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宣传管理办法9
对外信息宣传管理办法
对外宣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信息宣传管理,加大内外宣传力度,更加及时、准确反映各项重大活动,做好公司宣传资料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共涉及对外宣传和宣传资料管理两部分。
第二条范围本办法所涉及的范围是:公司内部报刊、书籍、图文资料、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络的制作传播;公司向大众媒体或境外媒体提供的宣传资料等。
第三条对外宣传管理部门及职责一、企划运营部为公司对外宣传主管部门。
二、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涉及其部门业务推广宣传工作。
三、公司企划运营部全面负责公司对外宣传工作的管理,其具体职责是:(一)负责新闻媒体、记者的联系和接待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公司可公开报道的新闻素材和新闻稿件;(二)协助公司参与、组织的各种展会和活动的宣传工作;(三)管理公司系统的新闻宣传工作,制定新闻宣传计划,对政策性强的重大新闻报道把关;(四)对公司和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件的音像资料的摄录、整理、记录;(五)对于各个部门上报的工作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以及审核,领导审批后及时上报给上级单位并定期对各个部门的上报信息情况进行统计,保证公司的工作动态和成果及时上报。
(六)负责策划制作一切以公司名义的对外宣传资料,经审批后可以公开发布;(七)其他宣传工作。
向公司所属媒体和参加会议人员提供会议相关内部资料时,必须在内部会议材料上明确标注"内部资料,不得外传"字样,需公开时必须将经济和科技信息删除。
四、各部门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性质,在加强内部把关的同时,加强与公司所属媒体和大众媒体的联系,建立提供信息的正常渠道,健全新闻发布制度,适时通报宣传口径。
五、各部门应当指定有权代表本部门的审稿机构和审稿人,负责对向外发布和所属媒体的稿件是否涉及公司秘密进行审定。
对是否涉及公司秘密界限不清的内容,应当报请上级单位审定。
第五条信息报送、统计管理为了规范公司信息宣传工作,加强内部、对外信息宣传力度,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公司各部门的重要工作动态,使各种宣传及时、准确反映各项活动,需各部门配合,报送至企划运营部。
单位对外宣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对外宣传工作,提高单位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对外宣传工作,包括新闻发布、媒体采访、公共关系活动、宣传资料制作与发布等。
第三条对外宣传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 坚持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客观性;3. 坚持内外有别,内外兼顾;4. 坚持主动宣传与被动应对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外宣传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对外宣传工作。
第六条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较强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2. 熟悉对外宣传工作业务,具备一定的新闻传播知识;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三章宣传内容与形式第七条宣传内容应围绕以下方面:1. 单位的基本情况、发展历程、主要成就;2. 单位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大活动;3. 单位的改革举措、创新成果、社会效益;4. 单位对社会公益事业的贡献。
第八条宣传形式应多样化,包括:1. 新闻发布: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单位重要信息;2. 媒体采访:邀请媒体记者进行现场采访;3. 公共关系活动:举办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研讨会等;4. 宣传资料制作与发布:制作宣传册、海报、宣传片等;5. 网络宣传:利用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平台发布信息。
第四章宣传程序与要求第九条宣传程序:1. 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宣传目标、内容、形式、时间、地点等;2. 审核批准:宣传方案经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3. 实施宣传:按照批准的方案开展宣传;4. 反馈总结:宣传结束后,对宣传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十条宣传要求:1. 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客观,不得夸大其词、歪曲事实;2. 宣传形式应注重创新,提高宣传效果;3. 宣传活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公序良俗;4. 宣传材料应规范制作,符合审美要求。
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对外宣传工作是组织机构传播信息、宣传品牌形象、推广产品和服务的重要手段。
良好的对外宣传工作能够增加组织机构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带来更多的商机和合作机会。
为了规范对外宣传工作,提高宣传效果,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宣传目标1.提高组织机构的知名度和品牌形象;2.扩大组织机构的影响力和声誉;3.推广组织机构的产品和服务;4.建立稳定的公众关系,增加组织机构的支持者和忠实客户。
三、宣传策略1.定位清晰:根据组织机构的定位和目标群体,明确宣传的重点和方向;2.多渠道传播: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如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互联网等,进行广泛宣传;3.内外兼修:同时面向内外,通过内部员工宣传和外部媒体报道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宣传效果;4.效果评估:定期评估宣传的效果,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宣传策略。
四、宣传内容1.组织机构信息:向外界介绍组织机构的发展历程、经营理念、使命与愿景等;2.产品和服务:突出组织机构的特色产品和服务,吸引潜在客户的关注;3.成果与荣誉:宣传组织机构的优秀成就和所获得的荣誉,增加信任度和认可度;4.活动和事件:宣传组织机构的各类活动和重要事件,增加组织机构的关注度和话题性。
