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正式)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4 机构及零件
4.3.2 卷筒
➢ 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压板螺栓应牢固,卷筒轴承应牢
固可靠,运转正常
➢ 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影响性能的表面缺陷(如裂纹); 2、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2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4 机构及零件
4.3.4 制动器
制动器零部件出现下述情况时,其零件应更换或者制动器报废;
1、驱动装置 1)磁铁或者电动机绕组烧损; 2)推动器推力达不到松闸要求或 者无推力。
2、制动弹簧 1)弹簧出现塑性变形且变形量达 到了弹簧工作变形量的10%以上; 2)弹簧表面出现了20%以上的锈蚀 或有裂纹等缺陷的明显损伤。
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 ➢ GB12476.2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 ➢ GB 1502 起重机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 总则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GB/T 20303.5 起重机 司机室 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 ➢ GB/T 20776 起重机械分类 ➢ GB/T 20878 不锈钢和耐热钢 牌号及化学成分 ➢ GB/T 27546 起重机械 滑轮 ➢ JB/T 6406 电力液压鼓式制动器 ➢ JB/T 7020-2006 电力液压盘式制动器 ➢ JB/T 8110.2 起重机 橡胶缓冲器 ➢ JB/T 9008(所有部分) 钢丝绳电动葫芦 ➢ JB/T 10559 起重机械无损检测 钢焊缝超声检测 ➢ JB/T 10883 起重机用聚氨酯缓冲器
3.6.2 吊运熔融金属或炽热物品的起重机(以下翼缘作为运行轨
道的起重机除外)直接受辐射的主梁、起重横梁底部应设防辐射
起重吊装及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版)

起重吊装及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完整正式规范)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起重吊装及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基本要求第一条: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第二条: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起重机作业提供足够的工作场地, 清除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
第三条:各类起重机应装有音响清晰的喇叭、电铃或汽笛等信号装置。
在起重臂、吊钩、吊篮(吊笼)、平衡重等转(运)动体上应标以鲜明的色彩标志。
第四条: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 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
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 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 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第五条: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 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 地面及作业层(高处)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方式进行指挥。
第六条: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 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雨、雪过后作业前, 应先试吊, 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七条: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 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 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
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第八条: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 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第九条:起重机作业时, 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重物吊运时, 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第十_大于40折减系数8575706050报废第二十_大直径取大值)时, 应更换制动鼓。
同样, 当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50%时, 应更换制动带。
2. 履带式起重机第一条: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
起重机械(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用具
1.工作服2.防护手套3.耳塞4.防护眼镜5.防尘口罩
安全作业程序和方法
操作要点
机械操作规则:
1.起重机械(行车)由使用部门指定人员保管,未经部门主管和保管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起重机械(行车)作业,所有操作人员均要求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2.一切重大物件的起重搬运工作须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领导进行,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熟悉起重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起重搬运时只能由一人指挥,指挥人员应由经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适用
岗位
起重机械(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本岗位主要危险因素
1.机械伤害
2.物体打击
3.触电
岗位
职责
1.操作人员必须遵其使用的行车安全操作管理进行检查和考核。
3.综合部负责对公司所有的行车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和维护。
4.兼职安全员负责对行车的安全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行车是特种设备,必须持证上岗。离开行车要拉下电闸,并将起吊物放下。
4.行车维修时,应挂上“禁止送电”.“严禁使用”的警示牌。
5.启吊前要将起吊绳索检查好,发现破损一律严禁使用。
5.行车工要熟悉掌握各操作要领,严格坚持“十不吊”原则。
异常处理
1.行车是特种设备,当行车发生异常时,要立即切断电源,不得带病操作。
2.当发生事故时,立即上报综合部。
3.各种起重机检修时,应将吊钩降放在地面。
4.禁止工作人员利用吊钩来上升或下降。
5.起重物品必须绑牢,吊钩要挂在物品的重心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使吊钩斜着拖吊重物。在吊钩已挂上而被吊物尚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或作旋转动作。
6.起重机在起吊大的或不规则的构件时,应在构件上系以牢固的拉绳,使其不摇摆不旋转。
