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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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民族融合与华夏民族的形成
商族先世是居住于黄河中下游的一个古老的氏族部落共同体,活动中心在今山西南部和河南北部地区,后来又不断向东部地区移动,到达今河北南部和山东西部广袤地带,与东夷族长期共处。大约公元前17世纪末,商部落逐渐强大起来,夏桀时,商部落首领汤开始征伐其他部落。《孟子·滕文公下》说:“汤始征,自葛载,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汤趁夏桀与东夷纷争,陷于孤立之际,起兵伐桀,灭夏,建立商朝。相传商的始祖契因佐禹治水有功,而为舜的“司徒”,封于商,赐姓子氏(《史记》)。商部落这时还是以畜牧为主的游牧部落,过着“无定处”、“不常厥邑”的流动生活,见于记载的迁徙就有13次,特别是从契至相土,不过三世,前后五迁,相土以后,自昌若到汤共十一代,活动中心又迁徙了三次。《尚书序》说:“自契至于成汤八迁,汤始居亳,从先王居。”因之,关于商族起源于何地,自汉代司马迁至今,一直是学术界注意的一个焦点,大约有过陕西说、东方说、冀鲁豫说、河北说、东北说、山西说、浙江说等不同观点。李民先生通过对文献资料的分析和考古学成果的研究认为,商族最早活动于关中东部地区,昭明时(夏初)迁至晋南、晋中地区,相土时东迁,短期到达泰山附近,最终定居、发展于豫北、冀南地区,并以此为基地南下,西指灭夏,建立商王朝,创造出光辉灿烂的商文化。
商代是华夏民族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阶段。
一、商代的民族融合,首先表现为夏商两族之间的融合。
早在先商时期,商族就与夏族有着密切关系。从考古学资料来看,夏文化也吸收了先商文化。如作为夏文化代表的二里头文化三、四期,已明显地吸收了商文化。虽然两族文化的渊源不完全相同,即商文化主要是来源于河北地区的龙山文化,夏文化主要是来源于河南地区的龙山文化,二者有别,但由于两族长期共处,文化上互相影响、互相吸收,逐渐融为一体,到了商代夏而立,就很难再把商文化与夏文化从考古学上分开了。商朝的建立,标志着商族的形成,但夏族并未因此而消失,仍是构成商族的主要成分。
《论语·为政篇》说:“殷因于夏礼。”商朝在文化上的许多方面继承了夏代的成果,如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与夏文化的“图画文字”的继承关系,历法和纪年方法的一致,音乐格调上的相同,宗教方面的自然崇拜、祖生崇拜和天命观以及婚姻、丧葬等方面的许多相同之处,这些事实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夏商之间共同的民族文化特征。
从商族推翻夏王朝始,夏族中的一部分就远徙他乡,其中避居于今晋陕北部地区的夏族,不甘心失去统治地位,经常聚积军事力量对商王朝西北边疆地区进行挑衅。整个殷商时代,尤其是商王朝早、中期,来自西北方的战事时有发生,商王朝征调大量军队进行讨
伐。同时,对臣服的夏遗民,商王朝加强了控制与同化。
从文献记载来看,商王朝采取了“封夏之后”的笼络措施,但这个夏后封地被封者是谁,文献没有载明;封于何地,文献记载少而含糊。《史记·夏本纪·正义》在“汤封夏之后”条下引《括地志》云:“夏亭故城在汝州郏城县东北五十四里,盖夏后所封也。”这里称“盖夏后所封也”,显然也是推测之词,实难肯定。此外,《史记·留侯世家》称“昔汤伐桀,封其后于杞”。甲骨文中有“杞字”,也有“杞侯”。但此“杞侯”是否就是汤所封“夏之后”则难以断定。《史记·陈杞世家》说夏禹之后“殷时或封或绝”,周武王“求禹之后,得东楼公,封之于杞”。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殷商王朝所封的“夏之后”,其地位是相当微弱的,不仅封地狭小,民众甚少,几乎没有什么军事力量,而且其封地随时有可能被剥夺,“或封或绝”,全由商王朝决定。到殷商末期,夏禹之后已难寻找。《陈杞世家》言“求禹之后,得东楼公”,此“求”字道出了当时的真实情况,显然禹之后的地位已同普通民众无甚区别,以致于到处寻找,才得到东楼公。
从考古情况分析,商王朝对夏族的同化工作取得了较大成就。除少量确定为商王朝初年的夏族遗存之外,至商代中、后期,已不可能在商文化遗存上单独找到遗留下来的夏族文化遗存,这说明此时夏、商二族文化已融合在一起,已成为我们今天所见到的二里岗期商文化、殷墟商文化遗存。而从情理上讲,夏民族在其王朝被推翻之后,除少数人被消灭之外,大部分夏族人成为商王朝统治下的臣民。若这些夏遗民能保持鲜明的民族特性,则我们今天就能看到一些商王朝时期的夏族文化遗存。
