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行业的专业技能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对于一些关键岗位,如医生、工程师、飞行员等,其专业技能的要求更是极高。
因此,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提高行业水平,各行各业都逐渐实行了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意义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的意义在于:1.提高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确保其能够胜任工作,并保障公共安全;2.提高岗位的信任度和职业荣誉感,激励从业人员更加努力地学习和工作;3.大大减少由于从业人员技能不足导致的失误和事故,减少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4.确保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整体水平的提升。
实施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岗位培训岗位培训是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的基础,岗位培训应有针对性、系统性、实用性,根据从业人员的实际工作需求制定培训课程,让从业人员能够在培训中全面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岗位培训可以由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普及类培训机构等开展。
考试认证岗位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试认证,认证合格的从业人员才能获得相关证书,并进入实习期或正式上岗。
考试认证应该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可靠性,在确保从业人员真正具备必要的工作能力的同时,也杜绝了无证或造假的情况。
持证上岗只有通过考试认证,获得了相关证书的从业人员才能被视为具有能力和资格进行相关工作。
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防止非法行业从业,保障了行业和广大群众的安全。
总结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是保障公共安全和提高行业水平的重要举措。
在实施时,应该从岗位培训、考试认证、持证上岗等方面出发,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不断提高,进一步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繁荣稳定。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准则为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规章准则,制定《关键岗位.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准则》第一条.关键岗位是指项目经理.安全总监.安质部长以及专职安全员。
第二条.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取得国家三类人员资格证书。
凡有涉及施工的,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安全总监.安质部长.专职安全员.防护员.领工员必须经过施工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证。
第三条.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999年7月12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13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电工,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爆破,金属焊接(气割),建筑登高架设,企业内机动车辆.铲车.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平地机.翻斗车司机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其它行业规定的作业。
第五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了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特殊作业人员条件(一)年龄满18周岁;(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
岗位培训、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关键岗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与管理工作,规范关键岗位持证上岗行为,提高关键岗位作业人员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根据国家及有关部委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培训。
关键岗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实行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是提高其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
关键岗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关键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第二章关键岗位培训第三条关键岗位包括领导干部岗位和专业管理岗位。
领导干部岗位包括: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专业管理岗位包括: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管理员、统计员、财会员等。
第四条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由培训单位发给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经基建管理部门验印有效。
第五条关键岗位培训、考核内容1、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党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有关理论知识;行业、岗位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等。
2、岗位实务知识:岗位职责;国家、行业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管理条例;地方、企业有关规定;有关管理知识。
3、能力、业绩:理解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业务实施能力、语言文字能力;业绩指以本人为主或独立完成的工作成绩。
第三章分部内部培训第六条项目开工之前,分部安质部根据管段施工内容及施工进度编制项目安全质量培训计划,根据培训计划按期组织相关部室及人员进行安全质量培训,培训可以会议方式进行,但必须留培训记录及影像资料,培训应在分项工程开工之前进行。
培训计划根据施工进度和施工内容的调整进行动态调整。
第七条分部新来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第八条本制度所称关键岗位,是指分部中关系着工程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经济效益、施工生产安全和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岗位。
第九条关键岗位需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应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统一认定的关键岗位、持证上岗时间和要求,并经过培训取得证书。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资料小超市精品文档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
