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现金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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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使用管理规定(三篇)

现金使用管理规定(三篇)

现金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现金的使用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单位的资金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单位现金使用管理的全过程。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现金的收支、报销和核算等一系列工作。

第二章现金的收付第四条单位接收来自外部的现金,应当按照单位制度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存放,并开具正式的收据。

第五条单位向外部支付现金,应当经过合法途径,以正规的方式支付,并保留相关凭证。

第六条单位应当定期清点现金的存量,核对实际与账面金额的一致性,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三章现金的报销第七条单位成员如需报销现金支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填写报销单据,经过审核后方可进行报销。

第八条报销单据应当真实准确,并将必要的支出明细列清楚,以便于审核和核对。

第九条报销单据应当附带相关的经费预算和用途说明,以确保报销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四章现金的管理第十条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现金管理人员或部门,负责现金的存储、保管和发放等工作。

第十一条现金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和单位的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保护单位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现金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和清点现金,确保现金的实时可控。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存储和保管制度,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防范现金的丢失、损毁和盗窃等风险。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现金使用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和安全意识,防止现金的滥用和挪用。

第五章现金的核算和报告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核算制度,明确核算的范围和方法,并设置相应的账户进行核算。

第十六条现金核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地进行,确保账面与实际的一致性。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定期编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收支计划,加强对现金运动的监控和控制。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及时报告现金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接受上级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规定(5篇)

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规定(5篇)

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规定1、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如当日送存银行确有困难,由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可以在现金使用范围内支付现金或从银行提取现金。

3、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当注明具体用途,并由财会部门负责签字盖章后,交开户银行审核后方可支取。

4、企业不得坐支现金。

坐支现金是指企业直接从自己的先进收入中支付现金的做法。

5、因采购地不同、交通不便,生产或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急需使用现金的,企业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批准后方可予以支付。

6、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抵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设置“小金库”等。

7、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8、其他规定,如实行“钱账分管”等。

银行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将按照违规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处罚。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____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结算起点定为____元。

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____备案。

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规定(2)日常现金收支管理是每个人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它关系到个人的经济状况和财务安全。

一个有效的现金收支管理制度可以帮助我们合理规划和使用我们的资金,避免浪费和债务问题。

在下面的____字里,我将为您详细介绍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制定预算1. 设立目标和优先级:在制定预算之前,我们应该明确我们的目标和优先级。

我们需要思考我们的长期目标,例如买房、养老、教育金等。

财政部单位现金管理制度

财政部单位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部单位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财政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政部及其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现金管理。

第三条单位现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确保现金收支合法、合规。

(二)集中管理:实行现金收支集中管理,确保现金收支透明、规范。

(三)节约使用:合理使用现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

(四)安全保障:加强现金安全管理,确保现金安全无虞。

第二章现金收支管理第四条单位现金收支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现金收支应当实行日清月结,确保现金账目准确无误。

(二)单位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入账,不得坐支、挪用。

(三)单位现金支出应当严格按照预算和审批程序进行,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标准。

(四)单位不得使用现金支付应当以转账方式支付的款项。

第五条单位现金收支的审批程序:(一)小额现金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报财务部门备案。

(二)一般现金支出: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三)大额现金支出: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单位现金收支的记账要求:(一)现金收入应当及时登记现金收入日记账。

(二)现金支出应当及时登记现金支出日记账。

(三)日记账应当定期与总账核对,确保账账相符。

第三章现金库存管理第七条单位现金库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单位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合理确定现金库存限额。

(二)单位现金库存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三)单位应当定期对现金库存进行盘点,确保现金库存安全。

第八条单位现金库存的盘点程序:(一)财务部门负责组织现金库存盘点。

(二)盘点人员应当认真核对现金库存与账面记录是否相符。

(三)盘点结果应当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第四章现金安全管理第九条单位应当加强现金安全管理,确保现金安全无虞。

(一)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现金安全责任。

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范文(4篇)

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范文(4篇)

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付流程,保证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及直属事业单位的现金收付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对现金包括现金、存款、离职工作人员的结余资金、外来资金等进行规范管理。

第四条现金的管理应遵循“权责分明、内控制度、记录审查、制度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现金收入第五条现金收入指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事业单位,包括捐赠、拨款、经营收入等。

