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学生违纪处罚条例1、学生应遵守课内外纪律,遵守社会公共秩序。
凡严重(或多次)扰乱课堂纪律、集队,集会纪律(含领饭排队纪律)和社会公共秩序者,给予警告处分,严重者给予记过处分。
2、学生应讲道德、讲卫生。
对污染墙壁、桌椅等公共设施者,责令清除污迹,严重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对损坏公物者,责令其赔偿,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对乱丢杂物、踏响饮料盒、乱倒剩饭菜,或把垃圾倒入果皮箱者,责令其清扫环境,教育不改的,给予记过处分。
3、学生违反考勤制度,违反内宿管理制度,违反考试(或测验)规则,按有关规定处分。
每星期迟到3次者给予警告处分,一个月累计10次者给予记过处分(以学校保卫室记录为证);4、学生应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学校管理。
学生应支持和服从学生会干部和总值日生管理,如有不服管理并进行打击报复的,给予警告处分、严重者给予记过处分。
5、学生应听从师长教育,凡污辱、侵害师长职工者,责令其检讨,赔礼道歉与赔偿损失,并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6。
学生应自尊自爱,不损人利已、不欺骗、不偷窃、不勒索。
凡有偷窃、骗取钱物和敲诈勒索行为者(或买东西不给钱者)除退回赃款赃物外,还应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7、学生应讲文明,讲团结,不骂人,不打架。
凡是动手打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若打人致伤者,除责令其赔偿医药、护理等费用外还要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作出处分前,应通知其家长来校商谈处分教育事宜。
8、在校学生,禁止私藏攻击性的凶器(水喉铁、两节棍、弹簧刀之类)一经发现,当即没收,并给予警告处分。
严禁用凶器对待同学,凡用凶器伤害他人者,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留校察以上处分;责令赔偿验伤、医治等费用、并通知其家长来校商谈教育处分事宜。
后果严重,触犯刑律者,送公安机关,由政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9、凡在校内外结伙滋事或结伙打架(或自己不出手,请他人打人)为首者及其骨干成员,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在作出处分前,应通知其家长到校商谈教育处分事宜。
其他成员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024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2024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1. 违反校纪校规:对于违反校纪校规的中学生,将根据错误的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处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等。
2. 作业违规:对于不按时完成作业、抄袭作业、作业质量低劣等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补交作业、限制参加课外活动等处分。
3. 缺勤违规:对于旷课、迟到、早退等违规行为,将采取扣分、追加任务、面谈家长等处分措施。
4. 校园欺凌:对于欺负、侮辱、恐吓同学的行为,将给予记过、记大过、勒令道歉、向受害者道歉等处分,并进行心理辅导。
5. 打架斗殴:对于发生打架斗殴的中学生,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并进行相关教育。
6. 校外违规行为:对于中学生在校外进行违规行为,如吸烟、酗酒、打砸抢等,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包括记大过、留校察看、请警察处理等处罚。
7. 考试作弊:对于考试作弊行为,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扣分、作弊记录、补考等处分,并进行教育辅导。
8. 侵害师生权益:对于中学生侵害师生权益的行为,包括诽谤、人身攻击、盗窃等,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分,包括警告、留校察看、报警处理等。
9. 不良网络行为:对于中学生在网络上进行不良行为,如传播不实信息、网络暴力、色情信息等,将给予警告、限制上网、参加网络教育等处分。
以上只是一些例子,具体的违纪处分条例可能会因学校、地区以及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学生违纪处罚条例凡违反校纪、校规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的处分。
一.批评教育1.凡发现不尊重师长,不遵守本校制定的校纪、校规的都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2.学生每次有较明显的不良行为,所进行的批评教育,由班主任统一记录,并由学生写出检讨,影响较大的要在全班作检查。
二.警告1.批评教育本学期累计超过3次以上,仍无收敛者;2.发现恶语伤人,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助仍不改正者;3.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4.观看不健康的书报和影视录像者;5.本学期旷课,累计达六节以上者;6.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教导处备案;并口头通知家长,记入学生学籍表。
三.记过1.经警告仍无效果者;2.发生严重偷窃行为被公安部门传讯者;3.不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者;4.传播不健康书刊、影视录像者;5.学期内旷课累计六节以上,十五节以下者;6.记过以书面形式进行,由班主任上报材料,教导主任批准,全校大会宣布,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记入学生学籍表。
四.记大过1.经记过后仍无效者;2.发生严重的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学校和社会造成很坏影响者;3.打架斗殴者;4.带凶器上学者;5.记大过由教导处上报材料,校委会讨论,校长批准,张榜公布,记入学生学籍表,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五.开除学籍,留校察看1.聚众打架斗殴,不向老师反映情况,私下邀人打架者。
2.道德败坏,有严重不良行为,在学校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者;3.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由教导处上报材料,校委会讨论,校长批准,张榜公布,记入学生学籍表。
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六.开除学籍,劝其退学1.一学期打架斗殴两次者;2.打架斗殴致人伤、残者;3.因犯罪受到公安部门拘留者4.辱骂教师、对教师进行人身攻击者;5.犯严重错误,经教育不改者;处分一经确认后,考察期为一学期,如受处分者在本学期内有悔改表现或明显进步,可视情况降低一级处分或撤消处分。
