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法规 复习资料
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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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物政策与相关制度1.制定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的目标:基本药物的可供性、可得性、费用可承受性,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药物的安全、有效、经济并合理使用。
要点包括1/基本药物的可获得性;2/向公众提供安全、有效、质量合格的药品;3/合理用药。
2、国家药物政策的内容:主要由基本药物、价格合理、财政支持、供应系统、质量保证、合理用药研究、人力资源开发、监测与评估等内容组成。
3、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国家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管环节的科学管理和宏观调控,合理配置资源,保证满足社会公众的健康要求。
政府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要共同努力,使其发挥应有作用:A、保障全体人民的身体健康;B、规范合理用药;C、促进医疗保险体制的改革;D、正确引导药物的研究与开发。
4.国家基本药物的遴选原则:应该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基层能够配备的原则,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我国基本药物品种(剂型)和数量。
5.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障制度:从1998年起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让群众享有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医疗服务,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
(不知道这要考什么)6.农村药品监督: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农村药品监管工作、严格农村药品经营的准入条件、规范农村药品销售行为、依法打击农村中非法药品经营活动,确保农村药品的购销行为和渠道规范,确保药品质量,严格控制药品价格。
A.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B.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药品流通领域的整顿和规范C.加大农村地区药品管理法制和安全用药的宣传D.大力推进农村药品流通领域诚信体系建设7.农村偏远地区药柜设置的规定:药柜是指由有配送能力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及设在乡镇的药品零售企业,在村设置药品销售点;药品零售企业限于所在乡镇行政区域内的村申请设置药柜;药柜经营的品种原则上限于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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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点零售药店与处方外配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提供处方外配效劳的零售药店。
处方外配是指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1、定点零售药店的审查和确定原那么:保证根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和质量;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效劳本钱;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后购药和便于管理。
2、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的资格与条件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和《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遵守《药品管理法》,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确保供药平安、有效和效劳质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具备及时供给根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效劳的能力; 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营业员经地级以上药监局培训合格; 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有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和设备。
定点零售药店与医保经办机构要签订协议,协议有效期1年。
定点零售药店调配的处方要保存2年以上。
外配处方要分别管理,单独建帐。
1 生产药品的必经程序;●研制新药的申报和审批程序。
包括药品临床试验资格的认定、药品临床试验管理标准、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标准。
●生产药品须经国家药品监视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
●生产中药材和中药饮片。
一种是按批准文号管理(按集中规模化栽培养殖、质量可以控制,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另一种是不需按批准文号管理。
2 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国家药品标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局颁药品标准。
3 购进药品的规定;●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采购进口药品必须索取进口药品证(或医药产品证)和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
药事法规复习资料
药事:与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价格、广告、信息、监督等活动有关的事项。
药事管理:是指国家授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药品、药事组织、药事活动、药品信息进行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也包括司法、检察机关和药事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对管理药品的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监督。
药事组织:是指为了实现药学的社会任务,经由人为的分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组织机构的总称。
药品: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与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新药: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的,按照新药管理。
处方药: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精神药品: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中成药:指根据疗效确切、应用广泛的处方、验方或秘方,以中药材为原料配制加工而成的药品。
医疗机构制剂: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
医疗机构制剂不得上市销售。
特殊管理的药品: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这4类药品被称为特殊管理的药品。
药学保健:是提供负责的药物治疗,目的在于实现改善病人生活质量的既定结果。
这些结果包括确认潜在或实际存在的与药物治疗相关的问题;解决实际存在的与药物治疗相关的问题;预防潜在的与药物治疗相关的问题。
