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轻工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合集下载

广东初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广东初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广东初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一、引言工程师职称评定是对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水平的一种考核和认定,是评价工程师职业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广东省作为我国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之一,对工程师职称评定也有着自己的一套标准和流程。

本文将重点介绍广东初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的条件和流程。

二、广东初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1. 学历要求:申请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相关专业为工程类或相关工程技术专业。

2. 工作经验要求:申请人应具有3年以上与工程技术相关的工作经验。

3. 职称评定要求:申请人应已通过初级工程师职称评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4. 专业技术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相关工程技术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一定难度的工程技术任务。

5. 个人成果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工程实践经验和成果,在工程类期刊或会议上发表过相关论文或技术报告,或参与过重要工程项目。

三、广东初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流程1.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初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工作经验证明、职称评定合格证书等。

2. 材料审核: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学历、工作经验和职称评定情况。

3. 考试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将获得参加初级工程师职称评定考试的资格,需缴纳一定的考试费用。

4. 参加考试:申请人需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初级工程师职称评定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的考核。

5. 考试成绩评定:考试结束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考试成绩进行评定,确定是否合格。

6. 职称评定结果公示:评定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官方网站上公示一定时间,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7. 职称证书颁发:评定合格的申请人将获得初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并通过邮寄等方式寄送给申请人。

四、总结广东初级工程师职称评定对工程技术人员的学历、工作经验、职称评定、专业技术水平和个人成果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要求。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

《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人职发[1991]11号1991年5月20日发文)粤人职[1998]15号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根据人事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省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或经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和中专学历的毕业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档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考核认定对象,是指在多种所有制的事业、企业单位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符合本文第二条规定的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即对其政治表现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成绩进行全面考核的合格者,可认定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再进行评审。

第五条取得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承认学历的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在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达到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和条件要求的,个人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第六条根据国家规定,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士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硕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并符合中级资格条件,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另外,获得博士学位,完成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可认定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

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要求

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要求

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要求工程师职称是对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并具备一定工程技术能力的人员进行评定和认定的专业职称。

申报工程师职称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要求,以下是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要求的详细介绍。

1. 学历要求申报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所学专业与工程技术领域相关。

本科学历的人员需要有5年以上与工程技术相关的工作经验,硕士学历的人员需要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博士学历的人员需要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 工作经验要求申报工程师职称的人员需要在工程技术领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工作经验要求包括在工程项目中的实际参与经验、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工程设计经验等。

在工程技术领域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更容易申报成功。

3. 职称评审要求申报工程师职称的人员需要通过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主要是根据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专业能力等来评定。

工作业绩包括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工程设计的质量和效果等;学术成果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等;专业能力包括工程技术知识的掌握程度、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等。

4. 职业道德要求申报工程师职称的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这包括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工程技术规范、保守工程技术秘密等。

职业道德是工程师职称评审的重要考察内容之一。

5. 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工程师职称需要提交一系列的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等。

申报材料要求真实有效,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6. 职称评审考试要求申报工程师职称的人员需要参加职称评审考试。

职称评审考试主要是对申报人员的工程技术知识、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进行考察。

考试内容包括工程技术理论知识、工程设计能力、工程项目管理能力等。

7. 专业发展要求申报工程师职称的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学习和发展意识。

这包括参加工程技术培训、学习新的工程技术知识、关注工程技术发展动态等。

专业发展是保持工程师职称有效的重要要素。

职称评审轻工类条件

职称评审轻工类条件

粤人发【2008】185号(轻工资格条件)关于印发《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人发〔2008〕185号各市、县(区)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技术员资格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09年起开始试行两年。

试行中请注意收集有关问题及修改意见,并于2010年12月底前专题报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广东省人事厅二○○八年七月十七日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评审标准第一条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以下简称本专业)高级工程师必须达到本章第二、三、四、五条评审标准的综合要求。

第二条思想品德标准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敬业爱岗,勇于开拓,有良好的学风和职业道德。

第三条知识水平标准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必须具有系统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的理论与方法,并对本专业某一领域有比较深入的研究;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熟悉有关法规;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掌握本专业现代化科技管理,及时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并能在实践中正确应用。

第四条专业能力标准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应有丰富的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攻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获取及处理本专业信息的能力;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具有主持并承担本专业重点科研课题、大型工程技术项目、中型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新产品开发(研发)项目、重点实验检验站(室)建设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技术经济分析、综合、判断和总结的能力,以及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在本专业领域的理论与实践上有创见,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广东省建筑工程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试行)

