a685218.png)
小学建设项目控制管理制度第一条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
学校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条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保管。
学校确定施工项目,应按照“三重一大”规定,提交学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学校不得故意支解或变相支解项目。
第三条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竣工决算报告等应当由单位内部的规划、技术、财会、法律等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第四条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学校使用公用经费用于校舍维修,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项目按照县教体局“三重一大”规定进行集体决策,并邀请3家以上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报价,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学校在完成合同签订的7天内将有关会议记录、“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备案表、报价甄选记录及施工合同交县教育资产管理中心、县教育局监察室各一份进行备案。
相近时间段施工的同类项目不进行拆分。
第五条学校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
财会部门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
第六条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
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七条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如有调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
单位建设项目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学校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
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改立项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改立项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afa432fe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0d23dca.png)
院教发〔2008〕23号院财发〔2008〕 6号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教学建设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完善教学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经费”特指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或校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经费、课程建设(精品课程、重点课程)经费、自制实验装置建设经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建设经费、试题库建设经费、教材建设经费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费等。
第三条项目经费管理1.项目经费经审批后以文件形式下达。
立项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使用权归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教务处、财务处对项目经费的使用负责监督、检查和审核。
2.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一般限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自制实验装置建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建设、试题库建设、教材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等直接发生的经费。
开支范围见附件。
3.根据管理的需要,教务处将对各立项项目经费预留10%作为项目结题评审费用,其余经费将采取分期拨款的形式下拨。
原则上,项目开题后(交项目研究计划书)拨付总经费的50%,其余经费在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使用。
4.学校对各项教学建设项目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实行中期检查验收制度,对检查验收不合格者给予勉诫,限期整改。
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停拨有关费用。
对于经费使用不合理,导致项目不能按时完成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5.项目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项目负责人对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6.所有报销凭据均须符合财务规定。
对于符合固定生产标准的仪器设备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后予以报销。
第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适用范围为自2007年度以来立项的教学建设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07年以前的立项项目依据原有规定实施管理。
如有新增的其他教学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与上级文件发生冲突,则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五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XXXX学校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XXXX学校培训项目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7503e200793e0912a21614791711cc7931b778df.png)
XXXX学校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加快企业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实现企业培训项目建设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推进学校培训项目的开发与推广,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训项目管理工作要贯彻学校的办学思想,充分发挥学校的专业优势、师资优势、实训设备优势,以建设培训课程库,培养金牌培训师,开展优质项目培训为主要内容。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企业培训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由培训中心统一管理,各职能部门或项目组组织实施。
学校是对外进行企业培训项目合同签订的唯一法人。
第四条校培训中心(一)建立培训课程库。
组织培训课程的申报、审核、备案工作,对培训课程库的日常维护管理。
(二)组织建立培训师人才库,组织培训师的考评工作和档案管理。
(三)开展培训项目的需求调研,向各部门反馈市场信息;审核其他部门申报的培训实施方案,协调各部门开展培训项目;组织项目培训班的招生宣传,培训项目的验收和评估。
(四)按照财务制度管理项目培训的经费。
(五)负责项目培训师的期末工作量汇总和上报。
(六)负责培训项目的评估和评优。
第五条学校各部门科室(一)提供和管理项目培训所需的场地和现场管理人员。
(二)提供和支持项目培训所需师资和教学资源。
(三)开展与本部门相关的市场培训需求调研,组织本部门或联合其他部门开发和申报培训项目。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一)项目负责人是培训项目的直接执行者和责任人。
(二)负责具体项目的申报,编写培训方案,组织招生宣传,执行培训任务,进行培训总结,完成培训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三)负责项目实施所需培训师和其他人力资源的招募及沟通协调和课时安排,及报酬计算。
