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留学人才及博士联谊会章程
留联会筹建方案
留联会筹建方案简介留学生联谊会,简称留联会,是由海外留学生自发组织成立的非营利性组织。
通过加强留学生之间的交流、促进留学生与社会的融合,为留学生的发展提供平台与机会。
本文旨在制定留联会的筹建方案,为组建一支充满活力和创新力的留学生组织提供参考。
基本情况组织名称留学生联谊会(留联会)组织性质非营利性组织组织宗旨促进海外留学生间的交流,加强留学生与社会的联系,为留学生的发展提供平台与机会。
组织形式自愿参加,自我管理,自我发展。
筹建流程第一步:确定组织目标留学生联谊会的组织目标应该明确具体,实用性强,符合留学生的自身利益和发展。
第二步:确定组织人员由于留学生人数众多且分布广泛,因此需要在各大高校、城市找寻志同道合的留学生。
组织人员应该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管理经验,同时要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第三步:筹备创立会议确定会议时间、地点以及议程。
会议需要先讨论并通过留联会的章程和组织构成,再由会员选举产生留联会的管理机构。
第四步:制定章程章程是留联会制度的基础,应该明确留联会的性质、宗旨、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会员权利义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五步:选择管理机构留联会的管理机构应该由成熟稳定、学术积极、组织能力强的组织成员担任。
建议设置主席、副主席、秘书、财务、宣传等部门,各部门负责人的选举方式由会员投票选举决定。
第六步:筹集经费留联会的发展需要资金的支持,留学生应该通过各种方式集资,例如筹集会员费、寻求赞助商等。
第七步:推广宣传宣传是留联会的关键步骤,应该多渠道宣传留联会的宗旨、目标、组织架构等信息,吸引更多的留学生参加。
筹建成果筹建留联会可以促进留学生之间的相互交流和联系,也为留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和发挥才华的平台。
留联会的活动形式多样,可以推出讲座、论坛、展览等形式,实现留学生与社会的融合。
结论随着留学人数的不断增加,组建留联会有助于促进留学生之间的交流和联系,为留学生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和机会。
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章程
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以下简称“同学会”)是由在欧美留学归国人员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留学人员之间进行学术交流、职业发展和社会服务的桥梁。
第二条同学会的宗旨是促进留学人员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合作,推动留学人员的学术、职业和社会发展,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和人才培养作出贡献。
第三条同学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学术研讨、职业发展培训、社会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等方面。
第四条同学会依法遵循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维护国家的利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第五条同学会的章程作为同学会的内部规范,具有约束力,需要遵守和执行。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同学会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由会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
第七条同学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和组织管理,由秘书长负责领导。
第八条同学会可以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和地方分会,负责具体的学术、职业和社会服务工作。
专业委员会和地方分会的组织形式和运作办法可以由理事会自行决定。
第三章会员权益与义务第九条同学会的会员由在欧美留学归国人员自愿申请加入,经理事会审批通过后成为正式会员。
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益:(一)参与同学会组织的各类学术、职业和社会服务活动;(二)参与同学会的决策和管理,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享受同学会提供的各类服务和资源;(四)在同学会内畅所欲言,提出建议和意见;(五)享有其他本章程规定的权益。
第十一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同学会的章程和决议;(二)积极参与同学会的各项活动;(三)维护同学会的正常运作和形象;(四)保护同学会的利益和机密;(五)缴纳会费。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同学会采用自愿捐助和会费的方式进行经费收入。
第十三条同学会设立财务委员会,负责管理同学会的经费收支,每年向会员公布财务报告。
第十四条同学会的经费只能用于开展同学会的各项活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留学生家属联谊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留学生家属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的组织架构、活动内容、运行机制和纪律要求,以加强留学生家属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留学生家属的生活品质,促进留学生家庭和谐稳定。
第二条联谊会以“团结互助、共谋发展、共创和谐”为宗旨,为留学生家属提供交流平台,增进相互了解,分享生活经验,共同应对留学生活中的各种挑战。
第三条联谊会接受学校、社区和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联谊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负责联谊会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联谊会下设以下几个部门:1. 组织部:负责联谊会的活动策划、组织、实施和总结;2. 外联部:负责联谊会的对外联络、宣传和赞助;3. 财务部:负责联谊会的经费管理、收支核算和监督;4. 文艺部:负责联谊会的文艺活动策划、组织和实施;5. 志愿者服务部:负责联谊会的志愿服务工作。
