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类任职资格认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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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报告

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报告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件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各成员企业(单位),西藏代表处:《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集团公司第十七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电建2012年12月28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结合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的学术、技术水平的评价,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人才流动和参加学术技术活动的依据。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实行评、聘分开。

第三条国家统考和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和评审,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具有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政工系列高级资格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中初级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一级企业法律顾问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二级及以下企业法律顾问的评审权和审批权。

第五条第三、四条范围之外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经征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可委托具有评审权的机构进行委托评审。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集团公司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定,承办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的日常事务,授权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开展相关职称评审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采取“集团统一报备,分级组织评审,集团审核确定”的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由集团公司向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进行申请报备。

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件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各成员企业(单位),西藏代表处:《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集团公司第十七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电建2012年12月28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结合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的学术、技术水平的评价,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人才流动和参加学术技术活动的依据。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实行评、聘分开。

第三条国家统考和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和评审,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具有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政工系列高级资格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中初级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一级企业法律顾问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二级及以下企业法律顾问的评审权和审批权。

第五条第三、四条范围之外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经征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可委托具有评审权的机构进行委托评审。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集团公司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定,承办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的日常事务,授权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开展相关职称评审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采取“集团统一报备,分级组织评审,集团审核确定”的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由集团公司向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进行申请报备。

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任职资格管理制度(非管理职位使用)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组织及各角色职责 (2)第三章任职资格发展通道和标准 (4)第四章认证评估程序 (5)第五章与HR其他模块接口及应用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任职资格管理工作,发展并巩固员工核心业务能力,加速员工适应公司战略发展要求以及岗位胜任能力的要求,公司为员工建立专业的能力发展体系——任职资格管理体系。

任职资格管理体系的建立将为员工呈现职业发展的通道和前景,帮助员工寻找差距,提升短板,鼓励员工在专业上不断提高,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共同发展和成长。

第二条原则和理念1.前瞻性原则公司通过员工任职资格管理体系的建立,牵引员工通过主动学习、实践和锻炼,为未来工作可能遇到的机会和挑战预先作好准备。

2.业务需要与标杆结合原则各职位任职资格标准和发展通道均基于管理工作特点,结合优秀标杆员工工作方法和业界优秀专业人员行为和素质要求,强调实战。

3.绩效和能力导向原则以绩效为能力评价前提,关注绩效背后的行为标准、素质特征和知识技能掌握情况;以绩效评价能力,以能力支撑绩效。

第二章组织及各角色职责第三条任职资格管理委员会组织架构公司任职资格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部专业委员会1专业委员会2专业委员会3专业委员会……部门负责人员工直接主管员工部门负责人员工直接主管员工部门负责人员工直接主管员工部门负责人员工直接主管员工第四条职责划分第五条认证专业机构1.公司任职资格管理委员会公司任职资格管理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委员组成,成员构成如下:☐主任委员:公司总裁2.委员:各部门负责人3.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满足基本认证条件的中等及以上级别人员认证答辩工作,由主任委员、委员组成,成员构成如下:☐主任委员:该专业领域的分管负责人☐委员:该专业领域核心部门负责人(1人)、业务专家(3人)☐公司高层管理者、顾问可作为专家参与核心员工或高级别员工认证4.认证小组认证小组主要负责部门内满足基本认证条件的低级别人员认证工作,由组长和组员组成,成员构成如下:☐组长:该部门经理☐组员:业务骨干或业务专家(2人)第三章任职资格发展通道和标准第六条任职资格发展通道任职资格发展通道详见各职位任职资格标准相关文件。

职业发展通道和任职资格标准专业序列职级管理办法0822

职业发展通道和任职资格标准专业序列职级管理办法0822

职业发展通道和任职资格标准专业序列职级管理办法一、 总则为适应集团公司的发展,使集团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能在与本人理论知识、业务能力和客观需要相适应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促使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学习理论,钻研业务,提高素质,激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精神,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 领导及组织管理机构由人力资源部制定。

