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付汇操作流程图
进口付汇流程简介(东莞外汇局)
进口付汇流程简介进口付汇流程简图名录登记进口单位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并办理海关注册登记后,首次办理进口付汇的企业,需持如下资料办理进口付汇名录登记: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简称《确认书》);注意:①《确认书》可在东莞外汇局网站下载,A4纸双面打印,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签字不可由盖章代替);②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注册资本、地址、电话等变更的,应及时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名称或法人代表变更的,还应重新签署《确认书》;③企业办理名录登记后,自首次付汇之日起三个月内为辅导期,辅导期内企业需办理进口付汇逐笔报告(详见下文“逐笔报告”部分)。
付汇前登记“不在名录的进口单位”、“C类进口单位”、“进料余料结转”对外付汇,以及“三来一补”企业产品内销等四种情况付汇前须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凭外汇局签发的《进口付汇登记表》到银行办理付汇或开立信用证手续。
其中,进料余料结转付汇前应持如下资料办理付汇登记:1.“进料余料结转对外付汇申请书”(说明转型情况,来料厂、转入企业及境外投资方关系,列明每份报关单预录入号码、币种、金额及需对外付汇的总额、付汇日期及银行);2.进口报关单付汇证明联原件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贸易信贷登记和注销企业办理预付货款、延期付款、预收货款、延期收款(统称“贸易信贷”)等业务需按要求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登记及注销手续,以人民币结算的贸易信贷无需在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登记。
业务办理地点:外汇局,资本项目管理科报关单过户代理进口业务,一般应由代理方(即报关单经营单位)负责进口和付汇。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允许由收货单位直接对外付汇,但报关单经营单位需在货物进口后30日内,持过户申请书、代理进口协议、进口货物报关单、免税证明或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到所属外汇局办理报关单过户手续:(1)进口单位代理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和捐赠项下进口;(2)许可证、进口配额、特定商品登记项下进口;逐笔报告辅导期内企业、B类企业、付汇与到货或收汇相差10万美元以上且差额超过合同10%,以及10万美元以上的进口退汇等四种情况的企业须在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日期或收汇日期后30日内向外汇局逐笔报告(先通过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办理网上逐笔报告,通过审核后带齐如下资料到外汇局现场报告)。
进口付汇业务操作指南
进口付汇业务操作指南进口付汇业务操作指南一、进口付汇名录登记进口单位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应当到外汇局办理“进口单位付汇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并签署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进口单位名录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进口单位终止经营或被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应当到外汇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一)名录登记所需材料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5.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名录信息发生变更所需材料1.名录变更申请书;2.信息变更相关文件或证明(工商部门企业营业执照变更证明、商务部门批件等);3.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名录注销所需材料1.进口单位终止经营或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进口单位终止或被商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进口付汇登记对于不在名录、分类结果为“C类进口单位”以及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业务,进口单位下列进口付汇业务应在付汇或开证前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登记手续。
(一)不在名录进口单位的进口付汇办理所需材料1.按照不同结算方式除提供相应单证;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C类进口单位”的货到付款业务办理所需材料1.按《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分类付汇代码表》提交相关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
进出口收付汇操作流程
进出口收汇操作:一、进口付汇1.1进口付汇业务管理内容1.1.1进口单位在银行办理进口付汇业务时,应按以下规定提交相应有交凭证和商业单据。
1.1.2 以信用证方式结算的,提交进口合同、开证申请书。
