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价格管理制度
土地交易管理制度范本
土地交易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土地交易行为,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土地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土地交易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下列土地交易行为:(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五)土地使用权抵押;(六)其他土地交易行为。
第三条土地交易原则土地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土地交易主体土地交易主体包括:(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四)土地使用权转让人;(五)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六)其他参与土地交易的主体。
第五条土地交易程序土地交易程序包括:(一)达成交易意向;(二)签订土地交易合同;(三)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四)缴纳土地交易税费;(五)办理土地交易手续;(六)其他交易程序。
第六条土地交易合同土地交易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合同内容包括:(一)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或者其他交易价款;(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范围和期限;(四)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和方式;(五)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设立、变更和消灭;(六)违约责任;(七)其他应当明确的事项。
第七条土地交易价格土地交易价格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市场规律,反映土地价值。
土地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报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土地交易税费土地交易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交易双方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交易税费。
第九条土地交易监管土地交易应当在土地管理部门的监管下进行。
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交易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查处土地交易中的违法行为。
第十条违规处理违反本制度的,由土地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地价管理制度有
地价管理制度有一、地价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地价管理制度包括土地价格形成机制、土地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土地价格政策调控机制、土地价格监督和执法机制等。
具体来说,地价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价格形成机制土地价格形成机制是指政府根据市场需求和供给关系确定土地价格的机制。
土地价格是受供求关系、土地资源禀赋、土地利用功能和土地产权等因素的影响。
政府可以通过土地竞拍、土地出让、土地流转等方式引导土地价格的形成。
2、土地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土地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是指政府建立监测土地价格变动的系统,及时掌握土地市场的动态情况,并对可能出现的土地价格异常变动进行预警和调控。
这样可以避免土地价格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保障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3、土地价格政策调控机制土地价格政策调控机制是指政府根据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制定土地价格政策,以及对土地价格进行调控。
政府可以通过调整土地供给和需求结构、调整土地利用功能、以及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等方式来影响土地价格的走势。
4、土地价格监督和执法机制土地价格监督和执法机制是指政府对土地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和执法。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的土地价格行为,政府应该及时采取监督和执法措施,维护土地价格的正常秩序。
二、地价管理制度的重要意义地价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1、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地价管理制度可以引导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避免土地资源过度浪费。
通过对土地价格的调控,可以避免土地价格泡沫化,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2、防止土地价格泡沫化地价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防止土地价格泡沫化,减少土地投机行为,避免土地市场出现过热现象。
这样可以保护土地投资者的利益,保障土地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3、保障公平和社会稳定地价管理制度可以保障土地资源的公平分配,防止土地价格过高而造成社会资源的不公平分配。
在土地资源的利用过程中,要根据土地的利用情况、土地资源的禀赋、土地的利用功能等因素,合理确定土地价格,保障土地资源的公平分配,维护社会的稳定。
以标定地价为核心的地价管理体系探讨
以标定地价为核心的地价管理体系探讨摘要:标定地价是我国现阶段重点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本文从公示地价目前存在的问题入手,借鉴国内外公示地价建设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全面分析建立以标定地价为核心的地价管理体系的可行性,以期为公示地价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标定地价;核心;地价管理一、我国公示地价体系的发展历程我国公示地价体系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初,当时中国正在进行改革开放,开始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
随着城市土地资源日益凸显其重要性,地价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我国公示地价体系的主要主要包括4个阶段:第一阶段:试行期(1988年-1998年)在1988年,我国决定试验公示地价制度。
试行期间,公示地价作为一个实验性的制度,并不普及,许多地方政府并未真正推行该制度。
此时,公示地价体系还存在缺乏透明度和公正性的问题。
第二阶段:推广期(1998年-2008年)到了1998年,我国正式将公示地价制度列入法律法规,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这一阶段的重点是加强地价公示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并逐步建立相关的地价调查和评估体系。
各级政府开始积极探索适用于本地区的公示地价方法、标准和基础数据收集方式。
第三阶段:改革期(2008年-2014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原有的公示地价体系逐渐显露出不足之处。
特别是在土地市场投机和地价虚高的情况下,公示地价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
因此,在2008年,我国启动了公示地价的改革,以确保公示地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此次改革主要集中在公示标准、公示时间周期和调查方法等方面的调整和完善。
