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封闭式固定收益类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当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
您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特作出如下风险揭示:(一)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二)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三)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及投资者承担。
本基金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包括股票投资风险和债券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的管理风险、证券市场流动性不足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基金交易对手方发生交易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包括期货投资风险和利率互换风险)、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拟挂牌)的股票的特定风险(如有)、特定的投资方法及基金财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的操作或技术风险、相关机构的经营风险(包括基金管理人经营风险、基金托管人经营风险、证券经纪商经营风险)、基金本身面临的风险(包括法律及违约风险、购买力风险、管理人不能承诺基金利益风险、基金终止的风险、止损风险(如有))、关联交易风险(如有)、净值波动风险(如有)、融资融券交易风险(如有)、港股通交易风险(如有)及其他风险。
具体风险描述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第十九条“风险揭示”相关内容。
(四)本基金只在合同规定的特定时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申购和赎回,因此本基金存在流动性风险。
(五)本基金的成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的规定,本基金可能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从而无法成立的风险。
风险揭示书.doc
平安财富-和盈资产管理类2013年770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元旦特别计划)风险揭示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特别提示: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投资者可能会因本揭示书所列风险蒙受损失,请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产品投资期限为210天,风险评级为“二级”中低风险,仅适合风险评级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客户认购。
如影响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重新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以下风险揭示内容请投资者详细阅读,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产品蕴含风险的基础上,通过自身判断自主参与交易,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1.利率风险: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该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2.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无权在理财期内提前终止,而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产品申购与赎回。
3.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平安银行不承诺保本,理财产品到期其本金及理财收益由所投资的财产兑现支付,若产品存续期间或产品到期资产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理财产品的投资本金及收益产生影响。
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可能全部损失投资本金及理财收益。
4.管理风险:由于平安银行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管理,导致本理财计划项下的理财收益降低甚至理财本金遭受损失。
5.市场风险: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排除因市场价格波动、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本理财产品投资本金及其收益遭受损失的可能。
6.再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结束或提前终止后,因市场利率下滑,本金和利息再投资收益率降低的风险。
7.提前终止风险:投资期内,如果发生平安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情况,平安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获得预期最高收益的风险。
8.由投资者自身原因导致的本金风险:因为投资者原因导致本理财计划提前终止,投资者除了丧失本说明书约定的理财收益外,投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投资者应在对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基础上谨慎投资。
全球精选固定收益类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说明书
全球精选固定收益类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说明书摘要:一、固定收益类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概述1.1 产品定义1.2 产品特点二、全球精选固定收益类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介绍2.1 产品背景2.2 产品种类2.3 投资范围2.4 收益与风险三、投资建议与注意事项3.1 投资建议3.2 注意事项正文:一、固定收益类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概述1.1 产品定义固定收益类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是指在特定投资期限内,投资者将资金投入该产品,享受固定收益,并在产品到期时按净值赎回本金和收益的一种理财产品。
1.2 产品特点固定收益类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具有以下特点:(1)固定收益:产品在投资期限内提供固定收益,不受市场波动影响。
(2)封闭式管理:在投资期限内,投资者不能赎回已投资的资金,且不再接受新的投资。
(3)净值计算:产品净值根据投资组合的市场价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在到期时可按照净值赎回本金和收益。
二、全球精选固定收益类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介绍2.1 产品背景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投资者对于多元化投资需求日益增长。
为满足投资者需求,金融机构推出了全球精选固定收益类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旨在为投资者提供稳健的收益和多元化的投资选择。
2.2 产品种类全球精选固定收益类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根据投资期限、收益类型和投资区域等因素分为多种类型,投资者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择。
2.3 投资范围全球精选固定收益类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包括全球范围内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2.4 收益与风险全球精选固定收益类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的收益主要来源于投资组合的利息收入和资本增值。
由于产品具有封闭式管理和固定收益特点,投资者在投资期限内可获得稳定的收益。
但同时,投资者需承担一定的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等。
三、投资建议与注意事项3.1 投资建议(1)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产品类型和投资期限。
