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 法学概论历年真题 案例分析及答案

合集下载

法律_案例分析题及答案(3篇)

法律_案例分析题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1. 案件背景本案涉及邻里纠纷,李某与张某系邻居,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

在争执过程中,李某将张某打伤,造成张某重伤二级。

张某的医疗费用为10万元,李某无力赔偿,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 案件分析(1)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李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李某应当赔偿张某的医疗费用10万元。

(3)李某无力赔偿,张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二、答案1. 案件性质本案为故意伤害案件,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2. 案件结果(1)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张某医疗费用10万元。

(2)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李某在执行期限内履行了赔偿义务。

3. 案件启示(1)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避免因琐事产生矛盾。

(2)遇到纠纷时,应依法解决,避免采取暴力手段。

(3)赔偿义务人无力赔偿时,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法院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总之,本案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了邻里纠纷,体现了我国法律的公正与权威。

法学概论法律案件分析(3篇)

法学概论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于2019年6月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某产品,乙公司支付相应的货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提供了产品,但乙公司仅支付了部分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要货款未果,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是否合法有效?2. 乙公司是否应向甲公司支付剩余货款?三、案件分析1. 关于《合作协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该合同合法有效。

2. 关于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的问题(1)关于甲公司提供产品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本案中,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提供了产品,乙公司未提出产品质量问题。

因此,可以认定甲公司提供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2)关于乙公司支付货款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乙公司仅支付了部分货款,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付款义务。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剩余货款。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合法有效,甲公司已按照约定履行了提供产品的义务,乙公司未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

因此,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剩余货款。

五、案例分析总结本案涉及合同纠纷,通过分析合同合法性、产品质量和付款义务等方面,最终得出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剩余货款的判决结果。

以下是对本案的总结:1. 合同的合法性是解决合同纠纷的前提。

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合同无效。

2. 产品质量是合同履行的重要条件。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否则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的案例分析题及答案(3篇)

法律的案例分析题及答案(3篇)

案例背景:甲、乙两人系邻居,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

甲认为乙侵占了自己的土地,乙则认为甲侵犯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事实:甲与乙均为某村村民,甲承包了村集体的一块土地用于种植蔬菜,乙承包了相邻的另一块土地用于种植粮食。

近年来,甲发现乙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在甲的土地上种植了一些树木,导致甲的蔬菜生长受到严重影响。

甲多次与乙协商,要求乙清除树木,但乙拒绝。

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乙清除树木,并赔偿因树木种植造成的损失。

法院审理:法院受理了甲的诉讼请求,并依法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调查了以下事实:1. 甲、乙双方均承认,乙在甲的土地上种植树木的事实;2. 甲提供的证据显示,乙种植的树木严重影响了甲的蔬菜生长,造成了甲的经济损失;3. 甲、乙双方在诉讼过程中未能达成和解。

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法院认为:1. 甲、乙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合法有效;2. 乙在甲的土地上种植树木,未经甲的同意,侵犯了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3. 乙的行为给甲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如下:1. 乙立即清除甲土地上的树木;2. 乙赔偿甲因树木种植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案件分析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1.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处理;2. 合同法中关于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的规定;3. 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

二、法院判决依据1.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在本案中,乙在甲的土地上种植树木,未经甲的同意,侵犯了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 合同法中关于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4年10月自学考试00040法学概论部分真题含解析

2024年10月自学考试00040法学概论部分真题含解析

2024年10月自学考试00040法学概论部分真题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听取陈述和申辩等内容体现了______。

A.正当法律程序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比例原则D.越权无效原则2、根据我国分税制模式,归地方所有的是______。

A.消费税B.车辆购置税C.关税D.土地增值税3、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源自于大陆法B.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出生于英国C.1979年的我国司法解释对此规则有所规定D.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经历了司法解释到立法的重要转变4、教育部部属某高校学生对学校不向其颁发学位证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适格的被告是______。