第六条联谊会各部门成员由会长提名,经联谊会全体成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活动内容第七条联谊会定期举办以下活动:1. 交流分享会:邀请留学生家属分享留学生活经验、教育心得等;2. 家庭聚会:组织留学生家属开展家庭聚餐、出游等活动;3. 亲子活动:为留学生子女提供学习、娱乐、交友等平台;4. 志愿者服务:组织留学生家属参与社区、学校等志愿服务活动;5. 文化交流活动: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第八条联谊会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各类专题讲座、培训、研讨会等活动。
第四章运行机制第九条联谊会设立理事会,负责联谊会的重大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十条联谊会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讨论和决定联谊会的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联谊会各部门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门工作,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第十二条联谊会经费来源:1. 社会赞助;2. 会员会费;3. 活动收入;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联谊会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联谊会章程执行。
第五章纪律要求第十四条联谊会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联谊会的声誉。
常熟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奖励优惠政策文件
常熟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奖励优惠政策文件一、引言二、常熟海外人才引进政策概述2.1 引进政策目的2.2 引进政策范围2.3 引进政策内容2.4 引进政策优势三、常熟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奖励措施3.1 人才引进奖励3.2 人才住房补贴3.3 子女教育优惠3.4 创业支持政策四、申请流程与条件4.1 申请流程4.2 申请条件五、常熟海外人才引进政策的效果与影响5.1 人才引进效果5.2 政策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5.3 政策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六、结论七、参考文献一、引言本文旨在全面、详细、完整地探讨常熟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奖励优惠政策文件。
人才引进对于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来吸引和留住海外人才。
本文将介绍常熟海外人才引进政策的概述、奖励措施、申请流程与条件,以及政策的效果与影响。
二、常熟海外人才引进政策概述2.1 引进政策目的常熟海外人才引进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增强城市竞争力。
2.2 引进政策范围常熟海外人才引进政策适用于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管理经验或创新创业能力的海外人才。
2.3 引进政策内容常熟海外人才引进政策主要包括人才引进奖励、人才住房补贴、子女教育优惠和创业支持政策等方面。
2.4 引进政策优势常熟海外人才引进政策的优势在于奖励力度大、政策灵活性高、服务体系完善等方面。
三、常熟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奖励措施3.1 人才引进奖励常熟市为引进的海外人才提供一定金额的引进奖励,具体金额根据人才的层次和贡献程度而定。
3.2 人才住房补贴引进的海外人才可以享受住房补贴,包括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两种方式。
3.3 子女教育优惠常熟市为引进人才的子女提供教育优惠政策,包括优先入学、奖学金等措施。
3.4 创业支持政策常熟市为引进的海外人才提供创业支持政策,包括创业资金支持、场地租金减免等。
四、申请流程与条件4.1 申请流程海外人才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申请材料,经过评审后获得相关政策的奖励和优惠。
高层次人才联谊会章程
高层次人才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本组织名称为“高层次人才联谊会”(以下简称“本联谊会”)。
第二条宗旨:本联谊会旨在加强高层次人才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的交流和合作,促进高层次人才的综合素质提升和事业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
第三条业务范围:本联谊会开展以下业务:(一)组织、协调高层次人才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二)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经济、文化、科技项目的规划、咨询和实施;(三)汇集高层次人才资源,开展各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培训及技能提升活动;(四)组织各类形式的高层次人才交流会、论坛、研讨会等活动,提高高层次人才的网络交流和沟通水平。
第四条组织形式:本联谊会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依法注册并独立运作,由本联谊会会员自愿参加,由会员大会及理事会领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主管理。
第五条会址:本联谊会设立会员办公区,地点在本联谊会注册地或根据需要调整。
第六条徽标:本联谊会徽标采取“XX”设计,并依法申请商标权,具有公认的权威性和知名度。
第二章会员第七条会员的组成:会员包括以下两种: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一)个人会员:经本联谊会审核,具备高层次人才条件、认同本联谊会宗旨的,可加入本联谊会,享有和履行与会员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二)单位会员:经本联谊会审核,具备在本行业领域享有一定影响、研究领域前沿、人才资源丰富、愿意积极参与本联盟活动的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可加入本联谊会,享有和履行与会员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会员权利和义务:(一)依照本章程和本联盟工作章程,参与和推动本联谊会各项业务工作;(二)对本联谊会制定和修改章程、规章、决议等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享有年度会费优惠和其它福利待遇;(四)遵守本章程和本联盟的各项规定,维护本联盟区域内的稳定和安全,保护本联谊会的声誉和利益;(五)各项管理及会费的规定。