药品生产企业:是指生产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
药品生产企业是应用现代科学技术,自主地进行药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基本经济组织。
药品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系统评价,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药事法规复习资料
药事法规复习资料药事法规是指国家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实施管理的法律法规。
在医药领域,药事法规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医药从业人员必须掌握和遵守相关的药事法规,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些药事法规的复习资料。
一、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一部全面规范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基本法律。
该法对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包括药品的分类管理、药品生产许可、药品流通许可、药品广告管理、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等内容。
药品管理法要求医药企业必须获得相应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才可以从事药品的生产活动。
药品的流通也需要取得药品流通许可证。
此外,药品广告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禁止虚假宣传和夸大功效的宣传。
药品的不良反应必须及时监测和报告。
同时,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是指对药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的一套制度。
GMP的实施可以保证药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适当的设备、操作技术和管理措施,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GMP规范主要包括药品生产车间的建设和设计、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的选择和使用、原辅料采购管理、产品质量控制、记录和文档管理、人员培训和教育等方面内容。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GMP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合格的药品不得上市销售。
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制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制度是对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报告的一项规定。
不良反应是指由于药物的使用而导致的对患者或使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评估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可以通过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和患者自行报告等方式进行。
相关医疗机构和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制度,并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不良反应情况。
药事法规(高频考点)
Top1:药品不良反响报告主体、报告围【具体容】法定报告主体: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进口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是我国药品不良反响报告制度的法定报告主体。
我国药品不良反响的报告围是:新药监测期的国产药品或首次获准进口5年以的进口药品,报告所有不良反响;其他国产药品和首次获准进口5年以上的进口药品,报告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响。
Top2:零售药店不得经营的九大类药品【具体容】零售药店不得经营的九大类药品: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以及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
Top3:零售药店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十大类药品【具体容】零售药店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十大类药品:注射剂、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九大类药店不得经营的药品以外其他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精神病、抗焦虑、抗躁狂、抗抑郁药〕、抗病毒药〔逆转录酶抑制剂和蛋白酶抑制剂广〕、肿瘤治疗药、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和曲马多制剂、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以及国家药品监视管理部门公布的其他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
Top4:药师对处方用药适宜性审核的容【具体容】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展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具体包括: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对有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
Top5:互联网药品交易效劳的定义及类型【具体容】互联网药品交易效劳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的效劳;第二类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通过自身与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进展的互联网药品交易;第三类为向个人消费者提供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效劳。
药事管理复习资料
药事管理复习资料第一章绪论一、药事管理概念:药事管理就是对药学事务的管理,或者泛指对药学事业的管理。
二、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三、假药:1.《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①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
②又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又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2.又下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①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②依照本法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检验即销售的;③变质的;④被污染的;⑤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⑥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四、劣药1.《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2.有以下情形之一,按劣药论处:①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②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③超过有效期的;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⑤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⑥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五、执业药师——为了加强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
