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海洋捕捞渔船申请表
江苏省海洋渔业局关于规范海洋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海洋渔业局关于规范海洋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公布日期】2008.05.19•【字号】苏海管函[2008]15号•【施行日期】2008.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江苏省海洋渔业局关于规范海洋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海管函〔2008〕15号)沿海各市、县(市、区)渔业主管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我省海洋渔船管理工作,统一、规范海洋渔业捕捞许可有关手续办理工作程序和要求,方便渔民群众,提高服务水平,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我省海洋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海洋捕捞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的申请(一)制造渔船办理淘汰旧船后再建造渔船(包括新建造渔船)申请船网工具指标时应提供下列材料:1、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见附件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户籍证明;3、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渔业船舶报废证明》、《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原件和渔业船舶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注销证明原件;4、淘汰渔船的捕捞许可证原件;5、船籍港登记机关出具的灭失证明和渔业船舶证书注销证明原件(此条仅适用于因海损事故造成海洋捕捞渔船灭失后申请制造渔船);6、远洋渔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此条仅适用于申请制造专业远洋渔船)。
(二)购置渔船办理购置渔船申请船网工具指标时应提供下列材料:1、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户籍证明;3、买卖协议;4、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注销证明原件;5、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6、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复印件;7、有效的捕捞许可证原件。
跨省购置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的,除提供上述前6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1、卖方所在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转移证明;2、买方所在地县、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接收证明;3、有效的捕捞许可证复印件(由发证机关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原件。
渔业船舶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签字:(公章)年月日居民身份来自号码/公司注册号申请人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船名
船舶种类
船长
(米)
主机总功率
(千瓦)
总吨位
申请理由:√制造□进口□购置□依法拍卖或法院判决□继承或赠与□从市外租进□其他
批准文件编号
原船名
渔船编码
注销/中止登记证明书编号
原渔业捕捞许可证/
其他事项
县级渔港监督机构意见:
签字:(公章)
年月日
附
属
信
息
附送
文件
√船名申请表√船舶所有人的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租赁批准文件□拍卖、判决文书□继承、赠与协议□渔业捕捞许可证□远洋渔业项目批准文件□变更船名理由□注销/中止登记证明书□其他
附注
浙江省标准化海洋捕捞渔船

3.省海洋与渔业局对市、县相关部门报送的当年度渔船更新建造材料进行审查、汇总测算,以县为单位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后,于每年3月15日前会同省财政厅将年度渔船更新建造计划报农业部、财政部。
同时报送上年度渔船更新建造任务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抄送省审计部门。
3.淘汰双船底拖网、单锚张纲张网(帆张网)、单船大型有囊围网(三角虎网)等对海洋渔业资源破坏比较严重的作业方式渔船。
对上述渔船,未列入国家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项目,但渔民自愿报废淘汰,更新建造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海洋捕捞渔船“双控”政策,且“安全、节能、经济、环保、适居”的海洋标准化捕捞渔船,予以一定的资金补贴。
200
36米≤船长<40米
120
160
36米≤船长<40米
280
40米≤船长<45米
0
250
40米≤船长
320
45米≤船长<50米
0
300
50米≤船长<55米
0
350
55米≤船长
0
400
说明:1.表中补助金额单位为万元;2.制冷系统须包括压缩机、冷凝器、蒸发盘管、储液罐等。
附件2:
浙江省20XX年国家海洋渔船更新改造项目申请表
船主信息
项目单位
是否有营业执照(有无)
注册号
法人代表
(或渔船所有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或
身份证住址
渔船信息
船名
作业类型
作业方式
主机功率(千瓦)
浙江省标准化海洋捕捞渔船
更新建造实施方案
