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为加强教学管理,掌握教师实际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促进教师自我提高和自我完善,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特制定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一、评估原则1、客观性原则:教学质量评估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实事求是地作出公正、恰当的评估结论。
2、科学性原则:教学质量评估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指标要符合教学过程应遵循的规范要求。
3、可行性原则:教学质量评估方案设计应具有可操作性,评估指标从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出发,使教师经过努力能够做到。
4、指导性原则:通过教学质量评估帮助教师“诊断”教学,做到扬长避短,指导教学。
5、普遍性原则:凡具有教师资格的任课教师均为评估对象。
二、评估目的1、科学、真实地评估授课教师教学工作的实际水平,以评价教学质量,保证实现课程的教育目标。
2、为师资队伍建设的决策提供信息,并为教师职务聘任、职称评聘、晋升工资、表彰奖励、酬金登记等提供重要依据。
3、为教师提供反馈信息,准确地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利于教学观念、教学方法的转变和改革,适应高职教育的不断发展。
4、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完善教学评估机制,使教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评估内容及对象教学质量评估的内容以课堂教学(含实验课)为主,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
评估对象为各系部所有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含外聘教师)。
见习期的教师,只进行评估,不作评估总结。
四、评估机构与实施1、建立机构成立院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教评委),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教务处长、各系部主任及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指导全院的教学评估工作。
院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评估具体工作。
各系部评估工作小组由各单位相应地自行设置。
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在院教评委的领导下,在教务处的指导下,由各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专业(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参加,负责制定并实施本系部学期评估计划、统计评估结果。
2、组织实施(1)制定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表,包括以下几项。
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是对教师教学工作的一种定期评估,旨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该评估办法可以是一种综合性的评估方式,综合考虑教师的教学能力、专业素养、教学实践经验和学生评价等多个方面。
在本文中,将介绍一种可行的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以下将分为十二个小节来展开回答。
1. 教学效果评估教学效果评估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的核心内容。
学校可以通过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业水平来评估教师的教学效果。
此外,还可以进行学生的评价,例如学生的学习主动情况、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等。
2. 教学设计评估教学设计是教师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于学生的学习效果起到关键作用。
因此,学校可以通过评估教师的教学设计来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
这包括教学目标的设定、教学内容的合理安排以及教学方法的选择等。
3. 教学方法评估教学方法是教师在教学中所使用的教学策略和方法。
评估教师的教学方法可以从教师的课堂教学过程入手,观察教师在教学中的引导方式、学生互动情况以及教学材料使用情况等。
4. 学科知识评估教师教学质量评估也需要对教师的学科知识进行评估。
学校可以通过考察教师的学科知识水平和教学素材选择的准确性来评估教师的学科知识能力。
5. 教学资源评估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还需要考察教师的教学资源使用情况。
这包括教学设备的使用情况、教材的选择和使用以及教师个人的教学资料等。
6. 教学态度评估教师的教学态度对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学习心理起到重要影响。
学校可以通过对教师的教学态度进行评估,以了解教师对待教学的认真程度、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关心和鼓励等。
7. 教学反思评估教学反思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估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可以要求教师对自己的教学进行反思,分析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8. 评估结果反馈评估结果对于教师的教学质量改进非常重要。
学校可以通过定期向教师反馈评估结果,指出教师在教学中的优点和不足,并给予相应的指导和建议。
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相关推荐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通用10篇)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
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篇1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规范和完善教学质量考核体系,现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xx教人〔20xx〕4号)和《xx工程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暂行)》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和考核对象1、通过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形成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加教学投入、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质量意识。
2、所有承担本院归属课程的本科生教学任务(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课、综合实验、实习实训课、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各教学环节)的教师都必须参加考核,外聘教师参照执行。
二、考核原则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力求简单易行,适合现阶段校情、院情。
2、坚持科学、客观的原则,考核过程强调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采用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法。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过程实行“三公开”,即公开考核标准、公开考核方法、公开考核结果。
4、坚持正面激励和引导为主,促进教师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5、坚持分类考核的原则,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实验实践课、体育课等不同类型教师应制订相应的考核标准。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1、教学质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以下简称“教学效果”,满分100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含“质量工程”,下同)、日常教学规范等三个方面。
2、教学效果考核重点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主要采用学生评价(学生测评,下同)、教学单位评价(以下简称“单位评价”)等方式进行。
(完整版)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第一条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基本形式,课堂教学质量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准。
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教师课堂教学的效果,对推动全校整体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制定本评价办法。
