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煤矿“3.24”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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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沟煤矿“3.24”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简况
事故时间:2011年3月24日8时36分
事故单位: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通沟煤矿
经济类型:私营企业
事故地点:井下+428.5m回风巷与第一小川的交叉口处事故类别:瓦斯事故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人员伤亡情况:死亡13人,伤6人
直接经济损失:892.5万元
(二)矿井概况
通沟煤矿位于白山市浑江区通沟街道,原为通化矿务局八道江煤矿小井公司一号井,1997年建井并投产,设计生产能力2万吨/年。后几经转卖,现由吕春和独自经营,属乡镇煤矿。矿井核定生产能力4万吨/年,法定代表人、矿长为吕春和。该矿井“五证一照”齐全,均在有效期内。
通沟煤矿井田内含煤两层,即3A层和3B层,3B层全区发育,为主采层,煤层平均厚度为2.91米。该矿属低瓦斯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0.29立方米/分钟,相对瓦斯涌出量5.9 立方米/吨;煤尘无爆炸性,属自燃煤层。
矿井开拓方式为两斜井一立井联合开拓,通风方式为边界抽出式(斜井入风、立井回风),主要通风机为FBCZ№10/15型,安装有 KJ-19N安全监控系统,采用斜井串车提升。
该矿地面标高为+485米,井下最低开采标高为+421米。
新鲜风流通过主井进入井下后在+421入风巷分成两股,一股流向井田东侧,通过设在第一回风巷外侧的两台局部通风机向井田东侧的两个掘进工作面强制供风。
另一股新鲜风流流向井田的西侧,通过设在+422米的一台局部通风机向井田西侧掘进工作面强制供风。
井下乏风最后在+432米回风巷汇合,经回风立井排到地面。
事故前,该矿井下有三个掘进工作面,没有正规回采工作面。井田的西侧一个,叫第二掘进工作面,当时正常掘进;在井田的东侧两个,叫第一、三掘进工作面,当时正在进行巷修作业。
在井田的东侧沿煤层底板平行掘送了两条下山,分别叫一号下山、二号下山,在这两条下山之间平行布置了五条联络小川。
2011年春节前后,省、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均对煤矿春节放假和节后复工工作做出安排,要求所有煤矿都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但该矿今年春节放假后,在未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复产。
全国“两会”前,省政府办公厅于2月28日发出明传电文(吉政办明电〔2011〕28号),要求全省小煤矿在“两会”期间一律停产排查隐患,按安全标准进行整改,不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坚决不准复产。白山市及浑江区政府安委会根据上级对小煤矿的要求,在“两会”前相继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所属煤矿“两会”期间(3月1日至16日)停止井下全部作业,只允许通风、排水,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两会”结束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复产。浑江区安委会办公室还专门下发文件,要求“两会”期间对全区煤矿等高危行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包保,明确了包保人员、包保对象和责任分工。
“两会”期间,通沟煤矿只是在3月6~7日、3月13~14日期间进行了停产,其余时间则一直在违规生产。“两会”结束后,该矿在未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允许复产的情况下,继续违规生产。
事故发生前,该矿井有3个掘进作业面,其中第二工作面正常掘进,第一、第三作业面在巷道后部进行巷修作业。该矿井下共设有3个甲烷传感器,其中主井侧在第一、第三工作面回风巷设有2个甲烷传感器。浑江区安全监管部门对所辖煤矿的安全监控系统均已进行区域联网,并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监控。
该矿2010年生产原煤约1.2万吨,2011年至事故发生前共出煤3378吨。该矿有职工90人,分三班作业。
(三)事故经过及抢救、善后处理情况
3月24日白班约7时30分,当班跟班矿长李长春(也是当班该矿带班领导)根据该矿生产矿长纪波的布置,安排17人在主井一侧第一、第三掘进面后方进行巷道翻修作业。生产矿长纪波安排副井一侧16人的工作是8人入井维修巷道、另外8人先在地面修理副井轨道之后再下井到第二掘进面正常掘进。由于零点班主井一侧第一掘进面后部的调度绞车开关和潜水泵出现故障,纪波还安排机电矿长邹吉祥和机修工入井进行维修。大约8时左右,入井人员分别从主、副井入井,其中,从主井一侧入井19人(含机电矿长和机修工2人),从副井一侧入井12
人(含生产矿长纪波、跟班矿长李长春、负责矿井技术工作的吴恩生和刘世贵),合计入井31人。
8时31分,浑江区安全监控中心值班员发现通沟煤矿第二工作面瓦斯超限报警(甲烷值为1.12%),当即给通沟矿调度室打电话,但无人接听。此时,正好通沟街道安监站长关忠山到区里开会来到监控室,关忠山便给该矿的矿长吕春和的弟弟吕春会打电话通知瓦斯超限、要求撤出人员。8时33分,瓦斯浓度升至1.82%,值班员又给吕春会打电话,叫其马上撤出人员。吕春会在该矿办公室接到二人电话后,立即报告矿长吕春和,随后吕春会赶到绞车房向井下打电话,因无人接听,吕春会、吕春和二人便一起往主井口赶去,还没等到达主井口,便看见从主井口冒出一股黑烟,意识到已经发生了事故。
事故发生时,在井下副井一侧的人员听到了很大的爆炸响声,都意识到发生了事故,有的直接从副井升井,有的随同生产矿长纪波直接沿主副井联络巷从副井赶往主井一侧事故区域进行抢救。矿里自行组织的抢救先后救出3名烧伤人员。
9时15分,第一支救护队入井到达灾区并开始探险搜救。救护队先后抢救出3名受伤人员,发现11名遇难人员,确认还有2人失踪。根据抢救指挥部安排,由救护队排放井下瓦斯,并在第二掘进工作面后方冒落处修复已冒落巷道,至28日11时,冒落区处理完毕,在冒落区里侧发现已遇难的2名失踪人员,抢险救灾工作结束。
白山市和浑江区政府积极开展善后工作,迅速的落实国家相关赔偿政策,遇难矿工家属得到妥善安抚,受伤矿工得到积极救治,保持了当地社会稳定。
(四)事故主要原因
第一、第三掘进工作面无风造成瓦斯积聚,违反规定排放瓦斯,导致+428.5m 水平回风巷与第一小川交汇处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电工带电维修调度绞车开关产生电火花,引爆瓦斯。
(五)事故教训
这起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教训也是十分深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