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与法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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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与法规》作业
(韶关市小学幼儿园教师)
县(市、区)仁化县工作单位红山学校(小学部)姓名许丹
一、单项选择题(10分)答案:1 C .2.D 3.D 4.A 5.B
1、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 D )。
A.学费
B.杂费
C.学费、杂费
D.学费、杂费、住宿费
2、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D )批准。
A.学校
B.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C.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3、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D)予以保障。
A.国家
B.社会
C.学校
D.人民政府
4、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教师对待教育事业的较高道德目标是(A)。
A、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B、忠于职守,为人师表,积极进取。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____起开始施行。(B )
A、1995年9月10日
B、1994年1月1日
二、简答题(40分)
1、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合法吗?
答:不合法。
该班主任侵犯了学生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根据《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同时,该班主任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因此,该班主任拆看学生的信件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2、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亡,问金某应当负刑事责任吗?
答:金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金某应当负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采用什么方法处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三、案例分析(30分)
1、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第三点: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张某没有按时完成作业已经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根据教育法规定:学生有享受受教育的权利,老师罚学生站一节课,已经剥夺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同时,老师罚学生站是对学生实施的一种体罚行为,是属于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因此,虽然学生有错在先,但是老师应该根据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等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2、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第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因此,小明的父母即使离婚,小明父亲有抚养及让小明享受教育的义务。
四、论述题(20分)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实施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
答:如何实施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我认为应该落实如下内容:
实施依法治校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学校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的法规性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关的法治制度。这些制度是校长管理学校,师生参与民主管理、维护和保障师生权益的基本根据。师生有法可依。同时,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是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措施。如: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度、人事调整和学校财务等,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开。依法治校需要加强法治教育:加强法治教育,可以组织学生开展“声(广播站)、画(黑板报、课外小组活动)、会(法制相关讲座\主题班会)、赛(法制教育比赛)、读(法制教育读书)、写(法制教育征文)”等活动。依法治校需要全民参与:要充分发挥学校科组及少先队等组织作用,让师生参与到学校管理工作,促进学校民主化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健全法治制度。建立学校校内申诉制度,保证师生可以维护自身合法树立,有法可依。建立健全的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机制,更有效合理的保护学校及师身财产、人身安全。学校应始终把依法治校与教育改革和发展结合。
创建和谐的教师团队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基础,学校要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提高老师的思想素质;加强教师新课程理念的学习和运用,提升教师业务素质,健全各种制度,使老师的管理变得有章可循,通过这些措施使教师队伍有条不紊、稳定、和谐为构建和谐校园打下坚实的基础。确保校园安全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保证。对于安全,学校意味教育走向成功,校园安全心系千万家。安全是构建和谐校园第一要务。学校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制度,把安全工作落实实处。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是构建和谐的校园的主题,教育是以学生为本的工作,学生的成长,除了获取知识、提高素质外,更重要的是身心健康发展,这是实现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只有学生协调发展,我们所做的一切才有意义、才能得到社会支持、家长满意的学校,和谐的校园才能呈现。建立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是构建和谐校园的思想指南。
实施依法治校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基础,依法治校是构建和谐校园的法律保证。学校应确定落实依法制校、构建和谐校园,必能使学校成为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