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罚制度
财务部罚款制度范本
财务部罚款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公司财务稳健、合规运作,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罚款制度。
第二条罚款范围本罚款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全体工作人员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罚款标准1. 迟报、漏报、谎报财务报表或相关资料的,每次罚款金额为200-500元;2. 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财务审批的,每次罚款金额为200-500元;3. 未按照规定保存、使用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等财务资料的,每次罚款金额为200-500元;4. 未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导致财务数据失实的,每次罚款金额为200-500元;5. 未按照规定使用公司资金、资产的,每次罚款金额为200-500元;6. 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导致公司遭受税收罚款或其他责任的,每次罚款金额为200-1000元;7. 未按照规定进行财务风险控制,导致公司财务风险加大的,每次罚款金额为200-1000元;8. 其他违反财务管理行为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罚款金额由财务部负责人进行确定。
第四条罚款执行1. 罚款金额由财务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并于罚款决定作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被罚款人送达罚款通知;2. 被罚款人应在接到罚款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罚款金额支付至公司指定的财务账户;3. 逾期不支付罚款的,公司有权依法追讨,并依法追究被罚款人的法律责任;4. 罚款收入归公司所有,主要用于财务部的各项开支和奖励。
第五条申诉程序1. 被罚款人对罚款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罚款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财务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诉;2. 财务部负责人应在收到申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3. 如申诉成立,财务部应立即撤销罚款决定,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被罚款人送达撤销罚款通知。
第六条附则1. 本罚款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公司全体财务部工作人员具有约束力;2. 本罚款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3. 本罚款制度的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财务管理制度处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公司财务秩序,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各子公司、分支机构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责任,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章罚则第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公司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警告1. 对违反财务制度,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并要求其改正。
2. 警告期间,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不得再次发生。
二、罚款1. 对违反财务制度,情节较重,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2. 对违反财务制度,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
三、通报批评1. 对违反财务制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予以通报批评。
2. 对通报批评的员工,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四、停职检查1. 对违反财务制度,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给予停职检查。
2. 停职检查期间,员工工资照发。
五、解除劳动合同1. 对违反财务制度,情节严重,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 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享受任何经济补偿。
六、刑事责任1. 对违反财务制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违规行为及处罚第七条以下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一、违规报销1. 未经批准,擅自报销费用的,给予警告,并要求其退回违规报销金额。
2. 违规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处以1000元罚款;违规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处以违规报销金额的10%至30%罚款。
二、虚开发票1. 虚开发票的,给予警告,并要求其退回虚开发票金额。
2. 虚开发票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处以1000元罚款;虚开发票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处以虚开发票金额的10%至30%罚款。
财务管理制度处罚规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罚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人员、管理人员和直接从事财务活动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规则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实施。
第二章违规行为及处罚第四条违规行为及处罚如下:1. 违反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伪造、变造、篡改、隐匿、毁损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降职处理。
2. 违反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未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表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降职处理。
3. 擅自挪用、占用、借出公款,或者挪用、占用、借出单位资金用于个人或他人活动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降职处理。
4. 违反国家税收法规,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收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降职处理。
5. 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擅自进行外汇交易、套汇、逃汇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降职处理。
6.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进行非法金融活动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降职处理。