(2)关注产品的收益与风险,合理配置资产,实现投资组合的多元化。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建行龙宝(按日)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建行龙宝”(按日)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尊敬的客户:理财产品管理运用过程,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
因此,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郑重提示: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本产品任何业绩比较基准、七日年化收益率、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国建设银行对本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请您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产品无固定期限(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封闭期内,客户可以在产品开放时间进行申购,封闭期不开放赎回。
封闭期结束,客户可在开放时间内进行申购、赎回。
本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2盏警示灯,风险程度属于较低风险。
产品适合于收益型、稳健型、进取型及积极进取型客户。
最不利情况下,资产组合无法回收任何本金和收益,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
客户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产品。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说明如下:注:本风险评级为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您选择购买理财产品前,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您应在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评级等基本情况后,自主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中国建设银行提醒您应本着“充分了解风险,自主选择购买”的原则,谨慎决策,自主决定将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购买本产品。
在购买本产品后,您应随时关注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中国建设银行不承担下述风险:1. 政策风险:本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并导致本产品收益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甚至本金损失,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风险揭示书
一、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客户:为使您更好地了解平安汇通磐海量化指数增强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该计划。
一、了解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区分风险收益特征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筹集资产委托人资金交由托管人托管,由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统一管理和运用,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并将投资收益按比例分配给资产委托人的一种投资方式,具有集合理财、专业管理、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优势和特点。
但是,投资于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不承诺投资者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
二、了解平安汇通磐海量化指数增强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本计划投资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所引起的波动,将对本资产管理计划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投资标的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影响本资管计划投资收益而产生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导致本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金融资产可能无法继续持有从而导致损失。
经济周期风险: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
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从而产生风险。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业内竞争、市场前景、管理能力、财务状况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
若资管计划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可分配利润减少,使投资收益下降,从而给资管计划的投资带来风险。
大宗交易风险: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并非完全由市场供需关系形成,可能与市场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从而导致大宗交易参与者的非正常损益。
利率风险:利率的变化直接影响国债的价格,同时也影响到证券市场资金供求关系,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
最新农商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附件7:ⅩⅩ农商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由于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一、ⅩⅩ农商银行在此郑重提示1、本理财产品不同于银行存款,具有一定的风险,ⅩⅩ农商银行对理财本金与收益不承担保证责任。
2、在签署本理财计划的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前,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本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和客户权益须知的全部内容,详细了解本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具体情况;如对销售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我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3、请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前,应充分了解本产品风险,包括理财本金与收益到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支付风险等,具体详见以下“风险提示”部分,确保完全明白此类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
4、请投资者独立、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5、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二、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保障本金的安全。
您的本金不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但理财收益会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理财计划收益来源于资产组合出让、处分或持有到期的收入。
如资产组合无法正常处置的,则由此产生的理财收益(如有,下同)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资产组合内的债券资产存在违约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此产生的理财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调整,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2.管理人风险:因管理人(包括本理财计划的投资管理人、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受托人(如有)、相关投资顾问(如有)等,下同)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导致本理财计划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
