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条款
平安校方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
平安校方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一、扩充套件类(一)附加财产损失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是平安普通教育校方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
只有在投保主险后才可投保本附加险。
若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互有冲突,以本附加险条款为準。
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準。
保险责任第二条在本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在校内活动过程中或由被保险人组织的校外活动过程中,因校方疏忽或过失引发主险保单中规定的责任事故,在导致注册学生人身**的同时,也使其随身携带的财产遭受损失的,对于财产的直接损失部分保险人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限额和免赔额第三条保险人对每位学生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保单列明的每人赔偿限额。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单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对每位学生均实行100元的绝对免赔额。
主险下的其他各项赔偿限额、免赔额不变。
(二)附加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是平安普通教育校方责任保险、平安高等教育校方责任险(以下均简称主险)的附加险。
只有在投保主险后才可投保本附加险。
若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互有冲突,以本附加险条款为準。
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準。
保险责任第二条在本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在校内活动过程中或由被保险人组织的校外活动过程中,因校方疏忽或过失而引发主险保单中规定的责任事故,导致注册学生人身**的,注册学生或其**人向被保险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依照法院判决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限额和免赔额第三条保险人对每位学生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保单列明的每人赔偿限额。
在保险期间内,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单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主险下的其他各项赔偿限额、免赔额不变。
(三)附加自然灾害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是平安普通教育校方责任保险或平安高等教育校方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
学生校园平安保险理赔指南
学生校园平安保险理赔指南
学生校园平安保险理赔指南
一、保险理赔时间:
30—4:30在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校自律会办公室为学生进行理赔。
二、保险理赔应交清单:
1、意外无住院
(1)出险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将出险人的手机号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4)疾病诊断证明书,有医院盖章才能生效,医生签名
(5)正式医疗5@p,有医院盖章
(6)用药总清单(总清单最后的金额要和正式医疗5@p的金额一致) (7)存折或者银行卡复印件
(8)学生证复印件
2、疾病或意外有住院
(1)出险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将出险人的手机号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3)住院病历(入院记录、出院小结)有医疗盖章才能生效
(4)疾病诊断证明书,有医院盖章才能生效,医生签名
(5)正式医疗5@p
(6)用药总清单(总清单最后的金额要和正式医疗5@p的金额一致) (7)存折或者银行卡复印件
(8)如果是由于车祸造成的伤害,要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被
人殴打,有报警的话,要有出警察证明(8)学生证复印件
3、疾病无住院
不能报销,疾病一定要有住院才能报销。
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条例6篇
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条例6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大学生):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专业的保险公司,乙方为在校就读的大学生,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乙方的平安保障事宜,特订立本保险合同条例。
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大学生平安保险事宜上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乙方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确保乙方在突发情况下得到及时、有效的经济赔偿和医疗服务。
二、保险标的本合同保险标的是乙方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疾病、身故等。
三、保险期限本保险期限自乙方入学之日起至毕业离校之日止。
四、保险费用乙方应按照学校及甲方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用。
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由甲方公布并调整。
五、保险责任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乙方在校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疾病、身故等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甲方在收到完整材料后,应按照约定及时处理赔偿事宜。
3.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赔偿申请进行调查和核实。
六、赔偿处理1. 乙方在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向甲方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甲方在收到完整材料后,应及时处理赔偿事宜。
对于符合条件的赔偿申请,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赔偿金。
3. 赔偿金的数额根据乙方受伤程度、医疗费用、残疾等级等因素确定。
具体标准按照甲方公布的赔偿标准执行。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毕业离校;乙方因故休学超过一年;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但乙方在合同期间已缴纳的保险费用,甲方应按照约定退还剩余部分。
八、违约责任1. 双方应遵守本合同约定,如一方违反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如未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用,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3. 乙方在保险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如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甲方有权拒绝赔偿。
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