(四)负责项目实施所需的其他资源的规划,申报和协调。
(五)负责培训项目的经费预决算。
(六)负责参与培训的人员工作量的统计。
第三章培训课程第七条培训课程库是开展企业培训的核心资源和基础,课程库由课程构成。
课程库由培训中心组织建立和维护。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8b03482255270722192ef739.png)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基础,是教学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的重要措施,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搞好专业建设的基础工作。
其宗旨是提高课程教学的效果和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在传授知识的基础上,使学生掌握本门课程的理论框架和思维方法,有意识地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创造能力。
第二条各教学单位要把课程建设作为教学基本建设的中心环节和重点来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为了加强和指导课程建设的组织与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课程建设的组织第三条课程建设是综合性的建设工作,需要人、财、物协调配合才能做好,必须成立专门机构进行组织和领导。
第四条校教学委员会是课程建设与评价的组织决策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受理申请、汇总材料、传递信息、安排会议、组织验收等工作。
各学院(系、部)也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课程建设组织与领导工作。
第五条校教学委员会的课程建设职责(一)审议课程建设有关规章制度;(二)审议学校课程建设规划和发展目标;(三)审议课程建设项目和计划;(四)审定年度经费投资方向和重点建设项目;(五)检查课程建设项目实施和执行情况;(六)组织课程建设项目评估和验收;(七)评定并推荐课程建设项目(包括国家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校级精品课程等)。
三、课程建设的规划第六条对于课程建设,各学院(系、部)要统筹安排、总体规划,提出近期和远期的目标。
学校要制定5—10年的课程建设规划,1—3年的课程建设计划。
各学院(系、部)也应制定相应的规划与计划。
各门必修课程要制定本课程建设的长远规划与近期计划,并按照课程建设指标体系进行建设,使各级的课程建设工作有明确的奋斗目标。
第七条课程建设规划的内容(一)课程建设的总体目标;(二)课程建设的近期规划,包括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实验条件建设规划、教材建设规划、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规划等;(三)为达到目标而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措施;(四)需要学院(系、部)和学校提供的条件(含经费)。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81cdb0bfd4ffe4733687e21af45b307e871f9dd.png)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为深入学习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课程教学主渠道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使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引领示范所有课程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程教学各环节,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构筑育人大格局,根据《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关于推进本科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标(一)立德树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必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价值引领、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目标。
教师应当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教育思想,在教学顶层设计中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课程教学首要目标,在知识传授中注重强调价值引领,善于挖掘各类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并融入教学各环节。
(二)打造特色强化每位教师立德树人意识,潜心研究,努力探索,打造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专业,培养一批有影响力的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情况和课程教学情况等,撰写思政育人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建立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案例库,编写具有课程特色的教学参考资料。
(三)示范推广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教学团队在教学过程中要撰写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等教学文件,明确课程目标、课堂教学目标,改革教学方法和评价方法,产生预期学习成果达成度测评证据,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教学改革经验。
二、立项与申报(一)课程立项范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应为纳入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各学院至少1门,由学院遴选上报。
(二)申报条件申报课程须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的特色及良好的教学效果,并具备以下条件:1.教学理念先进,强化立德树人目标,充分发挥学科优势,深入发掘各类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将知识、能力、价值塑造有效融合到每门课程当中,促进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协同育人。
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db706ee052ea551811a68759.png)
数控技术应用专业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课程建设是学校加强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落实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基础工程。
精品课程建设是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大举措。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改革试点项目和实施特色课程建设的意见》(闽教职成〔2012〕23号)及南教职成(2012)24号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改革试点项目和实施特色课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精品课程(特色课程建设)的建设,旨在变革教学观念,更新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提高师资水平,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促进人才培养水平与质量的稳步提高,实现我校教学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精品课程包括校级、XX、省级三级精品课程体系。
二、精品课建设的原则第四条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中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坚持中职校办学理念和指导思想,坚持中职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建立符合中职校专业要求的课程体系。