第六条现金收入的凭证应包含以下内容:1. 编号;2. 日期;3. 收入单位名称;4. 收入项目;5. 收入金额;6. 收入方式(现金、银行转账等)。

第七条对于现金收入,必须开具收据,并将收据存档。

第八条各部门应及时上报现金收入情况,财务部门应核对现金收入情况,并按规定程序入账。

第九条对于捐赠类现金收入,应及时向捐赠方发送感谢信,并在档案中存储相关资料。

第十条现金收入的处置应按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挪用。

第三章现金支付第十一条现金支付指事业单位通过现金形式进行的支出,包括员工工资、办公用品购置、设备维修等。

第十二条现金支付应按照程序进行,必须经过预算科目确认,并开具相应凭证。

第十三条现金支付的凭证应包含以下内容:1. 编号;2. 日期;3. 支出单位名称;4. 支出项目;5. 支出金额;6. 支出方式(现金、支票等)。

第十四条现金支付前,必须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审批,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第十五条对于大额现金支付,应进行事前登记,并经过相关领导批准。

第十六条现金支付必须按照预算内支出,不得逾额支付。

如有逾额支付的情况,必须立即纠正,并进行相应追责。

第四章财务账务管理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账务管理制度,对现金流入流出进行实时记账。

第十八条财务账务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 现金日记账;2. 银行存款日记账;3. 用款申请、审批记录;4. 收款凭证,包括收据、收款单等;5. 付款凭证,包括支票、支付宝付款记录等;6. 银行对账单。

单位现金管理制度规定

单位现金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现金管理,保障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现金收支、存储和核算。

第三条本单位现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现金收支合法、合规。

(二)安全保密原则:加强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防止现金被盗、丢失和挪用。

(三)效益原则:提高现金使用效率,降低现金管理成本。

二、现金收支管理第四条现金收支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范围和限额,严禁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

第五条现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

第六条现金支出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支付现金。

第七条现金收支凭证应齐全、规范,明确记载收支金额、时间、用途等信息。

第八条现金收支应及时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三、现金存储管理第九条现金库存限额由财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并报单位领导批准。

第十条现金库存超过限额的,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十一条现金存储应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现金安全。

第十二条现金存储地点应保密,不得随意变动。

四、现金核算管理第十三条现金核算应以实际发生额为依据,确保核算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现金日记账应每日登记,做到日清月结。

第十五条现金总账应根据现金日记账定期核对,确保账账相符。

第十六条现金核算报表应按时报送,真实反映现金收支情况。

五、奖惩措施第十七条对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确保现金安全、合规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撤职等处分。

六、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通用6篇)

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通用6篇)

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通用6篇)现金管理规定:意思是指我国国家银行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现金收入、支出和库存进行的管理。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机关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总公司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机关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统一管理总公司机关的财务收支。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现金收入管理第五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六条坚持收、支两条线,总公司机关财务科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七条严禁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严禁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第三章现金支出管理第八条总公司机关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转账结算,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九条现金支付手续要齐全,报销单据正确合法。

经办人员应在主管领导同意、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1. 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2. 出差人员差旅费;3. 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4. 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5. 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

严禁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第十二条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借据,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

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15日或25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

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

单位现金管理规定(3篇)

单位现金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现金收支、保管、核算和监督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现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现金收支合法、合规。

2. 安全保障原则:确保现金安全,防止现金丢失、被盗、损毁等风险。

3. 效率优先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合理、有效利用。

4. 透明公开原则:加强现金收支的透明度,接受监督。

第二章现金收支范围第四条本单位现金收支范围包括:1. 日常零星开支,如小额现金支付、小额现金报销等。

2. 应付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等。

3. 日常小额现金收入,如小额现金收入、小额现金退款等。

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现金收支。

第五条除上述范围外,其他现金收支应通过银行转账办理。

第三章现金收支流程第六条现金收支流程如下:1. 申请:部门或个人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现金支付申请单》或《现金收款申请单》,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批: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财务负责人审批。

3. 支付或收款: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现金支付或收款手续。

4. 核算:财务部门将现金收支记录在《现金日记账》中,并定期进行核对。

5. 监督:财务部门对现金收支进行监督,确保现金收支合法、合规。

第四章现金管理职责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现金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 监督现金收支行为,确保现金收支合法、合规。