第九条会员退出:会员退会需在书面申请之后, 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办理退会手续。
留学人员联谊会章程
留学人员联谊会章程编制:单位:部门:审核:XX年XX月XX日X留学人员联谊会章程( X年2月22日第2届第1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X留学人员联谊会(英文名称为PUDONG RETURNED SCHOLARS ASSOCIATION,简称PRSA)。
第二条本会是由X归国留学人员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经上海市X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团结X归国留学人员,联系海外留学人员和华侨华裔学者,增进友谊,沟通信息,交流学术,开展协作,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提供帮助,为科教兴国,人才强市,为浦东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繁荣作出贡献。
本会的活动区域是上海市X。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人事局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X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与任务第五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科技、信息及经济领域交流合作和服务,引智工作,各种学术讲座、培训、联谊有关活动。
第六条本会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一)宣传爱国主义思想,倡导报国奉献精神,介绍浦东发展现状和未来前景,宣传留学人员在浦东开发建设的先进事迹和学术成就;(二)开展多样性的海内外留学人员之间的联谊活动,加强学术和创业经验交流以及信息沟通,促进行业之间的合作;(三)推动与海外留学人员、专家、学者和企业人士之间的联系,促进相互了解和对浦东的了解,开展民间往来,在引智、科教、经济等领域广泛开展交流与合作;(四)组织会员发挥综合智力优势,为浦东的开发开放建设提供建设性的建议,为浦东企事业单位发展开展信息服务和人员培训;(五)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解决留学人员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组成。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X范围内;(二)承认本会的章程;(三)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四)在海外学习,并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
联谊含章程
联谊含章程一、总则与目的本联谊会旨在为志同道合的会员提供一个交流、合作、发展的平台,增进会员间的友谊,推动会员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
通过举办各类活动,提高会员的综合素质,促进会员在各自领域的发展,并为会员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
二、会员资格与申请凡承认本章程,愿意参加本联谊会活动,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个人或团体,均可申请成为本联谊会会员。
申请会员需填写入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本联谊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本联谊会设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理事组成,负责联谊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活动策划与执行、会员服务等工作。
会员大会为本联谊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和决定联谊会的重大事项。
四、会员权利与义务会员享有参加联谊会组织的各类活动、获得联谊会提供的资源与信息的权利。
会员有义务遵守本章程,支持联谊会的工作,积极参与联谊会的活动,为联谊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联谊会的声誉和形象,不得从事有损联谊会利益的行为。
五、活动组织与管理联谊会定期举办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座谈会、培训、考察、文体活动等,以丰富会员的业余生活,提升会员的综合素质。
活动策划应充分考虑会员的需求和兴趣,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活动执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活动方案,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经费来源与使用本联谊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捐赠、赞助及活动收入等。
经费的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合理的原则,确保经费的使用符合联谊会的目的和会员的利益。
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审查。
七、章程修改与解释本章程的修改须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联谊会理事会所有。
八、附则与注意事项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会员证及相关资料,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秘书处报告并补办。
会员在参加联谊会活动时,应遵守活动现场的秩序和规定,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博士后联谊会常熟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交流沙龙活动
博士后联谊会“常熟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交流”沙龙活动通知为了促进青年博士后走进企业,将科技创新成果与产业相结合,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博士后联谊会结合常熟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需求,组织科技人才引进交流沙龙活动,了解常熟科技政策和产业需求,结合自身的科研成果进行产业化转化探讨,申报相关的各类科技人才项目。