概念: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第二章药事管理组织体系与职能一、药品监督管理体系包括:药品行政监督管理组织体系和技术监督管理组织体系。
二、SD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1998年成立SFD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3成立两者均属国务院直属机构。
三、药品技术监督管理组织体系:1.药品检验机构;2.国家药典委员会;3.SFDA药品审评中心;4.SFDA药品认证管理中心;5.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室(SFDA保健食品审评中心);6.SFDA药品评价中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7.SFDA培训中心;8.SFDA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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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资料xx年执业药师报名预计于7月份开始,不知道大家开始复习了没有?下面是为大家搜索了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商业贿赂: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置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2.商业回扣:本规定所称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3.商品折扣:本规定所称折扣,即商品购销中的让利,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
1.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使贿赂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人贿赂论处。
2. 经营者在商品交易中不得向对方单位或者其个人附赠现金或者物品。
但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的除外。
违反前款规定的,视为商业贿赂行为。
不良反响报告管理要求: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响报告制度。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应按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响。
国家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不良反响监测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的政府(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不良反响监测工作,各级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中与实施药品不良反响报告制度有关的管理工作。
本方法以下用语的含义1.药品不良反响:药品不良反响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响。
2.新的不良反响:新的药品不良反响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响。
3.药品严重不良反响的界定:药品严重不良反响是指因服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响:A.引起死亡;B.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C.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D.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E.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药事法规基础知识考核试题题库及答案
药事法规基础知识考核试题题库及答案1. 药事法规的定义是什么?药事法规是指国家对药品管理和药事活动所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
2. 以下哪个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和发布国家药事法规?A.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B.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C.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答案:B.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3. 以下哪个法律法规对于药品经营活动进行了规范?A. 《药品管理法》B.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C. 《医疗器械管理条例》D.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答案:A. 《药品管理法》4. 下列哪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的规定?A. 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B. 医疗机构可以代理批发药品。
C. 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可以零售处方药。
D. 个体药店不得销售处方药。
答案:B. 医疗机构可以代理批发药品。
5. 以下哪个法律法规主要对药品广告进行了规范?A. 《药品管理法》B. 《广告法》C. 《药品广告发布标准》D. 《药品广告审查规定》答案:C. 《药品广告发布标准》6. 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以下哪种情况可以视为“依法合理用药”?A. 私自购买并使用其他人的处方药。
B. 在网上购买未经批准的药品。
C. 在药店购买非处方药并按照说明书使用。
D. 通过非法渠道购买进口药品。
答案:C. 在药店购买非处方药并按照说明书使用。
7. 以下哪个法律法规规定了药品注册相关的要求?A. 《药品管理法》B. 《药品注册管理规定》C. 《医疗器械管理条例》D.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答案:B. 《药品注册管理规定》8. 根据《药品管理法》,以下哪个机构负责药品的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A.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B.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C.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D.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的地方监督机构答案:A.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 根据《药品管理法》,以下哪个机构负责药品的检验和监测工作?A.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B.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C.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D.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的地方监督机构答案:D.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的地方监督机构10. 根据《药品管理法》,以下哪个机构负责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工作?A.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B.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C.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D.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的地方监督机构答案:C.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以上是药事法规基础知识考核试题题库及答案,希望对您的学习有所帮助。
