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人出庭怎样应对

司法鉴定人出庭怎样应对
司法鉴定人出庭怎样应对

司法鉴定人出庭怎样应对

【内容提要】根据修改后刑诉法,鉴定意见作为一种独立的言词证据,应当接受控辩双方的发问,经查证属实后,方能作为定案根据。鉴定人能否完成出庭接受质询任务,关系到鉴定意见能否被采纳,关系到检察机关指控犯罪成功与否。按照修改后刑诉法的要求,鉴定人应适时出庭接受对鉴定意见的质证。鉴定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提升法律知识素养和出庭作证能力、学习答辩能力和技巧。

【关键词】鉴定人出庭鉴定意见质证能力培养

鉴定人出庭作证是法治进步的必然结果。修改后刑诉法用五个条款专门规定了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相关事宜,要求鉴定意见作为一种独立的言词证据,应当接受控辩双方或当事人的发问,经查证属实后,方能作为定案根据。鉴定人都是专业技术人员,较其他诉讼参与人而言,具有很强的专业优势,但其能否完成出庭接受质询任务,关系到鉴定意见能否被采纳,关系到检察机关指控犯罪成功与否。笔者对此略作探讨。

一、出庭质证鉴定意见需要审查的内容

鉴定人出庭质证的焦点多为鉴定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对鉴定意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鉴定人和鉴定机构是否具有法定资质

国家对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1.鉴定人应具备的条件。一是鉴定人是否在下列四类鉴定业务范围内从事鉴定工作: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其他鉴定事项。二是资历、能力要求。这主要是审查鉴定人是否具备解决案件中专门问题的科学知识和技能。

2.申请登记的鉴定机构应具备的条件。是否有明确的业务范围;是否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是否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是否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二)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

鉴定人是否依法回避,鉴定活动是否受到不当干扰,是否仔细、认真,有无受到外界影响,有无徇私、受贿,或受到威胁、引诱、欺骗,而作虚假鉴定的情况

根据刑诉法和相关规定,鉴定人及其近亲属与本案有无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客观鉴定的情况,作为诉讼参与人的鉴定人应当遵守法律有关回避的规定,以确保鉴定人的中立客观,确保所作出的鉴定意见的真实性。对于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检材是否充足可靠

1.检材及其来源问题。鉴定活动必须有供鉴定所用的检材,而检材的来源是否真实、合格、合法都直接关系到鉴定意见的正确、合法、有效。

2.检材的取得及其保管、送检等是否符合法律和相关规定。检材的取得和保管方式是否符合操作规范,直接影响检材的检验结果或鉴定意见的客观性。

3.检材是否充分、可靠。鉴定所依据的材料如果不充分,如果数量太少,或质量太差,如做DNA血迹量太少、鞋印非常模糊,或者鉴定材料不可靠,调换了应予鉴定的材料如X光片等,就必然会影响鉴定意见的真实可靠性。

(四)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

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包括鉴定意见的书面格式(鉴定文书的类型)和内容、鉴定人的人数、鉴定人的签名或盖章等问题。鉴定意见在形式内容上的完善程度,不仅影响到鉴定意见本身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而且也会影响到鉴定意见的真实性;鉴定过程和鉴定使用的方法是否科学,根据这样的设备和方法所作出的鉴定意见,可靠性有多大。

(五)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

鉴定人进行鉴定时,是否依法回避,鉴定过程是否受到外界影响;鉴定人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基于专业知识,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就专业性事项进行鉴定;鉴定人是否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盖章;若为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有不同意见的,是否注明并签名或盖章。

(六)鉴定的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

鉴定人是否按严谨的操作规程实施鉴定活动,鉴定过程中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等问题。鉴定人在保证结果的准确性时,应当选择与自己实验室条件匹配同时又能满足鉴定需求的鉴定方法进行鉴定。鉴定人鉴定时方法可参考的科学判断法则,如证据可采性标准方面可参考“普通接受标准”的弗赖伊法则或“综合观察标准”的多伯特法则。

(七)鉴定意见是否明确

鉴定意见是否有科学根据,论据是否可靠,论证是否充分,论据与结论是否有矛盾,结论是否明确。在司法实践中,鉴定人运用专业知识对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后,需要作出明确意见。“可能是”、“倾向是”、“不排除”等不明确意见,在刑事案件中没有证据价值,更没有证明力。当然由于鉴定对象的不同,鉴定意见的表述也各不相同,但应当提出明确的判断意见。

(八)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有无关联

每个案件的各个环节都是有机联系的,鉴定意见仅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判断鉴定意见是否科学、正确,一个重要的方法就是将鉴定意见与全案其他证据情况进行联系对照。若经审查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之间并无关联,则该鉴定意见不具有证明价值,应当予以排除。

(九)鉴定意见与勘验、检查笔录及相关照片等其他证据是否矛盾

综合全案证据对某项证据进行审查判断,是证据审查判断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对于鉴定意见的审查与判断亦应如此,应注意与其他证据之间能否印证,是否存在矛盾。应重点审查“鉴定意见与勘验、检查笔录及相关照片等其他证据是否矛盾。

(十)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无异议。

鉴定意见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按照诉讼法的规定,经诉讼当事人申请、司法机关决定或司法机关主动决定,指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方法,对专门性问题作出的科学判断结论,是法定证据之一。所以依法实行鉴定意见的告知,并了解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无异议,是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鉴定人出庭应具备的答辩能力和技巧