三、专业序列职级设置及角色定位由人力资源部制定。

四、专业序列职级评定条件及标准表1 专业序列职级评定条件及标准分类 说明 认证方式判定方式基 本 条 件 硬性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由人力资源部制定 软性标准专业 要求 核心条件专业知识与技能与本专业技术相关的知识,包括理论知识、应用知识等,以及在专业方面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积分35分 工作业绩 在实际专业工作中的业绩考核积分40分其他条件创新/创优成果专业工作取得的创新/创优成果申报资料10分个人表彰指个人获得的专业方面的重大表彰申报资料5分活动参与度技术交流、培训活动的参与情况及带教成果(包含“师带徒”计划的完成情况)申报资料10分4.1核心条件核心条件包括专业知识与技能、工作业绩两个方面的要求。

4.1.1专业知识和技能考试(35分)专业知识指胜任岗位工作应具备的业务理论、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相关制度和流程等知识。

技能是指胜任专业岗位工作应具备的关键业务技能。

表2专业知识和技能考试内容考试内容(根据实际工作岗位筛选) 1、建筑工程施工专业理论,行业、企业、专业知识、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企业相关制度和业务流程;2、施工技术管理与新技术应用;3、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编制;4、科技创新; 5、技术研发; 6、质量/安全奖项申报材料与流程;7、工程管理要点;8、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要点;9、BIM/信息化技术及应用;10、协调与表达。

考试方式 现场答辩考试加分条件 每取得一项相关注册执业资格,可在专业知识折算总分上增加2分(取得注册一级建造师加3分),同一执业资格增项不重复计算。

专业技术序列聘任管理暂行办法(原创)

专业技术序列聘任管理暂行办法(原创)

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转型发展需要,全面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加强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打通职工职业生涯发展路径,鼓励职工提升自身素质,更好地吸纳、留住有效人才,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有效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在岗职工.第三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选聘德才兼备,遵纪守法、履职尽责、积极向上的专业技术、职业技能职工;(二)引入竞争机制,以水平能力高低和贡献大小为依据,择优聘任,对资格高、能力低者,可低聘或不聘;(三)职岗相符,职工通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定或经国家(或本市)统一考试取得任职或职业技能资格,且与所在岗位相符,方具备聘任的初步资格;(四)明确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技能岗位的责任、权力和待遇,使职务技能与责、权、利相一致。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与企业分别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聘任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

企业领导小组需报集团公司备案.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一)集团公司领导小组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办法的制定与修订,审定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设置方案;制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二)企业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企业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考核办法,对拟聘职工进行考核、评议、审核,负责与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三)日常聘任管理工作由企业组织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技能岗位聘任、考核、续聘、归档等工作。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设置第六条专业技术职务设立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包括经济类、工程类、政工类、法律类、财会类、审计类、统计类、档案类等。

岗位证书管理制度

岗位证书管理制度

岗位证书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员工岗位证书的管理,提高员工从业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我们制定了如下岗位证书管理制度。

一、证书管理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的岗位证书管理。

二、证书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评定,不偏袒任何一方。

对于每位员工,不分性别、种族、年龄、职位进行公平评价。

2. 管理便捷原则:公司将为每位员工建立档案,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以方便证书管理。

3. 奖励和惩罚原则:对于取得相关岗位证书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奖励;对于未取得相关岗位证书的员工,公司将做出相应的惩罚。

三、证书管理的流程1. 考核评定公司将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和员工的实际能力,定期组织岗位证书考核评定。

员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相应的证书考试。

2. 评定标准公司将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要求和技术水平,制定相应的评定标准,确定岗位证书的取得了能力要求。

3.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将涉及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通过考核评定,确定员工岗位证书的取得情况。

四、奖惩管理1. 奖励对于取得相关岗位证书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奖金、晋升机会等,并将其列入公司内部的荣誉名单。

2. 惩罚对于未取得相关岗位证书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惩罚,如降职、减薪等,并将其列入公司的黑名单,以此限制其未来的晋升和发展机会。

五、档案管理1. 建档要求公司将为每位员工建立个人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工作经历等,以及相关岗位证书的取得情况。

2. 档案保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员工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防止信息丢失和泄露。

3. 档案使用员工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随时查阅和使用个人档案,公司也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员工档案,用于考核评定和奖惩管理。

