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最新版《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里三类工业解释解决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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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变动归纳.

2012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变动归纳.
“外事用地”原在特殊用地中,考虑到其对城市公共设施以及公用设施的需求,因 此将其纳入“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指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等用 地。
“宗教设施用地”指宗教活动场所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指各类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其核心内涵是 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商业服务设施,但是不一定完全由市场经营,政府如有必要亦可独立 投资或合资建设(如剧院、音乐厅等机构),分为5个中类。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改动归纳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
代码 R C M W T S U G D E
用地类别中文名称 居住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 特殊用地 水域和其它用地
代码 R A B M W S U G
用地类别中文名称 居住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交通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
“教育科研用地”指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等用地, 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在保留原有“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 校”、“特殊学校”小类的基础上,将原“成人与业余学校”按照公共性和商业性的划 分,分列入“高等院校用地”以及“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并新增“中小学用地”小类。
诊所
高等学校用地、中等专业学校用地、勘测设计用地、培训中心、私
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特殊学校用 立学校等
地、科研事业单位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宗教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指行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机构和设施的用 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其核心内涵在于必须控制以保障满足民生需求 的公共服务设施,分为9个中类。

(完整版)《交通规划原理》习题一(1-6章)作业

(完整版)《交通规划原理》习题一(1-6章)作业

《交通规划原理》第1-6章练习题第一章绪论1.交通规划的定义是什么?它的构成要素是什么?答:交通规划是有计划地引导交通的一系列行动,即规划者如何提示各种目标,又如何将提示的目标付诸实施的方法。

交通规划的构成要素分为:需求要素、供给要素和市场要素三部分。

2.交通规划与土地利用之间有什么关系?答:交通与土地利用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通常,交通设施的建设使得两地间和区域的机动性提高,人们愿意在交通设施附近或沿线购买房屋、建立公司或厂房,从而拉动土地利用的发展;相反,某种用途的土地利用又会要求和促进交通设施的规划与建设。

交通与土地利用研究土地利用的变化及其产生的交通量,同时研究交通设施的建设对土地利用的作用。

3.试叙述交通规划的发展阶段。

答:第一阶段(1930 年~1950 年)。

该阶段交通规划的目的是由新的代替道路的规划缓和政策或消除交通拥挤。

采用的技术方法是道路交通量调查,以机动车保有量为基础的交通量成长预测,基于经验方法的交通量分配。

第二阶段(1950 年~1960 年)。

该阶段交通规划的目的是主要解决市内汽车交通急剧增加带来的交通阻塞,为汽车交通的道路交通规划。

其特点是以高通行能力道路为对象的长期性道路规划。

采用的技术特征方法是家庭访问调查、道路交通量调查,以道路交通为对象的三阶段预测法。

使用的社会经济技术参数为个人收入、社会人口结构、汽车保有量。

第三阶段(1960 年~1970 年)。

该阶段的道路交通状况是美国汽车保有量激增,在市中心高峰时必须进行汽车通行限制,刘易斯·曼福特对当时的道路的交通状态进行了精辟总结,即“美国人都为汽车教信徒,美国是靠高速公路发展起来的”。

本阶段交通规划的目的是通过综合交通规划,合理分配交通投资(私人交通对公共交通),征收停车费,进行长期性交通规划。

采用的技术方法特征为四节段预测法,分析单位由车辆至人;交通方式划分阶段被导入到了交通需求预测之中;一般化费用开始使用和个人选择模型的提出也是其特征。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定新,老国标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定新,老国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8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37-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2.2、3.3.2、4.2.1、4.2.2、4.2.3、4.2.4、4.2.5、4.3.1、4.3.2、4.3.3、4.3.4、4.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新国标表3.3.2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老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建设部(90)建标字第322号实施时间:1991年3月1日发布日期:2008-09-04 来源:省建设厅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保证城市正常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中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工作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第1.0.3条编制城市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第2.0.1条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46中类,73小类。

第3.0.3条城市用地应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

每块用地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

第3.0.4条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应采用一万分之一或五千分之一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分区规划用地应采用五千分之一或二千分之一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