降低或撤消处分均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凡记过以上(含记过),未撤消者不予毕业。
2024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2024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以下是2024年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条:中学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校纪,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第二条:中学学生应尊重师长,不得侮辱、诽谤、恶意攻击老师或其他学生。
第三条:中学学生应自觉遵守班级纪律,不得迟到、旷课,不得早退。
第四条:中学学生应自觉保持课堂秩序,不得干扰他人学习,不得交头接耳、喧哗等打扰老师上课。
第五条:中学学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得舞弊作弊、抄袭等违规行为。
第六条:中学学生应自觉遵守食堂纪律,不得乱扔食物、餐具,不得浪费食物。
第七条:中学学生应自觉保持校园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涂写乱画。
第八条:中学学生应自觉遵守网络规范,不得传播违法信息,不得发表带有侮辱、诽谤、歧视等内容的言论。
第九条:中学学生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恶意破坏公共设施,不得参与非法活动。
第十条: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学学生,学校将依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追加学习任务、扣分、停赛、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
第十一条:对于严重违规的中学学生,学校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学生开除处分。
第十二条:学生及家长有权对学校处罚决定提出申诉,学校将进行适当的调查并依法处理申诉事宜。
这些条例旨在维护中学校园秩序,促使学生自律,提高学习氛围和学术水平。
具体处分措施应根据学校的制定规章制度而定。
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处罚是学校教育的辅助手段,其目的是促进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第二条对于极少数违反纪律的学生,学校将视错误的性质及情节,对错误的认识程度,分别给予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记大过 5)留校察看 6)勒令退学和取消学籍等处分。
第三条对学生的处分,由班级与有关部门提出,经年段长、德育处研究调查核实,报告校行政会讨论通过。
第四条处分决定应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在全校大会或张榜公布,并记入学生档案。
第五条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受处分半年后可申请撒销处分。
申请人写出书面申请,由班委讨论写出评语,班主任,年段长签署意见后报德育处备案,德育处将根据学生表现其认错情况报经校行政会予以讨论通过,并记入学生档案。
第二章处罚第六条无特殊原因连续旷课三天或累计旷课二十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连续旷课超过二十节或累计旷课两周,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连续旷课超过两周的,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
第七条考试舞弊者视情节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偷窃考卷者给予记大过或留校察看的处分。
第八条经查实,在校内抽烟、喝酒的学生将予以口头警告、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九条故意挑起事端,引起打架斗殴,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直至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十条策划或挑动他人打架,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如有校外人员参加,将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一条隐瞒情节,提供伪证影响调查工作,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下处理。
第十二条偷窃现金、实物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并追回赃物。
第十三条勒索、敲诈他人钱物的学生将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四条参与赌博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组织他人进行赌博的将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五条破坏公共财物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赔偿。
高中违纪学生处罚条例
高中违纪学生处罚条例
1. 迟到罚款或者扣分:学生迟到对正常教学秩序造成影响,可视情况处以经济罚款或者扣除学生的综合素质分,以提醒学生要按时到校。
2. 缺课警告或者留校察看:学生缺课影响正常学习进度,连续缺课或者严重缺课的学生可被处以缺课警告,情节严重者可留校察看,以帮助他们纠正行为问题。
3. 违规使用手机罚款或者没收:学生在课堂或者考试中违规使用手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者没收手机作为处罚,以提醒学生要遵守校规。
4. 居住纪律处罚:学生在寝室内违反秩序,如大声喧哗、违规使用电器等行为,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者限制寝室自由等处罚,以维护宿舍秩序。
5. 违反校园规定处罚:学生违反校园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打架斗殴、欺凌其他学生、抄袭作业等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留校察看、记过、记大过等。
6. 涉及违法犯罪的学生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学生,学校将依法报案,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同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 念书违纪处罚:学生在考试中作弊、抄袭他人作业等学术违纪行为,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罚,以警示学生要诚信学习。
总体上,高中违纪学生的处罚将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学生的个人情况进行评估,采取适当的纪律处罚,以提醒学生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同时,学校也会根据学生的表现和改正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帮助,引导学生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违纪学生处罚条例