A.教育部B.省教育厅C.高校D.高校学位委员会5、不服一审法院的生效判决可以______。

A.提起再审B.提起上诉C.重复起诉D.抗诉6、甲与乙共同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只能由出资最高的人担任董事长B.该公司的董事长一定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C.甲和乙均以个人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D.该公司的经理对董事会负责7、A国是中立国,B国和C国开战后,A国______。

A.可与两国保持正常的贸易关系B.可允许B国通过其领上向C国派兵C.可派兵支援国力较弱的C国D.必须是永久中立国8、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______。

A.主席B.国务院C.中央军事委员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9、19世纪末以前传统宪法的分类中,美国宪法属于______。

A.不成文宪法B.钦定宪法C.刚性宪法D.模仿宪法10、新国际经济秩序的基础是______。

A.公平互利原则B.和平共处原则C.国际合作以谋求发展原则D.国家经济主权原则11、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直接证据B.传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原始证据C.自认于己不利的事实一般需要另一方当事人举证证明D.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12、宪法的实施要遵循合法原则,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自学考试 法学概论 案例分析一

自学考试 法学概论 案例分析一

•问题:王某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 王某应承担刑事责任,王某应承担刑事责任,因为王某已满 14周岁。
解题思路
根据《刑法》规定,犯抢夺罪,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的,依 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 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 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题中,王某为抗拒抓捕,用匕首将人刺伤,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 王某15岁,对抢劫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运用知识点
主观责任要件:
(1)刑事责任年龄及刑事责任能力; 相对有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本阶段中 行为人仅对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 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八种行为负 刑事责任。
(2)故意与过失。
问题:董某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为什么?
1.董某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2.理由是:董某实施盗窃行为时年龄为15周岁,属于我国刑法中 所规定的相对有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本阶段中行为人仅对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 质罪等八种行为负刑事责任。而董某实施的盗窃行为不属此列, 故其不构成犯罪。
解题思路
• 由题干可知,本题考查刑事责任年龄。 我国《刑法》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完全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已满18周岁);相对有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本阶段中行为人仅对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 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八种行 为负刑事责任;无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材料中描述到: 董某盗窃他人财物100多次,价值人民币约5000元,只有15周岁。因此董 某的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

法律考试案例分析及答案(3篇)

法律考试案例分析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案情简介:张某,男,35岁,某市某公司员工。

2019年3月,张某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导致其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张某与肇事司机王某达成赔偿协议,约定王某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0万元。

协议签订后,王某支付了部分赔偿款,但剩余5万元迟迟未支付。

张某多次催促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支付剩余赔偿款。

争议焦点:1. 王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 王某未按约定支付赔偿款,是否构成违约?3. 法院应如何判决?案例分析:1. 王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王某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张某受伤,其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王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王某未按约定支付赔偿款,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本案中,张某与王某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王某未按约定支付赔偿款,构成违约。

3. 法院应如何判决?(1)关于王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法院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判决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王某违约的问题,法院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判决王某支付剩余赔偿款。

(3)关于赔偿款的数额问题,法院应结合张某的实际损失、王某的过错程度等因素,依法确定赔偿款的数额。

二、答案1. 王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理由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王某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张某受伤,其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张某与王某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王某应当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2. 王某未按约定支付赔偿款,构成违约。