7. 违反国家财产管理法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降职处理。
8. 财务人员玩忽职守,导致财务信息失真、财务报告不实,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降职处理。
9. 财务人员泄露单位商业秘密,给单位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降职处理。
违反公司财务制度处罚细则
违反公司财务制度处罚细则一、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种类及处罚细则1. 挪用公司资金挪用公司资金是非常严重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司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若挪用资金数额超过一定标准,将追究法律责任。
处罚细则如下:(1)首次挪用公司资金,将停发奖金并扣除相应的薪资,同时面临公司内部通报批评。
(2)二次挪用公司资金,将给予记过处分,并立即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3)挪用公司资金超过10万元,公司将立即报警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
2. 虚报收入或利润虚报收入或利润是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一旦发现,公司将按照下列处罚细则执行:(1)首次虚报收入或利润,公司将扣除相应的奖金,并对该员工进行警告。
(2)二次虚报收入或利润,公司将给予该员工留用,但取消该员工的绩效奖金。
(3)虚报收入或利润达到公司规定的警戒线,将被立即辞退,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私自透漏公司财务信息私自透漏公司财务信息是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的财务安全,因此公司将严肃处理此类行为:(1)首次私自透露公司财务信息,公司将停发奖金,并对该员工进行严厉批评。
(2)二次私自透露公司财务信息,公司将给予该员工留用,并取消其晋升机会。
(3)私自透露公司财务信息涉及公司重要商业机密,将被立即开除,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 违规占用公司财产违规占用公司财产是对公司财产的侵占行为,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因此公司将根据以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1)首次违规占用公司财产,公司将扣除一定的工资,并全额退还公司财产。
(2)二次违规占用公司财产,公司将给予该员工记过处分,并对其进行警告。
(3)违规占用公司财产涉及较大数额,将被立即辞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便是公司对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处罚细则,所有员工都应该严格遵守公司的规定,维护公司的财务安全和稳定,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公司严厉惩罚。
希望所有员工能够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共同努力,共同发展。
财务制度对于处罚的规定
财务制度对于处罚的规定一、前言在一个组织或企业中,财务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它规范了组织内部的财务管理行为,保障了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然而,如果违反了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就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罚,以维护组织的财务秩序和利益。
因此,建立合理的财务处罚制度对于组织的健康运转是至关重要的。
二、违反财务制度的处罚类别根据违反财务制度的严重程度和后果,一般可以分为轻微处罚、一般处罚和严重处罚三种类别。
1. 轻微处罚轻微处罚主要针对违反财务制度的一些小错误或疏忽,通常包括口头警告、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
比如,员工未按时填写报销单、未及时交账等情况,可以给予轻微处罚。
2. 一般处罚一般处罚适用于违反财务制度较为严重,但并未造成具体经济损失或对组织利益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
常见的一般处罚包括扣发奖金、停职检查、追究责任等。
比如,员工私自挪用公款,但未达到涉嫌贪污等严重后果时,可给予一般处罚。
3. 严重处罚严重处罚适用于违反财务制度且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对组织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
严重处罚包括开除、停职查处、诉讼追责等措施。
比如,员工伪造文件、滥用职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应当给予严重处罚。
三、财务处罚的程序和原则1. 程序财务处罚应当遵循程序规范,明确违规行为、证据确凿、听取当事人申辩、依法作出处罚等程序。
对于不同性质的违规行为,应当有相应的处理流程和办法。
2. 原则(1)合法性原则:财务处罚必须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依法、合法执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公平性原则:处罚决定应当公平公正,对于同类违规行为要一视同仁,不偏袒、不虐待。
(3)程序性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申辩,确保处罚决定的公正性。
(4)合理性原则:处罚应当合理、适当,不得过度惩罚,也不能轻视违规行为的危害性。
四、财务处罚的执行财务处罚决定一旦作出,应当及时执行,并监督执行情况。
对于违规行为后续影响较大的,要及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防止侥幸心理。
财务部处罚制度
财务部处罚制度第一篇:财务部处罚制度财务部处罚制度1、2、3、4、5、因个人原因没能及时查款,一次罚款10元不及时开具发票一次罚款20元记账不及时或是数字不准确一次罚款20元工资做错一个人罚款10元对账不及时准确一次罚款20元第二篇:财务部内部处罚条例财务部内部处罚条例1、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事需提前请假,按上班时间(8:30)到办公室报到,如超1-5分钟者罚款5元,6-10分钟者,罚款10元。
2、对不服从领导及不服从工作分配的员工,处以30元罚款。
3、不得私自向外界透露宾馆人事、经营、财务、部门提成等相关方面的数据资料,如有违反并经查实,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
4、下班前要认真检查本岗位的工作环境,锁好门窗、发现机器设备没有关掉电源、电灯的应随手关闭,如发现一次罚款5元。
5、收入组的每日营业汇总表、成本组的每日成本状况表必须按时报送(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除外)。
且报送的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一处错误罚款5元。
收入组每日营业汇总表需报送的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会计室、销售部。
成本组每周食品成本率需报送的部门: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餐饮部、行政总厨。
以上报送时间及报送部门请严格遵守,如有违反,经查实一次罚款5元。
6、收入组每周下到各营业点,抽查盘点现金二次,并做盘点报告报财务总监处,缺少一次罚款5元。
7、成本组每周下到各吧台、库房抽查盘点一次,并做盘点报告报财务总监处,缺少一次罚款5元。
8、收入、成本组在每月27日前需将本月的总的收入情况及成本组的出库物品统计表、盘存表等与结帐有关的数据一并报会计组,会计组于次月3日前需将本月会计报表做出,8日出部门核算报表,如未按规定时间报出,一次罚款20元。
9、成本控制应达到预期规定的目标,如有超出应负连带责任,即按超出规定总额的10%罚款。
10、员工餐厅成本控制应达到规定标准,即不能超出也不能过于节约影响员工餐标质量,如在没有原由的超出或节约,说明成本控制未做好,除按规定扣罚总务部员工款外,成本组应负连带责任。
财务制度中的罚责
