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富贵呈祥两全保险(分红型)

合集下载

嘉禾旺旺财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投保规则

嘉禾旺旺财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投保规则

1.18周岁(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16周岁(含)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 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作为投保人。 (二)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受益人的关系规定 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受益人的关系应为: 1.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2.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等; (三)未成年人投保规定 1.未成年人身故保额不得超过10万元; 2.未成年人投保含有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的保险时,投保人要 求: (1)被保险人为10周岁以内的未成年人,投保人必须为父母; (2)被保险人为10周岁以上(包括10周岁)的未成年人,投保 人除父母以外,可以为下列近亲属: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 父 母的兄弟姐妹,但须经被保险人的监护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在投保书的监护人栏签字确认) ; (四)职业规定 1.被保险人所从事职业的代码和风险等级依据 《嘉禾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职业分类表》确定; 2.从事两种(含)以上职业的被保险人,以职业风险等级最高者 确定其职业代码。 (五)异地人员投保规定
间接财 务资料
6.财务资料的有效期:一般情况下财务问卷、直接与间接财务资 料的有效期为一年。
(八)体检规定 1.符合以下条件者,需体检: (1)18-55周岁(含) ,累计寿险风险保额>100万元; (2)>55周岁,累计寿险风险保额>50万元。 此外,人身险保额300万元以上者,核保人员视具体情况可要求 客户体检。 2.体检项目 普检+尿常规+心电图+肝功能 (ALT,AST, GGT) +肾功能(BUN,Cr)+ 血常规+血糖+腹部超声(包括肝、胆、胰、脾、肾,女性应包括妇科 超声) 。 3.体检资料有效性规定 (1)体检资料有效期为半年; (2)被保险人≤40岁,如曾在本公司体检且结果正常的,经本 公司同意,体检资料有效期为一年; (3)被保险人提供投保之前半年内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 或正规注册体检中心的体检报告且符合我公司体检项目要求的, 经本 公司同意,可视作有效体检资料。 4.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清晨禁食,保持空腹; (2)体检前晚须清淡饮食,不饮酒、咖啡、浓茶,注意休息; (3)女性客户请在月经结束3天后体检; (4) 有既往病史的客户,尽量携带完整病历和就诊记录参加体

最新人寿保险公司吉祥至尊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最新人寿保险公司吉祥至尊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人寿保险公司吉祥至尊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Ⅹ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第2.3条您有获取保单红利的权利………………………………………………………第2.5条您有选择保单转换条款的权利…………………………………………………第3.5条您有减保的权利…………………………………………………………………第3.6条 您有保单贷款的权利……………………………………………………………第3.7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解除合同会有一定的损失,请慎重决策……………………………………第1.5条本保险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第2.4条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第3.2条申请保险金给付时,应当提供的证明和资料…………………………………第4.3条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5.1条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第 6 条 我们对可能影响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保障的重要内容进行了显著标识,请您 仔细阅读正文加粗的部分。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Ⅹ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祥至尊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3.3 合同效力中止 3.4 合同效力恢复 3.5 转换条款 3.6 减保 3.7 保单贷款4.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4.1 保险金受益人的指定 和变更 4.2 保险事故通知 4.3 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 的申请 4.4 保险金的给付 4.5 欠交保险费及未还款项 的扣除5.基本条款 5.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5.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5.3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5.4 联系方式变更5.5 失踪处理5.6 争议处理6.释义6.1 周岁6.2 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6.3 现金价值6.4 身体全残6.5 保单生效对应日6.6 意外伤害6.7 毒品6.8 酒后驾驶6.9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6.10 无有效行驶证6.11 机动车6.12 指定鉴定机构1.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投保范围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1.4 合同内容变更 1.5 投保人解除合同 的手续及风险 1.6 合同终止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2.4 责任免除 2.5 保单分红3.您的权利和义务 3.1 保险费的交纳 3.2 续期保险费的 交纳、宽限期1. 您与我们的合同1.1 合同构成吉祥至尊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吉祥至尊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健康告知书、变更申请书、复效申请书、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909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含生命尊严)条款

909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含生命尊严)条款

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投保后10天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3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主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2您有获取保单红利,以及决定红利领取方式的权利……………………………………4.1受益人享有领取保险金时可选择不同领取方式的权利…………………………………3.6您有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的权利…………………………………………………………6.2您有保单贷款的权利………………………………………………………………………6.4您有退保的权利……………………………………………………………………………8.1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3分红是不保证的……………………………………………………………………………4.1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1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9.1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5.1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3.2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10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平保寿发[2007]107号,2007年6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您与我们的合同1.1 合同构成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附加险合同、其他书面协议都是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新华人寿吉祥至尊两全保险(分红型)PPT教案