广东省建筑工程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试行)

附件1广东省建筑工程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试行)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四、高技能人才参评建筑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提交原件到职称申报点校核。

五、高技能人才申报各层级技术职称,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成绩、继续教育不作要求;突出高技能人才职业特点,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评定为重点,把技能技艺、工作实绩、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或相关论文(可用体现其技术能力的工作报告、技术工艺改进方案、编制的操作手册或解决工作难题的案例报告等替代论文论著)等作为重要依据和参考。

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申报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一)助理工程师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 1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申报者应提交2篇体现其技术能力的工作报告、技术工艺改进方案或解决工作难题的案例,或提交相关专利、论文作为证明材料。

3.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对应申报评审建筑工程专业的助理工程师。

(二)工程师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撰写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并以本人的技能技艺、工作实绩、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作为重要依据或证明,提交2篇工作报告、技术工艺改进方法或解决工作难题的案例;或提交1篇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科技项目的研发的鉴定或验收等证明材料。

资格条件附录

资格条件附录

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附录:一、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相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1、轻工行业指:造纸、日用机械、日用硅酸盐、日用化学制品、食品、粮油、制盐、烟草、皮革与皮制品、家具、文教体育用品、燃气器具、光学与感光器材及材料、塑料制品、五金制品、家用电器、照明器具、衡器、玩具、室内装饰、日用杂品、轻工包装与印刷、轻工仪器与仪表、轻工装备与工程、轻工电气、食品生物技术、饮用水及水处理工业等。

2、本专业:指轻工工程专业。

3、本资格:分别指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资格。

4、突出贡献人员:指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者。

5、凡贯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如“称职以上”含称职;“3年以上”含3年。

6、市级:指行政区划为地级市以上市(不含直辖市)。

7、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各种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得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依据。

未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招生的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能作为评审的学历依据。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本学科门类下的一级学科之间视同相近专业;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之间视同本专业(或相同专业)。

8、资历:指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起至申报当年8月31日止所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在此期间全脱产学习者,应扣除其全脱产学习的时间。

9、系统掌握:指熟知并能应用自如。

10、掌握:指充分理解,较好地应用。

11、熟悉:明其意,并能应用。

12、了解:知其大意。

13、发明专利:指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外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

14、项目(课题):指国家、省(部)、市(厅)、县及本单位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科研或技术开发任务。

项目(课题)的复杂程度和大中型级别按行业的有关技术和规范执行。

没有明确等级划分标准的,可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

2024年广东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2024年广东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2024年广东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2024年广东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条件如下:
1. 具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理工科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

2. 具备相应的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包括助工、工程师等。

3. 申报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4. 申报人员需在广东省内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

5. 申报人员需参加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采集和在线审核。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中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
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
获得本科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获得大专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7年。

2. 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7年;
获得本科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0年。

请注意,上述条件可能会根据具体政策和要求进行调整,因此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和政策变化,以便及时了解最新要求。

广东省轻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广东省轻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广东省轻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单位制度。

二、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委会自主确定。

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六、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

评价条件:本专业职称分为三个层次五个等级,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轻工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各等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一、技术员(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察合格。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熟悉轻工工程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二、助理工程师(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轻工电器专业:了解行业发展动态,熟悉轻工电器所需的原理、结构、部件和组件、制造工艺,具备承担一般性轻工电器的研发设计、制造、检验等相关技术工作的能力。

轻工工艺专业:了解行业发展动态,熟悉新原料信息、性质;熟悉工艺和配方,具备参与研发产品、生产工艺及产品配方,创新应用方案或项目的能力。

轻工装备专业:了解行业发展动态,熟悉轻工装备所需的基本原理、加工工艺以及自动控制,具备参与完成一般性轻工设备设计、制造的能力或生产装备设计、制造、安装、运行维护的能力。

广东建筑助理工程师评定条件

广东建筑助理工程师评定条件

广东建筑助理工程师评定条件
1. 学历要求,通常要求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与建筑工程相关。

例如,建筑学、土木工程、结构工程等专业。

2. 工作经验,通常要求申请人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具体要求根据不同的评定机构和级别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需要在建筑工程领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熟悉建筑工程的各个阶段和相关工作内容。

3. 技术能力,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

这包括熟练掌握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备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