第二条评价目的(一)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帮助教师查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引导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确保教学质量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二)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采集我校教学的有关信息,为学校教学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三)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建立和完善学校教师教学激励机制。
第三条评价原则(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教学工作特点,科学地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师教学现状,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
(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三)全面综合评价的原则。
让不同的评价者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对教师教学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评价,全面把握教师的教学质量。
第四条评价方式(一)学生评价由学生对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设定评价指标,每学期学生对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网上评价,期中小学段评教一般在每学期的7~8周进行,期末评教一般在每学期的15~16周进行,具体时间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有不适合评教的特殊课程,由教学单位在学期初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核。
(二)同行评价由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组织同行教师进行评价。
评价对象主要包括首次开课教师、开新课教师、外聘教师、学生评价差的教师及其他主管教学领导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同行评价的教师。
(三)督导评价由督导组专家对认为有必要进行评价的任何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督导评价以导为主,以督为辅,帮助、指导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评价对象主要包括首次开课教师、开新课教师、外聘教师、学生评价差的教师及其他有必要对其进行督导评价的教师;各教学单位或教师本人也可以主动申请督导听课指导。
大学本科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XX大学本科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办法为了能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给予合理的阶段性评价,使教师能够及时获得综合、全面的反馈信息,本着客观公正、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及激励性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对象已经列入本科教学计划的必修课和选修课。
二、评估主体在校本科生、任课教师、教学督导、各学院(含研究院,下同)负责人及同行。
三、评估指标体系四、评估方法(一)学生评教每学期期末,由教务处组织本科生通过“XX大学现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对该学期任课教师所开课程进行网上评估。
(二)教学督导及校内同行评教学校督导组成员及校内同行每学期应随机听课并分别填写《XX大学课堂教学督导听课本》、《XX大学专家听课记录本》。
(三)学院负责人评教各学院需成立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
各学院以听课、评议的形式并结合教学督导及校内同行听课情况,完成对本单位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
(四)教师自评每学期末,任课教师应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自评表》。
五、评估结果分析与应用(一)评估权数学生评估权数:0.7;教学院长评估权数:0.1;专家、督导评估权数:0.1;教师自评权数:0.1。
(二)评价结果评选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中、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
其中90分(含90)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以上为良好;70分(含70)以上为中;60(含60)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评估结果反馈学校将每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评估数据汇总于教师教学数据库,并于下一学期初反馈各学院。
每学期初任课教师可通过“XX大学现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查看本人评估结果。
(四)评估结果应用 1.各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结果作为岗位聘任、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之一;2.只有课堂教学评估优良者,才有资格获得教师系列的各种荣誉称号; 3.对于同一门课程连续四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中成绩均为“优秀”者,由教务处汇总名单报请学校教学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该门课程两年内不必接受评估;4.对担任同一门课程,连续两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均为不合格者,不能担任该课程的主讲教师。
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
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XX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教师教学质量监控,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促进教师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
构建“校院两级、学院为主”的教师教学质量监督考核机制。
通过“多元评价、分类考核”,对教师教学水平、教学态度、教学效果进行全面考评,使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成为学校教育教学改的导向和促进教师研究教学、改进教学的助推器。
基于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建设教师教学质量信息库,为学校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考核评优、绩效评定等工作提供依据。
二、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纪委(监察处)、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部分校级督导员为成员的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全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教学管理人员、学生管理人员、学院督导员等为成员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的组织开展。
三、评价对象评价对象为所有在我校承担教学任务的主讲教师(含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
专职教师因进修、长期病假等原因,经学校批准不承担教学任务期间免予考核,兼职教师不承担教学任务期间不予考核。
四、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工作各个环节,其中实践教学包含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等。
五、评价方式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学院评价和督导评价四个环节。
(一)学生评价学生评价由学校制定标准,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和方法、教学辅导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
学生评价采取匿名网上评教的方式进行,评价成绩取本学期教师讲授所有课程学生评价成绩的平均值。
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暂行办法模版
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堂教学是高等学校教学的主要形式之一。
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是抓好本科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