二、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本工程的特种作工种有以下几种:1、电工作业;2、起重机械作业;3、爆破作业;4、金属焊接(气割)作业;5、机动车辆驾驶;6、建筑登高架设作业;7、符合本标准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三、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年满十八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二十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四、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2、培训方法:⑴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技术和教育培训;⑵参加考核、发证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培训。
3、培训的时间和内容,根据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而定。
4、专业(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已按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教学、考核的,可不再进行培训。
五、考核和发证1、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
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2、考核的内容,由发证部门根据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
3、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都必须达到合格要求。
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
4、特种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分别由下列有关部门负责:⑴电工、起重机械、金属焊接(气割)、建筑登高架设和厂矿企业内的机动车辆驾驶等作业人员,由地、市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考核发证。
⑵爆破作业人员,由县以上公安部门考核发证。
⑶行驶于城市街道和公路的各类机动车辆及农用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由公安、交通和农机管理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考核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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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岗位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业务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
1.项目经理部应制订质量教育实施计划,此计划包含于项目质量计划中,对全体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分承包方进行质量教育和培养,以增强质量意识和树立优良的职业道德。
2.质量教育的内容包含公司的质量体系、质量方针、技术法规、规程、工艺和质量验评标准、职业道德、法纪和有关管理制度。
3.经常进行质量意识、方针及目标的教育,反复向员工进行质量教育,强化质量意识,确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观念,纠正“重速度轻质量”的思想,禁止“以包代管”。
4.抓好技术培训工作,提高队伍技术素质,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基础,项目经理部应制订技术培训计划,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工程技术工人学好技术规范、规程、质量验评标准、工艺及工法,提高业务技术素质,使技术人员熟悉并准确应用本专业的规范和标准,使工人能熟练地规程、标准、工艺进行操作,确保施工质量。
5.有计划地组织质量管理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了解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熟悉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公司质量管理文件,掌握全面质量管理的先进科学方法,并在实践中灵活应用。
6.有计划地对所有项目工长进行岗位培训,合格的发给岗位证书,实
行持证上岗制度。
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以确保施工质量。
8.针对施工中的“质量通病”,通过经验交流、技术讲座、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分期分批,突出重点,组织攻关,逐一解决。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1. 简介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是指对特定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并通过考核获取证书,据此才能够担任该岗位的职责。
该制度对于保障关键岗位人员的专业能力以及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于企业的持续发展和安全稳定有着积极的影响。
2. 制度内容(1)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企业中的各类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作业、设备维护、技术管理、安全监管、物流运输等岗位。
(2)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岗位的职责和技能要求,开展专业的培训课程。
培训涉及到的内容包括岗位技能、作业规范、工作安全、应急救援等方面,以确保持证人员在关键岗位上的安全和能力。
(3)培训形式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培训对象的需求,可以提供多种培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讲解、实地指导、案例学习、模拟操作等。
(4)考核措施培训结束后,对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两个方面,只有通过考核,方可获得持证上岗资格。
(5)证书管理颁发持证上岗证书,并记录证书相关信息、考核时间、培训机构等信息,并进行有效期管理,确保持证人员在有效期内进行复审和更新,持续提高专业能力。
3. 制度意义(1)调动持证人员工作积极性制度的实施对于持证人员打破工作僵局和提升工作动力具有积极作用。
因为他们必须通过考试才能够成为持证人员,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不断提高专业能力,才能够维护自己的持证岗位,显然这样可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2)提升工作专业技能通过实施制度,持证人员需要不断重新学习和提高技术能力,这样才能通过考核以维持持证资格。
这样可以提高持证人员对于岗位职责的理解和把握程度,提升其工作的专业能力,从而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
(3)降低工作风险和劳动力成本合格的持证人员能够有效地降低工作风险,减少不必要的伤害和事故,对于企业来说也能够减少劳动力成本和公共财产损失,同时,提升持证人员的专业技能,能更好地适应企业工作变革和转型发展的实际需求。
关键岗位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五篇范文)
关键岗位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五篇范文)第一篇:关键岗位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关键岗位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关键岗位员工培训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关键岗位操作规范,提高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能力,确保员工的专业知识与工作技能达到岗位要求,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岗位工作,保障公司产品质量,以利公司长远发展,特制定此制度。