总体上,鉴定人在回答对方辩护律师、专家辅助人及其当事人(三者统称发问方)的问题时,首先要沉着、冷静,要胸有成竹、非常自信,给法官们留下一个正直的、可信任的印象。然后按照答辩材料,采取灵活多变的辩论方式,运用逻辑语言,陈述、反问、反驳相结合,可依时机穿插应对来自法庭各方的问话,但主要是针对发问方的问话。在回答问题时,要细心地听取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加以回答;不能推测,要随

时准备说:“我不知道”。

具体而言,要掌握发问方常用的几种提问和质疑方式,针锋相对的进行辩论。一是发问方经常考察鉴定人原始记录、数据、图表照片、文字内容及鉴定标准、法律法规参考资料等是否齐全、合理合法等等。抓住鉴定中及答辩中鉴定人鉴定内容和回答上的漏洞、矛盾之处进行质疑或向合议庭阐明。二是故意采用迂回式发问法提问、质疑,让你不知不觉误入圈套,然后突然采用直问法切题,造成鉴定人思路混乱,因准备不足而忙中出错。三是围绕相关事实或鉴定人回答错误连连发问,使鉴定人难以招架。四是利用相反证据,采取直问法切题,瓦解鉴定人的心理防线。

针对发问方的上述质疑,鉴定人具体答辩应对策略如下:一是充分准备答辩材料,有针对性主动进攻,先发制人。根据通过合法的渠道,如鉴定委托单位,受理该案件的公、检、法机关,或经受理法院批准,向对方当事人的律师了解发问方对鉴定的质疑内容,用事实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鉴定标准和公开发表的参考资料,证实自己的鉴定意见正确。二是在心理上要充满自信,沉着冷静、不卑不亢,答辩时要论证全面,以全驳偏。在庭审中鉴定人应对正确的鉴定意见采用通俗的语言适当展开,使庭审中双方能够接纳;同时针对发问方以点带面之处,采用以全驳偏的方式攻其偏谬和漏洞。对于不能回避的问题,原则问题态度明朗,坚硬、果断,紧紧围绕与本案有关的鉴定意见论证;该回避的问题回避,该反驳的问题也不要客气。三是使用逻辑语言,攻其矛盾之处,环环相扣。这就要求鉴定人在平时就掌握一些辩论技巧,提高综合素质。回答质疑时,语言要简洁明了;对鉴定无关的内容不予回答;庭审中如有多人多种鉴定意见,质证时不必对他人鉴定意见进行评判。四是原则问题不让,枝节问题不辩。如在枝节问题上出现了失误,对方久问不止,应及时向合议庭提出反对意见,提醒对方回到原则问题上来。只要不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问题,就不去辩论。五是充分利用反对权,争取审判人员、鉴定有利方当事人及律师以及公诉人的支持。凡与本案鉴定无关或枝节性的问题,或者当发问方使用诱导性语言时,应及时提出反对请求。六是对于确属自己工作疏忽造成的鉴定失误或错误,要勇于面对。该补充鉴定内容的,要及时同意补充有关鉴定内容,并认真做好补充鉴定工作;该重新鉴定的内容,尤其在鉴定人无法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鉴定意见正确时,要主动承认鉴定失误或错误,正确对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三、鉴定人出庭遇到的问题

(一)专家辅助人意见法律性质有待明确

根据刑诉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及其《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专家辅助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适用鉴定人出庭的有关规定。设立专家辅助人,有利于对鉴定人进行充分质证。专家辅助人在质证过程中可以在当事人的授权下直接向鉴定人发问,也可以在当事人以及律师的对鉴定人的询问中作必要的提示。从而使鉴定意见的证明力可在专家辅助人具有针对性的提问中得以清晰的呈现。

专家辅助人的专业性意见可以更好的检验鉴定意见证据能力的客观性和合法性,同时使审判者合理判断其关联性。但是,专家辅助人不是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证人,专家意见也非现行法律意义上的证人证言,其存在不是其与案件间存在某种客观联系,而是诉讼证明的需要。专家辅助人也不是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鉴定人,专家意见也非现行法律意义上的鉴定意见,其所发表的意见也不属于证据。

(二)鉴定人出庭配套制度有待完善

1.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经济补偿没有规定。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行法律规定了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但出庭作证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时间以及一些费用开销(如鉴定人因出庭作证而造成的差旅费、交通费、误工费、劳务报酬等费用),对这些都没有规定补偿原则。应该制定有关鉴定人出庭作证造成的

经济损失的补偿标准和补偿方法。当然,对故意提供伪造、虚假鉴定意见的鉴定人因出庭作证造成的损失不予补偿,相反还应该让有过错的鉴定人承担其过错责任。

2.鉴定人无法出庭的情形没有规定。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对证人无法出庭可准许不出庭的情形有明文规定,但对鉴定人却没有相关规定。比如,《解释》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其不出庭:(1)在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2)居所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3)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4)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作证。建议参照上述规定,规定准许鉴定人不出庭的情形。

新生儿入户申请书范文(精选6篇)

