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施工方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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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消防施工方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聊城百合新城A1地块一期工程
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
建设单位:聊城民绿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聊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铁济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置辰智慧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聊城百合新城A1地块一期工程项目位于聊城市中心城区东北,徒骇河以东,辽河路以北,中华路以西。本工程主要为1~6#、8~10#楼及车库组成,主楼地下一层,地上18层;车库地下一层。地上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
为了提供施工现场全体施工工人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减少或降低火灾事故造成的严重危害和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保障现场的安全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规和公司《响应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布置情况编制本方案。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法律依据
1、指导思想:
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应急防范工作是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地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而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为预防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事故,要加强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方针,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消防安全原理及灭火基础知识及救援知识,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第四十九
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法》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第三章施工现场防火分区及防火责任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存在的可燃物质较多,如方木、模板、锯末、人造纤维板、可燃塑料、防水卷材、稀释剂、涂料、油漆、柴油和有机溶剂等。而引燃的火源则有:作业人员扔下未熄灭的烟头、火柴,各种电气设备所产生的高温或电火花,温湿度自燃的现象,冬季施工取暖的炉火等引起的火灾。
(一)现场防火分区
施工防火分区划分为用火作业区、易燃材料区。用火作业区为各施工层段,主要是烧焊、切割等作业层段;易燃材料区是指木模板、方木等易燃材料存放的场地:办公室,生活区则分为工地厨房和宿舍两部分。
(二)现场防火责任制:
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人:黄少朋
用火作业区的防火责任人:王标
主要负责各施工段的烧焊、切割等动火作业的审批及管理。
易燃材料区的防火责任人:罗建明
主要负责管理施工现场木模板、方木等易燃材料堆放。
办公区、生活区的防火责任人:李华桥
主要负责对办公区、生活区的防火安全管理。下分设工地厨房防火区和宿舍防火区,工地厨房防火区的主管为食堂负责人,负责对工地厨房用火及易燃物料的管理;宿舍防火区由各在现场住宿的各班长负责管理本班组所住宿宿舍的安全防火工作。
施工现场负责人:邵立虎
负责整个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巡察监督。
(三)安全消防现场的基本要求
1:临建搭设要求:
1)施工现场搭设临建建筑,应用专门厂家生产的定型板房或用砖砌筑,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设。
2)宿舍内照明用电应采用安全电压36v。
3)办公室、职工宿舍内安装冷暖两用空调,空调用电线路独立设置专用线路。
4)工地设置职工活动室(兼做吸烟室),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5)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保部门批准不得谁用电热器具。
2:仓库材料堆放要求
1)施工现场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可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在建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易爆液体。
3)在建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液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在建工程内不准住人。
4)现场易燃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
(1)木料堆放不宜过多,木堆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止自燃。
(2)聚苯板保温板材料一次进场不宜超过三天的用量,随进随用,并单独堆放用帆布或不易燃物体加以覆盖、遮挡。
(3)保温板堆放处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其周围10范围内及上空不得有明火作业。
在保温板堆放处旁边设置消防器材,设置醒目禁火标志。
3:危险品使用要求
1)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造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消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2)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3)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 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施工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施工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进行电焊、气焊、保温、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4:施工现场区域划分
施工现场应划分为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时,就采取相应防火