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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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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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切实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刘美荣副主任:陈学锋欧晓莉欧阳任农成员:丁力邓艳萍刘思施雷春梅张莉李晓霞齐爱翠宋志先赖利红肖卫平郭锦秀许贵德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8)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10)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

对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进要求。

5)制定医院新技术、新方法准入管理制度和规定。

6)负责讨论、决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差错、过失和事故等事件的院内处理意见。

成立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成立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成立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羊尾镇卫生院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的
通知
各科室:
为了切实强化医疗质量管控,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障医疗安全,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成员:
组长:石岩
副组长:魏音
成员: 赵光梅张英黄海珍周波万源张礼江陈明
魏音赵光梅负责具体工作
二、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1)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在院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院医疗质量管控工作,对医疗质量总体水平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定期召开例会,讨论临床、护理、医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检查督导核心安全制度和各种诊疗操作规范在日常工作中的落实,如实登记各类差错、服务缺陷及时上报。

(4)负责讨论、决定全院医疗、护理、医技工作中的差错、纠纷和事故等事件的院内处理意见。

(5)负责宣传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的有关知识,开展对全院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工作。

(6)定期组织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收集对临床、护理、医技科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办法。

(7)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8)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形成的决议或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羊尾镇卫生院
2015年1月。

关于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尊敬的各位同事: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特决定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背景和目的医疗技术作为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医疗质量、推动医疗科技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和管理医疗技术在临床应用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医疗服务的专业水平,特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

本委员会的目的是建立一个跨部门、跨学科的工作平台,据此,我们将:1. 评估和监督医疗技术在临床应用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2. 研究和制定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政策和规范;3. 协调各个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的合作,推动医疗技术的创新和优化;4. 提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咨询和指导服务;5. 审议和评估新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价值;6. 监测和报告医疗技术的不良事件。

二、组织结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设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若干名,并聘请相关专家和学者作为顾问,具体组织结构如下:1. 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组织协调工作,对外代表本委员会;2. 委员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分管相关事务;3. 专家顾问组:由相关领域专家和学者组成,负责技术指导和咨询工作;4. 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执行和事务处理,协调不同部门和人员的合作。

三、职责和权责1. 制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政策和规范,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和应用的规范化;2. 审议和评估新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价值,提供相关决策依据;3. 监测和报告医疗技术的不良事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障医疗安全;4. 推动各个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的合作,促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5. 研究和传播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最佳实践,提供指导和培训服务;6. 定期举行委员会会议,听取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报告和意见建议,评估工作进展。

四、工作方式1. 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具体会议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2. 不定期召开专家座谈或工作研讨会,讨论和研究相关问题;3. 委员会办公室将负责组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起草会议决议等工作;4.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并履行工作职责。

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切实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刘美荣副主任:陈学锋欧晓莉欧阳任农成员:丁力邓艳萍刘思施雷春梅张莉李晓霞齐爱翠宋志先赖利红肖卫平郭锦秀许贵德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8)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10)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

对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进要求。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关于成立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切实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张保才(院长)副主任:兰刚(医务科科长)唐艳(护理部主任)张淑梅(院感办主任)高俊贺(公卫办主任)吕成林(业务副院长)成员:兰刚(内科主任)吕钦奎(外科主任)孙传亮(外科副主任)高桂玲(妇产科主任)吕钦鹏(检验科主任)刘素英(彩超室主任)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8)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10)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关于成立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切实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XXX(院长)副主任:XXX(医务科科长)XXX(护理部主任)XXX(院感办主任)XXX(XXX主任)XXX(业务副院长)成员:XXX(内科主任)XXX(外科主任)XXX(外科副主任)XXX(妇产科主任)XXX(检验科主任)XXX(彩超室主任)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施行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搜检、评判、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搜检落实等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程度、“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搜检,并进行评判。

8)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营业知识研究,进步医疗营业程度,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方针,以及具体的考核尺度。

9)每一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昔时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10)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关于成立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等医院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等医院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等医院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邵阳市中医医院关于调整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等管理机构的通知各科室:为认真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和各项诊疗、护理规范,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因人事变动等原因,经研究决定,调整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等管理组织机构。

现通知如下:一、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一)成员主任委员:胡滨副主任委员:黎孝坚罗博谢钢曾泽民申小平金庆满曾立清周群香委员:杨林罗丽黄瑛金庆满肖祥书宁俊华刘海阳张鹰空郑文哥丁晖王海段祥余李文峰禹华轩王邵郡李四海杨莉红陈少丽蒋业晖许芳魏晓春黄琛李雪艳罗潇(二)职责1、负责医院技术发展规划的咨询服务。