财务制度中的罚责一、财务制度中的罚责制度1.罚责范围财务制度中的罚责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违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的行为;(2)滥用职权、挪用公司资金或涉嫌财务舞弊的行为;(3)瞒报、漏报、错报财务信息,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失实的行为;(4)对公司财务数据进行篡改或伪造的行为;(5)违背公司财务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6)其他损害公司财务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2.罚责措施财务制度中的罚责措施一般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口头警告:对于一些轻微的、初次发生的违规行为,可以通过口头警告的方式提醒、教育员工,使其认识到错误,并且避免再次发生;(2)书面警告: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多次发生的违规行为,可以通过书面警告的方式向涉事员工进行警告,并要求其改正错误;(3)记过:对于一些损害公司利益或形象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对涉事员工做出记过处分,以警示其他员工不要犯同样的错误;(4)降职或调整岗位:对于一些涉嫌严重违规的员工,可以做出降职或调整岗位的处分,以限制其对公司的影响力;(5)停职:对于一些涉嫌严重违规的员工,可以做出停职处分,以便进行深入调查和处理;(6)开除:对于一些严重违规行为,且造成了较大损失或对公司形象造成了较大影响的员工,可以做出开除处分。
3.罚责程序在执行罚责措施时,通常会遵循以下程序:(1)调查核实:在接到相关投诉或举报后,公司应当对涉事员工的违规行为展开调查核实,确定责任人和违规事实;(2)听证程序:公司应当给予涉事员工合理的听证机会,听取其陈述和辩护意见,确保处罚的公正和合理性;(3)决定处罚:在核实违规行为并听取辩护意见后,公司应当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和公司规定,做出相应的罚责决定;(4)执行处罚:对于做出的罚责决定,公司应当及时执行,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确保处罚的公开透明。
二、财务制度中罚责措施的实施情况在实际工作中,财务制度中的罚责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有效约束员工的行为,确保公司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财务处罚制度
财务处罚制度财务方面为了严肃公司的各项规定,加强财务人员的责任心,规范公司的财务核算流程和会计核算制度,现下发违反财务制度方面的处罚制度,请遵照实施;一、费用预算1、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每月5日上报费用预算表,按每迟报一天扣5分;2、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每月月底之前上报费用比较分析表和差异分析报告,按每迟报一天扣5分;3、对费用总额超支的预算单位,超支部分全部从其奖金中扣回;扣款的50%由各门店管理层门店经理、副经理、营业厅经理、会计主管分摊;其余50%由员工分摊;4、财务人员为了下降费用采用少预提或不预提;少分摊或不分摊;或其他不正当的会计技术处理手段,如被发现,以前领取的节约奖全部扣回,另按少计费用的1%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扣5分;5、财务人员未按规定的核算科目规范入帐,每笔凭证扣1分;6、财务人员未按规定的要求编写凭证摘要,每笔凭证扣1分;二、费用、资金审批1、财务人员伪造原始票据报销,按报支额的100%罚款,并扣50分;2、入帐的原始凭证大小写不一致,且有涂改,按报支额的50%罚款,并扣15分,3、封面金额大于所附单据金额,虚报冒领,按虚报额的100%罚款,并对当事人扣50分;4、入帐的原始凭证相关的审批手续不完备,每笔凭证扣10分;5、对于报销费用发票的,出纳必履行最后审核的职责,如果存在上述原因或审批不全的凭证而进行付款的,出纳赔偿报支额的1%作为罚款;6、审批人员未严格把关,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金额30%进行处罚;三、会计核算、财务管理1、财务人员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移交手续不全,未按规定监交,对财务部经理、相关财务副经理各扣5分;2、空白支票和印章没有分开保管,扣5分;3、收款误收假钞,在落实具体责任之后扣2分;4、凭证装订不规范、不整齐,每本扣1分;5、不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的,每月扣2分;6、转帐凭证没有附上相应的转帐说明,每笔扣2分;7、银行、现金凭证后未附原始凭证,每笔凭证扣5分;8、现金借款未在一周内清理,按迟结一天扣2分;9、收取不能抵扣或假的增值税发票,扣5分;10、丢失增值税发票,按税金部分100%赔偿,并扣10分,11、擅自挪用公款,并及时还清,扣25分;超过5000元的,扣50分;12、丢失会计凭证,扣10分;泄露公司机密,扣50分;13、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分清责任之后扣2分;14、未能及时完成领导交办工作任务,按迟完成一天扣1分;15、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没有在每月月底前上报总部的,按每迟报一天扣2分;16、没有遵循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原则,即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贯性、及时性和明晰性,扣2分;17、没有遵循会计核算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即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发现一笔扣1分;18、财务分析报告每月月底之前,没有及时上报总部的,主办会计按迟报一天扣2分;分析报告的内容主要是相关门店的销售、费用和利润分析情况;19、没有经过总部同意,门店基地的财务人员随便坐支销售款的,相关人员扣25分;超过5000元以上的,扣50分;返利结算方面目前返利结算工作不很规范,给公司的利润造成部分损失,主要原因是公司的各个部门工作未到位,特别是各个相关部门的部分人员对工作不够认真负责,同时由于业务活动缺乏必要的监督,造成了公司部分应收的返利、活动费以及其他收入的流失,影响公司的利润;不真实的返利、活动费收入等数据也将误导公司管理层的经营管理决策,因此有必要规范返利结算过程中营销部、财务部和管理部相关人员的工作,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一.营销部相关人员职责:一返利政策管理1.新的返利政策签订和供应商返利政策临时调整,及各供应商给我公司承诺的库存调价补差、活动返利等阶段性的临时政策,必须及时提交财务部;如果月底由于营销部业务人员工作未按此规定操作,影响财务部计算的各品牌毛利率的真实性,相关业务人员和对应的营销部品类经理各扣罚10分;2.业务人员对库存调价补差、活动返利等阶段性的临时政策,属故意隐瞒不报的,对当事人扣50分,并赔偿给公司所造成的损失;3.每个业务人员必须对自己负责的相关品牌的所有政策熟悉了解,这是一个业务员基本职责;如果财务结帐时发现业务员对自己负责的品牌返利政策讲不清楚的,每次扣罚2分;4.供应商来财务结帐时,发现供应商未与我公司签订经销合同或者签好的合同没有提供财务部,业务员必须及时敦促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及时提供财务部,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结帐;发生上述情况没有特殊原因的,扣罚业务人员20分,营销部品类经理负主要责任,扣罚10分;二和厂家供应商结帐时的操作规范:1.资金使用申请表相关栏目都必须填写清楚,如不按要求填写清楚,财务部将退回不予结帐;资金使用申请单的领导签审,不能越级代签,每个相关负责人签字,必须对其签的字负完全责任;如相关领导不在,由各岗位所配备的职务代理人代签,代签的人员必须承担签字的相应责任;如果发现资金申请表的填写不完整的,扣1分;2.政策返利、活动费以及补差等的收回时间必须严格按合同协议的要求,规定隔月收回上月返利或是上季度返利的绝不能拖到第二、第三个月或是更长时间收回;每拖延5天,扣罚相关业务人员2分,营销部品类经理负连带责任,扣罚4分;3.针对政策返利、活动返利、补差以增票开低收回的商品,统一以开低前的正常供价确定商品采购成本,开低后的增票金额与正常供价金额的差额必须填写“返利结算单”,以此体现返利已收,并冲减相应的应收返利、补差;在月底计算利润报表时也应计算反映出当月产生的以增票开低形式收回的返利、补差;发现未按规定处理的,每次扣罚2分;4.供应商来结帐时,如资金使用申请单上有体现帐扣的,必须相应填写返利结算单以反映相应的帐扣款项信息,并且把返利结算单附在资金使用申请单后面;在返利结算单上体现的款项,必须如实填写清楚,按表上相关栏目体现;特别是返利所属期,如是月返利,不能跨月连写在一起,必须分月份写清楚,发现未按规定处理或者计算模糊不清的,每次扣罚1分;5.