新华人寿吉祥至尊两全保险(分红型)PPT教案

吉祥至尊— 吉祥至尊—核保业务管理规定
★ 生存调查规定
1、总体要求:生存调查须遵循《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生存调查标准 总体要求:生存调查须遵循《 化作业规范》 新保核[2009]14号 的相关要求。 化作业规范》(新保核[2009]14号)的相关要求。 2、生存调查标准: 生存调查标准:
各类机构生调标准 险种类型 分红型寿险 寿险+意外险+ 寿险+意外险+重疾险 残疾人 累计危险保额(万元) 累计危险保额(万元) 一类机构 >100 >50 >50 二类机构 >50 >50 >30
7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或身体全残的,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 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 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5.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 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因其发生上述第2-7项情形或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投保人身 故或身体全残的,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加量领取, 加量领取,更舒心 满期领取保险金额的105%,为实现人生规划增添资本。 满期领取保险金额的105%,为实现人生规划增添资本。 105%,为实现人生规划增添资本 加倍保障, 加倍保障,更安心 18周岁后两倍身故或全残保障、投保人意外豁免保费, 18周岁后两倍身故或全残保障、投保人意外豁免保费, 周岁后两倍身故或全残保障 突显保障本质。 突显保障本质。 少儿加保, 少儿加保,更贴心 未成年人投保零风险保额,提高了成年后的身价保障及满期利益, 未成年人投保零风险保额,提高了成年后的身价保障及满期利益, 重疾保障增强。 重疾保障增强。 稳定增值, 稳定增值,更开心 保额分红,复利递增,传承经典十余年。 保额分红,复利递增,传承经典十余年。

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E款)产品说明书(5年交10年期)

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E款)产品说明书(5年交10年期)

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E款)产品说明书尊敬的客户:感谢您选择银行、邮局代理销售的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鼎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E款)产品。

为使您得到充分的保障和满意的服务,现将我公司金鼎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E款)产品保险责任和投保须知事项作如下说明:一、产品特色概括的说,金鼎富贵(E款)具有如下特色:覆盖人群广,期间种类多;增值收益稳,周转灵活便二、风险提示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三、保单利益1、保险责任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后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①若您选择一次交清保险费,则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所交保险费×[100%+5%×(身故或全残时保单年度-1)]。

②若您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则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100%+5%×(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1)]。

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按如下方式确定:(1)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内身故或全残的,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等于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止本合同所经过的整年数加1。

(2)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外身故或全残的,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等于在保险单上载明的交费期间(年数)。

本合同所列各种保险金的给付累计以1种和1次为限。

2、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天安人寿富贵天享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天安人寿富贵天享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1
天安人寿富贵天享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天安人寿富贵天享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2011 年 9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1.1
您与我们的合同
投保范围 1.被保险人范围:凡出生满 30 天至 55 周岁(详见释义) ,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 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 投保人范围: 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 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健康告知书、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声明、批 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您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 明。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 时起本合同生效,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合 同生效日即为保单生效日。
天安人寿富贵天享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 ..............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保险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本公司仅扣除保 单工本费…………………………………………………………………………1.4 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3 您有获取保单红利的权利………………………………………………………2.5 您有减保的权利…………………………………………………………………3.5 您有保单质押贷款的权利………………………………………………………3.6 您有退保的权利…………………………………………………………………1.6

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

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

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特色
▼一般意外 两倍赔付
▼公交意外 三倍赔付
▼身故全残 皆有保障
▼保单生效 皆可贷款
▼专家理财 保值增值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
28天-65周岁 保险期间
5年 交费方式
一次性交清,3,000元起售,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满期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
疾病身故/全残保险金 1年内,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 1年后,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
保险利益
交通意外身故/全残保
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 红利 红利留存保险公司,以年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并于保险合同终
止时给付。

备注:
1、红利是非保证的,其发放根据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情况决定。

2、表内所述的满期、身故等保险金是独立利益,不能累计获得或同时获得,当获得其中任何一项赔付时,保单终止。

投保示例
赵先生,40岁,为自己购买五年期的“金鼎富贵”,一次缴纳保险费100000元,获得利益如下:
一、满期收益
5年后,赵先生可以获得满期保险金106500元+分红。

二、保障
1、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213000元+分红
2、 公交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319500元+分红
3、 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返还100000元保险费;
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106500+分红
责任免除:详细内容见相关保险合同条款。

