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第七章 民事法律行为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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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法律行为PPT课件

第七章  法律行为PPT课件

(三)意思和表示关系的状况 • 1.意思和表示一致。即意思表示真实。 • 2.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即行为人的内心意 思与外部的表示行为不一致的状况。 •包括故意的不一致和无意的不一致:前者 包括真意保留、虚伪表示和隐藏行为几种; 后者包括错误和误传两种。 • 3.意思表示不自由。指行为人在外力的影 响下,其意思表示不是自由自主的状况。 包括有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三种。
(一)意思表示的概念 意思表示是表意人将其期望发生某种法律效果的内 在意图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或过程。它是 法律行为最核心的要素。 (二)意思表示的构造 意思表示是一个动态的行为过程,由下列三项要素构 成: 1.效果意思。即真意,是表意人基于某种动机形成的、 存在于内心的、意欲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意思; 2.表示意思。是表意人欲将其意思表示予以表达的意 思; 3.表示行为。是指表意人将其效果意思予以表达的行 为。
二、法律行为的分类
依不同的标准,可对法律行为作如下分类 (一)单方法律行为、双方和多方法律行为 (二)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 (三)诺成法律行为和实践法律行为 (四)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五)单务法律行为和双务法律行为 (六)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 (七)独立的法律行为和辅助的法律行为 (八)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 此外还有财产行为和身份行为、有因行为和无因行 为及生前行为和死因行为等分类。
三、法律行为的形式
(一)口头形式。以谈话的形式进行的意思 表示。 (二)书面形式。指用书面文字作的意思表 示。又可以分为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 式两大类,其中特殊书面形式又包括:1)公 证形式;2)鉴证形式;3)审核登记形式。 (三)推定形式。以有目的的积极行为推知。 (四)沉默形式。既无语言又无行为的消极 行为。

第七章 民事法律行为 课件

第七章  民事法律行为 课件

意思表示
而成立的法律行为
依单独(主体)的 意思表示即成立
单向意思表示对人的 须向相对人表示才成立的单独行为 单独行为
如,解除合同、免除债 务、追认行为
无相对人的 无须向相对人表示也成立的单独行为 单独行为
如,设立遗嘱、捐助行 为、抛弃所有权
(二)财产行为、身份行为
三、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 (二)无意的不一致
– 2、误传:指由于传达人或传递机关的错误而
使表意人的意思表示发生错误。
案例5 • 效力:传达人相当于表意人之喉舌,故在归责上,
误传的责任一般由表意人承担。
例题
– 《民通意见》第77条规定:意思表示由第三人义务传达, 而第三人由于过失转达错误或没有转达,造成他人损失的, 一般可由意思表达人负赔偿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双 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标准:是否有对价 有偿法律行为:当事人一方从对方取得利益,须向对方支付对价的法律 行为。 无偿法律行为:当事人一方从对方取得利益,无须向对方支付对价的法 律行为。
六、双务法律行为、单务法律行为
标准: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负担关系 双务法律行为:当事人双方承担义务的法律行为。 单务法律行为:当事人一方承担义务的法律行为。
三、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 (一)故意的不一致
– 1、真意保留(又称虚假的意思表示、虚伪的意思表示 、单独虚伪表示等)指表意人故意隐匿其真意,而表
示与其真意不同之意思的意思表示。
• 构成:
案例1
• 第一,须有意思表示。
– 表意人做出的表示必须具有法律意义。如果表意人表示将不受表 示行为的法律约束,则意思表示不成立,不存在真意保留问题。
(四)诺成性法律行为、实践性法律行为
标准:其成立是否以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为要件 诺成性法律行为: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实践性法律行为: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方 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第 七章 民事法律行PPT讲解课件