3. 加强现金核算,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安全。

4. 对现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5. 定期向单位领导汇报现金管理工作情况。

第八条部门或个人在现金管理中的职责:1. 遵守现金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现金收支行为。

2. 及时、准确地提供现金收支相关证明材料。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五篇)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五篇)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为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正确及时反应现金的增减和结存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一、现金的日常管理(一)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与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与核对工作、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二)当天发生的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三)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

即按____天的日常开支核定,初定为____元。

日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额,不足部分应及时补足。

(四)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帐,做到账实相符。

(五)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应做到心中有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六)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尽量做到账账相符;月底按时与银行对账,打印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二、现金的收入管理(一)各种收入都应由出纳集中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出具收款凭证。

(二)收款开具收据,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客户,一联留存,另一联交会计入账。

(三)凡属于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收到现金或支票应及时交存银行。

三、现金支出管理(一)支付款项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分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两种方式。

(二)付款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当天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支票签发应有出纳员、会计负责人、公司领导三人签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签发后,除登记银行帐外,还要登记支票领用簿,以便查询。

(四)出纳人员应根据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支付款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付、延付;款项支付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并打印“回单”通知相关部门,以免重复付款。

四、现金盘点制度(一)盘点前,应由出纳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

(二)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单位现金及存款管理制度

单位现金及存款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本单位的现金及存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现金管理1. 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立专门的现金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

2. 单位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确因业务需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留存一定限额的现金,但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限额。

3. 现金支出应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严禁挪用、截留、私分现金。

4. 单位应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如发现现金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5. 单位应加强对现金收支的监督,确保现金收支的真实、合法、合规。

三、存款管理1. 单位应选择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银行开设账户,并严格遵守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2. 单位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开设各类账户。

3. 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企事业单位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该账户办理。

4. 单位应定期检查存款账户的使用情况,确保存款安全。

如发现账户异常,应及时与开户银行联系,查明原因。

5. 单位应加强对存款收支的监督,确保存款收支的真实、合法、合规。

四、内部控制1. 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资金管理的职责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

2. 单位应加强对资金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风险意识。

3. 单位应定期对资金管理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应及时修订完善。

2024年现金使用管理规定

2024年现金使用管理规定

2024年现金使用管理规定____年现金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现金使用行为,加强现金管理,提高现金使用的效率,维护国家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单位和个人的现金使用行为,包括现金收支、保管、结算等环节。

第三条现金使用应遵循便民、安全、合理、高效的原则,确保合法合规、规范有序。

第二章现金收入管理第四条各类单位和个人接收现金收入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的规程提供相应的凭证,明确收入来源和金额。

第五条各类单位和个人接收现金收入时,应及时按照相关要求将现金存入银行账户,不得私自占用或挪用。

第六条各类单位和个人接收现金收入时,应进行现金清点工作,并进行现金收据登记。

第七条各类单位和个人接收现金收入时,应当向纳税机关报备相关信息,并按照相关要求缴纳税款。

第八条纳税单位和纳税人的现金收入,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纳税。

第三章现金支付管理第九条各类单位和个人进行现金支付时,应遵循金额合理、安全可靠、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十条各类单位和个人进行现金支付时,应提供相应的凭证,明确支付用途和金额。

第十一条各类单位和个人进行现金支付时,应尽量选择非现金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

第十二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报销费用等场景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开设银行账户进行支付,禁止使用现金支付。

第十三条个人之间进行现金支付时,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支付安全和合法合规。

第四章现金保管管理第十四条各类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自身的现金财物安全,防止丢失、被盗抢或损毁的情况的发生。

第十五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现金保管制度,明确现金保管的责任人和保管标准。

第十六条单位应加强现金的保管管理,定期进行现金盘点和核对,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条对于涉及大额现金保管的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现金保管人员,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确保现金的安全。

行政单位现金管理规定

行政单位现金管理规定

行政单位现金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了加强行政单位现金管理,规范现金使用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级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现金管理遵循安全、合规、效率、节约的原则。

二、现金使用范围1.行政单位现金使用限于以下范围:(1)支付职工工资、津贴、奖金及福利费用;(2)支付零星采购、小额维修、小额服务等费用;(3)支付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4)其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现金支出项目。