为加快渔业现代化建设,推进全省海洋捕捞渔船标准化更新建造,提升渔船安全性能,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财建〔2015〕49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977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相关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5〕65号)、《农业部关于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6〕81号)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渔船管控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17〕2号)精神,以及《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浙江省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浙财建〔2016〕14号)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农业部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浙江省海洋渔业捕捞许可办理规程》的通知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农业部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浙江省海洋渔业捕捞许可办理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19•【字号】浙海渔政[2009]24号•【施行日期】2009.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农业部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浙江省海洋渔业捕捞许可办理规程》的通知(浙海渔政〔2009〕24号)沿海各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局:农业部渔政指挥系统渔船动态管理子系统启用以来,我省严格按照系统规定的要求,实施相关捕捞许可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海洋渔业捕捞许可工作,便于各级管理部门办理渔业捕捞许可的申请、审核及审批手续,本着方便渔民和申请人、符合本省管理工作实际的原则,根据农业部《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浙江省渔业捕捞许可办法》和农业部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捕捞许可办理流程,我局研究制定了《农业部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浙江省海洋渔业捕捞许可办理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船网工具控制指标转入证明二○○九年六月十九日农业部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浙江省海洋渔业捕捞许可办理规程(试行)根据农业部《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浙江省渔业捕捞许可办法》和农业部渔政指挥系统渔船动态管理子系统捕捞许可办理流程要求,为规范我省海洋渔业捕捞许可工作,便于各级管理部门办理海洋捕捞渔船渔业捕捞许可的申请、审核及审批手续,特制定以下办理规程:一、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办理申请人申请国内海洋捕捞渔船船网工具指标(以下称船网指标)必须具有船网指标来源,主要是在国家渔船动态管理系统(以下称渔船系统)中对有效的《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以下称许可证)按有关规定进行注销来获得。
但申请渔船更新改造不需注销被改造渔船的许可证。
申请制造渔船的主机总功率不得超过淘汰渔船许可证主机总功率的合计数。
如淘汰渔船主机总功率小数点后不足5的,应去除小数点后数据进行合计。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海洋捕捞渔船审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海洋捕捞渔船审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2.03.14•【字号】琼农规〔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海洋捕捞渔船审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琼农规〔2022〕2号各沿海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并规范我省海洋捕捞渔船审批管理,经多次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我厅研究制定了《海南省海洋捕捞渔船审批管理办法(暂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3月14日海南省海洋捕捞渔船审批管理办法(暂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审批权限第三章办理程序第四章申报材料第五章证书证件办理第六章档案管理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其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海洋捕捞渔船审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和《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海洋捕捞渔船是指纳入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管理的海洋捕捞渔船(以下简称渔船)。
第三条渔船审批包括:渔船报废、购置、制造和更新改造等审批事项。
(一)报废渔船是指对不能或不再从事海洋捕捞生产的渔船进行后续处理,主要包括拆解、销毁或用于人工渔礁等方式。
(二)购置渔船是指从国内买入渔船,购置的渔船其船网工具指标必须随船转移。
(三)制造渔船是指新建造渔船,本办法中的制造渔船是指旧船淘汰后再建造渔船。
(四)更新改造渔船是指通过更新主机或对船体和结构进行改造改变渔船主机功率、作业类型、主尺度或总吨位。
第二章审批权限第四条船籍港所在地市、县、自治县渔业主管部门承担渔船报废监管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渔船出港申请书范文模板

