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园研究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化创意园研究报告
一、初期的关于文化创意园区的调查报告
(一)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概念
文化创意产业园是一系列与文化关联的、产业规模集聚的特定地理区域,是一具有鲜明文化形象并对外界产生一定吸引力的集生产、交易、休闲、居住为一体的多功能园区。园区内形成了一个包括生产——发行——消费产供销一体的文化产业链。
(二)国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类型的划分
1、按区位依附划分为4种类型:
(1)以旧厂房和仓库为区位依附。城市中被废弃的旧厂房和仓库,因其宽敞明亮的空间及廉价的租金,或面临闲置空间再改造的境遇,往往成为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又一滋生之地。北京798工厂的老厂房、上海近些年成长起来的创意产业园区绝大部分也是由旧厂房和仓库改造而成。
(2)以大学为区位依托。大学作为技术的发生器,可以不断开发新的科技;同时它又是各类人才的聚集地,不但培养人才也
吸引着各领域最优秀的人才。如上海长宁区天山路时尚产业园依托的是东华大学和上海市服装研究所。
(3)以开发区为区位依附。这类文化创意产业园主要是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区位依附。高新技术产业区都有着大量的信息产业,最适宜发展文化与科技结合的文化产业园。属于此类型的有位于中关村高科技园区内的中关村创意产业先导基地;位于上海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内的张江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基地等等。
(4)以传统特色文化社区、艺术家村为区位依附。属于这种类型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依托一些传统的文化区域,在这些区域文化底蕴深厚,文化氛围浓郁,利于开发特色文化产业产业园区。如四川德阳三星堆文化产业园、北京高碑店传统民俗文化创意产业园等等。第二种是依托位于城乡结合部的一些艺术家村,有些是属于创作型的园区,如位于深圳特区郊边龙岗区布吉镇的大芬油画村等。
2、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性质划分为5种类型:
(1)产业型。一是独立型的。园区内,产业集群发展相对比较成熟,有很强的原创能力,产业链相对完整,形成了规模效应。如深圳大芬村,以绘画艺术为主。二是依托型的。依托高校发展,也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链条。如上海虹漕南路创意产业园,同济大学周边的现代设计产业园区等等。
(2)混合型。这种类型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往往依托科技园区,并结合园区内的优势产业同步发展文化产业,但园区内并未形成文化产业链条。如张江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基地、香港数码港等。
(3)艺术型。这种类型的园区也是创作型园区,原创能力强,但艺术产业化程度还较弱。目前国内最有名的艺术园区有北京大山子艺术园区、青岛达尼画家村等。
(4)休闲娱乐型。这类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主要满足当地居民及外来游客的文化消费需求。最有代表性的是上海的新天地、北京长安街文化演艺集聚区等。
(5)地方特色型。如北京高碑店传统民俗文化创意产业园、潘家园古玩艺术品交易区等。
(三)国际上通用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类型的划分
1、单一企业型
2、独立主题型
3、产业复合型
(四)文化创意产业相关中央政策
1、《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关键摘要
重点任务:
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布局的统筹规划,坚持标准、突出特色、提高水平,促进各种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分工。对符合规划的产业园区和基地,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建设若干辐射全国的区域文化产品物流中心,建设一批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和动漫等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和加快发展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群。
政策措施:
(1)降低准入门槛。落实国家关于非公有资本、外资进入文化产业的有关规定,根据文化产业不同类别,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途径,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2)加大政府投入。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补充资本金等方式,支持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及跨区域整合,支持国有控股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支持文化领域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支持大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大幅增加中央财政“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体制改革专项资金规模,不断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支持力度。
(3)落实税收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中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研究确定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的具体范围,加大税收扶持力度,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4)加大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倡导鼓励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大力开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企业“走出去”的贷款担保业务品种。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主板、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已上市文化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迅速做大做强。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5)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由中央财政注资引导,吸收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大型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认购。基金由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实行市场化运作,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推动资源重组和结构调整,促进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2、《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的关键摘要
《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要根据文化企业的不同特点,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加大有效的信贷投放。建立差别化定价机制、信用评级和信用评分制度,建立专门针对文化产业金融服务的考评体系,积极开发文化消费信贷产品。
《指导意见》提出,要扩大文化企业的直接融资规模,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和票据等方式融资,探索开展文化产业项目的资产证券化试点,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风险偏好型投资者积极进入处于初创阶段、市场前景广阔的新兴文化业态。要积极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保险市场。各保险机构应根据文化企业的特点,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企业需要的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开展信用保险业务。
《指导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有利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配套机制。一是推进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二是中央和地方财政可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三是建立多层次的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