五、宣传工具1.媒体:与各类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新闻发布、专访、报道等方式进行宣传;2.广告:运用广告传媒,如电视、广播、报刊、户外广告等,进行品牌推广和产品宣传;3.社交媒体: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宣传信息,实时与受众互动;4.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册、海报、宣传片等宣传资料,通过发放和寄送的方式进行宣传;5.活动与赞助: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和赞助活动,吸引公众和媒体关注。
六、宣传管理1.宣传计划:制定年度和季度的宣传计划,明确宣传目标、内容、时间和预算;2.宣传预算:合理安排宣传费用,确保宣传活动的有效开展;3.宣传团队:组建专业的宣传团队,负责宣传策划、执行和效果评估;4.宣传监督:对宣传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宣传策略的顺利实施;5.危机公关:建立健全的危机公关机制,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负面报道。
公司对外宣传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宣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外宣传工作的管理,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公司形象和知名度,促进公司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外宣传工作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科学、务实、创新的原则,以宣传公司业务和产品为目的,广泛传播公司的形象、精神文化、社会责任以及经营理念,展现公司的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第三条公司对外宣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公司介绍、产品宣传、品牌推广、新闻发布、社会活动、网络推广等。
第四条全体员工都有责任参与公司的对外宣传工作,公司将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支持,同时员工也应遵守宣传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宣传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公司对外宣传工作由宣传部统一负责。
宣传部负责制定年度宣传计划、组织实施宣传方案、统筹协调各项宣传活动,并向公司领导层汇报工作进展和效果。
第六条宣传部设有宣传主管和宣传员,负责具体宣传工作的执行、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全体员工都有机会参与公司的对外宣传工作,可以通过报名参加志愿者团队等方式,展示和传播公司的形象。
第三章宣传计划和方案第九条每年初,宣传部制定年度宣传计划,明确宣传目标、预算和计划中的重点活动。
第十条根据年度宣传计划,宣传部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包括各项具体活动的安排和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针对不同的宣传活动,公司将确定相应的宣传主题、宣传媒介和宣传渠道,以最大程度地覆盖目标受众。
第十二条公司宣传活动涉及的宣传材料和宣传品将进行统一设计和制作,确保统一的形象和风格,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员工使用。
第四章宣传活动的实施和管理第十三条宣传部根据宣传方案,组织实施宣传活动,并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配合宣传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确保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宣传部将定期进行宣传活动的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宣传方案,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宣传活动的效果。
第十六条对于宣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宣传部将及时处理和解决,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层报告情况。
对外信息宣传管理办法
对外信息宣传管理办法一、宣传目标1.建立企业形象。
通过对外宣传,塑造企业积极、正面的形象,增强公众对企业的认同感,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推广产品和服务。
通过对外宣传,向公众介绍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特点,吸引更多的目标客户,并增加销售。
3.传递核心价值观。
通过对外宣传活动,传达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使公众对企业的理念和价值观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同。
二、宣传策略1.定位明确。
针对不同的宣传目标和受众群体,制定相应的宣传策略,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2.多元化渠道。
选择合适的宣传渠道,包括传统媒体、互联网、社交媒体等,将信息传播到更广泛的受众。
3.专业团队。
建立专业的宣传团队,包括宣传专员、设计师、媒体关系人员等,确保宣传工作的专业性和效果。
4.定期评估。
对宣传活动进行定期评估和调研,了解宣传效果,及时调整宣传策略和方式。
三、宣传内容1.企业介绍。
对外宣传活动中要包括对企业的基本介绍、历史沿革、主要业务等,以增强公众对企业的了解和信任。
2.产品和服务。
通过宣传活动向公众介绍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特点,包括独特的功能、优势、质量保证等,以吸引潜在客户。
3.企业文化。
将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文化理念等积极向外宣传,加强公众对企业文化的认同和理解。
4.社会责任。
通过宣传活动展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行动,包括环保、慈善、公益活动等,提升企业形象和声誉。
四、宣传方式1.媒体合作。
与主流媒体建立合作关系,包括新闻发布、专访、报刊广告等,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参展活动。
参加行业展览、会议等活动,展示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与潜在客户进行沟通和交流。
4.口碑宣传。
通过客户推荐、口碑传播等方式,增加公众对企业的好感度和信赖感。
五、宣传效果评估对宣传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包括宣传内容的传递率、受众反馈等,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宣传策略和方式,提高宣传效果。