六、保障措施1. 勤奋宣传公司将加强对于岗位证书管理制度的宣传,让员工充分了解制度内容和要求,提高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 培训辅导为了提高员工取得岗位证书的概率,公司将组织相关的培训和辅导,帮助员工提高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管理暂行办法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省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委宣传部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2015年10月18日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思想政治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增强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管理工作(以下简称政工职评)的科学性、规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办发[1990]8号、中宣发文[1990]8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名称和档次为:政工员、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政工员、助理政工师为初级专业职务,政工师为中级专业职务,高级政工师为副高级专业职务。

第三条政工职评实行评聘分开、择优聘任的原则。

各级政工职评部门和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为具备条件者颁发任职资格证书。

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聘任。

受聘后的待遇,按照中办发〔1990〕8号文中关于“受聘担任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担任其它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享受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执行。

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及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

第四条政工职评要严格标准条件,严把政治关和业务素质关,注重实绩,规范程序,保证质量。

第五条各级政工职评主管部门对取得各相应档次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进行管理,并定期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帮助他们提高水平、发挥作用。

第二章申报第六条申报范围企业(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设有党组织和政工职能部门的非公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居委会、农村社区居委会、工业园区,具有法人资格并设有党组织和政工职能部门的社会组织。

凡按照人薪发〔1990〕10号文件规定,列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调资范围的单位,不列入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聘范围。

关于颁布研发类专业任职资格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颁布研发类专业任职资格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国人通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文件人知字(2006)007号签发人:邹开场关于颁布研发类专业任职资格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司各相关部门:
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06年3月1日起率先启动研发类软件专业任
职资格认证工作,并颁布《研发类专业任职资格认证实施方案》。

请各相关部门与人员认真阅读《研发类专业任职资格认证实施方案》,及2
月24日发布的深国司字[2006]13号文件《关于启动研发类软件专业任职资格
认证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方案与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本次任职资格认证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一:《研发类专业任职资格认证实施方案》
人力资源中心
二00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任职资格管理制度

任职资格管理制度

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员工职业发展通道 (4)第三章任职资格标准 (5)第四章任职资格标准的应用 (6)第五章任职资格等级认证 (7)第六章任职资格标准的维护 (7)第七章任职资格管理的组织 (7)第八章附则 (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员工队伍建设,规划员工职业发展通道,规范任职资格标准结构、应用,明确任职资格管理组织及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术语解释(一)任职资格标准:是以职位的任职者胜任该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职责,并取得良好的绩效条件下,对任职者的经验、知识、技能及素质等的具体要求。

(二)任职资格管理:围绕公司目标,在公司内部构建科学合理的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明确任职资格标准,牵引员工成长,优化公司整体人力资源配置、利用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任职资格管理原则(一)职位管理为基础:任职资格标准以支撑公司业务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其任职资格标准设计、任职资格等级认证(以下简称“认证”)均以职位需要为依据。

(二)任职能力为核心:任职资格管理关注的核心是员工任职能力的提升。

(三)关注核心员工和绩优员工:核心职位是任职资格标准建立的重点,任职资格管理体系为绩优员工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第五条任职资格管理体系推行价值(一)公司层面:可将员工的任职能力与公司的战略目标相结合,便于公司掌握员工的能力状况及发展方向。

(二)业务部门层面:有助于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并最大限度地提高部门整体绩效,并有助于在团队中识别和培养人才。

(三)HR 层面:是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基础,有助于提高整体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四)员工层面:明确员工职业发展方向,通过学习—认证—学习,不断提高任职能力。

第二章员工职业发展通道第六条职业发展双通道通过任职资格管理,建立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为管理岗位人员建立管理通道的同时,为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专业技术发展通道,使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所从事的领域成为内部专家,并取得相应的发展和回报,即员工双重职业发展通道(如附图1所示)附图1:员工双重职业发展通(一)管理通道在管理通道中,依据管理层级从低到高,对任职资格的不同要求分为三个等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文件国机人[2007]271号关于印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公司、院、所:现将《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人力资源部。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二OO七年五月二十四日主题词:印发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抄送:国务院驻国机集团监事会、公司领导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 2007年5月31日印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为规范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建立具有企业特点的评审管理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国机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评审原则第一条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理论水平、研究成果、 工作业绩相结合原则;结构控制,评聘结合原则。