违纪学生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校接受教育的全体学生。
第三条对违纪学生的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第二章违纪行为的认定第四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纪:(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二)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三)破坏学校公共设施和公共财物的;(四)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的;(五)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六)考试作弊的;(七)抄袭他人作业、论文等学术成果的;(八)旷课、迟到、早退的;(九)在校园内吸烟、酗酒的;(十)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的;(十一)其他违反社会公德和学校纪律的行为。
第三章处罚的种类第五条对违纪学生的处罚种类分为:(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第六条警告是对轻微违纪行为的处罚,一般适用于初次违纪且情节较轻的学生。
第七条严重警告是对较严重违纪行为的处罚,适用于多次违纪或情节较为严重的学生。
第八条记过是对严重违纪行为的处罚,适用于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学生。
第九条留校察看是对特别严重违纪行为的处罚,察看期限一般为一年。
在察看期间,学生如有悔改表现,可解除察看;如再次违纪,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开除学籍是对极其严重违纪行为的最严厉处罚,适用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学校纪律且屡教不改的学生。
第四章处罚的程序第十一条对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理,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调查取证。
学校有关部门应当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二)告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学生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及其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三)听取陈述和申辩。
学校应当认真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对学生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应当予以采纳。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为加强班风、学风、校风建设,加强管理,规范学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培养学生遵纪守法意识与良好行为习惯。
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学籍管理条例》与《中华人民共与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每个学生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违反校纪校规,达到纪律处分,依照本条例处分。
第二条学生违纪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七种。
留校察看以半年为期,毕业年级学生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第三条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1.私自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校但尚未造成后果的(主动向保卫科交代的不予处分);2.损坏学校花草树木与其他公物(照价赔偿后),价值在50元以下的;3首次发现抽烟、酗酒的;4.一学期旷课达10—20节的;5.按《会泽县茚旺高级中学量化管理细则》规定,一学期累计扣分达10以上20以下分的;6.在教室、宿舍(学校与班级组织的除外)打扑克、下象棋等的;7.在教室内外、广场、食堂、宿舍、生活区追逐打闹、玩三大球、打口哨、高声喧哗、聚众挤压拉扯的;8.在公共设施上乱写、画、涂污、张贴、撕毁、涂抹学校张贴物的;9.随地乱丢果皮、纸屑、随地吐痰、擤鼻涕、将食品带入教室的;10.未经学校允许留宿他人的;11.辱骂、挖苦、打击、陷害师生员工或对师生员工进行人身攻击、人格侮辱的;12.举止粗俗、取绰号、出口成脏、造谣生事、挑拨离间、无理取闹的;13.不按时作息,串教室、上楼顶、找借口在医务室逗留等造成不良影响的;14.上课时间(包括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实验课)在校园内转悠、玩耍嬉戏、追逐打闹影响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15.进营业性电子游戏室、台球室的;16.谈恋爱(男女生交往距离过近或互传言情纸条、信件、短信)的;17.隐匿、毁弃或私拆他人信件尚构不成犯罪行为的;18.动手打人但未造成伤害的;19.顶撞教师与其他管理人员(含值周学生),情节轻微的;20.踢门踏墙、乱涂乱抹、乱刻乱画的;21.不服从班干部、团干部、学生会干部管理并有辱骂行为的;22.拒绝、妨碍工作人员依校规执行公务的;23.升旗仪式不严肃的;24.私拉乱接电线的;25.插队购饭菜、打开水,在公共场所起哄的;26.不履行学校、处室、年级、班级安排的工作任务的;27.与不良行为的闲散人员交往的;28.包庇坏人坏事,怂恿他人干坏事的;29.违反《门卫制度》、《校园治安管理规定》、《学生宿舍规则》、《就餐管理制度》等,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迟到早退罚款:学生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一元,连续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罚款逐次翻倍。
2.打架斗殴处罚:学生之间发生打架斗殴行为,首次给予严厉批评教育,记录在案;再次发生则进行课外时间禁令,并通知学生家长,情节严重者可以给予停课、暂停入学、劝退等处罚。
3.损坏学校财物处罚:学生对学校财物进行故意破坏或者恶意损毁,追究其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进行适当的处罚。
4.作弊处罚:学生在考试中抄袭、使用作弊设备等行为,被发现的,将被扣分、作弊的科目成绩无效,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严重者可被开除。
5.违反校规校纪处罚: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纪律,包括但不限于吸烟、校外打架、辱骂老师等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批评教育、停课、劝退等处罚。
6.缺勤处罚:学生违反学校规定擅自缺课、旷课,根据缺课情况给予警告、处分等处罚。
