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选举办法

合集下载

社会团体选举办法范文十二篇

社会团体选举办法范文十二篇

社会团体选举办法范文十二篇范文一:社会团体选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团体的选举活动,增强社会团体的民主性和透明度,维护社会团体成员的合法权益,依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团体选举应当遵循公开、平等、公正、合理的原则,倡导多元参与,依法实施。

第三条社会团体选举应当尊重和保障社会团体成员的自愿参与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诱导社会团体成员参与选举。

第四条社会团体选举应当公开公示选举日期、选举程序、选民资格和选举结果等信息。

第二章选举组织机构第五条社会团体应当设立选举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选举活动。

第六条选举组织机构应当由社会团体内部成员自行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七条选举组织机构应当具有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不得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预和控制。

第八条选举组织机构应当制定选举方案,并公开发布选举方案的内容和执行细则。

第三章选民资格和选举程序第九条社会团体选民应当是社会团体的合法成员,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社会团体选举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选民的自由选择。

第十一条选举程序应当包括选举公告、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公示、选举投票和选举结果公布等环节。

第十二条选举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并提供选举结果的详细信息。

第四章候选人资格和竞选宣传第十三条所有社会团体成员都有资格参与候选人竞选,没有任何特殊身份和地位的人员在候选人资格上应当平等对待。

第十四条候选人应当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必备条件,并在一定期限内向选举组织机构提交相应材料。

第十五条竞选宣传活动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公正的原则,不得发布虚假信息、诋毁对手等。

第十六条竞选宣传活动应当公开透明,候选人应当公布个人经历、理念和竞选计划等信息。

第五章违规处理和申诉投诉第十七条社会团体选举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的,选举结果无效。

第十八条社会团体选举中,候选人和选民有权提出申诉投诉,选举组织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处理。

关于社会团体选举办法【七篇】

关于社会团体选举办法【七篇】

关于社会团体选举办法【七篇】社会团体选举办法第一篇:引言社会团体选举是一种重要的民主方式,可以确保团体成员的意见和权益得到充分代表。

为了保证选举的公正、公开和透明,社会团体需要制定一套合理的选举办法。

本文将探讨社会团体选举办法的重要性和要素。

社会团体选举办法第二篇:选举目标社会团体选举办法的首要目标是确保选举的公正与公开。

公正意味着选举程序必须合法、透明、公正和不受任何干扰。

公开意味着选举过程和结果必须对所有团体成员公开。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确保选举能够真实反映团体成员的意愿。

社会团体选举办法第三篇:选举程序选举程序是社会团体选举办法中的核心内容。

选举程序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确定选举时间和地点、设立选举委员会、制定选民名单、候选人提名程序、选民注册和选举投票等。

这些程序应当充分考虑到团体成员的利益和意愿,并且必须合法合规。

社会团体选举办法第四篇:选民资格选民资格是社会团体选举办法的关键。

选民资格应当根据团体的性质和目的进行规定。

一般情况下,团体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才能成为选民。

选民资格的规定必须公正合理,不能歧视或排斥任何人。

社会团体选举办法第五篇:候选人提名候选人提名是社会团体选举办法中的重要环节。

团体成员应当有权利提名候选人,同时也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条件。

例如,提名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成员资格和数量要求,并且需要通过团体成员的多数同意。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确保候选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社会团体选举办法第六篇:选举投票选举投票是社会团体选举办法的核心环节。

选举投票应当采取公正、公开和透明的方式进行。

选举投票的方式可以有多种,例如纸质投票或电子投票。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选举投票的结果必须真实反映团体成员的意愿,并且要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作弊和不正当行为。

社会团体选举办法第七篇:选举结果和监督选举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并且对于任何异议或不满意见应当充分听取和解决。

同时,选举结果也需要得到合法机构或相关部门的认可和监督。

选举办法和选票示例

选举办法和选票示例

选举办法和选票示例选举办法一、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泰安市社会团体选举办法(试行)》和本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二、××××行业协会第×届理事会理事、监事、监事会主席、秘书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理事长(会长)由本次大会选举产生。

本次大会应到会员(或会员代表)×××名,实到×××名,实到会员(或会员代表)超过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本会《章程》规定。

三、本次大会采用差额(或等额)选举的办法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四、理事会经过协商,成立了选举委员会。