第四阶段:创新期(2014年至今)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开始探索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为公示地价提供更加精准和及时的数据支持。
各级政府陆续建立起基于电子平台的公示地价系统,实现了地价信息的在线查询和公示。
与此同时,我国还加强了地价监管和执法,打击地价虚高和不正当竞买等行为,以维护市场秩序。
土地交易管理规章制度
土地交易管理规章制度是指针对土地交易过程中的各项事项和程序,制定出具体的管理规章制度,以此确保土地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和依法进行。
土地交易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土地交易行为,提高土地市场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土地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土地交易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土地交易主体的资质和准入条件。
明确土地交易参与主体的资质要求,包括土地交易中介机构的注册条件、从业人员的资格要求等,以确保土地交易过程中专业、有资质的机构和人员参与。
2. 土地交易信息公开和发布。
规定土地交易信息的公开范围、方式和时间,确保土地交易信息的及时、公开和准确。
同时,对于土地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类文件和决策结果,也应要求公开和披露,以提高土地交易的透明度。
3. 土地供应和出让的制度规定。
明确土地供应的来源和程序,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发布、竞价、拍卖等方式,确保土地供应的公平、公正和合法。
同时,对于特殊用地和重要土地资源的出让,也应制定相应的规定,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4. 土地交易价格的确定和监管。
规定土地交易价格的确定方式和监管机制,避免土地交易价格的过高或过低,以保护土地供应和需求双方的利益。
加强对土地估价机构和评估师的监管,确保土地估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5. 土地交易合同的签订和履约。
明确土地交易合同的签订程序和签约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完善土地交易合同履约的监督和追究机制,以避免土地交易中的违约行为和诉讼纠纷。
6. 土地交易纠纷的处理和仲裁。
建立土地交易纠纷处理机制,规定土地交易纠纷的处理程序和责任主体,加强对土地交易仲裁机构和仲裁员的培训和监管,提高土地交易纠纷的解决效率和公正性。
土地交易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要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和市场参与主体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加强对土地交易的监管和管理,规范土地交易的行为和程序,维护土地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土地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土地交易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土地交易市场的监管和日常管理。
土地估价_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土地估价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土地估价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土地估价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土地估价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估价、土地登记、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抵押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一)档案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土地估价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对土地估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3. 负责对土地估价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进行规划和管理;4. 负责对土地估价档案的查询、利用、咨询等服务工作进行指导;5. 负责对土地估价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二)业务部门职责1. 负责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土地估价档案;2. 负责对归档的档案进行鉴定、销毁;3. 负责对档案的查询、利用、咨询等服务工作进行配合;4. 负责对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一)档案收集1. 业务部门在办理土地估价业务过程中,应当及时、完整地收集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估价报告、委托书、合同、审批文件、相关证明材料等;2. 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
(二)档案整理1. 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的类别、时间、主题等要素,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归档;2. 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a. 分类清晰,便于查询;b. 编目规范,便于检索;c. 归档有序,便于保管。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一)档案保管1.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2. 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a. 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b. 档案应按照类别、时间、主题等要素进行分类存放;c. 档案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
(二)档案利用1.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2. 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a. 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b. 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c. 保障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土地价格管理制度
土地价格管理制度前言土地是国家和人民的共同财富,其价格的管理与监管是保证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国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本文将介绍土地价格管理制度的概念、分类、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等,旨在全面了解我国土地价格管理的制度体系和政策措施,为构建更加完善的土地管理体系提供参考。
概念与分类概念土地价格管理制度是指国家根据土地资源的规划、批准、出让、交易等情况,制定和实行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调节土地市场行为,控制土地价格波动,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国家发展的长远利益。
分类按照土地的使用性质和交易方式,土地价格管理制度可分为以下几类:•宅基地和农村土地的价格管理制度;•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的价格管理制度;•土地出让和招拍挂的价格管理制度;•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价格管理制度;•城市土地二级市场的价格管理制度等。