供应商以电汇、待记凭证、支票、现金方式返还我公司政策返利、活动返利、补差、广告费及场租费等款项时,必须马上填写返利结算单以反映收回的相应款项;如不及时填写返利结算单,造成收回款项因无记帐依据未能及时入帐,以冲减相应的应收款项的,每次扣罚相关业务人员2分;6.供应商以电汇、贷记凭证方式返还我公司款项,因票据上反映的资金用途不明确,财务人员必须及时查清所收资金是属于何种款项,对于未按上述操作造成形成长期一周未达帐的,相关财务人员扣1分;二.财务部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1.因没有严格遵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审核资金申请单,而遗漏返利、补差以及活动费用应收项目的核算的,财务审核人员扣10分,财务部经理扣5分;2.结算依据如果没有严格遵照合同的规定要求包括收回日期,而随意顺应厂方业务人员或公司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的请求,财务管理人员扣10分,财务部经理扣5分;3.在结算返利时,因为财务管理人员对与供应商的合同内容理解模糊不清,从而导致返利结算出现差错的,财务管理员扣10分,财务部经理扣5分;4.无合同进行付款的,资金申请的业务人员、财务返利审核人员扣50分;无财务返利审核人员签字,就履行付款的,付款人员扣50分;三.营销部相关人员职责:1.供应商来财务结帐时,如财务部发现供应商未与我公司签订经销合同或已到期而未签新合同的,需顺延老合同的,业务部必须有书面通知;如果没有书面通知或者签好的合同没有提供给财务部,营销部业务人员扣10分,营销部品类经理扣5分;2.对于各种活动费用,如广告费、展台制作、节日活动、礼品等,营销部必须及时准确提供,如发现提供不真实准确而且时间上延误的,相关业务人员扣罚10分,营销部品类经理负连带责任,扣罚5分;四.本规定扣分是作为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人员一种评定标准;本规定扣分年累计满50分的,一律作除名处理;本规定中对其他部门人员扣分,作为财务部门参与考评的依据,但累计扣分满50分,财务部分有权提议除名;。
财务人员处罚制度
财务人员处罚制度财务人员处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人员的行为,保障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制定本处罚制度。
第二条财务人员指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和财务决策的员工,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师、出纳等。
第三条本处罚制度适用于全体财务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
第二章违规行为第四条财务人员如有以下违规行为,将被依法处罚:1·虚报、瞒报、误报财务信息。
2·违反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
3·擅自挪用、侵占企业财务资金。
4·与供应商、客户勾结,侵害企业利益。
5·违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6·私自处理涉及财务的重要事项,未经批准。
7·不按规定进行财务信息备案和报送。
8·影响企业声誉的其他违规行为。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五条凡有违规行为的财务人员,将被采取以下处罚程序:1·调查核实:对涉事财务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2·处罚决定:根据调查核实结果,由财务部门制定相关处罚方案。
3·通知听证:将处罚方案通知涉事财务人员,为其提供听证的机会。
4·处罚决议:根据听证结果和相关证据,制定最终处罚决议。
5·处罚执行:依照处罚决议的内容,对涉事财务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第四章处罚种类第六条财务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降职。
4·解聘。
5·薪资降低。
6·经济处罚(罚款)。
7·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的处罚。
第五章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1·处罚决定书范本。
2·处罚执行记录表。
3·处罚事项报告表。
4·处罚结果通知书。
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财务管理制度:指企业建立的管理财务活动的制度,包括财务管理部门设置、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资金管理、会计准则等一系列规定。
财务部处罚规章制度
财务部处罚规章制度第一条全文适用范围为规范公司财务部的管理秩序,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处罚对象凡是公司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违反公司规定或者相关法律法规的,一律适用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处罚种类公司财务部处罚种类主要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辞退等。
第四条违纪处罚1. 未经授权私自调用公款,或者与他人串谋骗取公司资金的,一律记大过,并追回私自调用的公款。
2. 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律按照情节轻重记过或者记大过。
3. 抄袭他人文档、报告,或者虚构公司财务数据的,一律记过,并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4. 私自篡改公司财务数据,或者隐瞒财务信息的,一律记大过,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 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或者伪造财务凭证、报销虚假费用的,一律辞退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处罚程序1. 对于违规行为,应当事先通知被处罚人,并让其进行书面申辩。
2. 经过审查核实后,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根据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决定处罚种类。
3. 对于记过以上处罚,应当在财务部门内部进行通报,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4. 对于辞退等处罚,应当进行公司内部调查,确保事实清楚,并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六条处罚执行1. 被处罚人应当签收处罚决定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2. 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以向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3. 在整改期限内,被处罚人继续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规章制度继续执行处罚,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应当加强对财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财务部门的工作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第八条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补充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审批后施行。