范围:公司各生产车间、职能部门责任:人力资源部内容:1.关键岗位:公司所有直接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操作与质量控制岗位员工,必须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培训方式:分内部培训与委托培训。
内部培训由公司内部各生产车间、相关职能部门选内部讲师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现场操作培训,还可采用自学等其他的形式。
委外培训指将公司从事现代先进专业技术或特种作业人员送到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或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3.培训内容:安全知识、GMP知识、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四大部分。
4.培训考核4.1培训的考核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专业知识以书面考核为主,操作技能采取现场操作考核;专业知识占培训考核的70%,操作技能占培训考核的30%,专业知识考核与操作技能考核成绩之和不得低于75分为考核成绩合格;经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并满足其他方面规定的要求(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经历等),则由人力资源部颁发《员工上岗证》证书。
4.2委外培训则以能否将所学内容再培训他人为衡量标准,这样不仅使被派员工有学习的压力,同时又锻炼提高了员工的演讲能力。
5.《员工上岗证》证书的颁发与管理:5.1 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岗位,必须取得国家有关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公司其他关键岗位员工,需取得公司颁发的《员工上岗证》证书。
方可在该岗位工作。
对于第一次培训没能取得《员工上岗证》证书者,通过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及时向本人发出黄牌警告,留岗察看,等待第二次培训。
留岗察看期间只发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
如第二次轮训仍不合格,应坚决予以淘汰。
5.2 对于求知欲强,参加多岗位培训踊跃,对提升自身素质有强烈意愿的员工,可持多证,作为轮岗后备人员,在晋级、加薪以及选送参加更高层次的培训给予优先考虑;对于参加培训持消极态度,培训考核屡次不合格的员工,应予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为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关键岗位是指质量、安全、测量、试验、物资、机械管理人员和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
1、安全教育和培训(1)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使广大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2、新入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1)分经理部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为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形势和有关事故案例的教训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2)架子队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为本工程施工特点、分部规章制度、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现场危险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及电气安全事项和防火、防毒、防爆知识,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3)班组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为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装置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全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和作业环境、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变换工种(包括临时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5)架子队必须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经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场工人应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并履行签字手续;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不得分配工作上岗作业。
对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施工现场应利用安全会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宣传标语、安全生产录像等多种形式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工人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自觉性.(7)分部经理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8)专职安全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年度考核合格。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编制:程渊审核:刘武批准:文智勇受控标识:发放编号: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流程图计划外办理委外培训申报流程图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为全面提高制梁场职工素质,规范管理职工培训工作,结合制梁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职工各项培训、教育工作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员工培训采取自培和委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员工的转岗培训、新招收员工的岗前培训、员工的质量意识培训采取自培的方式实施,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其他各类专业人员的培训采取委培的方式实施。
2、梁场根据各部门人员需求制定各类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员、试验人员的培训计划,经理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进行统一安排。
3、特殊作业人员(如电焊工、电工、起重工、车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等)由梁场制定培训计划,报十一局人力资源部,由局统一进行委外培训,梁场人员需持证上岗,其他技术工人的培训由综合办公室组织联系外部培训单位进行培训。
4、新进技术人员、特殊作业人员、职工、临时工统一由综合办公室组织,进行统一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教育、安全知识培训、基础业务知识培训、岗前培训等;培训完毕进行考核,考核由综合办公室具体落实,由综合办公室进行归档。
5、施工现场的各类技术培训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安质部具体落实。
6、其他形式的员工培训由综合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实施,由综合办公室记录存档。
7、梁场对参加自办培训的人员需及时进行考核,并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重新培训,对二次培训仍不合格者作清退处理或下岗位。
对自办培训班的培训过程及培训效果所形成的表格、记录(教学计划、参训人员名册、考核成绩、总结)等资料和文件,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整理、归档。