为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管理,加强课堂质量监控,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旨在科学评价教师的教风、教学质量及水平;通过开展教学质量评估,使教师获得综合、全面的反馈信息以便及时改进教学;为教师晋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提供基本的依据;通过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估,产生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深入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授课教师,评估内容涉及课堂教学全过程中主要环节。
第二章评估的原则第四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在评价过程中一定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教学工作特点,科学地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现状。
第五条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教学活动是一个教与学的复杂过程,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很多,有些是定性指标,有些是定量指标。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第六条全面综合评价。
不同的评价人员由于在教学过程中所处位置不同,接触事物的层次和角度不同,对问题分析和判断的依据也不相同。
因此,在实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应重视对授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全面的、综合的评价,尤其应特别注意教师的师德评价。
第三章评估的组织实施第七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每学期进行一次。
各教学管理部门和各学院要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教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进行教学质量评价,提高教学质量的必要性,正确对待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同时要求学生和其他参与评估的人员要严肃认真地对教师进行评估。
第八条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可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由专人担任质量联络员,负责组织、协调、落实评价工作。
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 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规范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价目的1.增强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帮助教师了解自己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优势与不足,推动广大教师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2.为教学管理部门准确掌握学校课堂教学情况提供信息支持,促进学校教学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3.完善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机制,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4.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晋级等工作提供依据。
第三条评价原则1.科学性原则:教学质量评价既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又要与学校实际情况相符合,通过合理、有效的方式反映出教师教学的真实水平。
2.客观性原则:教学质量评价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出准确、全面的评价。
3.导向性原则:教学质量评价要使全校教师充分认识到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起人才培养质量是高等学校生命线的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4.可操作性原则:评价办法要清晰明确、便于操作。
第四条评价对象所有本科课程(含理论课、实验课、课程设计)的课堂教学。
第五条评价内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主要包括:教学态度、教学行为、教学内容、教学艺术、教学方法和手段、课堂纪律、教案资料、总体教学效果、课前准备、课外辅导、课程考试(包括试卷质量、试卷评价、试卷分析)等方面。
第六条评价方法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采取学生评价、督导评价、领导评价、同行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从教学态度、教学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不同角度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
2.学生评价、督导评价、领导评价、同行评价在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综合评分(百分制)中所占权重分别为35%、35%、15%、15%。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教师授课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质量。
为进一步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切实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管理,不断深化学分制教学改革,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指导思想是以评促教,以评促改,重在提高。
通过对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全面动态的检查和评价,促进教师科学合理地设计教学环节,不断优化教学过程,改进教学工作,提高课堂讲授水平和教学质量,确保课程教学目标的有效实现。
第二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坚持以下原则:1.科学、规范、可操作的原则。
2 .公开、公正、严肃、认真的原则。
3 .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4 .多元、开放的原则。
第三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对象为承担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所有课程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包括所有通识课、专业课及公共选修课的任课教师。
重点对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起关键作用的通识教育必修课、专业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必修课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第四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
第二章评价目的第五条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为教学管理部门全面准确地掌握学校教学现状提供信息,为学校及学院(部)教学管理决策提供原始数据,以促进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完善,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六条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增强教师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促进教师建立自我完善、自我约束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调动教师教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七条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使教师能够及时了解学生对其课堂教学的意见,及时发现、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章评价机构第八条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价实行学校统一领导,学校和院(部)两级管理体制。
第九条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教务处负责对各教学单位的课堂教学进行宏观管理,制定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并组织成立校级教学督导组,负责对全校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抽查和测评。
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现就我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范围及比例(一)教学质量考核是学院对教师教学过程及其结果是否达到一定质量要求所做出的价值判断,是对教师进行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提供可靠的教学质量评价依据。