常熟市重点支持领域为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智能电网、传感技术及物联网、集成电路和新型平板显示、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及现代农业等领域。
引进创新创业人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掌握项目相关核心技术。
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等。
支持力度为给予100-400万元科研经费、50-250万元安家补贴,以及工作场地、科技金融等资助。
企业横向课题类可与大工常熟研究院联系确认,对企业给予科技支撑。
时间:2014年9月26下午14:00
地点:大连奥利加尔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13:10主楼广场发车,欢迎广大博士后教师参加。
留学人员联谊会行业活动规范
留学人员联谊会行业活动规范留学人员联谊会作为一个汇聚了众多海外学子的组织,在促进学术交流、文化融合、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联谊会的各项活动能够有序、高效、合规地开展,制定一套明确的行业活动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一、活动策划与组织1、明确活动目标每次活动都应有清晰、明确且具有实际意义的目标。
这可以是促进学术交流、加强职业发展指导、增进会员之间的友谊,或者是服务社会、传播中华文化等。
活动目标应在策划阶段就明确阐述,并在后续的组织和执行过程中始终围绕其展开。
2、充分调研与需求分析在策划活动之前,应当对会员的需求和兴趣进行充分的调研。
可以通过在线问卷、线下访谈、小组讨论等方式,了解会员们期望参与什么样的活动,以及他们对活动形式、内容、时间和地点的偏好。
这样可以提高活动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3、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包括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议程、预算、人员分工等。
活动计划要具有可操作性和灵活性,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4、合理安排资源根据活动的规模和需求,合理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
确保活动场地、设备、物资等准备充分,工作人员职责明确,经费使用合理透明。
二、活动宣传与推广1、制定宣传策略根据活动的特点和目标受众,制定相应的宣传策略。
选择合适的宣传渠道,如社交媒体、官方网站、会员邮件、线下海报等,以确保信息能够准确、及时地传达给目标人群。
2、制作吸引人的宣传材料包括活动海报、宣传文案、视频等,要突出活动的亮点和特色,吸引会员的关注和参与。
宣传材料的设计要简洁明了、美观大方,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富有感染力。
3、及时更新宣传信息在活动筹备过程中,如有任何重要的变更或补充信息,应及时通过宣传渠道进行更新,让会员们能够随时了解活动的最新动态。
三、活动执行与管理1、活动现场布置活动前要提前到达现场进行布置,确保场地整洁、舒适、安全,设备调试正常,营造出良好的活动氛围。
2、人员管理与培训对参与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其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他们能够热情、专业地为会员提供服务。
博士后联谊会章程
博士后联谊会章程第一条博士后联谊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已完成博士后期的人员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本会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促进博士后人员之间的交流、促进博士后事业发展为宗旨。
第二条本会的名称为“博士后联谊会”,简称“博后联”。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1、加强博士后人员之间的联系,增进友谊,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和合作,共同推动博士后事业的发展;2、代表博士后人员的利益,维护和继承博士后荣誉,促进博士后事业的发展;3、为博士后人员提供服务,组织博士后学术研讨、讲座、培训等活动,提高博士后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4、积极推动博士后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会的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非营利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及《博士后管理办法》等规定。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本会为自愿组织,以会员为基础,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等机构。
第六条本会实行会员代表制,由会员代表大会行使最高权力;理事会是本会的决策机构;秘书处是本会的日常管理机构。
第七条本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平等、公正、协商、勤勉、务实。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特邀会员两种。
第九条普通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已完成博士后期,或已被认定为博士后人员;2、自愿加入本会,认同本会宗旨和章程;3、有较高的道德素质和学术水平,能够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
第十条特邀会员是在本会活动或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具有重要影响的人员,由理事会邀请加入本会。
第十一条会员权利:1、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2、参加会员代表大会,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参与本会的决策和管理。
第十二条会员义务:1、认同本会的宗旨和章程,遵守本会的规定;2、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为本会发展做出贡献;3、保守本会的机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非本会人员。