现状和规划的用地计算应采用同一比例尺的图纸。

第3.0.5条城市用地的计量单位应为万平方米(公顷)。

数字统计精确度应根据图纸比例尺确定:一万分之一图纸应取正整数,五千分之一图纸应取小数点后一位数,二千分之一图纸应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第3.0.6条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数据计算应统一按附录三附表的格式进行汇总。

工业用地规划原则

工业用地规划原则

工业用地规划原则5.1布局准则5.1.1随着特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全市的工业逐步向特区外转移,特区内工业用地逐步减少,特区外工业用地则保持增长趋势。

但是无论在特区内还是特区外,工业用地都应集中布置,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业区或工业组团,集中管理,统一开发,以提高工业用地的效益。

特别是一类工业对外干扰小,所用设备较轻,不同类型的生产加工活动相互联系密切,因此宜将一类工业集中布置在多层厂房之内,从而有利于提高工业用地的利用率。

另外,工业用地宜沿主要对外交通干线布局,有便捷的对外交通联系;同时,应减少工业自设辅助设施的规模,尽可能利用城市仓库、装卸场所和停车场等社会性设施。

对于有污染的工业,必须依据“先治理、后排放”的原则,对自身的污染进行治理;在规划设计和管理中应合理布局,产生大气污染的工业应布置在城市的下风向,以减少有害气体污染对城市居民的影响;城市的水源和取水口通常都在河流的上游地区,有水污染的工业不应布置在这些地区,以减少对城市饮用水源的污染,避免影响人民的身体健康。

5.1.2二类工业是城市工业的主要类型,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部分二类工业可能会产生较大的污染(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噪音污染等),因此应集中布置在专门的工业区内,不得与居住、公共设施等其它非工业功能区相混合。

污染较严重的工业区应与其它非工业用地之间设置卫生防护绿带。

三类工业对环境污染严重,用地规模大,宜远离城市中心区单独布置,与建成区之间应设置较宽的卫生防护绿带,具体标准可参照相关的工业设计规范执行。

一类工业对于居住和公共设施功能的污染和干扰很小。

对于以劳动密集型工业为主的企业,为减少工人的通勤流量,方便居民生活,允许就近布置在住宅区内;但应独立占地建设而不得与住宅功能相混合,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对居民住宅的噪声、气味及其它方面的干扰。

5.1.3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安排,深圳东部以发展旅游业和海洋产业为主,并要建设成为体现滨海城市特色、环境优美的地区。

一二三类用地的标准

一二三类用地的标准

一二三类用地的标准一二三类用地的标准_《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记忆技巧...许多城市规划的小伙伴都认为记忆用地标准是一件比较令人头疼的事,因此,八宝就写了这篇小文,总结一下自己记忆的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仅是为了记忆而联想到的说法,并不作为真实依据哦)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乡用地分为2大类、8中类、14小类。

记忆大类和中类比较容易,因为基本上都是取英文的首字母,下面就是各大类和中类的对应英文啦,看到基本上就记住了2大类:H建设用地-habitat(栖息地)E非建设用地-else(其他用地)(这为什么大类两个用H和E表示八宝表示查了很久也没找到官方说法,最后引用了百度知道上一位网友提供的答案,是不是还挺有道理的?哈哈)8中类:(H中的中类)居住用地R-residential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administration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business工业用地M-manufacture物流仓储用地W-warehousing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street公用设施用地U-utilities绿地与广场用地G-green1、R类、M类、W类首先我们将8个中类进行分析,可以将分类逻辑相似的R类、M类、W类划分为一组,它们都是按环境与质量要求对用地进行了分级,都是分为三类,从一类到三类都是质量逐渐降低。

值得注意的是,R类中R1主要是低层居住用地,R2则主要是多、中、高层住宅用地。

2、令人头疼的A类A类是8个大类中小类最多的,而且使用频率也很高,记忆难度是客观存在的,我们主要以我国的admin城市北京为例,作为记忆线索,接下来就一起看看怎么记忆这个磨人的小妖精吧。