渔船出港申请书尊敬的渔业管理部门:您好!我代表________渔船请求出港作业。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渔船基本信息船名:________船籍:________船长:________船员:________船舶类型:________建造时间:________检验情况:已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检验,检验合格二、出港原因1. 渔业资源调查:根据我国渔业资源现状,为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海洋资源,我船计划出港进行渔业资源调查,以期为我国渔业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 捕捞作业:鉴于我国渔业法规和渔业资源保护的需要,我船计划出港进行合法捕捞作业,确保在规定区域内、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捕捞,切实保障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渔业科研:为提高我国渔业科技水平,我船计划出港进行渔业科研活动,包括新品种培育、养殖技术研究等,以促进渔业产业发展。
三、出港时间及航线1. 出港时间:根据渔业资源状况和天气条件,我船计划于____年__月__日出港,预计__天内完成作业,并及时返回港口。
2. 航线:我船计划从____港出发,前往____海域进行作业,完成后返回____港。
四、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1. 为确保出港作业的安全,我船将严格遵守渔业安全管理规定,配备充足的救生、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船员安全意识。
2.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海上突发事件,如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等,我船已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五、渔业资源保护措施1. 遵守渔业法规:在作业过程中,我船将严格遵守我国渔业法规,严格执行捕捞限额、禁渔期等规定,确保合法、合规作业。
2. 采用环保捕捞工具:我船将采用环保型捕捞工具,减少对渔业资源的损害,促进海洋生态平衡。
3. 渔获物处理:在作业过程中,我船将严格按照规定对渔获物进行处理,避免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
敬请渔业管理部门予以审批,如有需要,我船愿意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管和执法检查。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此致敬礼!申请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申请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渔业捕捞许可证规定

渔业捕捞许可证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护、合理利用渔业资源,操纵捕捞强度,保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渔业法》(下列称《渔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与国的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从事渔业捕捞活动,与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与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捕捞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与国缔结的条约、协定另有规定的,按条约、协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对捕捞业实行船网工具操纵指标管理,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与捕捞限额制度。
第四条渔业捕捞许可证、船网工具操纵指标等证书的审批与签发实行签发人制度。
第五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工作。
农业部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本海区的捕捞许可管理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捕捞许可管理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第二章捕捞渔船与作业场所的分类第六条海洋捕捞渔船按下列标准分类:(一)海洋大型捕捞渔船。
主机功率大于等于441千瓦(600马力)。
(二)海洋小型捕捞渔船。
主机功率不满44.1千瓦(60马力)且船长不满12米。
(三)海洋中型捕捞渔船。
海洋大型与小型捕捞渔船以外的海洋捕捞渔船。
内陆水域捕捞渔船的分类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条海洋捕捞作业场所分为下列四类:(一)a类渔区。
黄海、渤海、东海与南海及北部湾等海域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向陆地一侧海域。
(二)b类渔区。
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渔区、南沙海域、黄岩岛海域及其他特定渔业资源渔场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三)c类渔区。
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及其他我国管辖海域中除a类、b类渔区之外的海域。
其中,黄渤海区为c1、东海区为c2、XX县区为c3。
(四)d类渔区。
公海。
第三章船网工具指标管理第八条农业部报国务院批准后,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海洋捕捞业船网工具操纵指标。
地方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操纵本行政区域内捕捞渔船的数量、功率,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操纵指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送农业部备案。
购置海洋捕捞渔船申请表

申请人签名:
二、购置渔船基本情况
船名
渔船检验证书编号