六、责任和监督明确宣传工作的责任人和具体职责,建立评估机制和考核制度,对宣传效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宣传工作的规范进行。
公司对外宣传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宣传工作,提升公司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对外宣传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公司对外宣传工作应遵循真实、准确、及时、有效的原则,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传播公司文化,提升公司品牌价值。
第二章宣传内容管理第四条宣传内容应真实反映公司业务、产品、服务、企业文化等,不得夸大或歪曲事实。
第五条宣传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违法违规、低俗、暴力、歧视等内容。
第六条宣传内容应具有针对性,针对不同受众制定不同的宣传策略,提高宣传效果。
第七条宣传内容应注重保密,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敏感信息时,应采取保密措施。
第三章宣传渠道管理第八条公司对外宣传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社交媒体、户外广告、展会活动等。
第九条各宣传渠道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1. 选择信誉良好、受众广泛的媒体和平台;2. 根据宣传内容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宣传渠道;3. 注重宣传渠道的多样性,提高宣传效果。
第十条公司对外宣传需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审批流程如下:1. 各部门根据宣传需求提出宣传方案;2. 宣传方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宣传部门;3. 宣传部门对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内容合规;4. 审批通过后,由宣传部门统一安排宣传事宜。
第十一条宣传部门负责对外宣传工作的协调和监督,确保宣传渠道的合理利用。
第四章宣传活动管理第十二条公司举办各类对外宣传活动,应提前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内容、时间、地点、预算等。
第十三条活动方案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活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活动结束后,宣传部门负责收集活动成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书面报告。
第五章宣传效果评估第十六条公司对外宣传工作应定期进行效果评估,评估内容包括:1. 宣传内容是否符合要求;2. 宣传渠道的利用效果;3. 宣传活动的效果;4. 媒体报道、社会反响等。
学校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学校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对外宣传工作的管理,规范对外宣传行为,提高宣传效果,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及全体师生员工的对外宣传工作。
第三条学校对外宣传工作的目标是宣传学校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成果,展示学校的形象,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四条学校对外宣传工作应坚持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外宣传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学校宣传部门是学校对外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宣传计划、策划宣传活动、管理宣传媒介、监督宣传效果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对外宣传工作,配合学校宣传部门完成各项宣传任务。
第三章宣传内容与形式第八条学校对外宣传内容主要包括:(一)学校的教学、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成效;(二)学校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特色工作;(三)学校的校园文化、师生风采和优秀传统;(四)学校的合作交流、国际影响和招生就业信息;(五)其他需要宣传的内容。
第九条学校对外宣传形式主要包括:(一)新闻发布:通过学校网站、校报、校刊等媒介发布新闻稿件;(二)媒体报道:邀请校外媒体进行采访报道,提供新闻线索和素材;(三)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册、宣传片、海报等宣传资料;(四)活动策划:组织策划各类宣传活动,提升学校知名度;(五)新媒体宣传:利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六)其他宣传形式。
第四章宣传管理与审批第十条学校对外宣传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制度。
第十一条学校宣传部门负责对全校性对外宣传活动的审批和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对外宣传活动的审批和管理。
第十二条对外宣传活动审批程序:(一)填写《学校对外宣传活动审批表》;(二)提交审批表及相关材料至主管部门;(三)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四)审批通过后,按照批准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宣传。
行政对外宣传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对外宣传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行政对外宣传管理工作,规范宣传行为,确保宣传内容的真实、准确、及时、有效,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宣传原则行政对外宣传应坚持以下原则:(一)真实原则: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虚假、误导性信息。
(二)准确原则:宣传内容必须准确无误,不得有误导、误解性信息。
(三)及时原则:宣传内容必须及时更新,不得有滞后、过时性信息。
(四)有效性原则:宣传内容必须具有实际意义和价值,不得有无关、无效性信息。
第三条宣传内容行政对外宣传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一)行政工作动态:包括行政工作进展、成果、活动等。
(二)行政政策解读:包括行政政策、法规、规章等的制定、修订、实施等情况。
(三)行政管理服务:包括行政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等。