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方案明细表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经相关政府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包括但不限于:初等、中等、高等职业院校,职业教育中心,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教育类学校,成人教育类学校,就业训练中心)、有关教育培训机构、学生实习管理机构以及实习单位,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含港澳台地区),在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被保险人的学生(以下简称被保险人的学生)在实习期间内,因遭受除本保险条款第四条列明情形之外的意外事故而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的学生在实习期间内,因发生下列情形导致的伤残或死亡,经人民法院判决,或有关仲裁机构裁决,或实习责任保险调解处理中心认定,或事故鉴定委员会认定对被保险人需要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在实习工作时间和实习工作场所内,因实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事故伤害;(二)实习工作时间前后在实习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实习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事故伤害;(三)在实习工作时间和实习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实习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四)因实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实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五)在实习工作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六)在实习工作时间和实习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七)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意外伤害;(八)在往返于实习单位和学校(住所)的途中(不含实习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九)在实习期间,由于火灾、爆炸、煤气中毒、高空物体坠落受到意外伤害;(十)除本条第(六)项的情形外,实习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被保险人未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被保险人应依法承担责任的;(十一)因从事诊疗、护理实习工作遭受意外事故受到疾病感染或染上急性传染病;(十二)在被保险人提供或管理的场所就餐时发生食物中毒;(十三)学生实习期间遭绑架、失踪或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十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校方实习责任保险合同5篇
校方实习责任保险合同5篇篇1甲方(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实习学生提供校方实习责任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对象及期限1. 保险对象:甲方在校实习学生。
2. 保险期限:自实习学生进入实习单位起至实习结束止。
二、保险范围及保险金额1. 乙方提供的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身故、残疾、医疗费用等。
2. 保险金额:根据实习学生的实际情况及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具体金额详见保险单。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实习学生的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甲方应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 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进行现场处理。
4. 甲方应按时支付保险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保险产品,并向甲方提供详细的保险方案。
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实习学生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保险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3. 乙方应及时对甲方报告的保险事故进行现场处理,并按照保险条款履行赔偿责任。
4. 乙方应提供24小时电话报案服务,并设立专项服务热线,为甲方提供咨询和理赔服务。
五、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保险费用根据保险金额、保险期限、风险等级等因素确定。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将保险费支付给乙方。
3.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如银行转账、现金等)。
六、保险理赔程序1. 当发生保险事故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进行现场处理,并按照保险条款履行赔偿责任。
3. 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7篇
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7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学生/家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专业的保险公司,愿意为乙方提供大学生平安保险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协议:一、保险标的1. 本保险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乙方的子女(以下简称“被保险人”)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二、保险期间2. 本保险合同的有效期为乙方投保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完成学业毕业离校之日止。
三、保险责任3. 甲方在保险期间内对被保险人承担以下保险责任:(1)意外身故、伤残保障;(2)意外医疗保障;(3)住院津贴保障;(4)其他附加保障(具体以保单约定为准)。
四、保险金额与保费4. 保险金额及保费由甲乙双方根据乙方的选择及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单中载明。
五、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义务5. 乙方应如实填写投保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
6. 乙方应按约定缴纳保费。
7. 被保险人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注意自身人身安全。
8. 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9. 合同期间,如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0. 如被保险人毕业离校,本合同自动终止。
11. 本合同因以下原因而终止:(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2)被保险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被他人伤害;(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七、争议解决12.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1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 乙方在购买本保险时,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并自愿遵守本合同的约定。
实习生责任险效劳手册数字校园统一身份认证