对于信用证项下信汇银行与付汇银行不一致的,还需提交信汇银行签注的审单结论和外汇划转凭证。
1.1.3 以托收方式结算的,提交进口合同。
1.1.4以预收货款方式结算的,提交进口合同、形式发票。
1.1.5 以货到汇款方式结算的,按《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分类付汇代码表》提交相关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
凭“可以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的,提交进口合同、加盖海关“验讫”章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付汇证明联如图1)、商业发票;凭“有条件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的,还需根据进口货物报关单的贸易方式,提交相应凭证;“不得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不能凭以办理进口付汇。
(目前我司用于货到汇款方式结算)图11.1.6进口付汇后因合同取消等原因产生的退汇业务,原则上退款人应当为原付汇收款人。
进口单位办理相关收汇手续时,应当提供原进口合同、退汇协议以及其它退汇证明材料。
对于退款人不是原付汇收款人等特殊情况,进口单位还需提供退款人与原付汇收款人不一致的情况说明。
1.2进口付汇业务信息填写1.2.1 进口单位在银行办理进口付汇时,应根据结算方式和资金流向填写付汇核查凭证。
向境外付汇的应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如图2)及提供付汇证明联原件、进口合同、形式发票;境内付汇的应填写《境内汇款申请书》(如图3)及提供合同、发票;根据实际对外付款交易性质,按照“国际收支交易代码”(如图4)准确填写交易编码;按照付款性质选择本笔付款是否为“预付款货款”、“货到付款”、“退汇”及“其它”性质;对于货到汇款结算方式项下付汇的,应填写相应进口货物报关单(如图1)信息;依据货物实际装运日期在境内/外汇款申请书填写“最迟装运日期”,预付货款业务,其最迟装运日期填写合同约定装运日期,一笔进口付汇对应多份合同的同,其最迟装运日期应按最迟一笔货物装运日期填写写(应准确填写“最迟装运日期”,填写错误将影响总量核量结果,(如图5)图2 图3 图4 图51.3延期付款流程图: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平台(如图6)——延期付款合同登记(如图7)——延期付款提款登记(如图8)——查询已登记的合同及提款状态(如图9)——指定付汇银行(如图10)图6 图7.1 图7.2 图7.3图8 图9 图10.1 图10.2图10.31.4预付货款流程图: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平台(如图6)——预付货款合同登记及合同查询(如图11)——预付货款付汇登记及查询、撤单(如图12)——指定付汇银行(如图13)——注销申请(如图14)图11.1 图11.2 图11.3 图12.1 图12.2 图12.3 图12.4 图12.5图13 图14.1 图14.2二、出口收汇2.1.1 先出货后收款:先出货给客户——收到客户货款——向银行提供核销号——银行根据相应收款金额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给至船务到外汇局核注2.2.1预收货款:企业新签约出口合同中含预收货款条款和合同中未约定而实际发后预收货款的,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实际收货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手续,企业合同中未约定而实际收到预收货款的同时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手续。
进出口收付汇操作流程
进出口收汇操作:一、进口付汇1.1进口付汇业务管理内容1.1.1进口单位在银行办理进口付汇业务时,应按以下规定提交相应有交凭证和商业单据。
1.1.2 以信用证方式结算的,提交进口合同、开证申请书。
对于信用证项下信汇银行与付汇银行不一致的,还需提交信汇银行签注的审单结论和外汇划转凭证。
1.1.3 以托收方式结算的,提交进口合同。
1.1.4以预收货款方式结算的,提交进口合同、形式发票。
1.1.5 以货到汇款方式结算的,按《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分类付汇代码表》提交相关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
凭“可以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的,提交进口合同、加盖海关“验讫”章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付汇证明联如图1)、商业发票;凭“有条件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的,还需根据进口货物报关单的贸易方式,提交相应凭证;“不得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不能凭以办理进口付汇。
(目前我司用于货到汇款方式结算)图11.1.6进口付汇后因合同取消等原因产生的退汇业务,原则上退款人应当为原付汇收款人。
进口单位办理相关收汇手续时,应当提供原进口合同、退汇协议以及其它退汇证明材料。
对于退款人不是原付汇收款人等特殊情况,进口单位还需提供退款人与原付汇收款人不一致的情况说明。
1.2进口付汇业务信息填写1.2.1 进口单位在银行办理进口付汇时,应根据结算方式和资金流向填写付汇核查凭证。