8、委外培训由受委托单位组织考核。
9、综合办公室每年年底对员工培训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和评价。
对培训计划实施和落实情况、培训的效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纠正措施,拟定下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全年培训人数须达到100%。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范文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关键岗位员工的培训和上岗要求,以确保企业关键业务的顺利运作,并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本领。
适用于全部企业内设关键岗位的员工。
二、培训管理标准1. 关键岗位评定•企业将依据岗位的紧要性和风险性,结合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确定关键岗位的范围,并予以明确标注。
•关键岗位应涵盖企业内紧要业务环节,包含但不限于:生产与制造、财务与会计、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技术研发等。
2. 岗位培训计划•每个关键岗位应有相应的培训计划,包含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长和培训对象等。
•培训计划应综合考虑企业发展需求和员工的职业发展需求,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3. 培训资源•企业应建立培训资源库,包含内外部培训讲师团队、培训料子和培训设备等。
•内部员工应充分利用内部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效率和节省培训本钱。
4. 培训方式•岗位培训方式包含但不限于: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在线培训、学员互助学习等。
•培训方式的选择应依据培训内容和员工的学习习惯进行合理布置。
5. 培训考核•在每次关键岗位培训结束后,应进行培训考核,以评估培训效果和掌握程度。
•考核方式可以通过笔试、实操、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评估标准应明确订立。
6. 培训记录与档案管理•企业应建立员工的培训记录和档案,认真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培训成绩和获得证书等信息。
•员工可通过企业内部系统查询和管理个人培训档案。
三、持证上岗管理标准1. 证书要求•持证上岗要求关键岗位员工拥有相关的专业证书。
•证书应为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合法证书。
2. 证书考取•员工在实现培训要求后,可申请参加相关的证书考试。
•企业应鼓舞并支持员工的证书考取活动,供应必需的培训、学习资源和经济支持。
3. 持证上岗•员工在取得相关证书后,应申请进行持证上岗。
•企业应核实员工的证书真实性,并布置相关上岗工作。
4. 持证上岗考核和评估•持证上岗的员工应接受定期的考核和评估,评估内容包含岗位责任落实情况、业绩表现等。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第一条针对沪昆客运专线技术标准高、施工工艺新、质量要求严的特点,分部、作业队及各施工工班应全面掌握本单位所有关键岗位、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履行从业人员三级教育及作业人员转岗培训教育职责,满足安全质检培训教育内容和培训课时要求,保证特殊人员人人持证上岗。
第二条各作业队、施工工班的质量监督检查人员,须加强业务学习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三条各作业队的试验检查员必须要经过铁道部试验员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
各试验室主任除经过铁道部试验员资格培训外,还要经过客运专线施工资格培训。
第四条各作业队的关键岗位(质检员、安全员、试验员、技术员、材料员、机械设备员等)及特种作业人员(爆破作业、施工用电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操作、架子工等)必须按国家规定,经劳动部门和专业机构的安全、质检作业培训、考核,取得有效证件后,方可从事本岗位工作。
第五条专业工种人员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考核,获取上岗证及相应技术等级后持证上岗。
分部负责牵头组织对各作业队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取证前工作,各作业队负责落实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并登记造册备案,作业队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动态实时监控,检查并上报各分部备案。
第七条各作业队要把岗位培训工作纳入日常重要考核指标,对所有关键岗位、特殊工种人员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对各类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实行集中管理,以便掌握岗位培训学习情况。
第八条各作业队应对各施工工班岗位证件定期清查,对于证件期限将要到期的,施工工班必须及时上报各作业队进行登记,各分部要提前与项目部或地方劳动部门和专门机构取得联系,及时办理有关培训和换证手续,分部随时采取动态检查机制,避免出现因换证不及时而影响施工。
第九条对关键岗位、特殊工种及专业工种人员,各分部要定期组织培训和学习客运专线新的技术规范、新工艺和新验收标准。
关键岗位培训制度1.doc
关键岗位培训制度1关键岗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一、目的: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达到施工全过程得到控制,规定对所有从事与质量有关,对质量有影响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有效的培训,以提高其质量意识和专业技能二、职责: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各部室,各工区制定并实施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计划,各部室予以配合三、工作流程培训对象1.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关键岗位有登高作业,厂内机动车驾驶,电工作业,电焊作业,起重机械作业,混凝土施工,防水工程施工,预应力张拉施工的作业,工程施工有特殊要求的关键岗位。
执行和管理人员:包括项目领导、部门领导、工区长和工作人员。
技术和业务人员:包括工程技术人员、物资采购员、质检员、试验员、计量员等。
工班长和操作人员:工班长和操作人员。
分区培训和现场培训。
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培训方式:2.培训类容3.)根据生产需要制定每年培训计划的时间,对工程1(施工安全质量关键岗位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发证机关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培训计划由工程部、安质环保部制定并报经理批2(准。
)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培训名称、参加培训单位或3(部门、培训内容、人数、时间、培训方式。
计划依据4.)生产活动及产品质量实际存在的问题;1()设计图纸、规范和业主提出的技术要求;2()本工程的实际需求。
3(5.办公室部根据各部门、各工区实际工作的不同需要,确定具体人员的培训需求。
