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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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顺口区疾控中心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一、原则
区疾控中心承担全区的卫生应急储备工作,同时还承担区卫生局应急物资的托管工作,为了规范应急物资的储备、应用和调控,保障卫生应急工作有序进行,依据《关于加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辽卫函字[2010]446号)、《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试行)》(卫应办急发{2008}207号)按照分工协作,整合资源的方针,坚持统一调配,保障急需的原则,在《2011年卫生应急物资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相关的制度,以保障应急物资储备与应用。
二、应急物资的管理定位
应急管理科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计划、日常管理与使用,应急科与办公室各派一人负责中心应急物资的出库、入库。
三、应急物资的储备计划与采购
应急科设专人负责应急物资的盘点,根据调用与耗损情况,每年提出物资补充计划,另根据疫情情况提出应急物资采购计划,经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进行采购,急需的应急物资不能实行政府采购的,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进行应急采购。
四、应急物资的日常保管与使用
1、出、入库管理
专人负责应急物资的入库与出库,并设台账记录,记录内容应包
括单价、品种、型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
2、回收管理
可回收管理的应急物资使用后,负责回收和维护保养,对于消耗式不可回收的,应记录损耗原因,并由中心主管领导审批。
3、调用管理
本系统调用物资应由使用单位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卫生局领导审批后,托管单位进行调用手续,中心内部调用需经过中心领导审批兵器做好请领记录。
4、存放期的管理
为避免应急物资过期浪费,管理人员应定期查看存放期,对于存放期较短、市场供应充分且在日常应急工作中不常使用的卫生应急物资,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用旧补新、先进先出、等量更替”的原则使用,对不能进行先是交替的物资积极采取措施,尽早用于临床科室、应急演练、疫情处置和卫生学处理中。
5、库房环境管理
库房应保证物资储备的条件和要求,要避光、通风良好,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污染等措施。对低温保存的,应在符合温度控制要求的冰箱中保存。
旅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