药事法规复习提纲
1、我国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的机关是: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什么?麻醉药品--是指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和精神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
共123种,包括,可卡因、阿法罗定、吗啡。
精神药品--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能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后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共132种,分为第一类、第二类,包括咖啡因3、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在哪些地方卖?这两种药的销售方式。
非处方药分为甲、乙类,乙类更安全;经营处方药、非处方药的批发企业;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乙类非处方药的,可以是其他商家,如超市、宾馆、副食店等。
但必须经过省级部门批准。
在城乡集贸市场销售药品,原则上只能出售中药材。
例外情况,符合以下条件,可销售非处方药: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该集贸市场没有药品零售企业的;有许可证的当地药品零售企业;得到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部门批准;该集贸市场内设点销售(不得流动摊);在批准范围内4、处方药如何将做广告?广告必须得到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药监部门批准,并在国务院药监部门备案,方取得广告批准文号;异地发布广告应在发布地省级药监部门备案;处方药只能在药监部门和卫生部门共同指定的专业刊物上做广告。
5、非处方药必须应有专业标志“OTC”,甲类用红色,乙类用绿色6、(多选)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1人员条件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医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2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条件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3质量监控条件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4规章制度条件具有保障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5必须取得药品批准文号。
7、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种植由哪些部门确定?1国务院药监部门根据过去需求总量制定年度生产计划2国务院药监部门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共同确定麻醉药品原植物种植企业,其他企业和个人不得种植。
药事管理与法规2020春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第一章绪论任务一一、单选题药事管理与法规是药学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一门综合学科,以()为基础。
药学我国()颁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必须依法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价格、广告及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1997年()即对药学事业的管理,也就是对药事的治理、管理和执行事务。
药事管理二、多选题在我国,宏观的药事管理也可称药政管理或药品监督管理,下列属于其主要内容的有()。
a. 药事信息资源管理与绩效管理以及建立药业道德秩序等b. 药学技术人员、药品监督管理人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c. 建立健全药事管理体制与药品监督管理机构d. 制定和执行国家药物政策与药事法律、法规、规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药事管理与法规学科具有“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两方面的“属性”,药学事业的发展如果离开了法学、社会学等社会学科基本理论研究的指导,药学活动就不能有序地进行根据管理的主体不同,药事管理包括()。
宏观管理, 微观管理微观的药事管理,即各具体药事单位的对药学事业管理,主要包括()等。
医药生产, 经营企业管理, 医疗机构药房管理药事法规是诸多法律规范中的一种类型,与其他法律规范一样,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具有()。
a. 国家强制性b. 普遍性和程序性c. 规范性d. 国家意志性三、匹配题1.药事法规是指由回答C.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普遍效力和严格程序的行为规范体系。
2.药事法规是调整和保护回答A.公民在药事活动中为维护人体生命健康权益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回答B.药事是指与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价格、广告、信息、监督等活动有关的事。
4.回答D.微观药事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物资设备管理、药品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药学信息管理、药学服务管理等工作。
任务二一、单选题从()的角度,可分为新药、仿制药、进口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
药事管理与法规的复习资料
药事管理与法规的复习资料药事管理与法规的复习资料药事管理是指对药品的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管和管理的一项工作。
而药事管理的实施离不开相关的法规和政策支持。
本文将围绕药事管理与法规展开讨论,以帮助读者复习相关知识。
一、药事管理的概述药事管理是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旨在规范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药事管理的核心任务包括药品注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药品流通管理、药品使用管理等。
药事管理的目标是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提高药品的质量和疗效。
二、药事管理的法规体系药事管理的实施离不开相关的法规和政策支持。
我国的药事管理法规体系包括《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
这些法规和规范对于药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都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
1. 《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是我国药事管理的基本法律,于2001年颁布实施。
该法规定了药品的分类和管理要求,明确了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了药品的质量标准和监管措施。
2.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是我国药品注册的基本规范,用于规范药品的注册审批程序和要求。
该办法明确了药品注册的申请材料、技术要求、审批程序等,保障了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我国药品生产的基本规范,用于规范药品的生产过程和质量管理。