2-10函数模型及其应用基 础 巩 固一、选择题1.(文)设甲、乙两地的距离为a (a >0),小王骑自行车以匀速从甲地到乙地用了20min ,在乙地休息10min 后,他又以匀速从乙地返回到甲地用了30min ,则小王从出发到返回原地所经过的路程y 和其所用的时间x 的函数图像为( )[答案] D[解析] 注意到y 为“小王从出发到返回原地所经过的路程”而不是位移,用定性分析法不难得到答案为D.(理)某汽车运输公司,购买了一批豪华大客车投入营运,据市场分析每辆客车营运的总利润y (单位:10万元)与营运年数x (x ∈N )为二次函数关系(如图所示),则每辆客车营运多少年,其营运的平均利润最大( )A .3B .4C .5D .6[答案] C[解析] 由图可得营运总利润y =-(x -6)2+11,则营运的年平均利润y x=-x -25x+12,故x =5时y x最大.2.(原创题)《走向高考》系数丛书2013年的销量比2011的销量增长44%,若每年的平均增长率相同(设为x),则以下结论正确的是( )A.x>22%B.x<22%C.x=22%D.x的大小由第一年的销量确定[答案] B[解析](1+x)2=1+44%,解得x=0.2<0.22.故选B.3.国家规定某行业收入税如下:年收入在280万元及以下的税率为p%,超过280万元的部分按(p+2)%征税,有一公司的实际缴税比例为(p+0.25)%,则该公司的年收入是( ) A.560万元B.420万元C.350万元D.320万元[答案] D[解析]设该公司的年收入为a万元,则280p%+(a-280)(p+2)%=a(p+0.25)%解之得a=280×22-0.25=320.4.(2012·商丘一模)某公司在甲、乙两地销售一种品牌车,利润(单位:万元)分别为L1=5.06x-0.15x2和L2=2x,其中x为销售量(单位:辆).若该公司在这两地共销售15辆车,则能获得的最大利润为( )A.45.606 B.45.6C.45.56 D.45.51[答案] B[解析]依题意可设甲销售x辆,则乙销售(15-x)辆,∴总利润S=5.06x-0.15x2+2(15-x)=-0.15x2+3.06x+30(x≥0).∴当x=10时,S max=45.6(万元).5.某市2010年新建住房100万m2,其中有25万m2经济适用房,有关部门计划以后每年新建住房面积比上一年增加5%,其经济适用房每年增加10万m2.按照此计划,当年建造的经济适用房面积首次超过该年新建住房面积一半的年份是(参考数据:1.052=1.10,1.053=1.16,1.054=1.22,1.055=1.28)( )A.2012年B.2013年C.2014年D.2015年[答案] C[解析] 设第n 年新建住房面积为a n =100(1+5%)n,经济适用房面积为b n =25+10n ,由2b n >a n 得:2(25+10n )>100(1+5%)n利用已知条件解得n >3,所以在2014年时满足题意.6.某种细胞在培养过程中正常情况下,时刻t (单位:min)与细胞数n (单位:个)的部分数据如下:A .200B .220C .240D .260[答案] A[解析] 由表格中所给数据可以得出n 与t 的函数关系为n =2t20,令n =1 000,得2t20 =1 000,又210=1 024,所以时刻t 最接近200分.二、填空题7.由于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的成本不断降低,若每隔5年计算机的价格降低13,则现在价格为8 100元的计算机经过15年的价格应降为________元.[答案] 2 400[解析] 设经过3个5年,产品价格为y ,则y =8 100×⎝ ⎛⎭⎪⎫1-133=8 100×827=2 400(元).8.某工厂生产某种产品固定成本为2 000万元,并且每生产一单位产品,成本增加10万元,又知总收入k 是单位产品数Q 的函数,k (Q )=40Q -120Q 2,则总利润L (Q )的最大值是________万元.[答案] 2 500[解析] 总利润L (Q )=40Q -120Q 2-10Q -2 000=-120(Q -300)2+2 500.故当Q =300时,总利润最大,为2 500万元. 三、解答题9.某商人将进货单价为8元的某种商品按10元一个销售时,每天可卖出100个,现在他采用提高售价,减少进货量的办法增加利润,已知这种商品销售单价每涨1元,销售量就减少10个,问他将售价每个定为多少元时,才能使每天所赚的利润最大?并求出最大值.[解析] 设每个提价为x 元(x ≥0),利润为y 元,每天销售总额为(10+x )(100-10x )元,进货总额为8(100-10x )元,显然100-10x >0,即x <10,则y =(10+x )(100-10x )-8(100-10x ) =(2+x )(100-10x )=-10(x -4)2+360(0≤x <10).当x =4时,y 取得最大值,此时销售单价应为14元,最大利润为360元.能 力 提 升一、选择题1.对函数f (x )=3x 2+ax +b 作代换x =g (t ),则总不改变f (x )值域的代换是( ) A .g (t )=log 12 tB .g (t )=(12)tC .g (t )=(t -1)2D .g (t )=cos t[答案] A[解析] 只有A 中函数的值域与f (x )中x 的取值范围一致,即R ,所以只有A 中函数代换后f (x )值域不变.2.根据统计,一名工人组装第x 件某产品所用的时间(单位:min)为f (x )=⎩⎪⎨⎪⎧cx,x <A ,c A ,x ≥A(A ,c 为常数).已知工人组装第4件产品用时30min ,组装第A 件产品用时15min ,那么c 和A 的值分别是( )A .75,25B .75,16C .60,25D .60,16[答案] D[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了分段函数的理解及函数解析式的求解. 依题意:当x ≤A 时,f (x )单调递减;当x ≥A 时,f (x )恒为常数.因此,c4=30,c A=15,解得:c =60,A =16,故选D.二、填空题3.如图,书的一页的面积为600cm 2,设计要求书面上方空出2cm 的边,下、左、右方都空出1cm 的边,为使中间文字部分的面积最大,这页书的长、宽应分别为________.[答案] 30cm,20cm[解析] 设书的长为a ,宽为b ,则ab =600,则中间文字部分的面积S =(a -2-1)(b -2)=606-(2a +3b )≤606-26×600=486,当且仅当2a =3b ,即a =30,b =20时,S max =486.4.里氏震级M 的计算公式为:M =lg A -lg A 0,其中A 是测震仪记录的地震曲线的最大振幅,A 0是相应的标准地震的振幅.假设在一次地震中,测震仪记录的最大振幅是1 000,此时标准地震的振幅为0.001,则此次地震的震级为________级;9级地震的最大振幅是5级地震最大振幅的________倍.[答案] 6 10 000[解析] 本题考查应用数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M =lg1 000-lg0.001=3+3=6.(2)设9级、5级地震最大振幅分别为A 9,A 5,则9=lg A 9-lg A 0,5=lg A 5-lg A 0,两式相减得4=lg A 9-lg A 5=lg A 9A 5,即A 9A 5=104,所以9级地震最大振幅是5级地震最大振幅的10000倍.三、解答题 5.据气象中心观察和预测:发生于M 地的沙尘暴一直向正南方向移动,其移动速度v (km/h)与时间t (h)的函数图像如图所示,过线段OC 上一点T (t,0)作横轴的垂线l ,梯形OABC 在直线l 左侧部分的面积即为t (h)内沙尘暴所经过的路程s (km).(1)当t =4时,求s 的值;(2)将s 随t 变化的规律用数学关系式表示出来;(3)若N 城位于M 地正南方向,且距M 地650km ,试判断这场沙尘暴是否会侵袭到N 城,如果会,在沙尘暴发生后多长时间它将侵袭到N 城?如果不会,请说明理由.[分析] 认真审题,准确理解题意,建立函数关系. [解析] (1)由图像可知,当t =4时,v =3×4=12, ∴s =12×4×12=24(km).(2)当0≤t ≤10时,s =12·t ·3t =32t 2,当10<t ≤20时,s =12×10×30+30(t -10)=30t -150;当20<t ≤35时,s =12×10×30+10×30+(t -20)×30-12×(t -20)×2(t -20)=-t 2+70t -550.综上可知s =⎩⎪⎨⎪⎧32t 2, t ∈[0,10],30t -150, t ∈,20],-t 2+70t -550, t ∈,35].(3)∵t ∈[0,10]时,s max =32×102=150<650.t ∈(10,20]时,s max =30×20-150=450<650.∴当t ∈(20,35]时,令-t 2+70t -550=650. 解得t 1=30,t 2=40,∵20<t ≤35,∴t =30, 所以沙尘暴发生30h 后将侵袭到N 城.6.提高过江大桥的车辆通行能力可改善整个城市的交通状况.在一般情况下,大桥上的车流速度v (单位:km/h)是车流密度x (单位:辆/km)的函数.当桥上的车流密度达到200辆/km 时,造成堵塞,此时车流速度为0;当车流密度不超过20辆/km 时,车流速度为60km/h.研究表明:当20≤x ≤200时,车流速度v 是车流密度x 的一次函数.(1)当0≤x ≤200时,求函数v (x )的表达式;(2)当车流密度x 为多大时,车流量(单位时间内通过桥上某观测点的车辆数,单位:辆/h)f (x )=x ·v (x )可以达到最大,并求出最大值.(精确到1辆/h)[解析] (1)由题意:当0≤x ≤20时,v (x )=60,当20≤x ≤200时,设v (x )=ax +b ,再由已知得⎩⎪⎨⎪⎧200a +b =0,20a +b =60,解得⎩⎪⎨⎪⎧a =-13,b =2003.故函数v (x )的表达式为v (x )=⎩⎪⎨⎪⎧60,0≤x ≤20,13-x ,20≤x ≤200.(2)依题意并由(1)可得f (x )=⎩⎪⎨⎪⎧60x ,0≤x ≤20,13x -x ,20≤x ≤200.当0≤x ≤20时,f (x )为增加的,故当x =20时,其最大值为60×20=1 200;当20≤x ≤200时,f (x )=13x (200-x )≤13[x +-x 2]2=10 0003,当且仅当x =200-x ,即x =100时,等号成立.所以,当x =100时,f (x )在区间[20,200]上取得最大值10 0003.综上,当x =100时,f (x )在区间[0,200]上取得最大值10 0003≈3 333, 即当车流密度为100辆/千米时,车流量可以达到最大,最大值约为3 333辆/小时. 7.(2012·江苏卷,17)如图,建立平面直角坐标系xOy ,x 轴在地平面上,y 轴垂直于地平面,单位长度为1km ,某炮位于坐标原点.已知炮弹发射后的轨迹在方程y =kx -120(1+k 2)x 2(k >0)表示的曲线上,其中k 与发射方向有关,炮的射程是指炮弹落地点的横坐标.(1)求炮的最大射程;(2)设在第一象限有一飞行物(忽略其大小),其飞行高度为3.2km ,试问它的横坐标a 不超过多少时,炮弹可以击中它?说明理由.[解析] (1)令y =0,得kx -120(1+k 2)x 2=0,由实际意义和题设条件知x >0,k >0,故x =20k 1+k 2=20k +1k≤202=10,当且仅当k =1时取等号. 所以炮的最大射程为10km.(2)因为a >0,所以炮弹可击中目标⇔存在k >0,使3.2=ka -120(1+k 2)a 2成立⇔关于k 的方程a 2k 2-20ak +a 2+64=0有正根⇔判别式Δ=(-20a )2-4a 2(a 2+64)≥0⇔a ≤6.所以当a 不超过6(km)时,可击中目标.。
