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全文
武汉养老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武汉养老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武汉养老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一、背景和意义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迫在眉睫。
作为中国重要的中心城市,武汉市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为了推动武汉养老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制定“十二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是必要的。
二、总体目标通过“十二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武汉市力争使养老服务业成为国家级的示范区域,为老年人提供贴心、便捷、高品质的养老服务。
具体目标包括:1. 提高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充分满足老年人各方面的需求;2. 建立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形成养老服务业的集群效应;3. 增加养老服务业的产业规模和就业岗位,推动经济发展;4. 增强养老服务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科技与养老融合发展;5. 加强养老服务业的监管和规范,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发展思路和措施1. 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增加养老院床位数,建设现代化、设施完善的养老院;增加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数量,提供便利的养老服务;发展家庭养老服务,支持居家养老需求。
2. 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养老社区与医疗机构、文化娱乐场所的互联互通;建设老年人适宜居住的社区环境。
3. 扩大养老服务业规模和就业岗位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产业,支持民营养老院的发展;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财税政策支持,降低企业负担;加强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服务水平。
4. 推动科技与养老融合发展鼓励养老服务业与科技企业合作,推广智能化养老服务设备;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创新,提供线上线下结合的养老服务;提供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方便老年人和家属查询和评价服务。
5. 加强养老服务业监管和规范完善养老服务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养老服务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保障措施为确保“十二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需要做好以下保障措施:1.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支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和建设;2.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形成多元化投资模式;3. 完善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法规,提高监管力度;4. 加强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5. 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推动养老服务业的透明度。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支撑 的养 老服务 体 系 , 家 养 老 和社 区 养老 服务 居
网络基 本健全 , 国每 千名 老 年人 拥 有养 老 床位 全
数达到 3 O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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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面推行城 乡建设 涉老工 程技术标 准规
型化 、 空巢化 相伴 随 , 与经 济社会转 型期 的矛盾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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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 、 障碍设施 改 造 和新 建 小 区老 龄设 施 配套 建 无
根 据《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 国 民经 济 和 社会 发 展 第 十
二个 五年 规划 纲要 》 《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老年 人 权
益保 障法 》 中共 中 央 国务 院关 于加 强 老 龄 工 和《
研究 、 国际交 流 与合 作 取 得 了新 的进 展 。广 大 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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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群 众坚 持老 有所 为 , 积极 参 与 经 济 社会 建 设 和
公 益 活动 , 在构 建 社会 主 义 和谐 社 会 中发挥 了重 要作用。 ( ) 十二 五” 二 “ 时期 老龄 事业 面临 的形 势 。 “ 十二 五 ” 时期是 我 国全 面建设 小康社 会 的关 键 时 期 , 是老 龄事 业发 展 的重要机 遇期 。 也
设规 划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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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织 , 会养 老保 障 和养 老 服 务 的需求 将 急剧 增 社
加 。未 来 2 0年 , 国人 口老 龄 化 日益 加 重 , 我 到 23 0 0年全 国老年人 口规模 将 会 翻一 番 , 龄 事业 老
增加 老年文 化 、 育 和体 育 健 身 活动 设 教
长期 以来 , 党和 政府 十分关 心 老年群 众 , 断 不 采 取 积极措 施 , 推动 老龄 事业 发展进 步 , 得举 世 取
武汉养老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武汉养老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武汉养老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一、发展背景与目标1.1 发展背景随着社会人口的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养老服务业成为我市的重要发展领域。
武汉作为中国中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对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2 发展目标本规划旨在促进武汉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构建全面、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
具体目标如下:●到2020年,全市养老服务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
●提高养老服务覆盖率,使城市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60%,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40%。
●建设一批规范、高质量的养老机构,提供全面的养老服务。
●培养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二、发展路径与措施2.1 发展路径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路径如下:●加强政策引导,为养老服务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形成、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发展的格局。
2.2 措施为实现以上发展路径,本规划将采取以下措施:2.2.1 加强政策支持●制定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为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投资养老服务业。
●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和评估,确保其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2.2.2 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机构的规划和建设,提供全面、专业的养老服务。
●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促进服务质量提升。
●开展养老服务评估,倡导透明、公正的评价机制。
2.2.3 培养人才队伍●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引进优秀人才,吸引更多有志于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
●鼓励高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培养更多养老服务人才。
2.2.4 推动社会参与●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模式。
●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引导,发挥其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
武汉市养老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武汉市养老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武汉市养老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一、引言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速,养老服务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推进社会长期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武汉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制定本文档,以指导未来五年的发展工作。