2、负责医院科研课题的审评及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鉴定。

3、负责医院重大设备购置的咨询服务。

4、指导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委员会进行相关工作。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委员会(一)成员主任:罗博副主任:黎孝坚谢钢申小平曾泽民金庆满秘书长:曾立清下设外科、内科、肿瘤科、骨伤科、检验(病理)、影像(功能)、药事、护理等8个专业小组,各专业小组成员如下:1、外科专业小组:黎孝坚申小平王海艾晓辉杨明刘国华2、内科专业小组:谢钢罗博曾立清杨林罗丽黄瑛曾宇晖段祥余3、肿瘤科专业小组:金庆满宁俊华刘海阳唐武平4、骨伤科专业小组:申小平张鹰空郑文哥丁晖张大勇5、检验(病理)专业小组:王邵郡周核孙乐平黄霞6、影像(功能)专业小组:李四海杨莉红贺泽民蔡力全7、药事专业组:曾泽民肖祥书李雪艳罗潇8、护理组:周群香陈少丽蒋业晖许芳魏晓春黄琛(二)职责1、负责医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对医疗缺陷作技术鉴定,经过调查研究,分析原因,判定性质,做出科学结论。

3、查阅的材料应包括:原始病历、化验检查报告或尸体解剖记录及报告等。

4、查阅材料及鉴定过程中,如发现材料不全或情节不清,应请有关科室补充材料,并对有关事实情节复查核对。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切实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刘美荣副主任:陈学锋欧晓莉欧阳任农成员:丁力邓艳萍刘思施雷春梅张莉李晓霞齐爱翠宋志先赖利红肖卫平郭锦秀许贵德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8)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10)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

对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进要求。

5)制定医院新技术、新方法准入管理制度和规定。

6)负责讨论、决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差错、过失和事故等事件的院内处理意见。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病人安全,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与完善。

一、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以院长为主任,医务、药学、护理、院感、设备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临床、管理、伦理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办公室设医务科,负责制定和定期更新本机构医疗技术目录,组织论证首次应用于本机构的医疗技术,定期开展评估已经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

二、医疗技术分级管理根据三级甲等医院的功能与任务为患者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行业规范要求的医疗技术服务项目,根据分类标准实施分级管理。

(一)常规医疗技术;(二)基本技能及操作技术;(三)院需准入医疗技术:风险相对较大或各类质控中心要求医院进行准入的医疗技术;(四)中医微创医疗技术:根据中医理论,采用特殊针具,对病变部位进行刺、切、割、剥、铲等治疗要求,以最小的解剖和生理干扰获得最好治疗效果,以最低的生物学和社会负担获得最佳的健康保障;(五)高风险医疗技术:原浙江省按照二类医疗技术管理以及新技术和新项目;(六)重点监管医疗技术:国家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浙江省省级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浙江省省级重点监控的医疗技术;三、医疗技术人员资质准入管理(一)常规医疗技术:参照行业规范,经科室审批同意后方可准入;(二)基本技能及操作技术:参照行业规范,经科室审批同意医院备案后方可准入;(三)院需准入医疗技术:参照行业规范,经科室、医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准入;(四)中医微创医疗技术:参照行业规范,经科室、医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准入;(五)高风险医疗技术:根据相关技术管理规范,由科室、医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准入;(六)重点监管医疗技术:属于国家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人员按照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人员基本要求进行自我评估,由科室、医院同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准入;省级重点监控医疗技术人员按照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人员基本要求进行自我评估由科室、医院同意后方可准入。

关于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机制,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

一、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副主任:成员:二、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在院长或者业务副院长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从确保医疗质量与医患安全出发,认真分析所评诊疗项目,全面权衡全院设施条件,能否开展。

(二)医疗技术分为普通有创诊疗技术和高风险诊疗技术。

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评估。

(三)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①、一级手术:手术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②、二级手术: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③、三级手术: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④、四级手术: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四)对于开展已终止或终止的诊疗技术项目的技术人员予以取消授权许可,并备案。

