拎包入住商家合作协议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拎包入住商家合作协议书
甲方:广东顺德创喜邦盛家居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甲方在碧桂园房地产的项目范围内推广“拎包入住”式延伸服务。延伸服务内容为:优选家居成品、定制家具、家用电器等(以下简称“拎包产品”)合作商家,为购买碧桂园房产的业主(以下简称“业主”)提供采购平台。因此,甲方与乙方签订合作协议,乙方在协议范围内,为业主提供“拎包产品”从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到售后的所有相关服务,并接受甲方现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适用范围
1.主体范围
本合同的甲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其所属的子公司、分公司。
2.区域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全国
□区域
第二条:乙方资质条件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下列有效证件作为双方合作的资质条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1)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保证其真实性,以下要求类同);
(2)乙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国产商品提供近一年的商品检验报告,进口商品提供检验检疫证明以及报关单(复印件);
(4)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市场准入证明(复印件)、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等;
(5)商品注册证﹑商标使用授权书及相关商品的各类有效证件(复印件);
(6)专利产品需提供专利证书、专利号或专利使用授权书、专利使用许可合同及备案表(复印件)。(7)如乙方为商品代理商则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代理商资格证明(复印件)。
2.乙方保证以上各类证件必须在核证的有效期内。经年检更新的﹑更换的或变更的证件需到甲方重新登记调整;如经查实乙方提供虚假﹑伪造﹑过期的证件或检验报告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有权向乙方索赔。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其商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未违反国家及地方的任何法律法规,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索赔,并且不存在依法被禁止或限制销售的情况。乙方应保证对其所提供的商品享有合法的、没有侵
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且任何第三方也不会就该货物向甲方主张任何知识产权。
第三条:合作时间
1.本次合作起始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
2.合同期内产生乙方订单,结束时间以订单完成交付,业主确认签收为准;
3.合同起止时间不包含“拎包产品”售后质保期,质保期以销售订单为准,在质保期内,甲方有权对
乙方进行品质管控。
第四条: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拎包产品”展示空间(如样板间等),具体位置数量由甲方确定;若展示空间(如样板房)
是以向业主返租形式,以返租合同为准。
2)在经营范围内,为乙方提供品牌宣传及推广途径(包含付费项目);
3)维护甲方业主的合法权益,监督乙方在合作过程中一切经营行为,代收乙方货款,甲方提供相关信
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接到重大投诉,有损甲方品牌形象,甲方有权立刻终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并视情节严重保
留追诉的权利;
5)维护乙方合法权益,妥善保管乙方在甲方指定展示区域内展出的“拎包产品”;
6)甲方提供销售人员现场销售与服务。
2.乙方权利义务:
1)获得在同类品牌及同等条件下中与甲方优先合作的权利,纳入甲方“拎包入住”服务体系;
2)有权对“拎包产品”的展示方式及其产品的销售方式提出改进建议;
3)有权对甲方驻场人员的服务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4)根据市场情况变化与甲方共同协商,及时调整产品价格,以保证“拎包产品”价格更具有市场竞争
力;
5)设计并向具合法资质的第三方制造商订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并保证最终提供的产品能够提
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售后维保。
a)乙方资质的相关说明详见合同附件(附件2)。在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在7天内提交以下内容:
(第三方制造商资质证明,如有详见合同附件3):
b)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印刷件需盖公章)及营业执照编号(另行
提供);
c)公司对公账户开户行名称、银行地址及账号;
d)公司负责人姓名、电话、有效邮箱地址;
6)负责“拎包产品”的设计、施工、送货、安装、保养及售后服务,如出现与此相关的任何投诉,造
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乙方需承担一切后果;
7)免费提供出样产品:按双方书面确认的产品款式及配置标准,在甲方指定的展示区内(样板间),
进行安装和布置,以达到“拎包入住”展示标准;空间布置中的窗帘、墙纸、饰品、灯饰等软装由乙方提供,在展示过程中,积极配合甲方对展示空间提出的调整建议,并于24小时内做出整改动作;
8)严格履行甲方“销售合同(订单)”相关条款,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履约,应提前48小时与甲方协
商处理,不得隐瞒拖延,因订单违约产生的投诉及赔偿,由乙方承担;
9)自觉维护甲方权益,无条件接受甲方现场管理和监督,销售方式符合甲方标准;
10)自觉维护展示空间的展示效果,保护甲方提供之展示空间的完整性;
11)委托甲方代收乙方与业主之间产生的货款等;
第五条:“拎包产品”价格
1.乙方向甲方承诺“拎包产品”在乙方经营区域内最低的市场最低成交价折,甲方有权不定期
进行市场巡查;
2.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与业主的订单总额的十倍进行赔偿;如遇品牌及商场组织的大型促
销活动期间进行价保,乙方应提前一个月知会甲方,并由双方协定为客户提供与活动期间相符的促销活动,认定方式以生产厂商或商场促销函为准;
3.乙方在取得营业或销售收入时有义务以乙方名义向客户开具发票或收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六条:产品质量
1.如乙方产品的配件(附件)是第三方的产品,乙方应保证已获得产品所有权,该使用不侵犯第三方
的合法权益;
2.乙方向业主所供商品的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并且满足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产品的一系列法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标示、说明、使用提示等等)。否则,乙方作为销售者为此而承担的一切民事责任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应处理顾客质量的投诉和索赔,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顾客(业主)人身受到伤害,经消费者调
解机构或者司法机构调解、判决后,如确定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侵权责任赔偿,甲方有权在应付履约保证金内进行等额扣除此笔赔偿额并以乙方出现根本性违约为由解除本合同,其他费用另行向乙方追索;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履约保证金或乙方按照乙方与业主签订的每笔订单总额 %支付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