A1行政办公用地A2文化设施用地这两个其实记住一句话就好啦”北京是我国的政治文化中心”,那么政治排在第一,当然就是A1行政办公啦;同理,文化排在定位的第二,就是A2文化设施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保证城市正常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保证城市正常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中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工作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第1.0.3条编制城市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第2.0.1 条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46中类,73小类。

第2.0.2条城市用地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

第2.0.3条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但不得增设任何新的类别。

第2.0.4条城市用地分类应采用字母数字混合型代号,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各采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城市用地分类代号可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第2.0.5条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必须符合表2.0.5的规定: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一)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二)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三)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四)第三章城市用地计算原则第3.0.1条在计算城市现状和规划的用地时,应统一以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范围为界进行汇总统计。

第3.0.2条分片布局的城市应先按本标准第3.0.1条的规定分片计算用地,再进行汇总。

第3.0.3条城市用地应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

每块用地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

第3.0.4条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应采用一万分之一或五千分之一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分区规划用地应采用五千分之一或二千分之一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

现状和规划的用地计算应采用同一比例尺的图纸。

第3.0.5条城市用地的计量单位应为万平方米(公顷)。

数字统计精确度应根据图纸比例尺确定:一万分之一图纸应取正整数,五千分之一图纸应取小数点后一位数,二千分之一图纸应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新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2)

新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2)

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城乡用地 town and country land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1.2。

表2.0.1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2.0.2城市建设用地 urban development land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

城市建设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 3.2.2。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指上述用地之和,单位为hm2。

表2.0.2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2.0.3人口规模 population人口规模分为现状人口规模与规划人口规模,人口规模应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

常住人口指户籍人口数量与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数量之和,计量单位应为万人,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0.4人均城市建设用地 urban development land per capita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2.0.5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 single-category urban development land per capita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设施用地以及绿地等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城市规划)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规划)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规划)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第2.0.3条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但不得增设任何新的类别。

第2.0.4条城市用地分类应采用字母数字混合型代号,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各采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城市用地分类代号可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第2.0.5条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必须符合表2.0.5的规定: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2.0.5第三章城市用地计算原则第3.0.1条在计算城市现状和规划的用地时,应统一以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范围为界进行汇总统计。

第3.0.2条分片布局的城市应先按本标准第3.0.1条的规定分片计算用地,再进行汇总。

第3.0.3条城市用地应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

每块用地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

第3.0.4条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应采用一万分之一或五千分之一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分区规划用地应采用五千分之一或二千分之一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

现状和规划的用地计算应采用同一比例尺的图纸。

第3.0.5条城市用地的计量单位应为万平方米(公顷)。

数字统计精确度应根据图纸比例尺确定:一万分之一图纸应取正整数,五千分之一图纸应取小数点后一位数,二千分之一图纸应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第3.0.6条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数据计算应统一按附录三表的格式进行汇总。

第四章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第4.0.1条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应以本标准作为城市建设用地(以下简称建设用地)的远期规划控制标准。

城市建设用地应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类用地,不应包括水域和其它用地。

第4.0.2条在计算建设用地标准时。

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范围相一致,人口数宜以非农业人口数为准。

第4.0.3条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应包括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和规划建设用地结构三部分。

我国城市土地利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城市土地利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城市土地利用的问题与对策【内容提要】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在城市土地利用过程中,用地规模扩张过快、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用地结构失调等各种问题日益突出,而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功能又相对较弱、管理尚不完善。

政府既是规则的制订者、执行者,又是市场的管理者和交易者,对政府行为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乃是我国土地资源流失与失控的深层次原因。

应以土地权利为核心,以物权理论为基础来构建、创新土地产权制度,健全土地法律责任制度。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从系统的角度进行城市土地利用和规划,以城市发展规划为总领,合理控制各类土地的使用,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与城市生态经济系统的协调发展,以及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对策建议。