理由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题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⑴甲、丁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一罪,不成数罪。甲教唆丁实施强奸行为,并为丁的强奸行为提供了准备条件的帮助行为,丁接受教唆并实施强奸行为,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甲成立教唆犯,丁是实施犯。甲的帮助行为为教唆行为所吸收,不再独立评价;两人的行为成立强奸罪共同犯罪;丁在强奸过程中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行为不需要单独定罪,因为刑法明确规定,强奸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属于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甲也应对戊的死亡结果承担责任
尽管紧急状态下人权是应受到较多限制,但同时这种限制应该遵循比例原则的要求,尽管存在目的的正当性,但不能超出适当的范围,手段的采取不能超出可能获得的利益。某省的这种做法存在着替代行为,也可以选择对相对人权利损害更轻的手段。这种断然拒绝经过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直接作出决定的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要求。
【案例十四】
【案例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征用基本农田的土地需经国务院批准。而改建的央赣路占用了大量基本农田,理应报批;而且山东省土地管理局在1999年《关于当前建设用地管理有关规定问题的意见》中也明文规定,建设用地报批材料“应提供由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
⑸丁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丁被其父母硬拉到公安机关交代犯罪行为,符合自首的成立条件,成立自首,犯罪以后自首,丁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案例二】
从公共行政的静态层面的含义不难看出,该校(包括学校行政科)不是国家行政机关,不具有公共行政权力,在没有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从事公共行政管理活动即“公共行政”;学校的组织性质是行政相对人,行政科的性质是学校这个行政相对人的内部行政(管理)部门,其管理活动是行政相对人的内部管理活动,其罚款行为是学校采用经济手段进行的内部管理措施,属于“私人行政”的范畴,与我国《行政处罚法》所说的行政处罚不是一回事,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教育行政机关就不应干预(撤销)其正常的管理行为。

法律案例分析题历年真题(3篇)

法律案例分析题历年真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男,25岁,某市居民。

2018年6月,张某因急需用钱,产生了盗窃的念头。

张某得知邻居王某家中有大量金银首饰和现金,于是心生歹念。

2018年7月15日晚上,张某翻墙进入王某家,盗窃了金银首饰若干及现金人民币5万元。

案发后,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争议焦点1. 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2. 如果构成盗窃罪,张某是否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案例分析(一)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1. 犯罪构成要件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张某翻墙进入王某家,秘密窃取金银首饰和现金,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张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财产所有权,符合盗窃罪的客体要件。

(2)客观要件:张某实施了翻墙进入王某家,秘密窃取金银首饰和现金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客观要件。

(3)主体要件:张某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符合盗窃罪的主体要件。

(4)主观要件:张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符合盗窃罪的主观要件。

2. 结论综上所述,张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盗窃罪。

(二)张某是否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 量刑情节分析(1)张某具有自首情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张某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

(2)张某认罪态度良好。

张某在侦查阶段和审判阶段,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良好。

2. 结论根据张某具有自首情节和认罪态度良好的量刑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案例分析总结本案中,张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鉴于张某具有自首情节和认罪态度良好,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案提醒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法制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切勿以身试法。

五、历年真题案例分析以下为历年真题案例分析:1. 王某因家庭困难,产生盗窃念头,盗窃了邻居李某价值5万元的财物。

法律案例分析题及答案(3篇)

法律案例分析题及答案(3篇)

第1篇【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市中心购得一块土地,计划建设一栋高层住宅小区。

在项目立项过程中,开发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也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项目施工期间,由于施工噪声和扬尘污染严重,附近居民多次向当地环境保护局投诉。

经调查,开发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案例分析】一、法律问题分析1. 环境保护法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开发公司在项目立项过程中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了该法规定。

2. 城乡规划法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开发公司在项目施工前未取得相关许可证,违反了该法规定。

二、法律责任分析1. 环境保护法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城乡规划法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没收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并处以罚款。

三、案例分析及答案1. 开发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行为?答:是的,开发公司的行为构成违法行为。

根据上述法律问题分析,开发公司在项目立项过程中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项目施工前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2. 开发公司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答:开发公司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没收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并处以罚款;(3)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案例分析真题及答案(3篇)

法律案例分析真题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被告:某市某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被告:某市某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主委员会”)2010年,开发商在某市某区域开发了一处住宅小区,并于2011年交付使用。