法律法规土地价格管理制度是由国家制定和实施的,其行为依据和监管标准主要体现在法律法规方面。
以下是我国土地价格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包括土地流转、使用、调整、批准、出让等,及土地管理的监督和惩处措施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行为的通知》:规范了土地招拍挂的出让程序和交易方式,强化了土地交易的监管措施;•《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管理办法,规范了土地出让的流程和标准;•《土地流转管理办法》:规定了农村土地流转的类型、标准、流程和监管标准等;•《土地利用税条例》:对土地出让和流转过程中涉及到的土地利用税的相关问题进行规范,力求保障国家税收的正常收取和使用。
实践经验我国土地价格管理制度在实践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以下是主要的经验总结:加强政府监管和公开透明政府要加强对土地市场交易的监管,提高土地交易的公开透明度,加强对投资者的约束和惩戒,提高土地市场的规范性和稳定性。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地价管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190号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地价管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的通知正文:----------------------------------------------------------------------------------------------------------------------------------------------------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地价管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的通知(1995年12月29日〔1995〕国土(籍)字第1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积极培育和规范金融市场和土地、劳动力、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
”“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健全资产评估、业务代理、行业协调等中介服务”。
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地价管理,切实做好地价评估,规范和完善土地市场。
现就加强地价管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问题通知如下:一、做好地价管理与土地估价工作是土地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能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中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主管全国土地的调查、统计、定级、登记、发证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土地估价工作。
制订土地定级、估价标准”。
为履行国家规定的职责,国家土地管理局已组织开展了土地定级估价工作,颁布了土地定级、估价的规程,制订了土地估价人员、机构资格考试、审核与管理办法,与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对公司使用土地的确权、估价、土地估价的收费和土地估价机构的工商登记、备案管理等做了明确规定。
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把加强地价管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的工作抓住不放,并不断总结提高。
二、加快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估工作为满足土地管理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需要,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快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估工作。
尚未完成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评估的城镇,要按照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技术标准,尽快组织完成当地城镇的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评估。
土地评估质量管理制度
土地评估质量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土地评估行为,保证土地评估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质量管理原则1. 独立客观:土地评估应保持独立性、客观性,评估师应具备职业操守,不受任何不当影响。
2. 科学准确:评估方法和技术应科学合理,评估结果应准确反映土地的真实价值。
3. 规范操作:土地评估应遵循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保评估过程的规范性。
4. 持续改进:土地评估质量管理制度应不断完善,评估能力和水平应持续提高。
第三条组织结构1. 设立土地评估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土地评估质量的管理和监督。
2. 质量管理小组由公司高层领导、评估师、技术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评估师的职责1. 评估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土地评估。
2. 评估师应定期接受专业培训,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提高评估质量。
3. 评估师应参与评估质量的自我检查和同行评审,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
第五条评估质量控制1. 建立评估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评估计划的制定、评估资料的收集、评估方法的选用、评估结果的分析等环节。
2. 实施评估项目时,应严格按照评估计划和程序进行,确保评估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评估完成后,应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确保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评估质量监督1. 质量管理小组对评估过程进行定期检查,监督评估师遵守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
2.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评估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及时纠正评估中的错误。
3. 定期对评估质量进行评估,对优秀评估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符合要求的评估师进行培训或调整。
第七条持续改进1. 定期收集评估质量相关信息,分析评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 鼓励评估师参与评估方法和技术的研究,推动评估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3. 加强与其他评估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评估质量。
第八条制度修订本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适时修订,以适应土地评估质量管理的需要。
土地估价档案管理制度
土地估价档案管理制度土地估价档案是指土地估价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在对土地估价项目进行评估后形成的文件记录,涉及到土地估价的过程、结果和数据等内容。