该规范包括药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如原料采购、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旨在提高药品的质量和疗效。
三、药事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在药事管理中,有一些重要问题需要特别关注和解决。
1. 药品质量问题药品质量是药事管理的核心问题之一。
药品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用药安全和疗效。
药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 药品流通问题药品的流通环节是药事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药品的流通环节涉及到药品的批发、零售、运输等环节。
药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防止假冒伪劣药品的流入市场。
药事法规复习资料
考试题型:1. 名词解释(每题4.0分,总共12分)2。
A型题(最佳选择题,每题1.5分,总共30分)3。
B型题(配伍选择题,每题1。
0分,总共20分)4. 简答题(每题6.0分,总共18分)5。
问答题(每题10.0分,总共20分)一、A型题(最佳选择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佳答案)1、对于本科学历的人员,如果参加执业药师考试,需要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年。
A、1年B、2年C、3年D、4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条提出: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鼓励()A、发展中药材B、研究中药C、培育道地中药材D、培育中药材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缩写是()A、GLPB、GSPC、GMPD、GCP4、下列各级药品检验机构,为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的是()A、区药品检验所B、省会城市的市药品检验所C、省药品检验所D、县药品检验所5、新开办的药品生产车间的《药品GMP证书》的有效期为()A、五年B、二年C、三年D、四年6、违法药品广告的处罚机关是(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B、卫生行政部门C、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D、国家中医药管理局7、在药品零售过程中,处方审核人员应具有()A、主管药师B、副主任药师C、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含药师和中药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D、执业药师8、处方药的广告宣传只准在( )A、医疗机构内进行B、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C、经过批准的医药学术刊物进行D、专业性药学报刊进行9、新药的概念是( )A、未曾在中国境内生产的药品B、首次在中国境内生产使用的药品C、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D、未曾在中国境内使用的药品10、个人发现药品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向所在地( )报告A、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C、药品检验所D、卫生行政部门11、药品经营企业储存药品的库房内药品退货区的颜色是( )A、绿色B、红色C、黄色D、白色12、GLP规定该规范适用于()A、为申请药品临床试验而进行的非临床研究B、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非临床研究C、高校教师进行的相关科研活动D、为申请药品上市而进行的非临床研究13、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A、在符合GLP要求的实验室制备B、在符合GCP规定的环境中制备C、在符合GMP条件的车间制备D、在符合GDP条件的操作室制备14、GAP适用于()A、中药生产企业B、药品生产企业C、中药加工企业D、中药材生产企业15、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进口药品应验收其()。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考点、重点总结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考点、重点总结药事管理与法规是执业药师考试中的一门重要科目,主要考察药事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以下是对该科目的考点和重点内容的总结。
一、药事管理1. 药事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原则:药事管理是指对药物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的过程,其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合理、科学、规范等。
2. 药品生产管理:包括药品质量管理、药品GMP认证、药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合理设计等内容。
3. 药品流通管理: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药品采购和配送管理、药品库存管理等内容。
4. 药品使用管理:包括药品处方和配方管理、药品使用者教育和指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等内容。
5. 药品信息管理:包括药品信息系统建设、药品信息的采集、整理和传递等内容。
二、药事法规1. 中国药典:药用物质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使用规范等内容。
2. 药品管理法:药品的分类、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管理规定等内容。
3. 药品注册管理:药品注册的程序、要求和审查要点等内容。
4. 疫苗管理法:疫苗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管理规定等内容。
5. 药品广告管理:药品广告的宣传方式、内容规定和审批程序等内容。
6.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报告的要求和程序等内容。
7. 药师管理:药师的职业道德、行业规范、继续教育要求等内容。
8. 药品价格管理:药品价格的制定、调整和监督等内容。
三、重点内容1. 药品质量管理:了解药品质量的一般概念和影响药品质量的因素,掌握药品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2. 药品流通管理:了解药品流通管理的基本流程和要点,掌握药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3. 药品处方管理:了解药品处方的合理性要求和规范,掌握处方的审核和核查要点。
4. 药品企业管理:了解药品企业的分类和管理要求,掌握药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的规范要求。
