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证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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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证体系和措施
一、安全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本工程“三杜绝、二确保”的安全目标:
三杜绝:杜绝责任行车重大、大事故、险性事故;
杜绝责任职工死亡事故;
杜绝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二确保:确保施工安全,确保正常列车运行秩序。
二、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职责
(一)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管理体系是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是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基础,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建立了安全保证组织机构(见图)。
(二)安全职责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成立以项目经理挂帅和总工程师、安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实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1、项目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安全工作。
(2)、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和一线班组。
(3)、优先计划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项目的各类设备、各种设施及工作环境的防护措施得以落实。
(4)、积极开展劳动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和生产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每月主持召开安全委员会会议,要总结当月并布置下月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对本项目发生的行车、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按“三不放过”的原则,亲临现场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7)、按照对各职能部门及人员进行安全职责的量化考核。
2、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安全工作。
(2)、参与制定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并具体负责实施。
(3)、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对“三新”人员要坚持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上岗。对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4)、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对较大规模的施工以及遇有紧急情况,对行车及人身安全威胁较大时,应亲临现场落实安全措施。
3、项目总工程师的职责
(1)、在组织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明确行车及安全劳动技术要求。
(2)、组织制定大型吊装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审查有关技术安全、改善劳动条件方面的技术措施,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4、工班长安全职责
(1)、教育并带领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按章作业。
(2)、每天上班前开好安全交班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对本班组人员思想情绪或身体状态反常,应立即采取相应对策或调离危险作业岗位。
(3)、在组织施工生产的同时,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在施工中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隐患立即处理。
5、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作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严格按照下列安全
施工要点去做。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两米以上高空作业,没有搭设跳板或平台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3)、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往上抛扔工具、材料等物品。
(4)、非专业电气和机械的操作人员严禁使用或乱动机电设备。
(5)、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
(6)、吊装区域内,禁止非操作人员上岗,吊杆垂直下方严禁站人。
(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6、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1)、安全监察部门:接受上级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指导,具体负责本项目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和考试,参与制定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具体落实。
(2)、技术部门:严格遵照安全生产的要求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于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要认真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3)、设备部门: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早检查,早预防,严禁机械带病作业,严禁汽车“三超”;保证安全装置完备、灵敏、可靠,确保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转。
(4)、材料部门: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并符合安全生产的质量要求。
(5)、劳资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新调工种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督促作业层做到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和超劳作业。
三、保证安全的主要制度
从实际出发,建立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是实施安全生产行为的基础,为确保工程施工中的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就要全面落实好以下各项制度。
1、建立干部安全逐级负责制度
干部安全逐级负责制,详细制定了干部安全责任制细则、岗位职责及量化考核办法。这一制度的建立为强化各级干部的安全责任,加大考核力度,形成各级干部安全责任清楚、考核内容清晰、努力创造岗位安全工作新局面奠定良好的基础。
2、建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事故损失程度和责任大小,追究失职失责责任,给与相应的行政处罚,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按管理权限(包括任免权限、处分权限)处理,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2)、在生产过程中,因违章指挥导致较大事故的,对现场指挥的领导(包括应到现场而未到现场的领导)视情节轻重给与撤职或开除处分。对间接指挥的领导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
(3)、在生产过程,因违章、违纪直接导致各类较大事故的,对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给与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需要审批的项目,其主管单位或个人明知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采取弄虚作假,骗取批准或勾结串通审批单位人员,取得批准的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或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