第二章 资格设置第二条 国机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主要由工程技术、会计、经济、政工四个系列组成(其它系列由各单位根据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任职资格设置分别为:工程技术系列:初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高级工程师、提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

会计系列:初级: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高级会计师。

经济系列:初级:经济员、助理经济师;中级:经济师;高级:高级经济师。

政工系列:初级:政工员、助理政工师;中级:政工师;高级:高级政工师。

第三条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由国机集团确定,并作为任职资格评审的控制依据。

各企业要根据单位规模、人员构成和发展战略等因素,合理规划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科学确定高、中、初级结构比例。

第三章 评审权与评审制度第四条 国机集团建立正常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工程技术系列每年评审一次;会计、经济、政工系列每两年评审一次(单年评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定办法(试行)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定办法(试行)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定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公布日期】2019.04.29•【文号】•【施行日期】2019.06.01•【效力等级】办法•【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建设正文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定,是指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认定。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是确定和晋升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的必备条件。

第三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按照不同专业进行评定。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由高至低分为高级、中级、初级。

髙级包括正高级和副高级。

第四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定,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组织评价、业内认可、以用为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定,应当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

第二章资格条件第五条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当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工作实绩、工作经历等条件,参加相应专业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在规定的工作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第六条取得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新录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二)掌握本专业一般基础理论和知识;(三)能够承担常规性专业技术工作任务,具备解决、处理工作中一般性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四)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七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一般应为本专业的技术骨干,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后,在专业技术类职位上工作满4年,其中具有相关、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的,在专业技术类职位上工作满2年;(二)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知识;(三)熟练掌握本专业技能,具备解决、处理工作中较复杂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四)具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五)在本职位上取得较突出的工作实绩;(六)通过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七)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任职资格认证实施细则

任职资格认证实施细则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0002WAa20120205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资格认证实施细则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2-02-06发布 2012-02-06实施浙江吉利控股集团任职资格认证实施细则1目的为体现“尊重人、成就人、幸福人”的人力资源文化,提升队伍的专业化与职业化水平,强化内部的人才竞争机制,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构建科学、合理的内部员工职业发展体系,根据《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2原则坚持以业绩为导向,以行为为标准;坚持专业化分类评价,集团化分层管理;坚持能上能下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吉利控股集团所有专业类岗位的正式员工,不包括见习生。

4职责分工品牌公司/一级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所属公司专业人员任职资格的初评定的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及业务主管部门负责P2层级及以下人员的任职资格认证、审批、公示、申诉处理及发布,认证结果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P3层级及以上人员的任职资格复评组织实施,所在族群职业发展专业委员会负责P3层级及以上人员的任职资格认证、审批、公示及申诉处理,并聘任发布。

5等级体系集团专业任职资格等级通道共分5层10级,各个等级的专业角色定位如下:6申报条件岗位任职资格标准包括资历与业绩标准、行为标准、知识标准、技能标准等内容,详见各族群《岗位任职资格标准体系》。

员工申报前须对照任职资格标准进行自检,填写申报表,并准备证明材料。

6.1正常申报资历与业绩标准参见下表,当岗位任职资格标准与此表冲突时,以岗位任职资格标准为准。

补充说明:学历必须以毕业并取得证书为准,在读学历不能计入申报资格;专业工龄指的是与申报岗位相关的工作工龄,本族群的岗位工龄都算专业工龄。

专业工龄计算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采取取整的方式(如3年半算作3年)。

“学历”与“专业工龄”可转换,以本科学历为基准,换算标准为:6.2破格申报条件破格申报主要指通过员工的突出业绩,突破其在资历(学历、工龄)上的限制条件。

任职资格认证体系

任职资格认证体系

任职资格认证体系任职资格认证体系一、认证标准制定在任职资格认证体系中,认证标准的制定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认证的等级和类别,例如初级、中级、高级等。

接着,根据各等级和类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认证标准,包括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还需考虑不同职位的特殊要求,确保认证标准与实际工作需求相匹配。

二、认证申请审核在申请审核环节,申请人需提交包括个人简历、工作经历、专业证书等相关材料。

审核人员将根据认证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入下一环节。

审核流程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申请者都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三、认证考核实施认证考核是任职资格认证体系的核心环节之一。