(四)其他与行政管理相关的信息。
第四条宣传方式行政对外宣传可采用以下方式:(一)宣传册:编制宣传册,对行政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介绍。
(二)宣传栏:设置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
(三)宣传稿件:撰写宣传稿件,向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发布。
(四)其他宣传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讲座、座谈会、展览等形式进行宣传。
第五条宣传组织(一)行政对外宣传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
(二)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行政办公室开展宣传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三)宣传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宣传能力和专业素养,确保宣传效果。
第六条宣传审批(一)宣传内容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发布。
(二)宣传审批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必要时可邀请相关部门参与。
(三)宣传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和企业文化要求。
第七条宣传监督(一)行政办公室对宣传内容进行监督,确保宣传的真实、准确、及时、有效。
(二)鼓励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宣传监督,对发现的不实、错误信息应及时反馈给行政办公室。
(三)对宣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宣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宣传奖惩(一)对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大学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和改进我校对外宣传工作,规范对外宣传工作的管理,及时、客观、准确地宣传学校改和发展的成就、特色和优势,进一步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学校的影响力,塑造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在学校委的领导下,对外宣传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分级组织、全员参与”的原则;坚持统筹策划、密切配合,确保对外宣传的规范性和权威性,为学校的改、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二条对外宣传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贯彻执行有关对外宣传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导向性、新颖性、时效性”的要求,及时反映学校各方面创新工作动态、深度报道学校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充分展示学校办学经验和办学成就,准确把握对外宣传重点,敏锐捕捉对外宣传亮点,整合校内外资源,推进对外宣传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实施第三条关于接受或邀请校外新闻媒体来校采访1.校外新闻媒体来校采访由委宣传部统审批各单位和个人未经委宣传部同意,不得擅自以职务或组织名义,接受新闻媒体记者的采访。
各单位和个人接受涉及学校方面的采访,或邀请新闻媒体记者来校采访,要报委宣传部审核同意后由宣传部出面邀请或由申请单位和个人自行邀请。
2.经委宣传部审核同意后,由申请单位和个人自行邀请媒体采访所发表的新闻报道作品,应由申请单位和个人在新闻报道刊登后五日内报送一份给宣传部存档。
3.凡是以个人身份和名义接受校外媒体采访与学校无关内容的,不得在校内接受采访且应自行对采访负责。
受访后如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4.接受采访的人员,应保守秘密和工作秘密及单位的技术秘密。
对学校列为秘密或规定不能对外透露的内容,未经授权,个人不能擅自发布。
第四条关于对外报道1.校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以学校名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对外新闻发布,指导校内各单位组织实施的对外新闻发布。
2.涉及全校性的重要方针政策、改措施、工作部署以及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信息等的对外新闻发布,可以“XX大学”名义举办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由宣传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对外宣传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宣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对外宣传活动,提升公司形象和竞争力,推动公司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外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资料、新闻发布、媒体合作等活动。
第三条公司对外宣传活动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科学严谨、文明规范、合法合规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也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公司对外宣传管理应当由专门部门负责,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标准,确保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公司对外宣传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凡涉及对外宣传活动的,均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宣传方针第六条公司对外宣传活动应当贯彻公司的发展战略,突出公司的品牌形象和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七条公司对外宣传活动要坚持真实性和客观性,不得夸大事实或编造虚假信息,确保宣传内容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第八条公司对外宣传活动要树立企业文化,传递正能量,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形象,激励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归属感。