4. 职业道德,申请人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守建筑工程行业的相关规范和道德准则,具备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5. 考试要求,在广东地区,申请人还需要通过相应的考试才能获得助理工程师资格。

考试内容一般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评定条件可能会因为不同的评定机构、政策变化等因素而有所调整。

因此,在申请之前,建议查阅相关评定机构或政府部门发布的最新要求和资料,以确保符合评定条件。

工程师职称认定条件

工程师职称认定条件

一、工程师评定条件:初级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技术员级职务。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高级工程师:本科毕业满10年或者专科毕业满13年加后本2年,10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

不具备认定条件的人申报职称,和初定职称后再晋升更高一级的职称,必须经过各级职称改革委员会评审。

具体的报送时间等每年文件下来,认定一般为全年受理,评审集中在7-8月。

二、评定网址:广东省职称评审工作启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我区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先通过该网上申报系统申报评审或认定,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三、评定流程:认定流程评审流程四、认定材料清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考核认定信息录入表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学历(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证件大一寸相片(与《考核认定申报表》所黏贴相片同版),并点贴在《贴资格证相片》页内)本年度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以下空白处)评审需要的资料较多,具体请按网上申报系统提交。

咨询电话:顺德人社局:22835832。

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是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衡量建筑工程技术人员的职业水平,促进和督促广东省建筑行业的正常发展,使建筑工程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其技能、专业水平,进而带动整个建筑事业的发展,结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规定,制定的一套适用于广东省建筑行业的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对于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入职条件:参加职称评价的申报者应当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期内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与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专业研究能力或执业能力相匹配的职业背景以及相关从业经历。

(2)申报者经历:申报者在申报前拥有的相关工作经历,如建筑工程实施、设计或项目管理等,应当不少于指定时限的工作年限。

(3)专业知识:申报者应具备与其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所属专业相匹配的职业知识,并在规定时限内取得以上职业知识相匹配的培训证书,培训学时不少于指定的规定学时。

(4)技能测试:申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参加技能测试,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5)职业道德:申报者应具备良好的个人职业道德,并且获得相关行业职业道德合格证书。

综上所述,参加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的申报者,必须满
足一定的要求,尤其是在技能和职业道德方面,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其原则为:做到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具备相应的技能、职业道德,以及与之相关的职业经历,方可参加职称评价,取得职称证书。

只有
把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落实到实际,才能保障广东省建筑行业的长期健
康发展,所有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尽快开始积极准备符合条件,以
更好地服务建筑事业的发展。

广东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广东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广东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一、2024年广东省初级、中级、高级工程职称评审要求1、助理工程师职称(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6)业绩要求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一定成绩,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实践经验。

2、中级工程师职称(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5)业绩要求:在工程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拥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或项目实践经验。

3、高级工程师职称(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4)业绩要求:在工程技术领域具有深入研究和创新能力,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

二、广东省初级、中级、高级工程职称专业分类1、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路桥工程师等。

2、机械及自动化类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等。

3、装饰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等。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5.10•【字号】粤人社发[2013]98号•【施行日期】2013.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9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做好今年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与评审时间(一)申报和受理时间。

高评委会、省直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16日至9月15日。

各市县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至10月,具体由各市和顺德区确定。

(二)评审完成时间。

各级评委会于10月份开展评审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

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各专业组评审于11月前完成,并于11月30日前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日常工作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三)高级统计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安排如下:1.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时间,分别待《高级统计实务》、《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公布后,另文通知。

2.继续开展正高级会计师、深圳和东莞市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3.根据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的要求,经国家批准,今年在广州市、深圳市和佛山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开展试点的市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按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制定试点评审办法进行,评审通知另行下发,其小学副高级、中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纳入试点工作统筹安排。

非试点市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仍按照往年的做法。

同时,按国家要求,今年非试点市暂不进行中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一)申报评审条件。

广东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 粤人职[2000]15号

广东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  粤人职[2000]15号

附件1广东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粤人职[2000]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广州、深圳及各地级市人事局,各县、县级市、区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省建委组织拟定的《广东省建筑材料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广东省建筑材料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自本文印发之日起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意见,请报告我厅职称处。

二OOO年二月十四日广东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评定标准:建筑材料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标准、规程,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设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土木建筑工程的研究、设计、施工、安装、测试、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的在职岗工程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广东省工程系列轻工工程专业职称专业类别对应技能类职业(