二、背景与目标1、背景分析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武汉市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增长,但当前养老服务供给不足,质量参差不齐,养老服务机构结构亟待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亟待提升。
2、发展目标通过推进养老服务业的提质扩容,加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三、行动方针与政策支持1、行动方针以市场化为导向,以引导为支撑,以完善法律法规为基础,多元化途径开展养老服务业发展。
2、政策支持加大养老服务业的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业支持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领域的投资。
四、养老服务业质量提升1、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行家庭式、社区式养老服务。
2、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和服务技能,建立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五、养老服务设施建设1、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制定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优化布局,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程,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设施。
2、养老服务设施质量提升提升养老服务设施的设计、建设、管理水平,加强服务设施的设备更新与升级。
六、养老服务创新与发展1、产品创新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推出具有特色和优势的产品,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2、技术创新推动养老服务业与信息技术、互联网等融合发展,开展智慧养老服务项目。
七、养老服务市场监管1、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养老服务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市场规范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
2、服务质量监管健全养老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服务质量。
八、附件1、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与运营管理细则2、养老护理人员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办法3、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图纸4、养老服务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实施细则九、法律名词及注释1、养老服务机构:指提供老年人日间照料、助餐等服务的机构。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03•【字号】延政办发[2012]210号•【施行日期】2012.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延政办发〔2012〕2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延安市“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2月3日延安市“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2011-2015)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党的十七大确立的“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及国务院、省政府“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结合延安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全市养老事业现状截止2011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3.7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0.8%。
其中相当一部分老人已处于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状态,不同程度地需要提供护理照料服务。
我市是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增高等态势,城乡空巢家庭、农村留守老人明显增多,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有了较快发展。
中心敬老院和区域性敬老院建设步伐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规模不断扩大,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初步确立;社会养老服务的政策法规不断完善,为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城乡养老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城乡养老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08•【字号】成府发[2011]34号•【施行日期】2011.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城乡养老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成府发〔2011〕34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城乡养老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成都市城乡养老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为加快全市城乡养老事业发展,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城乡养老事业发展成效和面临的形势(一)“十一五”时期我市城乡养老事业发展成效。
1.城乡养老事业发展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仅2009年,就先后出台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城乡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09〕4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成办发〔2009〕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的通知》(成办发〔2009〕22号)、《关于加快我市老龄服务社会化产业化发展的意见》(成办发〔2009〕67号)等系列文件,为促进城乡养老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2.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受益老年人不断增多,退休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发放率达100%。
全市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范围的老年人共84936人。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大幅提高,平均每人每月补差标准从2006年城市81.20元、农村22.00元提高到2010年城市202.72元、农村85.55元。
农村敬老院建设大力发展,有意愿入住敬老院的农村“五保”老年人和城市“三无”老年人入住率达到100%。
3.老年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
《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2012.6.14
《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2012.6.14 《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第一章总则本规划纲要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障人民基本生活需求,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的指导性文件。
第一节目标与任务一、目标:到2020年,全面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与完善,确保全体人民享有基本社会保障。
二、任务:1:建立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2: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提高养老金待遇。
3:加强失业保险制度建设,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
4:健全工伤保险制度,加强职工工伤保护。
5:加强社会救助与福利事业,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水平。
6:改革人才培养和研究机构,加强社会保障政策的研究和发布。
第二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1:扩大参保人群覆盖面,实现全民参保。
2: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质量。
3:加强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和管理。
4: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制度,规范定点医院收费标准。
第三节养老保障体系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提高养老金水平,确保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2: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加强监管和管理。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完善参保条件和领取养老金的规定。
2:加强养老金调整机制,适度提高养老金水平。
第四节失业保险制度一、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1:加大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力度。
2:改善失业人员的生活待遇。
第五节工伤保险制度一、工伤保险制度的完善与健全1:改善工伤保险待遇,提高职工工伤保障水平。
2:加强工伤事故的预防和管理。
第六节社会救助与福利事业一、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1: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提高困难群众的救助水平。