国籍(登记)证书编号
船籍港
主作业类型
主作业
方式
船体材质
建造
完工
日期
主机总功率
船长
型宽
型深
总吨
净吨
持证人名称
持证人地址
三、买卖双方意见
买方意见:卖方意见: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
购置海洋捕捞渔船申请表
一、申请人资料(分企业、自然人两类)申请时间:年月日
企业申请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人代表
现有渔船
共艘, 主机功率:共千瓦。
申请理由:
法人代表签字:(公章)
自然人申请
申请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是否渔业人口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目前职业
现有渔船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擅自购置省外海洋捕捞渔船的通知-浙政办函[2008]43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擅自购置省外海洋捕捞渔船的通知-浙政办函[2008]43号](https://img.taocdn.com/s3/m/5d380e7e49d7c1c708a1284ac850ad02de800725.png)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擅自购置省外海洋捕捞渔船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擅自购置省外海洋捕捞渔船的通知(浙政办函〔2008〕43号)沿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自2001年以来,国家和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控制海洋捕捞渔船增加、鼓励减船转产的政策,一批海洋捕捞渔民实行了转产转业,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但近段时间,我省沿海地区部分群众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擅自从省外购置捕捞渔船,盲目扩大捕捞能力,导致海洋渔业过度捕捞和海洋渔业资源破坏加剧,并引发海上渔事纠纷和渔业安全事件增加,严重影响我省海洋捕捞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严格控制海洋渔业捕捞强度,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实现我省海洋捕捞渔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凡从省外购置海洋捕捞渔船的,应当严格按照《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修订)》(农业部令第38号)的规定,办理海洋捕捞渔船船网工具指标转移审批手续,具体办理程序为:申请人先向当地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设区的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初步审查,经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农业部审批。
未经审核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省外转入船网工具指标,不得核发渔业捕捞许可证。
2008年10月1日前已从省外购入的海洋捕捞渔船,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妥善处理。
沿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重视这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海洋捕捞渔船购置的管理,严格控制海洋渔业捕捞强度,保护有限的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和渔区社会稳定,促进我省海洋捕捞渔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标准化船型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标准化船型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征求意见稿)船长12m及以上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标准化船型主要技术参数表1、拖网渔船(含单拖和拖虾)2、张网渔船3、围网渔船4、刺网渔船5、钓渔船6、杂渔具渔船船长12m及以上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标准化船型主要技术要求一、船型主尺度及主机功率要求船型主尺度及主机功率须满足《浙江省国内海洋捕捞渔船主要技术参数表》(浙渔检〔2016〕12号)的要求。
二、安全要求1、基本要求船舶构造与机电设备的配备、稳性、载重线等满足现行《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和《钢质海洋渔船建造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
2、其他要求(1)材料要求1)钢质渔船主船体、甲板室的板材和型材均应采用船体结构用钢;2)所有电气设备以外的电缆及布线应为滞燃型;在失火状况下必须维持工作的重要设备的电缆,若穿过较大失火危险区域时,应采用耐火型船用电缆,特殊电缆经验船部门同意除外;3)用于Ⅰ级和Ⅱ级管系的钢管,须为无缝钢管或经渔船检验机构认可的焊接工艺制造的焊接管。
(2)水密性要求1)甲板室或上层建筑的风雨密门、露天甲板的小型风雨密舱口盖、舷窗、驾驶室窗、机舱天窗应采用船用标准舾装件;2)管路、电缆穿过水密或气密结构处应设贯通配件或座板;(3)消防与防火要求1)舱室内天花板、装饰衬板均应采用不燃的防火板,机舱和厨房的围壁应为钢质结构,走廊舱壁应为钢质结构或不燃材料,机舱、厨房、船员室、驾驶室等的出入门应为相应等级的防火门;2)除《规则》规定的灭火设备以外,船长L≥35m的渔船机舱内应配备1具45L的泡沫灭火器;(4)船员保护要求1)船长L≥24m的渔船,舷墙应至少高出露天作业甲板(包括木铺板和活动木板)1m,否则应在舷墙上设置活动栏杆或其他等效措施达到此高度;2)甲板间梯道宽度应≥600mm,梯道与地面夹角应≤70°,梯道和梯子应设扶手和防滑踏板;3)机械设备运转时,凡可能对工作人员构成危害的部位,均应设置防护罩或栏杆等安全设施;(5)设备配置与配备要求1)船长L<45m且不设应急电源的渔船,均应设有独立的备用电源,备用电源应为符合相关要求的蓄电池组,不应与主电源在同一处所,并尽可能安装在最高一层连续甲板上;2)对船长L≥37m的渔船应备用一个或多个备用电源,以便在主电源和应急电源发生故障时向通信设备供电;3)总长Loa≥50m的渔船应配备Ⅰ类号灯,总长12m≤Loa<50m 的渔船应配备Ⅱ类号灯。