对于已经发布的其他规章制度的修订,应当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以上为公司财务部处罚规章制度,希望广大财务部门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维护公司的利益,共同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财务管理制度处罚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罚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各业务部门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财务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第一节财务违规行为第四条以下行为属于财务违规行为:1. 违反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2. 违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3. 虚假记载、篡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4. 隐匿、故意销毁财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5. 擅自设立账户、套取资金;6. 擅自挪用、侵占企业资金;7. 其他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二节处罚措施第五条对财务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如下: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改正。
2. 记过:对情节较重的违规行为,给予记过处分,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改正。
3. 记大过: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给予记大过处分,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改正。
4. 留用察看: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改正。
5. 解除劳动合同:对触犯刑法或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违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
6. 追究经济责任:对违规行为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求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
7. 法律责任:对触犯刑法的违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八条发现财务违规行为,应及时上报,由财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第九条财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罚意见,报请企业领导批准。
第十条企业领导批准后,财务部门负责执行处罚决定。
第十一条被处罚人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领导提出申诉。
第十二条企业领导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财务制度处罚细则
公司财务制度处罚细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财务秩序,规范员工的财务行为,依据公司《财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条:公司财务行为违规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 挪用公司资金或财产;2. 虚报、故意错报或隐藏财务信息;3. 违反财务审批制度;4. 私自调动公司资金;5. 伪造账目或账册;6.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对于公司财务行为违规的员工,将按照以下处罚细则予以处理:1. 警告处分:对于轻微违规的情况,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处分;2. 训诫处分:对于一般性财务违规行为,给予书面训诫并通报部门;3. 记过处分:对于较严重的财务违规行为,给予记过处分,并通报公司相关部门;4. 降职处分:对于涉及较大金额或严重危害公司财务安全的违规行为,给予降职处分;5. 辞退处分:对于情节严重、不可挽回的违规行为,给予辞退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公司财务处罚实施机构包括公司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及公司领导班子。
第五条:公司财务处罚程序如下:1. 接到财务违规举报或发现财务违规行为后,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并形成初步处理意见;2. 初步处理意见报告人力资源部门审批;3. 经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后,对财务违规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形成最终处理意见;4. 最终处理意见报告公司领导班子审批,并由公司领导签字确认。
第六条:公司财务违规行为的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告知违规人员,让其了解所犯错误,接受教育和改正。
第七条:公司财务违规行为的处理结果还应当及时通报公司全员,以起到警示作用。
第八条:对于公司财务处罚细则的调整或修改,应当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
第九条:本处罚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便是公司财务制度处罚细则,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公司财务稳定和安全。
财务管理制度处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的目的是确保公司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财务风险。
第二章违规行为及处罚第四条违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措施如下:1. 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公司财务制度的行为:(1)处罚:警告,并处以相当于违规金额5%至10%的罚款;(2)情节严重者,给予降级、撤职、解聘等处分。
2. 财务报销违规行为:(1)未按规定报销或虚报冒领费用的,处以相当于违规金额5%至10%的罚款;(2)重复报销、伪造报销单据的,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当于违规金额10%至20%的罚款;(3)情节严重者,给予降级、撤职、解聘等处分。
3. 财务凭证管理违规行为:(1)未按规定保管财务凭证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至2000元的罚款;(2)故意销毁、伪造、篡改财务凭证的,给予记大过,并处以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3)情节严重者,给予降级、撤职、解聘等处分。
4. 资金管理违规行为:(1)未按规定使用公司资金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至2000元的罚款;(2)挪用、侵占公司资金的,给予记大过,并处以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3)情节严重者,给予降级、撤职、解聘等处分。
5. 内部审计违规行为:(1)未按规定进行内部审计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至2000元的罚款;(2)故意隐瞒、歪曲审计结果的,给予记大过,并处以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3)情节严重者,给予降级、撤职、解聘等处分。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五条发现违规行为后,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罚意见。
第六条对违规行为的处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第七条处罚决定书由人力资源部门送达被处罚人,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执行。
财务制度处罚条例
财务制度处罚条例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财务制度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稳健运行,制定本处罚条例。