实习责任保险条款
实习责任保险条款【引言】实习是学生提升专业能力、增加工作经验的重要途径。
然而,实习期间可能发生意外事故,对实习生的个人安全和财产造成损失。
为了保障实习生的权益和安全,实习责任保险的出现成为了一种必要的保障措施。
本文将围绕实习责任保险条款展开讨论,旨在帮助实习生和雇主更好地了解实习责任保险的相关内容和权益保障。
【保险责任】实习责任保险是一种特定的责任保险,旨在为受保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提供保障。
保险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人身伤亡保障:保险公司将根据实习生的受伤程度,提供相应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保障。
对于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永久残疾或死亡,保险公司还将支付额外的身故赔偿金给予受益人。
2. 财产损失保障:实习责任保险也包括对实习生财产损失的保障。
例如,在实习期间,实习生的个人物品被意外损坏或被盗窃,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3. 法律责任保障:实习责任保险还会对实习生可能因意外事故给雇主或他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例如,实习生在工作过程中不慎摔坏了公司设备,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保险金额】实习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一般根据实习生的实际需求和保险公司的规定来确定。
在选择实习责任保险时,建议实习生和雇主共同商议确定合适的保险金额,以确保保险责任能够充分覆盖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
【保险免责事项】实习责任保险也存在一些免责事项,需要实习生和雇主注意。
免责事项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故意行为:如果实习生故意制造事故或故意损坏他人财产,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 涉及违法活动:如果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从事违法活动并因此导致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也将不负责任何赔偿。
3. 未经许可的活动:如果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从事未经雇主许可的活动导致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可能会免责。
尽管实习责任保险为实习生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在选择保险时,实习生和雇主都应该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和免责事项,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校方实习责任保险合同3篇
校方实习责任保险合同3篇篇1甲方(学校):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就其学生在实习期间可能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向乙方投保,乙方向甲方承担保险责任,为明确双方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保险对象本合同保险对象为甲方所属在校学生,在实习期间遭遇突发意外事故的,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二、保险期限保险期限自学生开始实习之日起至实习结束之日止。
具体保险期限根据甲方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以及乙方的相关保险规定确定。
三、保险责任1. 乙方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包括:学生在实习期间因突发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包括伤残、死亡等。
2. 乙方不承担因下列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责任:(1)甲方学生在实习期间从事违法犯罪行为;(2)甲方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产生的纠纷;(3)因甲方学生自身疾病、慢性病等内在原因导致的伤害。
四、保险金额与赔偿1.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的最高赔偿限额为每人人民币______万元。
具体赔偿金额根据保险事故的性质、程度以及乙方的相关保险规定确定。
2.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案,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乙方应在收到完整索赔资料后,尽快完成审核并支付赔偿款项。
五、保费及支付方式1. 保费金额根据甲方投保的学生人数、实习期限、保险责任范围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详见保单。
2. 甲方应在保险期限开始前一次性支付乙方保费。
六、合同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不得随意变更。
2. 若甲方在保险期限内解除实习协议,本合同自实习协议解除之日起自动终止。
3.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保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七、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平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附加教学实训责任保险条款
平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
附加教学实训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在投保《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第二条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在被保险人组织或安排的校内教学实训活动中,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伤残或死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前款所称教学实训活动,是指被保险人按照与专业有关的企业岗位的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或安排在校学生在校内参加的教学性实践活动。
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新整理版6篇
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新整理版6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乙方(学生/家长):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并希望明确有关大学生平安保险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和协议,以兹信守:一、合同目的与宗旨本保险合同旨在明确大学生平安保险的各项权利义务,保护学生安全健康,保障双方权益,预防和化解纠纷。
二、保险范围及保险金额(此处列举具体的保险范围,如意外伤害、疾病、身故、住院等;列举各项的保险金额,尽可能具体并合理。
