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解聘与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解聘与辞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内部员工解聘与辞退的管理,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提高员工整体素养和工作效率,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的解聘与辞退管理。
第三条员工解聘与辞退应当遵从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公正、公平、合法地进行。
第二章解聘与辞退的定义第四条解聘是指因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严重损害企业利益,且不宜再连续其工作的情况下,由企业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第五条辞退是指员工出于个人原因或企业经营需要,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申请,并经企业同意接受。
第三章解聘与辞退的程序第六条员工解聘应符合以下程序:(一)企业应先进行内部调查,并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二)企业应向员工发出正式的解聘通知,并对解聘理由进行认真说明;(三)员工在接到解聘通知后,有权进行申诉要求,企业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回复;(四)若经申诉后,发现解聘有误或存在其他情况,企业应重新考虑解聘决议,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五)如经申诉后,企业坚持解聘决议,应向员工支出相应的法定赔偿和福利待遇。
第七条辞退应符合以下程序:(一)员工应提前书面向企业申请辞退,明确提出辞退的原因和解决方案;(二)企业应对员工的辞职申请进行审查,并在合理的时间内予以回复;(三)若企业同意员工的辞职申请,应进行正式解除劳动关系程序,包含办理离职手续、发放离职证明等;(四)若企业不同意员工的辞职申请,应与员工进行沟通,并尽量找寻解决方案,如无法达成全都看法,可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第八条员工解聘和辞退的程序应记录并存档,以备查阅和调阅。
第四章解聘与辞退的原则第九条员工解聘和辞退应当遵从以下原则:(一)法定原则:遵从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劳动关系解除的规定;(二)公平原则:依据事实和证据,公正对待员工,不得以私人恩怨、鄙视等不合理原因进行解聘和辞退;(三)保护原则: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敬重员工的人格尊严,确保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安排和赔偿;(四)程序原则:严格依照规定程序进行解聘和辞退,确保流程合法、透亮、有序。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1. 引言员工离职是企业中不可避免的现象之一。
为了规范和管理员工离职和辞退流程,有效维护企业的稳定和正常运转,本文对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和说明。
2. 离职申请流程2.1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员工如需离职,应提前向所在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门递交离职申请书。
离职申请书中应包含离职原因、离职日期等相关信息。
2.2 离职申请审批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员工的离职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意见应在离职申请书中进行记录。
2.3 离职通知经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将向员工发出正式的离职通知,通知离职日期、工资结算等相关事宜。
3. 辞退申请流程3.1 辞退申请提出如果企业发现员工在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或业绩表现不佳等问题,可提出辞退申请。
辞退申请由直接主管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
3.2 辞退申请审批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辞退申请。
在审核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员工的违纪程度、复发情况以及相关证据等。
3.3 辞退通知一旦辞退申请获得批准,人力资源部门将向员工发出正式的辞退通知,并告知相关辞退事宜。
4. 离职补偿及结算4.1 离职补偿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对于合法离职的员工,企业应支付相应的离职补偿金。
离职补偿金的计算原则和标准应在企业的离职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
4.2 工资结算员工离职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等。
工资结算应按照企业的财务制度和相关法规进行。
5. 员工档案管理在员工离职后,企业应妥善管理其档案。
员工档案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工作经历、奖惩记录等。
企业应确保员工离职后的档案安全和保密。
6. 离职调查和反馈离职员工作为企业宝贵的资源,他们对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因此,企业应定期进行离职调查,并向离职员工收集其对企业及工作环境的反馈意见。
离职调查结果应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对问题进行改进和解决。
7. 离职手续办理员工离职后,企业应帮助员工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包括撤销员工的企业邮箱、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等。
事业单位人员辞退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人员辞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人员辞退管理程序,保障人员权益,维护单位稳定和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内各类人员的辞退管理。
三、辞退程序1. 辞退决定的程序(1)辞退决定应当由单位依法依规的程序、程序公正、申辩机会保障的程序进行,不得凭一己意思采取辞退手段。
(2)辞退决定应当经过当事人该单位向单位的书面申诉和进行复核,申诉复核应当进行,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
(3)应当事人的书面申诉必须在收到辞退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期满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
2. 辞退通知的发布(1)辞退通知须经过合法的程序,以书面形式通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应包括辞退的原因、依据、执行日期和有关诉讼申诉的程序等。
(2)辞退通知应当在辞退决定作出后5日内送达个人,不得以口头形式或私人方式通知。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在收到辞退通知后15日内提出书面申诉。
3. 辞退申诉的处理(1)单位应当及时安排申请辞退通知、申请材料的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反馈处理结果。
(2)事业单位内设置专门的辞退申诉委员会,审理辞退申诉案件,作出合法、公平的裁决。
(3)裁决结果一经作出,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将结果通知当事人,并书面通知个人。
(4)裁决结果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四、辞退条件1. 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等行为。
2. 营私舞弊到经济损失单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收受贿赂、挪用、私分、私相交退等行为。