待重新认定开展后,重新履行授权许可程序,获得授权许可后方可继续开展。

(五)定期监督所授权人员开展诊疗技术项目的情况,对于不具备技术能力的人员,予以及时停止授权许可,并撤离岗位,报医务科备案。

(六)实施每两年一次再授权管理制度,对所授权人员实施分级管理制度。

合格人员予以晋级,不合格人员予以降级或停止授权。

相关资料报医务科备案。

(七)因原则不强,徇私舞弊等未能规范履行授权许可考评制度,导致诊疗技术项目无法正常实施或损害医院及患者利益的,予以取消考评人员资质及授权人员资质,同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及相关法律责任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三、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职责(一)负责医院技术发展规划的咨询服务及新技术审核,负责医疗技术申报审批,负责医院重大设备购置的咨询服务。

(二)研究国内外手术管理体系,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定期制定或修订医院手术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切实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 刘美荣副主任: 陈学锋欧晓莉欧阳任农成员: 丁力邓艳萍刘思施雷春梅张莉李晓霞齐爱翠宋志先赖利红肖卫平郭锦秀许贵德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8)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10)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2—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

对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进要求。

5)制定医院新技术、新方法准入管理制度和规定。

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成立通知

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成立通知

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成立通知根据医院领导的部署,为提高医院医疗技术管理水平,加强医疗技术管理工作,特成立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成员:
1. 主任:医院院长
2. 副主任:医院副院长
3. 委员:医疗技术部负责人、医务处主任、护理部主任、信息科主任、财务科主任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1. 负责制定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
2. 统筹协调医疗技术管理工作,推动医疗技术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3. 监督医院医疗技术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4. 审定医疗技术设备采购方案及大型医疗技术设备使用计划
5. 协调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在保障医疗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医疗信息化水平
三、工作机制:
1. 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医疗技术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2. 委员会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计划
3. 委员会设立办公室,由主任负责,协助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执行和落实
四、其他事项:
1. 委员会工作要服从医院领导的决策和部署,积极配合医院其他部门的工作
2. 所有委员会成员要履行职责,认真参加各项会议,按时提交工作报告
以上通知请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执行。

有关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将另行通知,请各位注意查收。

希望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能够发挥重要作用,提升医院医疗技术管理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感谢各位的支持与配合!。

关于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机制,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

一、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副主任:成员:二、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在院长或者业务副院长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从确保医疗质量与医患安全出发,认真分析所评诊疗项目,全面权衡全院设施条件,能否开展。

(二)医疗技术分为普通有创诊疗技术和高风险诊疗技术。

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评估。

(三)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①、一级手术:手术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②、二级手术: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③、三级手术: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④、四级手术: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四)对于开展已终止或终止的诊疗技术项目的技术人员予以取消授权许可,并备案。

待重新认定开展后,重新履行授权许可程序,获得授权许可后方可继续开展。

(五)定期监督所授权人员开展诊疗技术项目的情况,对于不具备技术能力的人员,予以及时停止授权许可,并撤离岗位,报医务科备案。

(六)实施每两年一次再授权管理制度,对所授权人员实施分级管理制度。

合格人员予以晋级,不合格人员予以降级或停止授权。

相关资料报医务科备案。

(七)因原则不强,徇私舞弊等未能规范履行授权许可考评制度,导致诊疗技术项目无法正常实施或损害医院及患者利益的,予以取消考评人员资质及授权人员资质,同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及相关法律责任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三、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职责(一)负责医院技术发展规划的咨询服务及新技术审核,负责医疗技术申报审批,负责医院重大设备购置的咨询服务。

(二)研究国内外手术管理体系,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定期制定或修订医院手术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切实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刘美荣副主任:陈学锋欧晓莉欧阳任农成员:丁力邓艳萍刘思施雷春梅张莉李晓霞齐爱翠宋志先赖利红肖卫平郭锦秀许贵德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8)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10)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2—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

对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进要求。

5)制定医院新技术、新方法准入管理制度和规定。

6)负责讨论、决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差错、过失和事故等事件的院内处理意见。

关于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关于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机制,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

一、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副主任:成员:二、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在院长或者业务副院长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从确保医疗质量与医患安全出发,认真分析所评诊疗项目,全面权衡全院设施条件,能否开展。

(二)医疗技术分为普通有创诊疗技术和高风险诊疗技术。

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评估。

(三)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①、一级手术:手术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②、二级手术: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手艺难度的手术;③、三级手术: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④、四级手术: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四)对于开展已终止或终止的诊疗技术项目的技术人员予以取消授权许可,并备案。