第二条:财务制度处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人员、部门经理、总经理等。
第三条: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携款跑路:无正当理由擅自带走公司资金或财务文件,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行为;2. 财务造假:故意在公司账目上造假、篡改财务数据,误导公司经营决策的行为;3. 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擅自占用或挪用公司资金;4. 泄露财务机密:未经授权将公司财务机密泄露给外部人员或竞争对手,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行为;5. 拒绝配合审计:对公司内部审计或外部审计人员的调查、检查提供虚假信息或阻碍审计工作;6. 其他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行为。
第四条: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公司将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对初犯或轻微违规的员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督促其改正错误行为;2. 罚款:对于数额较小或错误行为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大的员工,可给予适当罚款;3. 降职: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或在公司项目中导致较大经济损失的员工,公司可将其降低职务等级,并调整岗位;4. 辞退: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或在公司项目中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5. 诉讼:对于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公司将建立违反财务制度行为的记录,并将记录归档至员工档案里,作为员工平时工作表现的参考。
第六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财务制度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财务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和举报制度,鼓励员工举报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并对举报人保密处理。
第八条:公司将在内部和外部广泛宣传财务制度处罚条例,以提高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公司经济安全意识。
第九条:本处罚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财务制度,维护公司经济安全和稳定。
以上为财务制度处罚条例,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财务制度处罚细则
财务制度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维护财务纪律,加强财务监督,强化财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财务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三条财务管理人员在执行财务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财务制度,严禁违规操作,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四条财务管理部门依法对财务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必须依法审查,确保处罚程序合法合规。
第五条财务违法行为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财务制度处罚细则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财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财务违法行为进行总结分析,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违法行为及处罚措施第七条财务人员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财务造假;(二)挪用公款;(三)私分公款;(四)徇私舞弊;(五)违规借款;(六)违规报销;(七)其他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八条对于财务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财务工作资格,责令返还造假所得,处以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九条对于挪用公款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取消其财务工作资格。
第十条对于私分公款行为,一经查实,将责令返还私分所得,处以较重的处分。
第十一条对于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财务工作资格,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对于违规借款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令返还借款本金并处以罚款处罚。
第十三条对于违规报销行为,一经查实,将责令返还违规报销款项,并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第十四条对于其他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十五条财务管理部门在发现财务违法行为后,应当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全面搜集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六条财务人员在接受调查时应当积极配合,如实向财务管理部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企业财务制度罚则规定
企业财务制度罚则规定
一、财务违规行为的罚则规定
1.未经审批擅自开支或变更支出事项将会受到罚款,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扣减绩效工资或警告处理。
2.违规使用公司资金进行个人投资或消费行为将会被终止合作关系,并追究经济责任。
3.擅自私分企业利润或违规进行虚假报销等行为将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要求追回违规所得。
4.泄露公司财务信息或私自使用公司资金进行不当交易将被视为严重违纪现象,将取消绩效奖金并给与记过处分。
5.其他一切损害企业经济利益的行为,将会按照企业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或纪律处理。
二、财务违规行为的处理流程
1.已发现财务违规行为的员工或领导应立即向人事部门或财务部门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
2.人事部门或财务部门应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和调查,确保违规行为的事实清楚。
3.一经核实属实,将违规员工进行相关处罚,并通知违规行为对企业造成的损失。
4.违规员工应认罚态度,接受处罚并作出承诺不再犯,若再次发现违规行为将给予更严厉的处理。
5.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违规行为处理机制,保证每一起违规行为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和纠正。
通过以上罚则规定和处理流程,企业可以有效预防和惩处财务违规行为,维护企业的财务稳定和健康发展。
同时,在公司内建立起规范有序的财务管理环境,促进员工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
希望企业能充分重视财务违规行为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使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违反财务制度的处罚规定