3. 违背单位利益或者严重失职渎职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滥用权力、玩忽职守、怠履行公务等行为。
4. 入职资历不符,考核不合格等情况,经过两次劝导未能改正的。
五、辞退待遇1. 辞退遣散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被辞退的,单位应当依法依规支付辞退遣散费。
2. 离职通知期:辞退通知执行日期至工作人员实际离职的通知期间,为离职通知期,期间单位不得加以员工的任何劳动安排。
医院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员工离职、辞退管理,保障医院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
第三条离职、辞退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离职管理第四条员工离职分为自愿离职和强制离职。
第五条自愿离职:1. 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应提前30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
2. 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3. 员工离职前,应完成工作交接,结清工资、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
4. 员工离职后,人力资源部应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第六条强制离职:1. 员工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经教育无效的,医院可予以辞退。
2.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医院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医院可予以辞退。
3.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医院可予以辞退。
4.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医院决定不再续签的,应提前30天通知员工。
第三章辞退管理第七条辞退员工应遵循以下程序:1. 部门主管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提出辞退建议。
2. 人力资源部对辞退建议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辞退条件。
3. 人力资源部与辞退员工进行沟通,告知辞退原因及辞退程序。
4. 辞退员工同意辞退决定后,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5. 辞退员工离职后,人力资源部应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第四章处罚第八条员工违反本制度,造成医院损失的,医院有权依法追偿。
第九条员工离职、辞退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员工离职、辞退管理,保障医院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辞退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及临时工。
第三条员工辞退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辞退条件第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予以辞退:(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三)连续旷工超过规定期限的;(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五)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六)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不一致,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七)其他应当予以辞退的情形。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予以辞退:(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第三章辞退程序第六条公司提出辞退员工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第七条公司提出辞退员工的,应当与员工进行面谈,说明辞退原因,听取员工的意见。
第八条公司在辞退员工时,应当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第九条员工对辞退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辞退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公司应当自收到员工提出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状。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或仲裁,公司应当积极配合。
第四章经济补偿第十二条公司辞退员工,应当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下列标准支付经济补偿:(一)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工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三)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辞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辞退管理,保障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辞退管理,包括劳动合同解除、试用期解除、违纪解除等情况。
第三条公司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员工辞退管理。
第二章劳动合同解除第四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五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第六条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并根据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章试用期解除第七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可以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日通知员工。
第八条员工在试用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一)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四章违纪解除第九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五天的;(二)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超过三十次的;(三)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四)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条公司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公司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注:本制度仅为范本,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制定本制度时,请务必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或人力资源顾问。
员工辞退处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辞退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辞退的处罚标准、程序和责任,确保员工辞退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辞退处罚标准第四条员工辞退处罚分为以下几种:1. 警告:员工在规定期限内改正错误,不构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处罚。