起重行车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起重行车安全操作规程(完整正式规范)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起重行车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了加强行车的日常管理, 增强行车的使用寿命, 提高行车的使用效率, 避免安全事故, 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公司内的所有行车及其使用人、管理者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职责行政安全部为行车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
设备部为行车维护、保养的责任部门。
第二章使用规定一、带有驾驶室的起重机械必须设有专人驾驶。
严禁非驾驶人员操作。
起重机司机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 方能按指定机型独立操作。
二、起重机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一律禁止使用。
1、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
2、吊钩、滑轮、卷筒达到报废标准。
3、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刹不住额定载荷。
4、限位开关失灵。
5、主要受力件有裂纹、开焊。
6、主梁弹性变形或永久变形超过修理界限。
7、车轮裂纹、掉片、严重啃轨或三条腿。
8、电气接零保护挂靠失去作用或绝缘达不到规定值。
9、电动机温升超过规定值。
10、转子、电阻一相开路。
11、车上有人(检查、修理指定专人指挥时除外)。
12、露天起重机当风力达六级及以上。
13、新安装、改装、大修后未经验改合格。
14、轨道行车梁松动、断裂、物件破碎、终点车档失灵。
三、起重机司机三不准:1、工作前严禁饮酒。
2、不准带无关人员上车。
3、操作时不准吸烟、吃东西和与他人谈话。
第三章操作规程一、通用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1、开车前要先检查:机械、电气、安全装置是否良好;车上有无可碰、卡、挂现象;确认一切正常, 打铃告警后, 再送电试车。
检查发现有第二章第二款的情况时立即停车。
2、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 与下面密切配合。
3、操作中严格执行十_大车、小车、卷扬不能同时动作)。
11、正常情况下不准打反车。
12、严禁使用两台起重量不同的起重机共吊一物。
用两台起重能力相等的起重机共吊一物时, 应采取使两台起重机均能保持垂直起重措施, 其吊物重量加吊具重量之和的不准超过两台起重机起重能力总和的80%。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最新版)

起重机械操作规程(通用部分)1 遵章守纪1.1 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爱护公共财产,认真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四项义务。
1.2 操作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工作安排。
1.3 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准会客和外出,不准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各种活动。
若有急事,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1.4 职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严禁酒后上班。
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起重机械的结构、原理、及保养和维修的基本知识,牢记所操作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表。
3 掌握(GB508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及(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并按要求去做。
4 起重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5 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辐、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笛示意。
6 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
作业时应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
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的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7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取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8 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9 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0 严禁用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11 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人员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12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运行和回转动作要平稳,当运转或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3 起重机工作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
操作人员必须精力集中,未经指挥人员许可,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14 起重机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在接近满负荷的情况下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一、总则(一)操作者必须熟悉起重机的主要结构,原理和控制技术,经所操作机型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二)司机应遵守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负荷及其它违章作业,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起重机。
(三)起重机总电源的合闸、分闸及其它的电气操作由使用单位指定的人员负责,严禁其它人员操作。
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
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启动送电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操作作业。
(四)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立即与主管部门联系处理,应在操作前排除,禁止起重机带故障运行。
(五)司机每天上机操作、每次合上控制电源前,应检查确认主令控制器处于零位。
合上控制电源后,应查看起重机有无故障,每次总电源断开后再通电运行,司机必须将起升机构运行至上下限位,检查限位的位置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方可运行。
(六)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
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七)操作应按指挥人员所发的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A)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九)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十)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