第九条公司对外宣传活动要与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心理相结合,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提高宣传效果和转化率。
第十条公司对外宣传活动要遵循市场规律和竞争规则,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优势,实现企业稳步发展。
第三章宣传内容第十一条公司对外宣传内容应当与公司业务相关,符合公司形象和价值观,不能违背公司宗旨和宣传目的。
第十二条公司对外宣传内容应当遵循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和商业机密,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第十三条公司对外宣传内容应当符合版权法和广告法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保护公司的品牌权益。
第十四条公司对外宣传内容应当注重语言规范和形式美观,避免出现低俗、暴力、违规等内容,确保宣传效果和社会效益。
第十五条公司对外宣传内容应当注重时效性和实效性,及时更新和调整宣传策略,保持与市场的同步步伐,提升宣传效果和竞争力。
第四章宣传渠道第十六条公司对外宣传渠道应当多样化和互动性,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社交媒体等。
对外宣传管理办法
对外宣传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企业对外宣传的管理,规范宣传行为,提高宣传效果,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宣传目标1.提升企业形象,增强企业知名度。
2.传递企业核心价值观。
3.推广企业产品和服务。
4.扩大企业市场份额。
5.吸引人才与合作伙伴。
三、宣传内容与形式1.宣传内容应紧密围绕企业核心价值观展开,突出企业优势,强调产品与服务的特点。
2.宣传形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公关活动、媒体报道、社交媒体推广、参展、赞助等。
四、宣传组织与管理1.成立宣传部门,负责企业对外宣传的统筹规划、执行和监督。
2.宣传部门应设立宣传策划组、宣传执行组和宣传评估组,分别负责宣传活动的策划、执行和效果评估。
3.宣传活动应以项目为单位进行规划与执行,确定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宣传工作的及时推进。
五、宣传渠道选择与管理1.根据宣传目标和受众群体,选择合适的宣传渠道,如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互联网、社交媒体等。
2.和媒体建立良好关系,定期沟通与交流,确保宣传信息的高效传递。
3.对于社交媒体宣传,需设置专门人员负责维护与更新,保持与受众的互动与关注。
六、宣传材料与工具的制作与管理1.宣传材料应制作精美、内容丰富,突出企业的特点与形象。
2.企业标志、企业口号等宣传元素应统一并呈现一致性。
3.宣传材料和工具的使用应事先确定计划和目标,合理安排使用方式和时间。
七、预算与效果评估1.宣传活动的预算应提前制定,明确各项费用和用途,确保宣传活动的经济效益。
2.定期对宣传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受众反馈、媒体曝光度、销售增长等指标,及时调整宣传策略。
八、宣传活动的跟踪与改进1.对宣传活动进行定期跟踪,了解活动推进情况和效果。
2.根据跟踪结果,及时调整宣传计划和策略,以提高宣传效果。
九、违规行为处理1.对于部门或个人的违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2.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应立即进行调查与处置,以确保宣传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公司”或“公司”)与各成员企业在对内对外宣传中各自的职能,统一宣传口径,把握宣传工作方向,提高宣传效能,促进集团公司企业形象、产品形象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对外宣传是指宏华公司本部及各成员企业在外界各类宣传媒体上进行企业形象、产品形象的新闻报道、广告策划及宣传和通过网络进行的宣传活动第三条宏华公司办公室是宏华公司对外宣传工作的执行部门,并行使对所属各控股子公司对外宣传进行业务指导职能。
第二章对外新闻宣传第四条公司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统一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包括选择媒体、撰稿、组稿以及接待安排新闻媒体来公司所进行的采访活动。
第五条新闻报道内容无论涉及哪个控股子公司,都有责任积极配合采访报道工作,根据要求及时提供新闻素材或撰写新闻稿。
第六条对外宣传新闻稿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定稿.未经公司领导审核同意的稿件一律不得见报。
第七条各控股子公司根据需要也可自行联系对外新闻宣传事宜,但必须与宏华公司办公室沟通,并由宏华公司办公室对报道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必要时呈报宏华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方可定稿见报。
第八条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要充分利用网络宣传工具,及时将本企业重要新闻事件通过公司网站对外发布。
新闻稿统一交由宏华公司办公室审核并上网发布。
第九条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与券商、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的宣传互动,由董事会秘书处主导,办公室等部门配合,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等制度类文件执行。
第三章广告宣传第十条一般性广告宣传的形式、时间、媒体选择由各成员企业自行确定.第十一条各成员企业文字性广告宣传材料必须送经宏华公司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发布。
第十二条年初各级单位编制广告宣传计划,纳入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体系。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宏华公司办公室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此前宏华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凡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对外宣传管理规定
对外宣传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和统一对外宣传工作,提高宣传质量,增强对外宣传的规范性和效果性,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宣传原则1.宣传真实性原则:对外宣传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宣传,不得捏造和散布谣言。