新生儿入户申请书范文(精选6篇) 新生儿入户申请书范文(精选6篇) 在人们物质精神需求不断增长的今天,用到申请书的地方很多,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切忌长篇大论。你还在为写申请书而苦恼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生儿入户申请书范文模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新生儿入户申请书1XXX 公安局:我叫XXX,性别:男,生于X年X月X日,汉族人,户口所在地:XX 县XX镇**街。因**原因,向公安机关申请入户,请予以批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以及有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及材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附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村(居)证明 3、个人书面申请 4、入户申请审批表 5、医院的出生证明申请人:XXX XXX年X月X日新生儿入户申请书2xxx公安局城内派出所:本人叫xxxx(身份证:xxxxxxxxxxx),女,xxxx年xxx月xx日生于广东xxxx,户口在xxxxxxxxxxx,于 XX 年x月x日与xx(身份证: xxxxxxxxxxxx)初婚,并于 20xx年x月x日在xx人民医院生一儿子,名为xxx。当时因身体原因,没有及时上环并为小孩上户口,现特申请贵所办理xxx的落户手续,请予以批准。特此申请。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新生儿入户申请书3xxx 居委会:本人叫xxxxx(身份证xxxxxxxx),女,19xx年x月xx日生于广东xx,户口在xxxxx,于20xx年x月x日与xxxx(xxxxxx)初婚,并于 20xx年x 月x日在xx人民医院生一儿子,名为xxx。当时因身体原因,没有及时上环并为小孩上户口,现特申请贵所办理林钿的落户手续,请予以批准。特此申请。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新生儿入户申请书4xxx公安局:我叫xxx,性别:男,生于x年x月x日,汉族人,户口所在地:xx县xx镇xx街。因xx原因,向公安机关申请入户,请予以批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证件以及有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证及材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附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村(居)证明 3、个人书面申请 4、入户申请审批表 5、医院的出生证明申请人:xxx xxx 年x月x日新生儿入户申请书5 我叫XX(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男(女),XX 年XX月XX日生于北京(如生于外地写外地省市),户口在东城XX胡同XX号,

户口迁移申请书(范文20篇)

户口迁移申请书(范文20篇) 户口迁移申请书(一): xx省xx市公安局: 本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常住户口地址:xxx省xxx市xx街xx号xx号楼xx 单元xxx户,为方便今后生活,特申请将xx户口迁入xxxx市xx街道xx小区(路)xx号,望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户口迁移申请书(二): xx派出所 我是xxx,因结婚关系,申请将老婆xx的户口迁移到我此刻的居住地xxxxxx地方 申请人:xxx 户口迁移申请书(三): xxx派出所: 本人xxx,xx岁,户籍为贵辖区xx路xx号(与前妻xxx户籍一致)。xxxx年x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xxx感情不合户口转入申请书。

而在xxx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xx路xx号的房屋归前妻xxx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xx区xx路xx号xxxx 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xxxx年x月xx日实际入住。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xx路xx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xx号。 望早日批复 户口迁移申请书(四): xxx派出所或公安局:女的我原住址(户籍所在地)xxxxxx,姓名xx,性别女,汉族,出生于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xxxxxxxx,现户口所在地为xx区xx路xx号xxxxx,为居民户口,xx年起我长期在xxxx在工作和居住。xx年xx月xx日我与贵辖区xx先生结为夫妻,丈夫xx居住地址(户籍所在地)xxxxxx,为便于生活、工作、学习,现向贵派出所提出申请同意我的户口迁至贵辖区我丈夫处的申请。望给予帮忙。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户口迁移申请书(五): xxx派出所: 本人xxx,xx岁,xx镇xx村人,xxxx年xx月xx日在贵辖区xx路xxx号xxxx小区购买了xxxm2的住房一套,并于xxxx年xx月xx日实际入住。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

请求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证申请书

请求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证申请书 申请人:王汝林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贵院通知鉴定人员欧阳丹、张有宏出庭作证。 理由 在申请人诉赵长胜相邻权纠纷损害赔偿诉讼中,2012年1月6 日由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出具了仲恒房鉴字(2011)第(0641)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该鉴定由欧阳丹、张有宏、蒲龙柱等三位鉴定人员作出。 申请人认为,要求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证的法律依据是充分的。 首先、《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当中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这种质询实际上就是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的一种正当程序和必要方式。一旦缺失这种要式行为,鉴定结论只能被作为一种传闻证据来看待,无法有效地作为裁判的基础。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四)宣读鉴定结论;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九条: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第六十条: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十一条: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07号)第七条: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应当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 其次、申请人详细阅读该《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后发现,该鉴定有许多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之处,如鉴定依据已废止、缺检、漏检错检,鉴定结论片面主观等十几个问题均需要鉴定人员作出当庭答复。 以上申请,恳请法庭准许! 申请人: 2012年月日

质证意见

顾爱华诉南京天狮百盛大酒店有限公司工商保险待遇纠纷 对原告证据的质证意见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关于原告顾爱华诉被告南京天狮百盛大酒店有限公司工商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案号:2012鼓诉调字第222号),贵院于2012年2月29日开庭质证,现向贵院提交被告对原告证据的书面质证意见如下: 质证对象:《工伤认定书》 质证意见: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不持异议。 质证对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质证意见: 1、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不持异议。 2、但对于原告据此主张的停工留薪期有异议,我们认为:停工留薪期应当截止于劳动者可以正常工作之日。原因如下: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1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即“停工留薪期间”是指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精神,应该是在劳动者有必要暂停工作并接受治疗的,才能算作停工留薪期,如果劳动者能够正常劳动而不需要暂停工作,实际上是丧失了享受停工留薪的基础和前提,不能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3)《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2条规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 据此,原告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作出时间确定停工留薪期并无法律事实依据。 质证对象:2010年1月19日长征医院南京分院出具的《出院记录》 质证意见: 1、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持异议。 2、但从此份证据内容来看,该出院记录与本案被告所主张的二次手术停工留薪期并无关联。 质证对象:2011年4月2日长征医院南京分院出具的《出院记录》 质证意见: 1、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不持异议。 2、对该份证据的证明目的有异议:此份出院记录内容显示,原告“入院日