土地估价档案管理制度是一套以土地估价档案为核心的管理体系,旨在规范土地估价机构的操作流程,保障土地估价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土地交易、征收和租赁等业务提供依据。
一、地估价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土地估价档案是土地估价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记录,具有重要的信息和价值,其中包含了土地价值的评估结果、基本信息、现状评价、影响评价、估价方法和数据等综合信息。
土地估价档案可以作为土地出让、土地转让、征收、租赁等业务的重要依据,也是土地估价服务的有效证明。
因此,土地估价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保障土地估价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领导、企业和社会各界提供专业、准确的土地信息和估价服务。
二、土地估价档案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一)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土地估价机构应按照估价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对土地估价项目进行评估并形成档案。
档案应包括估价报告、估价书、估价计算依据、数据资料等全部或部分内容。
估价报告、估价书和估价计算依据应按照统一格式和规范建立,确保数据完整、准确、真实。
土地估价机构应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档案管理组织架构,成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档案管理部门应在土地估价机构内部建立档案库,确保文件存储环境适宜,数据安全得到保障。
(二)档案的查询和提供土地估价机构应在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接受领导、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查询和提供档案服务申请。
档案查询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查询用途和查询范围,并按照规定手续进行申请和审批。
土地估价机构收到档案服务申请后,应及时响应并提供专业服务。
为了保护档案数据的安全性,有关部门的查询和提供必须遵循有关法规和规定,做到审慎、有序、安全。
(三)档案的保密和销毁土地估价机构应严格保护案卷、资料和数据的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土地成本管理制度
土地成本管理制度一、前言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土地的成本管理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资源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有效的土地成本管理制度可以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本文旨在探讨土地成本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存在的问题以及建立健全的土地成本管理制度的措施。
二、土地成本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国家利益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国家拥有土地资源的所有权,因此对土地资源的成本管理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举措。
合理的土地成本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土地资源的滥用和滥用,保障国家的土地资源安全。
2. 促进经济发展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通过建立健全的土地成本管理制度,可以鼓励企业和个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3. 保护环境土地资源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可以有效保护环境。
通过成本管理制度,可以限制土地开发和利用的盲目性,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4. 维护社会公平土地是公共资源,土地成本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维护社会公平。
通过制定合理的土地成本标准,可以避免土地资源的过度垄断,保障广大农民和城市居民的利益。
三、土地成本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1. 土地成本核算不规范当前,我国的土地成本核算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对于土地资源的成本核算是缺乏统一标准和规范的。
这导致土地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不高,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和风险。
2. 土地成本管理手段不完善目前,对于土地成本的管理手段还不够完善,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和管理体系。
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利用一些漏洞,从中谋取私利,导致土地资源的滥用和过度开发。
3. 土地成本监督不到位当前对于土地成本的监督不到位,地方政府和企业往往能够逃避土地成本的合理支付。
这对于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国家利益的保障造成了相应的影响。
四、建立健全的土地成本管理制度的措施1. 加强土地成本核算标准化建立土地成本核算的标准化体系,统一土地成本的核算标准和方法。
土地估价管理制度
土地估价管理制度一、企业概论估价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土地估价服务的机构,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专业化、高质量、高信誉的土地评估服务。
公司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主要业务范围涵盖土地估价、土地评估、土地征收、土地征用、土地转让等方面。
二、估价管理制度1. 企业规章制度(1)估价公司依法制定和颁布相关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公司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包括公司章程、管理细则、收费标准、技术标准等。
(2)估价公司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办公行为,不得擅自变更、篡改、违规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2. 人员培训管理(1)估价公司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制度,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培训。
(2)员工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土地评估技术、估价案例分析等。
(3)通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同时确保员工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职业操守。
3. 估价案件管理(1)估价公司建立严格的案件管理制度,包括案件登记、分派、评估、审定、报告等程序。
(2)评估师根据案件的特点和客户的需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目标。
(3)评估师要严格遵循估价标准和规范,进行土地估价工作,不得随意改变评估结论。
4. 质量管理(1)估价公司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估价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对重要案件要进行双重审定和审查,确保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3)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建立问题跟踪和反馈机制,确保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5. 技术管理(1)估价公司鼓励开展技术创新和研究工作,推动土地估价技术的提高。