向境外付汇的应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如图2)及提供付汇证明联原件、进口合同、形式发票;境内付汇的应填写《境内汇款申请书》(如图3)及提供合同、发票;根据实际对外付款交易性质,按照“国际收支交易代码”(如图4)准确填写交易编码;按照付款性质选择本笔付款是否为“预付款货款”、“货到付款”、“退汇”及“其它”性质;对于货到汇款结算方式项下付汇的,应填写相应进口货物报关单(如图1)信息;依据货物实际装运日期在境内/外汇款申请书填写“最迟装运日期”,预付货款业务,其最迟装运日期填写合同约定装运日期,一笔进口付汇对应多份合同的同,其最迟装运日期应按最迟一笔货物装运日期填写写(应准确填写“最迟装运日期”,填写错误将影响总量核量结果,(如图5)图2 图3 图4 图51.3延期付款流程图: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平台(如图6)——延期付款合同登记(如图7)——延期付款提款登记(如图8)——查询已登记的合同及提款状态(如图9)——指定付汇银行(如图10)图6 图7.1 图7.2 图7.3图8 图9 图10.1 图10.2图10.31.4预付货款流程图: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平台(如图6)——预付货款合同登记及合同查询(如图11)——预付货款付汇登记及查询、撤单(如图12)——指定付汇银行(如图13)——注销申请(如图14)图11.1 图11.2 图11.3 图12.1 图12.2 图12.3 图12.4 图12.5图13 图14.1 图14.2二、出口收汇2.1.1 先出货后收款:先出货给客户——收到客户货款——向银行提供核销号——银行根据相应收款金额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给至船务到外汇局核注2.2.1预收货款:企业新签约出口合同中含预收货款条款和合同中未约定而实际发后预收货款的,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实际收货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手续,企业合同中未约定而实际收到预收货款的同时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手续。
银行进口付汇流程客户端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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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银行进口付汇流程具有规范性、专业性和风险性。规范性是指该流程需要遵循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和银行内 部规章制度;专业性是指该流程涉及国际结算、外汇交易和风险管理等领域;风险性是指该流程面临汇率风险、 信用风险和合规风险等挑战。
银行进口付汇流程的重要性
保障国际贸易顺利进行
提升银行国际业务竞争力
银行进口付汇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 的一环,保障了境外供应商及时获得 货款,促进了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银行进口付汇流程客户端课件
目 录
• 银行进口付汇流程概述 • 银行进口付汇流程核心环节 • 银行进口付汇流程中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 银行进口付汇流程优化建议 • 银行进口付汇流程案例分析
01 银行进口付汇流程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银行进口付汇流程是指银行接受客户委托,根据进口合同、付汇申请书以及其他相关单据,将外汇款项支付给境 外供应商的整个过程。
进口付汇操作
选择结算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电汇、 信汇、票汇等结算方式。
生成付款指令
进口商在银行系统中生成 付款指令,并确认无误。
扣款与结算
银行根据付款指令从进口 商账户扣款,完成结算操 作。
后续跟踪与风险管理
跟踪货物流转情况
及时了解货物的报关、运输等情况,确保货物的正常流转。
风险管理措施
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警,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解决方案
进口商应与银行保持良好沟通,了解审核进度。如有延误情况,可与银行协商加快审核进 程,或寻求其他解决方案(如加急审核等)。同时,建议银行方面优化内部流程,提高审 核效率。
进口付汇操作失误
外贸流程图
办理备案
取得报关单
收汇核销
取得收汇核销单
单证齐全申报
开具收入退还书
⑾ 退税
十、 出口订货业务流程
十一、 进口订货业务流程
⑩出口企业向货运代理支付运费,取得全套已装船提单,凭以结汇。
九、 出口退税业务流程
出口企业设专职或兼职办理出口退税人员,按月填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申请书,并提供有关凭证,报外经贸主管部门签章;外经贸主管部门稽查签章后,再由专制或兼职办理出口退税的人员退税的人员报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理退税手续。
业务流程
一、 汇付流程图
1、电汇业务流程
汇款人填写电汇申请书,并交付汇款款项和相关费用给汇出行,取得电汇回执。
汇出行根据电汇申请书的内容,以电讯方式向汇入行发出支付委托书。
汇入行收到支付委托书后核对密押,确认其真实性后,通知收款人取款并向收款人解付汇款。
汇入行将付讫借记通知书寄汇出行,通知解付完毕,电汇业务完成。
海关放行后,在核销单及进口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并退给企业;
进口企业在报关后60天内,将进口报关单、进口付汇核销单及发票交外汇管理局备案;
进口企业向银行办理交单结汇,并在所提交的汇票和发票上注明核销单号;
付汇后,银行在进口付汇核销结汇税单/付账通知上填写核销单号并交进口企业;
进口企业持注有核销单号的进口付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管理局办理销案核销手续;
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出口企业办理登记手续;
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海关在核销单上加盖章,并退给企业;
