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经济角色》读后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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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读毕斯蒂格利茨所著的《政府的经济角色》一文。该文研究的也是自亚当•斯密以来便争论不断的政
府与市场的关系。虽然有关文献可谓汗牛充栋,斯氏该文最大的创新在于从交易费用理论的角度对其展开了分析。
斯氏认为要研究政府与经济的关系,核心问题在于确定政府何时能较市场更有效率,或者“是否存在
使公共企业更富有效率的特殊环境”。而政府与市场的比较,可以用政府与一般私人经济组织的比较代替。因此,他试图通过比较政府与一般市场经济组织特性的异同,发现最适于政府干预经济的情况,进而对该问题做出解答。斯氏认为,政府相较于一般私人组织,存在两个不同的特性:1.政府乃是全员所有之政府;
2.政府对其所有者可以施加强制力。基于此两个特性,斯氏给出了确定干预范围和干预形式的一些原则,认为经济中市场失灵的广泛存在为政府干预留存了空间,但由于公共失灵的制约,政府干预却也不总是尽如人意。斯氏在文末,从交易费用理论的角度出发,针对垄断、公共部门效率、政府经济职能、再分配与信息公开五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给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刨去翻译中的含糊不清,诘屈聱牙,斯氏该文确实是一个标准的分析样式,他通过对经济中政府与私人经济组织交易费用、信息成本的比较,成功的解答了他所提出的问题。至于《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一书下半篇针对该文所提出的部分批评文章,却是吹毛求疵,无伤其根本:如马克•波尔曼认为斯氏对与政
府的含义界定不清,作为行政部门,政府并没有那么大的权力与能力;迪特•鲍斯认为公民通过移民对政
府造成威胁,政府的强制力没那么强。但诺斯对该文提出的评价令人深思,他认为1.斯氏该文并未考虑到政府不同政治目标对经济的影响;2.并未考虑到政府更大的一个任务在于促进社会转变的效率;3.为了促进社会转变的效率,政府需要在考虑社会行为复杂性的基础上建立合适的规则。
我认为斯氏的观点存在着一定误区,至少在两个方面存在偏差:1.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清;2. 政府
干预经济的目的不清。
首先,斯氏认为市场与公共部门是一个冲突的关系,表现为国进民退或是国退民进。政府只能在市场出现失灵的情况下进入经济。但市场作为一个非人格化的价格机制,其核心只是理性人在一系列成本效用函数下的最小最大化理论。正如福利经济学所说,市场若在最优化下进行,最终将达到完全竞争,出现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高度一致的情况。但由于各个行业、产业所处的具体市场不同,在真实世界受到的限制不同,市场的发展方向必定出现一定偏差。传统的市场经济在此时走向灭亡。
斯氏对这一现象做出的解释是,当市场出现偏差时,私人经济组织可以通过协商交易费用,进行合作,共同引领市场发展,此时仍可以达到最优。而部分情况无法达到这一最优时,政府应当干预。事实上,交易费用理论也意识到了政府的职能在于建立制度,引导市场发展,但他(们)仍习惯性地寄希望于神坛上的看不见的手解决问题。
作为广义上的政府(涵盖立法、行政、司法),政府的经济职能即在于提供一个完整的市场发展框架。市场作为一个受到颇多限制的工具,要其发挥应有的职能,政府应该针对具体经济领域制定发展框架,由市场在框架内运行,寻找到符合私人理性的最佳路径。对于在无监管下能够进行有效生产的,政府要制定制度保障其运行;对于不能进行有效生产的,政府应当通过税收、法规、立法制度对其进行限定,有目的的引导私人经济组织发展,个别情况下政府自行生产。正如诺斯所说:“国家最重要也是最困难的任务是
建立一系列的游戏规则,并将之付诸实施,以鼓励全民充满活力的加入到经济活动中来。”
其次,斯氏一文开章明义,提出若要得出政府何时干预经济最佳的结论,需要比较政府何时较私人经济何时更有效率。其隐含的前提即是,若是政府部门较私人部门更有效率,政府部门就应当代替市场。
但政府的经济职能绝不是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进入市场。现代民主国家自法国大革命开始,在民主代议制的基础上建立,其根本的目的在于促进社会进步,建设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政府的经济职能则在于在通过有效调控市场,促进经济发展,实现个人能力的发展。对于市场失灵,政府应当加入进行生产,所谓的公共失灵,可以通过改造委托代理结构,实施有效激励结构予以解决,而市场失灵却标志着社会可能存在的无序化,这一情况仅能由政府予以解决。
市场相较于政府,其价格体制反应迅速,而其发展并无目的性。政府相较于市场,其委托代理链过长导致出现种种问题,但其明确的社会进步指标却是市场所缺乏的。政府之于市场,即在于如何驾驭市场这
一工具,促进整个文明的发展。
《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
——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
[美]斯蒂格利茨
译者序
强大的国家与发达的市场——国家与市场的关系的讨论:经济学的一个永恒话题。
关于国家干预与自由市场的讨论早已在资本主义开始萌芽时期中出现的经济学说“重商主义”就开始了,至今已有约500年了。
那时具有现代意义的民族国家将要建立,商业资本的发展壮大不断要求扩大国家的社会分工、统一国内市场、开辟海外市场,为此,商业资本要求建立中央集权国家,消除封建割据,建立市场秩序,促进海内外交往。随着商业资本向工业资本的转变,与之相适应的是国家开始向自由放任的转变,其标志是1776年亚当.斯密的《国富论》。
斯密对国家的作用与政府的动机表示极大的怀疑,与其“自私的动机,私有的企业,竞争的市场”这个自由制度的三要素之上,他规定了国家的三个任务:提高分工程度、增加资本数量、改善资本用途,其认为不断增加社会财富的最好办法就是给经济活动以完全的自由,无需政府进行干预;进而对政府的义务做了三点限制:保护社会,使之不受侵犯;保护社会的每一个个体,使之不受侵犯;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政府成为守夜人。斯密的学说征服了整个欧洲一百多年。
本世纪30年代的世界经济危机导致了西方经济学的一次重大转变。经济自由学说让位于凯恩斯的经济干预学说。凯恩斯总体上认为市场经济制度是一个有效地机制,他能保证个人自由并激发个人释放其创造性,但他承认市场本身存在固有的缺陷,这由政府弥补。
70年代西方经济危机从未有过的一种奇特经济现象:滞胀。凯恩斯主义对此无能为力,自由放任的市场制度“复位”。代表学派为:弗里德曼的新货币主义,拉弗尔为代表的供给学派,加尔布雷斯的新制度学派,华莱士的合理预期学派,科斯为代表的产权学派,布坎南的公共选择学派。
新思潮的基本经济主张是:
1,古典经济学的看不见的手的原理仍然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