第五条精品课程建设要综合学科、教师队伍、教材、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等各方面的建设和改革,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以建设具有较高针对性和适用性的立体化的优秀教材为核心,以提高师资队伍建设为前提,以教学内容现代化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平台,以科学的管理体制为保障,集观念、师资、内容、技术、方法、制度于一身的整体建设。
第六条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出“精”的特点,就是要建成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一流实训基地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
精品课程建设应集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制度的创新于一体,充分体现先进性、科学性、教育性、整体性、实用性、有效性和示范性。
第七条校精品课建设采取“重点扶植、稳步推进,成熟一门,发展一门”的发展原则,各教学部要本着“厚基础、宽口径、突出核心技能”的原则,在完善核心课程模块的基础上,加强精品课程建设。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25758f7466ec102de2bd960590c69ec3d5bbdb3a.png)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信息化与教学方法创新指导委员会制定的《高等学校慕课建设与应用指南》,结合学校实际,以加强学校专业、专业群建设,促进高职教育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深化教学改革、彰显办学特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为做好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管理第一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范围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程,均可申报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
已取得校级立项的课程不得重复申报立项。
第二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分类1.资助建设类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己立项建设的校级以上品牌(培育)专业、专业群项目中,列入建设规划的精品课程;(2)经立项评审认定,建设基础良好,己取得较突出建设成果的课程;(3)同一批次立项建设课程中,资助建设类课程占比约60%。
2.自筹建设类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其他获得立项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第三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立项与建设1 .立项基础(1)课程具备一定的前期建设基础,已在专业课程平台开设一个学期以上,课程知识点/技能点配套视频资源不少于30个(总时长2150分钟),每个知识点/技能点至少配套一个教学课件,课程配套试卷库2套。
资源与试卷库建设标准参考《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建设标准》执行。
(2)课程建设中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化为课程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课程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能够及时更新与完善课程内容。
2 .申报立项(1)立项工作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上一批次课程完成结项验收工作后,组织下一批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工作。
(2)申报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按照下列程序申报:①填写《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请表》;②学院组织初审后,报教务处审查;③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cc21e89edaef5ef7ba0d3cda.png)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提高课程建设水平,确保我院课程建设科学、规范、合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课程建设的内容课程建设主要包括教师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课程特色等方面的内容。
每一个方面的具体内涵详见《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评审指标体系》。
二、课程建设的等级标准学院开设的全部课程应按照《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评审指标体系》进行建设和评审。
课程建设评审结论分为合格课程、优质课程、精品课程三级。
不能通过合格等级的课程限定在一年内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一)院级合格课程合格课程建设是课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达到合格课程标准是对课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重视合格课程建设工作,尤其要重视新上专业的课程建设,尽早使其全部达到合格课程标准。
院级合格课程建设,一是要重视教师队伍建设。
课程主讲教师所学专业应与申报课程相符合或经过1学期以上(含1学期)的该专业方向进修学习,并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形成了人员相对稳定,具有一定教学和科研能力的教师梯队。
二是要注重教学内容建设。
教学内容科学,经过主讲教师进行2轮以上(含2轮)教学过程整合,能够吸收一定量本学科领域最新科技成果和先进的教学经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安排合理。
三是要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
能够选用较为适宜的教学方法和比较科学、先进的教学手段,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四是要选用教材符合要求,选用高职高专教材和近三出版的教材。
五是要教学文件齐备。
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考核方法及试题库或试卷库等。
按照《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评估,合格课程评估总分值必须等于或大于65分且指标D级不得多于2个。
评估总分值小于65分或多于2个指标出现D级者,为不能通过合格等级的课程。
(二)院级优质课程优质课程建设的目的是以合格课程建设为基础,使达到合格课程标准的课程进一步提高建设质量。
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a402690aaea998fcd220e4b.png)
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鲁政发〔2012〕49号、鲁政办字〔2013〕126号等系列文件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高职高专院校加强内涵建设,以精品课程建设为抓手,大力提高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精品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通过搭建课程平台,实施资源共享、示范引领,带动我省职业教育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培养大批与市场相匹配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三条精品课程建设的基本原则是:校企合作,组建团队。
引导代表行业水平的先进企业共同开发课程,把先进的生产实践资源引入精品课程建设,并参与教学页脚内容28过程。
鼓励跨校组建课程团队。
参与单位(包括参与企业)都承担有具体建设任务。
服务产业,课程衔接。
专业核心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适应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需要,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过程等方面的衔接。
搭建平台,共建共享。
建设“山东省职业教育课程建设平台”,探索以用促建、共建共享、开放建设、动态更新的精品课程建设、使用与管理的有效模式。