2. 记过: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处罚:(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2)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声誉的;(4)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5)参与违法活动的。
3. 留职察看: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留职察看处罚:(1)犯有重大错误,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2)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3)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的。
4. 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章辞退处罚程序第五条员工辞退处罚程序如下:1. 调查核实: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部门对员工违纪事实进行调查核实。
2. 责任认定:根据调查结果,认定员工违纪事实和责任。
3. 处罚决定: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处罚标准,提出处罚决定。
4. 审批:将处罚决定报公司领导审批。
5. 通知:将处罚决定通知员工。
6. 执行:员工在接到处罚决定后,按照要求执行。
第四章责任与义务第七条员工有义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八条员工在受到处罚后,应自觉接受处罚,不得报复或诬告他人。
第九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员工的监督管理,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合法辞退的管理制度
合法辞退的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保障合法合规辞退程序的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员工进行合法辞退的相关事宜。
第三条公司对员工的合法辞退原则上应当依法依规,确保程序合法、合理,并充分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节合法辞退的条件第四条公司可以对员工进行辞退,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员工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二)员工在试用期内未能通过评定的;(三)因企业经营需要进行组织调整或人员裁减的。
第五条公司进行辞退应当合法合规,遵循程序规范,不得存在违法情形。
第四节合法辞退的程序第六条公司进行辞退应当经过以下程序:(一)制定辞退方案,明确辞退的理由、依据和流程;(二)与员工进行沟通和协商,听取员工的意见和申诉;(三)经过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四)书面通知员工,注明辞退的原因和日期;(五)按照公司规定给予赔偿或解决劳务报酬问题。
第七条公司在辞退时应当尽量避免对员工造成伤害,可以提供帮助和支持,如重新就业指导等。
第五节违法行为的处理第八条公司对员工的违法行为应当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进行处理,不得随意辞退。
第九条公司对员工的违法行为应当经过严格的调查和证明,确保其违法事实清楚。
第六节附则第十条对于公司内部存在的其他特殊情况,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特殊规定。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地方,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进行修改。
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以上为公司合法辞退管理制度,如有违反规定,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员工辞退管理制度_员工辞退管理制度条例
员工辞退管理制度_员工辞退管理制度条例员工辞退管理制度_员工辞退管理制度条例员工辞退管理制度篇1为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学院用人自主权,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和学院规章制度,特制定《宁夏理工学院辞退教职工实施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所聘的在编和非在编教师、返聘的教授和管理人员,教辅及工勤人员。
(以下简称教职工)。
二、辞退在册教职工是学院根据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主动解除与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也是学院的一项基本权利。
三、学院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的教职工,可以辞退:(一)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二)学院对各系、部、处室、中心等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三)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四)严重违犯工作纪律、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学院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五)损害学院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违背职业道德,给学院造成极坏影响的;(六)造成教学事故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七)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刑事处分的;(八)应聘人员在试用期满后,需转正经考核不合格的;(九)应聘人员在试用期满后,符合转正条件而不申请办理转正手续的;(十)聘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十一)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四、辞退教职工人员,由学院有关领导或人事处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经院长办公会议决定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辞退手续,发给本人《辞退证明书》。
五、被辞退人员在辞退后不得泄露国家和学院相关机密,违者责令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法律责任。
六、被辞退人员不得无理取闹,纠缠领导,扰乱工作秩序,伺机报复,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被辞退人员在15日内,要将个人档案、户口、社会保险等手续及时的按规定程序转出。
逾期不办理的,按有关规定收取托管费。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离职管理,完善员工离职程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劳动合同终止、擅自离职等情形。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地区公司及下属公司。
第二章辞职第四条辞职:指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五条辞职申请:已转正员工辞职应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申请。
试用期员工辞职应提前三日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条人事部门与辞职员工进行面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做好记录与反馈。
第七条辞职审批公司一般员工辞职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部门审核、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中层及以上干部辞职经总经理审批后,由人事部门汇总实施。