2.宣传合法性原则:对外宣传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3.宣传科学性原则:对外宣传必须有科学依据,不得以个别案例代表整体情况,不得夸大和歪曲信息。
4.宣传公正性原则:对外宣传必须公正客观,不得对他人进行恶意中伤和诋毁。
5.宣传创新性原则:对外宣传应注重形式和内容的创新,吸引受众的注意力,提高宣传效果。
三、宣传范围1.政府宣传:政府机关对外宣传工作,包括政府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等。
2.企事业单位宣传:企事业单位对外宣传工作,包括企业形象、产品信息、市场推广等。
3.文化宣传:文化单位对外宣传工作,包括文化活动、文化产业等。
4.公益宣传:公益组织对外宣传工作,包括公益项目、捐赠活动等。
四、宣传责任1.政府宣传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政府宣传工作,制定宣传计划和宣传策略。
2.企事业单位宣传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企事业单位宣传工作,制定宣传计划和宣传策略。
3.文化宣传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文化单位宣传工作,制定宣传计划和宣传策略。
4.公益宣传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公益组织宣传工作,制定宣传计划和宣传策略。
五、宣传方式1.宣传媒体:可以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包括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
2.宣传活动:可以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包括新闻发布会、展览展示、演讲讲座等。
3.宣传文物:可以利用文物进行宣传,包括文物展示、历史故事讲解等。
4.宣传人员:可以派遣专门的宣传人员进行宣传,包括宣传团队、宣传志愿者等。
六、宣传目标1.提高知名度:宣传工作应该旨在提高单位或组织的知名度,使更多人了解该单位或组织。
2.树立形象:宣传工作应该旨在树立积极向上的形象,增强公众对单位或组织的信任和好感。
3.促进交流:宣传工作应该旨在促进单位或组织与公众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增强双方的沟通。
对外宣传管理办法
对外宣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与对外宣传,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提高公司信誉,便于公司开展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与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公司综合管理部作为公司向新闻媒体介绍公司背景、业务发展状况、方针政策及公司重大事件;组织策划各种宣传活动的具体执行管理部门,并设专人负责。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政府、有关部门及股东递交有关材料和报告有关情况。
(二)负责组织和接待新闻媒体的采访活动。
(三)负责公司参与、组织各种展会及宣传活动。
(四)负责公司网站建设以及网站内容的公布与审定。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四条接受采访必须要求新闻媒体提供采访大纲,并经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对要求采访董事长、总经理的,要根据采访内容报请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安排。
第六条公司重大信息对外披露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参加组织对外宣传活动必须事前制定书面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宣传活动完成后,要及时总结,并及时跟踪反馈,收集有关宣传资料。
第四章管理责任
第九条综合管理部对公司对外宣传负直接责任。
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随意向外透露、公布有关公司的数据、业务内容及经营计划等。
第十条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供信息。
第十一条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参加、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第十二条凡违反上述内容的,视情节轻重,公司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实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行政对外宣传管理制度
行政对外宣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对外宣传管理工作,提高宣传效果,加强对外交流,促进行政单位形象和声誉的提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单位对外宣传活动,应当遵循真实、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做到准确传递信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第三条行政单位对外宣传管理工作应当与机构发展战略相适应,与社会发展需要相契合,以增进社会文明、促进经济发展、传播文明风尚为目标。
第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外宣传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保障对外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行政单位对外宣传管理工作应当注重创新,不断改进宣传方式和手段,提高宣传质量和效果。
第六条行政单位对外宣传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内部沟通与协作,建立健全宣传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与及时。
第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监督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宣传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八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外宣传管理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高宣传能力和素质,确保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对外宣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九条行政单位对外宣传机构应当与其组织结构和职能相适应,为行政单位对外宣传管理提供专业支持。
