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梅毒、乙肝病毒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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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梅毒、乙肝病毒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总则

一、目的为了保障我医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病毒,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定义职业暴露是指在从事艾滋病、梅毒、乙肝防治工作及执行相关工作的过程中,被艾滋病、梅毒、乙肝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梅毒、乙肝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非胃肠道粘膜,或被含有艾滋病、梅毒、乙肝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从而可能被艾滋病、梅毒、乙肝病毒感染的情况。

三、适用范围卫生、医护人员,包括从事艾滋病病毒检测的实验室人员,负责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医疗护理的医务人员。

预警及分级

医(技)人员发生艾滋病、梅毒、乙肝病毒职业暴露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对其职业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

一、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分三级。

1、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一级暴露:

(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短。

2、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二级暴露:

(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

3、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三级暴露:

(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

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分为轻度、重度和暴露源不明三种类型。

(1)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症状、CD4计数正常者,为轻度类型。

(2)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临床症状、CD4计数低者,为重度类型。

(3)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艾滋病病毒阳性者,为暴露源不明型。

应急措施

一、应急处理

(一)局部应急处理措施:

(1)立即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2)如有伤口,应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4)衣物污染:尽快脱掉污染的衣物,进行消毒处理。

(5)污染物的泼溅:发生小范围的泼溅事故时,应立即进行消毒处理。发生大范围泼溅事故时,应立即通知实验室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到达现场,查清情况,确定消毒范围和程序。

(二)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l、预防保健科对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

2、暴露者根据专家评估意见遵循自愿的原则实施预防性用药。

3、暴露者应分别在暴露后即刻、6周、12周、6个月、12个月对HIV抗体进行检测,并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发现异常情况尽快报告预防保健科。

4、暴露者应如实填写“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完成后资料交预防保健科存稿。

(三)发生乙肝病毒职业暴露后

l、已知暴露者HbsAg阳性或抗HBs阳性,则可不予特殊处理,如抗HBs滴度低(<10IU/mI),需加强乙肝疫苗1次(5ug)。

2、已知暴露者HbsAg和抗HBs均阴性,尽快给暴露者肌肉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200U和乙肝疫苗,乙肝疫苗接种期间按第0—1—2—12月执行,并分别在暴露后即刻、4周、8周、12周检测乙肝两对半,发现异常情况尽快报告预防保健科。

3、不明确暴露者HbsAg阳性或抗HBs是否阳性,立即抽血检验核心HbsAg和抗原HBs,并尽快给暴露者肌肉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200U,并根据检验结果参照上述原则进行下一步处理。

4、暴露者应如实填写“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完成后资料交预防保健科存档。

二预防性用药: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发

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参见附表1)

1、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基本用药程序为两种逆转录酶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 天。强化用药程序是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 天。

2、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 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 小时;即使超过24 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1)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可以不使用预防性用药;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2)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三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或者重度时,使用强化用药程序。

(3)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以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3、病人梅毒病毒阳性者,给予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抗生素预防治疗,推荐长效青霉素240万单位,每周一次,每侧臀部注射120万单位/次,连续注射两周。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红霉素等。

停药后1个月、3个月进行梅毒抗体检测。

三、登记和报告

1、职业暴露报告程序

(1)、发生职业暴露后,尽快落实紧急处理措施,并在30分钟内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在2小时内上报预防保健科,暴露源为HIV阳性或疑似病人,应当在暴露发生后l小时内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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