)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应参加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法1(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工班长和操作人员应参加质量、法律法规和技能2(培训与考核;)从事质检、检验、计量的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3(组织的专业理论,技能培训和资格考试,持证上岗;)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压力容器操4(作人员、桥面防水技术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人员应经过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关键工序人员如:预应力钢筋的切断、张拉;5(关键岗位培训制度1关键岗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一、目的: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达到施工全过程得到控制,规定对所有从事与质量有关,对质量有影响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有效的培训,以提高其质量意识和专业技能二、职责: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各部室,各工区制定并实施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计划,各部室予以配合三、工作流程培训对象1.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关键岗位有登高作业,厂内机动车驾驶,电工作业,电焊作业,起重机械作业,混凝土施工,防水工程施工,预应力张拉施工的作业,工程施工有特殊要求的关键岗位。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5篇)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1.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人员类别:国家规定的三项岗位人员(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2.对调整工种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应当进行专门安全培训。
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煤矿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证书),应在国家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复审,并按时参加复训和考核。
证书复审时间为至复审到期前____个月内进行,不按规定办理复审的,按无效证件处理。
复审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
证书有效期到期的,必须在到期前____个月内重新培训,领取新证书。
4.证书持有人一岗一证,因岗位变动,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证书。
根据工作需要,一本证书可登记一个工种。
5.对现有岗位人员不足,需要补充的三项岗位人员,各科队必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由安全科审核合格后报送培训机构培训。
未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一律不准上岗。
6.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但未持证上岗的人员,给予____元的罚款。
7.凡因无证上岗或未持证上岗人员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出而对我公司的处罚,一律由责任人承担,并对其单位负责人罚款____元/人次。
8.由培训科负责培训计划的编制,联系培训机构进行培、复训工作;由安全科负责检查考核。
凡出现漏培、误培的,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2)是一种机构或组织内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员工在相关岗位上具备必要的培训和持证要求,以提高工作质量和安全性。
该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要素:1. 培训要求:指明员工在不同岗位上需要接受的必要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等。
制定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全面、系统。
2. 培训机构和教员:明确指定负责进行培训的机构和教员,确保培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3. 培训考核:设定培训考核标准,通过考核评估员工培训成果,确保员工掌握了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1. 引言为了确保企业的关键岗位工作能够高效运行、确保员工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特订立本制度,建立关键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管理标准及考核标准。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关键岗位的员工。
3. 培训要求3.1 关键岗位定义关键岗位是指对公司运营、安全、质量、法律合规等方面具有紧要影响的岗位,一般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法务管理人员3.2 培训内容针对不同的关键岗位,订立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公司法律合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实在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公司政策和流程熟识—团队沟通与协作本领—领导本领和决策力等3.3 培训计划基于关键岗位的要求和员工的实际情况,订立个人化的培训计划,包含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等。
3.4 培训质量管理公司将建立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监控培训过程和培训效果,确保培训质量。
培训过程中,公司将对培训机构及讲师进行评估,选取有资质和经验的机构进行培训。
培训结束后,将进行培训效果评估,以确保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4. 持证上岗要求4.1 持证上岗定义对于公司关键岗位的员工,必需取得相应的持证上岗资格证书方可担负该岗位工作。
4.2 持证上岗标准•依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员工需完成相关培训并以合格成绩通过培训考核。
•员工需通过相关机构的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公司将记录员工持证上岗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复核。
4.3 持证上岗的考核标准•持证上岗的员工应依照相关标准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持证上岗的员工应保持证书的有效性,必需时进行连续教育和再培训。
•公司将依据持证上岗员工的岗位表现和相关考核结果,进行绩效评估和奖惩管理。
5. 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公司将建立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包含以下方面:—培训计划和内容的订立要求—培训机构及讲师的选择要求—培训质量管理的监控要求—持证上岗标准和资格证书的要求—岗位职责的履行标准—绩效评估和奖惩管理的考核标准6. 监督与执行公司将指定相应的部门负责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的监督与执行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1、施工单位应制定关键岗位的培训计划。
计划内容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与方式、保证措施及培训计划实施表,项目部进行检查
指导。
2、岗位培训计划的制定要有针对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
3、岗位培训坚持长久。
培训一次不是一劳永逸,培训要有层次性、动态性,在“达标”的基础上要“攀高”,现在是提高员工素质
的时候了“终身”。
4、在职培训方式应灵活多样,切实可行,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5、岗位培训的考核与总结工作。
考核要坚持严格、全面的原则;总结中要肯定成绩,发现问题,对岗位培训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
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在职培训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6、所有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并获得合格率100%。