第十条行政单位对外宣传机构一般设立宣传办公室或宣传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和管理行政单位的对外宣传工作。
第十一条宣传办公室或宣传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策划和组织行政单位的对外宣传活动;(二)制定和实施行政单位的对外宣传计划和方案;(三)管理和维护行政单位的宣传资源和宣传资料;(四)负责行政单位对外宣传信息的发布和传播工作;(五)组织和协调行政单位对外宣传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处理。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对外宣传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加强信息的共享与联动。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对外宣传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宣传工作总结与评估,完善宣传工作的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公司对外信息宣传管理办法-原创
公司对外宣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信息宣传管理,加大内外宣传力度,更加及时、准确反映各项重大活动,做好公司宣传资料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共涉及对外宣传和宣传资料管理两部分。
第二条范围本办法所涉及的范围是:公司内部报刊、书籍、图文资料、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络的制作传播;公司向大众媒体或境外媒体提供的宣传资料等。
第三条对外宣传管理部门及职责一、企业市场部为公司对外宣传主管部门。
二、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涉及其部门业务推广宣传工作。
三、公司企业市场部全面负责公司对外宣传工作的管理,其具体职责是:(一)负责新闻媒体、记者的联系和接待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公司可公开报道的新闻素材和新闻稿件;(二)协助公司参与、组织的各种展会和活动的宣传工作;(三)管理公司系统的新闻宣传工作,制定新闻宣传计划,对政策性强的重大新闻报道把关;(四)对公司和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件的音像资料的摄录、整理、记录;(五)对于各个部门上报的工作信息、可公开的合作或项目成果进行收集整理以及审核,领导审批后及时上报给上级单位并定期对各个部门的上报信息情况进行统计,保证公司的工作动态和成果及时上报。
(六)负责策划制作一切以公司名义的对外宣传资料,经审批后可以公开发布;(七)其他宣传工作。
向公司所属媒体和参加会议人员提供会议相关内部资料时,必须在内部会议材料上明确标注"内部资料,不得外传"字样,需公开时必须将经济和科技信息删除。
四、各部门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性质,在加强内部把关的同时,加强与公司所属媒体和大众媒体的联系,建立提供信息的正常渠道,健全新闻发布制度,适时通报宣传口径。
五、各部门应当指定有权代表本部门的审稿机构和审稿人,负责对向外发布和所属媒体的稿件是否涉及公司秘密进行审定。
对是否涉及公司秘密界限不清的内容,应当报请上级单位审定。
第五条信息报送、统计管理为了规范公司信息宣传工作,加强内部、对外信息宣传力度,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公司各部门的重要工作动态,使各种宣传及时、准确反映各项活动,需各部门配合,报送至企业市场部。
学校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对外宣传工作,提高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对外宣传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学校对外宣传工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积极展示学校的教育教学成果和社会服务能力。
第二章宣传内容与原则第四条学校对外宣传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学校基本情况介绍;(二)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展示;(三)学校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成果;(四)学校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情况;(五)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及学生活动;(六)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七)学校其他重要信息。
第五条学校对外宣传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夸大或歪曲事实;(二)客观性原则:宣传报道应客观公正,全面反映学校各项工作;(三)合法性原则:宣传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四)适宜性原则:宣传方式应适宜,避免过度商业化、低俗化;(五)时效性原则:宣传内容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传递的时效性。
第三章宣传渠道与管理第六条学校对外宣传渠道主要包括:(一)新闻媒体;(二)网络平台;(三)宣传材料;(四)校园文化活动;(五)其他渠道。
第七条学校对外宣传工作实行归口管理,由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宣传工作。
第八条新闻媒体宣传:(一)学校新闻稿件需经宣传部审核,符合规定的方可发布;(二)对外采访活动,需经宣传部审批,确保宣传内容符合学校形象;(三)新闻媒体合作,需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网络平台宣传:(一)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由宣传部统一管理;(二)各部门、各单位需遵守网络宣传规定,不得发布违规信息;(三)网络宣传内容应定期更新,保持信息鲜活。
第十条宣传材料:(一)宣传材料制作需符合学校形象,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内容;(二)宣传材料发布前需经宣传部审核,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幼儿园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幼儿园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对外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宣传学校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维护学校对外宣传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树立学校良好的形象,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根据上级有关对外宣传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中“对外宣传工作”包括对境内外媒体的新闻报道、互联网信息、学校对外宣传品等工作。