第四章理事会第十三条理事会是本会的决策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并执行本会的工作计划和决策。
常熟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奖励优惠政策文件
常熟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奖励优惠政策文件1. 引言为了促进常熟市的经济发展和国际化水平提升,吸引更多优秀的海外人才来常熟工作、创新和创业,特制定本政策文件,以提供奖励和优惠政策,吸引海外人才选择常熟作为他们的发展和创业基地。
2. 政策目标本政策的主要目标是: - 吸引更多的高层次、高技能的海外人才来常熟市工作和创新。
- 提供相应的奖励和优惠政策,以吸引海外人才选择常熟作为他们的发展和创业基地。
- 加强常熟市与海外人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3. 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海外人才: - 拥有国际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硕士及以上学位。
- 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经验或取得重要成果。
- 愿意在常熟市从事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创业或其他相关领域的工作和研究。
4. 政策内容4.1 人才引进奖励•对于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提供一次性引进奖励,金额根据其学历、工作经验和成果进行评估。
•引进奖励可用于购房、子女教育、医疗保险等方面,以及其他个人发展需要。
4.2 创业支持•对于有意在常熟市创业的海外人才,提供创业资金支持。
•创业资金金额根据项目的可行性和市场前景进行评估,并与海外人才共同商议确定。
4.3 科研项目支持•鼓励海外人才与常熟市的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科研项目。
•提供科研项目经费支持,并为合作项目提供相应的实验室设备和场地。
4.4 子女教育优惠•对于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子女,在常熟市就读公立学校时享受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并提供相应的学费减免政策。
4.5 医疗保险优惠•为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提供全家医疗保险,并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医疗待遇。
4.6 居住和签证便利•对于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提供居住证和工作签证办理的便利。
•简化办理流程,加快审批速度,确保海外人才能够快速落地生根。
5. 政策实施5.1 主管部门本政策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和管理。
5.2 申请流程•海外人才通过常熟市官方网站或相关平台下载申请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
常熟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奖励优惠政策文件
常熟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奖励优惠政策文件摘要:一、引言二、常熟海外人才引进政策概述1.目标群体2.优惠政策3.奖励政策三、具体政策措施1.人才引进渠道2.人才评价标准3.人才激励措施4.人才保障措施四、申请流程与材料1.申请条件2.申请材料3.申请流程4.审批时限五、结论正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各地纷纷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以提升自身发展竞争力。
常熟市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城市,也不例外。
本文将详细介绍常熟市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及其奖励优惠政策,为广大有意来常熟发展的海外人才提供参考。
二、常熟海外人才引进政策概述1.目标群体常熟市海外人才引进政策主要针对以下三类人才:(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海外优秀人才;(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海外专业人士;(3)拥有特殊技能、在产业发展中具有突出成绩的海外人才。
2.优惠政策常熟市针对海外人才推出了以下优惠政策:(1)购房补贴:按照不同层次的人才,给予相应的购房补贴;(2)子女教育:引进人才的子女可享受优先入学、免试入学等政策;(3)个税优惠:对海外人才在常熟市取得的工资、报酬等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减免个人所得税;(4)医疗保障:引进人才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医疗保障待遇。
3.奖励政策常熟市对以下方面给予奖励:(1)创新创业项目:给予创新创业项目一定的启动资金支持;(2)科研成果转化:对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科研成果给予奖励;(3)人才引进推荐奖:对成功引进人才的推荐人给予一定奖励。
三、具体政策措施1.人才引进渠道常熟市通过以下渠道引进海外人才:(1)高校、科研机构引才;(2)企业自主引进;(3)人才交流与合作项目;(4)创新创业大赛等。
2.人才评价标准常熟市依据人才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业绩等方面进行评价。
3.人才激励措施(1)提供事业发展平台:鼓励用人单位为引进人才提供事业发展机会;(2)职称评定:海外人才在常熟市可享受与本地人才同等职称评定待遇;(3)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海外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留学归国联谊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留学归国联谊会的组织结构、运作方式和活动内容,以促进留学归国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发挥留学归国人员的优势,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条留学归国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是由留学归国人员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联谊会的宗旨是:1. 促进留学归国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友谊,共同成长;2. 发挥留学归国人员的专业优势,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3. 加强与国内外的联系,为留学归国人员提供信息服务和帮助;4. 弘扬中华文化,传播正能量,提升我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联谊会设理事会、秘书处和各专业委员会。