广东省工程系列轻工工程专业职称专业类别对应技能类职业(

自行车、缝制机械、钟表及配件的工程、设备、工艺、检验、技 6 日用机械
术管理、质量管理
室内装饰装潢材料与器具生产、室内装饰装潢工程的工程、设 7 室内装饰
备、工艺、检验、技术管理、质量管理
术管理、质量管理
体育器材与用品的工程、设备、工艺、检验、技术管理、质量管 11 体育器材

日用杂品、木制品、藤棕竹草制品、徽章制品的工程、设备、工 12 日用杂品
艺、检验、技术管理、质量管理
轻工制冷装 轻工制冷装备、生产、安装、运行与控制的工程、设备、工艺、
1

检验、技术管理、质量管理
轻工热电装 轻工热电装备生产、安装、运行、控制的工程、设备、工艺、检
量管理
轻工 装备
7 塑料制品 塑料制品的工程、设备、工艺、检验、技术管理、质量管理
玩具及配件制造生产、玩具程序与软件开发的工程、设备、工
8
玩具
艺、检验、技术管理、质量管理
9
家具 制造家具的工程、设备、工艺、检验、技术管理、质量管理
文教用品、体育器材、民族用品的工程、设备、工艺、检验、技 10 文体制品
1 制浆造纸 制浆、造纸的工程、设备、工艺、检验、技术管理、质量管理
轻工 工艺
发酵制品、酿酒、酒精、发酵调味品的工程、设备、工艺、检
2
发酵
验、技术管理、质量管理
皮革毛皮加工、羽绒制品加工的工程、设备、工艺、检验、技术 3 皮革化学
管理、质量管理
皮沙发、皮椅、皮包、皮衣、皮鞋、皮革箱包等各种皮具的工 4 皮革制品
2

验、技术管理、质量管理
轻工机械装 轻工机械、轻工设备、轻工模具的工程、设备、工艺、检验、技
3

工程师申报论文范文3篇

工程师申报论文范文3篇

⼯程师申报论⽂范⽂3篇⼴州市轻⼯⼯程师职审要求各区、县级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局),各有关单位⼈事部门:根据《转发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作的通知》(穗⼈社发〔2012〕89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州市轻⼯⼯程技术⾼级⼯程师、⼯程师资格评审⼯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申报⽅式今年⼴州市轻⼯⼯程技术⾼级⼯程师、⼯程师资格评审⼯作全⾯采⽤“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进⾏⽹上申报,并通过该系统实⾏“在线评审”。

请申报⼈及各有关单位登录⼴州考试信息⽹或中国⼴州⼈事⽹,点击“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进⾏⽹上申报、审核和⽣成有关⽤表,并上传“证书、证明材料”。

⼆、受理材料时间、地点受理材料时间为:2012年8⽉16⽇⾄2012年9⽉15⽇(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请各单位务必在上述时间内按照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将材料报送⾄⼴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地址:⼴州市⼩北路266号北秀⼤厦8楼815室)。

三、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东省轻⼯⼯程专业⾼、中、初级资格条件(试⾏)》(粤⼈发〔2008〕185号)⽂件。

职称外语条件,计算机应⽤能⼒条件,专业技术⼈员申报两个资格,市外来穗⼈员申报评审,公⽰要求等有关政策,依照《转发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作的通知》(穗⼈社发〔2012〕89号)⽂件执⾏。

根据资格条件的要求,论⽂和著作须公开发表或出版在具有CN刊号(国内统⼀刊号)及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ISSN刊号(国际统⼀刊号)的专业刊物,或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ISBN书号(国际统⼀书号)的出版物上,⽅可视为有效的论⽂或著作。

各有关政策⽂件可登陆⼴州考试信息⽹“职称评定”栏⽬的“政策法规”和“评审信息”中查阅。

四、⾯试答辩根据《⼴东省轻⼯⼯程专业⾼、中、初级资格条件(试⾏)》(粤⼈发〔2008〕185号)⽂件规定,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或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资格者,申报轻⼯⾼、中级资格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答辩。

广东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广东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广东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1.具有相应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工龄满2年;
2.参加过本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培训,且通过考核;
3.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且在工作中表现突出;
4.具有相关科研或工程项目的工作经验或成果。

二、评定流程: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应按要求填写《广东省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初审通过:材料初审合格的候选人将被邀请参加现场答辩和技能考核;
3.现场答辩和技能考核:候选人需通过现场答辩和技能考核,证明自己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4.终审评定:经过现场答辩和技能考核合格的候选人,将被提交给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评定。