(2)关注土地估价行业的前沿技术和行业趋势,不断引进和推广高新技术装备和工具。
(3)对新技术新方法进行实地验证和应用,确保其合理性和准确性。
6. 绩效考核(1)估价公司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员工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
(2)通过绩效考核,激励员工积极主动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并根据其表现给予晋升或职务调整。
土地出让金收益管理制度
土地出让金收益管理制度一、前言土地出让金是指国家授予城市和农村用地使用权所收取的金钱,是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一种收费。
土地出让金的管理,直接关系到国家土地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益,是土地领域的重要管理工作之一。
为了规范土地出让金的收益管理,提高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建立健全土地出让金收益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土地出让金收益管理制度的意义1. 规范土地出让金的收取与管理,防止滥用和挪用土地出让金,保障土地出让金的合法权益。
2. 加强土地出让金的使用监管,提高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
3. 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
4. 为土地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供保障。
5. 增强土地出让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提升政府管理的公信力。
三、土地出让金收益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土地出让金的收取管理(1) 土地出让金的确定标准和收取方式应当明确规定,严禁滥用和挪用土地出让金。
(2) 土地出让金的收取对象和范围应当明确,确保所有土地出让金的应收尽收。
(3) 加强对土地出让金征收和收取环节的监督和检查,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土地出让金的使用管理(1) 土地出让金的使用范围和用途应当规定明确,严禁将土地出让金挪作他用。
(2) 对于政府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的土地出让金,应当建立专门的监管机制,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3) 对于开发企业用于项目建设、规划修缮等业务用途的土地出让金,应当加强对项目的审批和监督,保证资金投入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3. 土地出让金的管理监督(1) 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2) 加强对土地出让金的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审计、监察和评估等监督机制,确保土地出让金的合理使用和法律平等。
(3) 对于违规使用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土地出让金收益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完善1. 完善土地出让金的收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土地出让金的征收规范和收取程序。
土地估价管理办法
土地估价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地估价管理,完善土地估价制度,维护土地估价市场秩序,促进土地估价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地估价活动,对土地估价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估价,是指具备土地估价执业资格的人员和机构基于委托关系,对约定土地及其附着物、定着物的权利、权益的价值或者价格进行评价、估算,并通过土地估价报告的形式提供的市场服务行为。
第四条土地估价师执业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符合土地估价规范和标准。
土地估价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五条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土地估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履行下列监管职责:(一)制定土地估价管理的规章制度;(二)规定土地估价师资格条件;(三)规定土地估价机构从业条件;(四)确定土地估价的程序和方法;(五)监督、指导土地估价行业自律管理;(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土地估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土地估价师第七条国家实行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制度。
土地估价师资格取得应当通过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第八条土地估价师执业,应当向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申请执业登记,成为执业土地估价师。
申请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获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二)满足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学时规定;(三)专职在一家土地估价机构从事土地估价业务;(四)经实践考核合格。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实施前获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符合前款第(二)、(三)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执业登记。
第九条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包括专业实践和专业考核。
土地估价师应当在土地估价机构接受不少于2年的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期满后,可以参加专业考核。
土地评估管理制度
土地评估管理制度一、土地评估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法制化原则:在土地评估管理工作中必须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评估工作的合法、合规性。
2.科学性原则:土地评估工作必须贯彻科学严谨的态度,依据土地资源的实际状况和市场需求,采用科学、客观、公正的方法和技术进行评估。
3.公开公平原则:土地评估工作必须公开透明,依法保护土地相关信息的公开权和参与评估决策的公众权益,确保评估工作公正公平。
4.合理合法原则:土地评估必须以合理、合法为基本准则,确保土地资产在评估中得到合理的估值。
5.社会效益原则:土地评估必须秉持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的理念,确保土地评估工作在谋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不损害公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二、土地评估管理制度的功能和作用1.土地评估管理制度能够推动土地开发的合理规划和利用;能够促进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
2.土地评估管理制度能够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土地交易提供公正、公平的价格基准,保证土地资产的安全流通。
3.土地评估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土地使用的效益,减少对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滥用,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土地评估管理制度能够保障土地资源的合法权益,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土地资源的产权稳定和安全。