2:加强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工作。
3: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与福利事业。
第七节人才培养和研究机构改革一、人才培养机构改革1: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加强对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培养。
2: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正文:----------------------------------------------------------------------------------------------------------------------------------------------------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各区、县(市)民政局,杭州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局,市老龄工办,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杭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杭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设》、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杭州市委《关于制定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一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骨干的服务体系。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满足老年人社会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是面向所有老年群体,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安全防护、精神慰藉和社会参与等设施、组织、人才和技术要素形成的网络,以及配套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等。
(一)“十一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展。
“十一五”期间,杭州市基本建立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养老为骨干,服务方式多元化、投资主体多样化、居家养老服务普及化、服务队伍专业化,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提升了老年人的生活品质,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湖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湖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湖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发展现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十一五”期间,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一是养老服务发展环境不断改善。
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初步建立了以老年人基本权益保障、老年人社会福利、老年人社会救助和社会养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法规体系。
多元投入机制初步形成,有力促进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养老服务机构不断增加。
大力实施农村“福星工程”和公办城市社会福利机构项目建设。
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年均增长速度超过10%。
截至2010年12月,全省城乡福利机构达到2394个,床位21.2万张。
三是居家养老服务逐步拓展。
在1660个社区“星光老年之家”的基础上,共建立656个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服务内容逐步向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方面延伸。
四是养老服务惠及范围日益扩大。
城乡“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基本实现了自愿条件下集中供养。
在重点保障“三无”老人、孤老优抚对象以及低收入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同时,逐步为其他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
虽然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看来仍然处于低水平发展阶段,与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养老服务新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缺乏统筹规划,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平衡;养老设施总量不够,养老床位缺口大,社区养老设施严重不足,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普遍比较简陋,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大多功能单一,难以满足服务需求;养老服务社会化程度不高,社会办养老机构所占比例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运行机制不够健全,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行业监管有待加强;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等。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等法规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一)“十一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老龄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养老金水平连续五年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始试点并逐步扩大范围;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城乡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支持政策逐步形成。
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步提高。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居家养老在城市逐步开展并向农村延伸,机构养老稳步发展。
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较快发展,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全社会老龄意识明显提高,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权益得到较好保障,老龄领域的科学研究、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新的进展。
(二)“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处于老龄化加速发展阶段。
到2015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16亿,年均增加800多万老年人口。
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将达到2400万,年均增加100万。
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重叠,与工业化、城镇化相伴随,与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的变化相交织,急剧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与老龄事业发展滞后的矛盾将日益突出。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需要正确处理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大力推进老龄战略对策体系、老年经济供养体系,老年健康支持体系、老年宜居环境体系,老龄服务体系和老龄工作体系建设,从制度、物质,文化、组织、精神等方面做好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各项准备,切实保障老年家庭和老年人基本生活,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完整)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目录序言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基本概念第二节规划范围第三节发展环境第二章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主要目标第三章基本公共教育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四章劳动就业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五章社会保险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六章基本社会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七章基本医疗卫生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八章人口和计划生育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九章基本住房保障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第三节保障政策第十章公共文化体育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十一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十二章促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一节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二节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十三章增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第一节明确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第二节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第三节健全财力保障机制第十四章创新供给模式第一节建立多元供给机制第二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第三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第十五章规划实施第一节明确责任分工第二节加强监督问责序言“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对于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对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编制,主要阐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安排,明确基本范围、标准和工作重点,引导公共资源配置,是“十二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构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综合性、基础性和指导性文件,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武汉养老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简版范文