考核方式可包括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根据不同的认证等级和类别进行相应的组合和调整。

此外,考核内容应紧扣认证标准,全面考察申请人在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工作经验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四、认证结果评定在完成考核后,将对申请人的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评定的标准包括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实际操作能力、综合素质等多个方面。

同时,结合工作需求和行业特点,对每位申请人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

最终,根据评定结果确定是否授予认证资格。

五、认证结果公示为确保认证结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我们将对认证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每位申请人的成绩、排名以及是否获得认证资格等信息。

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以便接受社会监督和异议处理。

如公示期间收到异议,我们将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调整。

六、认证证书发放在公示期结束后,对于获得认证资格的申请人,我们将发放相应的任职资格证书。

证书发放方式可采用快递或现场领取等方式,确保申请人能够及时获得认证证书。

同时,我们还将建立完善的证书管理制度,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七、认证后续管理为保证任职资格认证体系的持续有效性和公信力,我们需要对获得认证资格的人员进行后续管理。

这包括定期进行资格复审、继续教育培训、定期提交工作总结或业绩报告等措施。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规定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规定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规定1 目的为适应公司安全高效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人才评价体系,规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管理工作,提高评审质量和管理水平,激发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本规定。

2 X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管理工作。

3 术语和定义3.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以下简称职称评审)本规定中所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是指在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通过确定和评审等评价方式获得的、能够体现其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的专业技术职务的活动。

3.2 参评人员本规定中所称的参评人员是指申请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

4 职责4.1 公司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职改领导小组)4.1.1 负责制定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4.1.2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

4.2 公司工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以下简称经会统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以下简称政工)三个专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会)负责相应系列教授级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和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4.3 公司职称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职改办),设在公司人事处4.3.1 负责审核所属各单位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成;4.3.2 负责审核整理各单位推荐参评人员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分类报送高评委会评审;评审结果的公示;材料上报集团公司;4.3.3 负责对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工作。

4.4 所属各单位职称评审组织机构,包括职改领导小组、职改办及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中级及以上职称评审推荐和初级职称确定、评审工作。

5 管理内容5.1 评审原则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评审政策、控制指标、推荐人选、述职答辩、评审结果”五公开的做法。

5.2 评审X围5.2.1 专业X围5.2.1.1 评审的专业X围为集团公司规定的专业系列(见附录A)。

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管理暂行办法粤宣通〔2015〕3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思想政治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增强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管理工作(以下简称政工职评)的科学性、规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办发[1990]8号、中宣发文[1990]8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名称和档次为:政工员、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政工员、助理政工师为初级专业职务,政工师为中级专业职务,高级政工师为副高级专业职务。

第三条政工职评实行评聘分开、择优聘任的原则。

各级政工职评部门和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为具备条件者颁发任职资格证书。

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聘任。

受聘后的待遇,按照中办发〔1990〕8号文中关于“受聘担任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担任其它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享受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政工职评要严格标准条件,严把政治关和业务素质关,注重实绩,规范程序,保证质量。

第五条各级政工职评主管部门对取得各相应档次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进行管理,并定期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帮助他们提高水平、发挥作用。

第二章申报第六条申报范围企业(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设有党组织和政工职能部门的非公企业),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城市社区居委会、农村社区居委会、工业园区,具有法人资格并设有党组织和政工职能部门的社会组织。

第七条申报对象(一)专职从事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具体指: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专职书记、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党办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二)党政兼职、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人员。

具体指:兼行政职务并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未设专职书记、专职副书记的单位中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行政副职;在党政职能合一的机构(部门)中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人员。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实施细则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实施细则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实施细则中交一公局人力资源处2012。