产品提供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此为产品的简单介绍,仅供参考,详细内容请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D款)产品 介绍-渠道宣导幻灯片PPT

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D款)产品 介绍-渠道宣导幻灯片PPT
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保 险(分红型D款)产品 介绍-
渠道宣导幻灯片PPT
本课件PPT仅供大家学习使用 学习完请自行删除,谢谢! 本课件PPT仅供大家学习使用 学习完请自行删除,谢谢! 本课件PPT仅供大家学习使用 学习完请自行删除,谢谢! 本课件PPT仅供大家学习使用 学习完请自行删除,谢谢!
风险提示
10,471
4
-
100,000 106,700 213,400
-
103,400
508
2,049 2,032 8,195 3,556
14,341
5
-
100,000 106,700
213,400
106,700 106,700
521
2,631 2,082 10,523 3,644
18,414
投保示例
投保示例2:王先生,50岁,购买五年期的“金鼎富贵D款”,一次交纳保险费 100000元,获得利益如下:
目录
1 产品开发背景 2 产品形态 3 投保示例与投保规则 4 产品特色 5 目标市场
产品形态
产品要素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天至70周岁
保险期间: 5年
交费方式: 一次交清
产品形态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 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般身 故或全残保险金,但若被保 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 复效)之日起1年内因疾病 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 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 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 合同终止。
Logo
投保规则
第一条 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70周岁。 第二条 保险费:北京、上海、深圳每单保险费不得低于2000元,其他地区每单保险费不得 低于1000元,且必须为100元的整数倍。 第三条 本险种不得附加任何附加险。 第四条 本险种以基本保险金额的1倍计入被保险人累计资金险风险保额,且最高为300万元 与本险种累计净风险保额之和。 第五条 投保限制: 1、若被保险人患有健康告知中所列严重疾病,不得投保本险种; 2、若被保险人职业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分类表》中的意外险职业类别5 、6或0类职业,不得投保本险种。 第六条 以下情况需转人工核保: 1、累计本险种基本保险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2、既往有延期或拒保史; 3、健康或职业问题告知为“是”者。 第七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参照《个人保险核保规则(2009/6版)》;若本规则与相关规则有 冲突,以本规则为准。

抗通胀时代 民生人寿推出“富贵金生”两全保险

抗通胀时代 民生人寿推出“富贵金生”两全保险

抵御通胀稳健增利民生富贵金生两全保险(分红型)隆重上市通胀、热钱、流动性过剩……对于这些经济名词,普通老百姓如今已耳熟能详。

预期仍将冲高的CPI与近期连续的加息,也使很多投资者调整思路,将保值、稳定作为投资的前提。

“第一条规则:永远不要亏损;第二条规则:永远不要忘记第一条”,这一出自股神巴菲特的投资名言,成为很多投资者抱定的信条。

目前,股市动荡、楼市深度调控,人们更倾向于寻找稳健的理财渠道。

业内专家指出,由于分红型保险产品在提供经济保障的基础上使投资者可以分享公司经营利益,获得红利收益,即通常所说的“钱生钱”,因此是有效抵御通胀的理财工具。

针对目前市场变化,民生人寿将于今年3月隆重推出新产品——富贵金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以满足投资者保证本金、抵御通胀及实现投资收益、进行长期财务规划的多重需求。

据介绍,分红险的投资渠道主要为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规定的固定收益投资品种和权益类投资品种,这样的资产组合与银行利率联系密切,按照一般规律,银行加息,投资组合中的资产也会“水涨船高”。

一位知名学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当前通胀的经济形势下,加息已成为常态预期,年内还将有数次加息的可能——这被普遍认为是投资分红险的利好因素。

此外,与单纯追求高收益的激进型理财产品不同,分红险一般会使红利分配稳定在一个长期可持续的水平上,避免红利分配随市场波动而大起大落,最终使分红能满足投资者的长远预期。

据了解,民生人寿多年来已形成一支高水平的投资团队,队伍专业、运作规范。

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多年来始终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这无疑将成为客户分享公司经营红利的有力保障。

民生人寿个人业务总监田向红介绍说,为给市场提供更好的产品,民生人寿在“富贵金生”上市之前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研,吸收了国内外同类产品开发推广的经验,使其更符合客户的投资理财需求。

在生存金给付上,“富贵金生”年付生存金起始年龄为业内最低。

且在返还比例、返还次数、返还时间方面与同类产品相比均具优势。

嘉禾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C款)条款

嘉禾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C款)条款

嘉禾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C款)条款2007年4月经嘉禾发[2007]8号文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特别提示产品简介:本产品为分红型账户式年金。