5.土地评估管理制度能够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城乡建设和农村改革提供科学的土地评估数据和经济政策建议。
三、土地评估管理制度的构建和完善1.土地评估管理制度的构建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完善土地评估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土地评估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2.土地评估管理制度的构建要加强对土地评估从业人员的监管和培训,建立土地评估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和职业道德准则。
3.土地评估管理制度的构建要加强土地评估数据的统一和标准化,建立土地评估数据的采集、整理、管理和共享机制,确保评估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4.土地评估管理制度的构建要加强土地审批和评估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土地评估的监督管理部门和机制,确保评估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基准地价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市场管理,规范基准地价编制、公布、使用和调整工作,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基准地价,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土地自然属性、区位条件、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按照规定的评估方法和程序,确定的土地价格。
第三条基准地价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基准地价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准地价管理工作。
第五条基准地价应当定期编制、公布和调整,具体工作由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基准地价编制第六条基准地价编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组织编制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二)分析土地市场供求状况,确定土地价格水平;(三)编制基准地价报告,包括编制依据、编制方法、价格水平等;(四)组织专家对基准地价报告进行评审;(五)将评审通过的基准地价报告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基准地价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二)科学合理地反映土地自然属性、区位条件、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三)采用先进的评估方法和手段,保证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四)编制程序规范,确保编制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基准地价编制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土地估价资质;(二)具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三)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
第三章基准地价公布第九条基准地价应当向社会公布,公布方式包括:(一)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发布;(二)在土地管理部门设立的公示栏公布;(三)提供查询服务。
第十条基准地价公布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基准地价区域划分;(二)基准地价水平;(三)基准地价有效期;(四)基准地价调整情况。
第十一条基准地价公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泄露或者篡改。
构建我国农用地价格管理制度
调控地产 市场入手, 政府应将调 目前 , 国地 价 管 理 的制 度 与 政 策 仅 通 过 明 晰集 体土 地 主 体 来 进 一 步 强 化农 过管 理、 我 当 仅 是针 对 城 市 土地 价 格 制 定 的 , 用 地 价 民对土地所有者的权属意识和集体意识 , 控地价的注 意力放在调控地产市场上 。 农 保 障 集 体 对 承 包 土 地 的最 终 收 益权 和 处 然 , 前提 是 政 府 必须 立 足 于 客 观 实 际 要 求 格管理 的制度与政策几乎没有 , 仅有学者 要稳定承包权、 搞活收益权 , 和遵循客观经济规律。 在 农用 地 估 价 制 度方 面 提 出 了一 些 构想 。 置权。同时, 防 止集 体 土 地 资产 的流 失 。 证 农 村 土地 保 ( ) 国农用地价格 管理制度 与政 二 我 随着农用地征用、农村土地市场的建立 、 因此必须出台相 簸 农村土 地流转现象的出现 , 迫切需要有关 产权制度改革顺利发展,
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农 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 为农 权 在 经 济 上 得 以体 现 ,是 合 理 征 收 地税 、 要意义在于, 使农地 的产 出增加。当前 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 、 农村 集体 土地 促进公共积累的需要 , 有利于农地 资源优 地的配置体土地所有权主体 , 按照 (k C 地管理法》 - 抓 器。因此 , 应通过公平竞争形成合 理的地
农 我 国 现 行 的 农用 地 价 格 管 理制 度 好 落 实 。只 有 做 到产 权 明 晰 , 村 土地 市 价 ,在 调 控 土 地 市 场 方 面 发 挥 突 出 的作 场才能够充分发挥 市场调配资源 的作用。 用 。真正要达到管理地价 的目的, 还应通 与政 策
一
目前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十分 ( ) 利 于顺 利开展 农用地价格评 农 地基本承包经营权的情况下积极 推进 时, 二 有
土地交易工作制度
土地交易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交易行为,保障土地使用权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土地交易是指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行为。
本制度所称土地交易,是指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第三条土地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实行有偿使用和市场调节价。
第四条土地使用权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土地交易机构进行。
土地交易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服务,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土地交易当事人应当依法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土地交易应当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七条土地交易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税收、金融、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确保土地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八条土地交易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土地交易机构第九条土地交易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负责土地交易活动的专门机构。