)三、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约定终止日期止。
具体日期以甲方保单为准。
若乙方需要续约,应在合同到期前通知甲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用。
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甲方公告为准。
乙方需按时缴纳保险费用,以免影响保险保障。
五、甲方的保险责任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疾病等给予相应的保险金赔付。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索赔申请后及时处理,并在法定时间内支付保险金。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2. 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危险行为。
3. 乙方如有需要修改保险信息或发生保险事故,应及时通知甲方。
4. 乙方有权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向甲方提出索赔申请。
5. 乙方应妥善保管相关保险凭证和单据。
七、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合同可在以下情况下解除或终止: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2. 乙方保险期限届满;3.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 其他法定或约定的情况。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不再享有保险保障,但相关未结事项仍应履行。
八、争议解决方式及法律适用本保险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学生实习保险合同5篇
学生实习保险合同5篇篇1学生实习保险合同一、签约主体甲方:学生实习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乙方:学生实习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二、保险范围1. 保险范围包括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意外身故、残疾、医疗费用、住院津贴等。
2. 保险范围不包括学生在工作范围以外发生的事故,也不包括学生自身故意或者酗酒等发生事故。
三、保险金额1.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每位学生每日100元,最高不超过一万元。
2. 保险公司应按照实际发生的保险事故情况进行理赔,赔偿标准按照保险合同中的规定执行。
四、保险期限1. 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学生实习期间,自实习开始之日起至实习结束之日止。
2. 若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应及时理赔,避免造成学生及家属的经济负担。
五、责任分工1. 保险公司有责任向实习单位提供培训和指导,确保实习单位了解保险范围和赔偿标准,以便及时处理保险事故。
2. 实习单位有责任保障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发生事故。
3. 学生有责任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规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则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的各项规定,如有任何违反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本合同内容仅供双方参考,如有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诉讼处理。
七、合同终止1. 本合同在保险期限到期之日自动终止,双方不再具有任何保险责任和权利。
2. 如实习单位或者保险公司有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以上为学生实习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权益和安全。
希望双方能够共同遵守,形成健康、和谐的实习环境。
篇2学生实习保险合同一、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学校”)二、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学生”)甲乙双方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校规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学校进行实习活动期间的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实习期间保险范围及保险金额:1.乙方在学校实习期间,学校将为乙方购买相关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具体保险项目及金额将在签订本合同后进行商议确定。
学生平安保险条款三篇
学生平安保险条款三篇篇一:学生团体平安保险条款第一章保险对象第一条凡各类大、中、小学及技工、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日常学习者都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学校向本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
第二章保险期限第二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零时起到期满日二十四时止。
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
第三章保险金额第三条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伍万元。
第四章保险责任第四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内死亡或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残废的,本公司依照《人身保险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标准》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本公司均按第四条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
累计给付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五章除外责任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疾,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被保险人自杀、犯罪、殴斗、酒醉;二、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三、战争或军事行为;四、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情事。
第六章保险费第七条每千元保险金额保险费为壹元。
第七章保险手续和保险费的缴付第八条投保时,以学校为单位,填写投保单一份和全体被保险人名单一式三份,经本公司核定承保后签发保险单。
第九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指定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按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在保险单有效期间,投保单位如因人员变动需要加保或退保,应填写变动通知单一式三份,送交本公司据以签发批单,作为保险单的附件。
被保险人中途退学,不论已否办理批改手续,本公司均不负保险责任,但应退还已缴的未到期保险费。
第十一条投保单位应在约定起保日前一次缴清保险费。
第八章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疾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通过投保单位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并提供下列单证:一、保险单证及投保单位的证明;二、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书;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时,应提供治疗医院出具的残疾程度证明。
校园方责任保险条款版
校园方责任保险条款版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以下三方签署:学校方(以下简称“校园方”),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人(以下简称“经纪人”)。