交外汇管理局备案;
进口企业向银行办理交单结汇,并在所提交的汇票和发票上注明核销单 号
收汇银行在出口收汇核销单通知上填写核销单号并交出口企业;
货物贸易进口付汇操作指引企业版(外汇管理局)
货物贸易进口付汇操作指引企业版(外汇管理局)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操作指引(企业版)国家外汇管理局2010年9月目录第一章概述 (2)第二章业务流程图 (5)第三章名录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进口付汇业务管理 (8)第五章非现场核查与监测预警 (18)第六章现场核查管理 (21)第七章分类管理 (31)第八章档案管理 (33)第九章罚则 (34)第十章系统登录与信息共享 (35)附件1 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 (38)附件2 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分类付汇代码表 (40)附件3 进口付汇登记表 (44)附件4 进口付汇逐笔核查报告表 (45)附件5 现场核查通知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6 考核分类通知书.. (46)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操作指引(企业版)第一章概述一、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改革的背景现行进口付汇核销制度建立于1994年,当时我国正处于外汇短缺时期,制度的相关设计与当时的宏观经济是相适应的,在外汇管理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国际收支形势、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法规体系的调整,进口核销制度依赖的宏观环境、体制基础及市场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在贸易主体和交易规模急剧增长、外汇收支形势发生根本性变化的背景下,原有制度的管理成本不断加大,管理方式及手段与促进贸易便利化和加强贸易外汇资金跨境流动监管的要求也存在相当差距。
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以“一一对应、逐笔核销”为主的管理方式无法满足对外贸易快速发展、贸易方式日趋复杂和多样化的要求。
现行管理方式一方面使得外汇管理工作人力占用严重,管理成本较高;另一方面,核销手续较为繁杂,管理缺乏灵活性,给企业造成不便利。
FOB进口操作流程图
FOB 货载订舱指令电进口订舱─────FOB 订舱及运费确认联系货源情况──────供货计划配船<信息反馈 <─────货物装船确认电报 ──────────货物上船<到货/费用 <─────货物装船确认电报 ──────────签发海运提单 ──────>邮递海运提单/或通过银行至国内<─────────────────────────持提单到船代进行换单后办理报关、提货手续──────────────────────────>操作指南进口业务员接受客户(包括国内收货人、国外客户、货代公司及本公司其它业务部门、内陆分公司及网点)的FOB 进口集装箱货载的订舱业务:■ 1、 客户在申请FOB 进口订舱时,应提供订舱委托书1份,外地客户可以通过电报或传真方式订舱。
重点注明国外供货人的详细资料(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货明、合同号、重量、件数、规格、出口国、装港、卸货港等)、海运费和相关费用的付费单位。
同时委托书上应有委托单位的公章。
■ 2、业务员应了解委托书的各项内容,并在确认本公司有能力满足客户的各项委托要求的条件下,方可接受客户委托。
同时向客户进行报价,当得到委托人的认可后,方可向中集及海外代理订舱。
■ 3、在正式接受客户订舱后,向中集及海外代理发送有关国外供货人的有关资料及配船计划。
■ 4、海外代理在得到我司订舱的有关资料后,与供货人联系有关货物出运情况,同时将有关备货情况通知我司。
■ 5、将有关国外供货人情况反馈给委托人。
■ 6、当货物装船后,海外代理将装船确认电报发送到我司。
同时向供货人签发海运提单。
■ 7、当我司接到海外代理的装船电及提单副本后,在船到达港口前通知委托人并收取海运费。
■ 8、我司收到海运费后,通知船代放货。
■ 9、收货人持正本海运提单到船代办理换单、压箱手续。
■ 10、收货人到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 11、海关放行后到港口办理提货手续。
进口付汇核销业务流程图
进口付汇核销业务流程图事项名称进口付汇核销核准设定依据 2004年国务院第412号令收费标准无收费数量无数量限制许可时限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许可程序材料齐全当即办理申报材料第一步:进口单位经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或备案取得进出口权,并取得中国电子口岸IC卡;第二步:进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向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第三步: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进口单位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手续;第四步:进口单位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判断是否需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手续。
如需要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手续,领取进口付汇备案表;如不需要进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证或购汇手续;第五步:进口单位在有关货物报关后一个月内到外汇局办理进口核销报审手续。
