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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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三局的尴尬
文/鲲鹏
企业与政府之间就像一场博弈,相处得好,把手言欢,金樽清酒,一桩好事,两全齐美。相处得不好,水火不容,互不相干,出现尴尬的一般都会是企业。政府问责,最后都会有个说法,实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而企业,尤其是民营、私营企业,负面性影响总会比政府的要多得多,“不择手段”、“商业贿赂”、“品牌受损”等贬义词会爬满额头。
这次出现在杭州市建筑市场信用黑名单上的中建三局,在受到杭州市建委处罚,投标资格被暂停两个月期间,在将要“解冻”的黎明之前,成功中标杭州铁路东站枢纽建设工程,10亿多的重点工程。在市民们看来,这一民生工程交到一个信用不好的企业手中,多多少少有点不放心;在记者们看来,在“受罚”期间还公然进行投标,还成功中标,多多少少会有点猫腻;在律师们看来,市级的一纸“处罚”是不是具备法律效应,还有待说法……
在招标期间,一纸处罚书能阻挡大项目的诱惑吗?当然,企业会排除一切万难去争抢这个工程,企业招标部也会日夜兼程地制作标书,拿出“万夫不当之勇”,立誓拿下这个标。企业各部门“各显神通”之后,成功通过浙江省招标办,顺利中标。浓厚的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建筑业的黑幕,谁也没有想到这个“秘密”会大张旗鼓地被揭露,被媒体介入,被各大网站转载。其实,杭州市的处罚和浙江省招标办实行的是两个程序,但两个程序是相辅相成的。在“神通”之后,被人为地割裂开来,并故意撇清。这个时候,政府职能、腐败问题再一次被问责,“商业受贿”再一次引起人们的猜疑。
其实,中建三局是实力雄厚的企业,对于承接大型重点工程是有十足的把握。一个企业就像一个人,人的一生总会犯错,“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个揭露性新闻的出现,也是在给政府提个醒,给企业提个醒。企业是社会的细胞,就像有能力的人一样,使用了非常手段,走了些歪路,犯了错,目的是达到了,但是总会留下一些口舌。这个“处罚期间仍然中标的企业”才是真正尴尬的处境。
根据“媒体问责”这样“汹涌”的形式来看,这个10亿多的标是要作废的。根据200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发布的《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问题就出在“安全生产”这个条件上,因为安全事故的通报,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扣两个月,限制招标,责令面壁思过,整顿旗鼓。偏偏中铁三局不肯放过这个大项目,思过用心不诚,现在捣出个乌龙负面新闻,十分尴尬。另一方面,政府招标办没有把牢关,至于处罚期间“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扣都没有查出来,绝对是对“公平正义”的挑战。
新闻链接:中建三局上黑名单仍中标10亿重点工程引质疑
杭州铁路东站枢纽东、西广场区块配套设施项目是一项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今年8月30发布公开招标公告。10月9,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发布公告称,中建三局公司以10.34亿元报价中标。但有人同时发现,这家公司在今年8月15被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列入限制市场行为的“黑名单”,暂停其在杭州市行区域内参与府投资项目投标资格,锁定期为两个月。
记者从杭州市建委了解到,今年7月26,由中建三局公司总承包的杭储出(2006)55号地块综合楼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亡。事发后,杭州市建委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发现该工程项目中存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相关问题。杭州市建委遂决定对总承包中建三局公司和两个分包公司、监理公司分别做出通报批评和处理决定。杭州市建委副总工程师余子华说,市建委在8月10对中建三局公司发出了《市场与现场联动惩戒前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