持证上岗率
达到100%。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了确保企业的关键岗位人员能够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岗位工作效率和安全性,保证企业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的订立依据包含但不限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也考虑到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及实在情况,以确保制度能够有效地被执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关键岗位的职工,包含但不限于紧要生产岗位、领导岗位、安全岗位等。
三、流程与要求1. 岗位调研与需求分析企业应依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岗位调研与需求分析。
岗位调研重要包含对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环境等方面的了解,需求分析重要包含对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分析。
岗位调研和需求分析应由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负责完成。
2. 岗位培训计划订立依据岗位调研与需求分析的结果,企业应订立相应的岗位培训计划。
岗位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等,并订立培训计划表。
3. 岗位培训实施企业应依据培训计划,组织专业人员或相关部门,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内容。
培训方式可以包含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在线培训等,依据实际情况敏捷选择。
4. 培训考核与证书颁发在岗位培训结束后,企业应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应与培训内容相对应。
考核方式可以包含笔试、实操考核等,依据岗位特点选择合适的考核方法。
合格考核的关键岗位人员将获得相应的培训证书,证书应包含培训内容、考核分数、颁发单位等信息。
5. 持证上岗获得培训证书的关键岗位人员,才可以正式上岗工作。
企业应建立持证上岗人员名录,并将相关信息与人事部门进行备案和管理。
持证上岗人员应严格依照培训内容和公司制度履行职责,确保工作的高效执行和安全进行。
四、岗位培训计划范例1. 岗位:紧要生产岗位岗位职责:•负责生产线的运行和维护•负责产品质量检查和报告编制•负责故障排出和应急处理培训内容:•生产线操作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产品质量检查方法和标准•故障排出和应急处理方法•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处理程序2. 岗位:领导岗位岗位职责:•引导和协调部门工作•订立部门工作计划和目标•组织部门人员培训和评估培训内容:•领导力与团队管理•组织与协调本领培养•岗位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人员管理与激励3. 岗位:安全岗位岗位职责:•监控和维护企业安全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设计和执行应急预案培训内容:•安全设备和系统操作•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技巧•应急预案设计和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五、制度执行与管理1. 制度执行责任企业应指定相应的人员或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管理,确保相关流程、要求的落实。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的进展,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采纳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这种做法对于企业和员工都有很大的好处,可以保障企业的核心利益和员工的职业本领,实现共同的进展。
本文将重点阐述关键岗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以及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旨在帮忙企业更好地落实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和评价工作。
二、关键岗位培训关键岗位是指企业中在技术、管理、维护等方面具备紧要作用,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正常运转和进展的职位。
关键岗位员工的工作本领和素养决议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因此,对于这些员工,企业必需要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
1.培训方式企业可以实行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
内部培训是指企业内部举办的培训,由在该领域有阅历和资质的人员,对公司内部的员工进行培训。
外部培训则是由专业机构或院校组织的专业课程、研讨班等。
2.培训内容(1)技术培训关键岗位员工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企业可以重视培训员工的技能方面,例如生产、开发、品质掌控等方面的专业技术。
(2)管理培训对于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企业需要对其进行管理培训,强化其管理实践和本领。
此外,专业管理机构或院校举办的课程也是一个好的选择,可以让员工把握新的管理理念和方法。
(3)安全培训关键岗位员工需要了解安全生产学问和操作规范,以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稳定。
三、持证上岗制度持证上岗制度是依据国家或行业标准,对于从事某些特定职业或岗位的人员,通过考试或评估,颁布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从而确认其职业本领和素养,提高其权益的一种制度。
1.实施流程(1)评估企业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岗位评估,订立评估标准和考试计划。
(2)考试依据行业标准及考试计划,对如期报名的考生逐一进行考试。
(3)认证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缴纳相应的费用,由认证机构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2.优势(1)提高工作质量持证上岗制度可以通过统一考试、认证和管理,使企业的员工拥有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职业素养,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服务本领。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第一条工程关键岗位、特殊工种施工作业人员实行岗前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
第二条关键岗位培训1、关键岗位的范围:(1)特殊工种: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登高架设作业:含 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等作业。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起重作业:含起重机械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煤矿、隧道安全作业:指从事煤矿、隧道井下瓦斯巡检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通风设施的完好及通风、瓦斯情况检查。
(2)从事专职质量检查、安全工作的人员。
2、岗位培训特种人员培训:凡是列入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具有合格资质培训单位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后方准上岗。