第  七章   民事法律行PPT讲解课件

是否撤销自己的行为。一旦撤销, 该行为就自始无效。
因对方的恶意而意思表示不真 实,包括在受对方的欺诈、胁迫等 条件下所进行的意思表示。
在这种情形,行为人“表示的 意思”,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因
此,法律赋予行为人撤销权,行为 人得自由选择是否撤消该行为。一 旦撤销,该行为就自始无效。
简例思考: 甲因妻病需钱,求借不得,急 售自有价值50万元名画一幅,苦于 无人购买,颇感悲怆。
事权利义务的公开活动。因此,意 思表示是追求民法上法律效果的公 开活动。
(二)特点 1.意思表示是有意识地对“意 思”的表示。 无意识状态下的表示,不构成
意思表示。如昏迷者的语言。 2.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对自己内
心意思的自由表示,意思和表示之 间是天然对接关系。
意识被他人强制或恶意混乱时 所表示的意思,内心意思被扭曲, “表示的意思”和“内心意思”间
但是,意思表示不等同于法律 行为。
有的法律行为,意思表示就是 法律行为。如自书遗嘱。
如前所讲,有的意思表示加上 其他因素,才能成立法律行为。
用数学公式表示二者的关系:
法律行为≥意思表示
(二)法律行为具有法律规范 的品格,是“ 相对的法律”
1.法律行为是行为人在具体事 务上给自己制定的法律。
法律行为非绝对性法律规范, 没有普遍的约束力,但是,对行为 人有法律约束力。《民通》第57条
份关系。 2.法律行为是表意行为。 民法上的行为,有表意行为和
事实行为的区分。
(1)表意行为。 行为人把其内心意思表示于外 部,按照意思表示或者法律规定发 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是表意行为。 财产合同、身份合同、遗嘱等 都是表意行为。
表意行为又有两种: 第一种,意思表示。即按照意 思表示发生法律效果的表意行为。 主要特点:一是有意思表示; 二是意思表示中须有行为人所欲的 法律效果的内容;三是按照意思表 示发生法律效果。

《民事法律行为》课件

《民事法律行为》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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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之间通过表达意思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民事法 律制度的核心内容。
定义和基本要素
定义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之 间通过表达意思而产生的法 律关系。
基本要素
主体、客体、意思表示、法 律目的和形式等。
意思表示能力
行为能力
行为人应当具备以自己的真实意 愿作为法律行为的基础的能力。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确认和保护
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确认
确认法律行为的效力和真实 性。法院承认它们是合法和 有效的。
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保护
根据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法 律利益。
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
1
无效的后果
2
民事法律行为被认定为无效,不具有法
律效力。
3无Βιβλιοθήκη 的原因未满合同能力、重大误解等。
案例分析
合同案例
买房签订的购房合同。
客体能力
客体能力指用于法律行为的财产 或权益。具备处分这些财产或权 益的能力。
客体能力的限制
四个方面:法律禁止、原则禁止、 事实禁止和限制行为能力。
法律意义和效力
1
法律意义
合法性和正当性。 保证民事主体的法律利益。
2
法律效力
从法律上保护、规范和实现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3
主要种类和特征
• 合同 • 法定代理 • 委托代理 • 捐赠
委托代理案例
一致同意由律师代理,出具授权 委托书。
捐赠案例
名画捐赠到博物馆展览。
总结
知识点回顾
定义、基本要素、法律意义、 主要种类和特征等内容。
学习笔记
要点记录和归纳总结。
学习体会
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概念和 法律效力有更深入的了解。

民法课件《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课件《民事法律行为》

表示行为
意志自由
意思表示 真实
法效意思 表示行为 相一致
• 意思表示不真实
故意不真实
主观原因
基于错误不真实
客观原因
受他人 不正当干涉
欺诈 胁迫 乘人之危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殊生效要件
特别 生效要件
附延缓条件 延缓期限 的法律行为
遗嘱行为
需办理审批 登记等手续 的法律行为
二、欠缺有效要件的法律行为之一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殊成立要件
特殊 成立要件
要式行为
要物行为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
行为人具有 民事行为能力
一般生效 要件
意思表示 真实
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 禁止性规定
不违反社会 公共利益
法效意思
意思表示真实分析:
意思表示 构成要件
• 意思表示是指表意人向他人发出的表示, 表意人据此向他人表明,根据其意思,应 当发生、变更、终止某项特定的法律关系 并愿意受其拘束。
思考:
1、某拍卖场所,甲因朋友进来打招呼举手,是否构 成意思表示?
2、某甲有梦游的习惯,其在梦游中购买了手机一部 ,是否成立意思表示,是否构成民事法律行为?
• 睡眠、麻醉等状态下做出的表示,不是意思表示 。
四、欠缺有效要件的法律行为之三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 (一)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概念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 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确定,只有经过特定当 事人的行为,才能确定生效或不生效的民事 行为。
• 2、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类型 • 第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
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第7章民事行为.ppt