转户口申请书(范文)

XXX派出所: 本人XXX,XX岁,户籍为贵辖区XX路XX号(与前妻XXX户籍一致)。XXXX年X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XXX感情不合而在XXX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XX路XX号的房屋归前妻XXX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XXXX年X月XX日实际入住。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XX路XX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XX号。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手写签名) XXXX年X月XX日 转户口申请书(二): xxx派出所: 我与贵辖区***(男)身份证号****,已经申请登记结婚.现两地分居,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特申请户口迁入贵地. 请审核批准为盼. 申请人:××× ××××年××月××日 转户口申请书(三): XX省XX市公安局: 本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常住户口地址:XXX省XXX市XX街XX号XX号楼XX单元XXX户,为方便今后生活,特申请将XX户口迁入XXXX 市XX街道XX小区(路)XX号,望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XX派出所: 本人XXX,XX岁,户籍为贵辖区XX路XX号(与前妻XXX户籍一致)。XXXX年X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XXX感情不合而在XXX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XX路XX号的房屋归前妻XXX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XXXX年X月XX日实际入住。 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XX路XX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XX号。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 ××××年××月××日 转户口申请书(五): XXX派出所: 本人XXX,XX岁,户籍为贵辖区XX路XX号(与前妻XXX户籍一致)。XXXX年X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XXX感情不合户口转入申请书。 而在XXX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XX路XX号的房屋归前妻XXX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XXXX年X月XX日实际入住。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XX路XX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区XX路XX 号XXXX小区XX号。 望早日批复! 转户口申请书(六): ××市公安局××派出所: 本人×××,因(根据实际情景写资料)需要,现申请将位于××省××市××区××镇××村委××村××××号的户口迁移至××省××市××区××镇××村委××村××××号,请批准。 特此申请

户口迁入申请书范本

户口迁入申请书范本 关于户口迁入 1.关于户口迁入,我是昆山的,女方不是本地的,我这有房子,怎么能落在我的户口下面。 2.是不是有房子,我是房主,把她户口牵来,要什么手续。 3.有什么办法牵来她的户口 律师解答如下: 以下是昆山市公安局网站信息, “三投靠”申请入户 一、设立依据:昆政发[2005]47号《昆山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 二、办事程序:申请―审批―发证 三、申报材料: (一)父母投靠子女申请入户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子女申请(父母需55周岁以上);②子女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父母当地的户籍证明;④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⑤父母在当地或本市的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⑥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⑦父母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证明。 (二)夫妻投靠申请入户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申请(户口在昆山一方的提出);②结婚证(3年以上);③合法固定住房证明或房产证;④配偶(迁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⑤配偶是城镇的须提供户籍地镇以上劳动部门出具无业证明,配偶系农村的须提供户籍地村委会证明;⑥配偶户籍地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及在昆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证明(违反计划生育的不予迁入);⑦配偶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证明。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申请入户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父(母)申请;②父母子女关系证明;③父母结婚证;④父母子女户籍证明;⑤合法固定住房证明或房产证;⑥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十六周岁以下子女根据实际申领情况)。⑦迁入人员家庭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四、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五、收费项目:无

司法鉴定结论(意见)质证中的律师实务

司法鉴定结论(意见)质证中的律师实务 [转载]司法鉴定结论(意见)质证中的律师实务 原文地址:司法鉴定结论(意见)质证中的律师实务作者:(2012-07-18)朱美聪 内容提要:司法鉴定在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日益广泛,许多类型案件的解决需要通过鉴定,鉴定结论对案件的处理具有决定性作用。罗马法的古老法彦“鉴定人是事实的法官” 也说明了司法鉴定在诉讼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律师在代理民事诉讼案件过程中,是否重视对司法鉴定结论的质证、能否熟练运用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行使代理人对鉴定结论的质证权往往决定了案件结果的成败。本文拟从律师的视觉对我国司法鉴定结论质证的现状、成因、意义、及质证的方法进行论述,探讨如何在民事诉讼司法鉴定质证活动中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关键词:司法鉴定结论质证程序正义专家辅助人一、司法鉴定结论质证的现状及成因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虽然对鉴定人出庭及

询问鉴定人等司法鉴定结论质证制度作了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司法鉴定结论的质证往往流于形式,难以触及鉴定结论的实质,其结果就是使大量‘假冒的科学’、“假冒的科学家’堂而皇之进入法庭并作为证据采信。”【1】严重影响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鉴定工作的信任,并进而影响对相关诉讼过程和判决结果的可接受性,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上述现状,其原因主要有: 1、法律规定过于原则,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鉴定人出庭”制度、“专家辅助人”等制度只有原则性规定,没有明确的实施细则,规定不完善且可操作性差。 2、未规定鉴定结论开示程序。许多法院在开庭前没有 将鉴定结论送达当事人,到庭审时才出示或宣读鉴定结论,当事人显然难以当庭对鉴定结论发表充分和准确的质证意见。 3、相关人员(包括当事人和律师)对司法鉴定结论质证的 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的鉴定人作出的,对鉴定结论盲目的“崇拜”,认为“鉴定都有结论了,当事人说什么都没有用”,不重视对鉴定结论的质证和审查判断。 [2] 二、对司法鉴定结论(意见)进行质证的意义 1、但鉴定结论也存在失真的可能性。鉴定活动受鉴定仪器