(2)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
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4)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十一)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1)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2)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3)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4)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维修;(5)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进行吊运;(6)无下降极限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7)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2

起重机械安全(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1金属结构结构件的布置应便于检查、维修。
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端梁、支腿、塔架、臂架等,其对接焊缝质量不得低于规定的焊接材料、焊缝要求。
其报废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2高强度螺栓连接必须按设计技术要求处理并用专用工具拧紧。
3司机室必须安全可靠,与悬挂或支承部分的连接必须牢固。
其构造与布置,应使司机对工作范围具有良好的视野,并便于操作和维修。
4除流动式起重机外,司机室外面有走台时,门应向外开;司机室外面没有走台时,门应向里开。
司机室底面与下方地面、通道、走台等距离超过2m时,一般应设置走台。
司机室外有无走台都可采用滑动式拉门。
5司机室应设有舒适可调的座椅、门锁、灭火器和电铃或警报器,必要时还应设置通讯联系装置。
应保证在事故状态下,司机能安全地撤出,或避免事故对司机的危害。
6走台、直立梯、斜梯、护栏等设置应符合规定要求,梯子踏板、走台平面应有防滑性能。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任意利用架体、轨道、梁等进行攀登。
7吊钩应有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应经检验,查明性能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应按有关要求检查、维修和报废。
不得使用铸造的吊钩。
吊钩宜设有防止吊重意外脱钩的保险装置。
8 起重机械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圆股钢丝绳》标准,其钢丝的安全系数按工作级别及使用状况确定,钢丝绳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
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必须不少于2圈。
9 吊运溶化或炽热金属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纲丝绳。
10 钢丝绳端部固定连接应符合的安全要求。
11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必须保证传动性能和控制性能准确可靠,在紧急情况下能切断电源安全停车。
在安装、维修、调整和使用中不得任意改变电路,以免安全装置失效。
起重机应由专用馈电线供电,不同机构、不同电压等级、交流与直流的导线,穿管时应分开,照明线应单独敷设。
自动开关、接触器、过电流继电器和延时继电器、控制器、制动电磁铁和主隔离开关、紧急断电开关、短路保护、失压保护和零位保护、失磁保护、过流保护、超速保护等装置齐全可靠。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GB6067.1-2010代替GB-T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6067.1-2010代替GB/T6067-1985自2011-6-1起执行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金属结构4机构及零部件5液压系统6电气7控制与操作系统8电气保护9安全防护装置10起重机械的标记、标牌、安全标志、界限尺寸与净距11起重机操作管理12人员的选择、职责和基本要求13安全性14起重机械的选用15起重机的设置16安装与拆卸17起重机械的操作18检查、试验、维护与修理19起重机械使用状态的安全评估附录A(规范性附录) 安全防护装置在典型起重机械上的设置参考文献前言本部分的3.1、3.3.3GB 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由以下7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第4部分:臂架起重机;——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第6部分:缆索起重机;——第7部分:轻小型起重设备。
本部分为GB 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第1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 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本部分与GB/T 6067-1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本部分对起重机械及各零部件的安全要求均进行了细化,将原标准中有些属于产品技术要求的内容删除;——增加了起重机械的标记、标牌、安全标志、界限尺寸与净距的安全要求;——增加了起重机械操作管理要求;——增加了起重机械人员的选择、职责和基本要求;——增加了起重机械的安全性、选用、设置、安装与拆卸、操作、检查、试验、维护与修理、使用状态安全评估等的要求;——删除了“为吊运各类物品而设的专用辅具”、“常用简易起重设备”的有关要求;——删除了表1~表5、表7~表15以及表16(部分内容);将表17改为表A.1。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7)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
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起重作业是一种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涉及到重物的搬运和吊装,因此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下面是一份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作。
一、起重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起重作业前,必须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对于损坏或有缺陷的起重机械,严禁使用。
2. 进行起重作业的场地必须平坦稳固,无杂物和障碍物。
必要时,应进行坚固的地基处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稳定。
3. 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起重物体的重量、形状和尺寸等信息,以及起重机械的型号、额定载荷和限制高度等信息。
4.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起重作业,如恶劣天气条件或复杂的空间环境等,必须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二、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1. 作业人员在进行起重作业前,必须熟悉起重机械的操作方法和使用说明书,了解其工作原理和注意事项。
2. 作业人员必须受过专门的培训和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和未持证的人员进行起重作业。
3. 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起重机械的额定载荷和限制高度,严禁超载和超高作业,避免因过载引发事故。