根据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

2011年6月,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物业签订了为期五年的物业服务合同。

合同约定,物业负责小区的日常物业管理,包括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安全保障等。

合同还约定,物业应按时缴纳物业费,业主委员会负责收取物业费并支付给物业。

2013年,由于物业服务质量不高,业主对物业的投诉逐渐增多。

业主委员会经多次协调无果后,于2014年1月向开发商提出更换物业的申请。

开发商同意更换物业,并与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

随后,开发商向物业发出通知,要求其退出小区物业管理。

物业不服,认为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且其履行了合同义务,故拒绝退出。

双方协商未果,开发商遂将物业和业主委员会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物业服务合同是否有效?2. 物业是否应当退出小区物业管理?3. 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权要求更换物业?三、法院判决1. 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性法院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本案中,开发商与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内容明确、具体,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物业服务合同有效。

2. 关于物业是否应当退出小区物业管理法院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人应当退出物业管理。

本案中,开发商与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五年,自2011年6月起至2016年6月止。

现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但开发商已与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并要求物业退出。

根据法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人应当退出物业管理。

(完整word版)法学概论复习参考-4案例分析

(完整word版)法学概论复习参考-4案例分析

简答题:案例分析:1.中学生余某, 16周岁, 身高175公分, 但面貌成熟, 像二十七、八岁。

余某为了买一辆摩托车, 欲将家中一套价值5万元的高档音响出卖。

后托人认识李某, 与李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并约定于一个月后来取货。

不久, 余某父亲发现此事。

试分析:(1)该音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2)针对此种情况, 结合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 李某与余某的父亲能够采取哪些措施?答案提示:(1)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因为余某只有16周岁, 且尚未独立生活, 属于民法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与其智力状况并不相适用的合同, 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2)余某的父亲是余某的法定代理人, 享有追认权, 经追认, 该合同生效, 如不追认, 该合同无效。

作为相对人的李某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余某的父亲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余某的父亲未作表示的, 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 作为善意相对人的李某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甲与乙为夫妻, 甲2001年离家出走五年未归, 乙在2007年1月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问:(1)请问甲是否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2)宣告死亡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答案提示:(1)符合。

(2)a.民事权利能力消灭;b.财产继承开始;c.婚姻关系消灭;d.债权债务关系清算了结。

3.李某准备将一套西服拿往干洗店干洗。

但干洗店规定: 凡是因洗衣店原因致使衣物受损的, 最多按洗衣费用的3倍赔偿。

李某现向你咨询以下法律问题, 请回答:(1)干洗店的规定在合同法上称为什么?(2)我国《合同法》对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作出了哪些规制?答:(1)格式条款;(2)用格式条款签订合同时, 一方只有订与不订合同的自由而没有选择合同条款的自由, 所以《合同法》对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做出了规制。

①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②提示对方注意的义务;③说明的义务;④规定了格式条款无效情形: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合同情形的;具有《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无效免责条款情形的;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⑤合同当事人双方对格式条款发生争议时, 应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⑥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 应当采取非格式条款。

部分 法学概论历年真题 案例分析及答案

部分 法学概论历年真题 案例分析及答案

2019年模拟:36.法律渊源1-36答:法律渊源是指用以表现法律的各种具体形式37.人格权4-157 人格是指公民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的独立的资格。

公民依法享有这种资格的权利就是人格权。

38.危害行为9-364危害行为是指人在自己的意识和意志的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为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39.侦查10-418答: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依法进行专门调查工作相采取有关的强制性措施的诉讼活动。

40.条约13-497答:条约是国际法主体间依据国际法所缔结的据以确定其相互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

广义的条约指不论以何种名称成形式出现的国际法主体间达成的国际协议。

狭义的条约仅指以条约为名称的协议。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44.试述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

4-170(1)民主集中制原则这一原则是党的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在国家制度上的体现,是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

(2)为人民服务的原则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国家机关的各种任务,归结到底,就是为人民服务。

(3)法治原则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中的法治原则,要求所有的国家机关都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行活动,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4)精简的原则社会主义的国家机构应该是有效率的、接近人民群众和便于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的。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45.王甲因病去世。