第八条辞职审批完成后,辞职员工须将《离职申请表》交至人事部门,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章辞退第九条辞退:指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或协议,依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行为。
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包括员工在试用期满前转正考试不合格或领导评审不合格或公司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2、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情形,包括因工作原因一年内连续两次被书面批评处分或一次书面警告处分或公司规定的其他不胜任工作的情形。
3、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情形。
4、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例如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从业经历、证件、证书等应聘资料等),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
5、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指令的情形。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7、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第十条辞退审批一般员工的辞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经理审核、审批后实施,并报总经理审阅;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辞退经总经理审批后,由人事部门汇总后实施。
公司人员辞退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员辞退管理,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辞退条件第四条以下情形,公司可以辞退员工:1.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的;2. 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损害公司声誉的;3. 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 员工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工作职责,经公司安排进行医疗鉴定,确属无法恢复劳动能力的;5.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不符合续签条件的;6. 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经公司同意的;7. 公司因经营需要调整组织架构、优化人员结构,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员工同意离职的;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辞退情形。
三、辞退程序第五条辞退员工,应遵循以下程序:1. 调查核实: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拟辞退员工进行调查核实,确认辞退理由成立;2. 通知员工:人力资源部门向员工下达辞退通知书,明确辞退理由、辞退日期等;3. 交接手续: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资料、设备、财务等;4. 离职面谈:人力资源部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原因,收集员工意见;5. 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员工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给予员工经济补偿;6. 离职手续:员工办理离职手续,领取离职证明等;7. 完成手续:人力资源部门对离职员工进行档案整理、离职证明打印等工作。
四、其他规定第六条辞退员工,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七条辞退员工,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给予经济补偿。
第八条员工对辞退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辞退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制度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制度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的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
第三条公司员工有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的辞职的权力。
第二章辞退管理第四条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一)一年内记过三次者;(二)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计超过六日者;(三)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四)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五)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六)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七)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八)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九)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者;(十)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十一)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十二)泄露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十三)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十四)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的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十五)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十六)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不合格者;(十七)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十八)工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十九)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二十)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 第五条本公司按第四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事前通告其本人,并由其直属主管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其预告期依据下列规定:(一)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十日前告之;(二)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二十日前告之;(三)连续工作三年以上者,三十日前告之。
员工降职辞退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员工降职辞退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临时工。
三、降职1. 降职条件:(1)员工在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问题,经教育培训后仍无法达到岗位要求;(2)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纠正后仍不改正;(3)员工因个人原因无法胜任原岗位工作,需调整岗位。