本公司为投保人建立独立的公共账户,为每一被保险人分别建立个人交费账户和单位交费账户。

若被保险人在年金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金领取日,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选择的年金领取方式给付年金。

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

详细内容请参阅本条款第二条内容。

红利提示:因红利是本公司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的,所以是否派发红利以及派发红利的金额是不确定的。

第一部分 基本条款第一条 合同的构成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投保文件、被保险人名册、合法有效的声明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件亦视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若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件的内容与正本内容不一致,则以正本内容为准。

第二条 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

第三条 年龄确定和错误处理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载明,若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被错误申报,本公司将按下列规定办理:一、若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该被保险人尚未开始领取年金的,本公司有权根据该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调整其年金的领取数额。

二、若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导致被保险人实领年金高于应领年金的,本公司有权要求该被保险人退还多领的年金,或在给付年金时作相应的扣除。

三、若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导致被保险人实领年金低于应领年金的,本公司将根据该被保险人的申请,给付相应的差额。

嘉禾年年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

嘉禾年年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并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注册成立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由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五家资金实力雄厚的企业发起组建,成立于2005年12月19日。

嘉禾人寿总部设在北京,目前已有分支机构264家,在全国设立了北京、浙江、辽宁、山东、福建、湖南、四川、江苏、陕西、河北、湖北、山西、河南、安徽和宁波等15家省级分公司,下辖71家中心支公司,178家营销服务部,服务网络覆盖中国主要经济区域,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公司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优秀的管理团队,先进的经营理念,科学的发展战略,良好的运行机制以及健全的规章制度。

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实施以人才为根本、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核心、以创新为动力、以专业树品牌的发展战略,坚定地走快速、协调、持续、健康的发展之路。

嘉禾人寿成立伊始,就把打造“最受客户信赖的保险公司”作为公司愿景,确立了“以服务树品牌”的经营战略,让客户投保前有信心、投保后能放心、理赔时能安心,努力成为“最了解客户心理、最能满足客户需求、最能保障客户利益”的保险公司。

基于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嘉禾人寿的优质服务得到了社会大众的广泛认可。

2007年,公司荣获由人民日报、消费日报、中国质量信用网联合授予的“消费者信赖的中国质量500强”和“中国十大保险行业质量品牌”荣誉称号,并荣获华夏理财总评榜“保险业最具潜力奖”。

2008年,公司被中国新闻社评价中心评为“中国人寿保险服务最具竞争力十大品牌”,被中国质量万里行市场调查中心授予“全国重质量、守信誉优质承诺单位”荣誉称号,并当选“最受商旅精英青睐的保险公司”。

2009年,公司被亚洲金融领袖(博鳌)峰会评为“中国十大最受信赖寿险机构”。

本保障计划由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是用于帮助您理解产品相关保险利益的说明性文件,主要内容为: 您投保的产品 我们提供的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测算表被保险人: 先生 性别: 男 投保年龄: 52 职业类别: 1类首年保费总计:2703.00嘉禾年年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1. 疾病身故保险金:1) 生效180日至保险期届满:20,000元2) 生效180日(含)内:无息退已收保费2. 意外身故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给付20,000元3. 满期生存金:到72周岁时领取20,000元4. 分红:享受公司红利分配,本公司每年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是否进行红利分配和红利分配方案温馨提示:本主险的保险利益以基本保额20,000元为限特别约定:如被保险人于18周岁之前身故,本保险合同及其它保险合同累计给付死亡保险金额以5万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为10万元)为限,并无息退还剩余保险金额所对应的保险费。