海南省海洋捕捞辅助船许可管理规定(试行)

海南省海洋捕捞辅助船许可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海洋捕捞辅助船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促进渔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申请制造、更新改造、购置海洋捕捞辅助船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海洋捕捞辅助船,是指渔获物运销船、冷藏加工船、渔用物资和燃料补给船等为海洋渔业捕捞生产提供服务的船舶。
第四条本省对海洋捕捞辅助船实行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管理,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
第五条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海洋捕捞辅助船的许可管理和总量控制工作,各沿海市县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海洋捕捞辅助船许可管理和总量控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其办公场所和网上办理平台,公布船网工具指标、捕捞辅助船许可证审批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示范本等事项。
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自受理船网工具指标或捕捞辅助船许可证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或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不予受理申请或者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海洋捕捞辅助船和捕捞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海洋捕捞辅助船动态管理数据库。
申请人应当提供的户口簿、营业执照、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等法定证照、权属证明在全国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或者部门间核查能够查询到有效信息的,可以不再提供纸质材料。
第二章船网工具指标第八条海洋捕捞辅助船按船长分为以下三类:(一)海洋大型捕捞辅助船:船长大于或者等于24米;(二)海洋中型捕捞辅助船:船长大于或者等于12米且小于24米;(三)海洋小型捕捞辅助船:船长小于12米。
第九条沿海各市县海洋捕捞辅助船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由省级渔业主管部门依据各地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数量和捕捞业发展需求情况确定并下达。
海南省海洋休闲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试行)

海南省海洋休闲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进一步规范休闲渔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审批制造、更新改造、购置、报废拆解海洋休闲渔船,以及从事休闲渔业的捕捞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海洋休闲渔船,是指取得休闲渔业捕捞许可的可承载游客在核定的活动水域开展休闲垂钓等非生产性渔业活动的船舶。
●第三条本省对海洋休闲渔船实行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管理,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和捕捞限额制度。
●第四条省休闲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省休闲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和捕捞能力总量控制工作。
各沿海市、县、自治县休闲渔业主管部门和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休闲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和捕捞能力总量控制的组织及实施工作。
●第五条省休闲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建设海南省休闲渔船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休闲渔船动态管理数据库。
全省海洋休闲渔船的建造、更新改造、购置、报废拆解审批和登记管理等业务应当通过省休闲渔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
●第六条海洋休闲渔船实行定港管理,在指定区域停泊、上下客和卸载渔获物,在核准的水域开展休闲渔业捕捞活动。
第二章船网工具指标●第七条海洋休闲渔船按船长分为以下三类:(一)大型海洋休闲渔船:船长大于或者等于24米;(二)中型海洋休闲渔船:船长大于或者等于12米且小于24米;(三)小型海洋休闲渔船:船长小于12米且大于或者等于8米。
●第八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海洋休闲渔船,应当取得船网工具指标。
非海洋渔业船舶不得改造为海洋休闲渔船。
省休闲渔业主管部门根据沿海各市、县、自治县海洋捕捞渔船减船、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渔业基础设施、休闲渔业发展和管理水平等情况,统筹确定和分配全省船网工具控制指标。
市、县、自治县休闲渔业主管部门应当控制本行政区域内海洋休闲渔船的总量,不得超过省休闲渔业主管部门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
2005年批准跨省购置渔船及各省指标核增减表(包括浙江省

2
作业类型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拖网