【摘要题】城市规划【关键词】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系统协同/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参考文献】[1] 李志民,周宝同.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问题.国土资源,2005(6): 20 —23.[2] 赵贺.中国城市土地利用机制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58[3] 欧名豪.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研究.中国土地科学,2003(17):41—44[4] 王霞,尤建新.城市土地经济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29—37[5] 黄鹏,卢静.国外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启示.现代城市研究,2004(8) :53—56[6] 毕凌岚,黄光宇.对现行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生态反思.城市规划汇刊,2003(5):52—58[7] 胡云.论我国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城市问题,2005(4):74—78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近几年我国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和冲击,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土地问题。

有数据资料表明,近20年,我国城市用地规模的扩张远远超过城市化的进程,城市用地的供需矛盾日益尖锐;但另一方面,我国对已占有的城市建设用地控制较弱,导致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远远低于国外发达城市水平。

工业用地划分标准

工业用地划分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按照对居住及公共环境的干扰程度、污染程度、安全隐患程度的不同,将工业用地分为三类:一类工业用地(M1)、二类工业用地(M2)、三类工业用地(M3)。

一类工业用地(M1):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包括以产业研发、中试为主兼具小规模生产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M2):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M3):对寓居和公共设备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等用地。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_GBJ_137-90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_GBJ_137-90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关于发布《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通知建设部(90)建标字第322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_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3月1日起施行。

市规划司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年7月2日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第250号文的要求,由我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主编,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在本标准的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城市规划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外标准针对主要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标准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规划工作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交我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百万庄,邮政编码10003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年3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保证城市正常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中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工作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第1.0.3条编制城市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第2.0.1 条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46中类,73小类。

第2.0.2条城市用地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

第2.0.3条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但不得增设任何新的类别。

三类工业用地及行业分类

三类工业用地及行业分类

三类工业用地及行业分类三类工业用地分类摘自《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137-90 一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乱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

三类行业分类第一类行业: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住宿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电信和其他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卫生、社会保障业、社会福利业、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文化艺术业、教育、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城市公共交通业。

第二类行业:房地产业、体育、娱乐业、水利管理业、环境管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林业、农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机械制造业、专用机械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地质勘查业、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U13
供燃气用地
分输站、门站、储气站、加气母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灌 瓶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制气厂用地
U14
供热用地
集中供热锅炉房、热力站、换热站和地面输热管廊等设施用 地
U15
通信用地
邮政中心局、邮政支局、邮件处理中心、电信局、移动基站、
微波站等设施用地
U16
广播电视用地
广播电视的发射、传输和监测设施用地,包括无线电收信区、 发信区以及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差转台、监测站等设 施用地
1
城乡用地分类
表3.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内容
大类
中类
小类
H
建设用地
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及其它建设用地等
H1
城乡居民点 建设用地
城市、镇、乡、村庄建设用地
H11
城市建设用

城市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 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 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
E11
自然水域
河流、湖泊、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
E12
水库
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不小于10万m3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
围成的水面
E13
坑塘沟渠
蓄水量小于10万m3的坑塘水面和人工修建用于引、排、灌的渠道
E2
农林用地
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设施农用地、田坎、农村道路等用地
E9
其它非建设 用地
空闲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等用地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及附属设施,公共汽(电)车首末 站、停车场(库)、保养场,岀租汽车场站设施等用地,以 及轮渡、缆车、索道等的地面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对比新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区别 详解版

对比新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区别 详解版

允许采用的规划人均 城市建设用地指 标
65.0 ~ 85.0 65.0 ~ 95.0 75.0 ~ 105.0 80.0 ~ 110.0 90.0 ~ 110.0 95.0 ~ 115.0
≤115.0 65.0 ~ 85.0 65.0 ~ 95.0 75.0 ~ 100.0 80.0 ~ 105.0 85.0 ~ 105.0 90.0 ~ 110.0
低于二级标准
低于二级标准
高于二级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
低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低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高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W物流仓储用地 :
在原标准“仓储用地”的基础上 增加物资中转、配送等用地内容。
“物流仓储用地”(W)按其对 居住和公共环境的干扰污染程度 分为
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
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
气候区
Ⅰ Ⅱ Ⅵ Ⅶ
Ⅲ Ⅳ Ⅴ
现状人均城市建 设用地指标
≤65.0 65.1 ~ 75.0 75.1 ~ 85.0 85.1 ~ 95.0 95.1 ~ 105.0 105.1 ~ 115.0
>115.0 ≤65.0 65.1 ~ 75.0 75.1 ~ 85.0 85.1 ~ 95.0 95.1 ~ 105.0 105.1 ~ 115.0 >115.0
1、城市建设用地分类的标准 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
城乡用地 town and country land 指市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 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以及其 他建设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表2.0.1 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1991年3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1。