第二条学校对外宣传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对外宣传工作的方针、路线、政策;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通过准确、生动、及时的宣传报道,更好地展示和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学校知名度、增强学校师生员工凝聚力,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服务。
第三条学校的对外宣传工作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含新闻通气会、记者见面会、情况介绍会等)、邀请记者来校采访或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通稿等形式。
第四条学校对外宣传工作由园长统一归口管理。
凡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和发生的新闻事件、召开的重要会议、做出的重大决定和举措,或涉及全校性的宣传报道,统一由园长审核后进行对外宣传。
第五条凡由各部门组织的常规性或一般性活动、会议等需要对外宣传的,可向园长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发布。
第六条校内各部门承办会议、活动时,先报备园长,同意后方可履行备案手续,开展会议活动。
第七条任何校内单位、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以学校名义对外进行新闻发布。
如需以学校名义接受校外媒体采访的,报请园长审核同意。
园长具体负责新闻媒体及记者的联系和接待工作。
校外记者来学校采访须出示记者证、工作证、介绍信等,经党园长批准,派人对接或协助采访。
对外宣传、新闻报道、接受采访所形成的稿件中,涉及学校相关的数字、数据,以及关键性的文字描述等,相关部门有责任进行核实。
第八条学校鼓励校内各部门大力宣传报道我校的重大战略部署、重大成就、特色工作以及先进典型人物等,支持校内各单位、部门在校外媒体上开展有助于提升本部门或学校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工作。
公司对外宣传管理办法
对外宣传管理办法1.总则为进一步做好公司的对外宣传工作,加强公司宣传资料的管理,特制定本公司《对外宣传管理办法》。
本规定涉及公司的对外宣传管理、宣传资料管理及管理责任三部分内容。
2.对外宣传管理2.1目的公司对外宣传是通过宣传栏、报刊、广播、网络等社会媒体对公司进行宣传报道,是展示公司形象,扩大公司影响,提高公司知名度,推进公司品牌建设的必要措施,目的在于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架设公司与社会相互沟通的桥梁,使社会了解公司,认同公司的品牌及文化。
2.2组织管理2.2.1公司对外宣传工作由综合部负责统一策划并实施管理。
2.2.2公司各部门要树立宣传意识,重视宣传报道工作。
发现新闻事件,通报综合部,由综合部收集新闻素材后联系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
3.对外宣传主要内容3.1凡公司组织的重大活动和发生的新闻事件、召开的重要会议、做出的重大决定和举措,或涉及全公司的宣传报道,统一由综合部进行整体策划。
3.2公司经营相关的行业动态、政策法规。
3.3公司广告、宣传性文章、公司简介。
3.4体现公司领导及员工风貌的各类稿件或图片。
4.对外宣传审批程序反映公司有关内容的消息、通讯、图片、影像等原则上由综合部统一撰写,投稿前必须填报审批单,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安排。
.对外宣传纪律4.1对外宣传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积极信息为主导的方针,服务于公司发展、稳定的大局。
4.2对外宣传要紧紧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凡属于能够起到宣传公司、推介公司的工作内容、重大事件、先进事迹、优秀人物及各类活动、有关会议等应及时宣传报道。
4.3对外宣传要严格遵守宣传工作的纪律和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报道的真实性,又要注意相关信息的保密性。
公司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随意向外透露、公布有关公司的数据、业务内容及经营计划等.4.4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得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4.5凡以部门或个人名义而未经总经理审批通过的对外宣传报道的消息、文章、稿件等一律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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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敖畜牧集团行政管理制度之九对外宣传管理办法
对外宣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集团对外信息的发布和传播活动,减少信息的混乱和泄密,完善集团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下属各子公司(含事业部、业务执行部门,下统一简称“各单位”)应参照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相关规定,或参照集团规定执行。
第三条所有对外传播的信息和消息须经集团高层领导认定,才可披露。
由集团行政办公室负责根据集团工作情况或部门、各单位申请拟订信息披露范
围清单。
第四条供披露的信息清单须报经集团总经理审批后才可发布,应明确发布口径、传播媒介、传播方式、传播范围等。
第五条集团各密级的信息,未经集团总经理特许和专门程序审批,不得对外发布,否则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对外部重大来访由集团行政办公室统一或指定部门接待和安排。
如有稿件发表,须在发表前由集团总经理阅稿,同意才可播发。
第七条遇公共传媒中有误导本集团的信息发布,应立即上报集团总经理并根据领导指示酌情发布正确信息予以澄清。
第八条集团行政办公室应建立稳定、可靠、有效、可控的信息披露渠道。
第九条信息披露要适时、适度、规范、有效,分寸把握恰到好处,不能过早、过晚、过度、过分。
第十条对非公开或有密级的信息,需要向外披露或者失密,应采取对策,控制信息传播范围,减少损失。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集团办公室制定,解释和修改权归集团行政办公室。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集团总经理签批之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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