7.纪律整顿处罚:学校进行纪律整顿期间,对违纪学生进行集中教育,加强对其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如有需要,可进行相应的处罚。
需要说明的是,不同学校的具体处罚条例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上述内容仅供参考。
学校通常会根据学生违纪的情节严重程度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来综合考虑具体的处罚措施。
学生违规违纪惩戒条例
学校学生违规违纪惩戒条例一、轻微违规违纪。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口头警告,令其当场纠正(惩戒人:谁发现、谁落实),情节较重的给与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并告知家长,责令本人写出承诺保证。
1、迟到,早退,集会、升旗时,交头接耳,嬉笑、打闹、做小动作等不规范行为的。
2、上下楼梯拥挤、推搡、拉扯、跑跳、勾肩搭背、不靠右行等。
3、在教室、走廊、楼梯、过道和校园内打闹,在公共场所喧哗、起哄、怪叫、吹口哨等。
4、在校园内骑车,不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的。
5、污言秽语说脏话,不文明如厕的。
6、就餐时插队、打闹、起哄,踩凳蹬撑就餐、有明显浪费现象、乱扔面包馍头,乱倒剩饭菜、乱扔餐具等不文明行为的。
7、午休、晚休期间说话、串宿、打闹、晚睡、早起、洗衣服等,扰乱就寝秩序、不遵守就寝纪律的。
8、叫外卖,在教室内吃饭、吃零食(提倡在校不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涂乱画、乱扔果皮纸屑废弃物等。
9、不按要求着装,穿拖鞋、高跟鞋、无袖衫进入教室的。
10、涂口红、描眉、染发、烫发、留长发、怪发、佩戴首饰、穿奇装异服等。
11、值日、值周、监督岗、志愿者等不按规定要求到位履职的。
12、不按时完成作业、抄袭作业,上课及自习课交头接耳、下位、喝水、说话、上厕所、睡觉、坐姿不端正等。
13、不及时关灯、关水、关电器设备等。
14、不认真做眼保操,不愿意参加义务劳动或公益性活动的。
15、其它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
二、较重违纪。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班主任、年级组领导约谈,在班主任、年级组领导的监督下面壁思过,深刻检查,学生本人写出书面保证、承诺,并告知家长,同时视情节轻重对学生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1、不服从管理,不尊重或顶撞教职工的。
2、损坏或破坏公物及他人财物的(按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或处罚)。
3、无故旷课,不假外出,硬闯校门或借用他人校牌以及伪造请假条等弄虚作假、蒙混进、出校门等行为的。
4、拉帮结派、拜把子、认干姊妹,在校期间聚众过生日的。
5、吸烟、喝酒、进营业性歌舞厅、游戏室、网吧等。
中学违纪学生处罚条例
XXXX中学违纪学生处罚条例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树立优良的校风校纪,加速我校规范化建设步伐,保证完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合格人才的教育目标,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XX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细则》、《XX市中小学生礼仪常规》,结合我校的治校要求,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严重违犯校纪的学生,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态度好坏,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把学校将处分决定通知家长并出示布告,在全校大会上宣读处分决定。
违纪后能主动承认错误者,可从轻处理,否则从重处理。
多次违纪者从重处分。
凡被学校处理或处分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第三条受处分时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后,受处分的学生经教育对错误有深刻认识、进步显著的,本人可提出申请,经学生评议、征求班主任和任课老师意见、学校批准,可撤消处分。
如果期满仍表现不好,可延至毕业前夕,再表现不好,不予毕业,违纪情节如实记入学籍卡片和档案。
第四条学生要尊敬师长,服从老师的管理和教导,如有意见,应以正当的方式提出。
课堂上违纪不听老师教育,影响老师讲课者,给予警告处分;对无理取闹、起哄严重影响课堂秩序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辱骂殴打教师、或用其他手段及行为威胁教师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五条学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考试作弊者,除执行教导处《违纪舞弊学生的处理规定》外:1.初次作弊情节较重者,该科试卷判零分,并通告全校,作弊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两次以上作弊屡教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3.私自改动考试分数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窃取试题及作弊情节特别严重(如用手机等现代通讯工具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平日测验违反有关纪律者,同样参照以上条文处理。
第六条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的考勤制度,按照作息时间自觉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有事〈病〉必须按请假制度及时请假。
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根据学校的违纪处罚条例,学生在校期间如发生违纪行为,将会采取相应的纪律处罚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1. 违反校规校纪:包括违反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校纪校规,如迟到早退、缺勤、不按时参加学院所有教育活动等,将会受到警告、记过处分等。
2. 不良行为:包括在校内或校外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欺骗、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勒索、传播不良信息等,将会受到严重处罚,包括警告、留校察看、学籍记过甚至开除学籍。
3. 违反考试纪律:包括作弊、抄袭、暴露试卷、打扰他人等行为,将会受到科目不及格、学籍记过、停考、开除学籍等处罚。
4. 违反校园安全规定:包括携带危险物品、参与非法集会活动、损坏公共设施等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5. 违反社会道德规范:包括涉及诽谤、恶意中伤、传播不实信息等行为,将会受到警告、严重警告、留校察看甚至开除学籍等处理。
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中,具体的处罚措施和处理方式会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而有所差异。