4. 在起吊物体时,作业人员必须确保起重机械和起吊设备的连接牢固可靠,防止起吊物体的脱落或下降。
5. 在起重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保持沉着冷静,严禁跳跃和嬉戏。
同时,禁止站在起重物体或起重机械下方,防止下落物伤及人员。
6. 在起重机械运行过程中,严禁将操作杆、绳索或其他物体投掷给其他人员,保持周围的安全环境。
三、起重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1. 在起重作业现场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他人注意,避免闯入作业区域。
2. 在作业现场进行临时封闭,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域。
必要时,可以设置专人进行现场管理,以保障作业安全。
3. 对于高处作业或有坠落风险的情况,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立防护栏杆、安全带等,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4. 在进行起吊作业时,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有序,防止起吊物品与周围物体相撞或滑动,引发事故。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部分完整

GB 5226。2—2002 机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32部分:起重机械技术条件(idt IEC 60204-32:1998)
GB/T 5293 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T 5293-1999,eqv ANSI/AWS A5。17:1989)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大连重工•起重集团、太原重型机械集团、徐州重型机械、上海振华港机(集团)股份、卫华集团、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山东丰汇设备技术、德马格起重机械(上海)、国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所、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尤建阳、崔振元、陶天华、王中平、王福绵、路建湖。
GB 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由以下7个部分组成: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
——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
-—第4部分:臂架起重机;
--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
——第6部分:缆索起重机;
——第7部分:轻小型起重设备。
本部分为GB 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第1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 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
1范围
GB 6067的本部分规定了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报废、检查等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桥式和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臂架起重机、缆索起重机及轻小型起重设备的通用要求。对特定型式起重机械的特殊要求在GB 6067的其他部分中给出。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GB6067-85

1.5栏杆
高度应为10不小于70mm的围护板。栏杆上任何一处都应能承受1kN(100kgf)来自任何方向的载荷而不产生塑性变形。
因在空中润滑或维修,而在臂架上设的栏杆,其扶手应能悬挂安全带挂钩,并应能承受4.5kN(450kgf)的载荷而不被破坏。
本规程不适用于: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1金属结构
1.1结构件的布置
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水。
1.2结构件焊接要求
1.2.1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端梁、支腿、塔架、臂架等,其对接焊缝质量不得低于JB928棧叮贰逗阜焐湎咛缴吮曜肌分卸 逗阜欤 颍剩拢保保担矖81《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中一级焊缝的规定。1.2.2焊条、焊丝和焊剂应与被焊接件的材料相适应。
1.4.4开式司机室应设有高度不小于1050mm的栏杆,并应可靠地围护起来。
1.4.5除流动式起重机外,司机室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m。
1.4.6除流动式起重机外,司机室外面有走台时,门应向外开;司机室外面没有走台时,门应向里开。司机室外有无走台都可采用滑动式拉门。司机室底面与下方地面、通道、走台等距离超过2m时,一般应设置走台。
直立梯通向边缘敞开的上层平台时,梯两侧扶手顶端比最高一级踏杆,应高出1050mm,扶手顶端应向平台弯曲。
1.7斜梯
应按表1的要求设置,在整架斜梯中,所有梯级间距应相等。
斜梯高度大于10m时,应在7.5m处设休息平台。在以后的高度上,每隔6~10m设休息平台。
梯侧应设栏杆。
表1对斜梯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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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gb6067[1].1-2022代替gb-t6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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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份(gb6067[1].1-2022代替gb-t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份引言本规程合用于基于需要对升降、举升、转动及行走运动的起重机械设计、创造、安装、使用和检测的业务领域。
目的是确保起重机械在安全可靠的状态下,符合设计、创造、安装和使用的标准要求。
范围本规程涵盖以下类型的起重机械:1.1 单梁和双梁桥式起重机械1.2 绞车式起重机械1.3 龙门起重机械1.4 门式起重机械1.5 挪移起重机械1.6 挪移式起重机械1.7 场地起重机械1.8 矿用起重机械1.9 其他特种起重机械术语和定义2.1 起重机械概念:起重机械应该至少包括升降运动,可能包括横向运动,旋转,在使用时靠墙或者跨越踏板,或者允许有人乘坐。
起重机械是由与之相关的部件组成的一个整体,例如钢丝绳,吊具,钢架,起重机,通信,控制系统等。
2.2 操作者:在操作起重机械的时候,有一批员工接受过专门培训,持有起重机械操作操作证书的本文所指的操作者。
2.3 起重机械创造商:起重机械创造商是指经过国家认证检测报告,持有合法证书的机械创造商。
2.4 负责人:指起重机械相关业务所在单位或者场地的主管。
安全要求3.1 设备的创造:创造单位应根据应该遵循市场监督管理等政策,依照《工质监管规定》(GB/T2400.1)、《机械创造条件规范》(GB/T16549)的要求进行生产创造过程。
3.2 产品质量控制:创造单位应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保证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
创造企业应建立并执行产品出厂检验技术文件,形成检验记录。
应按照质量保证体系要求组织生产,建立质量保证档案。
特殊是安装检验及后续检验所需的记录和资料应该有条理。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1、操作前1.1起重设备必须按规定,经有关专业部门检测,并取得检测合格报告后,方可投入使用。
未经检测及检测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严禁使用。