0。

1条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 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 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 保证城市正常发展, 特制订本标准。

第1.0。

2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中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工作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第1。

0.3条编制城市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第2.0.1条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46中类,73小类.第2.0.2条城市用地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第2.0.3条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 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但不得增设任何新的类别。

第2。

0。

4条城市用地分类应采用字母数字混合型代号,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各采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城市用地分类代号可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第2.0。

5条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必须符合表2。

0。

5的规定: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2。

0。

5第三章城市用地计算原则第3。

0.1条在计算城市现状和规划的用地时,应统一以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范围为界进行汇总统计。

第3.0。

2条分片布局的城市应先按本标准第3.0.1条的规定分片计算用地,再进行汇总.第3.0.3条城市用地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

每块用地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

第3。

0。

4条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应采用一万分之一或五千分之一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 分区规划用地应采用五千分之一或二千分之一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现状和规划的用地计算应采用同一比例尺的图纸。

第3。

0。

5条城市用地的计量单位应为万平方米(公顷)。

数字统计精确度应根据图纸比例尺确定:一万分之一图纸应取正整数,五千分之一图纸应取小数点后一位数,二千分之一图纸应取小数点后两位数.第3.0.6条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数据计算应统一按附录三附表的格式进行汇总。

新旧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区别

新旧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区别

浅析新旧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区别一·框架体系的变化新版的标准对原有标准的大、中、小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进行了调整,改成了分层次控制的综合用地分类体系,主要有城市与乡镇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城市与乡镇用地附加分类几个部分构成,表现了城市与乡镇一体化发展的需求。

3.2重要内容的变化新版的标准对原标准进行了结构性的调整,在具体的内容方面,着重体现在对相关的概念划分和内涵进行了改变。

在概念方面,新增了城市与乡镇居民建设用地、区域其他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城市与乡镇用地等。

在内涵的调整方面,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城市交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化广场用地等均有所调整。

除此之外,新标准还可以原标准的公共设施用地分为公共办理和公共办事用地和商业办事设施用地两个大类。

二·“居住用地”的调整(1)原有的四级中类标准调整为三级标准。

“一类居住用地”: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别墅区、独立式花园住宅、四合院等。

这类用地在我国大多数城市中均匀一定数量,通常在现状居住用地调查分类时采用。

“二类居住用地”:设施较齐全、布局较完整、环境良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三类居住用地”: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危改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

(2)居住用地小类调整:将居住用地小类调整为“住宅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2类,其中:“住宅用地”既包括住宅建筑用地,也包括城市支路以下的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服务设施用地”指居住小区以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在二类居住用地中增加“保障性住宅用地”小类,以体现国家关注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的公共政策。

(3)中小学用地划入“教育科研用地”。

三·公共设施用地的分化调整将原有“公共设施用地”拆分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两类。

新版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新版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总则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城乡用地town and country land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1.2。

表2.0.1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3用地分类3.1一般规定3.1.1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3.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

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3.1.3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3.2城乡用地分类3.2.1市域内城乡用地共分为2大类、8中类、17小类。

3.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表3.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续表3.2.2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同时符合表中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取值区间和允许调整幅度双因子的限制要求。

表4.2.3除首都以外的现有城市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m2/人)4.1.4规划人均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0.0m2/人,其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8.0m2/人。

