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私法弱方当事人保护原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2013届本科毕业生)

题目:论国际私法弱方当事人保护原则

****:***

学生学号:********

学院名称:国际商学院

专业名称:国际经济法

****:**

二零一三年五月

摘要

国际私法是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一门法律。它在促进不同国家之间的民商事法律交往方面起的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民商事交往也日益频繁,如何在这种纷繁复杂的大趋势下更好地保护弱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合法权益,如何更好的建立健全维护弱方当事人原则的相关法律法规,成为当今国际、国内立法的共同趋势。文章从保护弱方当事人原则的概述、产生与发展、内容、局限性与完善四个方面对国际私法中的保护弱方当事人原则进行阐述,力图分析当下国内外立法的优势与缺陷,从而使得我国的法律适用法在保护弱方当事人的权益方面能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关键字: 国际私法弱方当事人权益弱方当事人保护原则

The Analysis of the Principle of Protection of Weak Party i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bstract: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is a law to adjust the foreign-related civil and commercial legal relationship. It plays an indispensible role in the business between different countries and the solution of the legal problem happened in these businesses. How to protect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weak party in legal relationship under global circumstance which the communication and business among different countries is developing closer and closer with the globalization; how to 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correct legal system to shield the interests and rights of weak party. It is the problem lots of countries want to work out and will lead the trend of international and national legislation. This article focus on the source, development and disadvantages of the principle of protection of weak party i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nd intend to analyze the pros and cons of international and national legislation about this principle. In order to make Chinese conflict law more useful related to the protection of interests and rights of weak party.

Keywords: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weak party,the principle of protection of weak party

目录

一、引言 (1)

二、国际私法弱方当事人保护原则概述 (1)

(一)弱方当事人界定 (1)

(二)弱方当事人保护原则的理论思考 (1)

(三)弱方当事人保护原则的特点和体现 (2)

三、国际私法对弱方当事人原则的立法现状 (2)

(一)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立法对弱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 (2)

(二)欧洲联盟法的立法对弱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 (3)

(三)各国国际私法中对弱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 (3)

(四)国际私法对弱方当事人保护的不足 (3)

四、我国国际私法对弱方当事人利益保护的现状 (4)

(一)我国对弱方当事人权益保护在实体法中的体现 (4)

(二)我国对弱方当事人权益保护在冲突法中的体现 (4)

五、我国国际私法相关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建议 (7)

(一)存在的问题 (7)

(二)对于完善我国国际私法对弱方当事人保护的建议 (8)

六、结束语 (8)

参考文献 (9)

一、引言

无论在国内还是国际民商事交往中,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在一些领域,当事人双方在市场上的地位在事实上可能处于极不平衡的状态,如富人与穷人、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经济实力较弱的一方不得不依附于经济实力较强的一方,或者一方当事人凭借其信息技术优势,在交易中欺骗、胁迫对方当事人接受对己方不利的件,使法律关系在实质上显失公平。为维护实质公平,就要给予处于弱势一方的当事人以法律上的特别保护。

二、国际私法弱方当事人保护原则的概述

国际私法以国际民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 当事人处于平等的民事法律地位, 但一部分当事人相对于他方当事人而言, 因市场地位、信息技术知识的不平衡或自然生理原因而处于劣势是个不争的事实。国际私法的弱方当事人权利保护与正义有着天然的联系。国际私法中的弱方当事人保护原则正是源自于国际私法中对于公平正义的根本需求。

(一)弱方当事人的界定

从目前情况看,各国对弱方当事人的内涵、外延并没有一个统一界定,国际私法中关于对处于弱方当事人地位的当事人列为下述几类:一是家庭、婚姻领域中的妇女、婚生和非婚生子女、被监护人、被收养人、被抚养人;二是合同领域中的特定当事方,譬如消费者、雇员等;三是在侵权领域中的被侵权方,不管是一般侵权行为还是特殊侵权行为的受害方。事实上,弱方当事人的范围远远超出上述列举,这因为造成弱方当事人地位的原因的复杂性,如有的是单纯由于生理、家庭背景等个人因素导致的不利状态,有的是因为市场力量不平衡导致的经济地位悬殊,还有的是因为在知识、技术和信息方面不对等而产生的强弱之分。因此,笔者认为,国际私法上弱方当事人身份的确定实际上就是一个比较的过程,国际私法的弱方当事人即为特定民商事关系中处于劣势或者不利地位的当事人。

(二)弱方当事人保护原则的理论思考

虽然启蒙思想家很早就提出了“人生而平等”的理念,但从客观事实来看,现实生活的资源占有、身体实力等原因却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产生了强者和弱方当事人,而公平正义,这一亘古不变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法律可以对弱方当事人利益进行倾斜性的保护,也就是实施弱方当事人的人权保护,从而实现正义。国际私法作为一个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部门,同样肩负着这一使命,这构成了国际私法保护弱方当事人利益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