第7章民事行为.ppt

2003年6月26日,银川铝型材厂从中国银行银川市支行 中湖储蓄所购买了100张面额100元的定期定额有奖储 蓄存单,存单背面标明中奖率为100%。同年7月10日, 中国银行银川市支行公开摇奖,并在《宁夏日报》上 公布了中奖号码,同时规定从2003年7月15日至10月15 日为兑奖期限,逾期不兑视为弃奖。在此期间,银川 铝型材厂始终未去兑奖。在兑奖最后一日,铝型材厂 将有奖储蓄存单发给本厂职工,代替欠发的工资。
本案由上海市南市区人民法院和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理。审级:二审。 上海市南市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经审理认为:
第一,被告方工作人员交付铜牌的行为应视为其已收到 原告与所填存款条相符的美元,而被告的接柜员刘某在 将铜牌交发给原告后称缺少300元,却又不能举证证明 其收款时原告就少付300元,故刘某的这一职务行为所 产生的后果应由作为法人的被告承担。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如通过虚假 买卖行为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 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
A、不满十周岁的丫丫自己决定将压岁钱20000元 捐赠给希望工程
B、李某因认识上的错误为其儿子买回一双不能穿 的鞋
第二,原告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实施的存款行 为已事先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因而有效。而当被告 的接柜员索回铜牌、将存款退回并称少300元时,以原 告的年龄和智力,尚不能处理这一比较复杂的突发事件。
故原告当时收下退款,并回家请母亲来交涉,这是 符合其年龄的做法,不能据此就认定原告接受退款 是其默认钱款确实短缺的意思表示。在诉讼期间, 原告表示愿作让步,仅要求被告返还200美元。法 院认为原告自愿行使处分权有效,据此一审判决被 告返还原告200美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

《民事法律行为》课件

《民事法律行为》课件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或错误的情况。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
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 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符合法定形式
某些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公证、登记等形式,否则可能被认 定为无效。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状态
有效
民事法律行为符合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自成立 时起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ppt课件
目录
•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瑕疵 • 附条件的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 民事法律行为的解释
01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定义与特征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民事法律行为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 和民事义务,是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重要 原因。
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03
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可将民事
法律行为分为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02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成立要件
意思表示真实
内容合法
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 任何因欺诈、胁迫或错误导致的行为可能 被撤销或无效。
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 反公序良俗。
民事法律行为的意义
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现自身权利和利益的重要手段 ,通过民事法律行为,民事主体可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 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秩序
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性和自愿性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保 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
促进经济发展

《民事法律行为》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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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追认权人追认,自始有效; 2、追认权人拒绝追认的,无效; 3、相对人享有催告权和撤回权。
案例分析
•2006年2月2日,25岁的王新平与邻居家11岁的张夏 到街上玩,正遇见福利奖券摸奖活动,王新平摸了几 张都未中,这时张夏去摸,但张夏没有带钱,王新平 当即递给张夏2元钱,张夏说回家还他,王新平说不 用。结果,张夏摸得价值1000O元的一等奖。此时, 王新平声称,此奖是他出钱请张夏模的,应归他本人 所有,他愿意给张夏1000元劳务费。张夏的父母不同 意,最后诉至法院。 •问: •1.王新平交给张夏2元钱的行为是委托行为还是赠 与行为? •2.张夏摸奖的行为是否独立有效?
• 1.要式行为:指须依一定形式成立的法律行为, 主要包括书面、公证、登记、批准等。
• 2.不要式行为:指无须依一定形式的法律行 为。
(二)区分意义
•不要式行为由当事人自由选择行为方式; 要式行为当事人须采用法定方式。
三、诺成性行为与实践性行为
• (一)标准
• 以法律行为为意思表示之外是否还须交付实 物为标准。
七、有因行为与不因行为(此种划分仅
发生于财产行为)
• (一)标准
• 以法律行为与其原因关系为标准。 • 1、有因行为:是指法律行为与其原因不可分
离,以其原因为要素的法律行为。
• 2、无因行为:是指行为与其原因可以分离 的法律行为。
(二)区别意义
• 有因行为如原因不存在,则行为无效;无 因行为,原因即使不存在或无效,其行为 仍有效,仅发生不当得利问题。
三、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的法 律后果
无效的民事行为自始无效
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 3、其他后果
一、概念
是指行为人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及意思表示 不自由,导致非真实意思表示,法律并不使之 绝对无效,而是权衡当事人的利害关系,赋予 表意人撤销权的民事行为。