5.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上报: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和分类,掌握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上报程序。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知识点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知识点 《药事管理与法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内容,其试卷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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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法律责任 违反第四⼗条的处罚: 第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为之⼀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 1.易制毒化学品⽣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出⼝单位未按规定建⽴安全管理制度的; 2.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使⽤的; 3.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产、经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 4.⽣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 5.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6.除个⼈合法购买第⼀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现⾦或者实物进⾏易制毒化学品交易的; 7.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的; 8.⽣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向有关⾏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年度⽣产、经销和库存等情况的。
企业的易制毒化学品⽣产经营许可被依法吊销后,未及时到⼯商⾏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者企业注销登记的.,依照前款规定,对易制毒化学品予以没收,并处罚款。
易制毒化学品附表 第⼀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 1.1-苯基-2-丙酮 2.3,4-亚甲基⼆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黄樟素 5.黄樟油 6.异黄樟素 7. N-⼄酰邻氨基苯酸 8.邻氨基苯甲酸 9.麦⾓酸* 10.麦⾓胺* 11.麦⾓新碱* 12.⿇黄素、伪⿇黄素、消旋⿇黄素、去甲⿇黄素、甲基⿇黄素、⿇黄浸膏、⿇黄浸膏粉等⿇黄素类物质* 说明: ⼀、第⼀类、第⼆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管制。
药事法复习资料
第一章国家药物政策与相关制度一、国家药物政策的目标:基本药物的可供性,可得性,费用可承受性,以及与之相对应药物的安全、有效、经济并合理使用。
二、国家药物政策的内容:基本药物、价格合理、财政支持、供应体系、质量保证、合理用药三、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的目的:加强国家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管环节的科学管理和宏观调控,合理配置资源,保证满足社会公众的健康要求。
四、目录的作用:1、保障全体人民的身体健康、2、规范合理用药、3、促进医疗保险体制的改革、4.、正确引导药物的研究与开发五、基本药物的遴选的原则: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临床首选和基本层能够配备的原则六:农村药品的监督:1、健立县、乡、村的药品监管网络,2、加强流通领域的整顿和规范3、加大药品管理法制和安全用药的宣传,4、推进农村药品流通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七、设置农村药柜的概念:保证用药安全、及时方便,由有配送能力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及设在乡镇的药品零售企业,作为药品经营活动的延伸,在村设置的药品销售点原则上只能销售OTC药品八、设置药柜的条件:1、初中以上文化经上岗培训合格,健康符合要求,2、药柜放置及拆零设备应清洁卫生第二章药事管理体制一、药事组织的类型:1、药品生产经营组织,2、医疗机构药房组织,3、药学教育、科研组织、4、药品管理行政组织,5、药事社团组织第三章药品质量及监督检验一、药品的质量特性:有效性,安全性,稳定性和圴一性二、药品的特殊性(特征上);专属性,两重性,重要性,限时性三、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的简称:GLP四、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简称:GCP五、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简称:GMP六、药品质量监督的性质:第三方检验的公正性,权威性,仲裁性七、药品质量检验的类型:1、抽查性检验、2、注册检验3、国家检验4、委托检验5、进口检验、6复验第四章行政法的相关内容一、行政许可的含义: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二、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原则:1.法定原则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3.、便民和效率的原则、4、信赖保护原则三、行政处罚的原则:1、法定原则2.、处罚公开公正3、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5、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四、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政处罚五、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60个工作日内第五单中药管理一、野生药材实行保护、采猎相结合的原则,创造人工养二、野生药材的分级:1、一级是指濒临灭绝的、2、二级是指分布区域性缩小,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3、三级是指资源严重减少的三、对野生药材采猎的要求:1、一级禁止采猎,2、二三级按照批准计划执行,3、采猎者必须持有采药证,进行采猎时向有关部门申请采伐证和采猎证,4、不得在禁止采猎区、禁止采猎期进行采猎,不得使用禁止工具进行采猎四、野生药材出口管理:1、二三级只出口药用部分,且实行限量出口五、保护的目的和意义:提高中药品种的质量,保护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中药事业和发展六、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的适用范围:用于中国境内生产制造的中药品种,包括中成药、天然药物的提取物及其制剂和中药人工制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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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与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价格、广告、信息、监督等活动有关的事项。
药事管理:是指国家授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药品、药事组织、药事活动、药品信息进行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也包括司法、检察机关和药事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对管理药品的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监督。
药事组织:是指为了实现药学的社会任务,经由人为的分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组织机构的总称。
药品: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与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新药: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的,按照新药管理。
处方药: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精神药品: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中成药:指根据疗效确切、应用广泛的处方、验方或秘方,以中药材为原料配制加工而成的药品。
医疗机构制剂: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
医疗机构制剂不得上市销售。
特殊管理的药品: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这4类药品被称为特殊管理的药品。
药学保健:是提供负责的药物治疗,目的在于实现改善病人生活质量的既定结果。
这些结果包括确认潜在或实际存在的与药物治疗相关的问题;解决实际存在的与药物治疗相关的问题;预防潜在的与药物治疗相关的问题。