1.2吊车工必须经过专业的岗位培训并考试合格,获得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3工作前,应对制动器、吊钩,吊带(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要在操作前排除,严禁带隐患操作。
1.4操作前必须穿戴具有劳安标识的安全帽、防砸鞋等劳动保护用品。
2、操作中2.1吊运时要清楚起重物的重量,接近额定起重负荷时,应检查制动器并试吊,如超过起重能力或起重物的重量不清、捆绑不牢、吊挂不平衡时,拒绝吊运。
2.2捆挂物件时,要选择适合的吊具,捆挂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处应放衬垫保护。
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
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2.3起吊时,手不许握在吊具与物件之间。
吊物上升时严防顶撞,不许同时按两个按扭同时运动。
2.4吊运时不准同时操纵大车及小车两个动作。
2.5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听到有不正常的声音时,应立即停车断电进行检查,吊重物时应稳妥放下。
2.6开动大小车时,起动要慢,并注意运行空间,地面无阻碍时,起升高度不宜过高。
2.7吊运时,必须从安全通道上通过,严禁从人员头顶或机器设备上通过,禁止“超速”运转,吊物时不准无故停车,在运转中禁止检查或维修。
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2.8必须在垂直位置起升重物,禁止斜拉斜吊。
2.9被吊物上不许站人。
2.10起升重要物品时,不论重量多少,均必须先起升200~300毫米,验证制动器工作可靠后再正式起升。
2.11起吊物件时,除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靠近被起吊的物件。
2.12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
2.13用两台吊车起吊一物件时,必须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匀分担,操作人员应协调一致。
2.14禁止吊运载荷从人头上越过,禁止任何人到载荷下面工作。
2.15绝对禁止连续点动手电门按扭。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目录• 1 金属结构1.1 结构件的布置1.2 结构件焊接要求1.3 高强度螺栓连接1.4 司机室1.5 栏杆1.6 直立梯1.7 斜梯1.8 起重机上的走台宽度1.9 防滑1.10 金属结构的报废• 2 主要零部件2.1 吊钩2.2 钢丝绳2.3 起重用焊接环形链2.4 卷筒2.5 滑轮2.6 制动器2.7 制动轮2.8 在钢轨上工作的车轮2.9 传动齿轮2.10 齿轮联轴器2.11 气动系统2.12 液压系统2.13 润滑2.14 为吊运各类物品而设的专用辅具2.15 常用简易起重设备• 3 电气设备3.1 总要求3.2 供电及电路3.3 对主要电气元件的安全要求3.4 电气保护装置3.5 照明、信号• 4 安全防护装置4.1 设置4.2 安全防护装置及要求• 5 使用与管理5.1 使用5.2 管理5.3 检验与维修•《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编制说明为保证安全生产,本规程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作了最基本的规定。
起重机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结构件在腐蚀性工作环境下的最小尺寸、抗倾覆稳定性等,一般应满足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桥式起重机(包括冶金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
本规程不适用于: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1 金属结构1.1 结构件的布置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水。
1.2 结构件焊接要求1.2.1 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端梁、支腿、塔架、臂架等,其对接焊缝质量不得低于JB928-67《焊缝射线探伤标准》中二级焊缝,或JB 1152-81《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中一级焊缝的规定。
1.2.2 焊条、焊丝和焊剂应与被焊接件的材料相适应。
(最新)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最新)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规范工作人员的操作行为,保障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合用于公司内使用的所有起重机械设备。
第三条严格执行本规程,对于违反规程的作出行政处罚,对于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操作起重机械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并进行定期检查和培训。
第二章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第五条每日上岗前,检查起重机械的各种机械部件,确认设备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开展定期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起重机械设备处于最佳状态。
第七条确认起重机械设备的承载能力,严禁在超载条件下使用设备。
第八条在起重机械设备上安装保护装置,确保设备在危(wei)险状况下及时停机并报警。
第三章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第九条操作起重机械设备人员必须进行工器具检查,确认吊具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十条操作过程中要注意设备的稳定性,严禁擅自修改和破坏设备的供电、供水和供气。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本规程,不允许擅自开关设备,不许在设备周围安装杂物。
第四章起重机械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二条在操作过程中浮现事故,应即将住手吊运并向上级报告,及时做好应急措施并进行调查。
第十三条未经许可严禁私自维修和拆卸起重机械设备,严禁擅自修改设备的运作方式和程序。
第五章其他第十四条本规程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总结: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管理、开展定期保养和检修工作、确认起重机械设备的承载能力、压力容器、应急处理等。
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无。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最新版】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2010代替GB/T6067-1985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金属结构4机构及零部件5液压系统6电气7控制与操作系统8电气保护9安全防护装置10起重机械的标记、标牌、安全标志、界限尺寸与净距11起重机操作管理12人员的选择、职责和基本要求13安全性14起重机械的选用15起重机的设置16安装与拆卸17起重机械的操作18检查、试验、维护与修理19起重机械使用状态的安全评估附录A(规范性附录) 安全防护装置在典型起重机械上的设置参考文献前言本部分的3.1、3.3.3~3.3.11、3.4、3.5、3.6.4、3.6.5、3.7.1.2、3.7.1.4、3.7.2.3、3.8、3.9、4.1、4.2.1~4.2.5、4.2.6.1~4.2.6.4、4.2.6.6、5.1、5.5、5.6、5.8、5.9、5.11~5.13、6.2、7.6~7.8、8、9、10.1.4、10.1.5、13.3~13.5、13.7.1、13.7.2、15.3.3、16~18为强制性条文,其他为推荐性条文。
GB 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由以下7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第4部分:臂架起重机;--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第6部分:缆索起重机;--第7部分:轻小型起重设备。