土地交易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二)有具备土地交易业务知识和能力的专业人员;(三)有健全的土地交易管理制度;(四)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营机制;(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土地交易机构的设立和撤并,应当依法报经有权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土地交易机构的主要职责:(一)提供土地交易相关信息服务;(二)组织土地交易活动;(三)协助交易双方办理土地登记等相关手续;(四)制定土地交易规则和流程;(五)维护土地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土地交易程序第十二条土地交易程序包括以下环节:(一)土地交易信息的发布;(二)土地使用权的挂牌、拍卖或者协议转让;(三)交易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四)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五)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六)支付交易价款;(七)交付土地。
第十三条土地交易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规划条件等;(二)土地使用权的现状;(三)土地交易的方式;(四)交易底价或者起始价;(五)交易时间、地点;(六)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范本(4篇)
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范本一、总则1.本规定的制定目的是规范土地出让金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建设的有序推进。
2.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土地出让金管理工作。
3.土地出让金的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二、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1.土地出让金计算以买受人最终报价为基础,按照土地出让价格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并按照相关规定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2.土地出让金计算所需的相关参数应当真实、准确,并经公示。
三、土地出让金缴纳方式1.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可采取一次性缴纳、分期缴纳等方式。
2.买受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金额进行及时缴纳,逾期缴纳的,按照相关规定计算滞纳金。
四、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1.土地出让金使用应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划指标及相关政策进行,不得违法违规使用。
2.土地出让金使用应公开透明,用于促进城市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土地整理等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的事项。
3.土地出让金使用应定期进行项目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
五、土地出让金监督管理1.土地出让金监督管理应加强对各环节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2.土地出让金监督管理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六、法律责任1.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求刑事责任。
七、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规定由市土地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范本(2)以下是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一个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出让金的管理,规范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出让金的管理。
第三条土地出让金是指行政区域内土地出让过程中,出让方取得的土地出让价款以及其他有关收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土地价格管理制度
中国的土地市场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才开始形成并逐步发展起来的,中国政府在解决土地价格管理实际问题的同时,借鉴国外的经验,逐步形成了中国的土地价格管理制度雏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土地估价制度
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土地估价制度,要求各城市必须开展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并对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进行交易底价评估。
现在,土地估价已介入大多数土地交易,如企业股份制改造、土地抵押等,农村土地也已开展基准地价评估。
通过对城乡土地进行基准地价评估和标定地价评估,为地价管理部门制定地价管理政策和对土地交易价格进行宏观调控提供了依据。
2.建立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
开展土地价格评估,必须由专门的机构和专业人员进行。
为了确保土地估价结果的科学性,管理部门要求开展这一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必须经过资格认证,估价人员要经过考试才能取得估价资格。
目前,中国土地估价机构分a 级、准a级和b级三类,对不同类型的估价机的设立标准和从业范围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来源于考试大。
估价人员必须在相当学历的基础上参加专业考试,合格者经注册方可从事估价工作。
3.建立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定期公布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要定期公布。
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是城市政府管理地价的基本参照依据,也是房地产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
为了确保城市基准地价的科学性,国家要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基准地价成果要上报国土资源部进行审核与平衡。
4.建立地价监测体系
国家为了更好地了解市场地价状况,制定地价政策,自1999年开始,国土资源部即着手在全国各城市建立地价监测体系。
通过将各城市的地价变化情况及时通过该体系传输至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既可快捷准确地了解各城市的地价状况,及时制定相应的地价管理政策。
同时,利用监测数据编制全国地价指数,并定期发布。
5.建立土地供应计划制度和土地储备制度
为了在宏观上调控土地价格,必须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数量和区位。
各级政府根据我国耕地少、房地产开发起步较晚的实际,建立了土地供应计划制度和土地储备制度,要求每年进入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数量和时机要在政府计划的控制之下确定,同时,各城市土地管理部门还建立了土地储备制度,以有效地调节土地供应。
6.建立土地交易最低限价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土地交易价格不得低于城市政府规定的标定地价,否则,政府有优先购买的权力。
7.建立土地增值税制度
为了规范土地及房地产市场的交易秩序,抑制土地投机,1994年1月开始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开征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的实行有效地控制了土地价格的过快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