2.行政单位严禁以下现金使用行为:(1)违规发放现金;(2)使用现金进行大额交易;(3)使用现金支付不符合财务报销规定的费用;(4)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现金使用行为。

三、现金限额管理1.行政单位应根据业务需求,合理确定现金限额。

2.现金限额分为以下档次:(1)5000元以下;(2)5000元至10000元;(3)10000元至50000元;(4)50000元以上。

3.行政单位应按以下程序办理现金限额审批:(1)提交申请报告,包括申请原因、金额、用途等;(2)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负责人审批;(3)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现金限额调整手续。

四、现金收支管理1.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现金收支管理制度,确保现金收支合规、安全、及时。

2.现金收入管理:(1)现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严禁坐支现金;(2)严禁将现金收入存入个人账户;(3)严禁私设“小金库”。

3.现金支出管理:(1)行政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用途使用现金;(2)支付现金应凭有效发票、收据等原始凭证;(3)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现金。

五、现金安全管理1.行政单位应加强现金安全管理,防范现金丢失、被盗、损毁等风险。

2.现金保管:(1)设立专门的现金保管人员,实行现金保管责任制;(2)现金存放地点应具备安全设施,如保险柜、报警系统等;(3)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关于单位现金管理的规定(3篇)

关于单位现金管理的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现金管理,确保现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内部所有现金收支活动,包括现金收付、现金保管、现金结算等。

第三条单位现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现金收支合法合规。

(二)安全性原则:加强现金安全管理,防止现金被盗、遗失和损毁。

(三)合理性原则:合理确定现金持有量,确保现金收支平衡。

(四)效率性原则:提高现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第二章现金收支管理第四条单位现金收支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不得超出现金收支范围。

第五条单位现金收支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现金收入:收款人应向付款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收款人应妥善保管收据,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二)现金支出:付款人应向收款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支付凭证,付款人应妥善保管支付凭证,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第六条单位现金收支应做到以下要求:(一)真实性:现金收支应真实反映经济业务,不得虚报冒领、截留挪用。

(二)及时性:现金收支应及时办理,不得延误。

(三)完整性:现金收支应全面反映经济业务,不得遗漏。

第七条单位现金收支应定期进行核对,确保现金收支账目准确无误。

第三章现金保管管理第八条单位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现金保管员,负责现金的保管工作。

第九条现金保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现金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三)经过相关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十条现金保管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现金的收付、保管和盘点。

(二)定期核对现金账目,确保账实相符。

(三)妥善保管现金收支凭证和收据。

(四)及时报告现金收支情况,确保现金安全。

第十一条现金保管员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现金保管:(一)现金应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设置在安全、隐秘的地点。

(二)现金应按照金额、种类进行分类存放,便于管理和盘点。

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5篇)

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5篇)

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____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为加强铁路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管理工作,监督铁路经济活动,保证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____部委规章(1)条第二条凡在银行和其他各类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铁路资金结算(调度)中心开立账户的铁路企业(包括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必须依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资金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关联法规:____部委规章(1)条第三条各级财会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所属单位现金收支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现金收支管理第四条已成立资金结算(调度)中心的地区,各单位只能在资金结算(调度)中心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不得多头开户。

第五条各单位要与银行协商,积极推行银行代发工资业务,以减少现金流量。

第六条运输进款现金和餐营收入按下列要求管理:(一)各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财会人员负责运输进款保管存汇及账表编报工作,必须实行账款分管制度,业务量大及现金数量多的车站、列车(客运)段应配备专职进款员,专职进款员不得对外直接办理客货运输及收付业务。

(二)运输进款要按规定及时送存开户银行,现金数量多时要增加送款次数。

取送进款时,必须由公安人员护送。

当地没有银行的车站,进款随指定列车交代缴站转存银行时,车站、列车、代缴站要有严格的交接手续和安全措施。

(三)各站、段必须建立运输进款专户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时核对账目,保证账款相符。

各级运输收入管理部门要经常对站、段的银行存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要加强对站、车进款的检查监督工作。

