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违反工作制度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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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工作处罚制度(细则)
(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开始颁布实施)
第一条值班形象违规处罚:
1、精神面貌差,仪容仪表差,姿态不端正,动作散漫者,经教育不改的,发现一次扣罚2分。屡教不改的一次扣罚10分。
2、值班时着装不整齐或不按规定佩戴的发现一次扣罚3分。
3、语言不文明,礼节礼貌差,服务态度差,未造成严重影响的,发现一次扣罚5分,屡教不改者加倍处罚。
4、见到领导不敬礼或不主动打招呼的扣罚3分。
第二条值班过程中违规处罚:
1、值班时不指挥车辆或将车辆乱停乱放的扣罚15分,造成交通阻塞的扣罚30分,造成撞车事件的由其承担赔偿责任。2、当班者丢失值班用品者,除照价赔偿外,另扣罚20分。
3、不按物品放行检查流程操作的,扣罚10分,造成物品丢失的照价赔偿。
4、在岗位上有抽烟,吃东西,聊天,看书报,听播音器等情况之一的,扣罚15分。
5、值班过程中打、接、玩手机者,一经发现,立即没收,不再返还。
6、违反值班要求坐岗、蹲岗或依靠在物体上者,发现一次扣罚10分。(特殊规定可坐岗的情况除外)。
7、擅自离岗者,发现一次扣罚15分,造成物品丢失等后果的,由其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8、睡岗者,一次扣罚20分,第二次扣罚50分,一个月之内连续出现二次以上睡岗者给予开除处理(扣除所有未发工资和违约金)。被合作单位发现睡岗的立即开除。
9、上班迟到者,每迟到一分钟扣罚1分,超过20分钟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10、无故早退(不请假)者,扣除当日工资。连续早退者给予开除处理(扣除所有未发工资和违约金)。
11、在岗位上顶撞上级的,立即开除(扣除所有未发工资和违约金)。
12、不按规定操作而使工作失职者,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罚10—30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单位带来损失的,由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13、发现同班值班同事犯错时不提醒的,与犯错者受同等处罚;被提醒者如打击报复、辱骂他人者立即开除。
14、在值班室、值班台、值班记录本上乱写乱画,撕扯损坏记录本者,发现一次扣罚10分。
15、值班员在岗位上或用通讯器材(对讲机、内线电话等)争吵者无论是否有理,责任不论大小,各扣罚15分;打架者,无论谁是谁非,一律开除(扣除所有未发工资和押金)。
第三条交接班违规处罚:
1、在交接班登记本上乱涂乱画者,按第二条第十四款规定处罚。
2、登记不认真、不详细,没写明日期、时间、值班人、值班情况记录、交接重要事项、交接班双方签名者,扣罚5—15分。3、交接班完毕后(凭双方交接记录、交接签名),岗位上所有责任均移交接班人,此后如有物品遗失、损坏等情况的,由接班人负全部责任;交接班时交班人有漏交的事项,造成后果的,经查确为漏交造成的(是否漏交,以书面记录为准),由交班人负全部责任;交按班尚未完成就离开岗位的扣罚20分,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投诉处罚:
1、保安员被友邻单位投诉的,扣罚当事人10分;
2、保安员被本公司领导投诉的,扣罚当事人15分;
3、保安员被合作单位领导投诉的,扣罚当事人30分;连续两次以上被合作单位投诉的,给予加倍扣罚、调离或开除处理,扣罚
第一负责人30分;
4、被顾客投诉的,经查确因服务问题,扣罚30分,严重者立即开除。
第五条其它处罚规定
1、训练:无假旷训(包括集体组织的其它活动)违反一次按旷工一天罚分(20分);
2、内务:①内务差,起床后第一时间不整理内务者每发现一次扣罚10分;②被子质量长期较差不求进步者,检查发现一次罚3分;③物品胡乱摆放者扣罚3分;④卫生值日员不值日者,一次扣罚5分;
3、请销假:不假外出或请假超假者,一次扣罚5分,影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公司无关,由其自行自负;4、作风纪律:作风不严,纪律松散,不听劝告者扣罚10分,屡教不改损坏公司声誉者给予重罚(50分—100分)或开除处理。5、未经单位第一负责人允许私带外人进入宿舍区或在宿舍留宿的,扣罚30分,如造成宿舍物品丢失的,由其承担一切后果。6、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捞取好处者,一经查出,情节轻微的,按十倍罚款,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7、谣言惑众,危言耸听,有损公司稳定,破坏集体团结,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扣除所有工资及违约金)。
8、不服从管理,违抗上级命令或顶撞上级的,情节较轻的扣罚100—200分,严重的立即给予开除处理(扣除所有工资及违约金)。9、对于有打击、报复、威胁他人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扣除所有工资及违约金)。情节严重的交公安厅机关处理。
10、单位负责人在行施处罚的过程中要公平公正,不得滥用职权,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具有处罚权,但只能开罚单,没有扣罚现金的权力,所有罚款都由公司统一凭扣分单(一分计一元)在被处罚人工资中扣除,如有违反,按双倍处罚当事人。
公司办公室
200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