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华商银行“一诺千金19号”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个人和公司投资者适用本风险揭示书旨在提示投资者依据《华商银行代客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与《华商银行“一诺千金19号”理财产品说明书》向华商银行购买的“一诺千金19号”理财产品可能产生的交易风险和损失。
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前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华商银行代客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与《华商银行代客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的所有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确认已经从银行获得令其满意的信息披露,并确认具有承担相关风险的能力。
投资者已经完全理解理财产品的性质、风险及可能的损失。
投资者根据自身理财目标、投资经验、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慎重考虑购买理财产品。
本风险揭示书列举的具体风险并不能穷尽理财产品的所有风险。
下列列举的具体风险只是作为例证而不表明银行对未来市场趋势的观点。
第一条一般风险:理财产品涉及显著的风险,仅适合具备对风险进行衡量所必需的财务及经营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的投资者。
投资于本产品可能承担巨大风险。
投资者应在经过咨询其专业顾问、考虑其自身状况、并认定投资产品为合适的投资后,才可投资于本投资产品。
第二条期限风险:相应产品的实际期限无法事先确定,如产品条款约定只有银行有权行使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展期),一旦银行选择了行使条款中所订明的权利时,则投资者将须按照合同中订定的责任履行,不得异议;第三条再投资风险:如果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或展期的权利,产品实际期限可能不同于合同期限。
在产品终止日后进行再投资时,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再投资的收益率低于产品收益率的状况。
第四条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并非随时可流动的产品。
根据产品条款,如投资者不享有提前终止权,投资者应准备持有至本产品合同终止。
第五条不可抗力:如果银行与客户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流行病,IT 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所涉及的市场发生停止交易等,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后,发生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本产品违反该些规定而无法正常操作的情形。
平安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安全银行日日安盈人民币理财方案产品风险揭露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慎重特别提示:本产品为保本浮动利润型理财富品。
本理财富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本本金,不保证理财利润,投资者应该充足认识投资风险,慎重投资。
本产品风险评级为A级,合适风险评级为“慎重型〞、“稳重型、〞“均衡型、〞“进步型〞和“激进型〞的客户认购。
如影响投资者风险蒙受能力的要素发生变化,请实时从头达成风险蒙受能力评估。
以下风险揭露内容请投资者详尽阅读,在充足认识并清楚了解本产品包含风险的根基上,经过自己判断自主参加交易,并自发担当有关风险:信誉风险:本理财富品召募资本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信誉等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或钱币市场工具,包含:债券回购、拆借、央行单据、国债、金融债、以及高信誉级其余公司债券〔公司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单据等〕等财富。
产品到期其本金及理财利润由安全银行负责支付,产品存续时期假定投资的交易敌手发生违约、破产等情况,投资者可能损失局部理财利润。
在最不利的状况下,投资者将只好回收本金,没法获取理财利润。
本金及理财利润风险:本理财富品保证本金但不保证利润,理财富品利润根源于本理财富品项下投资组合的回报,简单遇到市场利率的变化、投资组合的运作状况以及投资管理方投资能力的影响,在最不利的状况下,本理财富品利润率可能为零,那么由此产生的理财利润不确立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担当;管理风险:因为安全银行受技术及管理水同等要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富品的投资利润,致使本方案项下的理财利润处于较低水平甚至为零;3.政策风险:本理财富品是针对目前的有关法例和政策设计的。
如国家政策、市场、法律及其余要素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富品的受理、投资、送还等的正常进行,此时安全银行有权提早停止本理财富品;4.流动性风险:本理财富品存续时期,投资者只好在本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1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
理财富品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假定本理财富品发生大额赎回,此时安全银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本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信息传达风险:本理财富品存续期内不供给估值,投资者应依据本理财富品说明书所载明的通告方式实时查问本理财富品的有关信息。
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客户:感谢您认购我行理财产品,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特向您提示:一、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二、根据相关规定,所有产品均有投资风险。
同时如果您购买的是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则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如是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则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如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则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同时根据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情况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失。
三、我行理财客户依据风险承受能力大小,依次分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
与之相适应,理财产品依据风险评级分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
客户只能购买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分类的产品。
如:稳健型客户只能认购保守型、稳健型产品,而不可购买平衡型及以上型产品。
四、购买本产品,您可能面临如下风险:1、政策风险:如果在产品运作期间,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规发生变化,将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行为的正常开展,进而导致本期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的损失或降低。
2、利率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本期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
3、流动性风险:不可提前赎回产品采用到期一次性兑付的形式,在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本期理财产品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4、延期风险:如因基础资产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偿付本金及收益,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5、提前终止风险:在本期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我行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
