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院系两级科研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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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院系两级科研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促进我院的学科建设和发展,进一步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和管理水平,保证我院科学研究工作顺利开展,使我院科研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两级管理办法。
二、我院科研管理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三、项目分类
(一)依照科学研究的分类法,研究项目可分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开发研究。
(二)依照项目来源分为院级科研项目、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
其中:1、院级科研项目是指我院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2、纵向科研项目是指国家、省(直辖市)、
部委、1市教委科研处等各级各类科学研究计划项
目;
3、横向科研项目是指合作项目(包括国际
合作、与港澳台地区合作、与外单位合作项目)和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
四、科研成果是指已通过鉴定和结题验收的科研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正式授权专利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到帐经费
五、学院科技处为一级科研管理部门;各系部为二级科研管理部门。
六、科技处科研管理职责
(一)负责科研计划的下达和转发;
(二)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管理、检查、鉴定和结题验收等工作;
(三)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
(四)负责科研成果的管理;
(五)负责与院外各级科研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
(六)负责科研资料的归档工作;
(七)负责组织院级学术委员会专家组的评审工作;
(八)负责全院教职员工年终科研工作量的统计、审核与汇总;
(九)负责发布院级科研计划课题指南;
(十)负责教职员工职称申报的科研材料的审核工作。
(十一)负责科研管理的其他工作。
七、系部科研管理职责
(一)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申请、实施、检查、科研队伍等工作;
(二)负责对科研项目的二级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部门科研经费的管理;
(四)负责科研项目鉴定和结题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负责系部教师年终科研工作量的统计、审核与汇总;
(六)负责科研资料的初审;
(七)负责本部门科研成果的管理;
(八)负责本部门科研资料的归档工作;
(九)配合科技处的科研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科研管理的其他工作。
各系部主任、书记为系科研工作的第一和第二负责人,下设科研秘书一名(兼职),具体负责系部的科研管理工作。
八、到帐经费要求
(一)根据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到帐经费300万(含对外培训收入)要求,学院党委制定了三年争创国家示范的战略目标,因此,从2008年开始对系部教师作如下科研到帐经费要求。
高级职称的教师年到帐经费
1500*X元,中级职称教师年到帐经费800*X元,基础部、
体育部与文科专业高级职称的教师年到帐经费500*X 元,中级职称教师年到帐经费250*X元。
(上述到帐经费主要指科研项目的到帐经费,对外培训的到帐经费除外,经费其中X为年度系数, 2008年系数为1,2009年系数为2,2010年系数为4)。
(二)学院每年从到帐总经费(扣除横向到帐经费)中提出10%作为产学研奖励基金,用于奖励产学研工作开展较好的系部与个人(该奖励与科研绩分的奖励无关),对于没完成指标的系部,产学研奖励基金则扣除。
(三)每年年初有科技处根据各系部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的数量,下达各系部年到帐经费指标,年终进行统计与考核。
到帐经费完成的情况与系主任和系总支书记的个人考核挂钩。
第三章项目申请与评审
九、纵向科研项目
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申请均按各级管理部门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学院由科技处组织实施与上报。
申请程序:
1.项目申请必须符合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2.申请者根据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认真选题并填写相关表格;
3.各系部对表格所添写内容进行审核,并组织本部门学术委员会进行论证评审;内容应包括:选题是否符合指南和本部门学科发展方向、项目的可行性、科研队伍是否合理、预期成果能否完成、论证是否完整、引用是否符合学术规范等;必要时对申请项目进行限项或排序推荐;
4.完成评审的项目,各系部应按照要求填写上报评审意见,负责人签章,加盖部门公章;
5.各系部科研秘书或部门主管人员统一将本部门的申报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