3.10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初聘 (2)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 (4)第一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4)第二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及审核 (10)第四章高级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 (12)第一节工程系列正高级(教授级高工)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2)第二节工程系列高级(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3)第三节经济系列高级(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3)第四节会计系列高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3)第五节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3)第六节工程系列中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3)第七节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6)第八节技术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7)第五章申报材料 (18)第一节工程系列高级、经济系列高级、会计系列高级 (18)第二节工程系列中初级、政工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材料 (19)第三节申报材料的装订 (21)第六章申报材料的要求及填写规范 (22)第七章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资格认定条件 (31)第八章评委会工作规程 (34)第九章附则 (38)附录: (38)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和学术的整体水平,促进局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及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局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具有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学历,在局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经集团授权,局组建工程、政工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四条职称管理机构一、局成立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下称“职改小组”)。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是用人单位聘任和专业技术人员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依据下列标准条件:(一)国家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条例(含试行条例)或等级标准中规定的任职条件;(二)国家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颁发的工程、农业等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三)省政府人事部门以及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破格申报评审条件;(四)国家和省另行规定的有关标准条件。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人事隶属关系和任职资格等级实行分级管理,管理权限分别为:(一)省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管理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设区的市政府人事部门、省直部门、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经济组织,负责管理所辖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三)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省直部门(单位)、设区的市直部门、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经济组织,分别负责管理所辖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其人事关系属省地方管理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按照本办法通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审获取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相应核准公布部门颁发任职书,作为用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

第六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是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二章申报第七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

第八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个人申报、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基本程序和要求:(一)用人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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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人通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文件人知字(2007)号签发人:邹开场
专业类任职资格认证管理办法
1.目的
1.1.专业类队伍建设:规范专业类人才的培养与选择,开辟员工多重职业发展及非职务
晋升通道,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建立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的专业类人员队伍。

1.2.专业能力管理:建立基于能力模型的专业类任职资格体系,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
业务水平,强化公司业务发展的动力和支撑力。

1.3.员工职业生涯管理:建立职业行为规范与职业化能力体系,引导员工学习和成长,
建立专业人员队伍的职业化发展通道。

2.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专业类各专业职种任职者的任职资格认证过程。

3.专业类任职资格体系
3.1.任职资格认证等级:
3.2.任职资格分级的依据和等级通用定义:
3.2.1.任职资格等级初步定义了“本等级人员的角色要求”,其分级依据主要包括:
1.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2.解决问题的难度、复杂度、熟练程度和领域;
3.工作中表现出的行为;
4.应负责任;
5.对流程优化和体系变革所起的作用;
6.在本专业领域内的影响力等。

3.2.2.除首席科学家(1级)外,2-6级每级分为3等,即职业等、普通等和预备等。

3.2.3.任职资格等级通用定义(详见附件1)。

3.3.任职资格标准:
任职资格标准是判断专业任职资格等级的标尺,由专业能力、必备知识、技能标准、行为标准四部分组成。

4.专业类任职资格认证
4.1.任职资格管理机构设置:
任职资格管理机构、各认证机构和员工的职责(详见附件2)。

4.2.任职资格认证流程:
4.2.1.通知与学习
1.人力资源部与相关专业部门组织各专业人员及认证机构成员学习对应专业
任职资格标准与认证管理办法,明确相关标准、流程、工作计划与要求。

4.2.2.申报与审查
1.除首次认证外,申报人应遵循逐级申报原则,新员工一般从6级起申报;特
殊人员、工作业绩特别突出或确已达到更高等级申报条件的,可越级申报。

2.根据任职资格标准,个人申报相应等级,根据各等级的基本条件填写《专业
类任职资格认证申报表》,报所在部门审核,汇总后转人力资源部审查,再
报主管副总裁/总监审批。

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申报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由申报人重新
申报。

4.2.3.必备知识考试
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组织审查合格人员按照对应的专业与等级参加必备知
识考试,考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考试不合格者降级认证。

4.2.4.专业能力、技能与行为举证
1.申报人填写《专业类任职资格认证表-专业能力》、《专业类任职资格认证
表-技能》和《专业类任职资格认证表-行为》(详见附件4),连同举证材料
(包括工作成果、关键事件、第三方评价、事实记录等)提交人力资源部。

2.举证材料是认证机构评判申报人任职资格等级的唯一事实依据,申报人提供
的举证材料必须可见、真实、准确、充分、有效。

4.2.
5.公共活动调查
申报人填写《专业类任职资格认证表-公共活动》(详见附件4),根据专业类任职资格标准中的公共活动行为标准进行举证,提交人力资源部。

4.2.6.评估认证
1.实行两级评估制度:认证专家小组负责三、四级申报人的评估认证;三、四
级人员负责五、六级申报人的评估认证。

2.人力资源部组织评估小组召开任职资格评估会,根据任职资格标准对申报人
的能力、技能与行为逐项进行认证,由申报人进行现场或电话陈述与答辩;
并结合申报人的基本条件、必备知识考试成绩等,综合评估确定申报人的任
职资格等级。