王甲育有一子王乙和一女王丙。

而王乙已先于王甲去世,王乙之子王丁尚年幼。

问题:王丁能否继承王甲的遗产?为什么?6-282(1)王丁可以继承王甲的遗产。

(2)这是一种代位继承现象。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继承其父或母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的一种制度。

46.某甲投毒杀害某乙,在某乙服了毒药后,某甲幡然悔悟,主动给某乙服用解毒药物,使之脱离了危险。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题复习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题复习

法学概论案例剖析1、刑法与刑事诉讼法1、某年的5月10日,家住甲市的侯某(24岁)、王某(25岁)、刘某(27岁)在一起喝酒,其间,侯某提出:“弄个小姐玩玩”,王某、刘某表示统一。

当晚10时许,刘某将本单位的一辆面包车开出,三人驾驶车在通往乙市的公路上伺机作案。

当女青年孙某骑车迎面而来的时候,被侯某、王某劫持上车,汽车朝乙市开去。

途中三人强奸了女青年,知道车开到乙市境内后,该行为仍未实施终了。

受害人被轮奸后又被抛出车外,恰遇乙市的治安联防队员发现保安,乙市公安当夜窜至乙市的三人抓获归案。

甲市法院认为此案应由乙市法院手里,理由是:第一,此案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虽始于甲市,但犯罪行为是在乙市境内完成的,乙市也是犯罪地的一部分;第二,此案是由乙市公安机关侦破的,并由乙市检察审查起诉,乙市法院受理更为方便。

而检察院在向乙市法院起诉时,乙市法院即提出异议,该院认为,此案应由甲市法院受理。

理由是:被告人的重要犯罪行为是在甲市实施的,并居住在甲市,甲市法院应当受理。

问:本案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为宜?为什么?剖析:本案应当由乙市法院管辖为宜:理由:因为该案的发生过程既在甲市又在乙市,三名疑犯是在乙市被抓获的,同时乙市法院为该案的最初受理法院,故应该由乙市法院来管辖为宜。

2、黄某与杨某为同事。

一日因为琐事两人发生了争吵,黄某即用手将杨某殴打成重伤致残。

杨某即告至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要求追究黄某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6万元。

该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后,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发现黄某在两个月前还犯有暴力干涉其前妻与他人再婚的自由,并造成其前妻轻伤的罪行。

于是,该人民法院判决:黄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二者合并处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赔偿杨某4万元。

黄某在接到判决书后提出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清楚的,赔偿也是恰当的,但对故意伤害罪的判处刑罚太轻,而对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最判处刑罚太重,于是作出了部分改判:黄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法律_案例分析题及答案(3篇)

法律_案例分析题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甲,男,35岁,某市人。

某甲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某甲不思悔改,再次进行诈骗活动。

某甲利用互联网,以虚假身份进行网络交友,骗取他人钱财。

2018年5月,某甲以虚假身份在微信上结识了被害人乙,并以投资理财为名,骗取乙人民币20万元。

同年7月,某甲再次以虚假身份结识被害人丙,并以购买股票为名,骗取丙人民币10万元。

某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2018年9月,某甲被公安机关抓获。

某甲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一审认定某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某甲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过轻,遂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重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认定某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某甲再次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重审法院的判决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某甲申诉。

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重,决定提审。

提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认定某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二、案例分析(一)原判决及上诉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1. 原判决是否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某甲诈骗乙人民币20万元,诈骗丙人民币10万元,共计诈骗人民币3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原判决认定某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符合法律规定,原判决正确。

2. 上诉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上诉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过轻,遂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题(1)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题(1)

杭州魏志刚交通肇事案:1.魏志刚应该为其交通肇事的行为承担哪些法律责任?2.如果被害人马芳芳只是重伤,魏志刚又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3.如果魏志刚并没有交通肇事,而被执勤交警拦下,其又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答:1.魏志刚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被害人重伤的情况下,魏志刚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3.仅因违法行为(酒后驾车)而承担行政责任。