5.公示、授证:评审委员会评定合格的候选人将在广东省工程师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颁发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

以上是广东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的介绍,希望对广东省的工程技术人员有所帮助。

- 1 -。

轻工设计师证书报考条件

轻工设计师证书报考条件

轻工设计师证书报考条件
轻工设计师证书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在轻工行业有着广泛的应用和认可。

如果你想成为一名轻工设计师,可以考虑报名参加轻工设计师证书考试。

下面是轻工设计师证书报考条件的详细介绍。

一、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取得高中或同等学历;
3. 年满18周岁。

二、专业技术条件
1. 掌握轻工产品设计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2. 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
3. 能够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
4. 熟悉轻工产品的工艺流程和生产工艺。

三、考试相关条件
1. 报名参加考试并通过考试;
2. 支付报考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考材料;
3. 符合国家和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轻工设计师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后需要重新考证;
2. 轻工设计师证书可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对于轻工企业和项目招标等
有着重要的意义;
3. 报名参加轻工设计师证书考试需要提前了解报考时间、考试科目、
考试时长、考试地点等相关信息。

以上就是轻工设计师证书报考条件的详细介绍,想要通过考试取得证书,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需要认真备考,准备充分。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广东省建筑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广东资格条件汇编

广东省建筑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广东资格条件汇编

广东省建筑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广东资格条件汇编一、广东省建筑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广东省建筑专业工程师是指在广东省境内,具有建筑工程学士及以上学位(工程类)或具有相当学历和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类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领域工作五年及以上,具有纵向和横向项目设计、审核或管理工作经验,经考试合格评审认定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广东省建筑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依法从事建筑类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领域工作五年及以上(其中在广东省境内从事工作不少于三年);3.具有建筑工程学士及以上学位(工程类)或具有相当学历和技术职称(专业一级及以上);4.从事纵向和横向项目设计、审核或管理工作经验,并在知名工程中完成的设计工作或在多项工程中完成的设计工作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代表性和创新性;5.熟练掌握国家有关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专业技术规范和标准;6.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二、广东资格条件汇编以下是广东省其他职业资格评审的条件要求汇编,供参考。

1.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条件1.海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2.本科及以上学历;3.通过中学教育学科知识与能力测试和职业道德水平测试。

2.广东省初级会计师职称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或者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生不得申报);3.学位要求:大专、本科学士学位;4.特殊要求:两年及以上财务、会计领域工作经验。

3.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士);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规定的医师注册条件;3.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口证件或护照等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

三、广东省建筑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是在广东省境内从事建筑类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领域工作五年及以上,具有纵向和横向项目设计、审核或管理工作经验,经考试合格评审认定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评审标准第一条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以下简称本专业)工程师必须达到本章第二、三、四、五条评审标准的综合要求。

第二条思想品德标准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工程师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敬业爱岗,勇于开拓,有良好的学风和职业道德。

第三条知识水平标准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工程师必须具有较系统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的理论与方法,能掌握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了解有关法规;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并在实践中正确运用。

第四条专业能力标准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工程师应有较丰富的本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获取及处理本专业信息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具有完成本专业中型以上工程技术项目或科研项目的能力;具有指导初级工程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

第五条业绩成果标准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工程师在主持或参与完成中小型工程技术项目或科技项目,或在引进消化、开发创新、推广应用本专业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或研发专业新产品、建设工程技术中心或实验检验站(室)、承担援外、境外轻工工程技术项目中,取得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公开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本专业论文、论著。

第二章评审范围与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评审(考核认定)本专业工程师资格(以下简称本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属于本章第七条的评审范围,提交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供评委会考核评价的、符合本章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和第三章第十六条要求的申报材料,并按规定的申报程序申报。

凡不属于本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范围,或未达到本资格申报评审(考核认定)条件规定的要求,或不符合申报程序的,评委会及日常工作部门不予受理评审,已评审通过的,其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第七条评审范围凡在我省轻工业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轻工工程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工程设计、规划设计、产品开发设计、生产工艺及轻工业设备设计、生产技术管理、轻工业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轻工业产品质量检测与监督认证、技术推广、综合利用、轻工业标准化及科技信息、轻工业生产环境保护等工程技术岗位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方可申报本资格。