选举委员会根据上届理事会提名,经过资格审查和充分酝酿,确定了理事候选人××名、监事候选人××名、秘书长候选人1名、副理事长(副会长)候选人××名、理事长(会长)候选人×名,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五、候选人的得票需超过应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的半数方能当选。

得票超过应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者,以得票多者当选。

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重新投票。

六、会员(或会员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有权表示同意、不同意、弃权或另选他人。

对选票上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不划任何符号;对选票上候选人不同意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划“×”号;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下面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空格内划“×”号;如对候选人弃选,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划“О”。

七、选票一律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蓝色或黑色)填写,书写要清楚,无法辩认的不计票。

八、每张选票应选人数应符合要求,多选的为废票。

九、选举应当场推选监票人(设置的票箱多时,可推选监票人和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负责核对投票人数和票数,负责监票、唱票、计票。

社会团体代表选举办法

社会团体代表选举办法

社会团体代表选举办法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办法旨在规范社会团体代表的选举程序,确保选举公正、公平、透明,并适用于所有社会团体的代表选举活动。

二、选举程序1. 提名阶段- 所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均可参与提名。

- 提名应使用书面形式,包括候选人姓名、所属社团信息等必要信息。

- 提名应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给选举委员会。

2. 条件审核- 选举委员会对所有提名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审核。

- 候选人需满足社团规定的代表条件,如年龄、资历等。

- 审核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并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理由。

3. 竞选阶段- 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可以进行竞选活动。

- 竞选活动应遵守政策法规并遵循公平竞争原则。

- 竞选期间,候选人可以进行宣传推广,但不得采取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

4. 投票阶段- 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投票活动。

- 选民应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与投票,确保选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投票结果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统计并公布。

5. 结果确认- 选举委员会对选举结果进行确认,并公布最终当选人名单。

- 如有争议,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临时处理或重新选举。

三、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1. 选举委员会由社团成员选举产生,选举过程应公开、公正、公平。

2. 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选举程序和时间表;- 审核候选人的资格条件;- 组织竞选活动和投票活动;- 统计、公布选举结果;- 处理选举过程中的争议和投诉;- 监督选举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四、选举结果的生效与任期1. 选举结果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后生效,并公布当选人名单。

2. 代表的任期自选举结果生效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一定时间段,具体由社团规定。

五、争议和申诉1. 对选举结果有争议的,可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2. 选举委员会应妥善处理申诉,确保公平、公正。

3. 如选举结果被确认无效,应进行重新选举。

以上为社会团体代表选举办法的主要内容,如有其他需要,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社会团体选举办法

社会团体选举办法

青岛影视科技与艺术学会选举办法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会章程的规定,制定青岛影视科技与艺术学会第一届理事会选举办法。

一、青岛影视科技与艺术学会第一届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本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依照章程选举产生。

二、本会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人选,由本会筹委会提出候选名单,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进行表决。

三、选举方式为等额选举。

四、拟选举理事7名。

由参加会议的会员代表举手表决。

选举须有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参加、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五、拟选举会长1名,副会长3名,秘书长1名。

由参加会议的理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选举结果须有2/3以上理事参加、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六、理事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在“同意”或“不同意”相应的栏内划“√”。

在“不同意”栏内划“√”的,可以在“另提人选”栏内填写其他人选。

七、选举之前,应说明与会有效代表人数。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八、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票为有效票。

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不划任何符号的为弃权票。

写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晰。

选票上因涂改、书写不清不能辨认的部分不计票,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每位代表只能填写一张选票。

与会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九、选举设监票人1名,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候选人不得兼任监票人。

计票人1名,负责选举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计票结束后,由主持人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十、选票由本会统一印制。

十一、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会员代表讨论决定。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年*月*日青岛影视科技与艺术学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社会团体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社会团体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社会团体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xx市老科协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为了遵循《xx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和本会
《章程》,我们制定了以下选举办法。

根据本次大会选举,第三届理事会和监事会将由选举产生。

选举将在有选举权的实到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情况下进行。

理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将由筹备组和各会员单位协商确定。

在经过候选人资格审查和充分酝酿后,筹备组将讨论通过,并报上级相关部门和社团登记机关审查同意。

本次大会采用等额选举的方式和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

共有xx名理事候选人和x名监事候选人,名单按照姓氏笔画为
序排列。

理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必须获得超过应到会会员代表半数的同意才能当选。

如果有多个候选人获得同样的同意票数,则重新进行表决。

在举手表决时,会议主持人将根据提出的候选人名单,分别征求会员代表的同意、不同意和弃权意见,并进行表决。

表决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将宣布表决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最终选举结果将在报社会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后生效。