“歧视河南人”案:如何理解法的平等原则?平等也是法律的一个重要价值。

法的平等价值是形式上的机会平等和实质上的条件平等的统一。

本案中深圳龙岗公安分局在无任何证据证明的前提下,其行为属于对“河南籍”公民的歧视,本质上违背了平等对待行为主体的基本原则。

“非典举措”案1.这些“非典举措”是否侵犯了公民的自由?2.你如何理解法的自由价值和法的秩序价值的关系?答:1.“非典特殊举措”只要是在特定的条件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就不侵犯公民的自由。

因为法治意义下的自由其前提就是法律。

2.一般来说法的自由价值和法的秩序价值总是存在冲突。

在原则上,我们认为法的价值冲突的首要的解决原则就是遵从法的基本价值,而这种基本价值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即秩序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

“人吃人”案你如何理解法的正义?正义的认知自古以来都是一个重大议题。

根据法与道德的关系,法学界大体可以把对正义的观点分为实证的和非实证的两种。

如果从实证的角度审查该案例,这三个幸运者显然是违法。

而如果从非实证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道德因素,当时的环境因素,则这些幸运者很难作为违法者处理(刑法中亦有关于非难可能性的理论出现排除该种行为的违法性)。

“物权法”违宪案1.物权法草案的审议有什么特点?2.物权法与宪法是什么关系?答:1.物权法草案的审议充分体现了专家立法和社会公众意愿的结合。

其中人民意愿的表达特别明显,也获得相当好的结果。

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物权法是民法领域的基本法,宪法是物权法的上位法,对物权法有相当的指导意义,而物权法的原则和内容也不得和宪法相违背。

法律案例的分析题及答案(3篇)

法律案例的分析题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李某某,男,25岁,某市人。

2019年5月,李某某因急需用钱,产生了盗窃的念头。

经过一番观察,李某某选中了位于市中心的某商场。

2019年6月15日,李某某趁商场夜间无人看管之机,携带作案工具,进入商场,窃取了商场内的价值人民币5万元的现金。

案发后,商场工作人员立即报警,李某某被警方抓获。

二、案件分析1. 案件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李某某盗窃商场现金5万元,属于数额较大,且属于入户盗窃,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因此,本案性质为盗窃罪。

2. 犯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李某某的盗窃行为侵犯了商场的财产所有权,侵犯了商场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李某某实施了入户盗窃的行为,非法占有商场的财物。

(3)主体要件李某某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符合盗窃罪的主体要件。

(4)主观要件李某某明知自己的盗窃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具有盗窃的故意。

3. 案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结合本案具体情况,法院依法对李某某作出如下判决:(1)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3)被盗现金予以返还。

三、案例分析1. 本案的法律适用本案中,法院依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对李某某的盗窃行为进行了定罪处罚。

这体现了我国刑法对盗窃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2. 本案的社会意义本案的发生,提醒了社会各界要加强对盗窃行为的防范。

同时,本案也警示了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财物保管,防止类似案件的发生。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题汇总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题汇总

案例分析民法案例1、甲丧偶,有四子都成家各有子女,并与甲分家单过。

一天,甲和长子乘车外出,坠入山涧双亡。

甲有一笔财产。

问(1)此案应如何继承(2)乙妻和乙子应各得多少(3)若有证据证明乙先于甲死亡,乙子应得多少遗产(1)法定继承中如果有继承权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而且不能确定谁死于后的,应推定没有继承权的人先死。

如几个人死亡人辈份不同应推定长辈先死。

(2)甲先死,甲的遗产原则上有四个儿子均等继承,乙继承的一分,乙妻得3/4,乙子得1/4.(3)乙先死,由乙子代为继承其父应继承甲遗产的份额。

3某甲于1984年2月离家外出,此后与家中失去联系,其妻经多方寻找,始终找不到,遂于1988年5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某甲宣告死亡。