药品生产企业:是指生产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
药品生产企业是应用现代科学技术,自主地进行药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基本经济组织。
药品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系统评价,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
凡正式批准生产的药品、辅料和基质以及商品经营的药材,都要制定标准。
药品信息:是指有关药品和药品活动的特征和变化。
一是有关药品特征、特性和变化的方面的信息,二是有关药品活动方面的信息。
合理用药:以当代药物和疾病的系统知识和理论为基础,安全、有效、适时、简便、经济地使用药品,就是合理用药。
调剂:意指配药、配方、发药,又称调配处方,包括收方、审查处方、调配药剂或取出药品、核对处方与药剂、将药剂发给病人(或病区医护人员)、交代和答复询问的全过程。
药品的不良反应: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药源性疾病:人类在治疗用药或诊断用药过程中,因药物或者药物相互作用所引起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不良反应,致使机体某一(几)个器官或某一(几)个局部组织产生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而出现各种临床症状,称为药源性疾病。
医药知识产权:指一切与医药行业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智力劳动成果的财产权。
包括专利与技术秘密、商标及商业秘密、著作等。
药品流通:是从整体来看药品从生产者转移到患者的活动、体系和过程,包括了药品流、货币流、药品所有权流和药品信息流。
药品流通的概念不同于药品买卖、药品市场营销,属宏观经济范畴。
药品促销:是促进药品销售的简称,它的目的是激发顾客对企业的销售作出有利的反应。
药品促销的任务是将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有关信息向医生、患者及家属传播,使认识到购买的需要,促进购买行动,以实现将潜在市场变为真正的市场,完成交易,实现销售任务。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供药品(包括医疗器械、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交易服务的电子商务。
药品生产企业药师的主要功能有哪些?答:(1)确保所生产药品的质量:承担药品检验和质量控制工作。
(2)制造控制、计划和库存控制,以及监督防止掺假,保证所生产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
(3)药品生产企业销售部门药师的功能是确保所生产药品的质量、制造控制、计划和库存控制以及监督防止掺假。
药品监督管理的作用有哪些?答:(1)保证药品质量(2)促进新药研究开发(3)提高制药工业竞争力(4)规范药品市场,保证药品供应(5)为合理用药提供保证中药现代化发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1)继承和创新相结合(2)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产业可持续发展(3)政府引导和企业为主共同推进(4)总体布局与区域发展相结合(5)与中医现代化协同发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 M P)是药品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实践中总结、抽象、升华出来的规范化的条款,其一般特点有哪些?答:(1)GMP的条款仅指明了要求的目标,而没有列出如何达到这些目标的解决办法。
(2)GMP的条款是有时效性的,需定期或不定期修订,新版GMP颁发后,前版GMP即废止。
(3)GMP强调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法律责任。
(4)GMP强调生产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
(5)重视为用户提供全方位、及时的服务。
执业药师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有哪些?答:(1) 执业药师的基本准则:执业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2) 执业药师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对违法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或向上级报告。
(3) 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及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理。
(4) 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药物治疗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被列为非处方药的药品具有以下特点:答:1.药品适应证可自我诊断、可自我治疗,通常限于自身疾病;2.药品的毒性在公认的安全范围内,其效用-风险比值大;3.药品滥用、误用的潜在可能性小,药品作用不掩盖其它疾病,药品不致细菌耐药性;4.一般公众能理解药品标签的忠告性内容,使用无需医师监督和实验监测。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作用:答:(1)为保证人们用药安全有效奠定了基础(2)为控制医药费用提供依据(3)促进了药事行政提高水平(4)有利于人们自我保健(5)有利于新药研究开发(6)有利于药品流通监督管理药品流通的特点:答:• 1. 品种、规格、批次多,库存周转率快• 2. 法律管理严格,实行准入控制和全过程质量管理• 3. 专业技术性强、药师需求量大• 4. 药品价格控制复杂• 5. 药品促销活动频繁,药品信息易失真我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假药,请问有哪些情形可认定为假药?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1) 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合的;(2)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假药论处,①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②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③变质的;④被污染的;⑤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⑥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行为有哪些?答:(1)组织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行政法规依法制定发布有关药品监督管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发布国家药品标准。
(2)审批确认药品,实行药品注册制度(3)准予生产、经营药品和配制医疗机构制剂,实行许可证制度(4)监督管理药品信息,实行审批制度(5)严格控制特殊管理的药品,确保人们用药安全(6)对上市药品组织调查,进行再审查、再评价(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执业药师考试、注册(8)行使监督权,实施法律制裁请问临床不合理用药的主要表现以及导致不合理用药的因素有哪些?答:不合理用药的主要表现:用药不对症使用无确切疗效的药物用药不足用药过度使用毒副作用过大的药物合并用药不适当给药方案不合理重复给药导致不合理用药的因素:1. 医师因素:•非指征用药•重复用药•忽视特殊病人的用药禁忌•缺乏药物知识和信息•2. 药师因素:•药师在整个临床用药过程中是药品的提供者和合理用药的监督者。
由药师造成的不合理用药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配发错误。
•审查处方不严。
•对病人的正确用药指导不力。
•缺乏与医护人员的协作和交流。
•3.护士因素:•未正确执行医嘱。
•使用了失效的药品。
•临床观察、监测、报告不力。
•给药过程操作差错。
•4. 病人因素:•病人不遵守医生确定的药物治疗方案的行为称为病人不依从性。
病人不依从医嘱的原因主要有:•对药物疗效期望过高。
•理解、记忆偏差。
•不能耐受药物不良反应。
•经济承受能力不足。
•滥用药物。
•5. 药物因素:•药物的作用和使用因人而异。
•多药并用使药物相互作用发生机率增加•药物相互作用分成:•体外相互作用,又称药物配伍禁忌。
•药物之间的理化反应•药物与赋形剂之间的相互作用•体内相互作用•6. 社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