一、背景1.1 校园方为了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权益,在发生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失时提供保险保障,并委托保险公司和经纪人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1.2 保险公司是一家具备合法注册并被监管的保险公司,有能力为校园方提供相关保险服务。
1.3 经纪人是校园方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联络人和协调人,负责推动并监管保险事务的处理。
二、保险责任及范围2.1 校园方的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意外伤害、财产损失等。
2.2 保险责任的详细范围和标准通过保险单和保险条款来确定,并由双方共同协商订定。
三、保险费及支付方式3.1 保险费的支付方式为校园方按照协议约定的保费比例向保险公司支付。
3.2 保险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由双方约定,并在合同签署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3.3 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可以通过银行电汇或其他双方都同意的方式进行。
四、保险事故的处理4.1 发生保险事故后,校园方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表。
4.2 经纪人应在接到校园方的通知后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并协助校园方进行理赔事宜的处理。
4.3 保险事故的处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条款的规定。
五、保密条款5.1 双方同意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对于获取的对方商业、技术及保险事务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
5.2 双方承诺对本合同涉及的保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除非获得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此类信息。
六、合同的生效和终止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6.2 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任何一方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6.3 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024年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样本5篇
2024年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样本5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保险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大学生):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名称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平安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与定义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乙方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保险责任,属于人身保险合同。
二、保险标的乙方在校期间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的人身伤亡或医疗费用等损失,均属于本保险的标的。
三、保险期限本合同保险期限为壹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满,如需续签,双方应重新签订合同。
四、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 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__元整。
2. 乙方应按照所投保的保险金额及甲方的相关规定交纳保险费。
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费用支付方式:_______。
(如:年付、学期付等)五、保险责任甲方对乙方在校期间因下列原因导致的伤害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
2. 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
3. 意外跌倒、烫伤、动物咬伤等意外事故。
4. 参加学校组织或批准的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
除上述情形外,因乙方自身疾病等原因导致的伤害,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若因第三方责任导致乙方伤害,甲方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协助乙方进行追偿。
平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条款(齐袁)
平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经相关政府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初等、中等、高等职业院校、有关教育培训机构、学生实习管理机构,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在实习期间内,因实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实习期间,因发生下列情形导致伤残或死亡,对被保险人需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在往返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途中遭受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三)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九)在实习期间,由于火灾、爆炸、煤气中毒、高空物体坠落受到意外伤害;(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二)学生本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自伤、自杀,而被保险人及其教职员工没有过错的;(三)学生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四)学生不服从被保险人或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五)学生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下落不明而被法院宣告死亡;(六)学生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七)学生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八)学生从事赛车、赛马、攀崖、滑翔、探险性漂流、潜水、滑雪、滑板、跳伞、热气球、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九)学生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十)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政变、谋反、恐怖活动;(十一)原子能或核能装臵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十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实习责任保险条款