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某甲死亡。

这一宣告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宣告死亡的法律效力和自然死亡的法律效力想同。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日起就是被宣告人死亡的日起,其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即行终止。

在本案中,甲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他与配偶的婚姻关系从宣告死亡之日起即消灭,同时继承开始。

4某大学成立劳动服务公司,先由校长批准设立,接着订立了组织章程,然后领取了营业执照,最后开张营业。

此劳动服务公司从何时起具有法人资格此劳动服务公司应从经主管部门批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5某印刷厂于1988年3月向造纸长购进10吨纸,议定12月付清货款。

该印刷厂管理混乱,货款没有按期偿付。

次年年初,该长厂长因犯罪被判刑改造。

造纸厂多次找印刷厂索要货款,新任厂长认为,此款是原来厂长所欠,自己没有承担这一债务的责任。

于是,造纸厂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案应如何处理?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印刷厂的原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所为的行为,并非个人的行为,而是企业的行为。

企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不能因为法定代表人更换,法人的对外债务就可以不履行。

因为新任厂长有责任代表企业承担债务,印刷厂应当如数偿还所欠造纸厂的货款,并应赔偿因拖欠货款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6.2006年5月3日,甲开车携朋友乙等人去某旅游景区游玩,快到目的地时,乙提出让他开一会车。

甲知道乙正在学车,尚未取得驾驶执照,开车尚不熟练,且旅游景区游人较多,担心乙开车会有危险,但又碍于情面,同时也认为有自己在旁指导,不会出事,遂让乙换到驾驶座位上开车。

车行10分钟后,至旅游景区,车辆与行人渐多,乙有些心慌,在一转弯处,因躲避对面车辆,乙急打方向盘致车撞向旁边山壁,两名行人被车撞倒,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问题:甲、乙二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7.甲(30岁),一日带邻居的儿子乙(12岁)上街去玩,看到有摸奖的,甲摸了几次均未中,便让乙去摸,但乙没带钱,甲给乙5元钱,并说:“拿去摸奖吧,凑个热闹,不用还了。

”结果,乙摸得价值20万元的大奖。

问题:乙摸奖中奖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8.被告人甲,男,23岁,2005年高中毕业后在家待业,经常在街道上游荡,不时在菜市场上强拿强要,起哄闹事。

同年9月12日,甲在一路口看到一妇女蹲下系鞋带,其风衣口袋露出手机的金色链条。

甲挤上前,紧贴妇女身旁,将手机偷走。

后甲因打架被拘留。

拘留期间,甲主动交待了其偷窃手机的罪行。

因受害人未报案,司法机关并不知道此情况。

后经查证,证明其交待的罪行属实。

问题:(1)本案中甲主动交待其偷窃手机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2)对甲盗窃手机的行为应如何处理?9.某音像商店进回一批新型“随身听”,经价格核算,定价为1999元。

售货员王某在制作价格标签时,不小心看漏了个“1”,将价格标为999元。

李某来该商店无意中发现此“随身听”价格如此便宜,就问是真货还是假货,在得到售货员王某的确切回答“是真货”,并检查确非假货后,用信用卡支付,买下两台。

并连说:“真便宜,真便宜!”月底,该商店在盘点时,发现少了2000元,经查,是王某标错价格所致。

王某通过信用卡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两台“随身听”,商店将返回他支付的1998元货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年模拟:
36.法律渊源1-36
答:法律渊源是指用以表现法律的各种具体形式
37.人格权4-157 人格是指公民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的独立的资格。

公民依法享有这
种资格的权利就是人格权。

38.危害行为9-364
危害行为是指人在自己的意识和意志的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为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39.侦查10-418
答: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依法进行专门调查工作相采取有关的强制性措施的诉讼活动。