(货到付款结算方式的进口付汇除外)(一)进口付汇到货的数据报审进口单位付汇所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口单位“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
进口单位在办理到货报审手续时,须对应提供下列单据:( 1 )进口付汇核销单(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则报关单号栏不得为空);( 2 )进口付汇备案表(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为“正常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3 )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4 )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均为打印件并加盖公司章);( 5 )结汇水单及收帐通知单(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不为“境外工程使用物资”及“转口贸易”,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6 )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
上述单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准确。
受理科室外汇局外汇管理科办结科室外汇局外汇管理科进口付汇核销业务流程图办理进口付汇“名录”登记正常业务特殊业务到付汇银行办理到外汇局办理备案、登记进口开证、付汇业务异地付其他由不在名录的企业汇:提交外汇局材料与审核真单笔金额50单笔金额20万不在名实性的万美元以上~美元以上~货到货到付信用证预付货货到付录的企业务:根货到后90天后180天以上款项下付汇,需款,需提款,需提业相同~据实际-180天付汇付汇的~须在货凭报关提交备交备交备案但备案情况分的~应在货到到之日起15日单到银案申请、案申请、申请、报申请中别提供之日起60天内到外汇局资行付汇银行签关单、IC应特别相应材合同,。
进口付汇核销流程图
进口核销业务操作指南项目内容提供材料“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管理尚未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进口企业:1、加盖单位公章的进口单位名录登记申请书;2、商务主管部门的批件或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及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已经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进口企业:1、进口单位名录登记申请书;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相关证明及复印件;3、银行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证明及复印件。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1、申请书;2、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正本及复印件;3、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它执业证明(副本)及复印件;4、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及复印件;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复印件;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7、中国电子口岸IC卡;8、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黑名单”管理1、进口单位有下列违规行为的,应列入"黑名单":(1)向外汇局或外汇指定银行报审伪造、假冒、涂改、重复使用等进口货物报关单(核销联)或其它凭证的;(2)付汇后无法按时提供有效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其它到货证明的;(3)需凭备案表付汇而没有备案表;(4)漏报、瞒报等不按规定向外汇局报送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或丢失有关核销单证的;(5)违反《贸易进口付汇核销暂行办法》其他规定的。
2、"黑名单"经核实后公布;3、"黑名单"有效期最低为自公布之日起六个月;4、"黑名单"撤销需“名单”内的企业提出撤销申请,外汇局考察其整改情况。
5、对“黑名单”内的企业不予办理:异地付汇、90天以上的远期信用证和先支后收项下转口贸易付汇的备案。
异地付汇项下贸易进口付汇备案管理进口单位办理异地开证、付汇时,外汇局需审核进口单位的备案申请函、进口合同、代理协议(委托代理项下需提供),并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审核相应的材料及复印件:1、信用证:开证申请书;2、托收:托收通知书;3、预付货款:商业发票或形式发票;4、货到汇款:商业发票、中国电子口岸IC卡、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
国际贸易进口总体流程图(FOB价)
国际贸易进口总体流程图( FOB 价)进口商①签订购货确认书出口商③ 许 申 开 ④ 委托托运、报检、可 请 立 报关、保险证 签信 货代公司②发用证⑤ 办理进口付汇核销银 行许可证管理局 (进口地)国家外汇管理局 (进口地经贸(进口地)委)一、合同商订的业务环节合同商订的业务流程①询盘进口商② 发盘出口商接受 ③合同签订④出口商与进口商经过询盘、 发盘、还盘和接受等业务磋商 环节,就货物的各项交易条件达成一致。
进口商拟订 购货贸易合同 一式两份, 双方签章后, 各留下一份作为履行合同的依据。