6、管理风险: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等受管理水平及能力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投资本金及收益。
7、其他风险:如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投资失利情形。
五、投资结果(包含最不利投资情形):假设某客户投资5万元购买6个月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如果该产品给客户表明的测算收益率为3.75%,实际投资期为183天,则产品到期后客户可获得的测算收益为:50000×3.75%×183/365=940.07元。
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一、产品概述本文档是为了向投资者揭示理财产品的风险,帮助投资者充分了解产品的特点和风险,以便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请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前仔细阅读并理解本文档中的内容。
二、风险揭示1. 市场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结果会受到市场行情的影响,包括经济形势、政策法规、企业盈利等因素的变化,可能导致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出现波动甚至损失。
2. 信用风险理财产品可能涉及多个金融机构,包括发行机构、托管机构等。
若其中任何一方发生违约或经营风险,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本金和收益。
3. 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通常有一定的投资期限,投资者在此期间将无法提前支取资金。
而在某些情况下,投资者可能在急需资金时无法及时变现。
4. 利率风险利率的上升或下降对理财产品的收益产生重要影响。
若利率上升,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得预期的收益;若利率下降,投资者的收益可能低于预期。
5. 券商风险理财产品可能由券商发行,券商的经营状况和信用评级可能会影响产品的投资价值。
若券商发生经营问题或信用评级下降,可能导致投资者承担损失。
6. 法律风险理财产品的收益受制于法律法规的规定,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对产品的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了解其对产品的影响。
7. 不可抗力风险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自然灾害、战争、恐怖主义、全球性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这些因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投资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8. 产品可能长期为您持有、转让或者终止理财产品可能存在长期持有的风险,因为产品的期限可能较长,投资者在一定期间内无法提前转让或终止产品。
三、风险评级和评估1. 投资者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和投资期限等因素,合理评估并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2. 投资者应关注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评估,了解产品的风险水平。
评级较高的产品通常伴随着较高的风险。
3.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理财产品的投资组合、投资策略和资金运用等信息,了解产品的风险来源和投资方向。
风险明白告知卡
风险明白告知卡尊敬的客户: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提高您对产品风险的认知和理解,我们向您提供本风险明白告知卡。
请您仔细阅读并理解以下内容。
一、产品基本信息产品名称:XXX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产品期限:1年预期收益率:5%发行机构:XXX银行二、风险提示1. 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的收益与市场状况密切相关,市场波动可能导致您的投资本金和收益发生变动。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经济、政策、行业等因素引起的市场价格波动,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汇率、利率等风险。
2. 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的发行机构是XXX银行,但并不意味着产品本金和收益的绝对安全。
如发行机构发生违约、破产或其他无法履行义务的情况,您可能面临本金损失的风险。
3. 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的期限为1年,期间您可能无法提前赎回或转让份额。
如您在期限内有紧急资金需求,可能无法立即变现,需要等待到产品到期才能获得本金和收益。
4. 适用对象风险本理财产品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高、具备一定投资经验和金融知识的投资者。
如果您没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或了解产品的相关知识,可能无法准确评估产品风险并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5. 其他风险除上述风险外,还存在政策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他潜在风险,请您谨慎考虑。
三、风险评估请您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认真评估本产品的风险与收益,并确保投资金额不超过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范围。
四、投资建议1. 多元化投资分散投资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式。
建议您将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类型的资产,以减少单一投资的风险。
2. 定期评估定期评估您的投资组合,根据市场状况和个人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投资策略的有效性和风险可控性。
3. 寻求专业意见如果您对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投资策略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金融顾问或投资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建议。
五、风险揭示本风险明白告知卡并不能穷尽所有可能的风险,仅供参考。
您在投资前应全面了解相关风险,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中信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中信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客户: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延期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
具体风险的含义,请您认真阅读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相应的风险揭示部分。
由于相关风险因素可能导致您的本金及收益全部或部分损失,因此,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包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及客户权益须知等。
重要提示: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您可能因市场变动而损失全部本金且无法取得任何收益。
本理财产品名称为中信理财之月月赢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编码为B130A0113,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开放型,无名义存续期限(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风险评级为 PR2,适合购买客户为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及以上的客户。