第五条理事会是联谊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联谊会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
第六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组成。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和罢免,按照下列规定:1. 会长、副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2. 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3. 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由理事会任命。
第八条秘书处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联谊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由会长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各专业委员会负责联谊会相关领域的活动策划、组织与实施。
第三章运作方式第十一条联谊会活动分为定期活动和临时活动。
第十二条定期活动包括:1.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总结工作,制定发展规划;2. 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企业家等开展讲座,分享经验;3. 交流研讨:组织会员就热点问题进行交流研讨;4. 会员活动:组织会员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增进友谊。
第十三条临时活动包括:1. 会员招聘会:为会员提供就业、创业信息;2. 项目对接:为会员提供项目对接服务,促进合作;3. 奖学金评选:设立奖学金,鼓励会员在学术、科研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4. 国际交流活动:组织会员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交流活动。
常熟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奖励优惠政策文件
常熟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奖励优惠政策文件摘要:一、引言二、常熟市简介三、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奖励优惠措施1.人才引进的奖励政策2.创新创业项目的支持政策3.人才住房保障政策4.子女教育优惠政策5.人才引进的服务保障措施四、总结正文:【引言】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对于海外人才的引进越来越重视。
常熟市位于我国江苏省,近年来积极推出一系列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奖励优惠政策,旨在吸引更多海外人才来常熟创新创业,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常熟市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奖励优惠措施。
【常熟市简介】常熟市位于江苏省东南部,地处长江三角洲,东临上海,西靠南京,地理条件优越。
常熟市经济实力雄厚,拥有多个产业园区,涵盖了众多行业领域。
这些产业优势为海外人才提供了宽广的发展空间。
【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奖励优惠措施】1.【人才引进的奖励政策】常熟市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一定的奖励。
根据人才层次和贡献,可获得10 万元至100 万元不等的奖励。
此外,对引进海外人才的企业,政府也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2.【创新创业项目的支持政策】常熟市为海外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支持,包括项目启动资金、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对具有创新性和发展潜力的项目,常熟市政府还将给予重点支持。
3.【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常熟市通过提供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人才公寓等方式,为海外人才提供住房保障。
根据人才层次,购房补贴最高可达50 万元,租房补贴最高可达2000 元/月。
4.【子女教育优惠政策】常熟市为海外人才子女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海外人才子女可享受优先入学、免试入学等优惠政策,同时享受学费减免、助学金等优惠政策。
5.【人才引进的服务保障措施】常熟市政府为海外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工作许可、居留许可、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各个方面的服务。
同时,常熟市还组织丰富多样的交流活动,帮助海外人才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
【总结】常熟市通过实施一系列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奖励优惠政策,为海外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2024年大学博士联谊会活动策划方案
2024年大学博士联谊会活动策划方案一、活动背景分析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高学历的需求不断增加,研究生群体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群体。
大学博士联谊会作为为研究生们提供一个相互交流、沟通学术思想、展示研究成果的平台,对于促进研究生间的合作、创新和进一步推动学术研究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活动目标1. 提供一个研究生之间互相交流的机会,促进学术思想的碰撞和学术合作的进行。