《人保寿险盛世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条款

《人保寿险盛世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条款

人保寿险盛世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条款目录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1. 您与我们的合同 4.3 宽限期管辖法院和适用法律合同构成 4.4 保单贷款合同生效 4.5 合同效力的恢复7.您需要了解的重要术语4.6 合同解除全残2. 您获得的保障7.2 身故或全残时的交费年度数基本保险金额5.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7.3 意外伤害未成年人保额限制 5.1 受益人7.4 公共交通工具2.3 保险期间 5.2 保险事故通知7.5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2.4 保险责任 5.3 保险金申请7.6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2.5 责任免除 5.4 保险金的给付7.7 战争2.6 保单红利 5.5 保险金申请时效7.8 军事冲突7.9 暴乱3.您的义务6.您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7.10 现金价值如实告知 6.1 投保范围7.11 手续费3.2 保险费的交纳 6.2 年龄错误7.12 酗酒6.3 未还款项7.13 法定身份证明4. 您对本合同拥有的权利 6.4 地址变更7.14 利息犹豫期 6.5 失踪处理 5 不可抗力4.2 合同内容变更争议处理 6 我们认可的医院7 周岁条款特别提示本条款特别提示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利✧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4✧您有获取保单红利的权利………………….………………..…………………………….……2.6✧签收保单后10日内您可以要求退还保险费✧您有保单贷款的权利……………………………………………………………………………4.4✧在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解除合同………………………………………………………………4.6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对某些情形造成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分红是不保证的…………………………………………………………………………………2.6✧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4.6✧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7)人保寿险盛世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嘉禾稳得利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嘉禾稳得利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w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除本主险合同另有指定外,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 指定受益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 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 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您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 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顺序的,推定受益 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 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v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1)基本保险金额 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指我们根据本主险合同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 限额。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
3.5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主险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 日内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做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 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盛世富贵两全保险

盛世富贵两全保险

农行代售盛世富贵两全保险热销[导读]:农业银行遂宁分行代售的人寿保险“盛世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正在热销。

这是一款缴费方式多样、保险期限灵活的分红型保险产品,产品在保证基本收益的基础上,持保人还可年年参与公司红利分配,拥有意外多倍保额。

相比以往的保险期限和缴费方式,该产品更为灵活,10年保险期间,3年、5年期任一缴费方式。

产品期满时不仅有保证的基本收益,还能年年参与公司红利分配。

起售金额仅为每份1000元。

该险种可对普通意外身故、公交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航空意外身故、全残保险、疾病身故等保障,具有意外多倍的保额。

此外,持保人每年获得的分红也相当可观。

按照保监会的规定,保险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向保单持有人实际分配盈余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全部可分配盈余的70%。

产品的具体内容如下:【产品特点】一张保单、多种用途教育存钱罐、创业启动金、住房首付款、婚嫁彩礼金、养老准备金。

缴费方式多样,保险期限灵活您可选择3年、5年任一缴费方式,10年保险期间。

安享保证收益、分红更增值产品满期保证基本收益,并年年参与公司红利分配,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意外多倍保额一般意外,两倍赔付;公交意外、三倍赔付;航空意外、五倍赔付。

投保年龄:28天至65周岁(投保六年期,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投保10年期,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缴费期间:3年缴、5年缴缴费方式:年缴保障期限:10年起售金额:1000元【保险责任】安享保证收益保险期满时应按照(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的金额给付满期金分红更增值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向保单持有人实际分配盈余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全部可分配盈余的70%意外多倍保额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2x(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或全残时的交费年度数)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3x(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或全残时的交费年度数)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5x(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或全残时的交费年度数)一年后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或全残时的交费年度数一年内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已缴保险费【保单红利】有年年分红、复利计息李太太,35岁,购买了10份,选择了10年保险期间、5年交费的“盛世富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险产品报备文件之八:产品说明书
嘉禾富贵呈祥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说明书
【赞美词】
今日的您独立自主,无论以事业为重,还是一切以家庭为先,我们相信追寻幸福、计划未来、保障生命都必然是您毕生的目标和追求。

「嘉禾富贵呈祥两全保险(分红型)」帮您轻松缔造精彩人生!
【产品特点】
保障储蓄都兼顾 专家理财多收益
还本加息带红利 零存整取乐无忧
急用资金可变现 人性设计更周全
【投保条件】
18周岁至60周岁,符合公司承保条件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交费期间】
一次交清、10年、15年、20年或交至50周岁、55周岁、60周岁、65周岁
【保险期间】
10年、15年、20年或保至50周岁、55周岁、60周岁、65周岁
【保险利益】
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将按保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按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无息退还保费)
红利:
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

红利的分配以及分配的数额是不确定的。

红利领取方式:现金领取、累积生息、抵交保费、交清增额
28
【图例说明】
以30周岁男性为例,保额为10万元,交费期间为20年,保险期间为20年,年交保费4950元。

利益:
1、生存至50周岁,领取满期金10万元,本合同终止。

2、因意外或疾病不幸身故,受益人领取身故保险金10万元,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无息退还保费4950元)
3、红利领取:
【红利演示】
单位:元
累积红利(示例)
年龄 保单年度 现金价值
高 中 低
35 5 15011 1299 779 346
1595
40 10 36874 5979 3588
8968
3986
45 15 64627 14947
7804
50 20 0 29265
17559
注:红利演示纯粹是描述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分红是非保证的,实际的红利分配水平根据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确定。

【责任免除】
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或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业务代表: 联系电话:
29。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