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示例:若投资者购买本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本金为1亿元,理财产品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60%,在最不利情况下,理财本金及收益全部损失。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我行并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风险揭示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确认栏本人确认购买该理财产品为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认为该理财产品完全适合本人的投资目标、投资预期以及风险承受能力,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本人确认中信银行相关业务人员对于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限制本人权利、增加本人义务以及有关免除、限制中信银行责任或中信银行单方面拥有某些权利的条款已向本人予以说明,本人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
本人确认已阅知客户权益须知,完全清楚理财产品购买流程、风险评估、产品评级含义、信息披露方式及渠道、银行联系方式及投诉程序等内容。
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及客户确认函
“XX”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协议编号:重要须知✧本理财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协议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产品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本理财产品不等同于银行存款,其具有投资性质和投资风险,请投资者(客户)仔细阅读下附《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投资风险,基于自身判断谨慎投资。
✧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产品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
✧除本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参考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XX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本理财产品只根据本理财产品购买协议所载的资料操作。
✧根据本行内部风险评级标准(详见《客户权益须知》),本产品的风险等级为R2,适合有一定投资经验的客户购买。
请客户根据自己的风险能力评级购买合适的产品。
✧本《产品说明书》、《产品要素表》、《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和《理财产品协议书》共同构成客户与理财行之间的理财产品购买协议(简称“本协议”。
客户在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后,于签约日在理财产品代销方所在地签署本协议。
本理财产品购买协议解释权归XX银行所有,投资者若对本协议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XX银行及理财产品代销方咨询。
一、产品概述产品名称 XX银行 2014年FR“XX 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币种人民币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理财期限详见《产品要素表》(1个月、2个月、3个月、4个月、6个月、1年、其它)内部风险评级 XX银行产品风险评级,本产品属于[低风险(保守型R1)□、较低风险(稳健型R2)■、中等风险(平衡型R3)□、较高风险(进取型R4)□、高风险(激进型R5)□]适合投资者类型经XX银行风险评估,本产品适合[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投资者购买方式在理财产品认购期内,投资人可通过代销方营业网点、代销方网站办理认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乾元-鑫溢江南”(公募) 2019年第22 期封闭式固定收益类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客户:理财产品管理运用过程,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
因此,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理财产品管理人)郑重提示:本产品为固定收益类净值型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请您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产品任何业绩比较基准、预期收益、预期最高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对本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产品期限为固定期限,存续期内产品不接受赎回申请,但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有权对本期产品进行展期和提前终止。
本期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两盏警示灯(),风险程度属于较低风险,适用于收益型、稳健型、进取型及积极进取型客户。
最不利情况下,资产组合无法回收任何本金和净收益,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产品。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说明如下:注:本风险评级为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您选择购买理财产品前,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您应在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评级及业绩比较基准等基本情况后,自主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提醒您应本着“充分了解风险,自主选择购买”的原则,谨慎决策,自主决定将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购买本产品。
在购买本产品后,您应随时关注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不承担下述风险:1.政策风险:本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并导致本产品收益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甚至本金损失,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信用风险:本产品所投资的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固定收益类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将导致相关金融产品的市场价值下跌或收益低于业绩比较基准、到期本金无法足额按时偿还,从而使客户可能面临利益损失、本金部分损失、甚至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不可赎回本期产品,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4.市场风险:本产品所投资的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客户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甚至本产品单位净值跌破面值、本金损失的情况。
5.管理风险:本产品资金将投资于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组合。
在产品运作过程中,由于产品管理人的知识、经验、技能、判断力、执行力等主观方面的限制,可能对产品的运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并因此影响客户收益,甚至造成本产品单位净值跌破面值、本金损失。
6.利率、汇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限内,利率、汇率的波动会导致所投资的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价值有波动,从而导致产品单位净值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甚至跌破面值、本金损失。
同时,本产品存在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为负的风险。