民法课件《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课件《民事法律行为》
当事人
民事法律行为必须至少有两个当事人,且他们必 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标的可能性
当事人所追求的标的必须是可能的、合法的,并 且不属于法律禁止的范围。
形式合法
某些民事法律行为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如合同 需要书面形式。
生效要件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 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条件的成就
条件的成就指作为条件的事实 出现,即该事实发生与否,由 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
条件的效力
条件的效力在于决定民事法律 行为的生效或解除,对当事人 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重大影响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期限的概念
期限是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的时间, 作为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消灭的根据。
期限的种类
期限可分为始期和终期,分别在期限 届至时和期限届满时使法律行为效力 产生或消灭。
详细描述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由于行为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受到欺诈、胁 迫等原因,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的行为。这类行为在撤销前具有法律效力,但 一旦被撤销,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总结词
指民事法律行为虽已成立并对外公示,但效力尚不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条件的成就。
详细描述
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虽已成立并对外公示,但由于缺乏有效要件, 其效力尚处于不确定状态,有待于其他行为或条件的成就来确定其效力的行为。例如,
指当事人以口头语言的方式表 达内心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形 式。
书面形式
指当事人以文字符号的方式表 达内心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形 式。
默示形式
指当事人以不作为的方式表达 内心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形式 。

民法第七章.ppt

民法第七章.ppt
事行为。多数民事行为属于此类。
➢ 死因行为,是以行为人的死亡为生效要件
的民事行为。遗嘱为典型的死因行为。
➢ 六、负担行为、处分行为
➢ 以法律行为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将法律行 为区分为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 根据效力区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处分行 为和负担行为。处分行为是直接发生财产 权转移或者消灭的行为,处分行为的结果 是权利的转移、权利内容的缩小或改变、 权利上设定负担以及权利消灭等。负担行 为是发生给付义务效果的行为,负担行为 的结果是权利不能直接实现,须经义务人 的履行才能实现。
➢ .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 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 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 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 行为应如何认定?
➢ 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
➢ 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 的买卖合同可撤销
➢ 以民事行为是否有独立的实质内容为标准, 可以把民事行为区分为独立的民事行为和 辅助的民事行为。
➢ 独立的民事行为,指借助行为人自己的意 思表示即可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
➢ 五、生前行为、死因行为
➢ 根据民事行为效力的发生是在行为人生前 还是死后,可以把民事行为区分为生前行 为和死因行为。
➢ 生前行为,是在行为人生前发生效力的民
➢ 七、有因行为、无因行为 ➢ 在财产给予行为中 ,以法律行为与其原因的关
系为标准,可以把法律行为区分为有因行为和无 因行为。
➢ 有因行为,是指进行财产给予的原因属于该法律
行为组成部分,即法律行为 与进行财产给予的原 因在法律上相互结合、不可分离。进行财产给予 的原因不存在,法律行为即不存在或不发生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课件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课件

是指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旨在追究刑事责任和维护社会秩序。
民事法律行为和刑事行为的性质、目的和后果截然不同。民事法律行为基于平等自愿原则,旨在调整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而刑事行为是犯罪行为,旨在追究刑事责任和维护社会秩序。在后果上,违反民事法律行为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而违反刑事行为将面临刑事处罚。
民事法律行为
效力瑕疵
指民事法律行为在成立时存在缺陷,导致其不能完全具备合法有效的条件。
03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
因欠缺有效条件,需经权利人追认或满足特定条件后方可生效。
01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而自始无效。
02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而可被撤销。
客体灭失
如不可抗力、第三人侵害等其他原因也可能导致民事法律行为的变更或消灭。
其他原因
05
民事法律行为与相关以意思表示的方式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的合法行为。
事实行为
是指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而直接根据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如侵权行为、无因管理等。
区别
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旨在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具有合法性;而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直接根据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后果,不涉及合法性问题。
如合同、遗嘱等,发生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属于私法领域。
是指行政主体在执行任务、行使权力时所实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属于公法领域。
刑事行为
区别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合法性、意思自治、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等特征,是民事主体实现个人意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民事法律行为PPT课件

