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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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提高生产效益,本制度订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全部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防备为主,综合整治,确保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第二章员工的健康管理第四条我公司将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的个人认真信息、体检结果、职业病防治情况等。

第五条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入职体检,体检结果由公司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并依照规定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第六条员工在岗期间,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体检,体检结果由公司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并更新员工健康档案。

第七条员工的职业健康档案应依照保密原则进行保管,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外泄露。

员工工作期间如显现职业病症状,应立刻向上级汇报,并前往公司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和诊治。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措施第九条我公司将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第十条我公司将进行职业病危害的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

第十一条我公司将加强对工作环境的监测,定期检测空气质量、粉尘浓度等指标,确保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二条我公司要求全部员工必需严格遵守各项职业病防治规定和操作规程,做到防控职业病的责任落实到位。

第十三条对于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员工有权向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和投诉,公司将及时处理并做出回应。

第四章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第十四条我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防护本领。

第十五条员工入职时,必需接受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我公司将通过多种形式,如宣传料子、讲座、培训班等方式,向员工转达职业病防治知识。

第十七条我公司将开展职业健康意识提升活动,组织员工参加职业健康体验活动,加强员工对职业健康的认得和重视。

第五章惩罚与嘉奖第十八条对于违反职业病防治规定的员工,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惩罚。

第十九条对于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员工,公司将予以适当的嘉奖和表扬。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3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3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煤矿工人的健康和安全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和措施。

该制度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目标和原则:明确煤矿职业病防治的目标和原则,即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依法管理、科学技术支撑、保障工人健康安全。

2. 组织管理:明确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和权限,确保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能够按照制度要求有序进行。

3.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规定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及时了解职业病危害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4. 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规定煤矿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标准和要求,确保煤矿工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能够达到相关标准,进行必要的维护和管理。

5. 职业病检查和诊断:明确煤矿工人职业病定期检查的方法和要求,及时发现和诊断职业病,进行相应的治疗和防控。

6. 职业病防治培训:规定煤矿工人职业病防治培训的内容、方式和要求,提高工人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技能。

7. 职业病事故的报告和处理:规定职业病事故的报告程序和要求,及时处理职业病事故,防止病患扩散。

8. 职业病防治档案管理:规定煤矿职业病防治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方式,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9. 监督检查:明确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方式和要求,加强对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通过制定和执行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对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提高煤矿工人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水平。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2)1目的1.1为了控制、预防和消灭我矿职业病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单位。

2术语和定义2.1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2职业禁忌症:是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疾病病情加重。

或者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加强煤矿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业病防治的目标和原则1. 目标: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和扩散,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推动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 原则:(1)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手段,减少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因素。

(2)防治结合:将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与职业病健康监管相结合,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3)综合管理:实施综合管理,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煤矿企业的日常管理体系之中。

(4)公平公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三、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1. 煤矿企业:煤矿企业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制定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2. 职业病管理机构:煤矿企业应设立职业病管理机构,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 劳动者:劳动者是职业病防治的重要参与者和责任承担者,需按照规定参加职业病检查和健康监护。

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应主动参与职业卫生培训。

四、职业病防治的措施1.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1)对煤矿企业的工作环境进行职业病因素调查,制定相应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措施。

(2)加强煤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工作,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3)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估和预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和扩散。

2. 职业病防治设施的建设(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设施和设备,提供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检查、医疗救治和康复的条件和环境。

(2)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确保劳动者的个人防护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3. 职业病监测与健康监护(1)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职业病检查,确保职业病早期发现和及时治疗。

(2)建立职业病档案管理,记录从业人员的职业病检查情况和健康监护信息。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煤矿工人的健康和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职业危害的产生而制定的。

本文旨在探讨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具体实施方案,并提供相关范文作为参考。

二、煤矿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性1. 保障矿工身体健康煤矿作业环境恶劣,存在大量有害物质,长期暴露会导致职业病的发生。

制定职业病防治制度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如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个体防护措施等,有效减少矿工的职业病风险。

2. 提高工作效率职业病的发生会导致矿工生产能力下降,增加工伤和坏死率,对企业的生产效益产生严重影响。

职业病防治制度的实施可以降低职业病发病率,提高矿工的工作效率,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