违反财务制度的处罚规定一、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1、擅自挪用公司资金2、虚报、隐瞒或篡改财务数据3、私自支付公司资金给他人或个人4、与他人串通、欺诈等行为5、违反公司的报销政策6、非法使用公司的财务工具7、其他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二、处罚措施1、警告对轻微违规的员工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警告内容包括违规的具体行为、后果以及改正的方式。
员工需签署承诺书,承诺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2、罚款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公司会对员工进行罚款处理。
罚款数额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而定,罚款数额将在员工的工资或奖金中直接扣除。
3、停职处分对重大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会对其进行停职或降职处分,停薪留职一段时间或直接调整其职务与薪资待遇。
4、解聘处理对涉嫌恶意挪用、造假、串通等行为的员工,公司将会对其实行解雇处理,除了向有关部门报案,还可能面临司法追责。
5、其他处理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公司可能会采取其他的处理方式,如进行内部调查、加强监督检查等。
三、建立预防机制1、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明确员工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财务处理流程,加强财务监督。
2、加强培训公司应定期开展财务管理和监督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确保员工熟知财务制度。
3、强化监督检查公司应当加强对财务运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审计和内部控制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在企业管理中,财务制度的严格执行和有效实施是至关重要的。
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公司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处理,通过严格的处罚措施来维护财务制度的权威性和稳定性,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只有建立起健全的财务制度和有效的处罚机制,才能有效地规范员工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确保企业的长久发展和稳定。
财务工作处罚制度
财务工作处罚制度是指对财务工作中违反规定或者失职行为进行惩罚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维护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促进财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具体的财务工作处罚制度可以包括以下方面:
1. 违规行为处罚:对于财务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如虚报、误报、漏报、贪污、挪用资金等,可以采取罚款、停职、降职、辞退等处罚措施。
2. 失职行为处罚:对于财务工作中的失职行为,如疏忽职守、不认真履职、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等,可以采取警告、记过、降职等处罚措施。
3. 违反内部控制制度处罚:对于财务工作中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行为,如擅自改变财务流程、私自操作账户等,可以采取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措施。
4. 法律责任追究: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财务行为,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财务工作处罚制度的实施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 公正公平原则:处罚决定应当公正、公平,不偏不倚,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2. 依法依规原则:处罚决定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3. 适度原则:处罚应当适度,既要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又要考虑到情节轻重、影响程度等因素,避免过度惩罚。
4. 教育与改正原则:处罚决定应当以教育和改正为目的,帮助违规人员认识错误,改正行为,避免再次犯错。
财务工作处罚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需要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同时也需要财务人员自身的自律和遵守规定。
只有建立健全的处罚制度,才能有效地维护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确保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财务管理制度处罚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处罚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业务部门以及其他与财务管理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处罚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及处罚第四条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未经批准擅自开支费用;2. 虚报冒领费用;3. 伪造、篡改财务凭证;4. 擅自设立账户;5. 侵占、挪用公司资金;6. 未按时提交财务报表;7. 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准确;8. 其他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对情节较轻的,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2. 纪律处分:对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纪律处分。
3. 经济处罚: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对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罚款。
4. 法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 立即制止违法行为;2.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3. 对涉及的人员进行调查;4. 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罚。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七条发现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应立即报告公司财务管理部门。
第八条财务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
第九条调查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十条受到处罚的员工,有权提出申诉。
申诉程序如下:1. 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财务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诉;2. 财务管理部门收到申诉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通知申诉人;3. 申诉人对调查结果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诉。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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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罚制度