社会团体会员选举办法

社会团体会员选举办法

社会团体会员选举办法1. 目的本办法旨在规范社会团体会员的选举程序,确保选举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2. 选举资格成为社会团体会员的个人或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充分了解社会团体的宗旨和活动内容;- 拥有合法身份和资格;- 愿意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持有正当的会员身份。

3. 选举委员会社会团体应设立专门的选举委员会来负责组织和监督选举活动。

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选举程序和时间表;- 组织候选人提名和选民登记;- 确保选举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处理选举争议和投诉;- 宣布选举结果。

4. 候选人提名社会团体会员可以自愿提名自己或被他人提名为候选人。

提名应符合以下原则:- 候选人必须具备相关的资格和能力;- 提名需经过特定程序,如书面提名或提名会议;- 候选人应提供个人简介和推荐信等必要材料。

5. 选民登记社会团体应在选举前开展选民登记工作。

选民登记应遵循以下原则:- 所有符合选举资格的会员都有权成为选民;- 选民登记信息应得到保密和保护;- 选民登记应公示一段时间,以便会员核对和提出异议。

6. 投票和计票选举委员会应组织投票活动,并确保投票过程的公平和秘密。

投票和计票过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选民应在特定时间和地点进行投票;- 选民应在选票上选择候选人,遵守投票规定;- 计票过程应公开和透明,确保投票结果的准确性。

7. 选举结果选举委员会应在投票结束后尽快进行计票并宣布选举结果。

选举结果应公示一段时间,以便候选人和会员核对和提出异议。

8. 选举争议解决如对选举结果有异议,候选人和会员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投诉。

选举委员会应设立争议解决机构,负责处理选举争议,并作出公正的决定。

9. 选举记录保存社会团体应妥善保存选举的相关记录,包括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投票结果和选举报告等。

这些记录应保密并可供会员查阅和核对。

10. 选举办法修订如有必要,社会团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选举办法进行修订。

修订办法应经会员大会或理事会批准,并及时向会员公示和解释。

协会选举办法

协会选举办法

协会选举办法一、社会团体成立大会,一,基本程序:1、作筹备工作报告(包括候选人产生和征求意见情况以及《章程》(草案)形成的说明);2、审议幵通过《章程》(草案);3、通过选举办法,介绍候选人情况,选举产生组织机构和负责人;4、通过会费收取标准;5、其他程序。

,二,有关要求1、准确确定会议名称。

其名称一般为“××××会成立暨首届会员,戒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数量在50家,人,至100家,人,以内的,应召开会员大会;会员数量在101家,人,以上的,可以推选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会员代表应不少于会员总数的2/3;会员总数在300家,人,以上的,会员代表应不少于会员总数的1/3。

2、规范机构设置。

社会团体理事以上成员候选人,由发起人推荐戒由1/5以上会员,戒会员代表,联名推荐。

理事会从会员,会员代表,中产生,其人数一般不超过会员,戒会员代表,总数的1/3。

理事人数超过50人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一般为理事人数的1/3。

理事长,会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均属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是社会团体负责人,一般为5-7人,其中理事长,会长,1人,副会长,副理事长,3—5人,与职秘书长1人。

行业性协会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宜超过15人。

积极探索设立监事戒成立监事会。

会员人数较少的,可设1-2名监事;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应成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少于3人。

监事从理事、秘书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理事长(会长)和会计人员以外的会员中推举,由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充分体现会员意志。

会员,戒会员代表,大会通过重要事项,不得鼓掌通过,必须让不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在基本取得一致的基础上履行程序后形成大会决议决定。

社会团体制定戒者修改会费标准,应当召开会员大会戒者会员代表大会,应当有2/3以上会员戒者会员代表出席,幵经出席会员戒者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祟方式进行。