3. 保护工人权益煤矿工人是劳动者的一部分,享有与其他劳动者相同的权益,包括健康权和安全权。

通过制定职业病防治制度,可以保护工人的权益,避免他们受到职业危害的侵害。

三、制定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1. 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煤矿职业病防治的目标、职责和义务,强调煤矿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建立起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为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2. 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职业病防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落地。

3. 推行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和使用,采用环保型设备和工艺,从源头上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和职业危害的产生。

4. 加强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加强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矿工对职业病防治的认识和意识,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充分了解职业病的危害和预防方法,并掌握必要的个体防护知识和技能。

5. 建立职业健康监测和评估机制建立职业健康监测和评估机制,全面了解和掌握煤矿工人的职业病患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危害,为职业病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并及时调整和改进防治措施。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五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五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业安全卫生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人事、车队主管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主要负责人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车队主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责:(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____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一)主要负责人1、全面领导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应负有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

1mz十二3、定期召开职业安全卫生小组会议,听取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问题。

(二)综合部主管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____制定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____审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矿山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矿山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矿山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矿山职业病是指在矿山作业过程中,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对工人职业卫生造成的损害,包括尘肺、硅肺、铁肺、石棉肺等。

为了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矿山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矿山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一、制定职业病防治方案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矿山职业病,矿山企业需要制定职业病防治方案。

该方案应包括职业病防治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等内容。

方案制定应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同时也需要考虑到企业自身的情况和特点。

二、制定职业病防护设施要求矿山企业需要制定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要求,并配备相应的设施和装备。

包括但不限于:通风设备、防尘设备、防毒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

同时还需要对这些设施进行维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制度矿山企业应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与评价制度,对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粉尘浓度、有害气体含量等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

监测结果应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四、制定职业病防护培训制度矿山企业应制定职业病防护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职业病防护意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职业病的预防知识、个人防护的正确使用方法、职业病发生和处理的常识等。

培训应定期进行,并对参与培训的员工进行考核。

五、制定职业病防治台账制度矿山企业应建立职业病防治台账,记录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各项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职业体检情况、职业病发生情况、职业病治疗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情况等。

台账需要做到实时更新,以便于企业进行管理和分析。

六、制定职业病报告和处理制度矿山企业应制定职业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职业病事故和职业病病例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同时也需要对职业病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七、建立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制度矿山企业应建立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制度,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保护煤矿工人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制定本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的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煤矿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制度,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煤矿工人的身体健康。

三、职责分工1.煤矿领导层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重视,制定出有关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职业健康与安全保护部门应负责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情况。

3.职业病预防医疗机构应根据煤矿工人的职业特点和工作条件,加强职业病诊断和治疗,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4.煤矿工人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规定,如佩戴防护用品、衣服,注意职业卫生,参加必要的职业病防治培训和检查等。

五、职业卫生管理1.煤矿应加强职业卫生防护工作,对煤矿工人的职业健康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价,保障煤矿工人职业健康安全。

2.制定规范的职业病检查制度,要求煤矿工人定期进行职业病检查,并建档保存职业病诊断证明。

3.严格执行有关职业卫生安全制度,工人应佩戴好防护用品,避免接触有毒、有害、放射性等有害物质。

六、职业病防治工作1.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煤矿工人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2.制定或完善有关职业病的防治措施,特别是在操作方式和技术方面要突出职业病防治的要求。

3.对职业病病例及患病危害严重的煤矿工人要进行详细的调查、评估,并及时进行预防和控制措施。

七、职业病防护用品供应1.煤矿应向工人免费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如呼吸防护器、耳塞、防护手套、特种鞋等。

2.进行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培训,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3.煤矿应有规范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记录,以便于防护用品的更换和更新。

八、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技术管理1.煤矿应加强教育训练,提高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水平。

2.制定或完善职业卫生技术规章制度,特别是对操作方式和技术方面要突出职业病防治的要求。

3.对职业病危害较大的机器设备进行改进和改造,保证工作环境的无害化。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提高煤矿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作业场所,包括采矿、运输、矸石处理等相关作业。

第三条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

第四条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落实、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五条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应坚持科学合理、人性化、可操作的原则。