2. 降职程序:(1)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考核结果及实际情况,提出降职建议;(2)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3)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诉;(4)如员工无异议,人力资源部办理降职手续,调整员工岗位及薪酬。
四、辞退1. 辞退条件:(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纠正后仍不改正;(2)员工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在公司工作;(3)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需辞退员工。
2. 辞退程序:(1)人力资源部根据辞退条件,提出辞退建议;(2)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3)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诉;(4)如员工无异议,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手续,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并办理离职手续。
五、经济补偿1. 降职员工: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经济补偿。
2. 辞退员工: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六、争议处理1. 员工对降职或辞退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2. 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给出处理意见;3. 如员工对处理意见仍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理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诉。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员辞退_开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人员辞退与开除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人员辞退与开除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二章辞退制度第四条辞退员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员工本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经公司批准;2. 员工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经公司评估确认;3.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无效;4.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5.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再续签;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辞退员工程序:1.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辞退原因进行核实;2. 人力资源部门与员工进行沟通,说明辞退理由;3. 员工对辞退理由提出异议的,公司应进行调查核实;4. 公司决定辞退员工,应当提前通知员工,并给予员工一定的合理期限;5. 员工在合理期限内无异议的,双方签订辞退协议;6. 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包括工资结算、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
第三章开除制度第六条开除员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2.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3. 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4. 员工在工作期间,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5. 员工在工作期间,煽动、组织、参与非法活动,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开除员工程序:1.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开除原因进行核实;2. 人力资源部门与员工进行沟通,说明开除理由;3. 员工对开除理由提出异议的,公司应进行调查核实;4. 公司决定开除员工,应当提前通知员工,并给予员工一定的合理期限;5. 员工在合理期限内无异议的,双方签订开除协议;6. 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包括工资结算、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
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辞退管理制度员工辞退是人力资源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企业来说,建立科学合理的员工辞退管理制度是维护企业利益和员工权益的关键。
下面将从辞退程序、辞退原则、辞退补偿等方面,介绍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一、辞退程序员工辞退程序是指企业在进行员工辞退时所需要遵循的一系列步骤,包括辞退通知、面谈沟通、辞退决策、辞退程序执行等。
辞退程序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对于员工辞退的结果具有重要影响。
1.辞退通知:企业应向被辞退的员工发出书面辞退通知,明确辞退的原因、辞退的生效日期以及辞退后的相关事宜等内容。
通知应当在辞退决策形成后的第一时间内发送,并确认员工已收到通知。
2.面谈沟通:企业应与被辞退员工进行面谈沟通,详细说明辞退的原因和背后的考虑,并充分听取员工的解释和申辩。
在面谈中,企业应当保持客观公正,倾听员工的声音,并通知员工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和辞退请求。
3.辞退决策:企业在经过面谈沟通后,应当明确辞退与否的决策,并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流程审批。
4.辞退程序执行:企业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辞退程序的执行,包括通知各部门、撤销员工的相关权限、清算员工的工资和福利等。
二、辞退原则员工辞退原则是指在进行员工辞退时所遵循的一些基本准则,以保障员工的权益并合理维护企业的利益。
1.合法性原则:员工辞退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法的规定。
企业应避免出现违法违规的行为,确保辞退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公正程序原则:企业在进行员工辞退时应当遵守公正程序,不应当存在任意性辞退、权力滥用等情况。
辞退决策应当基于真实的事实和证据,并提供充分的解释和沟通。
3.个案综合考虑原则:企业在进行员工辞退时应根据个别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包括员工的工龄、岗位表现、其他受到影响的因素等,合理确定辞退的方式和补偿标准。
4.人性关怀原则:员工辞退是一项严肃而敏感的决策,企业应当关怀员工的感受,尽量减少辞退对员工的伤害,并提供相应的辞退援助和职场转型培训等,帮助员工顺利过渡。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员工离职、辞退程序,维护公司正常运行秩序,促进员工流动,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辞退程序。
第三章离职程序1.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离职申请,主管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备;2.人力资源部门将离职申请报备至公司领导层,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协助办理离职手续;3.员工完成离职手续后应当交还公司所有物品,并签署离职协议;4.公司应在员工离职后核算其工资、福利等待遇,并结清相关款项。