在实施处罚时,学校会注重公正、公平和教育导向,以促使学生正确认识错误、纠正
错误,并对其进行教育和辅导,以期达到教育、惩戒和改造的效果。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4篇)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1. 违反校规校纪1.1 迟到、早退:首次警告,再次违规视情节轻重,处以停课、扣分、书面检讨等处罚。
1.2 短时间离校:经许可离校时间的10%以内,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扣分等处罚;超过规定时间,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扣分、停课、书面检讨等处罚。
1.3 无故缺课:首次口头警告,再次违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停课、扣分、书面检讨等处罚。
1.4 作弊行为:给予本次考试成绩为零分,并记过处分,同时给予相应扣分、书面反省等处罚。
1.5 擅自离校:给予口头警告,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停课、书面检讨等处罚。
1.6 损坏校园设施: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记过处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扣分、停课、书面检讨等处罚。
1.7 推搡、打架斗殴:即刻禁赛、停课,严重者报警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记过、记大过等处罚。
1.8 损坏他人财物: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记过处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扣分、停课、书面检讨等处罚。
1.9 谩骂、辱骂他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扣分、书面检讨等处罚。
1.10 违规穿着: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扣分、书面检讨等处罚。
2. 违反班规班纪2.1 迟到、早退:班主任口头警告,再次违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书面反省等处罚。
2.2 违规使用手机:没收手机并返还给家长,视情节轻重,给予班级警告、扣分、书面反省等处罚。
2.3 忘带作业或书本:班主任口头警告,多次违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书面反省等处罚。
2.4 不按时完成作业:班主任口头警告,再次违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书面反省等处罚。
2.5 扰乱课堂秩序:班级处罚,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扣分、站队、书面检讨等处罚。
2.6 违规穿着:班主任口头警告,再次违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书面反省等处罚。
2.7 挑战班级权威:班级处罚,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扣分、站队、书面检讨等处罚。
3. 违反课堂纪律3.1 缺席课堂:教师口头警告,多次违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书面反省等处罚。
2023年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2023年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学生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擅自离校或旷课,经过三次以上通报才能确定。
2.迟到或早退,连续三次迟到或早退,学生将被通报扣分。
3.偷窃或抢夺他人财物,将按照学校规定以及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4.参与或组织非法集会、活动,经查实,学生将被批评教育或处以纪律处分。
5.故意损坏学校设施、设备,经查实,学生将被要求赔偿或进行适当扣分。
6.实施欺凌行为或故意伤害他人,经查实,学生将被严肃处理或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追究。
7.破坏学校纪律或扰乱学校秩序,经查实,学生将被通报扣分或按照学校纪律调整。
8.冒名顶替、抄袭或作弊,学生将被严肃处理或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9.对师生辱骂、侮辱或进行不文明行为,经查实,学生将被通报扣分或按照纪律处分。
第三条: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罚方式如下:1.口头警告:对于一些轻微的违纪行为,学生将受到口头警告,并记录在学生档案上。
2.书面检讨:对于部分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学生需要书面检讨,并给予相应的指导和批评教育。
3.记过:对于违纪行为影响较大或屡教不改的学生,将给予记过处分,并进行相关的辅导和纪律教育。
4.留校察看: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学生将被留校察看一段时间,进行深入的思想教育和矫正。
5.开除学籍:对于情节特别严重或性质严重的违纪行为,学生将被开除学籍,终止在该校的学习资格。
第四条: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的执行方式如下:1. 学校将设立违纪处理委员会,负责学生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罚和纪律教育工作。
2.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违纪行为记录系统,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
3. 学校将加强学生违纪行为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
4. 学校还将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形成家校合作的良好机制。
第五条:本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第六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需要,学校可随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学生处罚条例
学生处罚条例第一条违纪行为的定义学生处罚条例旨在规范学生的行为举止,促进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良好校园环境。
本条例所称的违纪行为指的是学生在校内或校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违反课堂纪律,如迟到、早退、旷课、作业抄袭等;2. 损坏学校设施、器材或他人财物;3. 侮辱、欺凌他人,进行暴力行为或组织斗殴;4. 涉及赌博、吸烟、酗酒、吸毒等违法行为;5. 散布谣言、传播不良信息,侵犯他人隐私等有损校园秩序的行为;6. 规避或伪造考试成绩,作弊行为;7. 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违规活动,如参与非法集会、组织或参与违禁活动等。