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经相关政府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包括但不限于:初等、中等、高等职业院校,职业教育中心,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教育类学校,成人教育类学校,就业训练中心)、有关教育培训机构、学生实习管理机构以及实习单位,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含港澳台地区),在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被保险人的学生(以下简称被保险人的学生)在实习期间内,因遭受除本保险条款第四条列明情形之外的意外事故而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的学生在实习期间内,因发生下列情形导致的伤残或死亡,经人民法院判决,或有关仲裁机构裁决,或实习责任保险调解处理中心认定,或事故鉴定委员会认定对被保险人需要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在实习工作时间和实习工作场所内,因实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事故伤害;(二)实习工作时间前后在实习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实习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事故伤害;(三)在实习工作时间和实习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实习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四)因实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实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五)在实习工作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六)在实习工作时间和实习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七)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意外伤害;(八)在往返于实习单位和学校(住所)的途中(不含实习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九)在实习期间,由于火灾、爆炸、煤气中毒、高空物体坠落受到意外伤害;(十)除本条第(六)项的情形外,实习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被保险人未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被保险人应依法承担责任的;(十一)因从事诊疗、护理实习工作遭受意外事故受到疾病感染或染上急性传染病;(十二)在被保险人提供或管理的场所就餐时发生食物中毒;(十三)学生实习期间遭绑架、失踪或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十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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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 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的 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十三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保险 人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四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 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情形复杂的,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能核定保险 责任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形商议合理期间,保险人在商定的期间内作出核定结果并通 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在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 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 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赔偿金额。
赔偿处理 第二十七条 保险人的赔偿以下列方式之一确定的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为基础: (一)被保险人和向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受害实习学生或其他索赔权利人协商并经保险人确 认; (二)仲裁机构裁决; (三)人民法院判决; (四)保险人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人的学生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遭受损害,被保险人对该受害学生应负 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直接向该受害学生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的学生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遭受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受害学生赔偿的,保险人 不负责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第二十九条 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被保险人对其注册学生实习期间因本保险合同列明的原因所 致伤残、死亡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死亡: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每人责任限额赔偿; (二)伤残: A.永久丧失全部工作能力: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每人责任限额赔偿;
责任免除 第六条 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保险人不负责赔 偿: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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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生本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自伤、自杀,而被保险人及其教职员工没有过错的; (三)学生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学生不服从被保险人或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五)学生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下落不明而被法院宣告死亡; (六)学生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七)学生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八)学生从事赛车、赛马、攀崖、滑翔、探险性漂流、潜水、滑雪、滑板、跳伞、热气球、 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 (九)学生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 (十)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政变、谋 反、恐怖活动; (十一)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十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第七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签订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依法仍应 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二)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明确应由实习单位或其它责任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三)任何间接损失; (四)精神损害赔偿; (五)任何财产损失; (六)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免赔额; (七)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保险期间 第八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合同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责任限额和免赔额 第九条 责任限额包括每人每年责任限额、每人每年医疗费用责任限额、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责任限额。其中每人每年医疗费用责任限额包含在每人责任限额内。每次事故法 律费用责任限额为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的 15%。 以上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十条 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免赔额为 500 元,但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一旦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应该:
