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常识小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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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常识小集锦
金融保险业、商贸业等
小常识集锦
一、金融保险业
“中国银监会”: CBRC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CBRC)。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全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中国证监会”: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简称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国务院证券委是国家对证券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管理的主管机构。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中国商业保险的主管机关,也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其基本目的是为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和管理保险市场。
“中国人民银行”: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
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1983年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含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统计数据、银行卡、金融规章、反假货币工作、公告栏等。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金融业”: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行业,由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其他金融业活动组成。金融业具有指标性、垄断性、高风险性、效益依赖性和高负债经营性的特点。指标性是指金融的指标数据从各个角度反映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和个体状况,金融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垄断性一方面是指金融业是政府严格控制的行业,未经中央银行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随意开设金融机构;另一方面信贷业务主要集中在四大商业银行,证券业务主要集中在国泰、华夏、南方等全国性证券公司,保险业务主要集中在人保、平保和太保。其中,银行业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和其他银行(即政策性银行)。证券业包括证券市场管理、证券经纪与交易、证券投资、证券分析与咨询活动。保险业包括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和保险辅助服务活动。其他金融活动包括金融信托与管理、金融租赁、财务公司、典当以及其他未列明的金融活动。
“银行业”:在我国是指中国人民银行,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四大类:第一类,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等。第四类,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政策性银行”:是指那些多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现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均直属国务院领导。
“国有商业银行”:是指由国家(财政部、中央汇金公司)直接管控的商业银行。目前主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共5家。
“股份制商业银行”:我国商业银行主要包括国有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四大类。国有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简称“国有商业银行”,是指由国家(财政部、中央汇金公司)直接控股并为第一股东的商业银行,2008年之前主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共5家。原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于2008年完成股份制改革,有望成为第六家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系指经人民银行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业金融业务的股份制银行,目前主要有: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
生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共12家。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指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目前,我国有4家资产管理公司,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收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
“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主要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及一般消费金融公司用途个人消费贷款,前者通过经销商发放,后者直接向借款人发放。全国首家为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由北京银行全资子公司;第二家为中银消费金融公司,由中国银行出资2.55亿元,占股51%;百联集团出资1.5亿元,占30%;陆家嘴金融发展控股公司出资0.95亿元,占19%;第三家四川锦程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3.2亿元人民币,由成都银行出资占比51%,马来西亚丰隆银行出资占比49%,是全国首家合资消费金融公司。
“财务公司”:又称金融公司,是为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服务,以中长期金融业务为主的非银行机构。各国的名称不同,业务内容也有差异。但多数是商业银行的附属机构,主要吸收存款。中国的财务公司不是商业银行的附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