(二)教学质量考核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持有利于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原则;坚持分层次和分类别相结合原则;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原则;坚持日常考核与学期学年考核相结合原则;坚持课堂理论教学和实验实训教学考核相结合原则。
(三)教学质量考核每学年考核一次,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并进行比例控制。
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得低于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
参加考核的人员为:学校在职在岗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含双肩挑)教师。
外聘教师参照执行。
(四)参加考核的教师每学年度至少承担一门课程(含实践教学)的主讲任务。
(五)凡学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本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为不及格:1.师德低下者;2.未满学校规定的工作量而不服从教学任务统筹安排者;3.出现严重教学违纪或教学事故者。
(六)凡学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教学质量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1.除因公调课外,每学期调课十节以上者;2.《学期授课计划》不认真编写或不按时上报者;3.不认真编写教案者;4.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上交试卷样卷、学生成绩、考试卷与成绩分析等教学材料者;5.未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作业(实验实训报告)布置和批改者。
二、考核标准及方式(一)考核标准。
教学质量考核标准,具体见附件二、三、四、五。
(二)考核方式。
教学质量考核满分为IOO分。
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如下:1.教学检查(40分):根据两个学期教学检查的平均值计分;2.学生评教(30分):根据两个学期学生评教的平均值计分;3.教师互评(10分):根据两个学期教师评教的平均值计分;4.学部评议(20分):各学部教学质量考核组根据《教学质量评价表》综合评分;5.督导评教:学校督导室会同有关教学管理部门根据教学规范要求,每学期进行随机督查,对授课计划、上课迟到早退、随意调课、随堂听课、监考阅卷、成绩核对、班级学生对教师的授课效果反馈等方面的信息,进行综合审查,实行一票否决。
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一、总则(一)课堂教学是教学的主要形式之一。
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
为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特制定本办法。
(二)进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旨在科学评价教师的教风、教学质量及教学情况水平。
通过开展教学质量评价,为学院教学管理提供决策的信息与依据,以便采取措施,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使教师获得真实性、全面的反馈信息以便及时改进教学;为教师晋级、职称评聘等提供基本的依据;通过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产生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深入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三)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授课教师,评价内容涉及教学全过程的各主要环节。
二、评价的原则(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在评价过程中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教学工作特点,科学地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现状。
(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教学活动是一个教与学的复杂过程,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很多,有些是定性指标,有些是定量指标。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三)全面综合评价。
不同的评价人员由于在教学过程中所处位置不同,接触事物的层次和角度不同,对问题分析和判断的依据也不相同。
因此,在实施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中,应重视对授课教师教学质量进行全面的、综合的评价。
三、评价的组织实施(一)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
教学管理部门和各系(部)要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教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进行教学质量评价,提高教学质量的必要性,正确对待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学生和其他参与评价的人员也要严肃认真地对教师进行评价。
(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各系(部)要成立相应的评价小组,协助教务处落实评价工作。
大学教师工作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
大学教师工作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明确大学教师的工作质量标准和考核办法,以确保教师教学水平和学术研究的质量,提高大学教育质量。
2. 工作质量标准大学教师的工作质量标准应包括如下方面:2.1 教学水平大学教师应具备以下教学水平标准:- 教学能力:包括教学方法熟练度、课堂授课能力、教学资源利用等。
- 教学效果:学生研究成绩、学术成果等。
- 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及反馈。
2.2 学术研究大学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具备以下标准:- 学术研究成果数量:发表论文、出版学术著作等。
- 学术研究成果质量:研究成果的影响力、学术观点的独特性和创新性等。
- 学术研究项目:参与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
3. 考核办法为了对教师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制定以下考核办法:3.1 定期评估每学期或每年进行定期的教师工作评估,包括教学水平和学术研究方面的评估。
通过学生评价、同行评审等方式进行评估。
3.2 个人发展计划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人发展计划,帮助教师改进工作水平和提高学术研究能力。
个人发展计划应具体、可量化,并设定期限。
3.3 奖惩措施根据教师的工作质量评估结果,进行奖惩措施。
对工作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如加薪、晋升等;对工作表现不佳的教师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如降薪、调整岗位等。
3.4 培训和提升机会为提高教师工作质量,提供培训和提升机会,如参加教育教学研讨会、学术交流会等。
大学可以安排专门的培训课程,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4. 结论制定明确的大学教师工作质量标准和考核办法对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术研究质量至关重要。
同时,加强定期评估、设立个人发展计划、实行奖惩措施以及提供培训和提升机会,能够激励教师积极工作并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山东建筑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山东建筑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课堂教学是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环节。
课堂教学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着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部分,是教学质量评估中重要的一环,是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为提高我校整体教学水平,保障我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更科学、更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目的1科学地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为我校教学管理决策提供依据,不断改进教学管理工作。
2•加大课堂教学管理与监督的力度,维护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通过制度化的评价活动,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优良教风、学风、校风的形成。
二、评价对象所有承担本专科课堂教学的授课教师。
三、评价方法1评价方式为克服评价主体单一及评价方式单一的局限,使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尽可能全面、正、合理,本评价综合采用三种评价方式:(1 )教学督导员评价:使用教学督导员评价用表(附件1)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评价。