专职质量安全人员培训: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必须经过中国公路工程总公司培训后,持颁发的质量检查证件;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必须经过四川省安全监督局培训后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持证上岗制度(1)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从业技能、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从事专职的质量检查、安全人员必须持有效资质证书或职称证书。
(3)从事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上岗前必须是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4)变换工种、变换工地的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新工种、新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关键岗位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质量、技术培训。
(6)施工前对关键岗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要有文字资料及必需的图表,并认真填写技术交底记录表,参加交底的人员必须在记录表上逐一签字。
(7)从事专职的质量检查、安全工作的人员,必须在所持证件的有效期到期前,向各单位人力资源部提出培训或换证要求,按培训计划参加培训并重新换证或办理证件年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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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
二、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本工程的特种作工种有以下几种:
1、电工作业;
2、起重机械作业;
3、爆破作业;
4、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5、机动车辆驾驶;
6、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7、符合本标准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三、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十八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二十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四、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
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2、培训方法:
⑴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技术和教育培训;⑵
参加考核、发证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培训。
3、培训的时间和内容,根据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而定。
4、专业(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已按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
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教学、考核的,可不再进行培
训。
五、考核和发证
1、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
经考核合格
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2、考核的内容,由发证部门根据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
3、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理论考核和实际操
作都必须达到合格要求。
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
4、特种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分别由下列有关部门负责:
⑴电工、起重机械、金属焊接(气割)、建筑登高架设和厂矿企业
内的机动车辆驾驶等作业人员,由地、市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考核
发证。
⑵爆破作业人员,由县以上公安部门考核发证。
⑶行驶于城市街
道和公路的各类机动车辆及农用机动车辆的驾驶
人员,由公安、交通和农机管理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考核发证。
⑷电业系统的电工作业人员,由电业部门考核发证。
六、复审
1、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
2、复审期限,除机动车辆驾驶和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人员,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其他特种作业人员两年进行一次。
3、复审内容:
⑴复试本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⑵进行体格检查;
⑶对事故责任者检查。
4、复审由考核发证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进行。
5、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
收缴操作证。
凡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6、在两个复审期内,做到安全无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经所在单
位审查,报经发证部门批准后,可以免试,但不得连续免试。
7、每次复审情况,负责复审的部门(单位)要在操作证上注明签章。
七、工作变迁
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移地工作时,经所到地区的发证部
门审核同意,可继续从事原作业。
八、奖惩
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给
予奖励和处罚。
1、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所在单位应给
予奖励,并记入操作证。
2、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企业安全机构和有关安全部门,根
据违章或事故情节,有权扣证一至十二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对情节严
重者,由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所在单位(有关部门)也可给予经济处
罚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关于几种特种作业的解释
1.电工作业:指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和电气设备的安装、运
行、检修、试验以及维修等作业。
《电工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已在
起草。
2.起重机械作业:指起重机械操作和起重作业挂勾、指挥,即起
重机司机和挂勾、指挥工都属特种作业,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准独立操作。
3.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船舶
等焊接和其他一切符合本标准基本定义的焊接作业。
4.爆破作业:指直接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不包括爆炸物品的生
产、保管和押运人员。
按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
管理条例》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执行。
5.机动车辆驾驶:指行驶于城市街道和公路的各类机动车辆、农
用机动车辆以及厂矿企业内的机动车辆驾驶等。
分别由公安、交通、农
机和劳动部门考核发证。
6、建筑登高架设作业:指建筑施工两米以上的脚手架架设、拆
除和建筑起重提升设备的架设、拆除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