2. 增进研究生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3. 让研究生有机会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并得到同行的建议和指导。
三、活动具体方案1. 活动时间和地点确定- 时间:2024年X月X日- 地点:学校会议中心2. 活动主题确定- 主题:学术交流与合作- 子主题:- 研究成果展示与讨论- 学术报告和工作坊- 学术交流与合作平台的建立3. 活动内容策划3.1 研究成果展示与讨论- 通过征集研究生们的研究成果,并组织展览形式进行展示。
- 邀请一些知名学者和行业专家参与展览,并进行点评和评选。
- 开设研讨会,研究生们可以就自己的研究内容进行交流和互相讨论。
3.2 学术报告和工作坊- 邀请知名学者和行业专家进行学术报告,分享他们的研究成果和学术经验。
- 在活动期间开设一些专题工作坊,引导研究生们在某一领域深入研究和讨论,并产生合作的可能性。
3.3 学术交流与合作平台的建立- 在活动期间开设学术交流与合作平台,研究生们可以登记自己的研究方向和需求,寻找有合作意愿的同行,并进行初步的沟通和交流。
- 活动结束后,通过网络平台继续提供交流合作的机会,促进研究生之间的长期合作。
4. 活动宣传- 设立活动宣传小组,负责活动宣传相关工作。
- 制作活动宣传海报和宣传册,分发给校内外的研究生。
- 利用学校和研究生群体的各类社交媒体进行宣传,增加活动的曝光度。
5. 志愿者招募和培训- 针对活动需要,招募一批志愿者协助活动的筹备和实施。
- 开展志愿者培训,包括活动宣传技巧、活动组织与协调能力等。
大学青年博士联谊会章程(讨论稿)模版
大学青年博士联谊会章程(讨论稿)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是为确立大学青年博士联谊会(以下简称本会)的组织形式、管理制度、服务宗旨指导,维护本会成员合法权益,加强会员间相互交流、学术研究和知识传承而制定的。
第二条本会是由在校博士研究生自愿组成的非营利社团,独立于所在学校,中立于政治、宗教和其他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大学青年博士联谊会全国章程,具有合法权利和法人资格。
第三条本会的名称为:“大学青年博士联谊会”。
英文名称为:“Junior Doctoral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ie(JDAU)”。
第四条本会的宗旨是:博士研究生间相互交流、学术研究和知识传承,增进博士研究生之间的团结和友谊,为成员提供便利服务,推动会员的学术研究和才能发展。
第五条本会的标志为:“大学青年博士联谊会”的简称“JDAU”,logo为“JDAU”英文字母组成的图案。
第六条本会的发展口号为:“志同道合,共谋发展”、“博士生活,要有博士精神”。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会的组织机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八条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本会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决定本会的方针政策、重要事项、选举理事会成员等。
第九条理事会是本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会员活动、筹备协会经费、设立委员会、领导秘书处工作等。
理事会由11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财务长等,理事会主席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第十条秘书处是本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具体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包括会员管理、组织会员活动、保管会员档案、财务管理等。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由理事会推荐通过,经会员大会确认聘任。
第三章会籍管理第十一条本会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理事会成员和名誉会员。
第十二条普通会员是指注册成为博士研究生,缴纳会费,并经本会审核通过的会员。
第十三条理事会成员是指由全体会员中选举产生的本会管理者。
博士后联谊会章程
博士后联谊会章程博士后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博士后之间的交流,促进科研合作与创新,丰富博士后的科研和生活,选举组建博士后联谊会。
第二条博士后联谊会是在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下,以博士后为主体以及其他在站人员为辅助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博士后联谊会的宗旨是:凝聚博士后的智慧、力量和精神,加强交流合作,扩大影响,为国家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事业贡献力量。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博士后联谊会设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以及由会员推举的若干名顾问和顾问团。
第五条博士后联谊会的组织机构如下:一、主席团: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
主席团负责联谊会的全面工作。
二、常务理事会:理事由会员推选。
常务理事会由主席团主席主持,常务副主席副主持,理事列席。
常务理事会是联谊会的执行机构。
三、专门委员会:由会员自愿参加,委员可以有多名。
专门委员会的具体设置由理事会决定。
四、顾问和顾问团:由会员推举或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或企业界代表组成,可提供建议或协助开展某项工作。
第六条博士后联谊会采取由会员推举或选举的方式,选举或聘任主席团、常务理事会、专门委员会和顾问等人员。
第三章会费及组织经费第七条博士后联谊会的会费由理事会制订,具体金额由常务理事会确定,并在年度工作计划与预算中予以公示。
第八条博士后联谊会的资金来源及使用由理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定,必须严格合法、合规、透明开支,防止浪费和挥霍,不得分配给个人。
第四章入会、退出及开除第九条申请入会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在本单位(或指定单位)从事科研工作,具有博士学位且已通过博士后评审程序;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为联谊会的宗旨和目标所认同和接受。
第十条申请入会者应向联谊会提出书面申请,由主席团或常务理事会审批。
第十一条会员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学习和生活等原因,提出退会申请。