鉴定人出庭质证的法理价值

鉴定人出庭质证制度的实体价值1.鉴定人出庭质证制度体现了现代刑法原则我国现行刑法是1997年颁布实施的,在这部刑法中,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这被认为是和世界刑法理论实务界的接轨。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究竟是否 触犯刑律,往往需要借助科技力量加以甄别和认定,即运用司法鉴定手段。比如,被害人是否构成轻伤是判断犯罪分子能否构成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的标准,而这就需要进行法医临床鉴定;犯罪分子能否构成刑法第264条盗窃罪,则需要对赃物进行市价鉴定;而某个神志不清的犯罪分子是否需要对某项客观的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刑法惩罚,则又需要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等等。如此种种, 不难看出,鉴定意见往往对个案起到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这 就要求作出鉴定意见的鉴定人需要对其鉴定过程、鉴定方法、执行标准、结果控制等诸多方面进行出庭并作出全面的证明,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鉴定意见的正确性。如果鉴定人不进行质证,则难免使鉴 定意见本身陷入需要被证明的泥沼,根据这样的鉴定意见作出的裁判难免有失公允,而一旦造成冤假错案,则损失难以挽回。罪刑 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法庭做到对鉴定意见是否釆信,必须经过控辩双方的交叉质证。鉴定人出庭质证不仅从源头上体 现了鉴定意见的科学性,更重要的是确保了其正确性,而只有被证明正确的证据材料方可称为证据。在刑事诉讼领域,我国较为缺 乏对证据进行质证的意识,这样使得鉴定意见往往被视为科学判决而不加以甄别地盲目釆信,这样非常容易导致错误的鉴定意见流入诉讼程序。

要避免这类问题出现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要求鉴定人出庭,并对其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加以解释说明。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获得通过。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87 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 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对一起故意伤害案提起公诉的同时,启动了鉴定人出庭质证程序。鉴定人到庭后,详细地回答了公诉人、法官、被告人沈某及辩护人的发问,并向合议庭阐明了鉴定方法、鉴定依据等,阐述了眼部重伤的形成条件。经过庭审质证,最终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鉴定意见被合议庭当庭釆纳。①通过这一案例,我们看到鉴定人出庭能够使法庭对鉴定意见的认定避免流于形式,这样就确保了进入到诉讼程序中的每一个证据都有确定的根据,从而保证了对犯罪分子定罪处罚的正确性。所以,鉴定人出庭制度能够充分展现现代刑事法治的要求,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两大原则的规定。2.鉴定人出庭质证制度是量刑规范化的基础量刑,是指在经过认定犯罪的基础上,对犯罪分子是否应当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刑罚轻重的确定和裁量。量刑阶段,是对犯罪分子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的综合评价阶段,并基于此对刑罚作出正确的运用。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如果对事实的认定出现偏差,往往会直接导致在量刑上的畸轻畸重,即量刑程序和结果的不规范。鉴定意见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基于鉴定意见作出的刑罚裁判就需要被证明是否符合量刑标准。例如,

户口迁移申请书范本

户口迁移申请书范文一 XXX派出所: 本人XXX,XX岁,户籍为贵辖区XX路XX号(与前妻XXX户籍一致)。XXXX年X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XXX感情不合而在XXX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XX路XX号的房屋归前妻XXX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XX 区XX路XX号XXXX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XXXX年X月XX日实际入住。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XX路XX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XX号。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户口迁移申请书范文二 XX省XX市公安局: 本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常住户口地址:XXX省XXX市XX街XX号XX号楼XX单元XXX户,我于XXXX年XX月XX日与XX省XX市XX区居民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XXXXXXXXX,常住户口地址:XX省XX市XXX区XXXX街XXX号)登记结婚,结婚后双方都在XX市生活,为方便生活,特申请将XX户口由XX省XX市迁入我户所在地XXXX 市XX街派出所,请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户口迁移申请书范文三 尊敬的领导: 本人姓名陈晨,性别男,身份证号码是XXX,自XXX年07月01日开始在中铁四局上海分公司工作。为了今后生活及工作等方便,准备长期在安徽省合肥市居住,特申请把户口从安徽省宿州市迁至安徽省合肥市。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核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质证意见