第二条处罚措施对于学生的违纪行为,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1. 批评教育:对于一些轻微的违纪行为,学校将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提醒学生认识错误,并引导其改正;2. 警告处分:对于一般的违纪行为,学校将给予学生书面警告,并要求其进行检讨;3. 记过处分:对于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将给予学生记过处分,该处分将在学生档案中记录,并可能影响其评优评奖和评选学生干部等;4. 留校察看: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将给予学生留校察看处分,该处分期限最长为一学期,期间学生将受到严格监管措施;5. 停学处分:对于严重违纪行为或多次违规的学生,学校将给予停学处分,该处分期限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期间学生需离校并接受相关教育;6. 开除学籍:对于情节特别严重或经过多次严重处分仍然没有悔改的学生,学校将予以开除学籍处分,学生将被取消在该校的学习资格。
第三条违纪处理程序学校将严格按照违纪处理程序进行处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事实调查:学校将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事实调查,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证人证言等,确保处理的公正性和客观性;2. 违规定性:学校将根据事实调查结果,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准确的定性,从而决定处罚的性质和程度;3. 处罚决定:学校将根据违规定性和处理要求,制定具体的处罚决定书,并向学生及其家长告知;4. 处罚执行:学校将按照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处罚执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程序。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条:学生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过失纪录或纪律处分。
处分分下列六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查看;(5)勒令退学;(6)开除学籍。
第二条: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公安司法部门处罚者;1、被处以警告或罚款者,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2、被处以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以上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三条:打架、滋事事件责任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1、不守秩序、不听劝阻,用语言挑拨、威胁或用其他方式引发他人闹事、打架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的处分。
2、动手打人未伤及他人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3、动手打人致伤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付给伤者的一切医疗费用及适当的营养补助、护理费。
4、聚众斗殴或有预谋进行行凶报复,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的处分;为首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5、打架、斗殴后果严重者,除按本规定相应条款处分和处理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四条:严禁打麻将,违者没收麻将外,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第五条:赌博者;除没收赌具、赌资外,视情节按以下处分;1、为首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屡教不改者或在校外赌博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围观者,给予通报批评记过失纪录。
第六条:有偷盗、诈骗行为者。
视情节及认识态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损坏公、私财物者:1、非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者按原价赔偿。
2、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者,除按价加倍赔偿外,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八条:对无故旷课的学生责令其检讨,并在一学期内无故旷课达到下列学时者给予以下相应的处分。
1、达到10学时至2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2、达到21学时至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并通知学生父母到校进行共同教育)3、达到31学时至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并停课处理责令父母到校领人)4、达到41学时至5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024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2024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根据2024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学生违纪行为及相应的处分措施:
1. 迟到:多次迟到,可以给予警告、扣分、或者限制参加特殊活动的权利。
2. 旷课:多次旷课,可以给予扣分、补课、家长会参与等处罚措施。
3. 携带违禁物品:如吸烟、酒精饮料等,可以给予严重警告、禁赛、申请退学等处罚措施。
4. 看手机或使用电子设备:在上课或考试期间使用手机或电子设备,可以给予警告、没收设备、限制使用权利等处罚措施。
5. 欺凌、暴力行为:例如欺负同学、打架斗殴等,可以给予严重警告、停学、转学等处罚措施。
6. 抄袭、作弊:在考试或作业中抄袭、作弊,可以给予零分、重做、监考措施等处罚措施。
7. 其他违反校规的行为:如偷窃、欺骗、散布谣言等,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每所学校可能都有不同的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具体的处罚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
此外,学校对于学生违纪的处理也会考虑到学生的年龄、情况以及是否有反省和改正的态度等因素。