社会团体领导选举办法

社会团体领导选举办法

社会团体领导选举办法
一、总则
本办法旨在规范社会团体领导的选举程序,确保选举公正、公开、公平。

二、选举前准备工作
1. 社会团体应提前确定选举日期、地点和选举委员会组成。

2. 选举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成员组成,成员应独立、公正、无私利关系。

3. 选举委员会应制定选举事前准备工作计划,并公示给社会团体成员。

三、候选人提名
1. 社会团体成员有权提名候选人。

2. 候选人提名应符合社会团体章程的规定,并经过提名人书面同意。

3. 提名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提名材料提交给选举委员会。

四、候选人资格审查
1. 选举委员会应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 候选人应具备符合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资格,并无不良记录。

五、选举公告
1. 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前一定期限内发布选举公告。

2. 选举公告应包括选举日期、地点和选举程序等信息,并公示
给社会团体成员。

六、选举投票
1. 选举委员会应组织选举投票活动。

2. 投票方式可以采用现场投票、邮寄投票或电子投票等形式。

3. 投票过程应公正、透明,确保选民的自由和隐私。

七、选举结果公示
1. 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公示选举结果。

2. 选举结果应公开、公正,同时公示得票数最高的候选人为当
选人。

八、选举争议处理
1. 如发生选举争议,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处理并公正裁决。

2. 选举委员会的裁决结果是终局的,各方应予以尊重和执行。

九、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应经社会团体成员大会或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进行。

关于社会团体选举办法草案【三篇】

关于社会团体选举办法草案【三篇】

关于社会团体选举办法草案【三篇】草案一:关于社会团体选举办法草案第一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一切社会团体的选举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的领导人选举、理事会成员选举等。

第二条:社会团体选举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第三条:社会团体选举应当依法组织,并建立选举制度和程序,明确选举的基本规则及各方的权利义务。

第四条:社会团体选举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向选民普及候选人信息,并提供公正透明的候选人评议机制。

第五条:选举的候选人应当具备符合团体要求的条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第六条:选举应当设立严格的监督机构,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监督机构可以由社会团体成员组成,也可以从外部聘请。

第七条:选举结果应当经过公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

如有选举纠纷,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及时解决。

第八条:选举结果一经确认,选举获胜者应当按照团体规定的程序履行职责,履行各项义务。

第九条:对于违反选举规则、过程不正当的行为,应当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选举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

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部分,须按照正当程序进行。

所有社会团体应当在一年内将选举活动纳入本办法管理。

草案二:关于社会团体选举办法草案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的选举活动。

第二条:社会团体选举应当依法、公开、公正地进行,确保选举结果真实有效。

第三条:选举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竞争、民主的原则,任何个人或组织的行为都不得违反这些原则。

第四条:选举应当有候选人提名环节,提名应当由全体团体成员或代表行使,确保选举权的普及和代表性。

第五条:选举应当有投票环节,投票应当由全体团体成员或代表行使,确保选举权的平等和公正。

第六条:选举应当有计票环节,计票应当公开、公正进行,确保选举结果的准确性。

第七条:选举应当有监督机构,监督机构的成员应当由全体团体成员或代表组成,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透明。

社会组织选举办法

社会组织选举办法

XX会选举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会(下称“本会”)的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社会团体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XX会章程》,制订XX会选举办法(试行)(下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会筹备成立和换届选举。

第三条本会的选举坚持依法、公正、公开的原则。

本会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依照法定程序指定、委派或撤换本会负责人。

第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

本会会员数量达到101家以上后,将推选会员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履行会员大会职权。

会员代表条件由理事会确定,以选举方式产生。

第五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

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当本会理事人数超过50人以上时,本会将设立常务理事会,履行理事会职权。

常务理事条件由当届理事会确定,以选举方式产生。

第六条本会的正副会长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

本会秘书长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聘任。

第七条本会设立监事会,由3-5人组成。

理事以上领导不可兼任监事。

监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4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本会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九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监事长连任不超过两届。

因特殊情况需要连任的,须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第十条本会成立选举由筹备组负责组织实施,换届选举由上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负责组织实施,并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进行。

第十一条选举须有2/3以上应到会人员参加方可进行。

第二章选举工作机构第十二条本会成立选举,由筹备组协商后成立选举委员会;换届选举,由上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立选举委员会。