第六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第七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掌握职业危害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八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第二章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第九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方案,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第十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制定职业危害监测方案,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职业危害问题。

第十一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建立职业病危害档案,记录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发病情况等信息,为后续防治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制定职业危害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或其他突发情况下做出迅速、正确的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检查和评估,确保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四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奖惩制度,鼓励优秀单位和个人在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贡献。

第三章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与装备第十五条煤矿作业场所应配备科学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作业区域的空气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六条煤矿作业场所应配备适用的个体防护用具,包括呼吸器、耳塞、防护面罩等,用于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七条煤矿作业场所应配备防尘、防毒等专业设备,用于处理和控制作业中产生的有害物质。

第十八条煤矿作业场所应配备专业的职业危害监测设备,及时掌握工作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浓度和职业危害情况。

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篇)

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篇)

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维护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适用于全矿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并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

第三条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防治是责任共担的原则,包括企业方、职工个人以及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职业危害因素排查、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估、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职业病事故应急预案以及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追究。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因素排查第六条某煤矿应当建立完善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排查制度,周期性的对矿井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排查,确保排查的全面、准确、详细。

第七条矿方应当组织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矿井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排查,包括但不限于煤尘、粉尘、毒气等。

第八条矿方应当对职业病危害排查结果进行公示,并将排查结果报送给相关监管部门。

第九条职工个人应积极参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第十条某煤矿应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并建立健全防治措施落实的责任制度。

第十一条矿方应确保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到位,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所环境改善、工艺设备改进、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等。

第十二条职工个人应主动配合矿方的职业病防治措施,正确使用并保养各类个人防护用品。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估第十三条某煤矿应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估制度,对职业病危害程度进行科学评估和监测。

第十四条矿方应委托相关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估,并将结果报送给相关监管部门。

第十五条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估结果对矿方的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职工个人的健康情况等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第五章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第十六条某煤矿应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职工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

煤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煤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煤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等文件精神。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企业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强化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煤矿劳动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煤矿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防治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煤矿应当将职业病危害告知劳动者,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四、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煤矿应当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五、职业病危害防治防护设施管理制度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煤矿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的特点,为劳动者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并加强对防护用品的管理和监督。

七、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危害问题。

八、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问题。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每次招收的新职工在上岗前,必须在医院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由综合办公室建立职工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对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不得接收,必须严把入口关。

2、每次招收的新职工在岗前安全知识培训时,必须把职业病防治知识及劳动卫生知识列入培训内容,使其充分掌握。

3、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在岗接触粉尘作业的工人,按周期进行拍片检查。

4、接尘人员每季度必须配发防尘口罩、手套及其它劳保,劳资科要建立劳保发放档案。

5、各部门必须按照分管范围及工作场所,定期清理巷道中的浮煤,确保作业场所工业卫生符合职业卫生标准。

6、严格按照《规程》规定,建立健全防尘系统,完善喷雾降尘设施,减少作业场所内的浮尘,湿润作业场所内的落尘,使其不能飞扬。

7、对于喷雾降尘不能到达的地方,每周至少要进行一次洒水,确保巷道湿润。

8、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9、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先后冲洗煤壁、爆破时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等降尘措施,回风巷应安设风流净化水幕。

10、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对作业场所内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 2 次,对粉尘的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 1 次,粉尘中的游离 Sio 含量,每 6 个月测定 1 次,测定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211、在地面设制专门的晒衣场,升井人员能及时晒干衣物,以防潮湿时间过长,导致风湿病发生。

12、接触粉尘及有害物质的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尘、防毒口罩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13、严格落实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接尘作业:( 1 )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

( 2 )严重的上呼吸道或者支气管疾病。

( 3 )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者胸膜病变。

( 4 )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 5 )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

14、严格落实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井下工作:( 1 )风湿病(反复活动)。

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订立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煤矿全部从业人员,包含职工、管理人员、临时工、合同工等,是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规程。

第三条企业管理负责人是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

企业管理负责人应承当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体系,组织、实施和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应当遵从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科学管理防备为主、综合整治、连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落实第五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应当订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部门、岗位和人员的职责。