4.1.5编制和修订城市(镇)总体规划应以本标准作为规划单项城市建设用地的远期规划控制标准。

4.2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4.2.1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和绿地五大类主要用地规划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宜符合表4.4.1的规定。

工业用地分类标准

工业用地分类标准

工业用地分类标准工业用地是指用于工业生产、仓储、物流等用途的土地。

根据不同的用途和要求,工业用地可以分为不同的分类,以便于合理规划和利用。

下面将介绍工业用地的分类标准。

首先,按照用途和功能的不同,工业用地可以分为生产用地、仓储用地和物流用地。

生产用地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包括工厂厂房、生产车间、设备安装区等;仓储用地主要用于货物的存储和管理,包括仓库、货物堆放区、货物装卸区等;物流用地主要用于货物的运输和配送,包括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停车场等。

这三类工业用地在用途和功能上有着明显的区别,因此需要进行分类管理。

其次,按照环境和资源的条件,工业用地可以分为污染型用地和清洁型用地。

污染型用地是指存在环境污染或者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工业用地,主要包括化工厂、炼油厂、废品回收站等;清洁型用地是指对环境影响较小或者可以进行环保治理的工业用地,主要包括电子厂、装配厂、新能源生产基地等。

根据环境和资源的条件,对工业用地进行分类管理,有利于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

再次,按照土地利用的方式,工业用地可以分为独立用地和综合用地。

独立用地是指单一用途的工业用地,主要用于单一企业或者单一项目的建设和利用;综合用地是指多种用途的工业用地,主要用于多个企业或者多个项目的共同建设和利用。

根据土地利用的方式,对工业用地进行分类管理,可以更好地发挥土地资源的综合效益。

最后,根据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工业用地可以分为国有用地和非国有用地。

国有用地是指由国家所有并由国家统一管理和分配的工业用地;非国有用地是指由其他主体所有并由其他主体管理和使用的工业用地,包括集体所有制用地、个人所有制用地等。

根据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对工业用地进行分类管理,有利于明确土地权属,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综上所述,工业用地的分类标准主要包括按照用途和功能、环境和资源、土地利用方式、所有权和使用权等方面进行分类。

通过科学合理地对工业用地进行分类管理,可以更好地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促进工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医疗设施用地:包括医 院、诊所等
体育设施用地:包括体 育场、体育馆等
绿地与广场用地分类
绿地:包括公 园、绿地、防
护绿地等
广场:包括城 市广场、文化 广场、商业广
场等
绿地与广场用 地比例:根据 城市规模、人 口密度等因素
确定
绿地与广场用 地规划:考虑 城市景观、生 态、交通等因
素进行规划
PART 3
公用设施用地分类
交通设施用地:包括道 路、桥梁、停车场等
安全设施用地:包括消 防、防洪、防震等
教育设施用地:包括学 校、图书馆等
文化设施用地:包括博 物馆、剧院等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包 括养老院、孤儿院等
公共设施用地:包括公 园、广场、体育场馆等
市政设施用地:包括供 水、排水、供电、供气

环保设施用地:包括污 水处理、垃圾处理等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用于 建设学校、医院、文化设 施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
商业用地:用于建设商场、 超市、餐饮等商业设施的 用地
工业用地:用于建设工厂、 仓库等工业设施的用地
交通设施用地:用于建设 道路、桥梁、停车场等交 通设施的用地
绿地:用于建设公园、广 场、绿地等公共绿地的用 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分类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标准
道路用地:包括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等
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停车场、公交站、地铁站等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比例:根据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等因素确定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考虑交通流量、道路等级、交通设施布局等因 素进行规划
公用设施用地标准
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公园、广场、绿地、停车场等 公用设施用地面积:根据城市规模和人口密度确定 公用设施用地布局:应考虑城市交通、环境、景观等因素 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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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
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
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2011最新版《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里三类工
业解释解决大问题
网上流传的最新版《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里对工业用地的分类进行了修改,但看条文我是很晕的,其实我也没有看到过现行建设用地分类标准的条文解释,所以理解上有很大的难度,更谈不上如何运用于实际工作了。