又如崇国的被同化。《史记·周本纪·正义》云崇国“夏鲧封,虞、夏、商、周皆有崇国”。从此可以看出,崇国为夏鲧封地,在虞舜时期被封,商周时代仍存在。商代的崇国也应为夏族之后所封。到了殷商后期,崇国已成为商王朝镇压西部叛乱的羽翼。崇侯虎成为殷纣王的宠臣,曾“谮西伯于殷纣”。周文王讨伐商纣,则从讨伐崇侯虎开始。从考古学材料也可看出,崇国文化遗存与郑州、安阳等地的殷商文化遗存几乎没什么两样。考古学家在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洪庆乡燎原村的老牛坡遗址,发现了典型的商文化遗存,时代从商代二里岗期延续到殷墟文化时期。从其地理位置可以看出,老牛坡遗址应为商代崇国遗存。
商族在同化夏族的同时,也大量吸收夏族文化因素。从考古材料可以看出,属于商文化的二里岗文化吸收、继承了大量属于夏文化的二里头文化因素。从陶器上来看,二者皆以夹砂灰陶和泥质灰陶为主,常见绳纹、附加堆纹、旋纹、器物内壁麻点等装饰,平底器、圜底器较多。二里头文化的大口尊、圆腹罐(捏口尊)、夹砂中口罐、澄滤器(刻槽盆)、平底盆等典型器物在二里岗期商文化中被继承下来,且变化不大。从宫殿建筑技术来看,二里头遗址发现的一号、二号宫殿基址,与偃师商城发现的四号、五号宫殿基址,在形制、
结构、营建方法等方面都十分相似,即为以正殿(堂)为主体,东、西、南三面设廊庑,南面设门,自成一体的封闭式宫殿建筑。此外,文献记载有“殷因于夏礼”,是说殷商王朝继承了夏王朝的礼乐制度。《礼记·礼器》云:“三代之礼一也。民共由之,或素或青,夏造殷因。”这又说明殷商继承了夏王朝的礼器制度。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商王朝对夏族的同化政策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夏族在风俗、习惯上与商族已无明显区别,但是终殷一代,仍有一部分夏族保持一定的民族特性,至少在族属上,有一部分人认定自己属于夏王朝时期夏族的后裔,且这种族属也得到殷商普通民众的认同。从前面提到的汤“封夏后”以及周武王“求禹之后,得东楼公”的记载可以看出,周初尚能辨认出来被封到杞或缯地的夏族后裔。
二、商代的民族融合,还表现在商族和商朝与方国之间的关系上。
商朝与夏朝一样,有王畿和王畿外的诸侯国。商王畿比夏王畿的范围大多了,受商王统治和与商具有同样文化的诸侯国也向四方发展了。在北方,有商的同姓诸侯孤竹国(今河北卢龙县);在东方,有奄(今山东曲阜)和蒲姑(今山东益都地区)与商有同源关系;在西方,有周(今陕西岐山一带)是商朝的诸侯国;在南方,与“荆蛮”为邻,势力达到长江流域,甚至有部分商人已迁居湖南、江西等地了。
商朝时有许多方国,有的处于商的四周,有的则穿插于商朝辖境,与商族和商朝有着复杂的关系。商朝前期,见于《伊尹四方献令》的方国有:“正东符娄、仇州、伊虑、沤深、九夷、十蛮、越沤、发、文身”;“正南瓯邓、桂国、损子、产里、百濮、九菌”;“正西昆仑、狗国,鬼亲、枳已、耳、贯胸、雕题、离丘、漆齿”;“正北空同、大夏、莎车、姑他、旦略、豹胡、代翟、匈奴、楼烦、月氏、犁、其龙、东胡”。商代中后期,在商朝王畿之地西北和西方即今山、陕北部,宁夏六盘山东西及内蒙河套地区,有鬼方、揸方、系方等方国。他们大约都是一些游牧民族的氏族和部落共同体。在商朝南方,有荆楚。东方仍是九夷分布之地,有虎方、夷方、林方等。商代方国众多,传说商汤时有三千,见于赵诚编著的《甲骨文简明字典》的商后期方国就有118个,见于《左传》记载的也有200余诸侯及附庸国。实际上,当时存在的诸侯、部落(方国)要多于记载的数字。据杨东晨考证,殷商时期,仅河南地区的方国就有子姓殷后裔28国,炎帝后裔22国,黄帝后裔12国,族源为东夷的15国,诸小国52个(杨东晨:《商代河南地区的方国》,殷都学刊,1994年第4期)。
商朝对主要由异族居住的王畿以外的地区,仍然实行爵服制度。《尚书·酒诰》云:“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白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罔敢湎于酒。”殷墟卜辞有侯爵,如周侯、鬼侯、犬侯、攸侯等;有男爵,如雀男;有伯爵,如伯、羊伯、卢伯、儿伯等。又,《逸周书·王会》云:“方千里之内为比服,方二千里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