(四)对列车上补票、餐营收入现金的管理,要求做到措施严密,责任分明,设备齐全。

补票款金额往返程在五千元以上的跨局长途列车,在安全上无保证的要实行到站交款办法,局与局之间进行清算。

(五)列车乘警要把保卫列车补票进款、餐营收入的安全作为工作重点之一,检查督促有关乘务人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负责制度。

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规范事业单位现金的使用和管理,保障财务资产安全和资金合理利用,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包括各级政府机关、公共医疗卫生机构、教育科研单位等。

3.任何单位在进行现金管理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按照本规定进行操作。

二、现金的接收和存储1.事业单位收到现金时,应当对现金进行登记和核对,确保金额与原始凭证一致。

2.收到的现金应及时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不得私自储存或使用。

3.现金存入银行账户前,应仔细清点并制作存款凭证,确保存入银行的金额准确无误。

三、现金的支付和支出1.事业单位进行现金支付时,应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确保支付用途合法、合规。

2.支付时应填写支付凭证,并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账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对于大额现金支付和重要款项的支出,应经过财务主管部门审核,并进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4.事业单位的员工不得私自支付现金或私设资金账户,一切支付和支出都应经过正规渠道和程序。

四、现金的保管和使用1.每个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现金保管室,确保现金的安全存放和管理。

2.现金保管室应由专人负责,每日进行现金盘点,并制作盘点报告,确保现金的准确性。

3.现金保管室应配备安全设施,如保险柜、防盗门等,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4.现金保管室的人员应经过严格的背景调查和资格审查,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五、现金的清点和核对1.事业单位应每日对现金进行清点和核对,并将清点结果记录在相应的现金日报中。

2.清点时应由不同人员同时参与,并将清点结果互相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3.清点后的现金应进行记录和登记,并及时上报至财务管理部门。

4.对于存在差错的现金,应立即进行调查和核实,并妥善处理差额。

六、现金流量管理1.事业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现金流量计划和预测,确保资金的合理调配和使用。

2.对于资金短缺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如借款或调度资金,确保正常运转。

2024年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

2024年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

2024年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的现金管理行为,保障财务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各部门、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现金管理是指事业单位对现金收支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包括现金收入、现金支出、现金储备、现金使用等各个方面。

第四条现金管理应依法、规范、高效、安全、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和运营效益。

第二章现金收入管理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现金收入管理制度,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现金收入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私分、私存或挪用。

第七条现金收入的核对人员应与收款人员分离,并定期进行轮岗调整。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提供多种现金收款方式,方便缴费者的支付需求。

第九条现金收入应实行专人专账、专职负责,确保收入的及时入账和准确核算。

第十条事业单位收到的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指定银行或金融机构,不得私自集中存放。

第三章现金支出管理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现金支出管理制度,规范各项支出行为。

第十二条现金支出应按照事业单位预算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不得超出预算。

第十三条现金支出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并与财务部门进行核对。

第十四条现金支付应采用电子支付方式,减少现金流通和携带。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对各项支出进行审核、审批,确保支出事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四章现金储备管理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根据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储备现金的数量。

第十七条储备现金应存放在指定银行或金融机构,并进行专门管理。

第十八条储备现金应按照一定周期进行盘点和清查,确保数额准确和流动性。

第十九条储备现金应用于应急救济、支付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

第五章现金使用管理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投入产出效益,合理使用现金。

第二十一条现金使用应符合财务预算,并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审批程序。

单位现金管理规定

单位现金管理规定

单位现金管理规定一、总则1.1 为加强单位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及所属各部门的现金收支管理。

二、现金使用范围2.1 下列款项可以使用现金支付:(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福利待遇等;(2)个人劳动报酬、稿费、讲课费等;(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5)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可以使用现金支付的款项。

2.2 除上述规定外,其他款项应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三、现金收支管理3.1 收入管理(1)各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将现金收入上缴财务部门;(2)财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现金收入账户,做好现金收入的核算和保管工作;(3)严禁坐支现金,禁止将现金收入挪作他用。

3.2 支出管理(1)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现金支出申请,经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支付;(2)现金支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我单位财务制度,严禁违规支出;(3)财务部门应加强对现金支出的审核,确保现金支出合规、合理。

四、现金库存管理4.1 财务部门应根据单位日常现金流量,合理确定现金库存限额;4.2 现金库存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4.3 财务部门应做好现金库存的保管工作,确保现金安全。