武汉养老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武汉养老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一、背景介绍武汉市作为中国中部地区的重要城市,人口众多且老龄化趋势明显。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制定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成为当务之急。
二、发展目标1. 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以满足不同人群的养老需求;2. 提高养老服务的品质和水平,使老年人能够享受到更好的生活;3. 加强养老服务的智能化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养老服务的融合。
三、发展策略3.1 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养老院、养老护理院等场所的数量和规模;完善养老服务设备设施,提供便利的生活设施和医疗设备;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3.2 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引入民间资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优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维护市场秩序。
3.3 引导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多元化发展,包括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等;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与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合作,丰富养老服务内容和形式;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求。
3.4 推动养老服务与信息技术融合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智能化建设,提供智慧养老服务;利用互联网和移动应用技术,提升养老服务的便利性和效率;推广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提供精细化的服务管理和监督。
四、政策支持1. 制定完善养老服务业扶持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2. 提供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为养老服务企业提供资金保障;3. 加强对养老服务企业的监管和评估,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五、风险和挑战1.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时间周期较长,可能面临资金和时间压力;2. 养老服务市场竞争激烈,需要加强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3. 养老服务人才短缺,需要加大培养和引进力度。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会议指出,“十一五”时期是我国老龄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
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建立。
老龄服务体系从城市向农村逐步延伸,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活动设施建设明显加快,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日渐浓厚。
“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出现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3%增加到16%,人口老龄化进程将加快,社会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需求将大量增加。
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制订并实施好《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老龄事业更好发展,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
会议确定了“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一)进一步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
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二)做好老年医疗卫生保健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
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更加注重老年精神关怀和心理慰藉。
(三)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
完善老年人口户籍迁移管理政策、家庭养老保障和照料服务扶持政策,提倡亲情互助,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
(四)大力发展老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所有的城市街道、社区和80%以上的乡镇、50%以上的农村社区。
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30张养老床位。
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社区照料服务,加快发展护理康复服务。
(五)加快老年活动场所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增加文化、教育和体育健身设施,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
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构建健全的养老体系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龄事业的发展已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议题。
为了应对老龄化的挑战,我国制定了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旨在构建健全的养老体系,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和福祉。
一、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十二五规划中,我国将加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
首先,加大养老机构建设力度,提供更多高品质的养老服务。
其次,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享受服务。
此外,还将加强家庭养老服务的支持,提供家庭护理、居家养老等服务,让老年人在家中得到更好的照应。
二、促进老年人就业和创业在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中,我国将重点关注老年人就业和创业问题。
通过鼓励企业提供适合老年人的工作岗位,促进老年人就业。
同时,加强职业培训,提升老年人的就业竞争力。
此外,还将鼓励老年人创业,提供创业支持和政策优惠,匡助他们实现自我价值和经济独立。
三、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还将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首先,加强老年人健康教育,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其次,加强老年人疾病预防和治疗,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
同时,推动老年人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四、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强调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其次,加强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满足,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此外,还将加强老年人社会参预和志愿服务,让老年人在社会中发挥自己的作用。
五、加强老龄事业管理和人材培养在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中,我国将加强老龄事业的管理和人材培养。
首先,建立健全老龄事业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其次,加强老龄事业人材培养,提高老龄事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此外,还将加强老龄事业信息化建设,提高老龄事业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离不开社区服务,满足城乡居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离不开社区服务,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社区服务。