质证意见 一、对扬价证车【2006 】709 号车损鉴定书的质证意见 1、合法性的异议 首先,按照国家发改委的2005年7月1日实施的《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五条以及2006年5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实施细则》第八条之规定,从事各种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及有偿服务估价业务的价格评估机构必须在工商注册登记和年检。但扬州市价格认证中心不具有工商注册企业法人资格的基本条件,没有在扬州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也无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其不具有价格评估等级(丙级)资质的基本条件。因此扬州市价格认证中心不能对外进行有偿评估服务。其次,进行该次涉诉讼类鉴定的人员许东和唐磊仅仅是价格鉴证师,没有其它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参与评估。 再次,该鉴定结论其所依据的部分法律法规缺乏立法的合法性。《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车损评估办法》第一条:“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江苏省赃物罚没物无主物纠纷财物估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法”。然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已经废止,取而代之的是2004年4月30日公布、5月1日施行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本无对于交通事故车损评估的规定,后来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0条第3款规定:“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的评估,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也就是说,该《办法》原本的法律依据已经废止,而《办法》的规定又与现行的行政规章不符。依据我国的立法精神,地方行政部门只能在上位法规的基础上做出具体的规定,而没有权力增设权利义务。那么,该《办法》将行政规章所规定的“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的评估,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擅自扩容成“凡在江苏省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使用简易程序的除外),其损失价值由处理该其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委托事故发生地的价格事务所评估”,其违反了立法法的精神。 2 、真实性的异议 首先,该鉴定结论书第十项第二条载明:委托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这充分说明,该鉴定所依据的材料的真实性并未经双方确认或法庭的质证,认证。而且该鉴定的委托人黄雨晴又不是车主,其提供的材料很难真实、可靠。 其次,事故发生后,被告保险公司立即会同当当地公安部门,进过充分的勘察和评估,核定本次车损数额为:30876元。对此,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协商共同委托江都市价格认证中心进行鉴定,江都市价格认证中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并充分征求了几方的意见,鉴定依据经双方共同认可后,确定车损数额为:48485元。同时,公估公司和江都市人保公司和有关人员对车损进行了评估,结论为:35836元。但事后,原告在未通知其他几方当事人的情况下,擅自单方委托扬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进行鉴定,所有鉴定材料均未征求被告认可确认,擅自增加鉴定项目20项。从现场的照片可以看出,原告的车窗是完好的,但鉴定的全市侧窗,某些单项价格也远远高于市场价格,比如后挡风玻璃只需要1000元,但评估报告却是4500元;行李仓门只是搽伤,修理也就需要几百元,但鉴定报告却是6000多元。另外该鉴定报告没有计算损坏件的残值。所以,前三次的鉴定更符合客观事实,特别是江都市价格认证中心的结论,是几方当事人在场,且对鉴定材料进行核实后所做出的鉴定结论,此鉴定鉴定结论从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上具有更大的证明力。 再次,考虑本案车损的几份评估报告结论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以及他们之间的联系等方面因素,保险公司损失情况确认书(结论:30876元)、西安众邦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的公估报告(结论:35826元)、江都市价格认定中心损失价格鉴定结论:48485元结合现场照片可以看出,这几份证据关联程度更高,更接近与事实本身。

小孩上户口申请书模板

户口申请 xx派出所: 现有xxx(小孩姓名)申请迁入xxx区(所上户口地址)。计划生育证号码(在本子上有记载)为xxx。 特此申请。 落款

新生儿随父入户申请书(参考)| 入户申请书 我叫XX(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男(女),XX年XX月XX日生于北京(如生于外地写外地省市),户口在东城XX胡同XX号,XX年参加工作现在XX当工人(或因XX原因无业,现在XX做临时工)。(说明:如系由外地户口来京、复员转业、本市农转业、刑满释放等情况,写清楚何年、由何地、根据何原因、经何部门批准来京的情况)。 我于XX年XX月与XX结婚,系原配夫妻(或不是原配夫妻、XX是初婚、XX是再婚)。XX(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生于XX年XX月XX日,户口在XX省XX市(县)XX乡(镇)XX 村XX号(即投靠人户口本上的准备地址),为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并写清在外地的职业状况)。我们于XX年XX月XX日在XX医院生儿子(女儿)XX(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孩子的户口在XX为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现未上学(或在XX学校上XX年级、待业等实际状况)。(说明:生几个孩子均按上面叙述要求介绍,1980年以后生育二胎以上的,要讲清楚是否违反计划生育,即何原因发二胎准生证或被处罚处理的情况)。 因XX(指困难原因,包括何时来京,在京职业状况),我申请将XX户口迁到北京投靠我生活,望公安部门批准。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申请 我叫、、、,男,汉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户籍地、、、、。妻子的情况。于哪年哪月生育一子,(孩子的情况—)因未及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现在申请补录户口。 申请人 年月日

办理户口申请书范文

办理户口申请书范文 【篇一:户口迁移申请书范例八个】 户口迁移: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 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 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4、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原来的户口本 办理户口迁移的手续如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 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124 | 评论(6) 户口迁移申请 户口迁移申请书1 关于户口迁移的申请 xxxxxxx(主管部门): xxx因xx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写内容),现申请将位于xxxxx地的户 口迁移至xxxx地,请批准。 特此申请 xxxxxxx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户口迁移申请书2 xxx派出所: 本人xxx,xx岁,户籍为贵辖区xx路xx号(与前妻xxx户籍一致)。xxxx年x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xxx感情不合而在xxx民政局办理 了离婚登记(或经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

院判决书的判决),xx路xx号的房屋归前妻xxx所有,为此,本人须搬 离该处。现本人在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xxxx年x月xx日实际入住。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xx路xx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区xx路xx 号xxxx小区xx号。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手写签名) xxxx年x月xx日 户口迁移申请书3 你应该到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带到你现在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如果是你现在的派出所要你写申请书你就自己写一份就行了!! 落户申请 望批准为盼! 户口迁移申请书4 ***派出所: 我与贵辖区***,女(男)身份证号****,已经申请登记结婚. 现两地分居,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特申请户口迁入贵地. 请审核批准 为盼. 申请人******************** ****年****月****日 户口迁移申请书5 ****派出所: 本人***,**岁,**镇**村人,****年**月**日在贵辖区**路***号****小 区购买了***m2的住房一套,并于****年**月**日实际入住。根据**市 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镇**村处的本人及妻子 ***和孩子***的户口迁移到贵辖区***路***号国***小区****。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手写签名) ****年**月**日 户口迁移申请书6 xxx派出所: 本人xxx,xx岁,户籍为贵辖区xx路xx号(与前妻xxx户籍一致)。xxxx年x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xxx感情不合