五、现金核算与报告5.1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现金核算制度,确保现金收支数据的准确、完整;5.2 定期进行现金流量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5.3 按照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现金收支报表。

六、监督检查6.1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现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6.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开展现金管理监督检查工作;6.3 严禁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七、附则7.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7.2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财务部门。

单位现金收款管理规定(3篇)

单位现金收款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现金管理,确保现金收付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现金收付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采购、服务、捐赠、报销等。

第三条本单位现金收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现金收付的合法性。

2. 规范性原则:规范现金收付程序,确保操作规范、手续完备。

3. 安全性原则:加强现金安全管理,防止现金丢失、被盗和滥用。

4. 透明性原则:确保现金收付过程的公开透明,便于监督检查。

第二章现金收款范围第四条本单位现金收款范围包括:1. 客户现金支付的小额交易;2. 临时性、零星性现金收入;3. 日常零星支出;4. 按规定可使用现金支付的其他款项。

第五条下列款项不得以现金形式收取:1.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以转账方式支付的款项;2. 税收款项;3. 涉及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金融业务的款项;4. 涉及国际收支的款项。

第三章现金收款流程1. 客户支付:客户将现金交予收款人员。

2. 收款登记:收款人员核对现金金额,填写收款凭证,并加盖收款章。

3. 保管现金:收款人员将现金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挪用。

4. 上交现金:收款人员按规定的上交时间将现金上交财务部门。

5. 财务处理:财务部门对上交的现金进行清点、核对,并登记入账。

第四章现金收款凭证第七条现金收款凭证应包括以下内容:1. 收款单位名称;2. 收款人姓名;3. 收款金额;4. 收款时间;5. 收款方式;6. 收款人签名或盖章;7. 付款人签名或盖章。

第八条收款凭证应一式两联,一联交付款人,一联留存备查。

第五章现金收款安全第九条现金收款安全措施:1. 收款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不得私自挪用、侵占现金。

2. 收款场所应保持安全,防止现金丢失、被盗。

3. 收款人员应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2024最新现金管理条例(最新)

2024最新现金管理条例(最新)

2024最新现金管理条例(最新)一、总则1.1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付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1.2 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的现金收支管理。

二、现金使用范围2.1 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以下列范围内的支出可以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福利等个人劳动报酬;(2)购买零星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小额物资等;(3)支付各种赔偿、补偿、捐赠、赞助等;(4)支付个人劳动报酬、稿费、讲课费等;(5)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以使用现金的支出。

2.2 单位不得以下列方式使用现金:(1)支付大额交易,超过规定金额的部分;(2)支付贷款本金、利息、融资租赁租金等;(3)支付购地、购房、购设备等大额支出;(4)未经批准的其他用途。

三、现金收支管理3.1 单位应建立健全现金收支管理制度,明确现金收支范围、审批程序、责任人等。

3.2 单位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合理设置现金库存限额,确保现金安全。

3.3 单位应加强对现金收支的会计核算,确保现金收支的真实、合法、准确。

3.4 单位应定期对现金收支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现金交易限额4.1 单位现金收支限额按照以下标准执行:(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福利等个人劳动报酬,每人每笔不超过5000元;(2)购买零星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小额物资等,每笔不超过1000元;(3)支付赔偿、补偿、捐赠、赞助等,每笔不超过10000元;(4)支付个人劳动报酬、稿费、讲课费等,每笔不超过5000元。

4.2 单位超过规定限额的现金收支,应通过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非现金方式办理。

五、监督检查5.1 各级人民银行、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应加强对单位现金收支管理的监督检查。

5.2 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单位,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机关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支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现金管理工作。

3.机关事业单位应遵循安全、合规、高效、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现金,确保资金安全。

二、现金使用范围1.机关事业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以下支出可以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及福利等个人劳动报酬;(2)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零星支出;(3)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因公外出发生的费用;(4)其他法律法规允许使用现金的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以下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国库:(1)行政事业性收费;(2)罚没收入;(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上缴国库的收入。

三、现金收支管理1.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现金收支管理制度,明确现金收支范围、审批程序、责任主体等。