功率组成 330 330 220 220 330 330 330 330 330 33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30 330 330 330 300 300 330 330 330 330 330 330 300 300 300 300 330
买入
卖出 备注 -330 -330 -220 -220 -330 -330 -330 -330 -330 -33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30 -330 -330 -330 -300 -300 -330 -330 -330 -330 -330 -330 -300 -300 -300 -300 -330
申请者 辽宁省大连市大连湾镇 于先仁 辽宁省大连市大连湾镇 于先仁 浙江省苍南县 吕明浪 浙江省苍南县 陈伦顺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 张宝德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 张宝德 浙江省象山县高塘岛乡江南村 戴福青 浙江省象山县高塘岛乡江南村 戴福青 浙江省临海市上盘镇 黄元金 浙江省临海市上盘镇 黄元金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 叶再富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 叶再富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 李欠米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 李欠米 浙江省象山县高塘岛乡 叶崇林 浙江省象山县高塘岛乡 叶崇林 浙江省临海市上盘镇 周仲玉 浙江省临海市上盘镇 周仲玉 浙江省临海市上盘镇 王加寿 浙江省临海市上盘镇 王加寿 浙江省象山县高塘岛乡 李军来 浙江省象山县高塘岛乡 李军来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 蒋富来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 蒋富来 浙江省象山县高塘岛乡 叶冬林 浙江省象山县高塘岛乡 叶冬林 浙江省临海市上盘镇 王良林 浙江省临海市上盘镇 王良林 浙江省临海市上盘镇 王良江 浙江省临海市上盘镇 王良江 浙江省临海市上盘镇 周达考 浙江省临海市上盘镇 周达考 浙江省台州区前所街道六联村 尹江华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合理利用渔业资源,控制捕捞强度,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渔业捕捞活动,以及外国人、外国渔业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水域从事渔业捕捞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协定另有规定的,按条约、协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对捕捞业实行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管理,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和捕捞限额制度。
国家根据渔业资源变化与环境状况,确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控制捕捞能力总量和渔业捕捞许可证数量。
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批准发放,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数量不得超过船网工具控制指标范围。
第四条渔业捕捞许可证、船网工具指标等证书文件的审批实行签发人负责制,相关证书文件经签发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签发人对其审批签发证书文件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
第五条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和捕捞能力总量控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和捕捞能力总量控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其办公场所和网上办理平台,公布船网工具指标、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自受理船网工具指标或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或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不予受理申请或者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渔船和捕捞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渔船动态管理数据库。
海洋渔船船网工具指标和捕捞许可证的申请、审核审批及制发证书文件等应当通过全国统一的渔船动态管理系统进行。
申请人应当提供的户口簿、营业执照、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等法定证照、权属证明在全国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或者部门间核查能够查询到有效信息的,可以不再提供纸质材料。
输欧水产品-《合法捕捞证明》的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

“捕捞时间”: 捕捞时间” 捕捞时间 ① 表述为时间段 ② 注意规避伏季休渔所涉及的时间段 注意规避伏季休渔所涉及的时间段。
一、内容填写说明
“活体量预估”、“预计上岸量”、“上岸量 活体量预估” 活体量预估 预计上岸量” 核实”三部分: 核实”三部分: ①填写本次出口产品所使用渔获物原料数量; ②在“上岸量核实”一栏加入(Final products: )
运输细节不同于转运信息
附录一:运输细节。 附录一:运输细节。 这部分是指加工后的产品从渔船船旗国 出口时涉及运输环节的信息,不能与6、 出口时涉及运输环节的信息,不能与 、 7两部分内容混淆。 两部分内容混淆。 两部分内容混淆
二、制表及申请的注意事项
一、制单注意事项: 需要提交给欧盟的完整《合法捕捞证明》: ①《合法捕捞证明》正文+②《欧盟国家 再出口声明》(空白)+③附录一《运输 细节》
一、内容填写说明 二、制表及申请的注意事项
一、内容填写说明