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进程逐步加快,我国城乡基层社会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对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适应城镇化和老龄化加快发展,有效满足社区居民个性化、多元化的服务需求,需要加快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适应社会转型、企业转制和政府职能转变,有效承接大量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需要加快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适应改革不断深化和经济快速发展,有效回应居民的利益诉求,化解基层社会矛盾,需要加快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梳理总结“十一五”期间社区建设尤其是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系统分析当前我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从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出发,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为抓手,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居民志愿互助服务、商业性便民利民服务向社区覆盖,逐步建立面向全体社区居民,主体多元、设施配套、功能完善、队伍健全、机制合理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社区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
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居民的服务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居民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真正把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为服务居民、造福居民的民心工程。
2.统筹城乡,整体推进。
统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服务设施建设、服务资源配置、服务队伍建设、服务产品供给,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区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整体推进城乡社区服务资源共享、组织共建、队伍共管力度,逐步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局面。
3.政府引领,社会参与。
社会养老“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拟2015年基本建成社会养老体系
社会养老“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拟2015年基本建成
社会养老体系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老年》
【年(卷),期】2011(000)006
【摘要】民政部近日发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意
见稿)指出,到2015年,基本建设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意见稿称,“十二五”期间,要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专业化养老机构为重点,通过新建、改扩建和购置,改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条件。
【总页数】1页(P8-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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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做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乌兰察布市召开
2.安徽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3.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
划(2011-2015年)的通知5.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十二五”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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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2012.7.1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七月一日安徽省“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7月1日发布为加快建立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美好安徽建设,依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以及《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徽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安徽省“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基础(一)“十一五”期间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不断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快速发展。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光荣院建设等相继列入省政府民生工程项目。
“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545个,完成投资13.9亿元,新增床位12.5万张,新增集中供养人数12万人;全省新增社会福利床位0.54万张、光荣院床位0.38万张,基本满足城镇“三无”老人、孤老优抚对象的集中供养需求。
各地通过制定扶持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投入等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养老服务设施。
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社会办养老机构143所、床位1.53万张,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机构养老压力。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
按照“政府引导、典型示范、政策扶持、社会参与、老人受益”要求,不断巩固居家养老的基础地位,发挥社区照料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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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全文民政部11日发布《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发至电子邮箱:zhxf@,wzp@,意见征求截至2011年2月28日。
全文如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党的十七大确立的“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 现状和问题自1999年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并日益呈现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等态势。
截至2009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67亿,占总人口的12.5%,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1899万,占老年人口的11.4%。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出台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使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
养老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规模不断扩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截至2009年底,全国各类收养性养老机构已达4万个,涵盖福利院、养护院、敬老院、荣军养老机构、老年公寓等多种类型,养老床位达289万张,比1999年增长了近2倍。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逐步拓展,已建成含日间照料功能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1万个,留宿照料床位1.5万张,日间照料床位3万张。
居家养老服务从无到有,从点到面,取得了较好进展,一个以保障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人为重点,借助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
养老服务的运作模式、服务内容、操作规范等也不断探索创新,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但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不相适应的地方, 主要表现在:缺乏统筹规划,体系建设缺乏连续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机构床位严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设施简陋、功能单一,难以提供照料护理、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多方面服务;布局不合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政府投入比例少,民间投资规模有限;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行业发展缺乏后劲;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实难,落实不到位;服务规范、行业自律和市场监管有待加强等。
第二节 挑战和机遇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是在“未富先老”、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形势下发生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
目前,我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且正在以每年3%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是同期人口增速的五倍多。
预计到201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15亿,约占总人口的15%;2020年达到2.43亿,约占总人口的18%。