社会团体选举办法

社会团体选举办法

社会团体选举办法尊敬的各位社团成员:为了促进社团的发展和完善社团民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法》和我们社团的章程规定,现定于X年X月X日召开社团选举大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为保证选举的公正、公开、公平,特制定本办法,以便各位成员参加选举。

一、选举主席团选举主席团由候选人自行提出,经过社团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同意后,送交给选举大会表决通过。

选举主席团由三人组成,主要负责选举程序的组织、解释相关规定等工作。

二、候选人推荐社团各部门(或委员会)可以推举候选人参加社团主席及其他职务的选举。

每位候选人仅能代表一个部门或委员会参加选举。

候选人可以接受多个部门或委员会推荐,但只能代表其中一个参选。

三、选举程序1.投票申请:所有参与选举的成员必须提前向主席团申请投票。

投票申请表由主席团制作,并在选举前公开发布相关通知。

投票申请表应包括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以及参加选举的职务。

2.候选人演讲:所有参选人应在选举前向主席团提交演讲材料。

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要介绍候选人的相关经历、工作计划等。

3.公示时间:选举前,主席团应在社团内、社团官方网站等公开渠道公示候选人信息。

4.投票方式:投票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根据不同职务设立不同票数和票型,候选人票数多者当选。

无参选人时,或参选人票数相等时,重新选举。

5.票数统计与公示:由主席团统计投票结果,并进行公示。

在选举前预先确定好各职务的票数分配规则,每个职务的票数应提前公布。

如果选举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并由主席团修改。

四、选举结果处理选举结果根据社团章程进行处理,符合选举要求、当选的成员要做好相应职务的交接工作。

如果选举过程中出现舞弊、恶意攻击、诋毁等不当行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投诉,并由主席团根据章程进行处理。

谨此通知,社团选举主席团X年X月X日。

社会团体民主选举制度

社会团体民主选举制度

社会团体民主选举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本会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XX 市民间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和常务理事、监事,需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第三条本会届中增补或变更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和常务理事、监事,选举工作由本届理事会负责,增补或变更的候选人由本届理事会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产生。

第四条本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上一届理事会负责,新一届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和常务理事、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理事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由上一届理事会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产生。

如果上一届理事会未能按规定产生新一届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和常务理事、监事候选人或过半数理事不能履行职责,则应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由上一届理事会或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推选候选人。

第五条本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对正式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另选他人,也可以投弃权票。

第六条本会每次选举,必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举手表决产生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

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

第七条投票选举前,应当清点核实参加选举的会员人数。

会员过半数参加投票,选票有效;投票选举时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者少于实际参加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实际参加投票人数的无效。

第八条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

选票无法辨认的,作废票处理,废票计入选票总数。

第九条投票结束后,当众开箱,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并报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第十一条本会选举工作,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社会团体章程选举办法

社会团体章程选举办法

社会团体章程选举办法第一章总则本章程旨在规范社会团体的选举活动,确保选举公平、公正、透明。

社会团体成员应全程参与选举活动,并遵守本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选举程序第一节选举主体1. 选举由社会团体所有成员参与。

2. 选举主体包括:- 候选人:符合条件的成员可以自荐或通过提名进入选举名单。

- 选民:所有成员都有权利进行投票。

第二节选举时机1. 选举应在固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2. 选举时间应提前至少30天通知所有成员。

3. 选举时间不得与其他重要活动冲突。

第三节候选人提名1. 候选人提名可以由候选人自荐或由其他成员提名。

2. 提名的候选人必须符合社会团体章程的要求,并准备好所需的提名材料。

第四节选举宣传1. 社会团体应举办公开的候选人宣传活动,让所有成员了解候选人的经验、能力和承诺。

2. 宣传材料应真实、准确,不得利用不实信息误导选民。

第五节选举投票1. 选举投票应采用保密的方式进行,确保选民的选择不受外界干扰。

2. 选举应提供合适的投票场所,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选举过程的安全。

第六节选举结果1. 选举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并向所有成员通报。

2. 选举结果应如实反映成员的意愿,确保选举公正合法。

第三章选举监督第一节监督机构1. 社会团体应设立选举监督机构,独立监督选举活动。

2. 监督机构由社会团体成员选举产生,其中应包括独立的选举观察员。

第二节监督职责1. 监督机构负责监督选举的整个过程,确保选举活动合规合法。

2. 监督机构应及时处理选举过程中的争议和投诉,并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选举纠纷解决第一节纠纷解决机制1. 社会团体应设立专门的纠纷解决机构,负责处理选举过程中的争议。