40.条约13-497
答:条约是国际法主体间依据国际法所缔结的据以确定其相互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

广义的条约指不论以何种名称成形式出现的国际法主体间达成的国际协议。

狭义的条约仅指以条约为名称的协议。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44.试述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

4-170
(1)民主集中制原则
这一原则是党的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在国家制度上的体现,是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

(2)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国家机关的各种任务,归结到底,就是为人民服务。

(3)法治原则
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中的法治原则,要求所有的国家机关都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行活动,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4)精简的原则
社会主义的国家机构应该是有效率的、接近人民群众和便于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的。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45.王甲因病去世。

王甲育有一子王乙和一女王丙。

而王乙已先于王甲去世,王乙之子王丁尚年幼。

问题:王丁能否继承王甲的遗产?为什么?6-282
(1)王丁可以继承王甲的遗产。

(2)这是一种代位继承现象。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继承其父或母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的一种制度。

46.某甲投毒杀害某乙,在某乙服了毒药后,某甲幡然悔悟,主动给某乙服用解毒药物,使之脱离了危险。

问题:某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对其应如何处理?9-374
(1)某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2)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行为,从而避免犯罪结果的发生;另一种是虽然已经实施完了某种犯罪行为,但是在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此案中属于第二种。

(3)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41.简述法律概念的功能。

1-36
答:(1)认知功能。

法律概念帮助人们认知各种同法律相关的情况,了解哪些是同类的和哪些是不同类的。

(2)构成功能。

法律概念是进行法律判断以及构建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材料,正如我们平常用一般概念构建话语那样。

(3)规范功能。

在法律有缺漏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运用法律概念,从法律原则中引申出法律规则,对主体的行为加以规范。

42.简述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6-267
(1)婚姻自由。

(2)一夫一妻。

(3)男女平等。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5)实行计划生育。

43.简述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9-363
答:
(1)犯罪客体体现犯罪的本质,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不体现犯罪昀本质,不决定犯罪的性质。

(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犯罪对象则并非每一犯罪都具有。

(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损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4)同一犯罪客体可以由不同的犯罪对象体现出来,同一犯罪对象也可以体现不同的犯罪客体。

(5)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44.试述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

4-170
答:
(1)民主集中制原则
这一原则是党的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在国家制度上的体现,是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

(2)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国家机关的各种任务,归结到底,就是为人民服务。

(3)法治原则
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中的法治原则,要求所有的国家机关都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行活动,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4)精简的原则
社会主义的国家机构应该是有效率的、接近人民群众和便于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的。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45.王甲因病去世。

王甲育有一子王乙和一女王丙。

而王乙已先于王甲去世,王乙之子王丁尚年幼。

问题:王丁能否继承王甲的遗产?为什么?6-282
答:
(1)王丁可以继承王甲的遗产。

(2)这是一种代位继承现象。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继承其父或母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的一种制度。

46.某甲投毒杀害某乙,在某乙服了毒药后,某甲幡然悔悟,主动给某乙服用解毒药物,使之脱离了危险。

问题:某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对其应如何处理?9-374
答:
(1)某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2)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行为,从而避免犯罪结果的发生;另一种是虽然已经实施完了某种犯罪行为,但是在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此案中属于第二种。

(3)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
45.乙摸奖中奖的行为有效。

(2分)
理由:
(1)我国民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
民事活动;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1分)
(2)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可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
的民事活动,其它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2分) (3)三,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

(1分)
(4)四,本案中乙虽然只有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
应的民事活动,乙完全能够理解摸奖的意义,且摸奖活动组织者并未限制摸奖主体,因此乙的行为有效。

(2分)
46.(1)李某的行为不构成过失犯罪。

(2分)因为本案属于意外事件。

所谓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处于故意或过失,损害结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

(2分)
(2)李某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2分)本案中李某主观上不存在过失,因为行为人主观上不可能也不应当预见其行为的结果,因此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2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