诈骗类犯罪辩护律师如何在庭审中对鉴定意见进行有效质证

诈骗类犯罪辩护律师如何在庭审中对鉴定意见进行有效质证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肖文彬律师 无论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质证(对对方证据或法院调取的证据在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明对象、证明目的、证明标准等方面进行质疑、反驳、否定,或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在以上方面进行肯定,以达到有利于己方当事人的目的)皆是诉讼程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尤其是做无罪辩护的刑事案件中,能否对控方(公诉方)提交的证明被告人有罪、罪重、数罪的证据进行有效质证直接关系到辩护工作的成败(笔者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部分辩护律师重发问、重辩论,轻质证,甚至没有质证,这是本末倒置的做法。如果对控方证明被告人有罪、罪重的证据都没有异议的话,那无罪辩护的基础何在?除非控方的证据在法律定性上不构成犯罪,否则前面的发问和后面的辩论都是苍白无力、言之无据的)。而作为控方证据的鉴定意见常常扮演着“证据之王”的角色,能否对控方鉴定意见进行有效质证,直接影响到案件的走向和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鉴于此,笔者以自身亲办的一起涉案金额几千万的“保健品诈骗案”为蓝本,以案中的两份《专项审查报告》(公诉方以此报告作为指控涉案人员和涉案金额的鉴定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报告》)为基础,解析辩护律师是如何对这两份《审查报告》(鉴定意见)进行有效质证的。刑事辩护的原理是相通的,这种对鉴定意见的质证方法是可以推及到集资诈骗、金融

诈骗、合同诈骗等诈骗类犯罪案件甚至其他刑事案件当中。 在笔者承办的这起“保健品诈骗案”中,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出示了广东C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X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两份《审查报告》,试图以此两份鉴定意见来作为指控涉案的被告人名单及涉嫌诈骗金额的有力证据。为此,笔者作为某被告的辩护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刑诉解释》)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对鉴定意见着重从以下方面审查其内容:(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定资质;(二)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三)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清单等记载的内容是否相符,检材是否充足、可靠;(四)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是否注明提起鉴定的事由、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过程、鉴定方法、鉴定日期等相关内容,是否由鉴定机构加盖司法鉴定专用章并由鉴定人签名、盖章;(五)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六)鉴定的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七)鉴定意见是否明确;(八)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有无关联;(九)鉴定意见与勘验、检查笔录及相关照片等其他证据是否矛盾;(十)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无异议。而且根据《刑诉解释》第八十五条的规定,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绝对排除的范畴,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

鉴定人出庭的申请书

鉴定人出庭的申请书 xx区人民法院: 关于贵院受理的xx等诉xx市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一案,本案关键是被告xx市人民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行为,已由贵院委托四xx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出具的xx鉴(20XX)临鉴字第1xxxx号《司法鉴定意见书》以及贵院(20XX)旌民初字第1049号《通知》申请人已收悉,现申请人认为xx鉴(20XX)临鉴字第1xxxx 号《司法鉴定意见书》有以下明显错误,其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一)歪曲患方陈述。鉴定书称患方意见“血糖控制上存在不足”“患者入院时肝功检查无异常”。事实上,血糖控制不是不足,而是高的离谱;患者本来就是因为右上腹疼痛,肝功异常前来该院治疗,却被诊断为“消化性溃疡”、“肠梗阻”、“结肠癌”,到10月4日,病人临死前10来小时,其会诊记录单上仍然是“消化性溃疡”、“腹部包块”、“不完全性肠梗阻”的诊断。而尸检汇报的结果是死者既没有“消化性溃疡”、也没有“不完全性肠梗阻”、更没有“腹部包块”、“结肠癌”。 (二)对分析说明的质疑 ⑴分析称院方对采集病史、查体、X片检查,符合诊疗常规。事实上经治医师责任心极差,根本未能采集出真实的病史,左右不分。病人明明是右上腹疼痛,被当做左上腹疼痛;并把病人陈述的肝脏损

害问习题误诊为“消化性溃疡”,还告诉患者院外考虑肝脏损害是错误的,必须按照溃疡病治疗!同时,xx未能认真对患者进行查体,由此造成没有大问习题的左上腹出现了左上腹压痛;而有明显病理改变的右上腹却被“肝区无叩痛”;而右上腹有无压痛这一重要的体征却被各级医生所忽略!作为医生,这是一个非常低级的错误,同时也是非常原则性的错误,当然也是致命的错误。正因为这一个细节的遗漏导致了一系列的诊疗失误: ①9月4日血生化提示GGT、ALP明显升高,CHE明显降低;9月6日,彩超检查提示“肝大,肝脏实质弥漫性异常”,而xx 却在9月8日给病人下达了可以导致GGT、ALP升高的“莫沙必利”处方;并于9月10日违规给用“特殊使用类”抗菌素“头孢米诺”和“限制性使用类”抗菌素“奥硝唑”。 ②9月6日,胃镜检查已经排除“消化性溃疡”的诊断,可是,患者从入院至死亡一直使用“泮托拉唑”!加重了肝脏的损害。 ③转外科后xx换用“特殊使用类”抗菌素“哌拉西林舒巴坦”,并给糖尿病患者输入包括“卡文”在内的大量高浓度葡萄糖,却不给够足以对抗的胰岛素。如此等等,均是严重不符合诊疗常规的行为。 ⑵鉴定书分析黄疸的成因基本排除了病毒所致,那么,可能性最大的因素就是应该是药物所致!这在四川省人民医院医学司法鉴定所的尸检汇报中已有明确分析,即“急性重症肝炎多由病毒或药物因素引起”。而本例患者本来就因为肝功异常前来就医,又被院方使用了13种有损肝脏的药物,其中的“卡文”、“头孢米诺”对肝功受损的

更改户口姓名申请书范文户籍改名字申请书写

更改户口姓名申请书范文户籍改名字申请书写范文:改名申请书(一)××市××区公安局:本人现用名×××,男,汉族,×××年×月××日生于××市××××医院。×××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 ___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 ___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 ___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更改为×××,望同意为切! 范文:改名申请书(一)××市××区公安局:本人现用名×××,男,汉族,×××年×月××日生于××市××××医院。×××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 ___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 ___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 ___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更改为×××,望同意为切!