第六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应当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计划、实施、监督和评价,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应当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的识别、评价和掌控,订立并执行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措施。

第八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应当加强对职工健康监护,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发现、处理和报告职业病病例。

第九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应当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控措施,包含对职业病危害源的减少、隔离和防护设施的完善,以及相关作业操作规程的订立和执行。

第十一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机制,订立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本领。

第十二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矫正措施。

第十三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应当公开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保护职工知情权、参加权和监督权。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对于未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的,企业管理负责人应当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四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四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为对生产过程中职工职业健康的控制、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保证该瑞土公司所有职工的职业健康和劳动法中规定的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和保护,特制定本制度。

1、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该矿山各级负责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地方职业病防治法规的有关规定,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职工职业健康检查。

2、职业健康档案管理(1)各部门负责人应建立健全该部门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对该部门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

(2)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由专人负责,并做好分类、登记、查阅、保管工作。

(3)矿山负责人每年对各部门职业健康档案进行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3、职业病防治(1)该矿山各级负责人负责对该部门职工进行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增强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矿山安全科组织该矿山所有职工进行岗前的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

(3)矿山各负责人实行职业健康安全负责制,配备相应的卫生管理组织和专(兼)职人员,具体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

(4)矿山负责人协同地方职业病防治机构按规定做好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实施质量控制,并进行抽查测定。

(5)该矿山对有职业禁忌的职工调离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对职业病人调离原有害工作岗位。

(6)该矿山对职业病人应及时进行防治、康复和定期复查;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要及时组织复查和治疗。

4、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1)检测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的卫生标准,检测技术应科学、规范,结果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2)按照国家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者强度的检测结果及时报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向职工公布。

(3)该矿山应协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情况。

5、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和保护劳动管理部门应依据劳动法对女职工在“四期”和因生理特点所承担的社会特殊责任而规定的应享有的权益给以保护。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职业健康和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1. 煤矿职业病防治制度:
-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机构,配备专业的医疗和防治设施;
- 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和监测,对职业病危害进行控制;
- 提供必要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
- 建立职业病事故报告和危害因素统计制度;
- 进行职业病诊断、治疗和康复工作。

2.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包括制定职业健康管理的目标和计划;
- 实施工作岗位的职业健康评估和监测;
- 采取措施减少职业危害因素的产生和传播;
- 提供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
- 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和健康监护制度;
- 加强职业健康监督和评估。

3. 煤矿职业健康管理的基本原则:
- 预防优先,控制风险;
- 综合管理,全员参与;
- 依法管理,科学决策;
- 相关部门合作,协同作战;
- 紧急处置,及时救援;
- 追责问责,形成长效。

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制度,可以提高煤矿工人的职业健康和安全保障水平,减少职业病和事故的发生,保护煤矿工人的合法权益。

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文(三篇)

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文(三篇)

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文一、总则煤矿作为一种高风险行业,职业病防治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政策,确保矿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本煤矿特制定《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以下称制度),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发生,增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意识。

二、职责分工1. 矿长:负责全面领导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的职业病防治措施;负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完善,以及配合主管部门的相关检查工作。

2.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制定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不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和处理。

3. 职业卫生部门:负责协助安全生产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和处理,协助制定职业病防治相关操作规程及管理办法,进行职业病检查和诊断,提供相关专业指导和培训。

4. 监察部门:负责对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职业病病例,提出整改要求,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三、企业内部管理1. 岗位责任制:煤矿各岗位负责人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相关要求,制定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确保岗位安全。

2. 培训工作:煤矿应当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培训,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等内容,并对培训情况进行记录。

3. 职工信息管理:煤矿应当建立完善的职工信息管理系统,包括职工的个人职业病健康档案、职业病防护培训记录等,以便于进行跟踪管理。

四、职业危害因素管理1.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煤矿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并做好监测数据的保存和归档。