城市规划博客前面有好几篇是关于谈论工业项目选址和一二三类工业用地分类的,虽然和同行们展开了谈论,但事后都没有拿出好的办法。

今天在网上遇到一个朋友,居然要到一个带条文说明的2011最新版《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全文,发现条文说明中对工业工业用地的分类有详细的说明,能很大程度上解决大家的问题。

工业用地的内涵与中类与原国标基本一致,工业用地的分类既可用于对现状工业用地进行分类,也可用于指导安排工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调整工业用地布局,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实用意义较大。

工业用地也有各种分类方法,如按工业性质或工业门类划分,优点是与国家有关工业的分类相一致,资料来源面广,容易获得统计数据,也便于分析工业的性质、产品、产值等,但在统计口径上往往与城市规划工作的要求不一致,也不适用于工业选址和用地管理工作,不能满足城市规划工作的需要。

本分类按工业对居住和公共环境的干扰污染程度,将工业用地分成“一类工业用地”(对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二类工业用地”(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和“三类工业用地”(对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三个中类。

有的意见在于由于污染较轻的产业与严重污染的产业较难分别,因此建议分为两类。

本标准将工业用地分成三类基于两个理由:(1)这种分类具有必要性。

第二类与第三类有着不同的用地兼容性。

第二类产业用地中尚可安排部分其他用地,而第三类往往只能安排本功能的用地。

(2)这种分类具有可行性。

在英国以及我国的台湾地区具体表明了第三类工业用地(即特殊产业用地)的具体工业类型,在新加坡则将对工业用地的分类与具体的环境标准(环境保护一般指引)相结合。

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的干扰污染因素,主要包括噪声、烟尘、有害气体、恶臭、废渣、污水以及交通运输量等。

工业用地中类应根据工业具体条件及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与指标来确定,本标准取消了上版标准中列举具体行业分类的做法,原因在于考虑到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某污染严重的行业可以通过技术改造减少污染甚至实现零排放。

工业用地的分类建议参考以下标准执行。

表3 工业用地的分类标准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5.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
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
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水大气噪声
参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一类工业企业低于一级标准低于二级标准低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二类工业企业低于二级标准低于二级标准低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三类工业企业高于二级标准高于二级标准高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大家看到上面这个表格,或许已经开始疑惑,表的名称是工业用地的分类标准,而下面分类的主体是工业企业,这个是为什么呢?
我们理一下思路,城市规划是对土地和空间及各项建设行为的控制,我们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有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做各项行政许可,做各类建设行为的前提,起到了决定性的指导作用,在控规阶段,我们就要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进行规划,进行分类,这个时候我们要规划的除了建成区,要确定功能和经济指标的主要是未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也就是说这个时候只有建设用地,其上还没有工业企业,在土地挂牌出让钱,确定的土地的规划条件是针对所有竞标争地企业的一种严格筛选,各类工业企业必须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才能竞选到相应的工业用地。

但是从操作层面看还是有一定的问题,还是先有蛋还是先有鸡的问题。

在企业参与土地挂牌出让前,这个企业或许只是一个新企业,肯定没有什么排放检测,有没有立项批文、有没有环境评估呢?即使有,但也是并没有落实在空间内预测吧,算是一纸空文吧?一个化工项目可以包装成零排放,一条落后生产线也可以说成是欧洲引进的绿色环保工业,一切皆有可能……
到底由哪个部门来认定某个企业到底属于几类工业企业呢?肯定不是规划部门,到底要如何控制呢?国土部门即使承认企业的承诺,也是枉然,只有环保部门来监督控制了吧……好吧,规划部门是前置的,提出了建设用地分类、地块的规划条件,对工业用地的准入做出了详细明确的要求,后面是谁取得土地,并没有办法。

待那些取得了土地出让合同的企业来申报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时候,我们肯定要默认,他们是符合对应用地的一类二类三类工业企业。

加入发改委征求某企业落户与某地的合理性,你只能告诉他们,这个地方是几类工业用地,拟落户企业必须符合相应的几类工业,仅此而已。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5.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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