因此,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处分措施,具体的实施方式还需要根据学校的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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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加强对中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有效制止违纪行为。
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运用第二条对违纪学生视其违纪性质、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分别给予处理。
1、一般性轻微违纪,由班级按学校有关规定及班规在班级范围内处理。
2、重大违纪由学校学生处代表学校作出处分决定,在学校范围内宣布处理结果,其处分种类如下:⑴全校点名公开批评或通报批评;⑵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其处分种类分为:①警告;②严重警告;③记过;④留校察看;⑤勒令退学;⑥开除学籍第三条违纪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轻处理或免于处分:1、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的;2、主动检举、揭发他人违纪行为并积极协助学生处查处问题的;3、由于他人胁迫、诱骗而违纪或情节特别轻微的。
第四条违纪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从重处理:1、违纪后拒不承认错误事实、无理狡辩、态度恶劣的;2、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3、胁迫、诱骗、教唆他人违纪的;4、有意包庇其他违纪行为的;5、屡教不改,再次违纪的;6、在校外违纪,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7、因其违纪行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8、违纪主观恶意较大的;第五条学生违纪造成他人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违纪者根据责任大小赔偿损失或负担医疗费用。
第三章处罚的原则和程序第六条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违纪学生处分程序:1、由班主任提供违纪学生所犯错误的材料(包括学生所犯错误调查材料,证人证言材料,本人的思想认识,班主任、任课老师处理意见)交学生处核实处理;2、由学生处直接查证,然后进行处理。
3、处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意见。
本人的申诉必须在接到处分决定五日内,向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诉。
申诉中能证明原处分事实有重大出入者,学生处作出撤消或修改原处分的决定,并将决定通知申诉本人。
第八条受处分的学生,由所在班级负责考察、教育,接受学校学生处的定期考评,直到撤销处分。
第九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由学生处查处公布,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由学生处提交校长室批准。
第四章违纪行为和处罚第十条对违反课堂、集会、就寝纪律者的处分:1、上课、集会、晚自修无故迟到、早退,情节轻微的由班级处理,班主任可以公开点名批评或口头警告,迟到、早退4次累积为一节旷课,旷课7节以上的可上报学生处按第十二条规定处理。
2、上课、集会随便讲话、看课外书、打瞌睡,影响课堂、集会秩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公开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3、就寝熄灯铃响后,随便讲话者;不熄灯或用蜡烛、手电筒照明者;无故不按时就寝、起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公开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4、擅自在学生宿舍留客过夜者,给予全校公开点名批评。
5、擅自离校夜不归宿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一条对旷课者的处分:1、累计旷课7节给予警告处分;累计旷课14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旷课20节给予记过处分,累计旷课达6天(每天以7节课计)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2、学生不经过班主任同意,按学校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缺课的都视为旷课。
第十二条对擅自离校出走学生的处分:1、除节假日学校统一放假外,学生离校必须向班主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学生离校时凭请假条向学校门卫请求放行。
未经班主任同意、门卫放行离校的,都视为擅自离校行为。
2、对擅自离校出走的学生参照第十二条规定加重处理。
3、对策划擅自离校出走者,从重处分。
第十三条对测验、考试作弊违纪者的处分:1、平时测验作弊者由监考老师给予口头警告、批评教育。
2、每月月考,期中、期末考试作弊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3、不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顶撞监考老师、扰乱考场秩序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4、作弊考生该科考试成绩记为0分。
5、考试(考查)协同作弊者,与作弊同等论处。
6、补考时,替他人代考者,指使他人代考者,给予记过处分。
第十四条对浪费水电、违规用火者的处分:1、用好自来水后,水龙头不关,或用脸盆、水桶接水,满溢而不关水龙头者,给予全校公开批评。
2、对早操、课间操等教室空闲时段不关电灯班级,追查具体责任人,给予责任人全校公开批评。
3、学生在宿舍、教室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怀、充电器之类电器的,发现后作没收处理,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学生在宿舍、教室内使用明火或故意玩火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五条对违反卫生制度者的处分:1、乱倒剩饭、剩菜者,给予公开批评。
2、在校内主要场地(道路)、教室、寝室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壳、污染环境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3、故意乱倒杂物致下水道堵塞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承担管道疏通费用。
第十六条对抽烟、喝酒学生的处分:1、经证实,在校内或校外抽烟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严重警告处分,第三次以上给予记过处分。