(一)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 担赔偿责任;
(二)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 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 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获悉可能发生诉讼、仲裁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接到法院 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应将其副本及时送交保险人。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处理有关诉讼 或仲裁事宜,被保险人应提供有关文件,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对因未及时提供上述通知或必要协助引起或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索赔申请、相关政府部门依法 批准办学的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损失清单、事故证明、索赔申请、索赔申请人身份证明、保险人 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残疾鉴定诊断书、死亡证明、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人 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及病历、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判决 书、调解书等)以及其他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 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六条 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学生以及被保险人的其他有关情况 提出的询问,并如实填写投保单和提供全部在册学生、拟实习学生名单。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 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并不退还保险费。
平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 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凡经相关政府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初等、中等、高等职业院校、有关教育培训机构、 学生实习管理机构,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在实习 期间内,因实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 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实习期 间,因发生下列情形导致伤残或死亡,对被保险人需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 约定负责赔偿: (一)在往返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途中遭受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三)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九)在实习期间,由于火灾、爆炸、煤气中毒、高空物体坠落受到意外伤害;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 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 意,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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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义务
第十一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二条 保险人依本保险条款第十六条取得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 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 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被保险人提供的实习条件和实习劳动环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 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学生上岗实习前,被保险人应按岗位风险对实习学生进行充分的安全教育,增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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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防护能力;学生实习期间,被保险人应进行跟踪管理并及时提供必要的指 导,定期向实习单位了解实习学生的情况,最大限度防范学生发生意外事故。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 实习前,被保险人、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或家长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行使或保 留向该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履行赔偿义务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的,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的,该行为无效。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 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第十七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本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性向保险人交清保险费。保险 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组织安排学生实习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 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被保险人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要有专门的实 习管理机构,要加强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定期检查实习情况,处理实 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
B.永久丧失部分工作能力:依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按照保险合同所 附伤残赔偿比例表规定的百分比乘以每人责任限额的数额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