本部分为GB 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第1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 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本部分与GB/T 6067-1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本部分对起重机械及各零部件的安全要求均进行了细化,将原标准中有些属于产品技术要求的内容删除;--增加了起重机械的标记、标牌、安全标志、界限尺寸与净距的安全要求;--增加了起重机械操作管理要求;--增加了起重机械人员的选择、职责和基本要求;--增加了起重机械的安全性、选用、设置、安装与拆卸、操作、检查、试验、维护与修理、使用状态安全评估等的要求;--删除了“为吊运各类物品而设的专用辅具”、“常用简易起重设备”的有关要求; --删除了表1~表5、表7~表15以及表16(部分内容);将表17改为表A.1。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械是用于搬运和吊装重物的重要工具,在工业生产中应用广泛。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制定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非常必要。
下面是一份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供参考。
一、一般规定1. 所有使用起重机械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获取相关证书,并定期接受安全培训。
2. 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 检查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是否完好,确保正常使用。
4. 在起重机械使用前,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报告并及时进行维修。
二、操作规程1. 前期准备1.1 根据起重物的重量和特性,合理选择起重机械和吊具。
1.2 检查起重机械的油位、液压系统、电源等是否正常。
1.3 检查起重机械的制动器、限位器、安全绳等是否完好。
1.4 确保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和周围人员穿戴个人防护装备。
1.5 检查周围环境,确保起重机械的稳定和操作的安全。
2. 吊装操作2.1 操作人员必须具备正常视力和听力,不能在精神状态不稳定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2.2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并与信号人员保持有效的沟通。
2.3 在起重物吊离地面前,先进行试吊,确保起重机械和吊具的工作正常。
2.4 吊装过程中,严禁超载操作,要根据起重机械的额定负荷进行操作。
2.5 吊装过程中,操作人员要保持稳定的姿势,不得站在起重物下面或近距离接触起重物。
2.6 若吊装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或发出异常声音,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上报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和维修。
3. 起重机械的维护3.1 操作人员应在使用起重机械前进行常规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报告维修部门进行处理。
3.2 定期检查起重机械的各个关键部件,如液压系统、制动器、限位器等,确保其正常工作。
3.3 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起重机械、加润滑油、检查电气线路等。
3.4 维修部门要及时处理操作人员上报的异常情况,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和性能。
4. 安全意识教育4.1 公司要定期开展起重机械使用和安全操作的培训,培养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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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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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包括在施工现场顶升、锚固、拆卸等,以下同),必须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的安装单位进行,安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以及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安装作业,并对其安装质量负责。
2、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在安装前,必须根据起重机械设备技术要求、施工现场环境、设备状况以及辅助起重设备条件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由专业技术人员监督实施并对安装作业的安全负责。
安装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作业中各工序应定人、定岗、定责,定专人统一指挥,应设置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
3、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过安装单位
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检验验收,经双方技术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方可使用,首次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还必须向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的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单位申请监督检验。
为经检验验收或检验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安装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安全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并对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4、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及时进行日常和定期的维修保养及检验检查
起重机械设备必须经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定期进行检验检测。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经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5、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起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6、每班作业前,司机应对制动器、钢丝绳及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发现不正常时,应及时排除。
7、工作结束或暂停作业后,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至零位,断开主电源,锁好电闸箱。
8、起重机械的金属结构、轨道等必须做可靠的重复接地,在附近建筑物的防雷保护范围以外的起重机卸应按地区雷日年平均天数和架体的高度设置防雷装置,避雷针、引下线、接地体连接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重复接地和防雷接地的接地体可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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