第四章辞退程序1.员工在违反公司规定或严重失职时,公司可据此辞退员工;2.公司应对涉及辞退的员工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查;3.经公司领导层讨论并确认可辞退员工后,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员工;4.员工被辞退后,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并结清其相关款项。
第五章离退休制度1.公司设立离退休制度,符合条件的员工可按规定申请离退休;2.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主管提交离退休申请,主管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备;3.人力资源部门将离退休申请报备至公司领导层,审批通过后安排员工离退休手续;4.离退休员工享有公司规定的离退休待遇,公司应按时结清其相关款项。
第六章特殊情况处理1.对于有重大贡献或特殊情况的员工,公司可视具体情况酌情办理离职或辞退手续;2.涉及特殊情况的员工,应由公司领导层审批后进行处理;3.相关部门应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对特殊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处理公正公平。
第七章后续管理1.员工离职后,公司应保留员工档案及相关资料,以备将来查阅;2.员工离职后,公司可根据需要实施离职调查及走访,了解员工反馈意见及公司改进建议。
第八章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其中涉及解释权归公司所有;2.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规定,否则公司保留追究员工责任的权利;3.本管理制度如有修订,应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后生效。
以上为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内容,希望各位员工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
2023年辞退员工管理制度5篇
2023年辞退员工管理制度5篇书目第1篇物业公司辞退员工管理制度4怎么写第2篇物业公司辞退员工管理制度第3篇物业公司辞退员工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第4篇物业公司辞退员工管理制度-4第5篇后勤企业员工辞退辞职管理制度物业公司辞退员工管理制度-4物业公司辞退员工管理制度4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依据公司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批准,报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核准予以马上辞退,并不作任何补偿。
1、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符合《劳动合同书》中条款须辞退的。
3、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4、因公司业务调整须减员的。
5、不能胜任工作的。
6、有偷窃客户、公司或他人财物的行为。
7、谩骂或攻击殴打客户、访客,工作看法恶劣。
8、上班时间酗酒、赌博。
9、羞辱、诽谤、殴打、恐吓、威逼、危害上级、同事或相互吵架斗殴。
10、卖淫或帮助、唆使卖淫。
11、违反国家法律或治安条例的其他行为。
12、有意不听从上级指挥及合理指令,经多次警告无效。
13、有意损坏公物或利用工作之便贪污、挪用公款。
监守自盗、收受贿赂者。
14、擅自对外发表有关公司及所管小区的污蔑性言论。
15、有书写匿名诬告信的。
16、有严峻损害公司及所管客户形象的行为,并造成后果的。
17、多次违反公司制定的规章、守则等行为,并经多次警告惩罚仍不改过者。
18、一月中无故旷工三天以上的。
19、干脆造成客户投诉三次,并经查实却系该员工责任的。
20、严峻失职,假公济私,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后勤企业员工辞退辞职管理制度后勤集团员工辞退与辞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后勤集团员工管理,规范集团员工辞退与辞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非在编员工的辞退与辞职管理。
在编员工的辞退与辞职管理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集团各单位对于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以及违反集团、本单位管理规定、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员工有辞退的权力。
集团各单位禁止录用因违反集团、各单位管理规定、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员工。
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辞退管理制度员工辞退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使医院员工离职有所依据,工作不受影响,保持工作的稳定性与连续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离职分为以下4种情形,即:1、辞职:因员工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岗位。
2、解聘: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因医院不景气而裁员。
3、开除:严重违反院规院纪或有违法犯罪行为。
4、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3天以上(含3天)。
第四条员工辞职应提前一个月(试用期内需提前10天)写出书面申请,报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员工离职得到批准后,持《员工离职移交表》到各部门(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办妥后再送到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六条移交手续包括工作移交和事务移交。
1、工作移交:指离职员工在原工作期间保管及办理的财务资料、业务资料、印章、证照等。
2、事务移交:指离职员工在原工作期间使用的'办公用品(耐用性)、通讯设备、器械、工具等。
第七条移交工作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八条离职员工办理移交时,应由其直接上级指定接替人员接收,如无人可指定,暂由直接上级自行接收。
第九条财务经理和采购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离职,要接受离职审计。
其他员工离职需要审计的临时决定。
第十条离职员工所列《移交清单》应由直接上级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及时更正。
如离职员工正式离职后再发现有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医院应收款项有亏欠不清的,应由直接上级负责追索。
第十一条各种离职手续办妥后方可结算工资,凡是离职者,当期奖金不予支付。
第十二条即辞即走者,扣除当月工资,造成损失的要赔偿。
第十三条解聘者,结算正常工资。
第十四条违纪开除者,按医院规章制度处分或罚款后结算其正常工资。
若有违法情节,则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本院员工办理跨部门或跨系统调动时,应进行移交。
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各级人员移交工作应亲自办理。
若因调任或重病或其它特别原因而不能自办理,可委托有关人员代为办理,但对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辞退管理制度
辞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辞退管理行为,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及相关待遇的管理和操作。
第三条公司辞退员工,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并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辞退管理制度和相关程序,确保辞退事宜的合法合规。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员工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规章制度意识,预防辞退风险。