2. 纠纷解决机构应由社会团体成员选举产生,成员间应达成共识并尊重其决定。

第二节纠纷解决程序1. 纠纷解决机构应及时受理成员的投诉,并进行调查。

2. 纠纷解决机构应公正、公平地作出裁决,并及时通知有关成员。

第五章附则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须经社会团体成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经联社选举实施方案

经联社选举实施方案

经联社选举实施方案一、选举目的。

经联社作为一个由经济组织成员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其选举的目的在于通过民主程序,选出胜任的领导人员,推动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选举程序。

1. 候选人提名。

经联社选举程序的第一步是候选人提名。

任何经济组织成员都有提名候选人的权利,提名应当经过候选人本人同意,并得到提名人的书面支持。

提名阶段应当充分征求会员的意见,确保候选人的代表性和合法性。

2. 候选人公示。

经联社选举程序的第二步是候选人公示。

在候选人公示阶段,应当向全体会员公示候选人的基本资料、政治主张、承诺事项等信息,确保会员对候选人有充分了解,为投票做出理性决策。

3. 投票选举。

经联社选举程序的第三步是投票选举。

投票选举应当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个会员都有平等的选举权利。

投票结果应当由选举管理委员会进行公开统计,确保选举结果的真实性和公信力。

4. 候选人资格审查。

经联社选举程序的最后一步是候选人资格审查。

选举管理委员会应当对当选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经联社章程的规定,保证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选举管理。

1. 选举管理委员会。

经联社选举管理委员会是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选举工作的专门机构,其成员应当由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组成,任期与选举周期相一致。

选举管理委员会应当独立公正,确保选举程序的公开透明和合法合规。

2. 选举监督机构。

经联社选举监督机构是独立于选举管理委员会之外的监督机构,其成员应当由独立公正的人士组成,任期与选举周期相一致。

选举监督机构应当对选举程序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公平和合法合规。

四、选举结果公示。

经联社选举结果应当在选举结束后及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当选候选人的基本资料、选举结果统计数据、选举程序合规情况等信息。

公示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公告、通知、网站公示等,确保会员对选举结果有充分了解。

五、选举结果确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本协会的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协会选举工作,接受XX(民政部门)监督。

第三条本协会选举工作,由协会筹备组负责。

第一届理事会须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须依照本协会《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

第四条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理事(单位)数量为不超过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五条本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候选人由本会筹备组研究提出,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依照章程提交会员大会进行表决。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候选人由本会筹备组研究提出,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依照章程提交第一届理事会会议进行表决。

第六条本会选举采用等额选举,采取举手表决方式。

对提名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

第七条选举前,由协会筹备组依据《条例》和本协会《章程》规定,对会员进行资格确认和人数核实,核准大会有效性。

选举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参加方可进行;选举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参加方可进行。

第八条本协会理事(单位)候选人须获得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当选;常务理事(单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得到到会理事(单位)三分之二以上赞成即为当选。

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第九条本协会法定代表人原则上由会长担任。

情况特殊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方可任职。

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本协会负责人任职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在职和退(离)休党政机关领导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本协会副会长、秘书长的变更和增补。

本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在任期内,因工作或个人原因不能继续担任该职务需要作变更的,其变更结果应向全体会员公告,并及时填写《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本协会会长的变更。

本协会会长在任期内,因工作或个人原因不能继续担任该职务的,会长应在30天内书面报告理事会。

理事会在收到会长报备后,应在30天内召开会员大会或理事会选举产生。

新任会长选举产生后,本协会应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相关材料,完成审批程序,并及时向全体会员进行公告。

第十三条本协会秘书长或五人以上会员有权对其他会员提出除
名要求。

除名要求写明除名理由,并由理事会审议表决。

被提出除名的会员有权在理事会上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

对会员的除名,须有半数以上理事通过方可除名。

第十四条登记管理机关依据《条例》有关规定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协会章程或严重失职的负责人,可以对其提出责令撤换的罢免建议。

理事会在接到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的罢免建议后,应进行讨论并召开理事会,须有半数以上理事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五条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会员大会讨论决定。

第十六条本办法经XX年X月X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
秘书处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