2、对违反纪律喝酒的学生,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第十七条对赌博学生的处分:经证实,在校内或校外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处分,重犯者即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八条对打架斗殴学生的处分:1、因同学间小摩擦引起吵架、打架,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致他人轻伤者,给予严重处分,致他人重伤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因同学之间吵架而纠集社会人员来校肇事或引发群架事件的,一经查实参与者即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持械打架的,一经查实即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4、吵架时的目击者,有责任和义务向学校提供事实情况,如为他人作伪证、隐瞒情节、影响调查取证工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5、因打架造成伤害的,一切损失由违纪者负责,具体参照第五条执行。
第十九条对偷窃公私财物,勒索现金、实物者,除归还财物外,给予下列处分:1、作案价值在50元以内给予警告处分。
2、作案价值在50元以上,100元以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作案价值在100元以上或多次作案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的处分。
4、串通社会人员偷窃、对同学实施敲诈勒索,情节较严重的,除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外直接送公安机关处理。
5、有偷窃、勒索企图,经劝告而未实施或中途自动中止并主动认错的,可减轻处分或免于处分。
第二十条对损坏公物者的处分:1、属无意损坏,能主动报告学校总务处并照价赔偿的,可免于处分。
2、属故意损坏的,视情节轻重加倍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第二十一条对违反体育锻炼制度者的处分:1、无故不参加早操、课间操等体育锻炼两次以上者,给予公开批评,情节严重的,参照第十二条规定处理,体育课有正当理由需请假的,直接向体育老师请假。
2、参加体育锻炼不遵照学校体育场地管理规定,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二条对不尊敬师长者的处分:1、上课违纪而不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公开顶撞任课老师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校园内违纪却不接受老师和其他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公开同老师、管理人员顶撞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违反以上2条,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记过处分。
第二十三条对道德败坏,生活越轨者的处分:1、生活作风不正、行为不检点,妨碍他人学习、生活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有调戏女同学等行为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谈情说爱,男女生交往过密,负面影响严重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实习、实训纪律制度者的处分:1、实训期间不服从指导老师的安排,违规操作未发生危害后果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
2、实训期间违规操作发生安全后果的责任自负,损坏机械设备的要按价赔偿,并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实习期间不能遵守学校实习制度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者,造成安全后果的责任自负,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五条在校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不同等级处分:1、不按学校规定穿着服装,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进入三室一厅(电子游戏室、台球室、录像室、舞厅和网吧),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学习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佩戴首饰、染发、烫发和男生留长发、剃光头,经老师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擅自翻墙入校、离校,一切安全后果自负,并给予警告处分,累计3次翻墙入校、离校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六条附加处罚1、因违纪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者,从处分之日起,取消所在学期内一切奖励;因违纪受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取消当学年内一切奖励。
2、担任学生干部受违纪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取消其学生干部任职资格。
3、因违纪受处分者,是党团员的建议党、团组织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五章撤销处分程序第二十七条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学生,考察期原则上为三个月;受记过处分的学生,考察期为一个学期;留校察看的学生,考察期为一年。
经考查符合撤销条件者可申请办理撤销处分手续,表现突出者,可提前撤销。
违纪学生,必须每月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处递交思想汇报,并有班委、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的评价,直至撤销处分。
第二十八条受警告以上处分的同学考察期满能深刻认识错误,确有悔改表现和显著进步的,学生本人向班主任申请领取“撤销处分申请表”,填好表格后交班委会讨论通过、班主任任课老师签字同意,最后交学生处审查考评后按规定予以公布。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业成绩符合毕业条件,但处分尚未撤销者,不予按时毕业。
第三十条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将其处分决定记入学生档案。
由学生处通知家长所在单位和居委会,不负责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条例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但确实需要给予处分的,参照本条例的相应条款予以处分,本条例中的“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与学校以往制定的其它条例、规定相抵触时,执行本条例。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校的全体学生。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和实施。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2009年9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