同时,与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特点不同,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绝大部分老年人生活在农村,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的养老问题十分严重。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人民群众的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刻不容缓。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适应传统养老模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养老需求的必由之路。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但随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施,以及经济社会的转型,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4-2-1”家庭结构日益普遍,空巢家庭不断增多。
目前,我国户均规模3.16人,较改革开放之初的4.61人下降了31.5%。
城乡老年空巢家庭比例不断上升,城市老年空巢家庭已达到49.7%,农村老年空巢家庭已达到38.3%。
家庭规模的缩小和结构变化使其养老功能不断弱化,对专业化养老机构和社区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解决失能、半失能老年群体养老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务之急。
目前,我国城乡老年人失能、半失能率达到19.6%,其中城市为14.6%,农村已超过20%。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还将持续增长,照料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
但是,由于现代社会竞争的激烈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中青年一代正面临着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无暇也无力照护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这只有通过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来解决。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扩大消费和促进就业的有效途径。
庞大的老年人群体对照料和护理的需求,有利于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的形成。
一方面,加强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养老机构建设,能够直接带动建筑、机械、钢材、水泥等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开展养老服务,能够有力地促进社会就业和再就业。
据推算,2020年我国老年人护理服务和生活照料的潜在市场规模将超过5000亿元,可新增社会就业岗位超过710万个。
在面对挑战的同时,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方针,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越来越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
第二章内涵和定位第一节 内涵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面向所有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和社会参与等设施、组织、人才和技术要素形成的网络,以及配套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着眼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提供具有适宜技术的养老服务,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三无”、“五保”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是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丰富服务内容,健全服务标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的持续发展过程。
本建设规划仅着眼于构建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
第二节 功能定位根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主要由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三个有机部分组成。
居家养老服务涵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
对身体状况较好、生活基本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交通和伴陪、老年食堂、法律服务和提供就业机会等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家务劳动、家庭保健、辅具配置、送饭上门、无障碍改造、紧急呼叫和安全援助等服务。
对居家养老的失能老年人给予专项补贴,鼓励他们配置各种必要的康复辅具,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
社区养老服务是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支撑,具有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支持两类功能,主要面向家庭日间暂时无人或者无力照护的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
在城市,结合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增加托老设施网点,增强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通过倡议、发动、引导志愿活动及建立劳务储蓄制度等方式,动员各类人群参与社区养老服务。
鼓励健康老人、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提倡邻里互助。
在农村,结合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以乡镇敬老院为基础,建设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的养老床位,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变。
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可探索建设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设施,向留守老年人及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配餐等服务。
机构养老服务以设施建设为重点,通过设施建设,实现其基本养老服务功能。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包括老年养护机构和其他类型的养老机构。
老年养护机构主要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提供专门服务,重点实现以下功能:1、生活照料。
设施应符合无障碍建设要求,配置必要的附属功能用房,满足老年人的穿衣、吃饭、如厕、洗澡、室内外移动等日常生活需求。
2、康复护理。
具备开展康复、护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设施条件,并配备相应的康复器材,帮助老年人在一定程度上恢复生理功能或减缓部分生理功能的衰退。
3、紧急救援。
具备为老年人提供突发性疾病和其它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救援服务能力,使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援。
老年养护机构还应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培训和指导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人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实现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其他类型的养老机构根据自身特点,为不同类型的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等服务。
第三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一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现全体人民“老有所养”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统筹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第二节 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分级负责。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政府应对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的建设和发展统筹考虑、整体规划。
中央制定全国总体规划,确定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优惠政策,支持重点领域建设;地方制定本地规划,承担主要建设任务,落实优惠政策,推动形成基层网络,保障其可持续发展。
二、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社会养老服务的公益性。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打破行业界限,开放社会养老服务市场,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充分发挥专业化社会组织的力量,不断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实现合作共赢。
三、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根据区域内老年人口数量和养老服务发展水平,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安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以长期照料、护理康复和社区日间照料为重点,分类完善不同养老服务设施的功能,优先解决好需求最迫切的孤老优抚对象、“三无”老人、“五保”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照料和护理问题。
四、深化改革、持续发展。
各级政府要积极增加投入,扩大养老服务设施增量,切实深化改革,努力盘活存量。
要在政府职能转换、国有事业单位改革和社区建设的过程中,统筹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的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
要不断改进管理,完善养老服务的服务规范、建设标准、评价体系,促进信息化建设,加快以养老护理员、社会工作者为重点的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确保养老机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