范文:改名申请书(一)××市××区公安局:本人现用名×××,男,汉族,×××年×月××日生于××市××××医院。×××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 ___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 ___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 ___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更改为×××,望同意为切! 范文:改名申请书(一)××市××区公安局:本人现用名×××,男,汉族,×××年×月××日生于××市××××医院。×××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 ___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 ___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 ___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更改为×××,望同意为切!

关于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异议精编版

关于司法鉴定意见书的 异议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关于对河南世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豫世建价【2016】鉴字第号文书鉴定意见书的异议 申请人:信阳万家灯火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信阳市浉河区张李湾商住城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于涛该公司懂事长 异议事项: 事实与理由: 贵院委托鉴定中心所做的河南世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豫世建价【2016】鉴字第号鉴定意见书,我方已收悉。被告认为: (如果你对鉴定有法律上异议,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做,专业性异议造价员写): 一、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内容,以及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等内容。但“何谓“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有证据足以反驳”并无明确和具体的标准。所以就大有文章可做,完全在于当事人自己的努力了。比如,有些当事人在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后并不能提出充分的理由,或者提出了充分的理由而法官并不支持。那么可能最终会放弃重新鉴定申请,或者无奈得同意不满意的鉴定结论。很多当事人不懂得可以利用依法申请法官回避或者投诉的手段来达到重新鉴定的目的。 二、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结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结论。 当前的司法鉴定实践中,鉴定机构作为商业主体很多都存在委托受理把关不严,鉴定结论草率,鉴定程序不规范,鉴定暗箱操作及受贿腐败的问题。所以投诉举报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行为的方式也是可以考虑选择的。

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申请书

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申请书 目录 第一篇:刑事公诉案件律师申请法庭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格式 第二篇: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十一(2020版)通知 证人出庭申请书 第三篇: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第四篇: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第五篇: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刑事公诉案件律师申请法庭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格式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一条之划定,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担当法庭调查和质证。【注:证人名单、户口证明、通讯方式附后】 申请理由:被告人×××涉嫌×××一案,因证人亲身感

知案件客观事实,为帮忙法庭查明究竟,公正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一条之划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元和自己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质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为此,辩护人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关照证人出庭作证。 特此申请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律师年月日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条文 第四十条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第四十一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元和自 己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质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关照证人出庭作证。 第二篇: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十一(2020版)通知 证人出庭申请书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十一通知证人出庭申请

落户申请书范本15篇

落户申请书范本15篇 落户申请书(一): XX省XX市公安局: 本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常住户口地址:XXX省XXX市XX街XX号XX号楼XX 单元XXX户,我于XXXX年XX月XX日与XX省XX市XX区居民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常住户口地址:XX省XX市XXX区XXXX街XXX号)登记结婚,结婚后双方都在XX市生活,为方便生活,特申请将XX户口由XX省XX市迁入我户所在地XXXX市XX街派出所,请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XXX年X月XX日 落户申请书(二): 落户申请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是一名在高新技术园区xxx公司工作的外地职员。20XX年1月,我和我的爱人,带着年满4岁的儿子,在经历了六年的日本留学生涯后,怀揣着满腔热情和丰硕的学习成果,毅然归国,投入到国家

的建设中去。在众多的发达城市中,我们首先选择了大连。记得22岁那年,我作为教师研修员初访大连便深深地被这片美丽而宁静的土地所吸引。徜佯在斯大林广场里,感受着这异域的神秘和豪放,我陶醉了,我痴迷了,梦想着长大后能在那里拥有自我的家。考察的最终一天,我在市剧院观看了凭生的第一场话剧,这对来自偏僻地方的我来说是何等的艺术饕餮之宴啊。同时我也深深得体会到这座城市在它美丽的光环下还有更震慑甚至辉煌的精神礼貌。浓郁的文化氛围,优美的海滨之畔,先进的高科技产业,这一切让学成归来的我们选择并将长久地栖息在大连。 家大业大,教育为先。如今我和爱人都在大连的著名外资企业就了职,也用家里的部分存款在市中心繁华地段买了一套40多万的两居室,生活可算是已经扎下了根。可孩子一天天长大,不得不让我们把孩子的教育问题提上了日程。(申请书)据悉,大连每年都有数百人考入国内的高等学府,并且无论学校的硬件还是软件,乃至教师的师资力量在全省,全国都是首屈一指的。这让为人父母的我们深表满意和放心。我们相信在这样的教育大环境下,加之孩子的个人努力,我们的倾力配合,孩子定能向栋梁之材迈进一大步。 家爱我,我爱家。家以我荣,我为家兴。我们愿成为建设新大连,大大连的生力军,将在日期间的所学所长,结合中国国情,更好地服务到社会中去。 招材纳贤,共创大连。我们有理由相信大连的明天更加完美。 申请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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