2. 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估:煤矿应当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估工作,衡量职业病危害的严重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 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煤矿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的结果,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并确保措施的有效执行。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 保障矿工健康权益, 减少职业病发生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法制定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协调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煤矿企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明确职责分工, 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员工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 提高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监测与评价体系, 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价, 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和扩散。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 负责矿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八条职业病防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规划和计划;(二)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三)组织职业病危害评价和监测;(四)组织职业病防治技术培训;(五)评估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效果;(六)协调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职业病防治专门部门, 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第十条职业病防治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制定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二)制定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计划和方案;(三)负责职业病危害评价和监测工作;(四)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措施, 保障矿工健康;(五)定期检查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六)参与职业病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职业病防治岗位, 明确岗位责任, 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第十二条职业病防治岗位的职责包括:(一)负责职业病防治方案的制定和落实;(二)负责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价工作;(三)组织职业病防治培训和宣传工作;(四)负责职业病防治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五)协助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问题和争议。

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5篇)

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5篇)

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管理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术语、定义1、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三、管理职责1、安全科负责全矿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施工生产单位的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2、综合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工进行体检。

3、劳资科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入厂,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入厂;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各基层单位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一、概述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保障矿工身体健康,减少职业病发生,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1.煤矿企业要建立完善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全面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2.煤矿企业应当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人、职责及管理制度。

3.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职业病防治技术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岗位培训。

4.煤矿企业应当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职责,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职业病危害问题。

5.煤矿员工应当积极参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学习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执行。

三、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1.预防策略(1)采取“三同时”措施(即: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出现时,必须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投产前,必须进行危害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用品与作业同时出现时,必须正常使用)。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来替代原有的工艺、技术、材料。

(3)加强劳动卫生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员参与。

(4)引进先进的职业病预防设备设施,加强管理,防范职业病危害。

2.职业病检查(1)所有员工必须接受职业病检查,包括入职前、离职前、中途转岗前等。

(2)对于因矿井环境和工作条件引发的职业病危害进行常规体检和职业病筛查。

3.职业危害防护设施(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包括防护栏杆、防护网、通风设施、防雾设施等,确保员工的安全。

(2)所有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各种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服等。

4.职业危害检测(1)煤矿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危害检测机构,安排专人负责职业危害检测和监测工作。

(2)对煤矿环境和从业人员进行常规职业危害检测和监测,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问题。

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3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3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从矿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矿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第四条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第二章各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五条矿长的职责(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二)设置与顺兴煤矿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顺兴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四)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监督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五)根据“三同时”原则,顺兴煤矿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六)亲自参加顺兴煤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七)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六条顺兴煤矿分管职业卫生的副矿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在矿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顺兴煤矿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一)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煤矿职业病防治必备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病防治必备管理制度

目录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4)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9)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12)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4)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6)职业危害日常监测与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1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19)劳动者健康监护与其档案管理制度 (22)职业病诊断、鉴定与报告制度 (25)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与使用管理制度 (26)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27)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2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43)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 (48)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为了做好跃进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企业职工的健康与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安监总局73号令)等法律法规要求,经我矿职业危害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职业危害责任制度:一、成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经营副矿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成员:生产副总通风副总地测防治水副总机电副总医院院长安检科科长通风科科长机电科科长机械化科科长财务科科长劳资科科长后勤公司经理审计科科长领导小组下设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

职业健康分管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安检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

所属各科室、区队的主要负责人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与安排下,各负其责,督促好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并建档保存。

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在申领、换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如实向豫西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三、劳资科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劳资科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与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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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控制、预防和消灭我矿职业病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单位。

2 术语和定义
2.1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2 职业禁忌症:是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疾病病情加重。

或者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3 职责
3.1 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3.2 安全管理科负责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措施。

3.3 人力资源科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并负责职业病患者统计、报告、档案管理工作。

3.4 教育培训科负责全矿员工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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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各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设备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

并按规定发放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3.6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并享有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康复的权利。

4 一般规定
4.1 人力资源科、工会、安全管理科、教育培训科、各基层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教育和
培训。

4.2 人力资源科认真组织,各单位积极协助,每位员工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

4.3 各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病禁忌症的人员从事于禁忌相关的工作。

4.4 通风区定期对矿井粉尘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安全管理科。

5 职业病管理
5.1 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由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项目合同医院初步诊断,报安全管理科,由安全科报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中心,由集团公司指定医院组织诊断鉴定。

5.2 安全管理科接到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中心鉴定结论为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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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填写职业病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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