加强管理,过程监控。
对立项的精品课程建设实施项目化管理,获得省财政支持的精品课程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建设任务,并申请验收,也可根据建设进展提前申请验收。
通过验收的精品课程应保持更新建设和推广应用。
第二章建设目标第四条从2014年至2020年,全省高职高专院校立项建设2000门左右精品课程,其中,公共基础课立项建设100门。
使与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型产业相对应的优势、特色专业都拥有多门省级精品课程作支撑,以此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第三章建设内容第五条实施课程体系与教学方法改革。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89f4219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0288ac6.png)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为了加快我院的课程、师资和教材建设,规范教学管理,提升教学水平,实现以老带新,加快年轻教师的成长周期,逐步实现院内精品课建设先行,逐步向省级精品课和国家级精品课过渡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分类与管理课程依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设置,所有课程严格按照归口单位进行管理,由课程归口的教学系部负责进行课程建设与管理。
课程共分为四级:1.院级立项课程:院级立项课程由学院教务处教学系(部)推荐申报,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
学院对院级优质课程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由学院和系部两级共同负责,重点建设。
2.系级立项课程:由各教学系部根据专业建设和发展需要确定。
条件成熟的,可升级为院级立项课程。
由各教学系部负责建设和管理。
3.普通课程:除院级立项课程和系(部)立项课程以外,依照教学计划开出的其他课程。
由各教学系(部)负责建设和管理。
二、课程建设负责人1.每门课程均应设置课程建设负责人,由课程建设负责人具体负责课程的教学组织,课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课程负责人应关注本专业的技术发展前沿,最新技术成果及应用,提出本课程的建设与发展的远期规划和近期计划,并予以贯彻落实。
2.课程负责人采取聘任制。
院级立项课程负责人由学院聘任,其他课程的负责人由系部聘任。
3.院级立项课程负责人由教务处备案,其他课程的负责人由系部备案。
三、课程建设的标准1.院级立项课程(1)课程建设能体现现代教育理念,体现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特色,紧扣专业改革方向。
教学大纲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具有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紧密结合的课程特色。
(2)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开展研究性教学,注重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培养。
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保证精品教材进课堂(包括自编教材、配套的教材、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多媒体教材)。
注重提高教学信息化水平。
(3)实践教学有特色。
保证高水平教师指导实验、实训和实习。
具有较好的实验实训实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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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课程建设是教学条件建设的基本内容,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
为持续提高教学内涵建设,抓好人才培养根本环节,推动课程体系、内容及方法改革,进一步规范课程建设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指导思想
1、课程建设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围绕工、农、医、管四大学科,合理规划、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2、课程建设要始终围绕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立足学生受益这一根本出发点,兼顾优质资源的辐射共享。
3、课程建设在课程体系、内容、方法等改革方面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障体系,确保课程建设的前沿性和延续性。
三、建设目标
围绕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目标,坚持“以学为中心”,按照课程建设项目分类建设的模式,优化课程体系,推动教学改革,提高培养质量,构建课程建设的良性发展机制。
加快现代教育
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发挥优秀课程引领示范作用,培育体现我校教学优势和特色在区域内有影响力的课程。
四、项目类型
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建设项目、分类课程(学科平台课)建设项目、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公共素质类课程项目、课堂教学和考试综合改革项目、MOOC教学改革试点及建设项目、教育教学改革特色班项目以及其他课程建设项目。
五、申报与立项
1、课程项目负责人原则要求具备讲师以上职称,除开发类课程项目外,主讲本课程应不少于2轮;
2、课程申报及立项时间一般为每年6月-9月;
3、每个教研室至少保证有1门在建课程;
4、建议院、系(部)设立院级项目,择优推荐校级项目;
5、申报校级项目需经院、系(部)学术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研究,通过后推荐;
6、根据不同项目类型,通过课程申报、约谈立项、重点培育等形式进行。
各类项目经过专家评审推荐立项项目,经主管校长批准后,与学校签订建设任务书(合同书)后执行。
六、建设与管理
1、责任主体: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
负责人要把握课程的总体水平和建设进度,统筹安排课程建设经费,对课程年度检查和鉴定验收等负全面责任,并按学校要求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课程所在单位及教务处负责课程建设的规划、指导、检查和评估验收。
2、建设周期:课程建设期根据项目类别为1-2年,延期最长不超过建设周期的1/2;
3、检查形式:学校将按照任务书(合同书)及相关指标体系进行检查及验收,根据需要通过网络评教、督导评议、师生座谈、专家评审、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
4、评审标准:检查、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审;检查、考核结果由评审专家会议或教务处处务会研究决定,并报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执行。
5、中期检查:对于建设成效显著的课程项目,给予经费倾斜;对于建设进程缓慢,课程项目停建、通报并统筹经费,次年,所在单位的各类课程项目按照拟立项数-1的方式,限制立项数量;当出现平均分数等于或低于75分,对末位10%(四舍五入)的项目给予停建。
6、结项验收:对按期完成任务书(合同书)及指标要求的课程给予结项,对综合评定优秀的项目,根据《xxxx教学工作成果奖励办法》进行奖励,同时认定为校级教学类奖励;对于未完成建设的课程项目,予以延期,如仍未完成,按照“建设进程缓慢”情况处理。
七、经费资助
1、课程建设的经费按照学校资助专款专用的原则,凡明确用于课程建设的专项经费,不能挪作它用,预算、开支严格按照《xxxx 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院系应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
2、经费资助按照年度拨付额度,按照项目年度预算当年必须支出完毕,不做结转;建设周期内经费未执行完毕,予以统筹。
3、公共基础课建设项目资助不低于2万元、分类课程建设项目资助不低于1万元、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资助不低于1万元、公共素质类课程项目资助不低于0.3万元、课堂教学和考试综合改革项目资助不低于1万元、MOOC教学改革试点及建设项目资助不低于1万元、教育教学改革特色班项目资助不低于2万元。
八、附则
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xxxx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