(2 )学生评价:使用学生评价用表(附件2)对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进行网上评教。
(3)教研室评价:使用教研室评价用表(附件3)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评价。
2 •组织形式(1 )任务分工:教务处负责组织学生评价,院(部)负责组织教学督导员评价和教研室评价。
(2 )教务处将每学期学生评价结果反馈给相关院(部),院(部)结合教学督导员评价结果和教研室评价结果,按照评价权重,计算出每位教师的最终评价结果,报教务处。
四、评价结果及使用1 •计算方法:Y =0.3X i+0.4X2 +0.3X3,其中Y: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分;X i教学督导员评价平均分;:学生评价平均分;X3 :教研室评价平均分。
2 •评价等级:综合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其标准如下:3•评价结果为教师的职务评聘、年终考核、评优等提供参考依据。
五、附则1 •原始评价资料应妥善保管存档。
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为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形成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推进我校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XX教人〔20XX〕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通过科学严谨的教学质量考核,对教师教学质量、教学水平做出合理的阶段性评价,为教学管理、教师培养、教师考核及职称评聘提供第一手资料,从而引导和激励教师投入教学,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二、考核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原则。
3.日常考核、阶段性考核与学年考核相结合原则。
三、考核对象及考核范围本办法的考核对象包括全校所有专、兼职授课教师和专聘教师。
考核范围包括理论教学、实验实训教学和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等各个环节。
四、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考核领导组,统筹协调全校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制定和完善考核实施办法与指标体系,审核和认定考核结果,研究和处理考核工作中各种的重要事项。
2.考核领导组下设考核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具体负责草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制度和政策,安排各学年度的考核工作进程,协调学校督查督导处和各教学单位考核工作组的工作,汇总统计各教学单位上报的考核结果,并上报省教育厅主管部门。
3.各教学单位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的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归属于本部门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根据需要适时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的考核实施细则,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具体问题。
五、考核方式我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指标主要由领导专家及同行评价、学生评教、教学管理部门评价、教学基本工作量和教学研究与改革五个方面组成。
具体的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如下:1.领导、专家及同行评价(30分)根据《XX大学听课评价制度》规定的校领导、中基层管理人员、教师、辅导员等各类人员听课评价结果,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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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教学质量评价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手段。
为加强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形成努力进取、精益求精、相互合作、有序竞争的教学风气,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价目的
督促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增强教学工作的责任心和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评价原则
1.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2.校级评价与二级学院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4.过程评价与目标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评价对象
所有承担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
四、评价内容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教师的教学准备、课堂教学、课堂管理、辅导答疑、作业布置与批改、课程考核以及其它应承担的教学工作等。
五、评价办法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分校级评价和二级学院评价两个层次进
行。
1.校级评价:由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组织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工作按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进行评价。
每学期的第16-17周由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组织、二级学院协助,由学生本人(不得替代他人)在网上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工作进行评价。
为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任课教师有权取消不适合参加评价学生的评价资格,比例不超过任课班级学生总人数的10%,名单由各二级学院于16周前统一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学评估科。
2.二级学院评价:二级学院负责本院专任教师和外聘教师的考核评价,为保证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各学院应成立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工作小组,结合自身专业实际及转型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评价方案并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学评估科备案。
六、评价结果的确定
(一)评价分数的确定
专职和外聘教师在校级评价和二级学院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校级评价60%、二级学院40%的比例确定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分数。
兼职教师的评价分数以学生网上评价结果为准。
(二)评价等级的确定
1.根据教师在教学质量评价活动中的分数确定教学质量的评价等级,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
优秀: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且比例不得超过二级
学院当期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总人数的20%(兼职教师参照该比例确定优秀等级);
良好: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在80分以上;
中等: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在70~79分;
合格: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在60~69分;
不合格: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在0~59分。
2.凡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未能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出现教学违规者,评价等级不能确定为优秀;出现教学事故者,评价结果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
五、评价结果反馈和使用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结束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到各二级学院,由学院通知到教师本人,并将教学质量评价的结论作为岗位竞聘、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及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附件:XXX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