二、进口许可证签发的业务环节申请签发进口许可证业务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购货贸易合口许可证申请表主管部门有关批准进口文件①进口商许可证管理局(进口地经贸委)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许可证进口商签订购货贸易合同后,持进口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联)、贸易合同和主管部门有关批准进口文件等资料,向进口地外经贸委主管部门申请签发进口许可证。
三、开立与修改信用证的业务环节开证与改证业务流程进口商④ 改证函出口商改填信用通证写证开知申修证信请申改用通书请证知书③书⑤①⑦开出信用②证开证行通知行信用证改证书⑥进口商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及时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为此要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开证费和保证金。
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书的要求开出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通过 SWIFT 网络传递给通知行,副本交给开证人备案。
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后,进行审证,审核无误后用电话通知出口方到通知行取信用证。
出口商依据贸易合同再次审证,发现有多处不符点或改证要求,可书写改证函向进口商提出改证要求。
进口商对改证函的内容予以确认,于是向开证行提出改证要求,交纳改证费。
开证行开出信用证改证书,并通过通知行交至出口商。
四、安排运输与保险业务环节订舱、保险业务程序进口商⑥装船指示 出口商⑧⑤① ⑦预约保险合同保险订舱 订信 舱委 货代公司息托 出口国代理③货物托运单书装 运 货物②委托货代公司船公司④订舱确认进口商在办理好改证手续后, 及时向货代公司办理订舱委托,根据合同有关内容填写 进口订舱委托书 。
进口业务操作——进口付汇操作
2.3 知识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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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付项下对外付款流程 第一步:
填写银行提供的格式化的境外汇款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在银行的印鉴章
第二步:
提交外汇管理要求的单据 货到付款所需资料 佣金的汇出 进口项下海运运费的汇出 预付款
尾款的汇出
2.3 知识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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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情境十五 进口付汇操作
C
目录
ONTENTS
1 2 3
项目基本情况 审核进口单证、处理不符单据 办理对外付款手续
1
项目基本介绍
Case Introduction
截止到2011年6月6日,浙江金苑进出口有限公司涤纶长丝进口已 经历如下4个阶段:
进口 磋商
进口 签约
开证 审证
运输 保险
思考:
除中国农业银行到单通知外,王鹏目前还掌握有哪些单证?
2.2 操作演示
Operation presentation
任务1:审核进口单证
第二步,根据信用证111LC0800105及其修改、UCP600的条款,按 照“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审单原则,逐条审查进口单据中的各项 内容 1
1 2 审核信用证效期、交单期、装运期:都符合要求 审核单据种类和份数的完整性:缺少非木质包装证明 正、副本各一份
Operation presentation
横审(单证一致)
纵审(单单一致)
(1) 仔细分析信用证 ,信用证中每涉及一 种单据,即按单据条 款核对相对应的单据 ,以达到单证一致
(2) 阅读信用证文句 ,并与单据核对,发 现不符点立刻记录在 审单记录表上
(1) 以发票为中心, 与其他单据挨个核对 ,先将被核对的单据 全部阅读一遍,将涉 及发票的相同资料核 对是否一致
进口付汇操作流程
进口付汇操作流程进口付汇具体操作流程一、进口付汇核销监管部门的职责(一)整理银行报送的进口付汇核销单,录入有关数据。
一般要求隔日录入完毕并按付汇日期将核销单归档。
对有问题的核销单及时与银行联系改正。
待国际收支统计申报2.0版软件稳定运行之后,进口付汇核销单数据直接从该软件系统中提取,取消手工录入工作。
(二)审查进口单位的进口到货报审和未到货报审,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报审表录入计算机。
审查三项内容:1、进口单位在报审表上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单据的内容是否一致无误;2、审核付汇单证与报关单内容是否一致;3、手工操作时审核进口单位提供的报关单表面是否与海关的要求一致,即是否有防伪标签、海关编号,是否有清晰的海关验讫章等;使用报关单核查系统后用计算机核查报关单的真伪。
经审核无误,即在报审表和报关单上加盖报审章,将报关单和报审表(第一联)归档存放,将报审表(第二联)的内容录入计算机;如第一项有问题,则请进口单位更正报审表的内容后再报审;如第二项、第三项有问题,以及报关单属于按规定应办理二次核对的范围之内,则留存有关报关单进行二次核对,经鉴别结果为真实者即将报关单退还进口单位留存,经证实存在问题的即按有关规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处理。
(三)进口付汇备案表审核及签发进口付汇备案表是针对一些核销方式较特殊、银行资金风险较大及逃套汇发生频率较高的进口付汇,如远期信用证、异地付汇、转口贸易、预付款等所采用的一种事前登记、初审办法。