7.抵质押物变现风险:本产品部分基础资产项下可能设定抵质押等担保品,如发生该部分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违约等情形时,将会对抵质押物进行处置,如抵质押物等不能变现或不能及时、足额变现或抵质押物的变现价值不足以覆盖该部分基础资产本金及业绩比较基准,则可能影响客户收益,甚至发生本产品单位净值跌破面值、本金损失的情况。
8.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将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
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进行查询。
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另外,客户预留在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9.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期产品募集期届满,认购总金额未达到产品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期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判断难以按照本期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期产品的,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宣布产品不成立。
10.提前终止风险: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发生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收益的风险。
11.延期风险: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发生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认为需要对本产品进行延期的其他情形时,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有权对本产品进行延期,在产品延期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收益的风险。
12.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收益低于业绩比较基准乃至产品单位净值跌破面值。
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税收风险: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暂不负责代扣代缴客户购买本产品所得收益应缴纳的各项税款。
若相关税法法规规定理财产品管理人应代扣代缴相关税款,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有权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则客户面临其取得的收益扣减相应税费的风险。
此外,税收法规的执行及修订可能对本产品投资运作等过程中需缴纳的相关税费产生影响,可能影响客户收益,甚至造成本产品单位净值跌破面值、本金损失的情况。
您在签署《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前,应当仔细阅读客户权益须知、本风险揭示书及本产品的产品说明书的全部内容,同时向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了解本产品的其他相关信息,并自己独立做出是否购买本产品的决定。
您签署本风险揭示书、客户协议书,并将资金委托给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运作是您真实的意思表示。
本风险揭示书及相应的客户协议书、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将共同构成贵我双方理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风险揭示方: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客户签字与签章见下一页)签字与签章机构客户请在下面签章: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乾元-鑫溢江南”(公募)2019年第22 期封闭式固定收益类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一、产品要素二、投资管理(一)投资范围本产品为固定收益类净值型产品,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资产,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80%-100%,其他资产0-20%。
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有权对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进行调整,并至少于调整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之日之前2个产品工作日进行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秉承价值投资的理念,通过资产组合管理实现本产品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的平衡。
本产品基础资产均经过中国建设银行内部审批流程筛选和审批,达到可投资标准。
(二)投资团队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是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分支机构之一,拥有专业化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投资经验。
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秉承稳健经营的传统,发挥自身优势,为产品运作管理提供专业的投资管理服务,力争帮助客户实现收益。
(三)参与主体理财产品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理财产品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三、产品运作说明(一)产品规模1.本产品规模上限: 1.9000 亿份。
在本期产品募集期内,对本期产品的认购份额达到本期理财产品规模上限,则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停止本期产品的认购,已经认购成功的客户投资权益不受影响。
2.本产品规模下限:1万份。
在本期产品募集期内,对本期产品的认购份额未能达到本期理财产品规模下限,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宣布本期产品不成立。
如产品不成立,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将在通知客户产品不成立后5个产品工作日内返还客户已缴纳的认购本金至客户指定账户,在途期间客户投资本金不计息。
客户应确保账户状态正常,并及时查询账户资金变动情况。
3.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可根据市场情况和产品运行情况等调整产品规模上、下限,并至少于调整规模上下限之日之前2个产品工作日进行公告。
(二)认购/申购/追加投资/赎回客户购买本期产品,应提前将理财资金存入客户指定账户。
本期产品运行期间,不开放申购、追加投资和赎回。
根据产品规模,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有权开放申购,产品申购期仅为产品成立日当日。
四、产品资产估值(一)资产估值范围1.本产品资产总值包括理财产品项下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价值总和。
2.产品资产估值的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资产价值,确定产品资产净值,并为产品份额的兑付提供计价依据。
3.产品存续期内,每周前2个产品工作日内公布截至上周最后一个产品工作日产品单位净值;产品到期或者提前终止(如非产品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产品工作日),中国建设银行将于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3个产品工作日内,公布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日终的产品单位净值。
产品单位净值为扣除产品相关费用后的净值。
产品单位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二)资产估值方法1. 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以本金列示,逐日计提银行存款利息,按约定利率确认存款利息收入。
2.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类资产的估值方法(1)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交易且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果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将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