民事法律行为PPT课件
▪ 基于错误的不真实
错误、误传
▪ 意思表示不自由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体系
▪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无效的法律行为
▪ 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为
▪ 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
▪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 行为
案例 李某诉张某请求确认离婚无效案
▪ 李某于1996年2月与张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03年9月, 张某与陈某相识并时常背着丈夫与其姘居,后被李某察觉。 张某请求李某原谅,并发誓一定与陈某一刀两断。李某原谅 了妻子。过了几天,张某对李某说道:“我为那个男人付出 的太多了,就这么与他断绝来往,我不甘心,也不划算。他 非常有钱,已经先同意买套房子给我,但有个条件,就是我 必须单身。”接着张某与李某商量,夫妻俩先假离婚,等房 子拿到手了,再复婚。李某最终同意签离婚协议,并与张某 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拿到离婚证的次日, 张某就变了一副面孔,对李某说道,两人不再是夫妻了,将 来要复婚,想也别想。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宣告其离婚 无效。
▪ 通常情况下,意思表示要经过内心意愿和表 示行为两个阶段。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
指法律规定成立法律行 为所必不可少的事实要 素
▪ 当事人。即进行特定民事法 律行为的主体。
▪ 标的。即所进行特定民事法 律行为的内容。
▪ 意思表示。即表意人必须完 整地将要设立、变更或终止 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心意思 表现于外部。
区分意义:
要式法律行为中,若不具备法定或约定 的形式要件,则民事行为不成立或不生效。

民法总论PPT课件

民法总论PPT课件
行为(Rechtshandlung)
二、法律行为之成立与生效
(1)成立要件 A、当事人、B、标的、C、意思表示 D、特别要件
(2)生效要件 A、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 B、法律行为标的须可能、确定、适法、妥当 C、意思表示须真实 D、特殊的生效要件:附条件或附期限;遗嘱
三、法律行为内容的限制
第七章 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权利的变动
一、民事权利的变动 1、权利的发生 ——原始取得、继受取得 区分的意义: 物权法§108 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
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 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2、权利的变更 (1)主体 (2)客体 (3)效力
3、权利的变更 (1)相对消灭 (2)绝对消灭
第三百六十七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 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
区分标准:是否给予对价。 区分意义: 无偿行为,义务人之义务较轻。
李杏英诉上海大润发超市存包案
2000年11月1日下午,原告李杏英在被告上海大润发超市购 物。欲将随身皮包存入超市设置的自助寄存柜,投入一元硬 币,硬币退出后取得编号1250719748的密码条一张。李杏 英购物后欲取皮包,发现寄存柜打不开,请工作人员协助打 开,发现箱内无任何物品。李杏英以大润发超市疏于管理为 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超市赔偿损失。
一致,而成立之法律行为。
3、共同行为 方向平行的两个以上意思表示达成一
致。如社团法人的设立行为。
二、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
财产行为:如债权行为、物权行为 身份行为:如结婚,离婚,收养 区分意义: (1)身份行为有意思能力即可,不需
要一定具备行为能力 (2)身份行为原则上不能代理。

第七章 法律行为PPT课件

第七章  法律行为PPT课件
第七章 法 律 行 为
第一节 法律行为概述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行为一词最早见于德国法学家丹尼尔•奈特尔布拉德 于1748年出版的《实在法学原理体系》第一卷中。后为 德国民法典采用。 法律行为通俗地讲是指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但不包括事 实行为,“法律行为者,乃以发生私法上效果之意思表示 为要素之一种法律事实也”(郑玉波《民法总则》)。 可表述为: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设立、变 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法律行为的特征有: 1)法律行为是人为的法律事实; 2)法律行为是表意行为; 3)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4)法律行为大部分是合法行为。
【案例1】(57例)
1996年10月6日,马泰在集市上购得赵宝山 的奶牛一头。当时,赵谎称该牛是1996年7 月25日配的种,已有三个月没有发情,现已 怀孕揣犊。马泰听信此言,当即以3000元的 较高价格与赵成交。但待其将牛牵回数日, 发现该牛又发情,并没有怀孕揣犊,遂找到 赵某,要求退牛还款,并赔偿自己饲养奶牛 的草料费。但赵则说,牛是你自己相中并当 面成交的,不能翻悔,拒绝退还价款。为此, 马泰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错误:指表意人因误认和不知,致其表示与意思不一致。前者 为认识不正确,如误认甲为乙、误认骡为马等;后者指通常的 笔误或者口误,如书写一万元而误写为一元。 《民法通则》 规定了重大误解,为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误传:指因传达人或传达机关的错误致意思和表示不一致。
《民通意见》第77条规定:意思表示由第三人义务传达,而第三人由于过 失转达错误或没有转达,造成他人损失的,一般可由意思表达人负赔偿责 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问:该法律行为是否有效?
[分析]
本案中,因卖牛者赵宝山在卖牛时采用了欺 诈的行为,所以,该法律行为的效力应属于 可撤销、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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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财单有 诺 要 主 独 有 财生
产方偿 成 式 、 立 因 产前
、、、 、 、 从 、 、 处、
身双无 实 不 民 辅 无 分死
份方偿 践 要 事 助 因 、因
民、民 民 式 法 民 民 财民
事多事 事 行 律 事 事 产事
法方法 法 为 行 法 法 负法
乘人之危。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 危难处境,迫使其接受对其非常不利的条件而作出 违背本意的意思表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五、意思表示的解释
(一)意思表示的解释原则
1.意思主义
2.表示主义
3.折衷主义
(二)意思表示的解释方法
1.文义解释
2.体系解释
3.目的解释
4.习惯解释
5.诚信解释。
第三节 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5.误传。指由于传达人或传递机关的错误而使表 意人的意思表示发生错误。
第二节 意思表示
四、意思表示的不自由
1.欺诈。指当事人一方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或隐瞒 真实情况,使对方陷入错误而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 表示的行为。
胁迫。指以给自然人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 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其他组织的 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 出违背真意的意思表示。
第四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 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款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款,是指依当事人的意志
附加作为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以其确定 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约款。 本节介绍的附款,主要是条件与期限
第四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 民事法律行为
二、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概念 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规定一定的条件,并把
律行律 律
为 律 律 担律
行为行 行
行 行 行行