第八条思想品德条件一、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能胜任本专业岗位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本岗位各项工作任务。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二、申报人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凡未如实申报而评审通过的,其评审结果无效:(一)涉嫌违法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期间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单位书面通报批评者,该考核年度不计算资历,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三)受行政处分者,处分期不计算资历且不得申报,处分期满后2年内不得申报。

(四)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该年度不计算资历且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五)发现并查证属实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六)因违法受刑事处分者,在执行期间不计算资历且取消申报资格,执行结束后3年内不得申报。

第九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经统一考试入学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不含业余、函授等成人教育)或参加省组织的自学考试获得本专业博士或硕士学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符合本资格条件要求,可申请初次考核认定本资格:(一)获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在本专业岗位上继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二)获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在本专业岗位上继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本资格:(一)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二)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的,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的,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的,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五)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的,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取得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或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助理级资格者,申报本资格,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答辩判定其是否具备本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

三、以上资历计算至申报当年8月31日止。

第十条外语条件一、考试等级:凡申报本资格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B级考试。

二、有效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1997年以来职称外语考试B级成绩合格证书(成绩单),申报本资格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

三、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一)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历鉴定证明)。

(二)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连续工作时间1年以上的(须出具国家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或驻外使领馆的有效证明)。

(三)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且个人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20万字符的(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测试)。

(四)取得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A级或高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的。

(五)具备下列条件者:1、获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以获奖证书为准)。

2、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不含实用型、外观设计)。

(六)在县(不含市辖区)及以下所属单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

(七)1960年以前出生,或1977年恢复高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

(八)转换系列评审的人员,申报评审与转换岗位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的。

四、1961至1965年出生的,外语成绩放宽到40分以上。

第十一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申报人员(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符合规定要求(地级市以上的人员应取得4个模块,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的人员应取得3个模块)的合格证书。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一)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计算机专业(不含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或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

(三)在农村乡(不含镇)属单位或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195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三、转换系列评审的人员(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凡未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应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按规定提交合格证书。

第十二条继续教育条件一、申报人员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获得硕士学位后,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应按国家和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法规、政策的要求,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主动接受以本专业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学习,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继续教育内容分公共必修科目和专业必修科目。

公共必修科目的完成情况以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确认为准,专业必修科目的完成情况以县以上专业主管部门确认为准。

第十三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申报人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作为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重点新产品项目的科技攻关或研究开发的全过程的主要参加者,完成任务较好。

二、作为本行业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项目的主要参加者,能独立承担项目实施全过程和具有解决较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曾参加市(厅)以上研究课题2项以上,并是单项研究报告的撰写人。

四、曾担任1项大型轻工工程项目或1项援外、境外中型轻工工程项目设计分项技术负责人。

五、曾担任2个中型或3个小型轻工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其中担任过1项工程技术设计代表),或1个援外、境外中型轻工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并在工程项目中发挥较好作用。

六、掌握本专业生产技术或管理方法,曾负责或组织处理过生产技术和管理中出现的较复杂的问题2项以上,并取得较好效果。

七、曾参加本企业2项以上生产技术改造工作,成绩较突出。

八、曾承担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2项以上,并取得较显著成绩。

九、曾在援外、境外本专业工程项目中承担专业生产技术、生产管理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

十、曾在降低原材料、能源消耗、提高产品质量、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促进营销工作中,取得较显著成绩。

十一、曾参加引进项目工作中的管理,在消化、吸收创新过程中,取得较显著成绩。

十二、曾主持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编写企业标准、技术规范、规程或管理规定,实施效果良好。

第十四条业绩成果条件申报人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获市(厅)级以上工程类技术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获本专业发明专利或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发明人)。

四、完成研究开发或成果推广项目1项以上,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经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专家组认可。

五、承担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项目2项以上,并经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专家组论证审查通过。

六、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本专业生产技术改造或技术攻关项目1项以上,经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专家组认可。

七、在生产、技术管理中采取了有效措施,使本企业产品水平、产品质量、企业管理有明显提高和改进,经济效益较显著,并经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专家组认可。

八、在援外、境外轻工工程项目中,获当地政府部门或派遣单位的奖励、表彰。

第十五条论文、著作条件申报人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在具有CN刊号(国内统一刊号)及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ISSN刊号(国际统一刊号)的专业刊物,或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ISBN书号(国际统一书号)的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出版与本专业岗位工作相关的,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实用性的本专业有一定水平(价值)的论文、著作,撰写有一定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独立或合作完成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二、独立或第一作者撰写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