办理备案表表明外汇局已对上述付汇进行了重点跟踪、登记,并按期要求进口单位凭有关凭证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
二、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流程(一)进口付汇到货的数据报审1、概念进口付汇到货报审是进口单位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按月将“贸易付汇到货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报送外汇局审查的业务过程和手续。
2、业务审核单据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规定,进口单位“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
进口付汇流程
进口付汇流程:1.外汇局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手续:1.对外经贸部(委,厅)的进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工商局}2.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3.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企业代码证件4.外汇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对于外汇局核准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企业在办理“名录”时,可直接凭《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企业村存留联和进口单位名录登记申请书办理。
列入“名单”后向主管海关领取付汇核销用的IC卡在《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实施前已在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的进口单位,应在六个月内签署《确认书》。
签署《确认书》后,外汇局将其自动列入名录,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的,外汇局将取消其名录资格。
发布实施前未在外汇局办理录登记手续的进口单位,需持名录登记申请书及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等级证书》2.付汇流程:<一>对于不在“名录”的企业及文件规定需办理备案的付汇,企业需备齐下材料:1.进口合同;2.发票;3.正本报关单;4.提单;5.进口付汇核销单;6.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许可证第二联;7.登记表第三联;8.进口证明(或有)第三联;9.各种不同贸易方式及运输方式的凭证单据;10.委托代理协议(或有)到外汇局申领《进口付汇备案表》后可直接至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付汇手续。
<二>对于已经在“名录”的企业可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付汇手续进口单位在有关货物报关一个月内到外汇局办理进口核销,所需资料:(1)进口付汇核销单(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则报关单号栏不得为空);(2)进口付汇备案表(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为“正常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4)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均为打印件并加盖公司章);(5)结汇水单及收帐通知单(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不为“境外工程使用物资”及“转口贸易”,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6)合同,IC 卡(7)进口核销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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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付汇操作流程
进口付汇分为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两种方式。
以“预付货款”为例:
一、打开“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输入企业代码、用户名及密码,登陆。
四、输入“合同号”、“签约时间”、“币种”、“合同金额”、“预计付汇日期”、“币种”、“预计货款金额”等,点击“添加”,生成一个合同序列号,记下该。
五、点击“预付货款付汇登记”,输入上述“合同登记序列号”,输入“收款人”、“收款人地区国别”、“币种”、“付汇日期”等,点击“确定”,生成一个“付汇登记号”,记下该。
此操作完成1天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六、点击“付汇银行的指定、变更”,输入上述“付汇登记序列号”,输入“付汇登记日期”。
一般,当天就付汇,去银行取回付款通知单,进行账务处理。
剩余的货款同货到付款的处理方式一致,货到付汇分为保税区付款和国外付汇,
保税区付汇流程如下:
①报关单正本
②合同、形式发票、境外汇款申请书(银行提供,公司填写)
③到银行柜台办理付汇,取回付款通知单,进行账务处理。
保税区付款流程如下:
①合同、发票、提单、报关单正本
②物权证明(物流公司开的)、外汇登记证、仓储协议(与货代公司签订的)
③到银行,填写境付款申请书,拿单回来做账。
收款人为保税库,如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