第十二条对违反联谊会章程、损害团体利益、诈骗等违反相关法规和规定的人员,由常务理事会按程序处理开除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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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留学人才及博士联谊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全称为:常熟市留学人才及博士联谊会,英文名称为Changshu Association of Doctors and Overseas Talents(缩写为CADOT)。
第二条本会是由在常熟工作或常熟籍的留学人才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创办的驻常企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联合性非营利民间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广泛联合具有海外留学研修经历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市内专业人士和学者,与国内外人才组织、团体建立联系与合作关系,推动国际人才交流,学习世界各国先进经营方式、管理办法和科学技术,为常熟的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文教繁荣、招才引智、社会发展服务。
第四条本会在常熟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指导下,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开展工作,接受常熟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常熟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注册地址在江苏省常熟市新颜路113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通过联谊会凝聚高层次人才,积极发挥人才作用,提高城市竞争力;
(二)举办高品位学术论坛,推动常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组织沙龙,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休闲活动,加强会员内部的交流与合作;
(四)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及时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为会员创造更加优越的发展环境;
(五)积极对外联络,扩大常熟影响,吸引更多的海内外人士及博士来常熟工作和创业;
(六)积极发挥会员群体及专业优势,有计划地组织会员参与决策咨询、科研攻关、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等活动;
(七)展示会员及自主创办企业的科技成果,为推动其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实用化搭建平台;
(八)办好常熟市留学人才及博士联谊会网站及会刊。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在常熟工作或常熟籍的留学人才或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创办的驻常企业,由本人申请或会员推荐,经本会理事会批准,可成为联谊会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本市以外热心参与本会活动的留学人才或博士或对常熟和联谊会有
重大贡献的其他人员,经本会理事会批准,可成为本会特邀会员;在科技进步、社会发展等方面贡献卓越的知名人士,经本会理事会批准,可成为本会名誉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常熟工作或为常熟籍(含原常熟籍);
(四)在国外学习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生,或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创办的驻常企业;
(五)致力于高层次人才工作与合作并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且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经理事会决定,可作退会处理。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申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
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名誉会长、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监督联谊会章程的实施;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三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三年,其中会长任期不超过二届。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本会秘书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六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七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九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
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二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五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六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三十七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同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八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九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条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一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经2013年5月15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