2.现金收支应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安全。

3.机关事业单位应加强对现金收支的监督与检查,定期对现金收支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库存现金管理1.机关事业单位应合理确定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3天的正常支出。

2.库存现金应存放于安全可靠的保险柜内,实行专人负责制。

3.机关事业单位应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五、现金安全与防范1.机关事业单位应加强现金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现金安全防范制度。

2.现金收支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范假币、丢失、被盗等风险。

3.发现现金安全问题,应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六、培训与考核1.机关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2.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将现金管理纳入单位财务绩效考核,对现金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注:本文仅提供前五个小节的内容,后续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优秀6篇)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优秀6篇)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优秀6篇)企业现金管理规定篇一1、现金的使用范围:包括支付员工个人的工资、津贴;支付个人的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员差旅费;结算起点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2、现金管理要求:(1)库存现金限额以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额为限,存放现金必须使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专人保管,保险柜密码不得外泄,下班后密码必须打乱。

(2)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3)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4)不准慌报用途套取现金。

(5)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或保存账外现金等各种形式的账外公款。

(6)公司购置国家规定的社控商品必须采取转账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3、现金收付管理程序:(1)任何现金形式的收付业务,财务人员要根据国家及公司的。

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审验,对于超出标准和未经批准开支的款项,一律不予报销。

(2)报销的凭证无论是外来原始发票还是本单位自制原始凭证,都必须内容属实、数字正确、手续完备,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发单位财务专用章,并在其背面左上角由上述规定的相关人员同意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报销。

对于内容不全、手续不齐、数字有差错的发票(单据)应予以退回,补填或更正;对于伪造或涂改的凭证应拒绝办理。

(3)凡现金收入必须于当天送交银行,不得在保险柜内留存;公司财务部门支付现金,应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坐支现金。

(4)日常零星支出需使用现金,可由经办人预先垫付,数额较大需借款的应填写现金借款单,注明借款理由、金额,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到财务部领取备用金,但应在三天内归还,可用发票报账补齐或退回所借金额。

(5)公司职工因工出差借款要填写一式二联的借→←款单,注明出差事由、地点、金额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到财务部领取备用金(大额出差借款,要提前三天通知财务部)。

(6)出差人员要于返回三日内到财务部报销冲账,报销时根据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财务人员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签字即可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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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现金管理,维护结算纪律,保障资金安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现金管理。

1、出纳工作由专人负责,现金出纳和会计记录工作分离。

2、现金支出应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和使用范围,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控制在银行核定限额内,超额部分及时存入银行。

3、现金支票应由财务负责人审核盖章后方可提取。

出纳在现金支票头上签章以明确职责。

4、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

出纳收取现金后应极时填写银行进帐单连同当日现金一并送存银行。

收费员与出纳交接现金时,出纳在收银员当天收款报表上加盖个人签单章以明确责任。

5、现金支付必须按财务审批程序执行,手续不全的出纳不得付款。

出纳办理付款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付讫”戳记。

6、支付现金,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坐支),不得以白条抵充现
金,不得私设小金库。

7、出纳负责库存现金的保管与安全,配备专用保险柜存放库存现金,并按保险柜使用规定进行管理。

8.出纳根据每笔现金支出登记现金日记帐,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每月与总帐会计对帐,保证账款相符。

9、单位购置结算起点以上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用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10、职工因公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按财务审批程序执行,并应确定还款期限,超过还款期限即转为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11、职工出差借差旅费,按财务审批程序执行,并于出差人员报销时扣还借款。

12、工资发放应根据人事科的劳资通知单制工资表,经会计审核后发放。

13、公款不得用于私事借支。

二、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5.无偿献血者的误工费,交通费等。

6. 返还无偿献血者用血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三、结算规定。

依据人民银行规定,转账结算起点为1000元,除上述使用范围及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开支外,超过现金支付规定的,应当以银行转账结算;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负责人审核,中心领导批准后支付现金。

四、监督检查。

1、按现金清查制度规定,现金采取不定时实地盘点与现金日记帐余额相核对的方法,由稽核会计与出纳共同盘点清查。

2、每月末,内审人员须对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对帐单及库存现金余额审核。

检查现金收入是否及时送存银行,现金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现金库存是否超过限额等。

3、现金清查中存在问题的处理办法,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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