为为
为 为 为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五、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明 示 形
口头形式
一般书 面形式
合同书 信件 数据电文
式 书面形式
批准
特殊书 登 记
默 示
推定形式 面形式
公证

鉴证
式 沉默形式
第二节 意思表示
一、意思表示的概念 意思表示,是指民事主体将欲产生一定民事法律效
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批评:(1)未明确其意思表示的本质;
(2)“合法行为”不恰当。 4.民事法律行为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
基于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 的合法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1.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
属于表意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民事主体意思表示追
的物的交付。 2.要式法律行为的成立,须具备特定的形
式。
第三节 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一)一般有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合法 4.标的确定和可能 (二)特别有效要件 1.要式民事法律行为符合法定或约定形式 2.死因行为,须行为人死亡 3.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4.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 5.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须权利人的追认
第三节 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2.二者的联系 前者是后者的逻辑前提。二者在时间上往
往是一致的 。 3.二者的主要区别
(1)着眼点不同; (2)体现的意思不同; (3)构成要件不同; (4)发生时间不同; (5)效力不同。
第三节 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二、民事行为的成立要件 (一)一般成立要件 1.须有当事人; 2.须有意思表示; 3.须有标的。 (二)特别成立条件 1.要物(实践)民事行为的成立,须有标
求的民事法律后果; 3.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三、民事法律行为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一)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
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规定能引起民事法 律后果的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终止民 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与准民事法律行为 准民事法律行为,是指非基于表意人的表意行为, 而是基于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包括意思 通知、观念通知及感情表示三种。
果的内心意思,通过一定方式表达于外部,从而使对 方当事人或社会知晓的行为。
二、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 1.目的意思。即说明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内容的意思
要素,它是意思表示据以成立的基础。
2.效果意思。即意思表示人使其表示内容引起法律 上效果的意思要素。
3.表示行为。即行为人将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 于外部,并足以为外界客观理解的行为要素。
一、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关系 1.民事行为的成立,是指民事行为具备了
其构成要素而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客观情况。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民事行为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 因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而发生法律效力, 在当事人之间引起了意思表示内容所追求的 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后果。
在我国,已生效的民事行为,称为民事法律 行为。
第七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意思表示 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律行为的效力状态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1.民事法律行为与法律行为概念的取舍 2.民事法律行为的学理定义 3.民法通则的规定与批评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
该条件的成就与不成就作为该民事法律行为 效力的发生或终止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不得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1.妨碍当事人利益的; 2.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德的; 3.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不允许的。
第四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 民事法律行为
(三)所附条件应具备下列要件 1.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是不确定的事实; 3.是当事人意思表示设定的事实; 4.是合法的事实。 (四)条件不同于负担 负担,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的义务人附加给权
第二节 意思表示
三、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1.真意保留。指表意人把真实意思保留心中,所 作出的表示行为并不反映其真实意思。
2.通谋虚伪表示。指表意人与相对人通谋,不表 示内心真意的意思表示。
3.隐藏行为。指表意人为虚假的意思表示,但其 真意为发生另外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
4.错误。指表意人为表意时,因认识不正确或欠 缺认识,以致内心的真实意思与外部的表现行为不 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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