第七条公司应当定期评估辞退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确保辞退事宜的合理、合法、合规。
第八条员工辞退应当由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经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辞退程序第九条公司辞退员工应当依法经过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调查核实、律师复核、经理审批等。
第十条公司应当面对员工的辞退理由进行充分调查核实,确保辞退事宜的真实合理。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制定合理的辞退决定流程和程序,明确责任人员,确保决定的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在辞退决定前向员工书面告知,告知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辞退理由、辞退程序、法定权益等。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员工的辞退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辞退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三章辞退条件第十四条公司辞退员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对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二)员工有严重不良行为,严重损害企业形象和声誉;(三)员工工作能力严重不符合岗位要求,无法胜任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对员工的辞退条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审查,确保辞退事宜的合理合法。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在辞退前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听取员工的申辩和解释,并对员工的辞退条件进行认真评估。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依法保障员工的辞退申诉权,建立健全的申诉机制,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临时性安排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在员工辞退后对其进行临时性安排,包括但不限于结算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员工辞退管理制度及流程
说明:本制度及流程对辞退做了明确定义,并就辞退的条件、工作流程、职责分工进行了详细描述。
旨在通过规范员工辞退工作,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员工合理流动,增强企业活力,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1.目的:规范员工辞退工作,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员工合理流动,增强企业活力,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辞退的定义和条件
3.1 定义:辞退是指因为某种原因,公司单方提出解除、终止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的行为。
3.2 条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公司将予以辞退:
a)考核辞退(具体标准参见:公司对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的有关处理规定)。
b)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其中,医疗期的定义、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按照国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d)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e)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f)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g)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备注:符合条件a)、b)、c)的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辞退信息;
符合条件d)、e)、f)、g)的员工,应予立即辞退。
4.辞退工作流程
特别说明: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部门可依据《劳动合同》和相关劳动法自行处理,无须执行以下步骤,但应将辞退人员名单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一步:提交辞退建议
对于需要进行辞退的员工,部门应按照辞退建议表的相关要求提交辞退建议和相关材料。
第二步:调查核实
接到部门提交的辞退建议后,人力资源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员工是否满足辞退条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用人部门。
备注:遇有重大或事实不易认定的事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调查时间。
第三步:部门辞退预谈
经调查核实确实符合辞退标准的,用人部门应在接到人力资源部反馈处理意见的3个工作日内,根据辞退原因、结合员工实际业绩表现进行辞退预谈,听取员工意见,并将预谈结果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第四步:正式辞退面谈
人力资源部应在部门预谈后的5个工作日内,协助用人部门负责人、员工的直接上级与员工进行辞退面谈,面谈后向员工发出《辞退通知书》。
备注:人力资源部发出《辞退通知书》后,应同时通知行政部、财务部、薪酬福利等相关部门,以便于这些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第五步: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接到《辞退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手续完备表》,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应在收到《离职手续完备表》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交接手续,并将其交回人力资源部;
员工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并结清欠公司款项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经济补偿金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调离手续应由本人亲自办理,并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否则,经济补偿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不予发放;
在员工离岗后5个工作日内仍没有办理调离手续的,由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者代为办理。
5.违约金和经济补偿金
按照公司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及国家相关劳动法规执行。
特别说明:根据《劳动合同》第(三十五条)规定,员工因条款3.2的d)、e)、f)、g)的情况被辞退时,公司不向员工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6.职责分工
6.1 各部门总监牵头组织本部门辞退工作;
6.2 员工直接上级(经理以上级)负责辞退员工的综合评价,提供相关支持资料;
6.3 人力资源部负责辞退工作的政策支持,协助用人部门办理辞退程序,进行辞退前的调查工作。
7.监督岗位:本规范由公司部监督执行。
8.解释权限:本规范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9.生效日期: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至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