3.评估小组可要求申报人的直接主管参与评估,提供背景情况;认证管理小组
派员参加任职资格评估会,负责监督评估过程的规范性。

4.人力资源部汇总各申报人任职资格等级认证结果,报公司专家委员会审批。

5.未能通过评估认证的,由所在部门主管与申报人进行沟通,传达认证专家小
组的评估意见,提出改进点。

4.2.7.结果公示与审批
1.三、四级认证结果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定向公示3-5天,并收集反馈公示意见。

2.公示无异议的,经公司办公会审批后,公司发布认证结果文件;公示有异
议的,由公司专家委员会决定是否重新评估认证。

4.2.8.认证后辅导
直接主管负责申报人任职资格认证后的辅导,提出申报人工作改进意见。

4.2.9.认证申诉
1.人力资源部受理申报人关于认证过程与结果的申诉,由申报人填写《任职
资格认证申诉表》(详见附件5)。

2.人力资源部组织申诉调查,并会同认证机构形成处理意见后,于5个工作日
内反馈申诉人。

4.2.10.认证结果发布与应用
1.人力资源部发布认证结果,并将认证结果与过程文档存档、备案。

2.任职资格认证结果将作为员工薪酬、晋升、调配等人事决策的依据之一。

5.专业类任职资格认证流程图
6.附件
1.专业类任职资格等级通用定义
2.任职资格管理机构、各认证机构和员工的职责
3.《专业类任职资格认证申报表》
4.《专业类专业认证表》(一套)
5.《任职资格认证申诉表》
深圳国人通信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中心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专业类任职资格等级通用定义
附件2:
任职资格管理机构、各认证机构和员工的责任
1、公司办公会:
(1)明确任职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2)审定任职资格管理制度、标准和方法;
(3)对任职资格管理过程中的特殊问题进行决策。

2、各专业职种的评鉴小组及成员:
(1)系统深入地理解并宣传企业任职资格管理制度;
(2)定期组织实施员工任职资格评鉴;
(3)与人力资源部共同设计、优化本专业任职资格标准与评价方法。

3、人力资源部:
(1)拟定并不断优化、宣传任职资格管理制度;
(2)组织各个业务部门开发并不断优化任职资格标准与评价方法;
(3)组织各个职种的能力辞典和通用能力辞典的修订和完善,不断完善能力标准及评鉴方法;
(4)各种企业文化及公司发展政策向员工行为规范体系转化,不断完善行为标准及评价方法;
(5)审核任职资格评价结果,并接受、调查处理员工相关的投诉。

(6)对能力普及率(=实际应用能力项/能力辞典能力项)和各核心能力达标率(=通过能力评鉴的员工数/实际员工数)两项指标负有领导责任。

4、培训中心:
(1)不断宣传任职资格管理制度;
(2)组织各个业务部门开发并不断优化任职资格标准中必备知识和职业素养的考核标准及方法体系;
(3)组织基于各个职种的能力辞典和通用能力辞典的培训课程及评价体系;
(4)组织基于企业文化及公司发展政策所要求的员工行为规范体系的培训体系;
(5)对能力普及率和各核心能力达标率两项指标负有直接实施责任。

5、员工的责任:
(1)深刻理解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和能力辞典的内涵;
(2)在日常工作中自觉运用任职资格标准不断牵引自己的职业化水平;
(3)为完善任职资格管理制度提出中肯的改进建议。

附件3:
专业类任职资格认证申报表
附件4-1:
专业类技能认证表
填写,以证明自身的技能水平达到申报等级的要求(可根据填写内容调整表格)。

附件4-2:
专业类行为认证表
合行为标准的定义和要求(可根据填写内容调整表格)。

附件4-3:
专业类公共活动认证表
表格)。

深圳国人通信有限公司 专业类任职资格认证管理办法
13
专业类专业能力认证表
附件4-4:
深圳国人通信有限公司专业类任职资格认证管理办法附件5:
任职资格认证申诉表
申诉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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