《合法捕捞证明》格式内容取自《IUU条 例》附件2,要求由《IUU条例》所描述 的渔船船旗国备案机构出具。 包含了大量的内容,目的是为了能够体现 渔获物向欧盟出口的每个环节的信息,因 而并不是所有的空格都需要填写。
《合法捕捞证明》需要体现的信息 合法捕捞证明》
一、内容填写说明
部分: 第6、7部分: 、 部分 海上转运( 部分); 海上转运(第6部分); 部分 港口转运( 部分); 港口转运(第7部分); 部分 需要由从事海上渔获物运输的接收船或转 运港口的管理机构填写并确认相应信息。
(建议近海渔获物不要主动申请) 建议近海渔获物不要主动申请)
一、内容填写说明
可依
一、内容填写说明
“物种” :填写物种的英文通用名 物种” 物种
2011年全国跨购置渔船信息汇总

(农)船网(2011)Y000096 (农)船网(2011)Y000112 (农)船网(2011)Y000553 (农)船网(2011)Y000554 (农)船网(2011)Y000225
号
2011年农业部批准跨省购置海洋捕捞渔船及各省(区、市)指标核增、核减通报表
申请者 大连市沙河口区太原街122号252 赵德胜
330
330
辽大长渔15379 拖网
330
330
辽大长渔15380 拖网
330
330
辽丹渔25637 拖网
140
140
辽丹渔25023 拖网
23.5
23.5
辽丹渔25017 拖网
133
133
辽丹渔26425 拖网
110.3
110.3
辽营渔35628 刺网
147.2
147.2
辽营渔35502 刺网
94.1
(农)船网(2011)Y100054
(农)船网(2011)Y100055
(农)船网(2011)Y100053
号
申请者
山东省荣成市斥山街道办事处斥山村1区1号 姜霞 山东省荣成市桃园街道办事处青木寨村78号 周新明 山东省荣成市桃园街道办事处青木寨村78号 周新明 山东省文登市正琪路7号301室 丛小伟 山东省文登市正琪路7号301室 丛小伟 山东省文登市正琪路7号301室 丛小伟 威海市环翠区竹岛路17号401号 曲芍臣 威海市环翠区竹岛路17号401号 曲芍臣 山东省荣成市港湾街道办事处大鱼岛村2区122号 周经民 山东省荣成市滕家镇河北村147号 方召模 山东省荣成市滕家镇河北村147号 方召模 山东省文登市北山街15号308室 杨清玉 山东省文登市北山街15号308室 杨清玉 山东省荣成市港湾街道办事处渔岛路73号楼407室 宋雷 山东省荣成市港湾街道办事处渔岛路73号楼407室 宋雷 山东省荣成市黎明中区92号206室 邱志军 山东省荣成市黎明中区92号206室 邱志军 山东省荣成市宁津街道办事处南港头村515号 周建洪 威海市环翠区高山街28号 林永梅 文登市泽库镇金海路1001号 李进宁 文登市泽库镇金海路1001号 李进宁 莱阳市五龙北路156好 徐开发 莱阳市羊郡镇东羊郡村53号 车玉玲 山东省荣成市斥山街道办事处殷家村107号 毕书杰 山东省荣成市人和镇朱口村8区47号 宋业强 寿光市光明路89号 孙佃芹
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标准化船型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征求意见稿

《船长12m以下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标准化船型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征求意见稿)》船长12m以下国内海洋捕捞渔船(以下简称“小型渔船”)标准化船型必须满足以下技术要求:一、安全要求1、渔船构造与机电设备、稳性、载重线等满足《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2009)》和《浙江省沿海小型渔业船舶检验办法》的要求;2、船员人数不得超过1+L/3(L为船长,单位m ; L/3只取整数部分);3、最小干舷F满足:对有甲板船F A0.1B,对敞口船F A0.14B (B为型宽,单位m);4、敞口船设足够容积的浮力舱以达到不沉性要求,并通过灌水试验验证其满足要求;5、救生设备、消防设备、信号设备、航行及无线电设备、锚泊及系泊设备的配备至少满足表1〜表5的要求。
二、环保要求1、按照表6的要求配备防污染设备;2、主机为座舱机或者汽油舷外挂机。
三、适居要求1、机舱设有通风透气口;2、驾驶人员操作处应尽可能设有甲板室或挡雨棚;3、设有生活淡水舱柜或桶。
四、渔捞设施要求渔捞设施按照不同作业类型合理配置,渔具按照设计要求配置和堆放。
五、船体标识要求1、在船首两舷标写船名,在船尾部标写船籍港名称,均为从左至右横向标写;2、船名和船籍港名称的标写颜色为黑底白字,如果船体漆的颜色与白色反差较大,也可以以船体漆的颜色为底色。
标写字型均为仿宋体,字迹必须工整、清晰。
船名字体尺寸为200毫米X 200毫米,其中数字宽度为120mm,船籍港字体尺寸为160毫米X 160毫米;3、船体油漆颜色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统一,船体水线以下建议采用暗红色油漆,水线以上船体及舷墙建议采用蓝色油漆,水线则采用0.05m宽的白色油漆划分,甲板室采用白色油漆;4、在驾驶台顶部两侧或者朝艏醒目位置(如无甲板室或棚)应悬挂船名牌,船名牌外形尺寸为600毫米X 200毫米,船名牌材质、颜色和字体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统一,建议蓝底白字并使用PVC发泡板制作。
小型渔船按照船型特点划分为以下四类:(1)一类船舶:7m< L v 12m有上层建筑或甲板室结构的海洋机动渔船;(2)二类船舶:7m< L v 12m无上层建筑或甲板室结构的海洋机动渔船;(3)三类船舶:7m< L v 12m海洋非机动渔业船舶;(4)四类船舶:L v 7m海洋渔业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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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二、购置渔船基本情况
船名
渔船检验证书编号
国籍(登记)证书编号
船籍港
主作业类型
主作业
方式
船体材质
建造
完工
日期
主机总功率
船长
型宽
型深
总吨
净吨
持证人名称
持证人地址
三、买卖双方意见
买方意见:卖方意见: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
购置海洋捕捞渔船申请表
一、申请人资料(分企业、自然人两类)申请时间:年月日
企业申请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人代表
现有渔船
共艘, 主机功率:共千瓦。
申请理由:
法人代表签字:(公章)
自然人申请
申请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是否渔业人口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目前职业
现有渔船
共艘,主机功率:共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