财务方面
为了严肃公司的各项规定,加强财务人员的责任心,规范公司的财务核算流程和会计核算制度,现下发违反财务制度方面的处罚制度,请遵照实施。
一、费用预算
1、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每月5日上报费用预算表,按每迟报一天扣5分。
2、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每月月底之前上报费用比较分析表和差异分析报告,按每迟报一天扣5分。
3、对费用总额超支的预算单位,超支部分全部从其奖金中扣回。
扣款的50%由各门店管理层(门店经理、副经理、营业厅经理、会计主管)分摊;其余50%由员工分摊。
4、财务人员为了下降费用采用少预提或不预提;少分摊或不分摊;或其他不正当的会计技术处理手段,如被发现,以前领取的节约奖全部扣回,另按少计费用的1%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扣5分。
5、财务人员未按规定的核算科目规范入帐,每笔凭证扣1分。
6、财务人员未按规定的要求编写凭证摘要,每笔凭证扣1分。
二、费用、资金审批
1、财务人员伪造原始票据报销,按报支额的100%罚款,并扣50分。
2、入帐的原始凭证大小写不一致,且有涂改,按报支额的50%罚款,并扣15分,
3、封面金额大于所附单据金额,虚报冒领,按虚报额的100%罚款,并对当事人扣50分。
4、入帐的原始凭证相关的审批手续不完备,每笔凭证扣10分。
5、对于报销费用发票的,出纳必履行最后审核的职责,如果存在上述原因或审批不全的凭证而进行付款的,出纳赔偿报支额的1%作为罚款。
6、审批人员未严格把关,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金额30%进行处罚。
三、会计核算、财务管理
1、财务人员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移交手续不全,未按规定监交,对财务部经理、相关财务副经理各扣5分。
2、空白支票和印章没有分开保管,扣5分。
3、收款误收假钞,在落实具体责任之后扣2分。
4、凭证装订不规范、不整齐,每本扣1分。
5、不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的,每月扣2分。
6、转帐凭证没有附上相应的转帐说明,每笔扣2分。
7、银行、现金凭证后未附原始凭证,每笔凭证扣5分。
8、现金借款未在一周内清理,按迟结一天扣2分。
9、收取不能抵扣或假的增值税发票,扣5分。
10、丢失增值税发票,按税金部分100%赔偿,并扣10分,
11、擅自挪用公款,并及时还清,扣25分;超过5000元的,扣50分。
12、丢失会计凭证,扣10分。
泄露公司机密,扣50分。
13、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分清责任之后扣2分。
14、未能及时完成领导交办工作任务,按迟完成一天扣1分。
15、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没有在每月月底前上报总部的,按每迟报一天扣2分。
16、没有遵循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原则,即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贯性、及时性和明晰性,扣2分。
17、没有遵循会计核算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即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发现一笔扣1分。
18、财务分析报告每月月底之前,没有及时上报总部的,主办会计按迟报一天扣2分。
分析报告的内容主要是相关门店的销售、费用和利润分析情况。
19、没有经过总部同意,门店基地的财务人员随便坐支销售款的,相关人员扣25分;超过5000元以上的,扣50分。
返利结算方面
目前返利结算工作不很规范,给公司的利润造成部分损失,主要原因是公司的各个部门工作未到位,特别是各个相关部门的部分人员对工作不够认真负责,同时由于业务活动缺乏必要的监督,造成了公司部分应收的返利、活动费以及其他收入的流失,影响公司的利润。
不真实的返利、活动费收入等数据也将误导公司管理层的经营管理决策,因此有必要规范返利结算过程中营销部、财务部和管理部相关人员的工作,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营销部相关人员职责:
(一)返利政策管理
1.新的返利政策签订和供应商返利政策临时调整,及各供应商给我公司承诺的库存调价补差、活动返利等阶段性的临时政策,必须及时提交财务部。
如果月底由于营销部业务人员工作未按此规定操作,影响财务部计算的各品牌毛利率的真实性,相关业务人员和对应的营销部品类经理各扣罚10分。
2.业务人员对库存调价补差、活动返利等阶段性的临时政策,属故意隐瞒不报的,对当事人扣50分,并赔偿给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3.每个业务人员必须对自己负责的相关品牌的所有政策熟悉了解,这是一个业务员基本职责。
如果财务结帐时发现业务员对自己负责的品牌返利政策讲不清楚的,每次扣罚2分。
4.供应商来财务结帐时,发现供应商未与我公司签订经销合同或者签好的合同没有提供财务部,业务员必须及时敦促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及时提供财务部,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结帐。
发生上述情况没有特殊原因的,扣罚业务人员20分,营销部品类经理负主要责任,扣罚10分。
(二)和厂家(供应商)结帐时的操作规范:
1.资金使用申请表相关栏目都必须填写清楚,如不按要求填写清楚,财务部将退回不予结帐。
资金使用申请单的领导签审,不能越级代签,每个相关负责人签字,必须对其签的字负完全责任。
如相关领导不在,由各岗位所配备的职务代理人代签,代签的人员必须承担签字的相应责任。
如果发现资金申请表的填写不完整的,扣1
分。
2.政策返利、活动费以及补差等的收回时间必须严格按合同协议的要求,规定隔月收回上月返利或是上季度返利的绝不能拖到第二、第三个月或是更长时间收回。
每拖延5天,扣罚相关业务人员2分,营销部品类经理负连带责任,扣罚4分。
3.针对政策返利、活动返利、补差以增票开低收回的商品,统一以开低前的正常供价确定商品采购成本,开低后的增票金额与正常供价金额的差额必须填写“返利结算单”,以此体现返利已收,并冲减相应的应收返利、补差。
在月底计算利润报表时也应计算反映出当月产生的以增票开低形式收回的返利、补差。
发现未按规定处理的,每次扣罚2分。
4.供应商来结帐时,如资金使用申请单上有体现帐扣的,必须相应填写返利结算单以反映相应的帐扣款项信息,并且把返利结算单附在资金使用申请单后面。
在返利结算单上体现的款项,必须如实填写清楚,按表上相关栏目体现。
特别是返利所属期,如是月返利,不能跨月连写在一起,必须分月份写清楚,发现未按规定处理或者计算模糊不清的,每次扣罚1分。
5.供应商以电汇、待记凭证、支票、现金方式返还我公司政策返利、活动返利、补差、广告费及场租费等款项时,必须马上填写返利结算单以反映收回的相应款项。
如不及时填写返利结算单,造成收回款项因无记帐依据未能及时入帐,以冲减相应的应收款项的,每次扣罚相关业务人员2分。
6.供应商以电汇、贷记凭证方式返还我公司款项,因票据上反映的资金用途不明确,财务人员必须及时查清所收资金是属于何种款项,对于未按上述操作造成形成长期(一周)未达帐的,相关财务人员扣1分。
二. 财务部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
1.因没有严格遵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审核资金申请单,而遗漏返利、补差以及活动费用应收项目的核算的,财务审核人员扣10分,财务部经理扣5分。
2.结算依据如果没有严格遵照合同的规定要求(包括收回日期),而随意顺应厂方业务人员或公司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的请求,财务管理人员扣10分,财务部经理扣5分。
3.在结算返利时,因为财务管理人员对与供应商的合同内容理解模糊不清,从而导致返利结算出现差错的,财务管理员扣10分,财务部经理扣5分。
4.无合同进行付款的,资金申请的业务人员、财务返利审核人员扣50分。
无财务返利审核人员签字,就履行付款的,付款人员扣50分。
三. 营销部相关人员职责:
1.供应商来财务结帐时,如财务部发现供应商未与我公司签订经销合同或已到期而未签新合同的,需顺延老合同的,业务部必须有书面通知。
如果没有书面通知或者签好的合同没有提供给财务部,营销部业务人员扣10分,营销部品类经理扣5分。
2.对于各种活动费用,如广告费、展台制作、节日活动、礼品等,营销部必须及时准确提供,如发现提供不真实准确而且时间上延误的,相关业务人员扣罚10分,营销部品类经理负连带责任,扣罚5分。
四.本规定扣分是作为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人员一种评定标准。
本规定扣分年累计满50分的,一律作除名处理。
本规定中对其他部门人员扣分,作为财务部门参与考评的依据,但累计扣分满50分,财务部分有权提议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