待重新认定开展后,重新履行授权许可程序,获得授权许可后方可继续开展。

(五)定期监督所授权人员开展诊疗技术项目的情况,对于不具备技术能力的人员,予以及时停止授权许可,并撤离岗位,报医务科备案。

(六)实施每两年一次再授权管理制度,对所授权人员实施分级管理制度。

合格人员予以晋级,不合格人员予以降级或停止授权。

相关资料报医务科备案。

(七)因原则不强,徇私舞弊等未能规范履行授权许可考评制度,导致诊疗技术项目无法正常实施或损害医院及患者利益的,予以取消考评人员资质及授权人员资质,同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及相关法律责任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三、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职责(一)负责医院手艺发展规划的咨询服务及新手艺审核,负责医疗手艺申报审批,负责医院重大设备购买的咨询服务。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切实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刘美荣副主任:陈学锋欧晓莉欧阳任农成员:丁力邓艳萍刘思施雷春梅张莉李晓霞齐爱翠宋志先赖利红肖卫平郭锦秀许贵德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8)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10)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2—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

对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进要求。

5)制定医院新技术、新方法准入管理制度和规定。

6)负责讨论、决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差错、过失和事故等事件的院内处理意见。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关于成立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切实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张保才(院长)副主任:兰刚(医务科科长)唐艳(护理部主任)张淑梅(院感办主任)高俊贺(公卫办主任)吕成林(业务副院长)成员:兰刚(内科主任)吕钦奎(外科主任)孙传亮(外科副主任)高桂玲(妇产科主任)吕钦鹏(检验科主任)刘素英(彩超室主任)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8)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10)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

关于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机制,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

一、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副主任:成员:二、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在院长或者业务副院长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从确保医疗质量与医患安全出发,认真分析所评诊疗项目,全面权衡全院设施条件,能否开展。

(二)医疗技术分为普通有创诊疗技术和高风险诊疗技术。

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评估。

(三)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①、一级手术:手术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②、二级手术: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③、三级手术: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④、四级手术: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四)对于开展已终止或终止的诊疗技术项目的技术人员予以取消授权许可,并备案。

待重新认定开展后,重新履行授权许可程序,获得授权许可后方可继续开展。

(五)定期监督所授权人员开展诊疗技术项目的情况,对于不具备技术能力的人员,予以及时停止授权许可,并撤离岗位,报医务科备案。

(六)实施每两年一次再授权管理制度,对所授权人员实施分级管理制度。

合格人员予以晋级,不合格人员予以降级或停止授权。

相关资料报医务科备案。

(七)因原则不强,徇私舞弊等未能规范履行授权许可考评制度,导致诊疗技术项目无法正常实施或损害医院及患者利益的,予以取消考评人员资质及授权人员资质,同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及相关法律责任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三、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职责(一)负责医院技术发展规划的咨询服务及新技术审核,负责医疗技术申报审批,负责医院重大设备购置的咨询服务。

(二)研究国内外手术管理体系,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定期制定或修订医院手术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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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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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机制,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

一、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成员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二、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或者业务副院长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从确保医疗质量与医患安全出发,认真分析所评诊疗项目,全面权衡全院设施条件,能否开展。

(二)医疗技术分为普通有创诊疗技术和高风险诊疗技术。

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评估。

(三)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
①、一级手术:手术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②、二级手术: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
③、三级手术: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
④、四级手术: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四)对于开展已终止或终止的诊疗技术项目的技术人员予以取消授权许可,并备案。

待重新认定开展后,重新履行授权许可程序,获得授权许可后方可继续开展。

(五)定期监督所授权人员开展诊疗技术项目的情况,对于不具备技术能力的人员,予以及时停止授权许可,并撤离岗位,报医务科备案。

(六)实施每两年一次再授权管理制度,对所授权人员实施分级管理制度。

合格人员予以晋级,不合格人员予以降级或停止授权。

相关资料报医务科备案。

(七)因原则不强,徇私舞弊等未能规范履行授权许可考评制度,导致诊疗技术项目无法正常实施或损害医院及患者利益的,予以取消考评人员资质及授权人员资质,同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及相关法律责任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三、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医院技术发展规划的咨询服务及新技术审核,负责医疗技术申报审批,负责医院重大设备购置的咨询服务。

(二)研究国内外手术管理体系,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定期制定或修订医院手术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

(三)论证医院手术评价标准及手术管理程序,指导科室开展手术管理工作,提高手术质量,保障手术安全。

(四)开展手术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定期举办手术管理培训,共同提高手术管理水平。

(五)定期督导检查医院手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定期召开医院手术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手术管理相关问题。

(七)及时完成年度工作和专项工作报告,并提交医院院长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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